读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30年来,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在这个转型的重要时期,不少企业家作为先行者,在创造财富的舞台上,闪耀一时,但最终却以在监狱内度过余生收场。或许在商业历史的长河中,根本无所为“成”与“败”,我们能做的就是借鉴经验,吸取教训。
作为先行者,由于当时的政治体制,法律的尚未完善,往往很容易踏入雷区。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三九集团原董事长赵新先、“一代烟王”红塔山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华晨中国汽车公司原董事长仰融.......虽然他们犯的罪不一样,但在这些诸多企业家犯罪实例中,我感觉到完善法制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而对于企业家来讲,增强法律意识,更新经营理念是当务之急。
在诸多的获罪形式中,有国有企业家的贪污腐败,违法管理者收购,也有民营企业家的偷漏税、非法集资,这些都折射出中国体制、法制的不完善。当年的投机倒把罪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今天看来,低买高卖是很正常的市场经济,但当时却因为计划经济的多年影响却被认定为“罪行”而使很多人被逮捕入狱。由于法律的滞后与不完善,使罪与罚的案例不断增长。
即使在今天的中国,法律的不完善也让许多企业家钻了空子。例如最近轰动全国的薄熙来案件,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国家干部权力大,这类案件司空见惯,主要是因为法制不健全。因此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制,推进依法行政,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完善金融市场机制,严厉打击权钱交易。
构成犯罪的原因还在于企业家本身。正如这些获罪企业家的律师所讲,现在很多企业家“舍命不舍财,很多人太信任人际关系而太漠视法律”。这一特点视乎是中国企业家以生俱来的,自古以来商人更多相信他们能把握在手里的“关系”,而不是远在天边的“法律”。凭借手中的关系,他们能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把法律上的不可能变成有可能。许多企业家甚至在入狱之时仍然相信手里的关系能够实现“逆袭”。同时有些企业家不仅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是不懂法律,通常都是在出事后才寻求法律服务。这种法律意识的淡薄,令许多原本很简单容易解决的事情更加复杂,也令许多企业家纷纷落马。企业家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如果确实有罪的话,应当约束自己、保护自己,防止陷入犯罪;如果是无意识的犯罪,需要更全面及时的法律服务。
总的来说,由于时代和环境的改变,总会有企业家悲情落马。虽然他们在历史的道路中一个个地倒下,但这些推动了国家法律法规改革,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家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他们,是时代的英雄。
参考:
1.投机倒把罪
http://wiki.mbalib.com/wiki/%E6%8A%95%E6%9C%BA%E5%80%92%E6%8A%8A%E7%BD%AA
2.薄熙来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6yvkOyVozCEUF1psOuqzjA9R9ezkRzVMBD3lo8mobtyqPNLIiIXcoQT1TQ83RBFR
3. 法治经济,
http://wiki.mbalib.com/wiki/%E6%B3%95%E6%B2%BB%E7%BB%8F%E6%B5%8E
4. 多名高管落马警示需加快国企改革,新华网,2013-11-11
5. 刘爱国:无奈郑俊怀. 《中国企业家》,2006年20期
6. 蒋锡培:企业如何做到名利双收,中国企业家网,2013-11-13
7. 关鉴,企业需要怎样的政府,《中国企业家》2013年第5期
8. 范恒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制度的若干思考,学习月刊,2007
9. 李俊然,夏明芳,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制障碍[J],经济论坛,2005
10. 赵旭东,企业家命运与法律成长,《法人》,2008-03-05
11. 孙政华,企业家犯罪与官员犯罪伴生,法治周末,2012-01-30
12.刘兴成,企业家离法律多近才安全,《法人》,2011
13. 张弛,2011中国落马企业家灰黑启示录,《法人》,2011
14. 张立新 师宗,企业家要强化法制观念,《市场经济导报》,1995
15. 张远煌,现代企业家要增强刑事风险防范意识,法制日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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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30年来,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在这个转型的重要时期,不少企业家作为先行者,在创造财富的舞台上,闪耀一时,但最终却以在监狱内度过余生收场。或许在商业历史的长河中,根本无所为“成”与“败”,我们能做的就是借鉴经验,吸取教训。
作为先行者,由于当时的政治体制,法律的尚未完善,往往很容易踏入雷区。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三九集团原董事长赵新先、“一代烟王”红塔山集团原董事长褚时健、华晨中国汽车公司原董事长仰融.......虽然他们犯的罪不一样,但在这些诸多企业家犯罪实例中,我感觉到完善法制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而对于企业家来讲,增强法律意识,更新经营理念是当务之急。
在诸多的获罪形式中,有国有企业家的贪污腐败,违法管理者收购,也有民营企业家的偷漏税、非法集资,这些都折射出中国体制、法制的不完善。当年的投机倒把罪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今天看来,低买高卖是很正常的市场经济,但当时却因为计划经济的多年影响却被认定为“罪行”而使很多人被逮捕入狱。由于法律的滞后与不完善,使罪与罚的案例不断增长。
即使在今天的中国,法律的不完善也让许多企业家钻了空子。例如最近轰动全国的薄熙来案件,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为国家干部权力大,这类案件司空见惯,主要是因为法制不健全。因此国家要不断完善法制,推进依法行政,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完善金融市场机制,严厉打击权钱交易。
构成犯罪的原因还在于企业家本身。正如这些获罪企业家的律师所讲,现在很多企业家“舍命不舍财,很多人太信任人际关系而太漠视法律”。这一特点视乎是中国企业家以生俱来的,自古以来商人更多相信他们能把握在手里的“关系”,而不是远在天边的“法律”。凭借手中的关系,他们能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把法律上的不可能变成有可能。许多企业家甚至在入狱之时仍然相信手里的关系能够实现“逆袭”。同时有些企业家不仅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是不懂法律,通常都是在出事后才寻求法律服务。这种法律意识的淡薄,令许多原本很简单容易解决的事情更加复杂,也令许多企业家纷纷落马。企业家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如果确实有罪的话,应当约束自己、保护自己,防止陷入犯罪;如果是无意识的犯罪,需要更全面及时的法律服务。
总的来说,由于时代和环境的改变,总会有企业家悲情落马。虽然他们在历史的道路中一个个地倒下,但这些推动了国家法律法规改革,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家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他们,是时代的英雄。
参考:
1.投机倒把罪
http://wiki.mbalib.com/wiki/%E6%8A%95%E6%9C%BA%E5%80%92%E6%8A%8A%E7%BD%AA
2.薄熙来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6yvkOyVozCEUF1psOuqzjA9R9ezkRzVMBD3lo8mobtyqPNLIiIXcoQT1TQ83RBFR
3. 法治经济,
http://wiki.mbalib.com/wiki/%E6%B3%95%E6%B2%BB%E7%BB%8F%E6%B5%8E
4. 多名高管落马警示需加快国企改革,新华网,2013-11-11
5. 刘爱国:无奈郑俊怀. 《中国企业家》,2006年20期
6. 蒋锡培:企业如何做到名利双收,中国企业家网,2013-11-13
7. 关鉴,企业需要怎样的政府,《中国企业家》2013年第5期
8. 范恒山,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制度的若干思考,学习月刊,2007
9. 李俊然,夏明芳,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制障碍[J],经济论坛,2005
10. 赵旭东,企业家命运与法律成长,《法人》,2008-03-05
11. 孙政华,企业家犯罪与官员犯罪伴生,法治周末,2012-01-30
12.刘兴成,企业家离法律多近才安全,《法人》,2011
13. 张弛,2011中国落马企业家灰黑启示录,《法人》,2011
14. 张立新 师宗,企业家要强化法制观念,《市场经济导报》,1995
15. 张远煌,现代企业家要增强刑事风险防范意识,法制日报,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