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母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
又是一年12.4,又到了我国的宪法宣传日,经过30年来的宪法知识宣传,如今我们对于这些赞颂宪法的宏大语言耳熟能详。所以,仅从对宪法知识的了解来说,现在绝大多数民众都知道宪法具有崇高的地位,无论是在国家体制中,还是在法律系统中。
从纵向的发展来说,我国的宪法也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现行的“八二”宪法经过四次修正,尤其是2004年宪法修改之后的人权保障入宪,我们的宪法更加合理和科学,更加符合现代宪法保障人权的理念;从内容上来说,我国现行宪法文本内容无论与现代宪法理念发源之典章——《独立宣言》的相比,还是与现代宪法的开创之作——德国魏玛宪法(1919年)相衡,都毫不逊色。其中,无论对公民权利的极力张扬和对行政公权力的合理限制,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全面规范,还是对人民立法权的大力推崇和对司法权的合理保障,都体现出了一部优秀宪法的应有之担当。
但是,从横向的比较来说,我国的宪政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宪法的很多内容还依旧停留在纸上,就宪法实施效果来说,大部分民众都感觉到,我们的宪法非常的完美,却很难对我们的现实生活产生像宪法所宣扬的那种效果。它 似乎只是停留在高高的神坛之上,却很难触及我们的日常生活。所以,对于宪法我们总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由此,人们又产生了宪法虚无的认识,感觉宪法就是“花瓶”,只是“高层”和“上流”的游戏规则,与我们普通民众关系不大。
由于宪法被过于地强调其“母法性”和“根本法”地位,从而被捧的过高而被虚化并导致“有宪法无宪政”的现状,今后宪法工作的重点应该是从内容充实和重要性的理论宣传走向宪法实践。因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是静态的,法条是僵化的,只有借助于宪政实践才能让高贵的宪法走向民众。
首先,“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国家各级公权力主体的行为都要纳入宪法的视野和框架之下,这样才能整个国家一盘棋,避免不同的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红头文件相互抵触。近年来宪法学家被邀请进入中南海讲宪法和积极参与刑法修正案(八)就是公权力自觉践行宪法观念的一种体现。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遵守宪法是构建宪政秩序的关键;其次,宪法要走进大众的生活,宪法不仅是规制国家根本制度的母法,更是和其他普通法律、法规一样,是保障公民私人权利最有利 的武器。当然,宪法的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具有兜底性,即其他法律先行,如果在其他法律不能或者不足以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时,宪法必须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上述二者的实现,都需要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没有违宪审查制度作保障的宪法就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而我国当前的违宪审查制度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还需要很多的工作要做。
宪法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显示器,宪政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必由之路。 不仅积极宣传宪法,更要认真实施宪政,唯有如此,才能早日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理想!
“宪法是母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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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12.4,又到了我国的宪法宣传日,经过30年来的宪法知识宣传,如今我们对于这些赞颂宪法的宏大语言耳熟能详。所以,仅从对宪法知识的了解来说,现在绝大多数民众都知道宪法具有崇高的地位,无论是在国家体制中,还是在法律系统中。
从纵向的发展来说,我国的宪法也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现行的“八二”宪法经过四次修正,尤其是2004年宪法修改之后的人权保障入宪,我们的宪法更加合理和科学,更加符合现代宪法保障人权的理念;从内容上来说,我国现行宪法文本内容无论与现代宪法理念发源之典章——《独立宣言》的相比,还是与现代宪法的开创之作——德国魏玛宪法(1919年)相衡,都毫不逊色。其中,无论对公民权利的极力张扬和对行政公权力的合理限制,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全面规范,还是对人民立法权的大力推崇和对司法权的合理保障,都体现出了一部优秀宪法的应有之担当。
但是,从横向的比较来说,我国的宪政还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宪法的很多内容还依旧停留在纸上,就宪法实施效果来说,大部分民众都感觉到,我们的宪法非常的完美,却很难对我们的现实生活产生像宪法所宣扬的那种效果。它 似乎只是停留在高高的神坛之上,却很难触及我们的日常生活。所以,对于宪法我们总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由此,人们又产生了宪法虚无的认识,感觉宪法就是“花瓶”,只是“高层”和“上流”的游戏规则,与我们普通民众关系不大。
由于宪法被过于地强调其“母法性”和“根本法”地位,从而被捧的过高而被虚化并导致“有宪法无宪政”的现状,今后宪法工作的重点应该是从内容充实和重要性的理论宣传走向宪法实践。因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是静态的,法条是僵化的,只有借助于宪政实践才能让高贵的宪法走向民众。
首先,“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国家各级公权力主体的行为都要纳入宪法的视野和框架之下,这样才能整个国家一盘棋,避免不同的法律法规相互冲突,红头文件相互抵触。近年来宪法学家被邀请进入中南海讲宪法和积极参与刑法修正案(八)就是公权力自觉践行宪法观念的一种体现。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遵守宪法是构建宪政秩序的关键;其次,宪法要走进大众的生活,宪法不仅是规制国家根本制度的母法,更是和其他普通法律、法规一样,是保障公民私人权利最有利 的武器。当然,宪法的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具有兜底性,即其他法律先行,如果在其他法律不能或者不足以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时,宪法必须要“该出手时就出手”。而上述二者的实现,都需要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没有违宪审查制度作保障的宪法就如同没有牙齿的老虎。而我国当前的违宪审查制度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还需要很多的工作要做。
宪法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显示器,宪政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必由之路。 不仅积极宣传宪法,更要认真实施宪政,唯有如此,才能早日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