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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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 此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填写打印;在广东省外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需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社工师登记”栏下载打印。
3. 申请人必须如实、按要求填写该表。 4. 申请表须用电脑填写,本人亲笔签名。
5. 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6. 申请表照片为二寸近期免冠照,填写打印后自行粘贴,一式两份。
7. “学历”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根据学历相应填写。
8. “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工作单位。无单位的可不填。
9. “单位类别”和“职务”,无单位的可不填。
10. “单位类别”分别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其他。
11. “职务”填写现所在岗位名称。
12. “职称”填写正从事工作的职称,如“一级教师、会计员、律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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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地址”填写现在单位的地址,无单位的填写现在居住地址。
14. “手机”、“邮箱”填写常用联系方式。
15. “证书等级”填写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16. “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填写证书内页17位以上的管理号。
17. “获得职业水平证书时间”填写证书批准日期。 18. “社会工作专长”分别按照服务领域填写,最多不能超过2项。
19. “是否在社工岗位任职”填写“是”、“否”。社工岗位包括(一线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行政社会工作人员、派驻政府社工岗位任职人员)。
20. “工作经历”,填写所有工作简历,包含就职日期与离任日期、就职单位全称、职务。
21. 登记申请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者可不填。
22. “地市受理机构初审意见”由各地实际登记受理机构填写,“省级登记部门终审意见”、“登记有效期”由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填写。
23.申请表编号由各地登记受理机构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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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 1 -
填表说明
1. 《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 此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填写打印;在广东省外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需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社工师登记”栏下载打印。
3. 申请人必须如实、按要求填写该表。 4. 申请表须用电脑填写,本人亲笔签名。
5. 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6. 申请表照片为二寸近期免冠照,填写打印后自行粘贴,一式两份。
7. “学历”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根据学历相应填写。
8. “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工作单位。无单位的可不填。
9. “单位类别”和“职务”,无单位的可不填。
10. “单位类别”分别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其他。
11. “职务”填写现所在岗位名称。
12. “职称”填写正从事工作的职称,如“一级教师、会计员、律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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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地址”填写现在单位的地址,无单位的填写现在居住地址。
14. “手机”、“邮箱”填写常用联系方式。
15. “证书等级”填写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16. “职业水平证书管理号”填写证书内页17位以上的管理号。
17. “获得职业水平证书时间”填写证书批准日期。 18. “社会工作专长”分别按照服务领域填写,最多不能超过2项。
19. “是否在社工岗位任职”填写“是”、“否”。社工岗位包括(一线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行政社会工作人员、派驻政府社工岗位任职人员)。
20. “工作经历”,填写所有工作简历,包含就职日期与离任日期、就职单位全称、职务。
21. 登记申请表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者可不填。
22. “地市受理机构初审意见”由各地实际登记受理机构填写,“省级登记部门终审意见”、“登记有效期”由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填写。
23.申请表编号由各地登记受理机构统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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