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下车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创建最安全地区的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乡小学内部开展一次集中活动。
一、 工作目标:
以县委、县政府的“五个最好,五个领先,五个下降,五个不发生(五个最好:社会政治环境全市最好;治安环境全市最好;投资环境全市最好;法制环境全市最好;青少年成长环境全市最好。五个领先:刑事侦破工作领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领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先;治安管理工作领先。五个下降:违法犯罪总量明显下降;重大民转刑案件数量明显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治安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伤恶心治安事故;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事件;不发生敏感期、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团伙犯罪案件。)为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做到组织保障力度强,宣传发动范围广,排查问题更深入,集中整理见效快,确保校园平安。
二、 工作安排
各校要建立长效久安的管理机制,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集中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健立组织,制定方案。(9月6日—9月8日)
1、成立领导小组。中心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其他村小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这项活动开展有保障。
2、制定方案。各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要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9月19日—9月25日)
各校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组织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人
人皆知,增强意识,落实在日常行动中。
1、传达学习,统一思想。以各种形式,传达省、市、县、乡会议精神,把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采取学习讨论,组织培训,利用板报、橱窗、画廊、标语、广播、文艺演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个个参与,共同提高。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26日—10月26日)
各校要认真对本校的治安、稳定、安全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组织力量集中排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有明显好转。
1、排查摸底。(1)排查影响稳定的人和事,对相关人员要细致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2)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3)对个别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要加教育;(4)收缴学生中管制刀具。
2、集中集治。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事事有人抓,要抓出成效,实行追究制度,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10月27日—11月10日)
总结创建集中活动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1、回头看。对照上级要求,查漏补缺,自查自纠,确保长治久安,万无一失。
2、检查考核。对创建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提出要求,严格责任,确保扎实推进。
3、总结表彰。及时召开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同时布置下阶段工作。
三、 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各校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具体抓,精心组织,狠抓学前,抓出成效。
2、落实责任。各校要切实担负起“创建”的政治责任,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谁出问题查处谁,一查到底。
建设平安下车 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创建最安全地区的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乡小学内部开展一次集中活动。
一、 工作目标:
以县委、县政府的“五个最好,五个领先,五个下降,五个不发生(五个最好:社会政治环境全市最好;治安环境全市最好;投资环境全市最好;法制环境全市最好;青少年成长环境全市最好。五个领先:刑事侦破工作领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领先;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先;治安管理工作领先。五个下降:违法犯罪总量明显下降;重大民转刑案件数量明显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治安安全事故数量明显下降;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伤恶心治安事故;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伤亡和巨额资财损失的恶性事件;不发生敏感期、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不发生在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涉黑团伙犯罪案件。)为创建工作总体目标,做到组织保障力度强,宣传发动范围广,排查问题更深入,集中整理见效快,确保校园平安。
二、 工作安排
各校要建立长效久安的管理机制,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集中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健立组织,制定方案。(9月6日—9月8日)
1、成立领导小组。中心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其他村小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这项活动开展有保障。
2、制定方案。各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要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9月19日—9月25日)
各校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组织宣传,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人
人皆知,增强意识,落实在日常行动中。
1、传达学习,统一思想。以各种形式,传达省、市、县、乡会议精神,把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来。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采取学习讨论,组织培训,利用板报、橱窗、画廊、标语、广播、文艺演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人人皆知,个个参与,共同提高。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9月26日—10月26日)
各校要认真对本校的治安、稳定、安全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组织力量集中排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有明显好转。
1、排查摸底。(1)排查影响稳定的人和事,对相关人员要细致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2)消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3)对个别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要加教育;(4)收缴学生中管制刀具。
2、集中集治。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事事有人抓,要抓出成效,实行追究制度,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10月27日—11月10日)
总结创建集中活动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1、回头看。对照上级要求,查漏补缺,自查自纠,确保长治久安,万无一失。
2、检查考核。对创建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提出要求,严格责任,确保扎实推进。
3、总结表彰。及时召开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同时布置下阶段工作。
三、 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各校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具体抓,精心组织,狠抓学前,抓出成效。
2、落实责任。各校要切实担负起“创建”的政治责任,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谁出问题查处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