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其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由于新税法的施行时间是在年度中间的9月1日,年终汇算清缴时涉及分段计算应纳税额的问题,需要分步进行:
(1)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然后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3)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4)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是比照这个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个体工商户按照税法和相关规定计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8000元(按照财税[2011]62号文件规定, 在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时, 投资者本人后4个月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 则其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48000×30%-4250)×8/12=6766.67(元)
后4个月应纳税额=(48000×20%-3750)×4/12=1950(元)
全年应纳税额=6766.67+1950=8716.67(元) 。
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于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9年发生的业务如下:1、按现行会计制度计算的全年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40000元。
2、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80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为850000元。
3、用银行存款实际缴纳所得税300000元。
计算:①计算甲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计算甲公司2009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我来帮他解答
2011-9-6 10:30
满意回答
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50000-800000=50000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000000+50000-40000=1010000(元) 。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10000×33%=333300(元) 。
净利润=1000000-333300=666700(元) 。
(2)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3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3300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3300
贷:银行存款 333300
借:本年利润 333300
贷:所得税 333300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不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其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由于新税法的施行时间是在年度中间的9月1日,年终汇算清缴时涉及分段计算应纳税额的问题,需要分步进行:
(1)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2)然后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3)再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4)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是比照这个计算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个体工商户按照税法和相关规定计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8000元(按照财税[2011]62号文件规定, 在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时, 投资者本人后4个月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 则其全年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48000×30%-4250)×8/12=6766.67(元)
后4个月应纳税额=(48000×20%-3750)×4/12=1950(元)
全年应纳税额=6766.67+1950=8716.67(元) 。
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于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9年发生的业务如下:1、按现行会计制度计算的全年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40000元。
2、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80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为850000元。
3、用银行存款实际缴纳所得税300000元。
计算:①计算甲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计算甲公司2009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我来帮他解答
2011-9-6 10:30
满意回答
超过计税工资标准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850000-800000=50000元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000000+50000-40000=1010000(元) 。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10000×33%=333300(元) 。
净利润=1000000-333300=666700(元) 。
(2)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333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33300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3300
贷:银行存款 333300
借:本年利润 333300
贷:所得税 33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