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溉渠道设计规范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

灌 区 规 划 导 则

Guidelines for Irrigation Areas Programming

(征求意见稿)

××××—××—×× 发布 ××××—××—×× 实施

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联合发布

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

水 利 灌 区 规 划 规 范

Specifications for irrigation areas

Programming of water resources

(征求意见稿)

××××—××—×× 发布 ××××—××—×× 实施

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联合发布

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 利 灌 区 规 划 规 范

GB ××××—××

条 文 说 明

1 总 则

1.0.1 为加强灌区规划工作,提高灌区规划水平,促进灌区水土资源合理开发与持

续利用,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大型灌区规划和已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

1.0.3 灌区规划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在实现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确定灌区建设最佳方案.

1.0.4 编制灌区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与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 调.

2 以节水增效为中心,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水分生产率为目 标,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实现灌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和灌区的可持续发展.

3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 注重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灌区生态环境.

5 灌区的管理体制与水价的形成机制应有利于灌区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6 重视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

1.0.5 灌区规划应在分析现状水平年的基础上,分别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 以近期为重点,近,远期相结合.

1.0.6 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实际,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制

定科学合理的灌区灌溉与排水标准.

1.0.7 灌区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资料

2.0.1 灌区规划应认真调查搜集灌区内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土壤,资源,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2.0.2 灌区规划调查搜集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灌区地形,地貌,河流水系,自然概况等资料;

2 降水,蒸发,气温,气压,风力,风向,日照,霜期,冰冻期,冻土深度等

气象,水文特征值资料,河沟,水库,承泄区的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实测资 料;

3 灌区地形图;

4 区域地质图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水文地质图等;

5 土壤类型,质地,分布状况,土壤理化性质,土壤水分特性等土壤普查资料, 盐碱地改良试验资料等;

6 灌区内城乡供水,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运用情况;

7 土壤侵蚀类型,侵蚀强度,水土流失成因及危害,水土流失规律及发展趋势, 水土保持及环境现状等;

8 灌区土地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水库,塘坝蓄水利用, 河(湖)水利用,地下水与泉水利用,灌溉回归水利用,城市生活与工业污废水利 用,现状各业供用水量,用水效率及存在的问题,规划供用水情况等;

9 灌区历年发生的洪,涝,旱,盐,碱,渍,风灾害情况,受灾范围,成灾面

积,受灾原因,减产情况,经济损失,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等; 10 天然建筑材料的调查等;

11 灌区内的行政区划,人口,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土地面积,耕地面积, 种植结构,耕作制度,农业单产,总产,林牧渔业生产,工农业发展布局,交通运

输,能源电力,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

12 已建灌区还应对灌区的位置,范围,现有工程设施现状,工程布局,特殊 渠段和主要建筑物局部地形图,河道及灌排沟渠条带地形图与纵横断面图,主要建

筑物及骨干灌排河道地质图与剖面图,地质报告或文字说明,灌区运行管理,灌溉 方法,灌溉制度,灌溉试验,节水灌溉情况,农业增产效益,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 配套的经验,管理体制,水费制度改革等资料进行搜集.

2.0.3 灌区规划尚应注意搜集本流域,本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农

业区划,流域规划,水利规划,国土整治规划,水资源评价成果及开发利用规划, 农牧渔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搜集以往规划成果与实施情况,有关部门的规划发

展资料,科研成果和试验资料等.

2.0.4 对搜集的基本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并需经合理性验证,资料的完整性与精

度应满足灌区规划阶段的深度要求.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1.1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与水质并重,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3.1.2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参照《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的规定,对灌 区内水资源数量(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水资源质量和 水资源利用进行分析与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在水资源综合评价基础上,结合灌 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措施建议.

3.1.3 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为主,可辅 以必要的观测和试验工作.

3.1.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应按灌区规划要求,参照SL/T238的有关规定

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 灌区供水基础设施现状调查分析.

2 灌区现状供用水调查统计分析及现状供用水效率评价.

3 灌区现状供需水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3.1.5 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应着重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分析与评 价.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2.1 灌区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分析应在调查区内土地总面积,各类生产用地, 建设用地和非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基础上,分析各类用地的比例及农村人均居住占地

面积等指标.

3.2.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应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析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及开发利用潜力.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

4.1 灌溉分区

4.1.1 大型灌区,特大型灌区地形,地貌,土壤,气象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差异较大, 应进行灌溉分区.

4.1.2 灌溉分区应与灌区农业区划相结合,以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灌溉管理为原则, 并兼顾行政区划和现有工程体系,按照灌区内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象,水资 源状况,水利工程现状,农业种植结构等资料进行.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4.2.1 灌区规划应在调查灌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所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县(市,自治县,旗,区)社会与国民经济发 展规划及远景发展目标,对灌区不同水平年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标进行预测.

4.2.2 预测的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还应与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经审定的规划相

协调.

4.3 灌溉制度分析

4.3.1 灌区规划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灌区内水文气

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照GB50288的规定选定.

4.3.2 作物灌溉制度的设计应按GB50288的规定执行.进行灌溉制度分析时,应合

理确定灌区代表作物及种植比例,作物需水量,灌区有效降水量,土壤计划湿润层 深度,土壤田间持水率上限和下限,地下水补给量等参数,

4.3.3 作物灌溉制度应按灌溉分区分别进行设计.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4.4.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貌特点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土地的适用性等,在满足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环境用地,保证区域粮 食安全,灌区农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灌区内农业,林业,牧场,水塘,

交通,居民用地,工矿用地等各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提出不同水平年各类用地面 积,比例,确定各类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灌区用地和灌区发展范围,拟定灌区范围 整体开发分期实施规划.必要时,应提出两种以上的土地利用方案,比较其投入, 产出及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效益,择优选用.

4.4.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基本农田

保护条例》,结合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国土整治规划进行.

4.4.3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在保证基本农田和环境用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

业,牧业用地,渔业和其它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工矿企业用地.

4.4.4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对原有的不合理用地进行调整.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

4.5.1 灌区需水量应按不同水平年分区,分部门进行调查和预测.

4.5.2 灌区需水量包括经济社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两部分.

经济社会用水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用水.农业用水可按农田灌溉 及林牧渔业等需水量进行预测,对有冲沙和洗盐要求的灌区,还应包括冲沙,洗盐 用水量;工业用水可按电力和一般工业需水量预测;城乡生活用水可按城镇居民生

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人,畜用水)等项用水分别预测.以上各项需水量均为 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需水量.

生态环境需水量可按维护,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基本功能所需要的合理需水量 分析预测.

4.5.3 灌区规划应根据上述各项需水量,确定灌区各水平年需水过程线.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

4.6.1 灌区可供水量应在灌区水资源总量,最大可利用量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

现有工程和各规划水平年拟建的供水工程情况进行分析,计算不同水平年,不同保

证率情况下的工程可供水量.

4.6.2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计算时,还应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质和重复利

用影响,提出各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可供水量过程.

4.6.3 对于上级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规定了灌溉水源引水限额的,应严格按

照限额作为可引水量.

4.6.4 对有航运,发电,输沙要求的河道,在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应考虑航运, 发电和冲沙用水对可供水量的影响.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4.7.1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根据各分区供,需水量预测结果,按不同水平 年,不同保证率分区进行平衡分析.

4.7.2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按照节水,优化配置,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在水资 源紧缺地区应遵循"以供定需定平衡"的原则.

4.8 灌区规模论证

4.8.1 灌区规模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现状和各水平年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结果

定;对已建灌区应复核现有灌区规模,研究续建配套与灌区扩建的潜力.

4.8.2 对水资源紧缺或生态脆弱地区的新建灌区,应在合理确定生态环境用水的基

础上,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种植结构合理,有利于灌区均衡协调发展的原则, 适当调整农林种植结构,"以水定地",核定灌区规模.

4.8.3 对水资源不足,局部地区不能保证灌溉的已建灌区,宜根据渠系及建筑物的

现状配套,实际灌溉,经济发展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等情况,局部地区可按非充分灌 溉调整灌溉制度.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

4.9.1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符合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蓄,引,提相结合.

4.9.2 灌区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应遵循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统筹农业,工业, 生态环境以及航运等用水需要,促进各业协调发展,综合效益最大的原则.

4.9.3 对地表水,地下水两种水源联合运用的灌区,还应遵循优先利用地表水,合 理开发地下水的原则.

4.9.4 对外流域或区外调水的灌区,还应遵循当地水资源优先,节水优先,治污优 先的原则.

4.9.5 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根据灌区水源及各用水户的具体情况,确定水资

源配置和调度措施,拟定水资源调配方案.

4.9.6 对多水源灌区的水资源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按照上下游,不同水源统一水价

的原则,采取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与其它措施相结合拟定调配方案.

5 总体规划

5.0.1 灌区总体规划应遵循旱,涝,洪,碱,渍,盐,沙综合治理,山,水,田, 林,路,村统一规划,水土资源合理,高效,持续利用,经济,资源,环境持续协 调发展的原则.

5.0.2 灌区总体规划应对灌区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建筑物工程, 承泄区,道路,林带,村镇,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管理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绘 制灌区总体布置图.

5.0.3 灌区总体规划应按照GB50288 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 (SL252),首先逐项确定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和建筑物工程的等级 及防洪标准.

5.0.4 灌区总体规划应根据灌区的水资源条件,工程状况,农业种植结构和经济发

展水平等,确定灌区的灌溉模式.当灌区规模较大时,宜分区确定.

6 工程规划

6.1 水源工程

6.1.1 灌区规划应首先根据拟建灌区的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 对灌区的水源工程进行规划.

6.1.2 当河道径流过程与灌溉用水过程不一致或流量小,水位低或流量,水位不稳

定,不能满足灌溉引水要求,且有建库条件时,山丘区宜修建水库,平原地区可考 虑建设拦河坝(闸);当河道径流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水位要求时,宜采用无 坝引水方式引水灌溉;当河道径流或湖泊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要求,但水位不

能满足自流引水灌溉的要求,且不适于建库时,宜考虑采用泵站提水方式.

6.1.3 当采用泉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根据6.1.2条的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水源工

程.

6.1.4 灌区供水水库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设计保证率,水资

源条件,灌溉用水量及水库其它供水目标用水量等,初步确定工程规模.

6.1.5 当河道比降较大或虽然河道比降较为平缓,但汇水面积较大,水源充足,且 沿河不具有大库建设条件时,宜选择梯级开发,串联建库方式.

6.1.6 当山地丘陵区土地比较分散,灌区沿河方向呈长条形分布,选择单一的灌溉

系统存在困难或不经济时,或者灌区内有多项蓄水工程,且沿一定高程分布的灌区,

宜选择"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

6.1.7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灌溉面积的分布,河(湖)枯水期水位,河道流量, 河(湖)岸边地形,地质,河槽形状,水源含沙量,支流汇流位置等,对引水口的

位置,渠首工程的形式进行规划.在多泥沙河道取水时,还应考虑拦沙,排沙设施.

6.1.8 渠首工程有综合运用要求时,渠首工程位置与形式的选择和工程布置,除应

符合本规范及GB50288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规定.

6.1.9 采用泵站提水方式时,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源,动力,灌区控制点与水源 水位的高程差,次灌水过程用水量等条件,对泵站的位置,扬程,装机等进行规划.

6.1.10 选择泵站位置时,应考虑防洪,防冲,防淤和防污的要求;对从多泥沙河 道取水的泵站,应对防沙,沉沙,排沙等措施进行规划;对高扬程灌溉工程,宜提 出多级提水泵站规划方案.

6.1.11 排水泵站应根据控制区的地形,地质,排水区面积,排水流量等,对泵站 位置和建站方式进行规划,对具备部分自排条件的,宜考虑与排水闸合建方式.对 适于灌排结合建站的灌区,宜采用结合建站方式.

6.1.12 以地下水为主要灌溉水源或采用井渠结合的灌区,应根据灌区的水文地

条件,地下水资源的可利用情况等进行机井规划.

6.1.13 机井规划应根据有关资料确定单井控制灌溉面积和井距,机井数量等有关

参数.

6.2 泥沙处理工程

6.2.1 灌溉水源中泥沙含量较大,超过了渠道的输水挟沙能力或对水泵磨损较大 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可设置沉沙池.

6.2.2 沉沙池的位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地质,土壤条件,泥沙清除方式和引水含 沙量等,考虑灌区不同行政区域的人均占有耕地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6.2.3 沉沙工程应根据灌区的具体情况和输,用水要求,合理确定沉沙方式及沉沙

池型式.

6.2.4 泥沙处理规划应进行泥沙淤积预测,并进行沉沙区使用年限分析.

6.2.5 泥沙处理规划应研究适合灌区实际的泥沙开发利用技术,提出池区还耕及开

发扶持,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

6.3.1 灌溉水源的时空分布与灌区用水过程存在矛盾时,应进行调蓄工程规划,以

充分利用水资源.

6.3.2 调蓄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质,引用水工程条件初选调蓄工程位置,

并依据灌区(或分区)水资源平衡结果,初步确定工程规模,在方案比较的基础上 初步选定调蓄工程类型.

6.4 灌溉渠系工程

6.4.1 灌溉渠系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自流灌溉面积最大;

2 灌排结合,有灌有排;

3 节约土地,利于耕作;

4 利于配水,方便灌溉;

5 方便管理与水费征收;

6 工程量与投资最小;

7 工程安全运行;

8 对于已建灌区,应坚持维持现状与调整改造相结合.

6.4.2 渠系布置,输水方式和灌溉方式应根据灌区的地形,水源,水文气象等条件 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经过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5 排水沟系工程

6.5.1 灌区排水沟系的规划应结合流域防洪除涝和土壤改良规划及灌溉渠系的布

置,统筹规划,对应布置.

6.5.2 排水沟系规划应根据排水区的土质,地下水位,作物对土壤水分的控制要

和土地的耕作方式,经济发展状况等条件合理确定排水方式.

6.5.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各级排水沟应布置在其控制范围的最低处,并能满足汛期排水和控制地下水 位的要求.

2 排水工程应尽可能利用天然河道,并与灌溉渠系的布置,土地利用规划,道 路网,林带和行政区划等相协调.

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尽量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为主,提排为辅,分 片分级排放,当地洪涝水与外来客水分开排放.

4 干沟出口应选在承泄区水位较低和河床稳定的地方.

5 下级沟道的布置应为上级沟道创造良好的排水条件,使之不发生壅水.

6.5.4 排水系统的布置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按照GB50288有关排水系统的规

定执行.

6.6 防洪工程

6.6.1 灌区规划应根据对灌区洪水发生概率及特性的分析,对灌区蓄水枢纽,引提

水枢纽及建筑物,灌排渠沟及其建筑物等进行必要的防洪规划.

6.6.2 进行灌区防洪工程规划时,应根据建筑物及渠沟的级别按GB50288的规定, 首先确定防洪标准.

6.6.3 傍山渠道或易受洪水威胁的丘陵,坡地渠道,应根据洪水流量的大小,修建 必要的排洪沟或撇洪沟.

6.6.4 潮汐河口灌排(兼挡潮)建筑物的防洪工程,应考虑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6.7 灌排建筑物

6.7.1 灌区灌排建筑物位置应根据灌区地形图,总体布置图和渠(沟)系纵横断面 图等,按照建筑物的类型特点,结合工程规模,作用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 确定.

6.7.2 灌区灌排建筑物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经济适用性;

2 安全性;

3 节约用水;

4 方便管理和维护;

5 有利于灌区持续发展和灌溉效益发挥;

6 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6.7.3 灌区规划应初步确定主要建筑物(包括水源枢纽,干支渠系建筑物,排水河 (沟)建筑物)的规模及基本型式. 6.7.4 当灌区分期实施或近期有扩建的可能或有其它输水任务时,应按灌区的最终

规模或最大设计流量,最高设计水位确定建筑物有关指标.

6.7.5 已建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规划应调查统计灌区建筑物的老化,损坏和使用情

况,提出重建,改建,维修加固和扩建规划;对增加的建筑物,应进行必要性与可 行性论证,并初步确定拟建工程的位置和主要指标;对已经废弃不用或阻碍灌溉效

益发挥的建筑物,应提出拆除规划.

6.7.6 灌区规划应对量水设施提出规划.

6.7.7 量水设施应设置在灌溉渠道 的引水,分水,泄水,退水处及排水沟出口处, 并宜与灌排建筑物结合布置.在没有水工建筑物或现有水工建筑物不能用于量水时,

应采用特设量水设备量水.

6.8 田间工程

6.8.1 灌区进行田间工程规划应根据不同分区的地形,土壤,地下水埋深及水资源

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农作物种植结构等,确定不同的灌溉模式,分别进行典型区 规划,提出土地平整技术要求,对田间渠(管)系,排水沟(管),配水建筑物,田 间道路及林带进行布置,对灌排沟渠(管)进行纵横断面设计(或管径计算),确定 灌水沟畦与格田的技术要素,计算工程量.

6.8.2 典型区的选择应能代表所在分区的绝大部分农田状况,具有代表性,每一典

型区应具有独立的配水系统,典型区面积不宜小于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的 3%,特大型

灌区可控制在1~3%.

6.8.3 田间工程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田间工程的布置应有利于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培育土壤肥力,促进农业节约 用水.

2 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根据田间地形条件,合理布置田间灌(排)渠(沟) 系.

3 灌排系统完善,建筑物配套齐全.

6.8.4 经济条件较好的灌区,应优先考虑田间渠道防渗处理或利用管道输水灌溉, 也可根据水源情况采用明,暗渠(管)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采用喷微灌方式.

6.8.5 灌水沟畦及格田,田间渠系和田间道路,林带的布置应按照GB50288的规定

执行.

6.9 节水工程

6.9.1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气象,地形,土壤,作物 和经济条件等,因地制宜地进行节水工程规划.

6.9.2 进行灌区节水规划时,应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先进技术与常规技

术相结合,强制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

6.9.3 节水灌溉工程措施的选择,应遵循经济,高效,适用,易于推广,适度超前 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灌区农业种植结构的影响.

6.9.4 对土壤渗漏量大,渠系水利用系数不符合GB50288规范规定,以及水资源紧

缺或地下水水质不符合农业灌溉用水要求的地区,以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渠道,应

进行渠道防渗衬砌规划或管道输水规划.

6.9.5 衬砌渠道应进行断面形式,断面尺寸和结构的经济技术比较和优化,衬砌段

和土渠段应进行衔接处理.

6.9.6 水资源紧缺地区或其它具有发展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条件的地区,应因地制宜

地选用喷灌,微灌(包括微喷灌,滴灌,渗灌,涌泉灌等).

6.9.7 对宜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灌区,灌区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作物组成, 选择适宜作物,区分不同灌水技术分别进行典型区设计.

6.9.8 灌区节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尚应符合 GB50288,《渠道防渗工 程技术规范》SL18,《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85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的

规定.

7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

7.0.1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应根据水土流失规律,分析灌区水土流失现状,预测灌区

开发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治理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合 理配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

7.0.2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可参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 的要求,适当简化进行编制.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8.0.1 灌区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应认真调查环境现状,分析主要问题,根据有关法规,

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初拟不同水平年维护和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的目标和要求. 8.0.2 灌区规划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DJ302)和《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作适当简化进行编制. 8.0.3 灌区规划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应预测和评价灌区开发对当地社会环境,自然环

境和生态环境产生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对产生的不利影响,应初步提出防治和减免

的对策和措施.

8.0.4 当灌溉用水含沙量大或灌区土壤含盐量高,盐碱地面积较大时,应进行水沙

平衡,水碱平衡和水盐平衡分析.

8.0.5 当灌区规模较大,灌溉用水的含沙量,含盐量及区域土壤质地差别较大时, 应分区进行平衡分析.

9 灌区运营管理

9.1 管理机构

9.1.1 灌区规划应依据灌区规模,灌区分布和自动化程度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精简

高效的原则,初拟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和管理设施规模等.

9.1.2 初步拟定灌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9.2 工程管理

9.2.1 根据灌区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初拟灌区工程的管理运营原则及管理办法, 初步确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9.2.2 初拟灌区通讯方案,通讯调度设施管理办法和要求.

9.3 水资源管理

9.3.1 初步拟定灌区水资源调配原则,调配方案和水资源管理办法.

9.3.2 初步拟定灌区计量用水规划和测水量水设施布置方案.

9.3.3 初拟水环境监测和水源保护方案.

9.3.4 初步提出地下水控制原则和排水方案.

9.4 信息管理

9.4.1 初步拟定灌区信息管理原则.

9.4.2 初拟灌区用水信息监测与处理决策系统规划,提出信息监测内容,站点布置,

技术要求,输出结果等.

9.4.3 初拟灌溉试验站建设规划.

9.5 经营管理

9.5.1 初拟灌区经营原则,发展方向和目标.

9.5.2 初拟水价核定原则和水费的计收方式,使用办法.

9.5.3 初拟灌区财务管理原则和办法.

10 投资估算

10.0.1 灌区规划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分别编制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的

投资估算.

10.0.2 投资估算的项目划分可参照《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的项 目划分,并根据灌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0.0.3 估算定额宜根据灌区建设的投资来源确定,灌区骨干工程宜按部颁定额执

行,田间工程按地方定额编制或采用扩大指标进行编制.

10.0.4 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应按有关行业的规范,

规定执行.

10.0.5 灌区规划应提出灌区工程的静态总投资.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

11.0.1 对工程投资额较大或规模较大的灌区,宜分期安排实施.

11.0.2 分期开发建设时,应综合比较灌区内各区域的水资源状况,农业生产和水 利工程现状,经济发展情况等,根据"先急后缓,先上游后下游,骨干与田间并行, 灌排结合,近远期统筹考虑"的原则,合理选择一期项目.

11.0.3 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渠系及建筑物工程与测水量水工程应同步实施,同 步生效.

11.0.4 灌区规划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灌区规模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初步提出一期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议.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

12.1.1 灌区规划应参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的有关规定,并适当

简化进行初步经济评价.

12.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应在估算灌区工程投资费用,年运行费用和效益的基础

上,提出经济评价指标计算成果,并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国民经济合理性. 12.1.3 灌区规划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社会折现率宜采用10%,不可行时,也可 采用7%计算.

12.1.4 国民经济评价中各项费用与效益宜采用影子价格,采用影子价格有困难时,

也可直接采用现行市场价格表示.费用与效益的计算应遵循口径一致的原则. 12.1.5 对兼有综合利用功能的灌溉工程,应进行合理的费用分摊.

12.1.6 已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宜按改扩建项目评价要求进行,分析增

量费用和增量效益.按全部费用与全部效益计算时,应合理评估已建工程的固定资

产余值.

12.2 财务分析

12.2.1 灌区规划应分析项目所发生的年总成本费用及年运行费用,测算单方水供

水成本及水价.

12.2.2 估算灌区管理单位水费收入及其它财务收入,对灌区财务自我维持能力进

行评价,提出维持灌区正常运行需采取的经济优惠措施及有关政策.

12.2.3 灌区规划应在测算供水成本的基础上,分析灌区群众的水价承受能力,水 价超过群众的承受能力时,应提出降低供水水价,减轻群众负担的措施,并提出合 理的水费计征方式.

12.2.4 利用外资的灌区工程经济评价应遵循有关规范规定,进行经济合理性和财

务可行性的分析评价.

12.3 综合评价

12.3.1 灌区规划除应进行经济评价外,还应对灌区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改善水土资源状况以及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价.

12.3.2 综合评价应综述灌区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以及国民

经济评价结果,提出灌区工程项目的综合评价结论.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 量备 注

1灌区社会,经济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土地面积km2

耕地面积千hm2

总人口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万人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2水文气象资料

2.1多年平均降雨量mm

2.2蒸发量mm

2.3水资源总量亿m3

2.3.1当地地表水资源量亿m3

2.3.2过境地表水资源量亿m3

2.3.3入境水资源量亿m3

2.3.4地下水资源量亿m3

2工程规模与效益

2.1设计灌溉面积千hm2

2.2设计灌溉保证率:水田%

旱作%

2.3综合灌溉定额:水田m3/亩

旱作m3/亩

其它m3/亩

2.4渠首设计流量m3/s

2.5年用水总量万m3

2.6灌溉水利用系数

2.7渠系水利用系数

2.8田间水利用系数

2.9渠道衬砌率%

2.10水分生产效率 kg/m3

2.11成本水价元/m3

3主要工程内容

3.1骨干渠道

3.1.1总干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附录A 综合特性表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 量备 注

3.1.2干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3.1.3分干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3.1.4支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3.2排水沟道

支沟以上排水沟道条数条

支沟以上排水沟长度km

3.3主要建筑物

3.3.1骨干渠(沟)系水闸

引水闸座

分水闸座

节制闸座

退水闸座

3.3.2桥梁座

其中:公路桥座

生产桥座

3.3.3其它建筑物

倒虹吸座

渡槽座

涵洞座

沉沙池个

陡坡处

跌水处

4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万m3

土方填筑万m3

砼及钢筋砼m3

浆砌石m3

干砌石m3

钢筋t

水泥t

木材m3

5投资估算

附录A 综合特性表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 量备 注

5.1静态总投资万元

5.2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万元

骨干工程投资万元

田间工程投资万元

5.3工程部分分项投资万元

建筑工程万元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万元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万元

临时工程万元

独立费用万元

基本预备费万元

5.4移民,环境与水保工程投资

移民工程投资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基本预备费

附录A 综合特性表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为便于执行本规范,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 做的,采用"可".

2.在规范条文中引用本规范中的其它条文时,采用"按本规范×.×.×的规定". 在本规范中指定应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灌 区 规 划 导 则

GB ××××—××

条 文 说 明

目 录

1 总则33·······

2 基本资料34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36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6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7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38

4.1 灌溉分区38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38

4.3 灌溉制度分析39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41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42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43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4

4.8 灌区规模论证45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46

5 总体规划47

6 工程规划48

6.1 水源工程48

6.2 泥沙处理工程50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51

6.4 灌溉渠系工程52

6.5 排水沟系工程54

6.6 防洪工程54

6.7 灌排建筑物55 6.8 田间工程56

6.9 节水工程56

7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58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59

9 灌区运营管理60

9.1 管理机构60

9.2 工程管理60

9.3 水资源管理61

9.4 信息管理62

9.5 经营管理63

10 投资估算64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65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66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66

12.3 综合评价66

1 总 则

1.0.1 本导则是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号《关于下达2001 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的要求编

写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灌区规划工作的需要,指导灌区的规划工作,进一步明确灌 区规划编制需遵循的技术要求.

1.0.2 由于目前我国各部门对灌区的分等指标不尽相同,因此本导则规定,大型灌

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20000hm2以上的灌区,中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667hm2~

20000hm2的灌区,小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在667hm2以下的灌区. 1.0.6 灌区灌溉与排水规划标准,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第3.1条,3.2条确定. 1.0.7 本规范引用或与本规范直接相关的规范主要包括: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 程设计规范》,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GB50201《防洪》,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23《渠系工程

抗冻胀设计规范》,SL/T153《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SL15

《农田排水技术规程》(南方农田暗管排水部分),GBJ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207《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DJ302《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

响评价规范》,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等.

2 基本资料

2.0.1 基本资料的搜集是编制灌区规划的基础工作,本条规定了规划阶段应掌握的

基本资料范围,内容和要求.

2.0.2 本条详细规定了灌区规划应搜集的资料.

1 因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都已积累了30a以上的气象,水文资料,计算系列的 延长有利于规划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水文,气象资料的系列长度一般不 宜少于30a.

2 地形图应尽量采用国家已测绘出版的成果,必要时,可根据要求专门测绘. 地形图比例尺一般应控制在1/50000~1/100000内.

对已建灌区还应搜集灌区的渠系布置图,特殊渠段和枢纽及主要建筑物局部地 形图,河道及灌排沟渠条带地形图与纵横断面图等,比例尺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渠系布置图:1/10000~1/50000;

2)枢纽及主要建筑物局部地形图:1/2000~1/5000;

3)典型地块地形图:1/1000~1/5000;

4)特殊要求的渠道带状地形图:1/1000~1/2000;

5)灌排渠,沟的纵断面图:水平1/5000~1/25000,垂直1/50~1/200;横 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

对灌区内天然河流,湖泊,洼淀等地带的地形进行专门测量时,可根据需要选 择适当的比例尺.

3 地质资料主要是指搜集灌区内已有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探,分析成果, 对已建灌区还包括主要建筑物,骨干灌排河道地质图,剖面图,地质报告或文字说 明,地下水类型,埋深,含水层厚度,地下水资源量与可利用量,补给与排泄条件 等.本阶段一般不考虑开展新的地质勘探工作.

4 土壤资料包括文字与附图两部分,附图包括土壤类型分布图,土壤盐渍化分 布图,土壤区划改良图等.

5 水利工程主要指水源工程(水库,塘坝,拦河闸,机井等),渠首工程(涵,

闸等枢纽工程,泵站工程等),输配水渠系及建筑物工程,沟,河及建筑物等排水工 程,堤防及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等,规划应搜集以上工程及设施的工程布局,现状, 主要技术参数,历年运用情况,工程管理,工程效益及存在的问题等资料.

6 灌区社会经济资料应采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年鉴作为资料来源, 不足部分应进行补充搜集或调查统计,并经合理化验证.

2.0.3 灌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灌区水土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进行科学分配,

合理确定灌区规模和灌区农业的发展方向,因此灌区规划必须了解灌区所在流域

地区的历史变迁,经济发展状况,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等资料,按照 流域规划,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紧密结合地区各专业规划和用水现状,

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才能制定出符合灌区实际,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规划, 促进灌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4 因搜集的资料来自多部门,多方面,口径不一,系列不同,因此,要求对搜 集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可靠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对失实存疑的资料应进行复 核,对欠缺的资料应加以补充和完善.搜集的资料应分类整编,便于应用.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1.2 水资源数量评价主要包括对灌区降水量,蒸发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 源量,总水资源量等的分析与评价,在水资源紧缺地区,还应对灌区地下微咸水进 行评价.

在水资源评价时,应扣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重复计算的部分,对受人类活动影响 较为显著的地表径流或地下水资源,需对天然水资源量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正. 水资源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对河流泥沙,天然水化学特征,水污染状况等内容的 分析与评价.

水资源分析与评价所需的资料主要包括降水,径流,蒸发,河流泥沙,水质等.

3.1.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是反映灌区在现有工程设施和供用水规模条件下

水资源满足灌区工农业和其它部门需水程度的分析评价.

灌区供水基础设施现状调查是正确评价灌区现状供水能力,分析灌区水资源开 发利用潜力,科学合理确定灌区发展规模的基础工作.调查应在对灌区供水现状初

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并分类分析其现状运行情况,主要作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灌区供用水调查现状水平年应与灌区规划现状水平年相一致,资料应满足分析 要求,并统计分析灌区近十年来的供用水资料.供水应分区按当地地表水,过境水, 地下水,外流域调水,非常规水(包括处理和未处理的污废水,海,咸水等)等多 种水源,以及按蓄,引,提,机电井等四类工程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各类供水所占 比例,并分析年供水总量和组成的变化趋势;灌区用水应分区按农业,生活,工业 三大类用水户分别统计分析,农业用水可分为农田灌溉和林,牧,渔用水等,工业 用水可分为一般工业,电力工业,乡镇工业用水等,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居民 生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人,畜用水等),并统计分析年用水总量增减变化及 其用水结构调整状况,分析工业万元产值用水定额,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农田灌溉 定额等,并应调查统计灌区内环境和生态用水.

灌区现状供需水平衡分析以现状水平年的社会经济指标和工程条件为依据,并 对不合理的用水量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调整.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主要包括水体污染,河道退化,断流,

湖泊,水库萎缩,次生盐碱化和沼泽化,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海水 入侵,咸水入侵,沙漠化等方面的问题.

3.1.5 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对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主要

包括水资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程度,供需状况,工程供水的可靠性,地下水的合 理开采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分析包括水资源利用现状中有无浪费现象,提高水 的利用率和工程供水的可靠性以及地下水开发利用合理性分析等.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2.1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是土地利用结构规划和土地资源平衡的基础,灌区土

地包括各类生产性用地,建设用地和非生产性用地,具体来说,主要指耕地,园地, 牧场,林地,城乡居民用地,工矿企业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占地(包括河流,坑 塘,湖泊等),水利工程占地(包括骨干渠道,水库等),未利用土地(包括干枯的 土沟或石沟床,荒地,沼泽,沙漠,石山等)等.

3.2.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主要利用有关统计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国土规划

资料和灌区地形图,结合现场查勘和调查,计算灌区各类占地面积,分析各类占地 面积的变化趋势和适宜种植的作物,提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土地资

源的开发利用潜力.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

4.1 灌溉分区

4.1.1~4.1.2 对于大型或特大型灌区,由于灌区范围大,灌区内地形地貌,土壤 地质,水文气象等都存在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作物种植结构和群众对各种节水技 术的运用程度也不相同;某些小型灌区,规模虽小,但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差别 却很大,从而对作物的灌溉用水产生较大影响.为增强规划的指导性,使灌溉制度 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提高灌区水资源调度的科学性和节水措施的针对性,使灌区

发展能够兼顾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资金配套能力,应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

进行灌溉分区,分区应依据灌区内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农业区划资料,地形地貌, 土壤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等,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与农业区划相结合,适当照顾行政区划;

2.适当考虑现有水利工程现状,尽量保持现有水利工程的完整与功用;

3.考虑地下水埋深,水质,地形及土壤的相似性;

4.考虑农业种植结构,耕作习惯,水源条件及现状灌溉模式的相似性.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4.2.1 灌区规划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项目区农业生产抵御旱涝碱渍灾害的能力,

确保地区粮食供给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持续高效合理

用.因此,在编制灌区规划时,需在调查了解灌区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灌区 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需水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灌区所在省,

市,县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预测规划,对灌区不同水平年社会经济的发展指标进行

预测.

预测的灌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需充分考虑国家的宏观政策及发展目标,了解 灌区的优势产业及在国家和地区经济中的地位,结合灌区自然条件,水资源情况, 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使预测成果应与国家和地区近期建设计划与

远期规划相一致,与国家政策相适应,并符合灌区的实际情况.

4.3 灌溉制度分析

4.3.1 灌溉保证率的确定按国标GB50288-99中表3.1.2执行,对水资源紧缺地区 可取下限,对高效经济作物可取较大值,经济价值较低者可取较小值.由于随着经 济和社会的发展,全社会用水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供需水形势和水资源状况与干

旱或湿润地区的关联性已经降低,因此对于生活,环境,工业需水量较大地区,可 在保证农业生产基本的水分需求和确保地区粮食供给安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灌溉

用水保证率.

4.3.2~4.3.3 在水源丰沛地区,可以实现作物最高产量为目标,推广进行充分供 水条件下的灌溉制度设计;在水资源不稳定或相对较为紧缺地区,可以通过降低土

壤控制水分下限进行节水型灌溉制度设计;对干旱地区或水资源紧缺地区,应采用

非充分灌溉模式,进行非充分灌溉下的灌溉制度设计,并积极推广适合地区条件的

节水灌溉技术.

1 灌溉制度设计时,应考虑地下水的补给影响,地下水的补给强度与土质,作 物潜在腾发量,地下水埋深以及不同根区土壤的平均含水量等有关.水利部农田灌

溉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所在"北方地区主要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的研究"中,利用G-W关系对北方地区地下水补给强度进行了计算,参见表4.3.1. 另外,还可参考《水工设计手册(8)灌区建筑物》(水利电力出版社 1984). 2 有效降水量与降水特性,土壤特性,作物腾发速率和灌溉管理等因素有关, 国内外学者对有效降水量的计算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多种估算方法.

1) 国内学者提出了降雨入渗系数法,其计算公式为:

表4.3.1

20%25%30%35%20%25%30%35%

13.183.183.181.733.83.83.82.07

1.53.183.182.620.413.533.532.910.45

23.183.181.752.932.931.61

2.52.532.530.932.532.530.93

32.251.920.522.251.290.52

3.52.031.740.32.031.740.3

41.861.571.861.570.1

4.51.721.431.721.43

51.611.31.611.3

13.183.183.183.83.83.8

1.53.182.840.033.83.390.04

21.850.881.850.88

2.51.180.471.180.47

30.810.260.810.26

3.50.590.140.590.14

40.450.070.450.07

4.50.360.020.360.02

50.290.29

12.462.462.231.192.462.462.231.19

1.51.021.020.670.081.021.020.670.08

20.550.550.210.550.550.21

2.50.340.340.020.340.340.02

30.230.230.230.23

3.50.160.160.160.16

40.120.120.120.12

4.5

5

根区(0~1m)土壤平均含水量根区(0~1m)土壤平均含水量

粘壤土

不同土质区地下水毛管上升补给强度

单位:mm/d

中壤土

砂壤土

土壤

地下水

埋 深

(m)

作物潜在腾发量Etc100mm),当P

山西省采用的公式为:PPeβ=(P000569.01339.1 =β).

河北省采用的公式为:LRPPe =

式中:R——径流量,mm;

——渗漏量,mm. L

陕西省采用的公式为:PPe =δ,其中δ依据降水量的不同,各地有不同的值. 河南省采用的公式为:PPe75.0=.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4.4.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是合理确定灌区规模,进行灌区水土资源平衡的重要

依据,是调整不合理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的基础工 作.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首先根据土地面积,地形地貌特征,坡度,土壤侵蚀 程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等确定土地的合理用途.

灌区的农业,林业和牧场用地包括农,林,草种植净面积和田间渠系及其建筑 物,田间排水沟,生产路等占地,不包括骨干渠系,河沟及骨干道路.

设计灌溉面积是指按设计灌溉保证率能够实施灌溉的面积,包括净灌溉面积与 灌溉范围内的灌排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等的占地面积之和.

灌区范围内土地的利用情况,用灌区面积利用系数和灌溉面积利用系数表示: 灌区面积

净灌溉面积

数灌区面积=利用系

面积灌

净灌溉面积

利用系数灌溉

面积=

4.4.3 农业用地的数量应按灌区现状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均需粮,饲料用粮, 粮食单产,蔬菜等经济作物需要量及单产等进行计算,经济林及果园面积按人均 0.07hm2计算,牧场用地按每一个单位羊0.07hm2人工草地计算.

城乡建设和工矿企业用地应按照控制规模,存量盘活,内部挖潜的原则确定其 占地数量.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

4.5.1 需水量预测是进行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基础,必须在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预测,各业用水定额预测完成的前提下进行.需水量应按不同水平年分别预测.

水是一种有限的宝贵自然资源,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资源,从世界经济发展 的历史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来分析,一般情况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初期,发展 速度快,用水量大,用水增长率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水量的增长率逐渐降 低,且应低于经济增长率,而且研究还发现,工业用水的增长曲线在达到一定的水 平后,应呈现比较平缓甚至略有下降的趋势.因此在预测需水定额时,应充分考虑 未来各种节水技术的推广,节水设备的应用和灌区群众节水意识的增强以及产业结

构的调整,对需水定额下降的影响.在水资源紧缺地区,还应考虑限制高耗水产业 的发展,在水资源仍不能满足需水要求时,应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控制地区国民 经济的发展规模和人口的增长,以控制社会总需水量.

农业灌溉需水量应在灌溉制度设计,土地利用结构设计,作物种植结构设计的 基础上预测;工业和生活需水量的预测方法有定额法,趋势法,弹性系数法,灰色 理论预测法以及用水节水增长率法,修正充分利用率提高法等.条件许可时,应选 择2~3种不同的方法进行预测,并比较预测结果,选择比较符合灌区实际的预测需

水量.

4.5.2 生态环境需水分为河道内用水与河道外用水两类,河道内用水可结合当地

水资源状况及工程情况分析确定,北方地区可按维持河道内最小的生态基流分析估

算,河道外用水包括灌区生态环境林木用水,城市河湖补水,湿地用水,回补超采 的地下水及水土保持,防治土壤沙化,盐碱地改良等方面的需水量.

4.5.3 灌区年需水过程线是灌区年需水量在年内各时间段上的分配.当依靠天然来

水供水时,供水过程与需水过程发生矛盾时,应考虑修建调蓄工程以修正供水过程,

或修正需水过程.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

4.6.1 灌区可供水量是指可为灌区提供水源的各项水利工程设施供水能力的总和.

可供水量一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考虑不同灌区的水资源和用水等实际情况, 当灌区常规水资源不足或来,用水过程不一致时,可供水量中还应计入污水处理回

用,微咸水代用,雨洪水利用,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的供水量.

对井灌区和井渠结合灌区,应根据地下水资源评价分析结果,按照采补平衡, 以不破坏和改善当地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原则,研究地表水和当地地下水的供水比

例,分析确定可供水量,控制地下水位的高度,保持地下水的动态平衡.对地下水 已经超采地区或漏斗区,地下水开采量不应超过其补给量.对缺乏规划资料的新建

中小型灌区,也可通过现状水资源利用系数分析,调查,拟定不同水平年水资源开 发利用系数,确定可利用量.

对水库及引河灌区,应按照上下游兼顾,统一调度,合理分配的原则,进行可 引,供水量及过程分配,成果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6.2 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对水质有不同的要求,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需充 分考虑各行业的供水水质标准.为增加可供水量,本条还提出了要重视水资源的重

复利用.另外不重视水质对可供水量的影响,将导致对可供水量和水资源供需平衡

的错误分析评价.

为了便于分析灌区水资源在不同区域,年内不同时间段的余缺状况,可供水量 应按不同分区分别进行分析,并根据用水过程,按候,周,旬,月等分析灌区全年 可供水量过程.

4.6.3 为了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保护和 改善河道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各级政府与水 行政主管部门对黄河等大型河流的可供水量进行了分配.在灌区规划时,当灌区供

水从这些河道引水时,应以分配水量为依据分析计算可供水量.

当灌区与引水河道或水库不在一个流域时,常常会出现灌区设计保证率与河道 或水库的径流频率不一致的情况,灌区规划时,应通过长系列分析,分析灌区设计 保证率与水库或河道各种来水频率的相关情况,校核灌区设计保证率是否科学合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4.7.1 分区平衡是为了了解灌区内水资源的供,需水量在各分区间的分配情况和余

缺程度,避免出现灌区水资源整体平衡,局部不足或有些地区余水,有些地区不足 的情况出现,以更好地有针对性地,科学合理地调配水资源,确保重点地区,重点 产业的用水需求.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评价,可参照《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中 水资源综合评价的有关规定编制.

进行不同水平年分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灌区水资源的现状供需形势和未来的供 需变化趋势,以便合理确定不同水平年灌区的发展规模,有针对性地安排灌区的蓄,

供水工程.

4.7.2 本条是对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原则的规定.农业是社会和国民经济各业中的

用水大户,节水是灌区开发与发展的永恒主题,灌区规划应按照先进可行的原则, 结合灌区用水实际,确定规划年合适的用水定额,得到较为客观的水资源平衡结论,

正确评价灌区水资源状况,并根据平衡结论,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 采取多种措施节水,优化配置,使有限的水资源为灌区的持续发展服务.

4.8 规模论证

4.8.1 灌溉渠系设计,灌溉模式选择,灌溉水利用系数,水土资源平衡,灌区规模 论证等是相互联系,互为影响的几个方面,需要几个过程的反复,才能最终确定灌 区规模.

对新建灌区,要按照以供定需,以水定地的原则,依据地形地貌,社会经济等

条件,合理确定灌区范围和规模.对已建灌区,要在原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水 土资源平衡结论,复核灌区范围与规模.

4.8.2 降雨稀少的干旱地区或生态脆弱地区,应优先考虑生态用水.在确定灌区规

模时,应以灌区整体受益,综合效益最大,经济产量最高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为 原则.

4.8.3 有些灌区,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使得灌区规模先天性过大,超过 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有些灌区,由于水资源供需形势的变化,原有的供水工程供 水对象转向了工业或生活,使农业用水紧张,灌区发展受到了限制.这两种类型灌 区,灌溉渠系已基本能够控制全灌区,丰水时边远地区也能得到灌溉,但保证程度 不高,同时边远地区一般也是水资源比较紧缺地区,因此在灌区续建,改建规划时, 要压缩灌区规模,阻力一般比较大,而且不利于整个灌区经济,社会的协调与稳定 发展.对此类灌区,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部分地区考虑非充分灌溉,维持原 有灌区规模.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

4.9.2~4.9.4 灌区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是指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当地水和客水,

淡水与微咸水,污水利用,再生水回用,海水淡化利用等在内的各种水源在灌区内 各区域,各部门间的分配与安排.

4.9.5 灌区水资源量及自然分布,各用水户生产经营现状和经济效益,用水现状及

发展趋势,灌区产业结构现状及调整规划是进行灌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规划的基础

资料,只有在认真分析研究上述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水资源调配原则,才能制定出 科学的水资源调配方案.

4.9.6 对多种水源或水资源比较紧缺的灌区,要通过研究各种水资源的质,量以及

在灌区内的分布和需求状况,按照用水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对灌区水资源进行

再分配,确定水资源的使用权,再由市场根据灌区内各分区的水资源和用水状况, 进行自主调节.灌区内水资源相对较为丰富,但水资源分布和用水量不平衡,不一 致的灌区,也可采用类似的措施.

5 总体规划

5.0.1~5.0.2 灌区的开发建设涉及到社会不同方面,专业门类较多,影响范围广, 规划应在认真搜集了解灌区社会经济,地质土壤,水文气象,水土资源,工农业生 产现状及规划,水利工程现状等的基础上,分析灌区水,旱,盐,沙灾害的成因及 危害,初步确定灌区开发工程布局.

5.0.3 灌区规模及灌排沟渠和相关建筑物等级的划分应根据灌区的设计灌溉面积,

蓄水工程的蓄水容积,引(排)水流量,过水流量,装机功率,保护对象等,按照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准》

(SL252-2000)的规定执行.

5.0.4 灌溉模式包括灌排沟渠的布置,灌溉水源的选择,多种水源的调度运用方式,

灌水技术等.确定灌溉模式时,应考虑灌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的综合素质和对 灌水技术的接受程度.当灌区规模较大时,应根据各分区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不 同的灌溉模式.

6 工程规划

6.1 水源工程

6.1.1 灌区灌溉水源一般包括河川,湖泊径流,水库蓄水,泉群涌水,地下水等, 灌溉回归水和污水回用是水源的重复利用,微咸水只能与淡水结合适量用于灌溉, 海水淡化成本高,一般不用于农田灌溉.灌区的开发与建设,在规划阶段对水源的 选择和取水方式的确定非常重要.

随着水源类型,水位,水量的不同,灌溉取水方式可分为无坝引水,有坝引水,

提水取水和水库取水等几种,相应的水源工程总体可分为拦河坝(闸),水库,引水 闸,泵站,虹吸等.

6.1.2 无坝引水枢纽主要由进水闸组成,有坝引水主要由拦河坝(闸),进水闸组 成,视河道径流含沙量的大小,引水流量和水位,防洪要求等,还可设置冲沙闸, 导流堤,防洪堤等.

采用无坝引水方案从含沙量较大的河流中取水,且对引水含沙量有要求时,可 采用闸前拦沙方案,在引水闸前设置拦沙潜堰(坎)或橡胶坝,拦截推移质和近底 的悬移质泥沙;采用泵站,虹吸或泵船引水时,应将取水口布置在表层,取含沙量 小的表层水.在河流弯道取水时,应将取水口设置在弯道凹岸顶点或靠近顶点的下

游,尽量减少泥沙的引入.

6.1.4 选择水库位置时,应考虑水库库容,正常蓄水位和库区的地形,地质条件, 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综合比较后选择确定.

灌区规划还应根据水库的供水目标,供水保证率,发展规划,水资源条件和灌 区用水量等确定水库的有关设计参数,包括库区面积,库容,正常蓄水位,死水位 等.

6.1.5~6.1.6 "梯级开发,串联建库"和"长藤结瓜"是针对沿河不具有建大库 的条件,耕地比较分散,不宜于整体开发或为了调配区域间水资源的配置,而采取 的灌溉水源开发方式."长藤结瓜"灌溉系统一般有多项蓄水工程(库,塘,堰), 并由其中骨干水库利用非灌溉期和丰水年的来水量充蓄灌区内的库,塘,堰,作为 灌溉期与骨干水库同时向灌区供水的水源.

6.1.7 采用无坝引水时,引水口的位置应能保证河(湖)枯水期水位能够满足引水 流量,水位的要求,并尽量远离支流的入汇口,且尽量选择河岸较坚实,河槽较稳 定,断面较匀称的顺直河段.

采用有坝引水时,如果渠首位于河道狭窄,河岸较陡的山区河流,可采取隧洞

引水方式;从多泥沙河道引水,且引水流量较大时,可利用河势和有利地形采取人 工弯道引水方式,

渠首工程的布置形式有岸边式和引渠式两种,当河(湖)岸地形较陡,岸坡稳 定时,渠首工程宜采用岸边式布置;当河(湖)岸地形较缓或岸坡不稳定时,可采 用引渠式布置.

6.1.9 根据河道水位及其变幅,水泵吸程,引水流量,扬程等,选择泵站的具体类 型,并初步确定泵站的级数.泵站的类型有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移动式又包括泵 船和泵车.

6.1.13 单井控制灌溉面积可按公式(1)计算确定:

m

QtT

A

)1(12

ηη

= (6-1)

式中 ——单井控制灌溉面积(hm0A2);

Q——单井出水量(m3/h);

t——灌溉期机井每天开机时间(h/d);

2T——每次轮灌期天数(d);

η——灌溉水利用系数;

1η——干扰抽水的水量消减系数,经抽水试验确定,要求不大于0.2;

m——综合平均灌水定额(m3/hm2).

井距可按公式(2)计算确定:

0AkL= (6-2)

式中 ——井距(m); L

——系数,按方格形布井时,k=25.8;按梅花形布井时,k=27.8. k

井数可按公式(3)或(4)计算确定:

需水量小于或等于允许开采量时,

0AAn= (6-3)

需水量大于允许开采量时,

1

210

QtT

MA

n= (6-4) 式中 n——井数;

——机井灌区面积(hmA2);

M——灌区地下水可开采模数(m3/km2·a);

——年灌溉天数(d/a). 1T 6.2 泥沙处理工程

6.2.1 渠道的挟沙能力与渠道比降,泥沙粒径有关,引水含沙量超过渠道的挟沙能

力,容易淤积渠道,降低输水能力.一般认为,泥沙粒径大于0.05mm,特别是大于 0.15mm时,容易在渠道中淤积,因此《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

黄河下游自流引水允许含沙量宜小于50kg/m3,沉沙池出口允许含沙量不宜大于 10kg/m3,允许泥沙粒径不宜大于0.05mm.

对于提水灌区来说,当引水泥沙含量较大时不仅会淤积渠道,而且会淤积泵站

前池,淤塞水泵机组,使水泵磨损,通常过泵水流挟沙量最好控制在5~7%,尽量 不要超过10%.从改良灌区土壤的角度考虑,宜使较细而肥的细颗粒泥沙,随水流 输送到田间.

6.2.2 在满足灌区泥沙处理和沉沙池建设的基本条件下,一般宜将沉沙池设置在引

水枢纽范围以内,可直接设置在引水闸后,也可设置在引水闸后一定距离的区域, 由输沙渠输水进入沉沙池处理.

6.2.3 沉沙工程的布置形式有集中沉沙,分散沉沙和多级沉沙等,集中沉沙又可分

为集中沉沙,集中处理,集中沉沙,分散处理和全灌区集中,按渠系集中等几种方 式.集中沉沙适用于宜建池区域面积大,沙容量能够满足灌区发展要求的灌区.对 宜建池区域面积小,沙容量有限,但宜建池位置多的灌区可采取分散沉沙的方式. 对受地形,引水含沙量大等因素影响或对供水含沙量有较高要求,且在输水渠沿线

有可沉沙条件时,可采取分级沉沙方式.

6.2.4 泥沙淤积预测主要是根据流量,含沙量,泥沙粒径级配,池厢或渠道长度, 水深,流速等,预测泥沙在输沙渠,沉沙池,输水渠系,田间及排水河沟的淤积分 布比例.根据预测的泥沙分布比例和沉沙区的泥沙容量,分析沉沙区的使用年限.

6.2.5 对于引水含沙量高的灌区,泥沙是影响灌区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 素,对灌区环境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规划要结合灌区实际,研究泥沙利用技术, 目前运用较为普遍,技术相对比较成熟的是用来生产建筑材料.

沉沙池建成运用后,池区耕地可能会减少,风沙天气增多,环境变差,群众的

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灌区规划要根据灌区实际,提出适当措施,减轻对池区群众 的影响,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泥沙堆积达到设计高程后,应整平压实,采取覆盖原土或引水盖淤等措施,并 进行田间配套,及时还耕或发展果林等.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

6.3.1 调蓄工程可分为拦河坝(闸),坑塘,水库等几类,水库根据所处的地形条 件又可分为山丘区水库和平原区水库.在进行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地形,地质 条件,河道水位,流量,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状况等,选择合适的调蓄类型. 对不宜于在河道上建设闸,坝等拦河建筑物工程的地区,可考虑在河道外适宜 位置建设水库,采用适当方式将河道水引入水库调蓄,解决灌区用水水源.

6.3.2 调蓄工程规划时,应研究调蓄工程建成后对周围地区的各种影响,以及河道

淤积和下游河床的演变,在保证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地形,地质,河流特性 以及当地材料,力求减少淹没损失和工程投资.

6.4 灌溉渠系工程

6.4.1 灌溉渠系一般包括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四级固定渠道,农渠以下设毛渠, 灌水沟等临时性灌水渠道.大型或特大型灌区,必要时可按总干渠,干渠,分干渠, 支渠,分支渠,斗渠,分斗渠等设置.当灌区地形特殊或在大型灌区的某些位置, 可越级设置渠道. 为了便于分清渠道的级别,对于有越级设置渠道的灌区,在命名下级渠道时, 有的地方往往将上,下级渠道的名称同时表示出来,如干斗,支斗等.

灌溉渠系工程布置应满足工程占地少,费用省,使用方便,节约用水的要求.

1 根据灌区内地形和地质条件,干渠应尽量布置在灌区的较高地带,以便能够 自流控制较大的灌溉面积.其它各级渠道应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在其控制范围内的

较高地带或与等高线交叉布置.灌区内局部高地,面积很小时,宜采取提水灌溉方 式.

2 渠系工程布置应与排水沟系统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做到灌排结合,布置合

理.规划应尽量利用,维持原有的排水体系,对局部排水不畅或影响输水灌溉的河 段,可进行疏挖,取直等改造.

3 渠系布置应紧密结合灌区地形,科学合理布置各级渠道和配水口门,以方便 用水管理和征收水费为原则.

4 根据灌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输水规模,多方案比较,尽可能保持渠线的短, 直,多采用半挖半填渠道,减少拆迁,减少工程量,压缩工程投资.

5 渠线布置应尽可能避开滑坡体,膨润土及风化岩层,节理发育破碎带等地质 不良地段;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应设置泄水渠,闸,渠末设退水设施;对傍山(坡, 岗)渠道,应采取防洪,截流措施.

6 对于已建灌区,应根据本次规划论证的灌区规模,在尽量维持渠系布置现状 的基础上,根据灌区实际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原有渠系和部分渠段进行调整, 对渠道断面进行复核调整,对渠道损坏,塌方段进行修复或加固.

6.4.2 干,支渠的布置形式主要有三种:

1 山区,丘陵灌区,干渠一般沿灌区上部边缘布置,大体与等高线平行,支渠 沿两溪间的分水岭布置;丘陵地区若有主要岗岭横贯中部,则干渠可布置在岗脊上,

大体与等高线垂直,支渠自干渠两侧分出,控制岗岭两侧的坡地;

2 平原灌区,干渠宜沿等高线布置,支渠垂直等高线布置;

3 圩垸灌区,一般分布在沿江,滨湖地势低洼地区,一般采用机电排灌方式, 干渠宜沿圩堤布置.

各级渠道的布置在遵循第6.4.1条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山丘地区的干渠多为环山渠道,穿越沟,谷可采用绕行与直穿两种方式;渠道 过岗(岭,丘)可采用绕山与穿山两种方案进行比较,穿山有明渠,暗渠和隧洞三 种方式,一般情况下,挖深在6m以上的岗,丘,当地质条件较好时,宜选择隧洞型 式比较经济.

渠系布置应尽量避免与河,沟,路,岗,洼交叉,以减少交叉建筑物数量和过 大的挖填方.

对于必须截断的排水系统应作适当处理(改道或作交叉工程),以保证渠道安全 和避免因渠道阻水而加重涝灾.对于新设置的排水沟,应布置在低洼地带,并与灌 溉系统统筹考虑.

渠道的级数应根据地形特点,自然沟道分布的密度以及分割范围的大小,因地 制宜地选用,不宜强求一定的级数.山丘地区支,斗渠的划分一般以自然河,沟为 边界,以减少交叉建筑物的数量.

6.5 排水沟系工程

6.5.1 流域防洪除涝规划确定了流域内骨干防洪除涝工程布局和规模,是流域内区

域防洪除涝规划和灌区排水规划的必要依据.

根据灌溉渠系的布置,排水沟系一般可分为干,支,斗,农四级固定沟道,农

沟以下可设置毛沟,墒沟等临时性沟道,并与农沟组成田间集水沟网.排水工程的 规划一般主要是进行排水方式的选择,干,支,斗沟(管)和农沟(管)以及排水 建筑物和交叉建筑物的布置.

6.5.2 排水方式分为自流排水和提水排水,水平排水与垂直排水,地面截流与地下

截流三种,在规划时,应根据上级沟道或承泄区的水位,涝(渍)灾害的成因,选 择适宜的排水方式.

对于由于地下深层承压水补给潜水导致的渍涝,应考虑采用竖井排水;对旱涝 碱兼治地区,当地下水质和含水层出水条件均较好时,宜采用水平排水与垂直排水

相结合的排水方案.

明沟排水存在着开挖工程量大,易坍塌,易淤积,易生杂草,占地多,不利于

机械化耕作,维护管理工作量大等缺点,但工程造价低,投资省,因此在我国农田, 尤其是北方田间排水工程中较多应用.暗管排水虽然造价较高,一次性投资大,但 其节地省工,利于耕作,易管理,对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实现农业集约化经 营和机械化耕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建议经济发达地区采用暗管排水方式,其 它地区在条件许可时,亦应考虑采用暗管排水方式.

由于不同地区的地形,地质,土壤,水文气象,涝(渍,碱)现状及成因,排

水工程现状等各不相同,在排水工程规划时,应通过调查,搜集分析资料,制定规 划原则,拟定不同的排水系统布置方案,经技术经济论证后,选择适宜的排水方案.

6.6 防洪工程

6.6.1~6.6.2 进行灌区规划时,对灌区洪水发生的概率与特性进行科学分析,合 理选定防洪标准,是选择防洪工程措施,控制工程投资,确保灌区渠沟及建筑物工 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灌溉效益的重要措施.

6.6.3 排洪沟(撇洪沟)是灌区渠道防洪安全的工程措施.根据国内一些灌区排洪 沟(撇洪沟)工程实践,其防洪标准一般按重现期5~10a确定.

6.7 灌排建筑物

6.7.1 灌区建筑物是为灌区引水,输水,调配水源,方便管理和运用,有利于节约 用水和效益发挥,确保工程安全服务的建筑物工程,包括引水建筑物(如引水闸, 拦河坝,冲沙闸,泵站,水库等),配水建筑物(如分水闸,节制闸等),交叉建筑 物(如隧洞,涵洞,倒虹吸,渡槽,桥梁等),衔接建筑物(如跌水,陡坡等),泄 水建筑物(如泄水闸,退水闸,溢流堰等)和量水建筑物(如量水堰,量水槽等) 六种类型.

6.7.2 本条是对灌区建筑物布置原则的规定.

1 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地形多样,资源和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在灌区

建筑物布置,选型和确定设计参数时,应实事求是,依据灌区需要和地区经济状况, 投资能力等科学布置,以满足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规模,控制投资.

2 灌区建筑物的布置与选型,应确保建筑物自身的安全,渠系及灌区用水的安 全.

3 我国的农田灌溉虽然发展较早,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灌水技术落后,灌

水方式和灌溉管理粗放,农业灌溉浪费水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在灌区规划时,应 加强对水资源的再认识,科学认真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重视灌区节水工作,使灌 区渠系及建筑物的布置,选型和设计围绕着安全,节水,满足灌区需要这个中心. 4 完善的工程配套和良好的工程管理,是保证灌区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灌溉效

益的基础,灌区工程的布置和选型要有利于管理和维护.

5 灌区开发的目的是为农业生产,群众生活服务,闸,桥梁等各类工程设施的 数量,位置应根据灌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确定.

6.7.3 渠首工程如采用水库(枢纽)调节时,要提出库区面积,调节库容,正常蓄 水位,死水位,引水口高程等;采用有坝或无坝引水枢纽时,应提出引水水位,引 水流量,引水口尺寸等;采用泵站提水时,应提出设计扬程,设计流量及装机容量 等参数.

渠系建筑物根据渠道水位推算成果和渠道纵横断面要素,提出建筑物的设计流 量,上下游水位,闸宽,桥宽和桥长,渡槽和倒虹吸长度,跌水或陡坡落差等,初 步确定建筑物级别.

排水建筑物根据其排水流量,水深,水位等初步确定建筑物级别及有关参数.

6.8 田间工程

6.8.4 畦灌常用于小麦,谷子等密播窄行作物,沟灌则适合于棉花,玉米等宽行作 物.灌水沟畦国内推广小畦灌溉,长畦分段灌,间歇灌,水平畦灌等模式,在灌区 规划中要因地制宜,择优选用.

灌水畦的尺寸受地面坡度,土壤透水性,土地平整等条件的限制.一般情况下, 土壤透水性强,地面坡度小,土地平整较差时,入畦流量要大,畦要短;反之入畦 流量较小,畦可长.

畦宽应视播种行距而定,一般可采用 2~4m;灌水畦纵坡由地面坡度控制,一 般为1/150~1/500,最大不宜超过1/50,以免流速过大,造成土壤冲刷;畦埂的横 断面尺寸,一般埂高0.15~0.25m,底宽0.2~0.3m.

灌水沟的尺寸受地面坡度及土壤透水性等条件的控制.沟长可采用 30~80m, 纵坡在1/50~1/500之间.沟上口宽0.3~0.4m,深0.1~0.2m,底宽0.2~0.3m.

6.9 节水工程

6.9.1 农田灌溉节水工程是指在水源工程与输水配水系统全面配套的基础上进行

骨干渠系的防渗处理,兴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以及田间工程的畦田改造,水 田格田化,喷灌,微灌,膜上灌,膜下灌,小管出流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等项工程的总称.

6.9.4 农业用水输配水过程中损失的水量约占灌区损失水量的80%以上,因此提高

灌区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减少输水过程损失是灌区节水工程的主要内容.灌区支渠

及其以上渠道输水流量大,输水时间长,渗漏损失所占比重大,因此对灌区支渠及 其以上渠道进行防渗衬砌是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的重点.

提水灌区一般地势较高,当地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差,对提水灌区和小流量渠道 发展渠道衬砌和管道输配水技术,是降低灌溉成本,提高用水效益,减少能源消耗 的有效措施.

6.9.5 输水渠道横断面的形式,尺寸,结构和衔接段的处理,影响着水的流态和输 配水效率,对工程的运用维护,工程造价与寿命也有影响,因此对4级及其以上渠 道采用坡脚或底面为弧形的非标准断面,对5级渠道采用U型断面是较为经济,合

理的.在衬砌材料上,因地制宜地选择当地材料,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是提高衬 砌率,降低工程造价的经济有效措施.

6.9.6 喷,微灌工程是现阶段较为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但由于一次投入大,技术 含量相对较高及节水的经济效益不明显等原因,阻碍了其推广运用.在经济作物种

植区,城郊农业区,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区和其它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发展喷灌技术,

在果树种植,设施农业,创汇农业中推广微灌技术,在山丘区或其它有自压条件的 地区发展自压喷灌,微灌技术.

7 灌区水土保持工程

7.0.1 科学合理配置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形成一个相辅 相成,相互促进的水土保持体系,是防治灌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的主要内容.水土保持措施的选择与配置,既要实现预防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的基 本功能和水保效益,又要尽可能追求其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要把水土保持

体系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灌区经济发展相结合,以促进灌区社会,经 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7.0.2 灌区规划水土保持方案要设专门章节,可参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规范》(SL204)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编写,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简化.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8.0.1 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维护和改善灌区环境状况,促进灌区良性

循环与发展,是灌区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目标.灌区规划时,应分析和识别灌区 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并结合技术,经济和其 他实际条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拟定不同水平年维护和改善灌区环 境状况的目标和要求,作为灌区规划目标的重要组成,以保障灌区可持续发展. 8.0.2 灌区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DJ302)和《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编制,并可根据灌区规模 大小,当地环境状况的复杂程度等,作适当增减.

8.0.3 灌区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灌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在灌区环境现状

调查评价及对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别的基础上,预测和评价灌区开发可能对

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主要有利和不利影响,并对可能产生的不利

影响,提出初步的防治和减免措施.

9 灌区运营管理

9.1 管理机构

9.1.1 大中型灌区是我国粮,棉,油重要生产基地,是国家粮食供应安全的重要保 障.为了充分发挥灌区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灌 区的高效,经济运行,在灌区规划阶段,就要认真研究灌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岗 位设置和人员编制.

灌区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应参照《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试 行)》编制.

对已建灌区,灌区规划应研究灌区管理改革方案,并按照精简高效,减少管理 费开支的原则,尽量减少机构层次和科室数量,并为灌区管理现代化留有余地.

9.1.2 灌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提高灌区的工作效率,提高工程效益与用水效

率,促进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保证灌区工程的良性运行

和灌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灌区规划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范的

规定,结合灌区实际,提出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方案.

灌区管理可吸收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工作,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作为灌区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9.2 工程管理

9.2.1 科学合理确定灌区的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是搞好灌区管理,保证灌区

高效经济和安全运行的前提,也是灌区建设和管理运用的依据.

工程管理范围是指灌区全部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工程保护范围 是指为保护灌区工程和设施的安全,禁止或限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渠系及建筑

物和其它设施附近一定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打井,勘探,爆破,矿藏开采或构筑其它 地下工程等有危害工程和设施安全的活动.

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一般包括灌区的蓄水工程,干,支渠系,引水,输水, 挡水,配水,泄水建筑物,提水设施,水电站,排灌站,穿渠建筑物以及观测,通 讯,交通,测量,试验等设施和管理,生活区.

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应根据渠系及建筑物的流量,工程级别和管理工作的需 要,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开发利用状况等进行确定.

9.2.2 通讯调度设施是灌区与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灌区内部进行日常联络,

资源管理与调度,事故报警和处理等的基础设施,是灌区安全,经济,科学运行的 重要保障.灌区规划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按照反应快速,运行可靠,安全便捷的 原则,提出灌区通讯方案的初步意见,并初步拟定通讯调度设施管理办法和管理运

行要求.

9.3 水资源管理

9.3.1 灌区水资源包括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入境水,过境水,跨流域调水,利用 海水淡化替代淡水,微咸水利用,污水处理回用等.

根据灌区内各区域不同水资源的储量,水质,回补情况以及灌区内现状及规划 用水情况,自然及水环境情况等,在对灌区各类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现状进行调

查与评价的基础上,研究各种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则,开采顺序,水量调配方案, 并提出初步的规划意见.

9.3.2 用水,计量供水是加强灌区水资源管理,实现灌区水量的科学合理调度,促 进节约用水,按方足额征收水费,分析各级渠道的输水能力和输水损失的重要措施.

灌区规划应对灌区实行计划用水提出规划性意见,对灌区测水量水站网的布置,设

施的选择等提出初步方案.

9.3.3 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的化学,毒理学,细菌学等水质指标,地下水的 水位,含盐量变化等指标以及水温,水生生物项目.

灌溉水源保护主要包括水量和水质两个方面的内容,灌溉用水必然影响江,河, 湖,库及地下水的流量,水量,水位和水质等,进而影响区域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因此本条规定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用水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水

源保护与补救措施.

9.3.4 适宜的地下水埋深和土壤水分是维持根系土壤良好的透气性,保证土壤充分

的热量,养分,水分供应的基础,对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增产具有重要影响.不同 土壤性质,不同气候条件下,不同作物的不同生育阶段对地下水位的要求不同,其 耐渍深度和耐渍时间均有差异,因此在进行灌区规划时,应根据地区自然条件和农

作物种植结构,搜集当地或邻近地区的种植经验或试验资料,初步确定地下水位的

控制原则和排水方案.缺乏试验资料的地区,可参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第 3.2.5~3.2.9条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范》 (SL/T246-1999)附录C所列数据选用.

9.4 信息管理

9.4.1~9.4.2 灌区信息种类多,信息量大,而且具有随时间变化频次高的特点, 其存储,处理工作量大,灌区信息具体包括人事财务,图书资料,技术信息,运行 资料,资源情况,经营状况,社会经济,工农业生产情况等.

灌区信息现代化建设包括信息的监测采集系统,信息的管理与存储系统,信息 的处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信息的传输与通讯网络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信息系

统建设规划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 统筹考虑,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2 先进实用,高效可靠.

3 以需求为导向,以近期为重点,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

4 以灌区内现有INTERNET和INTRANET为基础,建立独立的灌区局域网,实现 灌区资源共享.

9.4.3 灌溉试验站是灌区实现科学灌溉,节约用水,加强水量调配,提高农作物产 量,增加农民收入服务的基础性设施,大中型灌区在区域经济发展,稳定粮油市场, 促进区域社会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大中型灌区应建立相对独立的灌溉试验站,

并根据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和农业生产情况,选择试验站,场,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和技术人员,确定观测试验项目,以作为指导灌区灌溉和灌区发展的依据.

9.5 经营管理

9.5.2 灌区经营管理包括灌区经营机制建设,水价核定办法,水费的征收与使用, 灌区财务措施,综合经营服务等.

农田灌溉工程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农业生产属于基础产业, 整体盈利水平较差,水价的高低在农业生产中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因素,因此农业生

产用水水价应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对多水源 和多目标灌区,应区分水资源类别和供水对象,分类计价,分级核算.在水资源紧 缺地区应按照价值规律调控水价.

水费收入是保证灌区工程持续运行和充分发挥灌区工程效益的基础,水费的足 额征收是使用的前提,因此灌区规划应研究提出水费的征收方式和使用办法.

10 投资估算

10.0.1 投资估算应按编制年的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其编制方法及设计深度应满足

《灌区规划导则》的要求.

10.0.2~10.0.5 投资估算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费率标准可按水利部水总

[2002]116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规定执行,项目划分

可根据灌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定额应采用编制年有效的部颁或地方颁布

的水利工程估算定额,没有估算定额时,可采用概算定额并按规定调整后执行.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

11.0.1~11.0.2 灌区建设涉及面广,工程项目多,资金投入高,建设周期长,灌 区开发建设时,应根据地区经济实力,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分期实施,分期受 益,逐步达到设计灌溉规模.

灌区分期应进行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近期安排实施的工程,应具有相对的独 立性,并能与远期项目有机结合,近期工程完成后,可以独立发挥效益.

11.0.3 测水量水建筑物工程是为灌区用水,管水,强化水量调度,促进节约用水 服务的,灌区建设时,应将渠系及建筑物工程与测水量水工程同时安排实施,保证 能够同时投入使用.

11.0.4 发展农田灌溉是实现农业稳产高产的基本保证,具有经济,社会,生态环 境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有较强的公益性,但在灌区经营和管理方面又具有一定的

市场经济的属性,因此在灌区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上,应将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有机

结合起来,在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实行"谁投资,谁使用,谁维护"的办法,实 行股份开发,分级负担工程建设投资,调动各级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层次, 多形式投入格局,建立新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

12.1.2 工程投资费用是在工程估算的基础上用影子价格调整工程估算中的各项费

用,并剔除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部分后的费用.

灌区国民经济评价主要根据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及经济效益费用比等 指标及评价准则进行.

在进行效益的分析计算时,除应分析多年平均效益外,还应估算设计年,特大 干旱年的风险效益,供决策参考.

12.3 综合评价

12.3.1~12.3.2 综合评价主要是对灌区工程经济上的合理性,可行性作出明确的

结论,对灌区财务上的自立能力和水价的承受能力作出定性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

参考.

本导则用词用语说明

1.为便于执行本导则,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 做的,采用"可".

2.在导则条文中引用本导则中的其它条文时,采用"按本导则×.×.×的规定". 在本导则中指定应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灌 区 规 划 导 则

GB ××××—××

条 文 说 明

前 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号文"关于下达2001年度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和水利部水利水电

规划设计总院与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书》(2001年),我院

组织编写了《灌区规划导则》.2004年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将《灌区规划导则》

更名为《水利灌区规划规范》.

按《技术服务合同书》要求,本规范编写格式和规则按《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 定》(SL1-2002)执行.

《水利灌区规划规范》分总则,基本资料,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水土资 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总体规划,工程规划,灌区水土保持规划,环境影 响初步评价,灌区运营管理,投资估算,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共十二章.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与山 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负责.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参 编 单 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 要 起 草 人:

目 录

1 总则30 2 基本资料31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33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3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4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35

4.1 灌溉分区35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35

4.3 灌溉制度分析36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38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39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40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1

4.8 灌区规模论证42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43

5 总体规划44

6 工程规划45

6.1 水源工程45

6.2 泥沙处理工程47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48

6.4 灌溉渠系工程49

6.5 排水沟系工程51

6.6 防洪工程51

6.7 灌排建筑物52 6.8 田间工程53

6.9 节水工程53

7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55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56

9 灌区运营管理57

9.1 管理机构57

9.2 工程管理57

9.3 水资源管理58

9.4 信息管理59

9.5 经营管理60

10 投资估算61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62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63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63

12.3 综合评价63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

灌 区 规 划 导 则

Guidelines for Irrigation Areas Programming

(征求意见稿)

××××—××—×× 发布 ××××—××—×× 实施

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联合发布

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

水 利 灌 区 规 划 规 范

Specifications for irrigation areas

Programming of water resources

(征求意见稿)

××××—××—×× 发布 ××××—××—×× 实施

中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联合发布

中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水 利 灌 区 规 划 规 范

GB ××××—××

条 文 说 明

1 总 则

1.0.1 为加强灌区规划工作,提高灌区规划水平,促进灌区水土资源合理开发与持

续利用,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大型灌区规划和已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

1.0.3 灌区规划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在实现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进行多方案比选论证,确定灌区建设最佳方案.

1.0.4 编制灌区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与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 调.

2 以节水增效为中心,以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水分生产率为目 标,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实现灌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和灌区的可持续发展.

3 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注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 注重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灌区生态环境.

5 灌区的管理体制与水价的形成机制应有利于灌区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6 重视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灌区管理现代化水平.

1.0.5 灌区规划应在分析现状水平年的基础上,分别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 以近期为重点,近,远期相结合.

1.0.6 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实际,按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制

定科学合理的灌区灌溉与排水标准.

1.0.7 灌区规划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资料

2.0.1 灌区规划应认真调查搜集灌区内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土壤,资源,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资料.

2.0.2 灌区规划调查搜集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灌区地形,地貌,河流水系,自然概况等资料;

2 降水,蒸发,气温,气压,风力,风向,日照,霜期,冰冻期,冻土深度等

气象,水文特征值资料,河沟,水库,承泄区的水位,流量,泥沙,水质等实测资 料;

3 灌区地形图;

4 区域地质图及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水文地质图等;

5 土壤类型,质地,分布状况,土壤理化性质,土壤水分特性等土壤普查资料, 盐碱地改良试验资料等;

6 灌区内城乡供水,灌溉,排水,防洪等工程设施的现状及运用情况;

7 土壤侵蚀类型,侵蚀强度,水土流失成因及危害,水土流失规律及发展趋势, 水土保持及环境现状等;

8 灌区土地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规划,水库,塘坝蓄水利用, 河(湖)水利用,地下水与泉水利用,灌溉回归水利用,城市生活与工业污废水利 用,现状各业供用水量,用水效率及存在的问题,规划供用水情况等;

9 灌区历年发生的洪,涝,旱,盐,碱,渍,风灾害情况,受灾范围,成灾面

积,受灾原因,减产情况,经济损失,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等; 10 天然建筑材料的调查等;

11 灌区内的行政区划,人口,农业人口,农业劳动力,土地面积,耕地面积, 种植结构,耕作制度,农业单产,总产,林牧渔业生产,工农业发展布局,交通运

输,能源电力,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

12 已建灌区还应对灌区的位置,范围,现有工程设施现状,工程布局,特殊 渠段和主要建筑物局部地形图,河道及灌排沟渠条带地形图与纵横断面图,主要建

筑物及骨干灌排河道地质图与剖面图,地质报告或文字说明,灌区运行管理,灌溉 方法,灌溉制度,灌溉试验,节水灌溉情况,农业增产效益,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 配套的经验,管理体制,水费制度改革等资料进行搜集.

2.0.3 灌区规划尚应注意搜集本流域,本地区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农

业区划,流域规划,水利规划,国土整治规划,水资源评价成果及开发利用规划, 农牧渔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搜集以往规划成果与实施情况,有关部门的规划发

展资料,科研成果和试验资料等.

2.0.4 对搜集的基本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并需经合理性验证,资料的完整性与精

度应满足灌区规划阶段的深度要求.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1.1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遵循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评价,水量与水质并重,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3.1.2 灌区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参照《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的规定,对灌 区内水资源数量(包括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水资源质量和 水资源利用进行分析与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价.在水资源综合评价基础上,结合灌 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与措施建议.

3.1.3 水资源分析与评价应以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为主,可辅 以必要的观测和试验工作.

3.1.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应按灌区规划要求,参照SL/T238的有关规定

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 灌区供水基础设施现状调查分析.

2 灌区现状供用水调查统计分析及现状供用水效率评价.

3 灌区现状供需水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3.1.5 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应着重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分析与评 价.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2.1 灌区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分析应在调查区内土地总面积,各类生产用地, 建设用地和非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基础上,分析各类用地的比例及农村人均居住占地

面积等指标.

3.2.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应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分析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及开发利用潜力.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

4.1 灌溉分区

4.1.1 大型灌区,特大型灌区地形,地貌,土壤,气象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差异较大, 应进行灌溉分区.

4.1.2 灌溉分区应与灌区农业区划相结合,以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灌溉管理为原则, 并兼顾行政区划和现有工程体系,按照灌区内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象,水资 源状况,水利工程现状,农业种植结构等资料进行.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4.2.1 灌区规划应在调查灌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所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市(地区,自治州),县(市,自治县,旗,区)社会与国民经济发 展规划及远景发展目标,对灌区不同水平年经济社会的发展指标进行预测.

4.2.2 预测的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还应与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经审定的规划相

协调.

4.3 灌溉制度分析

4.3.1 灌区规划应首先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灌区内水文气

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灌水方法及经济效益等因素,按照GB50288的规定选定.

4.3.2 作物灌溉制度的设计应按GB50288的规定执行.进行灌溉制度分析时,应合

理确定灌区代表作物及种植比例,作物需水量,灌区有效降水量,土壤计划湿润层 深度,土壤田间持水率上限和下限,地下水补给量等参数,

4.3.3 作物灌溉制度应按灌溉分区分别进行设计.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4.4.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貌特点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土地的适用性等,在满足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环境用地,保证区域粮 食安全,灌区农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对灌区内农业,林业,牧场,水塘,

交通,居民用地,工矿用地等各类用地进行统一规划,提出不同水平年各类用地面 积,比例,确定各类用地位置,合理确定灌区用地和灌区发展范围,拟定灌区范围 整体开发分期实施规划.必要时,应提出两种以上的土地利用方案,比较其投入, 产出及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效益,择优选用.

4.4.2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基本农田

保护条例》,结合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国土整治规划进行.

4.4.3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在保证基本农田和环境用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林

业,牧业用地,渔业和其它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工矿企业用地.

4.4.4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对原有的不合理用地进行调整.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

4.5.1 灌区需水量应按不同水平年分区,分部门进行调查和预测.

4.5.2 灌区需水量包括经济社会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两部分.

经济社会用水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用水.农业用水可按农田灌溉 及林牧渔业等需水量进行预测,对有冲沙和洗盐要求的灌区,还应包括冲沙,洗盐 用水量;工业用水可按电力和一般工业需水量预测;城乡生活用水可按城镇居民生

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人,畜用水)等项用水分别预测.以上各项需水量均为 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需水量.

生态环境需水量可按维护,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基本功能所需要的合理需水量 分析预测.

4.5.3 灌区规划应根据上述各项需水量,确定灌区各水平年需水过程线.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

4.6.1 灌区可供水量应在灌区水资源总量,最大可利用量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根据

现有工程和各规划水平年拟建的供水工程情况进行分析,计算不同水平年,不同保

证率情况下的工程可供水量.

4.6.2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计算时,还应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质和重复利

用影响,提出各水平年,不同保证率情况下的可供水量过程.

4.6.3 对于上级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已经规定了灌溉水源引水限额的,应严格按

照限额作为可引水量.

4.6.4 对有航运,发电,输沙要求的河道,在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应考虑航运, 发电和冲沙用水对可供水量的影响.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4.7.1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根据各分区供,需水量预测结果,按不同水平 年,不同保证率分区进行平衡分析.

4.7.2 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按照节水,优化配置,协调发展的原则进行.在水资 源紧缺地区应遵循"以供定需定平衡"的原则.

4.8 灌区规模论证

4.8.1 灌区规模应根据灌区水土资源现状和各水平年的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结果

定;对已建灌区应复核现有灌区规模,研究续建配套与灌区扩建的潜力.

4.8.2 对水资源紧缺或生态脆弱地区的新建灌区,应在合理确定生态环境用水的基

础上,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种植结构合理,有利于灌区均衡协调发展的原则, 适当调整农林种植结构,"以水定地",核定灌区规模.

4.8.3 对水资源不足,局部地区不能保证灌溉的已建灌区,宜根据渠系及建筑物的

现状配套,实际灌溉,经济发展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等情况,局部地区可按非充分灌 溉调整灌溉制度.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

4.9.1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符合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坚持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地制宜,蓄,引,提相结合.

4.9.2 灌区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应遵循优先满足城乡生活用水,统筹农业,工业, 生态环境以及航运等用水需要,促进各业协调发展,综合效益最大的原则.

4.9.3 对地表水,地下水两种水源联合运用的灌区,还应遵循优先利用地表水,合 理开发地下水的原则.

4.9.4 对外流域或区外调水的灌区,还应遵循当地水资源优先,节水优先,治污优 先的原则.

4.9.5 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根据灌区水源及各用水户的具体情况,确定水资

源配置和调度措施,拟定水资源调配方案.

4.9.6 对多水源灌区的水资源配置与调度规划,应按照上下游,不同水源统一水价

的原则,采取经济手段和价格杠杆与其它措施相结合拟定调配方案.

5 总体规划

5.0.1 灌区总体规划应遵循旱,涝,洪,碱,渍,盐,沙综合治理,山,水,田, 林,路,村统一规划,水土资源合理,高效,持续利用,经济,资源,环境持续协 调发展的原则.

5.0.2 灌区总体规划应对灌区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建筑物工程, 承泄区,道路,林带,村镇,输电线路,通讯线路,管理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绘 制灌区总体布置图.

5.0.3 灌区总体规划应按照GB50288 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 (SL252),首先逐项确定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工程,防洪工程和建筑物工程的等级 及防洪标准.

5.0.4 灌区总体规划应根据灌区的水资源条件,工程状况,农业种植结构和经济发

展水平等,确定灌区的灌溉模式.当灌区规模较大时,宜分区确定.

6 工程规划

6.1 水源工程

6.1.1 灌区规划应首先根据拟建灌区的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 对灌区的水源工程进行规划.

6.1.2 当河道径流过程与灌溉用水过程不一致或流量小,水位低或流量,水位不稳

定,不能满足灌溉引水要求,且有建库条件时,山丘区宜修建水库,平原地区可考 虑建设拦河坝(闸);当河道径流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水位要求时,宜采用无 坝引水方式引水灌溉;当河道径流或湖泊能够满足灌溉用水的流量要求,但水位不

能满足自流引水灌溉的要求,且不适于建库时,宜考虑采用泵站提水方式.

6.1.3 当采用泉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根据6.1.2条的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水源工

程.

6.1.4 灌区供水水库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设计保证率,水资

源条件,灌溉用水量及水库其它供水目标用水量等,初步确定工程规模.

6.1.5 当河道比降较大或虽然河道比降较为平缓,但汇水面积较大,水源充足,且 沿河不具有大库建设条件时,宜选择梯级开发,串联建库方式.

6.1.6 当山地丘陵区土地比较分散,灌区沿河方向呈长条形分布,选择单一的灌溉

系统存在困难或不经济时,或者灌区内有多项蓄水工程,且沿一定高程分布的灌区,

宜选择"长藤结瓜"式灌溉系统.

6.1.7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灌溉面积的分布,河(湖)枯水期水位,河道流量, 河(湖)岸边地形,地质,河槽形状,水源含沙量,支流汇流位置等,对引水口的

位置,渠首工程的形式进行规划.在多泥沙河道取水时,还应考虑拦沙,排沙设施.

6.1.8 渠首工程有综合运用要求时,渠首工程位置与形式的选择和工程布置,除应

符合本规范及GB50288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专业规范规定.

6.1.9 采用泵站提水方式时,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源,动力,灌区控制点与水源 水位的高程差,次灌水过程用水量等条件,对泵站的位置,扬程,装机等进行规划.

6.1.10 选择泵站位置时,应考虑防洪,防冲,防淤和防污的要求;对从多泥沙河 道取水的泵站,应对防沙,沉沙,排沙等措施进行规划;对高扬程灌溉工程,宜提 出多级提水泵站规划方案.

6.1.11 排水泵站应根据控制区的地形,地质,排水区面积,排水流量等,对泵站 位置和建站方式进行规划,对具备部分自排条件的,宜考虑与排水闸合建方式.对 适于灌排结合建站的灌区,宜采用结合建站方式.

6.1.12 以地下水为主要灌溉水源或采用井渠结合的灌区,应根据灌区的水文地

条件,地下水资源的可利用情况等进行机井规划.

6.1.13 机井规划应根据有关资料确定单井控制灌溉面积和井距,机井数量等有关

参数.

6.2 泥沙处理工程

6.2.1 灌溉水源中泥沙含量较大,超过了渠道的输水挟沙能力或对水泵磨损较大 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可设置沉沙池.

6.2.2 沉沙池的位置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地质,土壤条件,泥沙清除方式和引水含 沙量等,考虑灌区不同行政区域的人均占有耕地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6.2.3 沉沙工程应根据灌区的具体情况和输,用水要求,合理确定沉沙方式及沉沙

池型式.

6.2.4 泥沙处理规划应进行泥沙淤积预测,并进行沉沙区使用年限分析.

6.2.5 泥沙处理规划应研究适合灌区实际的泥沙开发利用技术,提出池区还耕及开

发扶持,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

6.3.1 灌溉水源的时空分布与灌区用水过程存在矛盾时,应进行调蓄工程规划,以

充分利用水资源.

6.3.2 调蓄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内地形,地质,引用水工程条件初选调蓄工程位置,

并依据灌区(或分区)水资源平衡结果,初步确定工程规模,在方案比较的基础上 初步选定调蓄工程类型.

6.4 灌溉渠系工程

6.4.1 灌溉渠系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自流灌溉面积最大;

2 灌排结合,有灌有排;

3 节约土地,利于耕作;

4 利于配水,方便灌溉;

5 方便管理与水费征收;

6 工程量与投资最小;

7 工程安全运行;

8 对于已建灌区,应坚持维持现状与调整改造相结合.

6.4.2 渠系布置,输水方式和灌溉方式应根据灌区的地形,水源,水文气象等条件 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经过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6.5 排水沟系工程

6.5.1 灌区排水沟系的规划应结合流域防洪除涝和土壤改良规划及灌溉渠系的布

置,统筹规划,对应布置.

6.5.2 排水沟系规划应根据排水区的土质,地下水位,作物对土壤水分的控制要

和土地的耕作方式,经济发展状况等条件合理确定排水方式.

6.5.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各级排水沟应布置在其控制范围的最低处,并能满足汛期排水和控制地下水 位的要求.

2 排水工程应尽可能利用天然河道,并与灌溉渠系的布置,土地利用规划,道 路网,林带和行政区划等相协调.

3 排水工程的布置应尽量做到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为主,提排为辅,分 片分级排放,当地洪涝水与外来客水分开排放.

4 干沟出口应选在承泄区水位较低和河床稳定的地方.

5 下级沟道的布置应为上级沟道创造良好的排水条件,使之不发生壅水.

6.5.4 排水系统的布置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按照GB50288有关排水系统的规

定执行.

6.6 防洪工程

6.6.1 灌区规划应根据对灌区洪水发生概率及特性的分析,对灌区蓄水枢纽,引提

水枢纽及建筑物,灌排渠沟及其建筑物等进行必要的防洪规划.

6.6.2 进行灌区防洪工程规划时,应根据建筑物及渠沟的级别按GB50288的规定, 首先确定防洪标准.

6.6.3 傍山渠道或易受洪水威胁的丘陵,坡地渠道,应根据洪水流量的大小,修建 必要的排洪沟或撇洪沟.

6.6.4 潮汐河口灌排(兼挡潮)建筑物的防洪工程,应考虑必要的防腐蚀措施.

6.7 灌排建筑物

6.7.1 灌区灌排建筑物位置应根据灌区地形图,总体布置图和渠(沟)系纵横断面 图等,按照建筑物的类型特点,结合工程规模,作用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 确定.

6.7.2 灌区灌排建筑物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经济适用性;

2 安全性;

3 节约用水;

4 方便管理和维护;

5 有利于灌区持续发展和灌溉效益发挥;

6 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6.7.3 灌区规划应初步确定主要建筑物(包括水源枢纽,干支渠系建筑物,排水河 (沟)建筑物)的规模及基本型式. 6.7.4 当灌区分期实施或近期有扩建的可能或有其它输水任务时,应按灌区的最终

规模或最大设计流量,最高设计水位确定建筑物有关指标.

6.7.5 已建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规划应调查统计灌区建筑物的老化,损坏和使用情

况,提出重建,改建,维修加固和扩建规划;对增加的建筑物,应进行必要性与可 行性论证,并初步确定拟建工程的位置和主要指标;对已经废弃不用或阻碍灌溉效

益发挥的建筑物,应提出拆除规划.

6.7.6 灌区规划应对量水设施提出规划.

6.7.7 量水设施应设置在灌溉渠道 的引水,分水,泄水,退水处及排水沟出口处, 并宜与灌排建筑物结合布置.在没有水工建筑物或现有水工建筑物不能用于量水时,

应采用特设量水设备量水.

6.8 田间工程

6.8.1 灌区进行田间工程规划应根据不同分区的地形,土壤,地下水埋深及水资源

状况,经济发展状况,农作物种植结构等,确定不同的灌溉模式,分别进行典型区 规划,提出土地平整技术要求,对田间渠(管)系,排水沟(管),配水建筑物,田 间道路及林带进行布置,对灌排沟渠(管)进行纵横断面设计(或管径计算),确定 灌水沟畦与格田的技术要素,计算工程量.

6.8.2 典型区的选择应能代表所在分区的绝大部分农田状况,具有代表性,每一典

型区应具有独立的配水系统,典型区面积不宜小于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的 3%,特大型

灌区可控制在1~3%.

6.8.3 田间工程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田间工程的布置应有利于调节农田水分状况,培育土壤肥力,促进农业节约 用水.

2 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根据田间地形条件,合理布置田间灌(排)渠(沟) 系.

3 灌排系统完善,建筑物配套齐全.

6.8.4 经济条件较好的灌区,应优先考虑田间渠道防渗处理或利用管道输水灌溉, 也可根据水源情况采用明,暗渠(管)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考虑采用喷微灌方式.

6.8.5 灌水沟畦及格田,田间渠系和田间道路,林带的布置应按照GB50288的规定

执行.

6.9 节水工程

6.9.1 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水资源状况,水源条件,气象,地形,土壤,作物 和经济条件等,因地制宜地进行节水工程规划.

6.9.2 进行灌区节水规划时,应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先进技术与常规技

术相结合,强制节水与效益引导相结合.

6.9.3 节水灌溉工程措施的选择,应遵循经济,高效,适用,易于推广,适度超前 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灌区农业种植结构的影响.

6.9.4 对土壤渗漏量大,渠系水利用系数不符合GB50288规范规定,以及水资源紧

缺或地下水水质不符合农业灌溉用水要求的地区,以及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渠道,应

进行渠道防渗衬砌规划或管道输水规划.

6.9.5 衬砌渠道应进行断面形式,断面尺寸和结构的经济技术比较和优化,衬砌段

和土渠段应进行衔接处理.

6.9.6 水资源紧缺地区或其它具有发展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条件的地区,应因地制宜

地选用喷灌,微灌(包括微喷灌,滴灌,渗灌,涌泉灌等).

6.9.7 对宜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灌区,灌区工程规划应根据灌区作物组成, 选择适宜作物,区分不同灌水技术分别进行典型区设计.

6.9.8 灌区节水工程规划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尚应符合 GB50288,《渠道防渗工 程技术规范》SL18,《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85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的

规定.

7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

7.0.1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应根据水土流失规律,分析灌区水土流失现状,预测灌区

开发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治理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合 理配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

7.0.2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可参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 的要求,适当简化进行编制.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8.0.1 灌区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应认真调查环境现状,分析主要问题,根据有关法规,

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初拟不同水平年维护和改善灌区生态与环境的目标和要求. 8.0.2 灌区规划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DJ302)和《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作适当简化进行编制. 8.0.3 灌区规划环境影响初步评价应预测和评价灌区开发对当地社会环境,自然环

境和生态环境产生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对产生的不利影响,应初步提出防治和减免

的对策和措施.

8.0.4 当灌溉用水含沙量大或灌区土壤含盐量高,盐碱地面积较大时,应进行水沙

平衡,水碱平衡和水盐平衡分析.

8.0.5 当灌区规模较大,灌溉用水的含沙量,含盐量及区域土壤质地差别较大时, 应分区进行平衡分析.

9 灌区运营管理

9.1 管理机构

9.1.1 灌区规划应依据灌区规模,灌区分布和自动化程度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精简

高效的原则,初拟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和管理设施规模等.

9.1.2 初步拟定灌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9.2 工程管理

9.2.1 根据灌区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初拟灌区工程的管理运营原则及管理办法, 初步确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9.2.2 初拟灌区通讯方案,通讯调度设施管理办法和要求.

9.3 水资源管理

9.3.1 初步拟定灌区水资源调配原则,调配方案和水资源管理办法.

9.3.2 初步拟定灌区计量用水规划和测水量水设施布置方案.

9.3.3 初拟水环境监测和水源保护方案.

9.3.4 初步提出地下水控制原则和排水方案.

9.4 信息管理

9.4.1 初步拟定灌区信息管理原则.

9.4.2 初拟灌区用水信息监测与处理决策系统规划,提出信息监测内容,站点布置,

技术要求,输出结果等.

9.4.3 初拟灌溉试验站建设规划.

9.5 经营管理

9.5.1 初拟灌区经营原则,发展方向和目标.

9.5.2 初拟水价核定原则和水费的计收方式,使用办法.

9.5.3 初拟灌区财务管理原则和办法.

10 投资估算

10.0.1 灌区规划应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分别编制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的

投资估算.

10.0.2 投资估算的项目划分可参照《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中的项 目划分,并根据灌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0.0.3 估算定额宜根据灌区建设的投资来源确定,灌区骨干工程宜按部颁定额执

行,田间工程按地方定额编制或采用扩大指标进行编制.

10.0.4 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应按有关行业的规范,

规定执行.

10.0.5 灌区规划应提出灌区工程的静态总投资.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

11.0.1 对工程投资额较大或规模较大的灌区,宜分期安排实施.

11.0.2 分期开发建设时,应综合比较灌区内各区域的水资源状况,农业生产和水 利工程现状,经济发展情况等,根据"先急后缓,先上游后下游,骨干与田间并行, 灌排结合,近远期统筹考虑"的原则,合理选择一期项目.

11.0.3 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渠系及建筑物工程与测水量水工程应同步实施,同 步生效.

11.0.4 灌区规划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灌区规模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等,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初步提出一期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议.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

12.1.1 灌区规划应参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的有关规定,并适当

简化进行初步经济评价.

12.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应在估算灌区工程投资费用,年运行费用和效益的基础

上,提出经济评价指标计算成果,并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国民经济合理性. 12.1.3 灌区规划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社会折现率宜采用10%,不可行时,也可 采用7%计算.

12.1.4 国民经济评价中各项费用与效益宜采用影子价格,采用影子价格有困难时,

也可直接采用现行市场价格表示.费用与效益的计算应遵循口径一致的原则. 12.1.5 对兼有综合利用功能的灌溉工程,应进行合理的费用分摊.

12.1.6 已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宜按改扩建项目评价要求进行,分析增

量费用和增量效益.按全部费用与全部效益计算时,应合理评估已建工程的固定资

产余值.

12.2 财务分析

12.2.1 灌区规划应分析项目所发生的年总成本费用及年运行费用,测算单方水供

水成本及水价.

12.2.2 估算灌区管理单位水费收入及其它财务收入,对灌区财务自我维持能力进

行评价,提出维持灌区正常运行需采取的经济优惠措施及有关政策.

12.2.3 灌区规划应在测算供水成本的基础上,分析灌区群众的水价承受能力,水 价超过群众的承受能力时,应提出降低供水水价,减轻群众负担的措施,并提出合 理的水费计征方式.

12.2.4 利用外资的灌区工程经济评价应遵循有关规范规定,进行经济合理性和财

务可行性的分析评价.

12.3 综合评价

12.3.1 灌区规划除应进行经济评价外,还应对灌区开发建设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改善水土资源状况以及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价.

12.3.2 综合评价应综述灌区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以及国民

经济评价结果,提出灌区工程项目的综合评价结论.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 量备 注

1灌区社会,经济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土地面积km2

耕地面积千hm2

总人口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万人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2水文气象资料

2.1多年平均降雨量mm

2.2蒸发量mm

2.3水资源总量亿m3

2.3.1当地地表水资源量亿m3

2.3.2过境地表水资源量亿m3

2.3.3入境水资源量亿m3

2.3.4地下水资源量亿m3

2工程规模与效益

2.1设计灌溉面积千hm2

2.2设计灌溉保证率:水田%

旱作%

2.3综合灌溉定额:水田m3/亩

旱作m3/亩

其它m3/亩

2.4渠首设计流量m3/s

2.5年用水总量万m3

2.6灌溉水利用系数

2.7渠系水利用系数

2.8田间水利用系数

2.9渠道衬砌率%

2.10水分生产效率 kg/m3

2.11成本水价元/m3

3主要工程内容

3.1骨干渠道

3.1.1总干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附录A 综合特性表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 量备 注

3.1.2干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3.1.3分干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3.1.4支渠:条数条

总长度/衬砌长度km

3.2排水沟道

支沟以上排水沟道条数条

支沟以上排水沟长度km

3.3主要建筑物

3.3.1骨干渠(沟)系水闸

引水闸座

分水闸座

节制闸座

退水闸座

3.3.2桥梁座

其中:公路桥座

生产桥座

3.3.3其它建筑物

倒虹吸座

渡槽座

涵洞座

沉沙池个

陡坡处

跌水处

4主要工程量

土方开挖万m3

土方填筑万m3

砼及钢筋砼m3

浆砌石m3

干砌石m3

钢筋t

水泥t

木材m3

5投资估算

附录A 综合特性表

序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数 量备 注

5.1静态总投资万元

5.2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万元

骨干工程投资万元

田间工程投资万元

5.3工程部分分项投资万元

建筑工程万元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万元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万元

临时工程万元

独立费用万元

基本预备费万元

5.4移民,环境与水保工程投资

移民工程投资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基本预备费

附录A 综合特性表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为便于执行本规范,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 做的,采用"可".

2.在规范条文中引用本规范中的其它条文时,采用"按本规范×.×.×的规定". 在本规范中指定应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灌 区 规 划 导 则

GB ××××—××

条 文 说 明

目 录

1 总则33·······

2 基本资料34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36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6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7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38

4.1 灌溉分区38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38

4.3 灌溉制度分析39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41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42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43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4

4.8 灌区规模论证45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46

5 总体规划47

6 工程规划48

6.1 水源工程48

6.2 泥沙处理工程50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51

6.4 灌溉渠系工程52

6.5 排水沟系工程54

6.6 防洪工程54

6.7 灌排建筑物55 6.8 田间工程56

6.9 节水工程56

7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58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59

9 灌区运营管理60

9.1 管理机构60

9.2 工程管理60

9.3 水资源管理61

9.4 信息管理62

9.5 经营管理63

10 投资估算64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65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66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66

12.3 综合评价66

1 总 则

1.0.1 本导则是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号《关于下达2001 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的要求编

写的,主要是为了满足灌区规划工作的需要,指导灌区的规划工作,进一步明确灌 区规划编制需遵循的技术要求.

1.0.2 由于目前我国各部门对灌区的分等指标不尽相同,因此本导则规定,大型灌

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20000hm2以上的灌区,中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667hm2~

20000hm2的灌区,小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在667hm2以下的灌区. 1.0.6 灌区灌溉与排水规划标准,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第3.1条,3.2条确定. 1.0.7 本规范引用或与本规范直接相关的规范主要包括: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 程设计规范》,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GB50201《防洪》,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SL/T1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23《渠系工程

抗冻胀设计规范》,SL/T153《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SL15

《农田排水技术规程》(南方农田暗管排水部分),GBJ85《喷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207《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DJ302《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

响评价规范》,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等.

2 基本资料

2.0.1 基本资料的搜集是编制灌区规划的基础工作,本条规定了规划阶段应掌握的

基本资料范围,内容和要求.

2.0.2 本条详细规定了灌区规划应搜集的资料.

1 因我国目前大多数地区都已积累了30a以上的气象,水文资料,计算系列的 延长有利于规划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水文,气象资料的系列长度一般不 宜少于30a.

2 地形图应尽量采用国家已测绘出版的成果,必要时,可根据要求专门测绘. 地形图比例尺一般应控制在1/50000~1/100000内.

对已建灌区还应搜集灌区的渠系布置图,特殊渠段和枢纽及主要建筑物局部地 形图,河道及灌排沟渠条带地形图与纵横断面图等,比例尺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渠系布置图:1/10000~1/50000;

2)枢纽及主要建筑物局部地形图:1/2000~1/5000;

3)典型地块地形图:1/1000~1/5000;

4)特殊要求的渠道带状地形图:1/1000~1/2000;

5)灌排渠,沟的纵断面图:水平1/5000~1/25000,垂直1/50~1/200;横 断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100~1/200;

对灌区内天然河流,湖泊,洼淀等地带的地形进行专门测量时,可根据需要选 择适当的比例尺.

3 地质资料主要是指搜集灌区内已有的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探,分析成果, 对已建灌区还包括主要建筑物,骨干灌排河道地质图,剖面图,地质报告或文字说 明,地下水类型,埋深,含水层厚度,地下水资源量与可利用量,补给与排泄条件 等.本阶段一般不考虑开展新的地质勘探工作.

4 土壤资料包括文字与附图两部分,附图包括土壤类型分布图,土壤盐渍化分 布图,土壤区划改良图等.

5 水利工程主要指水源工程(水库,塘坝,拦河闸,机井等),渠首工程(涵,

闸等枢纽工程,泵站工程等),输配水渠系及建筑物工程,沟,河及建筑物等排水工 程,堤防及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等,规划应搜集以上工程及设施的工程布局,现状, 主要技术参数,历年运用情况,工程管理,工程效益及存在的问题等资料.

6 灌区社会经济资料应采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年鉴作为资料来源, 不足部分应进行补充搜集或调查统计,并经合理化验证.

2.0.3 灌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对灌区水土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进行科学分配,

合理确定灌区规模和灌区农业的发展方向,因此灌区规划必须了解灌区所在流域

地区的历史变迁,经济发展状况,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等资料,按照 流域规划,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紧密结合地区各专业规划和用水现状,

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才能制定出符合灌区实际,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的规划, 促进灌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4 因搜集的资料来自多部门,多方面,口径不一,系列不同,因此,要求对搜 集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可靠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价,对失实存疑的资料应进行复 核,对欠缺的资料应加以补充和完善.搜集的资料应分类整编,便于应用.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1.2 水资源数量评价主要包括对灌区降水量,蒸发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 源量,总水资源量等的分析与评价,在水资源紧缺地区,还应对灌区地下微咸水进 行评价.

在水资源评价时,应扣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重复计算的部分,对受人类活动影响 较为显著的地表径流或地下水资源,需对天然水资源量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正. 水资源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对河流泥沙,天然水化学特征,水污染状况等内容的 分析与评价.

水资源分析与评价所需的资料主要包括降水,径流,蒸发,河流泥沙,水质等.

3.1.4 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是反映灌区在现有工程设施和供用水规模条件下

水资源满足灌区工农业和其它部门需水程度的分析评价.

灌区供水基础设施现状调查是正确评价灌区现状供水能力,分析灌区水资源开 发利用潜力,科学合理确定灌区发展规模的基础工作.调查应在对灌区供水现状初

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并分类分析其现状运行情况,主要作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灌区供用水调查现状水平年应与灌区规划现状水平年相一致,资料应满足分析 要求,并统计分析灌区近十年来的供用水资料.供水应分区按当地地表水,过境水, 地下水,外流域调水,非常规水(包括处理和未处理的污废水,海,咸水等)等多 种水源,以及按蓄,引,提,机电井等四类工程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各类供水所占 比例,并分析年供水总量和组成的变化趋势;灌区用水应分区按农业,生活,工业 三大类用水户分别统计分析,农业用水可分为农田灌溉和林,牧,渔用水等,工业 用水可分为一般工业,电力工业,乡镇工业用水等,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居民 生活和公共用水),农村生活(人,畜用水等),并统计分析年用水总量增减变化及 其用水结构调整状况,分析工业万元产值用水定额,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农田灌溉 定额等,并应调查统计灌区内环境和生态用水.

灌区现状供需水平衡分析以现状水平年的社会经济指标和工程条件为依据,并 对不合理的用水量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调整.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环境的影响分析主要包括水体污染,河道退化,断流,

湖泊,水库萎缩,次生盐碱化和沼泽化,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岩溶塌陷,海水 入侵,咸水入侵,沙漠化等方面的问题.

3.1.5 在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对灌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主要

包括水资源利用效率,开发利用程度,供需状况,工程供水的可靠性,地下水的合 理开采等方面的分析评价.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合理性分析包括水资源利用现状中有无浪费现象,提高水 的利用率和工程供水的可靠性以及地下水开发利用合理性分析等.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

3.2.1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是土地利用结构规划和土地资源平衡的基础,灌区土

地包括各类生产性用地,建设用地和非生产性用地,具体来说,主要指耕地,园地, 牧场,林地,城乡居民用地,工矿企业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占地(包括河流,坑 塘,湖泊等),水利工程占地(包括骨干渠道,水库等),未利用土地(包括干枯的 土沟或石沟床,荒地,沼泽,沙漠,石山等)等.

3.2.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主要利用有关统计资料,土壤普查资料,国土规划

资料和灌区地形图,结合现场查勘和调查,计算灌区各类占地面积,分析各类占地 面积的变化趋势和适宜种植的作物,提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土地资

源的开发利用潜力.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

4.1 灌溉分区

4.1.1~4.1.2 对于大型或特大型灌区,由于灌区范围大,灌区内地形地貌,土壤 地质,水文气象等都存在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作物种植结构和群众对各种节水技 术的运用程度也不相同;某些小型灌区,规模虽小,但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差别 却很大,从而对作物的灌溉用水产生较大影响.为增强规划的指导性,使灌溉制度 的制定更加科学合理,提高灌区水资源调度的科学性和节水措施的针对性,使灌区

发展能够兼顾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资金配套能力,应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

进行灌溉分区,分区应依据灌区内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农业区划资料,地形地貌, 土壤地质资料,水文气象资料等,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与农业区划相结合,适当照顾行政区划;

2.适当考虑现有水利工程现状,尽量保持现有水利工程的完整与功用;

3.考虑地下水埋深,水质,地形及土壤的相似性;

4.考虑农业种植结构,耕作习惯,水源条件及现状灌溉模式的相似性.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

4.2.1 灌区规划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项目区农业生产抵御旱涝碱渍灾害的能力,

确保地区粮食供给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持续高效合理

用.因此,在编制灌区规划时,需在调查了解灌区农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灌区 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需水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灌区所在省,

市,县社会与国民经济发展预测规划,对灌区不同水平年社会经济的发展指标进行

预测.

预测的灌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需充分考虑国家的宏观政策及发展目标,了解 灌区的优势产业及在国家和地区经济中的地位,结合灌区自然条件,水资源情况, 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使预测成果应与国家和地区近期建设计划与

远期规划相一致,与国家政策相适应,并符合灌区的实际情况.

4.3 灌溉制度分析

4.3.1 灌溉保证率的确定按国标GB50288-99中表3.1.2执行,对水资源紧缺地区 可取下限,对高效经济作物可取较大值,经济价值较低者可取较小值.由于随着经 济和社会的发展,全社会用水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供需水形势和水资源状况与干

旱或湿润地区的关联性已经降低,因此对于生活,环境,工业需水量较大地区,可 在保证农业生产基本的水分需求和确保地区粮食供给安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灌溉

用水保证率.

4.3.2~4.3.3 在水源丰沛地区,可以实现作物最高产量为目标,推广进行充分供 水条件下的灌溉制度设计;在水资源不稳定或相对较为紧缺地区,可以通过降低土

壤控制水分下限进行节水型灌溉制度设计;对干旱地区或水资源紧缺地区,应采用

非充分灌溉模式,进行非充分灌溉下的灌溉制度设计,并积极推广适合地区条件的

节水灌溉技术.

1 灌溉制度设计时,应考虑地下水的补给影响,地下水的补给强度与土质,作 物潜在腾发量,地下水埋深以及不同根区土壤的平均含水量等有关.水利部农田灌

溉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所在"北方地区主要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

的研究"中,利用G-W关系对北方地区地下水补给强度进行了计算,参见表4.3.1. 另外,还可参考《水工设计手册(8)灌区建筑物》(水利电力出版社 1984). 2 有效降水量与降水特性,土壤特性,作物腾发速率和灌溉管理等因素有关, 国内外学者对有效降水量的计算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提出了多种估算方法.

1) 国内学者提出了降雨入渗系数法,其计算公式为:

表4.3.1

20%25%30%35%20%25%30%35%

13.183.183.181.733.83.83.82.07

1.53.183.182.620.413.533.532.910.45

23.183.181.752.932.931.61

2.52.532.530.932.532.530.93

32.251.920.522.251.290.52

3.52.031.740.32.031.740.3

41.861.571.861.570.1

4.51.721.431.721.43

51.611.31.611.3

13.183.183.183.83.83.8

1.53.182.840.033.83.390.04

21.850.881.850.88

2.51.180.471.180.47

30.810.260.810.26

3.50.590.140.590.14

40.450.070.450.07

4.50.360.020.360.02

50.290.29

12.462.462.231.192.462.462.231.19

1.51.021.020.670.081.021.020.670.08

20.550.550.210.550.550.21

2.50.340.340.020.340.340.02

30.230.230.230.23

3.50.160.160.160.16

40.120.120.120.12

4.5

5

根区(0~1m)土壤平均含水量根区(0~1m)土壤平均含水量

粘壤土

不同土质区地下水毛管上升补给强度

单位:mm/d

中壤土

砂壤土

土壤

地下水

埋 深

(m)

作物潜在腾发量Etc100mm),当P

山西省采用的公式为:PPeβ=(P000569.01339.1 =β).

河北省采用的公式为:LRPPe =

式中:R——径流量,mm;

——渗漏量,mm. L

陕西省采用的公式为:PPe =δ,其中δ依据降水量的不同,各地有不同的值. 河南省采用的公式为:PPe75.0=.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4.4.1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是合理确定灌区规模,进行灌区水土资源平衡的重要

依据,是调整不合理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益的基础工 作.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应首先根据土地面积,地形地貌特征,坡度,土壤侵蚀 程度,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等确定土地的合理用途.

灌区的农业,林业和牧场用地包括农,林,草种植净面积和田间渠系及其建筑 物,田间排水沟,生产路等占地,不包括骨干渠系,河沟及骨干道路.

设计灌溉面积是指按设计灌溉保证率能够实施灌溉的面积,包括净灌溉面积与 灌溉范围内的灌排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等的占地面积之和.

灌区范围内土地的利用情况,用灌区面积利用系数和灌溉面积利用系数表示: 灌区面积

净灌溉面积

数灌区面积=利用系

面积灌

净灌溉面积

利用系数灌溉

面积=

4.4.3 农业用地的数量应按灌区现状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均需粮,饲料用粮, 粮食单产,蔬菜等经济作物需要量及单产等进行计算,经济林及果园面积按人均 0.07hm2计算,牧场用地按每一个单位羊0.07hm2人工草地计算.

城乡建设和工矿企业用地应按照控制规模,存量盘活,内部挖潜的原则确定其 占地数量.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

4.5.1 需水量预测是进行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基础,必须在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预测,各业用水定额预测完成的前提下进行.需水量应按不同水平年分别预测.

水是一种有限的宝贵自然资源,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资源,从世界经济发展 的历史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历程来分析,一般情况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初期,发展 速度快,用水量大,用水增长率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用水量的增长率逐渐降 低,且应低于经济增长率,而且研究还发现,工业用水的增长曲线在达到一定的水 平后,应呈现比较平缓甚至略有下降的趋势.因此在预测需水定额时,应充分考虑 未来各种节水技术的推广,节水设备的应用和灌区群众节水意识的增强以及产业结

构的调整,对需水定额下降的影响.在水资源紧缺地区,还应考虑限制高耗水产业 的发展,在水资源仍不能满足需水要求时,应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控制地区国民 经济的发展规模和人口的增长,以控制社会总需水量.

农业灌溉需水量应在灌溉制度设计,土地利用结构设计,作物种植结构设计的 基础上预测;工业和生活需水量的预测方法有定额法,趋势法,弹性系数法,灰色 理论预测法以及用水节水增长率法,修正充分利用率提高法等.条件许可时,应选 择2~3种不同的方法进行预测,并比较预测结果,选择比较符合灌区实际的预测需

水量.

4.5.2 生态环境需水分为河道内用水与河道外用水两类,河道内用水可结合当地

水资源状况及工程情况分析确定,北方地区可按维持河道内最小的生态基流分析估

算,河道外用水包括灌区生态环境林木用水,城市河湖补水,湿地用水,回补超采 的地下水及水土保持,防治土壤沙化,盐碱地改良等方面的需水量.

4.5.3 灌区年需水过程线是灌区年需水量在年内各时间段上的分配.当依靠天然来

水供水时,供水过程与需水过程发生矛盾时,应考虑修建调蓄工程以修正供水过程,

或修正需水过程.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

4.6.1 灌区可供水量是指可为灌区提供水源的各项水利工程设施供水能力的总和.

可供水量一般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考虑不同灌区的水资源和用水等实际情况, 当灌区常规水资源不足或来,用水过程不一致时,可供水量中还应计入污水处理回

用,微咸水代用,雨洪水利用,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的供水量.

对井灌区和井渠结合灌区,应根据地下水资源评价分析结果,按照采补平衡, 以不破坏和改善当地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为原则,研究地表水和当地地下水的供水比

例,分析确定可供水量,控制地下水位的高度,保持地下水的动态平衡.对地下水 已经超采地区或漏斗区,地下水开采量不应超过其补给量.对缺乏规划资料的新建

中小型灌区,也可通过现状水资源利用系数分析,调查,拟定不同水平年水资源开 发利用系数,确定可利用量.

对水库及引河灌区,应按照上下游兼顾,统一调度,合理分配的原则,进行可 引,供水量及过程分配,成果并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4.6.2 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对水质有不同的要求,进行可供水量分析时,需充 分考虑各行业的供水水质标准.为增加可供水量,本条还提出了要重视水资源的重

复利用.另外不重视水质对可供水量的影响,将导致对可供水量和水资源供需平衡

的错误分析评价.

为了便于分析灌区水资源在不同区域,年内不同时间段的余缺状况,可供水量 应按不同分区分别进行分析,并根据用水过程,按候,周,旬,月等分析灌区全年 可供水量过程.

4.6.3 为了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保护和 改善河道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各级政府与水 行政主管部门对黄河等大型河流的可供水量进行了分配.在灌区规划时,当灌区供

水从这些河道引水时,应以分配水量为依据分析计算可供水量.

当灌区与引水河道或水库不在一个流域时,常常会出现灌区设计保证率与河道 或水库的径流频率不一致的情况,灌区规划时,应通过长系列分析,分析灌区设计 保证率与水库或河道各种来水频率的相关情况,校核灌区设计保证率是否科学合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4.7.1 分区平衡是为了了解灌区内水资源的供,需水量在各分区间的分配情况和余

缺程度,避免出现灌区水资源整体平衡,局部不足或有些地区余水,有些地区不足 的情况出现,以更好地有针对性地,科学合理地调配水资源,确保重点地区,重点 产业的用水需求.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评价,可参照《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中 水资源综合评价的有关规定编制.

进行不同水平年分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灌区水资源的现状供需形势和未来的供 需变化趋势,以便合理确定不同水平年灌区的发展规模,有针对性地安排灌区的蓄,

供水工程.

4.7.2 本条是对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原则的规定.农业是社会和国民经济各业中的

用水大户,节水是灌区开发与发展的永恒主题,灌区规划应按照先进可行的原则, 结合灌区用水实际,确定规划年合适的用水定额,得到较为客观的水资源平衡结论,

正确评价灌区水资源状况,并根据平衡结论,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 采取多种措施节水,优化配置,使有限的水资源为灌区的持续发展服务.

4.8 规模论证

4.8.1 灌溉渠系设计,灌溉模式选择,灌溉水利用系数,水土资源平衡,灌区规模 论证等是相互联系,互为影响的几个方面,需要几个过程的反复,才能最终确定灌 区规模.

对新建灌区,要按照以供定需,以水定地的原则,依据地形地貌,社会经济等

条件,合理确定灌区范围和规模.对已建灌区,要在原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水 土资源平衡结论,复核灌区范围与规模.

4.8.2 降雨稀少的干旱地区或生态脆弱地区,应优先考虑生态用水.在确定灌区规

模时,应以灌区整体受益,综合效益最大,经济产量最高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为 原则.

4.8.3 有些灌区,由于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设计,使得灌区规模先天性过大,超过 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有些灌区,由于水资源供需形势的变化,原有的供水工程供 水对象转向了工业或生活,使农业用水紧张,灌区发展受到了限制.这两种类型灌 区,灌溉渠系已基本能够控制全灌区,丰水时边远地区也能得到灌溉,但保证程度 不高,同时边远地区一般也是水资源比较紧缺地区,因此在灌区续建,改建规划时, 要压缩灌区规模,阻力一般比较大,而且不利于整个灌区经济,社会的协调与稳定 发展.对此类灌区,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在部分地区考虑非充分灌溉,维持原 有灌区规模.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

4.9.2~4.9.4 灌区水资源的配置与调度是指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当地水和客水,

淡水与微咸水,污水利用,再生水回用,海水淡化利用等在内的各种水源在灌区内 各区域,各部门间的分配与安排.

4.9.5 灌区水资源量及自然分布,各用水户生产经营现状和经济效益,用水现状及

发展趋势,灌区产业结构现状及调整规划是进行灌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规划的基础

资料,只有在认真分析研究上述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水资源调配原则,才能制定出 科学的水资源调配方案.

4.9.6 对多种水源或水资源比较紧缺的灌区,要通过研究各种水资源的质,量以及

在灌区内的分布和需求状况,按照用水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对灌区水资源进行

再分配,确定水资源的使用权,再由市场根据灌区内各分区的水资源和用水状况, 进行自主调节.灌区内水资源相对较为丰富,但水资源分布和用水量不平衡,不一 致的灌区,也可采用类似的措施.

5 总体规划

5.0.1~5.0.2 灌区的开发建设涉及到社会不同方面,专业门类较多,影响范围广, 规划应在认真搜集了解灌区社会经济,地质土壤,水文气象,水土资源,工农业生 产现状及规划,水利工程现状等的基础上,分析灌区水,旱,盐,沙灾害的成因及 危害,初步确定灌区开发工程布局.

5.0.3 灌区规模及灌排沟渠和相关建筑物等级的划分应根据灌区的设计灌溉面积,

蓄水工程的蓄水容积,引(排)水流量,过水流量,装机功率,保护对象等,按照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准》

(SL252-2000)的规定执行.

5.0.4 灌溉模式包括灌排沟渠的布置,灌溉水源的选择,多种水源的调度运用方式,

灌水技术等.确定灌溉模式时,应考虑灌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的综合素质和对 灌水技术的接受程度.当灌区规模较大时,应根据各分区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不 同的灌溉模式.

6 工程规划

6.1 水源工程

6.1.1 灌区灌溉水源一般包括河川,湖泊径流,水库蓄水,泉群涌水,地下水等, 灌溉回归水和污水回用是水源的重复利用,微咸水只能与淡水结合适量用于灌溉, 海水淡化成本高,一般不用于农田灌溉.灌区的开发与建设,在规划阶段对水源的 选择和取水方式的确定非常重要.

随着水源类型,水位,水量的不同,灌溉取水方式可分为无坝引水,有坝引水,

提水取水和水库取水等几种,相应的水源工程总体可分为拦河坝(闸),水库,引水 闸,泵站,虹吸等.

6.1.2 无坝引水枢纽主要由进水闸组成,有坝引水主要由拦河坝(闸),进水闸组 成,视河道径流含沙量的大小,引水流量和水位,防洪要求等,还可设置冲沙闸, 导流堤,防洪堤等.

采用无坝引水方案从含沙量较大的河流中取水,且对引水含沙量有要求时,可 采用闸前拦沙方案,在引水闸前设置拦沙潜堰(坎)或橡胶坝,拦截推移质和近底 的悬移质泥沙;采用泵站,虹吸或泵船引水时,应将取水口布置在表层,取含沙量 小的表层水.在河流弯道取水时,应将取水口设置在弯道凹岸顶点或靠近顶点的下

游,尽量减少泥沙的引入.

6.1.4 选择水库位置时,应考虑水库库容,正常蓄水位和库区的地形,地质条件, 社会经济状况等进行综合比较后选择确定.

灌区规划还应根据水库的供水目标,供水保证率,发展规划,水资源条件和灌 区用水量等确定水库的有关设计参数,包括库区面积,库容,正常蓄水位,死水位 等.

6.1.5~6.1.6 "梯级开发,串联建库"和"长藤结瓜"是针对沿河不具有建大库 的条件,耕地比较分散,不宜于整体开发或为了调配区域间水资源的配置,而采取 的灌溉水源开发方式."长藤结瓜"灌溉系统一般有多项蓄水工程(库,塘,堰), 并由其中骨干水库利用非灌溉期和丰水年的来水量充蓄灌区内的库,塘,堰,作为 灌溉期与骨干水库同时向灌区供水的水源.

6.1.7 采用无坝引水时,引水口的位置应能保证河(湖)枯水期水位能够满足引水 流量,水位的要求,并尽量远离支流的入汇口,且尽量选择河岸较坚实,河槽较稳 定,断面较匀称的顺直河段.

采用有坝引水时,如果渠首位于河道狭窄,河岸较陡的山区河流,可采取隧洞

引水方式;从多泥沙河道引水,且引水流量较大时,可利用河势和有利地形采取人 工弯道引水方式,

渠首工程的布置形式有岸边式和引渠式两种,当河(湖)岸地形较陡,岸坡稳 定时,渠首工程宜采用岸边式布置;当河(湖)岸地形较缓或岸坡不稳定时,可采 用引渠式布置.

6.1.9 根据河道水位及其变幅,水泵吸程,引水流量,扬程等,选择泵站的具体类 型,并初步确定泵站的级数.泵站的类型有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移动式又包括泵 船和泵车.

6.1.13 单井控制灌溉面积可按公式(1)计算确定:

m

QtT

A

)1(12

ηη

= (6-1)

式中 ——单井控制灌溉面积(hm0A2);

Q——单井出水量(m3/h);

t——灌溉期机井每天开机时间(h/d);

2T——每次轮灌期天数(d);

η——灌溉水利用系数;

1η——干扰抽水的水量消减系数,经抽水试验确定,要求不大于0.2;

m——综合平均灌水定额(m3/hm2).

井距可按公式(2)计算确定:

0AkL= (6-2)

式中 ——井距(m); L

——系数,按方格形布井时,k=25.8;按梅花形布井时,k=27.8. k

井数可按公式(3)或(4)计算确定:

需水量小于或等于允许开采量时,

0AAn= (6-3)

需水量大于允许开采量时,

1

210

QtT

MA

n= (6-4) 式中 n——井数;

——机井灌区面积(hmA2);

M——灌区地下水可开采模数(m3/km2·a);

——年灌溉天数(d/a). 1T 6.2 泥沙处理工程

6.2.1 渠道的挟沙能力与渠道比降,泥沙粒径有关,引水含沙量超过渠道的挟沙能

力,容易淤积渠道,降低输水能力.一般认为,泥沙粒径大于0.05mm,特别是大于 0.15mm时,容易在渠道中淤积,因此《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规定,

黄河下游自流引水允许含沙量宜小于50kg/m3,沉沙池出口允许含沙量不宜大于 10kg/m3,允许泥沙粒径不宜大于0.05mm.

对于提水灌区来说,当引水泥沙含量较大时不仅会淤积渠道,而且会淤积泵站

前池,淤塞水泵机组,使水泵磨损,通常过泵水流挟沙量最好控制在5~7%,尽量 不要超过10%.从改良灌区土壤的角度考虑,宜使较细而肥的细颗粒泥沙,随水流 输送到田间.

6.2.2 在满足灌区泥沙处理和沉沙池建设的基本条件下,一般宜将沉沙池设置在引

水枢纽范围以内,可直接设置在引水闸后,也可设置在引水闸后一定距离的区域, 由输沙渠输水进入沉沙池处理.

6.2.3 沉沙工程的布置形式有集中沉沙,分散沉沙和多级沉沙等,集中沉沙又可分

为集中沉沙,集中处理,集中沉沙,分散处理和全灌区集中,按渠系集中等几种方 式.集中沉沙适用于宜建池区域面积大,沙容量能够满足灌区发展要求的灌区.对 宜建池区域面积小,沙容量有限,但宜建池位置多的灌区可采取分散沉沙的方式. 对受地形,引水含沙量大等因素影响或对供水含沙量有较高要求,且在输水渠沿线

有可沉沙条件时,可采取分级沉沙方式.

6.2.4 泥沙淤积预测主要是根据流量,含沙量,泥沙粒径级配,池厢或渠道长度, 水深,流速等,预测泥沙在输沙渠,沉沙池,输水渠系,田间及排水河沟的淤积分 布比例.根据预测的泥沙分布比例和沉沙区的泥沙容量,分析沉沙区的使用年限.

6.2.5 对于引水含沙量高的灌区,泥沙是影响灌区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 素,对灌区环境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规划要结合灌区实际,研究泥沙利用技术, 目前运用较为普遍,技术相对比较成熟的是用来生产建筑材料.

沉沙池建成运用后,池区耕地可能会减少,风沙天气增多,环境变差,群众的

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灌区规划要根据灌区实际,提出适当措施,减轻对池区群众 的影响,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泥沙堆积达到设计高程后,应整平压实,采取覆盖原土或引水盖淤等措施,并 进行田间配套,及时还耕或发展果林等.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

6.3.1 调蓄工程可分为拦河坝(闸),坑塘,水库等几类,水库根据所处的地形条 件又可分为山丘区水库和平原区水库.在进行灌区规划时,应根据灌区地形,地质 条件,河道水位,流量,区域生态环境,资源状况等,选择合适的调蓄类型. 对不宜于在河道上建设闸,坝等拦河建筑物工程的地区,可考虑在河道外适宜 位置建设水库,采用适当方式将河道水引入水库调蓄,解决灌区用水水源.

6.3.2 调蓄工程规划时,应研究调蓄工程建成后对周围地区的各种影响,以及河道

淤积和下游河床的演变,在保证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利用地形,地质,河流特性 以及当地材料,力求减少淹没损失和工程投资.

6.4 灌溉渠系工程

6.4.1 灌溉渠系一般包括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四级固定渠道,农渠以下设毛渠, 灌水沟等临时性灌水渠道.大型或特大型灌区,必要时可按总干渠,干渠,分干渠, 支渠,分支渠,斗渠,分斗渠等设置.当灌区地形特殊或在大型灌区的某些位置, 可越级设置渠道. 为了便于分清渠道的级别,对于有越级设置渠道的灌区,在命名下级渠道时, 有的地方往往将上,下级渠道的名称同时表示出来,如干斗,支斗等.

灌溉渠系工程布置应满足工程占地少,费用省,使用方便,节约用水的要求.

1 根据灌区内地形和地质条件,干渠应尽量布置在灌区的较高地带,以便能够 自流控制较大的灌溉面积.其它各级渠道应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在其控制范围内的

较高地带或与等高线交叉布置.灌区内局部高地,面积很小时,宜采取提水灌溉方 式.

2 渠系工程布置应与排水沟系统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做到灌排结合,布置合

理.规划应尽量利用,维持原有的排水体系,对局部排水不畅或影响输水灌溉的河 段,可进行疏挖,取直等改造.

3 渠系布置应紧密结合灌区地形,科学合理布置各级渠道和配水口门,以方便 用水管理和征收水费为原则.

4 根据灌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和输水规模,多方案比较,尽可能保持渠线的短, 直,多采用半挖半填渠道,减少拆迁,减少工程量,压缩工程投资.

5 渠线布置应尽可能避开滑坡体,膨润土及风化岩层,节理发育破碎带等地质 不良地段;主要建筑物及重要渠段应设置泄水渠,闸,渠末设退水设施;对傍山(坡, 岗)渠道,应采取防洪,截流措施.

6 对于已建灌区,应根据本次规划论证的灌区规模,在尽量维持渠系布置现状 的基础上,根据灌区实际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原有渠系和部分渠段进行调整, 对渠道断面进行复核调整,对渠道损坏,塌方段进行修复或加固.

6.4.2 干,支渠的布置形式主要有三种:

1 山区,丘陵灌区,干渠一般沿灌区上部边缘布置,大体与等高线平行,支渠 沿两溪间的分水岭布置;丘陵地区若有主要岗岭横贯中部,则干渠可布置在岗脊上,

大体与等高线垂直,支渠自干渠两侧分出,控制岗岭两侧的坡地;

2 平原灌区,干渠宜沿等高线布置,支渠垂直等高线布置;

3 圩垸灌区,一般分布在沿江,滨湖地势低洼地区,一般采用机电排灌方式, 干渠宜沿圩堤布置.

各级渠道的布置在遵循第6.4.1条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山丘地区的干渠多为环山渠道,穿越沟,谷可采用绕行与直穿两种方式;渠道 过岗(岭,丘)可采用绕山与穿山两种方案进行比较,穿山有明渠,暗渠和隧洞三 种方式,一般情况下,挖深在6m以上的岗,丘,当地质条件较好时,宜选择隧洞型 式比较经济.

渠系布置应尽量避免与河,沟,路,岗,洼交叉,以减少交叉建筑物数量和过 大的挖填方.

对于必须截断的排水系统应作适当处理(改道或作交叉工程),以保证渠道安全 和避免因渠道阻水而加重涝灾.对于新设置的排水沟,应布置在低洼地带,并与灌 溉系统统筹考虑.

渠道的级数应根据地形特点,自然沟道分布的密度以及分割范围的大小,因地 制宜地选用,不宜强求一定的级数.山丘地区支,斗渠的划分一般以自然河,沟为 边界,以减少交叉建筑物的数量.

6.5 排水沟系工程

6.5.1 流域防洪除涝规划确定了流域内骨干防洪除涝工程布局和规模,是流域内区

域防洪除涝规划和灌区排水规划的必要依据.

根据灌溉渠系的布置,排水沟系一般可分为干,支,斗,农四级固定沟道,农

沟以下可设置毛沟,墒沟等临时性沟道,并与农沟组成田间集水沟网.排水工程的 规划一般主要是进行排水方式的选择,干,支,斗沟(管)和农沟(管)以及排水 建筑物和交叉建筑物的布置.

6.5.2 排水方式分为自流排水和提水排水,水平排水与垂直排水,地面截流与地下

截流三种,在规划时,应根据上级沟道或承泄区的水位,涝(渍)灾害的成因,选 择适宜的排水方式.

对于由于地下深层承压水补给潜水导致的渍涝,应考虑采用竖井排水;对旱涝 碱兼治地区,当地下水质和含水层出水条件均较好时,宜采用水平排水与垂直排水

相结合的排水方案.

明沟排水存在着开挖工程量大,易坍塌,易淤积,易生杂草,占地多,不利于

机械化耕作,维护管理工作量大等缺点,但工程造价低,投资省,因此在我国农田, 尤其是北方田间排水工程中较多应用.暗管排水虽然造价较高,一次性投资大,但 其节地省工,利于耕作,易管理,对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实现农业集约化经 营和机械化耕作,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建议经济发达地区采用暗管排水方式,其 它地区在条件许可时,亦应考虑采用暗管排水方式.

由于不同地区的地形,地质,土壤,水文气象,涝(渍,碱)现状及成因,排

水工程现状等各不相同,在排水工程规划时,应通过调查,搜集分析资料,制定规 划原则,拟定不同的排水系统布置方案,经技术经济论证后,选择适宜的排水方案.

6.6 防洪工程

6.6.1~6.6.2 进行灌区规划时,对灌区洪水发生的概率与特性进行科学分析,合 理选定防洪标准,是选择防洪工程措施,控制工程投资,确保灌区渠沟及建筑物工 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灌溉效益的重要措施.

6.6.3 排洪沟(撇洪沟)是灌区渠道防洪安全的工程措施.根据国内一些灌区排洪 沟(撇洪沟)工程实践,其防洪标准一般按重现期5~10a确定.

6.7 灌排建筑物

6.7.1 灌区建筑物是为灌区引水,输水,调配水源,方便管理和运用,有利于节约 用水和效益发挥,确保工程安全服务的建筑物工程,包括引水建筑物(如引水闸, 拦河坝,冲沙闸,泵站,水库等),配水建筑物(如分水闸,节制闸等),交叉建筑 物(如隧洞,涵洞,倒虹吸,渡槽,桥梁等),衔接建筑物(如跌水,陡坡等),泄 水建筑物(如泄水闸,退水闸,溢流堰等)和量水建筑物(如量水堰,量水槽等) 六种类型.

6.7.2 本条是对灌区建筑物布置原则的规定.

1 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地形多样,资源和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在灌区

建筑物布置,选型和确定设计参数时,应实事求是,依据灌区需要和地区经济状况, 投资能力等科学布置,以满足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规模,控制投资.

2 灌区建筑物的布置与选型,应确保建筑物自身的安全,渠系及灌区用水的安 全.

3 我国的农田灌溉虽然发展较早,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灌水技术落后,灌

水方式和灌溉管理粗放,农业灌溉浪费水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在灌区规划时,应 加强对水资源的再认识,科学认真分析区域水资源状况,重视灌区节水工作,使灌 区渠系及建筑物的布置,选型和设计围绕着安全,节水,满足灌区需要这个中心. 4 完善的工程配套和良好的工程管理,是保证灌区正常运行和充分发挥灌溉效

益的基础,灌区工程的布置和选型要有利于管理和维护.

5 灌区开发的目的是为农业生产,群众生活服务,闸,桥梁等各类工程设施的 数量,位置应根据灌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确定.

6.7.3 渠首工程如采用水库(枢纽)调节时,要提出库区面积,调节库容,正常蓄 水位,死水位,引水口高程等;采用有坝或无坝引水枢纽时,应提出引水水位,引 水流量,引水口尺寸等;采用泵站提水时,应提出设计扬程,设计流量及装机容量 等参数.

渠系建筑物根据渠道水位推算成果和渠道纵横断面要素,提出建筑物的设计流 量,上下游水位,闸宽,桥宽和桥长,渡槽和倒虹吸长度,跌水或陡坡落差等,初 步确定建筑物级别.

排水建筑物根据其排水流量,水深,水位等初步确定建筑物级别及有关参数.

6.8 田间工程

6.8.4 畦灌常用于小麦,谷子等密播窄行作物,沟灌则适合于棉花,玉米等宽行作 物.灌水沟畦国内推广小畦灌溉,长畦分段灌,间歇灌,水平畦灌等模式,在灌区 规划中要因地制宜,择优选用.

灌水畦的尺寸受地面坡度,土壤透水性,土地平整等条件的限制.一般情况下, 土壤透水性强,地面坡度小,土地平整较差时,入畦流量要大,畦要短;反之入畦 流量较小,畦可长.

畦宽应视播种行距而定,一般可采用 2~4m;灌水畦纵坡由地面坡度控制,一 般为1/150~1/500,最大不宜超过1/50,以免流速过大,造成土壤冲刷;畦埂的横 断面尺寸,一般埂高0.15~0.25m,底宽0.2~0.3m.

灌水沟的尺寸受地面坡度及土壤透水性等条件的控制.沟长可采用 30~80m, 纵坡在1/50~1/500之间.沟上口宽0.3~0.4m,深0.1~0.2m,底宽0.2~0.3m.

6.9 节水工程

6.9.1 农田灌溉节水工程是指在水源工程与输水配水系统全面配套的基础上进行

骨干渠系的防渗处理,兴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以及田间工程的畦田改造,水 田格田化,喷灌,微灌,膜上灌,膜下灌,小管出流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等项工程的总称.

6.9.4 农业用水输配水过程中损失的水量约占灌区损失水量的80%以上,因此提高

灌区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减少输水过程损失是灌区节水工程的主要内容.灌区支渠

及其以上渠道输水流量大,输水时间长,渗漏损失所占比重大,因此对灌区支渠及 其以上渠道进行防渗衬砌是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的重点.

提水灌区一般地势较高,当地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差,对提水灌区和小流量渠道 发展渠道衬砌和管道输配水技术,是降低灌溉成本,提高用水效益,减少能源消耗 的有效措施.

6.9.5 输水渠道横断面的形式,尺寸,结构和衔接段的处理,影响着水的流态和输 配水效率,对工程的运用维护,工程造价与寿命也有影响,因此对4级及其以上渠 道采用坡脚或底面为弧形的非标准断面,对5级渠道采用U型断面是较为经济,合

理的.在衬砌材料上,因地制宜地选择当地材料,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是提高衬 砌率,降低工程造价的经济有效措施.

6.9.6 喷,微灌工程是现阶段较为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但由于一次投入大,技术 含量相对较高及节水的经济效益不明显等原因,阻碍了其推广运用.在经济作物种

植区,城郊农业区,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区和其它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发展喷灌技术,

在果树种植,设施农业,创汇农业中推广微灌技术,在山丘区或其它有自压条件的 地区发展自压喷灌,微灌技术.

7 灌区水土保持工程

7.0.1 科学合理配置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形成一个相辅 相成,相互促进的水土保持体系,是防治灌区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的主要内容.水土保持措施的选择与配置,既要实现预防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的基 本功能和水保效益,又要尽可能追求其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要把水土保持

体系建设与产业开发,农民脱贫致富,灌区经济发展相结合,以促进灌区社会,经 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7.0.2 灌区规划水土保持方案要设专门章节,可参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规范》(SL204)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编写,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简化.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8.0.1 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维护和改善灌区环境状况,促进灌区良性

循环与发展,是灌区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目标.灌区规划时,应分析和识别灌区 现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并结合技术,经济和其 他实际条件,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拟定不同水平年维护和改善灌区环 境状况的目标和要求,作为灌区规划目标的重要组成,以保障灌区可持续发展. 8.0.2 灌区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SDJ302)和《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编制,并可根据灌区规模 大小,当地环境状况的复杂程度等,作适当增减.

8.0.3 灌区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灌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在灌区环境现状

调查评价及对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别的基础上,预测和评价灌区开发可能对

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主要有利和不利影响,并对可能产生的不利

影响,提出初步的防治和减免措施.

9 灌区运营管理

9.1 管理机构

9.1.1 大中型灌区是我国粮,棉,油重要生产基地,是国家粮食供应安全的重要保 障.为了充分发挥灌区工程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灌 区的高效,经济运行,在灌区规划阶段,就要认真研究灌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岗 位设置和人员编制.

灌区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应参照《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试 行)》编制.

对已建灌区,灌区规划应研究灌区管理改革方案,并按照精简高效,减少管理 费开支的原则,尽量减少机构层次和科室数量,并为灌区管理现代化留有余地.

9.1.2 灌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提高灌区的工作效率,提高工程效益与用水效

率,促进灌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保证灌区工程的良性运行

和灌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灌区规划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范的

规定,结合灌区实际,提出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方案.

灌区管理可吸收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工作,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作为灌区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9.2 工程管理

9.2.1 科学合理确定灌区的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是搞好灌区管理,保证灌区

高效经济和安全运行的前提,也是灌区建设和管理运用的依据.

工程管理范围是指灌区全部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工程保护范围 是指为保护灌区工程和设施的安全,禁止或限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渠系及建筑

物和其它设施附近一定范围内的区域从事打井,勘探,爆破,矿藏开采或构筑其它 地下工程等有危害工程和设施安全的活动.

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一般包括灌区的蓄水工程,干,支渠系,引水,输水, 挡水,配水,泄水建筑物,提水设施,水电站,排灌站,穿渠建筑物以及观测,通 讯,交通,测量,试验等设施和管理,生活区.

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应根据渠系及建筑物的流量,工程级别和管理工作的需 要,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开发利用状况等进行确定.

9.2.2 通讯调度设施是灌区与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灌区内部进行日常联络,

资源管理与调度,事故报警和处理等的基础设施,是灌区安全,经济,科学运行的 重要保障.灌区规划应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按照反应快速,运行可靠,安全便捷的 原则,提出灌区通讯方案的初步意见,并初步拟定通讯调度设施管理办法和管理运

行要求.

9.3 水资源管理

9.3.1 灌区水资源包括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入境水,过境水,跨流域调水,利用 海水淡化替代淡水,微咸水利用,污水处理回用等.

根据灌区内各区域不同水资源的储量,水质,回补情况以及灌区内现状及规划 用水情况,自然及水环境情况等,在对灌区各类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现状进行调

查与评价的基础上,研究各种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则,开采顺序,水量调配方案, 并提出初步的规划意见.

9.3.2 用水,计量供水是加强灌区水资源管理,实现灌区水量的科学合理调度,促 进节约用水,按方足额征收水费,分析各级渠道的输水能力和输水损失的重要措施.

灌区规划应对灌区实行计划用水提出规划性意见,对灌区测水量水站网的布置,设

施的选择等提出初步方案.

9.3.3 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的化学,毒理学,细菌学等水质指标,地下水的 水位,含盐量变化等指标以及水温,水生生物项目.

灌溉水源保护主要包括水量和水质两个方面的内容,灌溉用水必然影响江,河, 湖,库及地下水的流量,水量,水位和水质等,进而影响区域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因此本条规定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用水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水

源保护与补救措施.

9.3.4 适宜的地下水埋深和土壤水分是维持根系土壤良好的透气性,保证土壤充分

的热量,养分,水分供应的基础,对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增产具有重要影响.不同 土壤性质,不同气候条件下,不同作物的不同生育阶段对地下水位的要求不同,其 耐渍深度和耐渍时间均有差异,因此在进行灌区规划时,应根据地区自然条件和农

作物种植结构,搜集当地或邻近地区的种植经验或试验资料,初步确定地下水位的

控制原则和排水方案.缺乏试验资料的地区,可参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第 3.2.5~3.2.9条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范》 (SL/T246-1999)附录C所列数据选用.

9.4 信息管理

9.4.1~9.4.2 灌区信息种类多,信息量大,而且具有随时间变化频次高的特点, 其存储,处理工作量大,灌区信息具体包括人事财务,图书资料,技术信息,运行 资料,资源情况,经营状况,社会经济,工农业生产情况等.

灌区信息现代化建设包括信息的监测采集系统,信息的管理与存储系统,信息 的处理与决策支持系统,信息的传输与通讯网络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信息系

统建设规划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 统筹考虑,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2 先进实用,高效可靠.

3 以需求为导向,以近期为重点,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

4 以灌区内现有INTERNET和INTRANET为基础,建立独立的灌区局域网,实现 灌区资源共享.

9.4.3 灌溉试验站是灌区实现科学灌溉,节约用水,加强水量调配,提高农作物产 量,增加农民收入服务的基础性设施,大中型灌区在区域经济发展,稳定粮油市场, 促进区域社会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大中型灌区应建立相对独立的灌溉试验站,

并根据地区自然地理条件和农业生产情况,选择试验站,场,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和技术人员,确定观测试验项目,以作为指导灌区灌溉和灌区发展的依据.

9.5 经营管理

9.5.2 灌区经营管理包括灌区经营机制建设,水价核定办法,水费的征收与使用, 灌区财务措施,综合经营服务等.

农田灌溉工程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农业生产属于基础产业, 整体盈利水平较差,水价的高低在农业生产中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因素,因此农业生

产用水水价应按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对多水源 和多目标灌区,应区分水资源类别和供水对象,分类计价,分级核算.在水资源紧 缺地区应按照价值规律调控水价.

水费收入是保证灌区工程持续运行和充分发挥灌区工程效益的基础,水费的足 额征收是使用的前提,因此灌区规划应研究提出水费的征收方式和使用办法.

10 投资估算

10.0.1 投资估算应按编制年的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其编制方法及设计深度应满足

《灌区规划导则》的要求.

10.0.2~10.0.5 投资估算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费率标准可按水利部水总

[2002]116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规定执行,项目划分

可根据灌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定额应采用编制年有效的部颁或地方颁布

的水利工程估算定额,没有估算定额时,可采用概算定额并按规定调整后执行.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

11.0.1~11.0.2 灌区建设涉及面广,工程项目多,资金投入高,建设周期长,灌 区开发建设时,应根据地区经济实力,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分期实施,分期受 益,逐步达到设计灌溉规模.

灌区分期应进行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近期安排实施的工程,应具有相对的独 立性,并能与远期项目有机结合,近期工程完成后,可以独立发挥效益.

11.0.3 测水量水建筑物工程是为灌区用水,管水,强化水量调度,促进节约用水 服务的,灌区建设时,应将渠系及建筑物工程与测水量水工程同时安排实施,保证 能够同时投入使用.

11.0.4 发展农田灌溉是实现农业稳产高产的基本保证,具有经济,社会,生态环 境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有较强的公益性,但在灌区经营和管理方面又具有一定的

市场经济的属性,因此在灌区工程建设资金筹措上,应将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有机

结合起来,在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实行"谁投资,谁使用,谁维护"的办法,实 行股份开发,分级负担工程建设投资,调动各级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层次, 多形式投入格局,建立新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

12.1.2 工程投资费用是在工程估算的基础上用影子价格调整工程估算中的各项费

用,并剔除属于国民经济内部转移支付部分后的费用.

灌区国民经济评价主要根据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及经济效益费用比等 指标及评价准则进行.

在进行效益的分析计算时,除应分析多年平均效益外,还应估算设计年,特大 干旱年的风险效益,供决策参考.

12.3 综合评价

12.3.1~12.3.2 综合评价主要是对灌区工程经济上的合理性,可行性作出明确的

结论,对灌区财务上的自立能力和水价的承受能力作出定性评价,为项目决策提供

参考.

本导则用词用语说明

1.为便于执行本导则,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表示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 做的,采用"可".

2.在导则条文中引用本导则中的其它条文时,采用"按本导则×.×.×的规定". 在本导则中指定应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时,采用"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灌 区 规 划 导 则

GB ××××—××

条 文 说 明

前 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管理局水总局科[2001]1号文"关于下达2001年度水利 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和水利部水利水电

规划设计总院与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书》(2001年),我院

组织编写了《灌区规划导则》.2004年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将《灌区规划导则》

更名为《水利灌区规划规范》.

按《技术服务合同书》要求,本规范编写格式和规则按《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 定》(SL1-2002)执行.

《水利灌区规划规范》分总则,基本资料,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水土资 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总体规划,工程规划,灌区水土保持规划,环境影 响初步评价,灌区运营管理,投资估算,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共十二章.

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与山 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负责.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 编 单 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参 编 单 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 要 起 草 人:

目 录

1 总则30 2 基本资料31

3 水土资源现状分析与评价33

3.1 水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3

3.2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34

4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及水资源合理配置35

4.1 灌溉分区35

4.2 灌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预测35

4.3 灌溉制度分析36

4.4 灌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38

4.5 灌区需水量分析39

4.6 灌区可供水量分析40

4.7 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41

4.8 灌区规模论证42

4.9 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调度规划43

5 总体规划44

6 工程规划45

6.1 水源工程45

6.2 泥沙处理工程47

6.3 灌区内调蓄工程48

6.4 灌溉渠系工程49

6.5 排水沟系工程51

6.6 防洪工程51

6.7 灌排建筑物52 6.8 田间工程53

6.9 节水工程53

7 灌区水土保持规划55

8 环境影响初步评价56

9 灌区运营管理57

9.1 管理机构57

9.2 工程管理57

9.3 水资源管理58

9.4 信息管理59

9.5 经营管理60

10 投资估算61

11 分期实施意见与一期工程资金筹措建议62 12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与财务分析63

12.1 国民经济初步评价63

12.3 综合评价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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