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年,服务提升年,基础建设年”建设,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跨越。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落实完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等各项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促进就业公平、创业公平,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重点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继续做好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

职业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政府补贴的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与对接”模式、方法,提高技能型人才就业比重。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四)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质量提升年活动,促进小额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组织实施“青年创业计划”,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强化创业专家队伍建设和创业项目库开发。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推进“创业型社区”和“积极就业社区”建设。

(五)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均等化、规范化。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就业信息联网和统一发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

(六)健全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扩大“一网五点”监测范围。加强就业监测信息统计、分析和利用,结合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

(七)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做好援疆工作。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八)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加强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以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好社会保险欠费和企业改制挂账费用的清理回收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

(九)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进一步完善和统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范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先保后征、应保尽保。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参保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抚恤金标准,适当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

(十)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制度。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整合的相关工作。健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大病关爱”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监管和政策落实,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和风险防范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引进昂贵药品谈判机制。建立老干部住院探视走访制度。

(十一)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妥善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十二)加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配套政策,努力实现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伤保险全覆盖。扩大高风险行业参保覆盖面。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继续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续服务工作。开展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定点管理工作。制定《##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落实好参保人员的待遇。

(十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实行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不断建立和健全资金预算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年金资格管理,完善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和专家评审规则。

(十四)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推行“五险统一征缴、分险种支付”的经办模式,降低企业参保事务性负担。完善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相互认证机制。总结推广“助保贷款”经验,解决困难群体参保接续问题。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继续推进养老金领取资格全国异地协查工作,多形式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三、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十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表彰选拔推荐工作,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继续实施“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探索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试点工作,力争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2家,博士后招收规模比上年有所增长。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

(十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推动技校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强化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增强技能竞赛能力。开展校企合作示范校建设,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技工学校的规范管理。做好“振兴杯”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适时启动市

级技能大师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加强鉴定精细化管理,狠抓鉴定考核质量,确保考试安全。重点抓好工业园区和高校毕业生技能鉴定工作。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十七)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全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善评价标准和条件,拓宽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建设,承接省厅下放的卫生系列护理专业副高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考试评审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和用好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设一批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推进引智成果共享。推进“一村一品”示范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村建设,加强“一村一品”带头人培养。创新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建立聘专单位外事专管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和外事管理的新要求,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中长期培训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九)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规范考试录用操作流程,做好四级联考、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加强基

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机关。抓好《##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实施工作,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推进公务员网络培训。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完善公务员遴选机制,探索在事业单位选聘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二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问题。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出台《##市市县乡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十一)加强军转安置工作。坚持指令性下达安置计划, 确保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探索改进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方式,完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试行)》和《##市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军转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行动”,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二十二)加强人事考试工作。坚持以“安全考试、公平考试、科学考试”为核心,推进人事考试工作制度、操作规程、队

伍建设“三统一”。严肃人事考试纪律,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考试工作任务。

五、进一步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三)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调整工作。继续开展公务员工资水平试调查工作。按照国家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等相关准备。继续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加强对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调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

(二十四)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动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六、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二十五)加强各项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的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大对中心城市及重点家庭服务企业和员工制企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

(二十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常态化,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进一步提高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推广使用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建立办案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推进调解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实现各级仲裁院“五有”建设目标。加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网络,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社区、企业内部的预防/调解工作站。

(二十八)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省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做好重大违法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查处工作。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有序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市级全覆盖。开展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加强劳动监察员队伍建设。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九)加强宣传调研和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宣传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加强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围绕体制机制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和政策问题专题调研。改进调研作风,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意见。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学会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和程序。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

(三十)加快推进法制建设步伐。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进行业和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开展法律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三十一)推进规划统计和财务工作。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统计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加强统计基础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考核的严肃性。

(三十二)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建设规范、服

务高效、功能齐全”的“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完善基层平台服务设施的同时,重点在完善功能和服务上下功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缓解基层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十三)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保卡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免费发放社保卡工作。改造提升社保信息系统功能,打造集银行缴费、网上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社保”。打造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不进人社门,能办人社事”。加强12333电话咨询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进公文传输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

(三十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等工作制度,逐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努力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开展信访调研和矛盾纠纷排查,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三十五)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落实好省厅的系统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每月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三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市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三十七)加强机关党建和系统作风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继续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局党组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转作风、进园区、强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做好工青妇和定点扶贫工作。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年,服务提升年,基础建设年”建设,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跨越。

一、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落实完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等各项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促进就业公平、创业公平,努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重点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继续做好选拔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

职业培训制度,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政府补贴的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进一步创新“校企合作与对接”模式、方法,提高技能型人才就业比重。加强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四)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质量提升年活动,促进小额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组织实施“青年创业计划”,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度,强化创业专家队伍建设和创业项目库开发。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推进“创业型社区”和“积极就业社区”建设。

(五)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均等化、规范化。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就业信息联网和统一发布,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

(六)健全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扩大“一网五点”监测范围。加强就业监测信息统计、分析和利用,结合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

(七)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做好援疆工作。

二、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八)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加强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以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做好社会保险欠费和企业改制挂账费用的清理回收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

(九)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动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进一步完善和统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范审核程序,切实做到先保后征、应保尽保。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参保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抚恤金标准,适当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

(十)健全和完善基本医疗制度。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制度整合的相关工作。健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大病关爱”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监管和政策落实,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和风险防范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引进昂贵药品谈判机制。建立老干部住院探视走访制度。

(十一)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妥善做好化解产能过剩、结构调整过程中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十二)加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和配套政策,努力实现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伤保险全覆盖。扩大高风险行业参保覆盖面。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继续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后续服务工作。开展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定点管理工作。制定《##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落实好参保人员的待遇。

(十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实行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不断建立和健全资金预算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年金资格管理,完善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和专家评审规则。

(十四)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推行“五险统一征缴、分险种支付”的经办模式,降低企业参保事务性负担。完善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相互认证机制。总结推广“助保贷款”经验,解决困难群体参保接续问题。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继续推进养老金领取资格全国异地协查工作,多形式开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三、不断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十五)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表彰选拔推荐工作,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继续实施“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计划”。探索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试点工作,力争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2家,博士后招收规模比上年有所增长。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

(十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推动技校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强化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增强技能竞赛能力。开展校企合作示范校建设,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强化技工学校的规范管理。做好“振兴杯”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适时启动市

级技能大师评选工作。认真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加强鉴定精细化管理,狠抓鉴定考核质量,确保考试安全。重点抓好工业园区和高校毕业生技能鉴定工作。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十七)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全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善评价标准和条件,拓宽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委会建设,承接省厅下放的卫生系列护理专业副高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考试评审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和用好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设一批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推进引智成果共享。推进“一村一品”示范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村建设,加强“一村一品”带头人培养。创新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建立聘专单位外事专管员持证上岗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和外事管理的新要求,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中长期培训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九)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坚持凡进必考,规范考试录用操作流程,做好四级联考、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加强基

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吸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机关。抓好《##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实施工作,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公务员四类培训,推进公务员网络培训。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完善公务员遴选机制,探索在事业单位选聘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二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问题。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出台《##市市县乡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十一)加强军转安置工作。坚持指令性下达安置计划, 确保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探索改进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方式,完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试行)》和《##市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军转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行动”,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二十二)加强人事考试工作。坚持以“安全考试、公平考试、科学考试”为核心,推进人事考试工作制度、操作规程、队

伍建设“三统一”。严肃人事考试纪律,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考试工作任务。

五、进一步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三)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调整工作。继续开展公务员工资水平试调查工作。按照国家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等相关准备。继续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加强对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调整离休人员护理费标准。

(二十四)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江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动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六、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二十五)加强各项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的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大对中心城市及重点家庭服务企业和员工制企业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

(二十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常态化,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进一步提高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快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创新仲裁办案方式,推广使用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建立办案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推进调解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实现各级仲裁院“五有”建设目标。加大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网络,建立覆盖市、县、乡(镇)、社区、企业内部的预防/调解工作站。

(二十八)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省市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做好重大违法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查处工作。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有序推进“两网化”管理工作,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市级全覆盖。开展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综合治理考评工作,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加强劳动监察员队伍建设。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九)加强宣传调研和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宣传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做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加强舆情分析引导工作。围绕体制机制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和政策问题专题调研。改进调研作风,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理论依据和政策意见。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学会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机制和程序。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

(三十)加快推进法制建设步伐。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进行业和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开展法律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三十一)推进规划统计和财务工作。继续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统计工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加强统计基础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提高决策咨询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考核的严肃性。

(三十二)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建设规范、服

务高效、功能齐全”的“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完善基层平台服务设施的同时,重点在完善功能和服务上下功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缓解基层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十三)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社保卡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免费发放社保卡工作。改造提升社保信息系统功能,打造集银行缴费、网上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社保”。打造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不进人社门,能办人社事”。加强12333电话咨询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推进公文传输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

(三十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等工作制度,逐步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努力畅通信访信息渠道,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努力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开展信访调研和矛盾纠纷排查,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三十五)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落实好省厅的系统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每月定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三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市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三十七)加强机关党建和系统作风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继续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局党组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开展“转作风、进园区、强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做好工青妇和定点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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