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管理规定

XXX电梯维保公司

分支机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得到贯彻执行并实现,对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相应的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各分支机构管理工作。

3质量责任制

3.1分支机构责任制

3.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贯彻总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协助公司向全体员工对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宣传。

3.1.2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依积极开展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超越规定的业务范围。要积极承担质监局及其他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未经授权或审批不得擅自开展其他业务。

3.1.3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和批准可单独对外签署协议,涉及对外宣传口径及相关发文、与合作方所签协议等必须报经总公司同意认可并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任意篡改。

对合作锋要有切实可行的约束措施,严格避免经济纠纷和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严禁损害总公司的声誉,绝不允许擅自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展活动。凡以总公司名义举办、承办的及经总公司批准、由分支机构自行举办的活动,分支机构都要向总公司做出具体承诺,以明确其任务及责任、权利和义务。凡未经总公司批准而擅自开展的活动,或在开展活动中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总公司有权责令中止,拒不执行的后果自负。

3.1.4负责该地区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掌握和分析市场动态。

3.1.5负责公司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维修保养任务。

3.1.6对该地区电/扶梯维保的质量有指导、督促和考核责任,配合好公司的整机调试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搞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1.7支持总公司质检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确保项目质量检验工作。

3.1.8及时反映分支机构的相关质量信息,加强对员工技术理论培训和操作技术规范化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

3.1.9分支机构人员的变动应及时汇报总公司备案,确保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3.1.10负责做好该地区的用户档案记录。

3.1.11负责本地区电/扶梯常规备品备件的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3.1.12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并定期检定。至少包括:手拉葫芦、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电阻表、游标卡尺及常用电工、钳工工具等。

3.1.13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

3.2分支机构经理(负责人)职责

3.2.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3.2.2参与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制定、实施。

3.2.3对下属部门的人事任免权,对分支机构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人员编制等做出决定。

3.2.4有权按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分支机构员工进行奖罚。

3.2.5有权对一下违纪员工给予处分直至辞退。

3.2.5.1施工质量低劣,多次出现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负责。

3.2.5.2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减产、减收、亏损或者损失严重直接责任人。

3.5.2.3明知故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负直接责任人。

3.2.6负责对分支机构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强调安全质量宗旨和安全操作规程,使每个员工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3.2.7组织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加强施工调度和管理,实现施工集中统一指挥。

3.2.8要求按照、维修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的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维修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进行现场作业。

3.2.9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正常和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3.2.10狠抓文明施工,开展安全生产,确保均衡各种工作。

3.2.11贯彻劳逸结合,增强员工的身体健康。

3.2.12定期主持召开部门会议,检查施工进度,文明施工情况。

3.2.13对部门中发生中大责任事故和人身事故等,有权组织分析造成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2.14对施工作业次序混乱,文明施工很差,严重影响正常施工工作负责。

3.2.15犹豫只重视进度,而忽视安全施工、维修质量、对所造成作业错误的事故负责。

3.2.16对公司该地区的服务水平,维修质量负责。

3.2.17对用户反馈的问题及时处理负责。

3.3分支机构员工职责

3.3.1维修人员

3.3.1.1维修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电/扶梯的维修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进行现场作业。

3.3.1.2遵守对方用户的现场作业规章制度。

3.3.1.3熟悉本台电梯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

3.3.1.4正确使用、保养、维护设备。

3.3.1.5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

3.3.1.6正确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3.3.1.7正确掌握消防灭火措施。

3.3.1.8电/扶梯的维修过程应注意安全、严禁酒醉或其他生理上的原因引起身体不适或工作能力消弱时上岗。

3.3.1.9做好电/扶梯的维修过程质量记录。

3.3.1.10对大修后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项、应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3.3.1.11负责送检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用户移交工作,并将移交单送分支机构保持。

3.2.2检验人员

3.3.2.1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3.2.2根据合同、技术图样、文件资料和检验规范,开展到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工作,对收检产品/项目做出合格与否判定。

3.3.2.3对大修自检、巡检、终检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查明责任,应用统计技术对受检产品/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3.3.2.4对不合格品/项做出标识、记录、隔离控制直至处置结束,做到不合格产品/项目不交付。

3.3.2.5检验结果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焊接、调试等记录准确完整,以备追溯和查询。

3.3.3其他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维修保养服务控制

4.1配合好总公司的不定期质量访问,及顾客满意率调查。

4.2对该地区电/扶梯进行规范化日常维护保养,每15天一次,并认真作记录、存档。

4.3每6个月至少1次对该地区电/扶梯维修保养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报告。

4.4遇有特殊原因如一时无法在规定时间修复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应及时告知用户并取得其他谅解。

4.5维修保养控制严格按总公司是施工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5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5.1文件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2维修保养档案

5.2.1维修保养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维修保养合同;

②日常保养记录单;

③急修记录单;

④自检报告;

⑤年检报告或准用证

⑥其他。

5.2.2顾客登岸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原则,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应对台账建立目录。保管应设有专门橱柜,放置有序,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5.2.3查阅档案需经分支机构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翻阅档案。

5.2.4分支机构解散或撤销时,所用顾客档案应移交总公司。

5.3顾客信息管理

5.3.1对交付后每台产品必须建立全面、动态的“顾客档案台帐”,(并有电子版形式)。其中包括产品编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管理部门、产品安装位置、产品交付日期等内容。

5.3.2在产品交付使用后及时将顾客和产品的基本信息详细填入“顾客档案台账”。

5.3.3对交付后的产品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的方式及了解顾客和产品信息的变化,并随时填入“顾客档案台账”中。在保修期满后将“顾客档案台账”一式二份,一份随服务记录反馈公司服务部归档。

6员工管理规定

6.1分支机构应按特种设备维修许可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

6.2分支机构的技术人员由总公司统一安排。经总公司授权后,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招聘、解聘技术工人,与技术工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

6.3分支机构人员的招聘、培训、解聘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7采购管理规定

7.1分支机构维修过程中设计的材料、零部件由分支机构实际情况就近购买、检验及入库,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及《仓库管理规定》。

8合同管理规定

8.1经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可与客户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合同的登记、评审、实施执行《顾客要求评审沟通程序》。

9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9.1分支机构按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规定配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及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使用、管理执行《设备控制程序》、《监视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0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检查管理规定

10.1分支机构负责人每个月对分支机构经营、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总公司汇报。 10.2总公司每3个月派技术人员对分支机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总公

司汇报检查情况。

10.3总公司内部审核前两个星期指派专人对各分支机构进行内部审核,内审结果上报总公司存档。

10.4分支机构对总公司提出的一般不合格项应积极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见证材料;分支机构出现严重不合格,整改无果,并经总公司核实,总公司有关收回对分支机构所有授权。

XXX电梯维保公司

分支机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得到贯彻执行并实现,对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相应的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各分支机构管理工作。

3质量责任制

3.1分支机构责任制

3.1.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贯彻总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协助公司向全体员工对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宣传。

3.1.2分支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依积极开展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超越规定的业务范围。要积极承担质监局及其他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未经授权或审批不得擅自开展其他业务。

3.1.3分支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和批准可单独对外签署协议,涉及对外宣传口径及相关发文、与合作方所签协议等必须报经总公司同意认可并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任意篡改。

对合作锋要有切实可行的约束措施,严格避免经济纠纷和各种违规现象的发生,严禁损害总公司的声誉,绝不允许擅自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展活动。凡以总公司名义举办、承办的及经总公司批准、由分支机构自行举办的活动,分支机构都要向总公司做出具体承诺,以明确其任务及责任、权利和义务。凡未经总公司批准而擅自开展的活动,或在开展活动中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总公司有权责令中止,拒不执行的后果自负。

3.1.4负责该地区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掌握和分析市场动态。

3.1.5负责公司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维修保养任务。

3.1.6对该地区电/扶梯维保的质量有指导、督促和考核责任,配合好公司的整机调试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搞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1.7支持总公司质检人员独立行使职权,确保项目质量检验工作。

3.1.8及时反映分支机构的相关质量信息,加强对员工技术理论培训和操作技术规范化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

3.1.9分支机构人员的变动应及时汇报总公司备案,确保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

3.1.10负责做好该地区的用户档案记录。

3.1.11负责本地区电/扶梯常规备品备件的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3.1.12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检测仪器,并定期检定。至少包括:手拉葫芦、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电阻表、游标卡尺及常用电工、钳工工具等。

3.1.13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

3.2分支机构经理(负责人)职责

3.2.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3.2.2参与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制定、实施。

3.2.3对下属部门的人事任免权,对分支机构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人员编制等做出决定。

3.2.4有权按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分支机构员工进行奖罚。

3.2.5有权对一下违纪员工给予处分直至辞退。

3.2.5.1施工质量低劣,多次出现质量事故,给业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负责。

3.2.5.2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公司减产、减收、亏损或者损失严重直接责任人。

3.5.2.3明知故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负直接责任人。

3.2.6负责对分支机构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强调安全质量宗旨和安全操作规程,使每个员工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3.2.7组织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加强施工调度和管理,实现施工集中统一指挥。

3.2.8要求按照、维修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的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维修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进行现场作业。

3.2.9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正常和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3.2.10狠抓文明施工,开展安全生产,确保均衡各种工作。

3.2.11贯彻劳逸结合,增强员工的身体健康。

3.2.12定期主持召开部门会议,检查施工进度,文明施工情况。

3.2.13对部门中发生中大责任事故和人身事故等,有权组织分析造成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2.14对施工作业次序混乱,文明施工很差,严重影响正常施工工作负责。

3.2.15犹豫只重视进度,而忽视安全施工、维修质量、对所造成作业错误的事故负责。

3.2.16对公司该地区的服务水平,维修质量负责。

3.2.17对用户反馈的问题及时处理负责。

3.3分支机构员工职责

3.3.1维修人员

3.3.1.1维修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电/扶梯的维修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进行现场作业。

3.3.1.2遵守对方用户的现场作业规章制度。

3.3.1.3熟悉本台电梯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

3.3.1.4正确使用、保养、维护设备。

3.3.1.5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计量器具。

3.3.1.6正确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3.3.1.7正确掌握消防灭火措施。

3.3.1.8电/扶梯的维修过程应注意安全、严禁酒醉或其他生理上的原因引起身体不适或工作能力消弱时上岗。

3.3.1.9做好电/扶梯的维修过程质量记录。

3.3.1.10对大修后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项、应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3.3.1.11负责送检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用户移交工作,并将移交单送分支机构保持。

3.2.2检验人员

3.3.2.1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3.2.2根据合同、技术图样、文件资料和检验规范,开展到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工作,对收检产品/项目做出合格与否判定。

3.3.2.3对大修自检、巡检、终检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查明责任,应用统计技术对受检产品/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3.3.2.4对不合格品/项做出标识、记录、隔离控制直至处置结束,做到不合格产品/项目不交付。

3.3.2.5检验结果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焊接、调试等记录准确完整,以备追溯和查询。

3.3.3其他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维修保养服务控制

4.1配合好总公司的不定期质量访问,及顾客满意率调查。

4.2对该地区电/扶梯进行规范化日常维护保养,每15天一次,并认真作记录、存档。

4.3每6个月至少1次对该地区电/扶梯维修保养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报告。

4.4遇有特殊原因如一时无法在规定时间修复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应及时告知用户并取得其他谅解。

4.5维修保养控制严格按总公司是施工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5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5.1文件的编制、会签、审批、标识、发放、修改、回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2维修保养档案

5.2.1维修保养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维修保养合同;

②日常保养记录单;

③急修记录单;

④自检报告;

⑤年检报告或准用证

⑥其他。

5.2.2顾客登岸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原则,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人员应对台账建立目录。保管应设有专门橱柜,放置有序,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5.2.3查阅档案需经分支机构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翻阅档案。

5.2.4分支机构解散或撤销时,所用顾客档案应移交总公司。

5.3顾客信息管理

5.3.1对交付后每台产品必须建立全面、动态的“顾客档案台帐”,(并有电子版形式)。其中包括产品编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管理部门、产品安装位置、产品交付日期等内容。

5.3.2在产品交付使用后及时将顾客和产品的基本信息详细填入“顾客档案台账”。

5.3.3对交付后的产品通过走访、电话联系的方式及了解顾客和产品信息的变化,并随时填入“顾客档案台账”中。在保修期满后将“顾客档案台账”一式二份,一份随服务记录反馈公司服务部归档。

6员工管理规定

6.1分支机构应按特种设备维修许可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人员。

6.2分支机构的技术人员由总公司统一安排。经总公司授权后,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招聘、解聘技术工人,与技术工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并组织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

6.3分支机构人员的招聘、培训、解聘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7采购管理规定

7.1分支机构维修过程中设计的材料、零部件由分支机构实际情况就近购买、检验及入库,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及《仓库管理规定》。

8合同管理规定

8.1经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可与客户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合同的登记、评审、实施执行《顾客要求评审沟通程序》。

9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9.1分支机构按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规定配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及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标识、使用、管理执行《设备控制程序》、《监视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0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检查管理规定

10.1分支机构负责人每个月对分支机构经营、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总公司汇报。 10.2总公司每3个月派技术人员对分支机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总公

司汇报检查情况。

10.3总公司内部审核前两个星期指派专人对各分支机构进行内部审核,内审结果上报总公司存档。

10.4分支机构对总公司提出的一般不合格项应积极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见证材料;分支机构出现严重不合格,整改无果,并经总公司核实,总公司有关收回对分支机构所有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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