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教育培训规范
(ISO50001-2011)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职工节能素质,使其掌握必要的节能知识、方法和技能,培养其自觉社会责任感和节能意识,引导和规范公司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节 能源管理人员及能源领导小组教育培训
第三条 能源管理负责人及能源管理岗位应当接受专业节能培训,具备节能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它从业人员主要以企业内培为主。
第四条 能源管理人员及能源领导小组每年节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五条 能源领导小组节能培训内容:
一、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有关节能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集团公司节能目标、任务、要求;
三、公司节能工作现状、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及节能规章制度;
四、水泥行业节能项目案例分析;
五、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实用技术;
六、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管理经验;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节 耗能设备操作岗位节能培训
第六条 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七条 耗能设备操作岗位每年节能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
第八条 耗能设备操作岗位节能培训内容:
一、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有关节能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集团公司节能目标、任务、要求;
三、公司节能工作现状及节能规章制度;
四、节能基本知识、节能技术及方法;
五、岗位操作规程,节能岗位职责;
六、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
七、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经验;
八、典型节能案例分析;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四节 其他从业人员节能培训
第九条 鹿泉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节能培训,每年节能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
第十条 从业人员节能培训内容:
一、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有关节能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集团公司节能目标、任务、要求;
四、公司节能工作现状及节能规章制度;
五、节能基本知识、节能技术及方法;
六、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
七、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经验;
八、典型节能案例分析;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五节 节能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生产技术处应根据内外部节能环境的变化每年制定节能教育培训计划,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计划应当明确节能目标、对象、措施、期限等。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节能教育培训计划实施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确保相关培训记录资料完整、齐全,并归档保存。
第六节 节能教育培训的考核
第十三条 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安部责令其改正,视情节处100—1000元罚款。
节能教育培训规范
(ISO50001-2011)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职工节能素质,使其掌握必要的节能知识、方法和技能,培养其自觉社会责任感和节能意识,引导和规范公司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节 能源管理人员及能源领导小组教育培训
第三条 能源管理负责人及能源管理岗位应当接受专业节能培训,具备节能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它从业人员主要以企业内培为主。
第四条 能源管理人员及能源领导小组每年节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第五条 能源领导小组节能培训内容:
一、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有关节能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集团公司节能目标、任务、要求;
三、公司节能工作现状、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及节能规章制度;
四、水泥行业节能项目案例分析;
五、水泥行业节能减排实用技术;
六、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管理经验;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节 耗能设备操作岗位节能培训
第六条 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七条 耗能设备操作岗位每年节能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
第八条 耗能设备操作岗位节能培训内容:
一、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有关节能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集团公司节能目标、任务、要求;
三、公司节能工作现状及节能规章制度;
四、节能基本知识、节能技术及方法;
五、岗位操作规程,节能岗位职责;
六、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
七、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经验;
八、典型节能案例分析;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四节 其他从业人员节能培训
第九条 鹿泉市曲寨水泥有限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节能培训,每年节能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
第十条 从业人员节能培训内容:
一、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有关节能方面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集团公司节能目标、任务、要求;
四、公司节能工作现状及节能规章制度;
五、节能基本知识、节能技术及方法;
六、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作;
七、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经验;
八、典型节能案例分析;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五节 节能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生产技术处应根据内外部节能环境的变化每年制定节能教育培训计划,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计划应当明确节能目标、对象、措施、期限等。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节能教育培训计划实施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确保相关培训记录资料完整、齐全,并归档保存。
第六节 节能教育培训的考核
第十三条 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安部责令其改正,视情节处100—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