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事项
1、政治素质:
1)党性觉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听信、不传播政治谣言,不发表与上级党组织相悖的言论。
2)政令畅通: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级决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每年按时参加一次党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季度参加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党课学习,一次“精品党日”活动;每月参加一次党小组会。
4)交纳党费:每季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文明守法:
1)品德修养:团结邻里,家庭和睦,赡养老人,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工作氛围好,群众口碑好。
2)社会新风: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各类黄、赌、毒活动,不为其活动提供场所。
3)封建迷信:不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任何邪教组织活动;不信奉任何宗教。
4)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节约公共资源,爱护公物,不侵占公共财物,无违法违纪行为。
3、爱岗敬业:
1)履行职责:A党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勇于担当,认真负责,肯于埋头苦干,无私奉献。
B党员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认真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C创新意识强,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着力提升本职工作水平。
2)招商引资:每名党员要率先招商引资,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万元。
3)全民创业:党员要带头宣传全民创业政策、创业知识和创业典型,至少带头帮助或扶持一名创业人员。
4)党心连民心:党员每季度至少要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一次;每年要为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2件以上,努力做到让帮扶对象满意。
5)服务社区(村):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到所服务的村或社区,开展一次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或党群义工活动。
4、权利义务:
1)行使权利:充分行使党员八项权利,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2)履行义务: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按照《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党员参加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2学时。
3)带头作用:每名党员要提高效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有事请假;要主动服务群众,服务态度好,得到群众认可。
4)抢险救灾:积极参加并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抢险救灾或处置突发性事件。
5、社会形象:
1)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现象,让服务单位和工作对象满意。
2)公道正派:办事公道正派,不参加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不拉帮结派;配合党组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激化矛盾。
3)维护稳定:每名党员要主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做好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工作,不参与或组织无理访和非正常上访,不煽动他人进行无理上访。
4)承诺践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党员公开承诺,并认真履诺践诺。
公开承诺事项
1、政治素质:
1)党性觉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不听信、不传播政治谣言,不发表与上级党组织相悖的言论。
2)政令畅通: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级决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每年按时参加一次党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季度参加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党课学习,一次“精品党日”活动;每月参加一次党小组会。
4)交纳党费:每季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文明守法:
1)品德修养:团结邻里,家庭和睦,赡养老人,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工作氛围好,群众口碑好。
2)社会新风: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各类黄、赌、毒活动,不为其活动提供场所。
3)封建迷信:不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和任何邪教组织活动;不信奉任何宗教。
4)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节约公共资源,爱护公物,不侵占公共财物,无违法违纪行为。
3、爱岗敬业:
1)履行职责:A党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勇于担当,认真负责,肯于埋头苦干,无私奉献。
B党员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认真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C创新意识强,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着力提升本职工作水平。
2)招商引资:每名党员要率先招商引资,单个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万元。
3)全民创业:党员要带头宣传全民创业政策、创业知识和创业典型,至少带头帮助或扶持一名创业人员。
4)党心连民心:党员每季度至少要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一次;每年要为帮扶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2件以上,努力做到让帮扶对象满意。
5)服务社区(村):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到所服务的村或社区,开展一次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或党群义工活动。
4、权利义务:
1)行使权利:充分行使党员八项权利,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2)履行义务: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按照《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党员参加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2学时。
3)带头作用:每名党员要提高效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有事请假;要主动服务群众,服务态度好,得到群众认可。
4)抢险救灾:积极参加并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抢险救灾或处置突发性事件。
5、社会形象:
1)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现象,让服务单位和工作对象满意。
2)公道正派:办事公道正派,不参加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不拉帮结派;配合党组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激化矛盾。
3)维护稳定:每名党员要主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做好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工作,不参与或组织无理访和非正常上访,不煽动他人进行无理上访。
4)承诺践诺: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党员公开承诺,并认真履诺践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