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鼓励我校在校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一批品学兼优的高层次留学生人才,吸引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同时为了激发在校外国留学生的知识创新精神,发挥他们在各方面的特长,促进中外文化之间的交流,设立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行。
第二章
第三条奖学金种类和奖励对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
第四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我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自费留学生中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术、体育、艺术、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外国留学生。
第三章
第六条奖学金奖励金额及名额2008年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奖励名额为本科生20名,每人1万元人民币;研究生10名,每人1.5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民币。
第四章奖学金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
第八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申请条件2008年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奖励名额20名,每人5000元人
1、正常在校注册学习的自费外国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且上一学年度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5、申请当年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中国政府奖学金。
第九条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1、正常在校注册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语言进修生、研究学者;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在最近一年内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中国或国际核心、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
(2)在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或作主要发言;
(3)积极组织、参加校级以上各类艺术、体育及文化交流活动,成绩显著,获得高等级奖项;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志愿者,表现突出。
第十条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不能参加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十一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9月15日至9月2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共有三种表格,请根据自己的实际申请情况填写。申请表可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或从其网站http://www.fso.fudan.edu.cn/下载)
2、申请杰出单项奖需提供最近一年内在学术、体育、艺术、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证明文件。
第五章奖学金评审与确定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相关的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以及文科、理科、医科各一名专家教授组成。学校领导为委员会主任,留学生办公室负责人为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三条各院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报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四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申请者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进行答辩,最终确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奖学金评定结果将于10月中旬在留学生办公室网站公示。一周后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发放《奖学金获得告知书》。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鼓励我校在校外国留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一批品学兼优的高层次留学生人才,吸引更多优秀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同时为了激发在校外国留学生的知识创新精神,发挥他们在各方面的特长,促进中外文化之间的交流,设立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行。
第二章
第三条奖学金种类和奖励对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分为两类: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和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
第四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我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自费留学生中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五条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术、体育、艺术、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外国留学生。
第三章
第六条奖学金奖励金额及名额2008年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奖励名额为本科生20名,每人1万元人民币;研究生10名,每人1.5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民币。
第四章奖学金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
第八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学位生奖学金申请条件2008年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奖励名额20名,每人5000元人
1、正常在校注册学习的自费外国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且上一学年度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5、申请当年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中国政府奖学金。
第九条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杰出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
1、正常在校注册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语言进修生、研究学者;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在最近一年内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中国或国际核心、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
(2)在国内外重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或作主要发言;
(3)积极组织、参加校级以上各类艺术、体育及文化交流活动,成绩显著,获得高等级奖项;
(4)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志愿者,表现突出。
第十条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不能参加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十一条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9月15日至9月2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优秀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共有三种表格,请根据自己的实际申请情况填写。申请表可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或从其网站http://www.fso.fudan.edu.cn/下载)
2、申请杰出单项奖需提供最近一年内在学术、体育、艺术、文化交流、公益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证明文件。
第五章奖学金评审与确定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相关的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以及文科、理科、医科各一名专家教授组成。学校领导为委员会主任,留学生办公室负责人为委员会秘书长。
第十三条各院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报学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第十四条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申请者材料,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进行答辩,最终确定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
第十五条奖学金评定结果将于10月中旬在留学生办公室网站公示。一周后向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发放《奖学金获得告知书》。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