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纵横・2009年第8期
农村金融市场优化研究
张红伟,李太后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农村金融市场功能定位、农村金融。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融资体制,;,切实分散农村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措施,以期为农村金融市场。
关键词:金融功能;农村金融市场;优化中图分类号:F832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9)08-0086-03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场所,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农村金融市场也不例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会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
[1]
用。
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一)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覆盖率不高
近年来,随着银行向商业化经营转型,四大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不断下降。据统计,截止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其中,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比2004年减少3784个。此外,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的网点数也在逐年减少,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个,分别比2004、2005和2006年减少9087、4351和487个。2004~2006年三年间,除四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外的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3.7%。同时,由于没有及时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调整,致使在县级以下地区出现金融服务真空,加
剧了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地域分布的不平衡。
(二)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分流现象严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正规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邮政储蓄)和非正规金融(民间金融、小额信贷组织)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然而事实上各相关机构和组织却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职能,没有实现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政策意图和改革初衷:邮政储蓄目前仍是存多贷少,成为农村资金流失的主渠道,农、工、建、中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吸收的农村资金通过系统内上存转移到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造成农村资金流失;农村信用社通过存放同业款,将吸收的农村存款存放商业银行或上缴人民银行,形成大量资金分流,使农村资金供给数量严重不足。
(三)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功能不断弱化一是金融产品品种很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提供的是储蓄、抵押类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真正适合农户、农业企业的贷款品种十分匮乏。二是金融服务手段单一。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基本
收稿日期:2009-05-20
作者简介:张红伟(1963-),女,四川巴中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实践、宏观经
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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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纵横・2009年第8期
以提供“存、贷、汇”老三样服务为主,而属于农村金融系统的农业保险、信托、租赁等机构及其职能业务的发展仍处于探索之中,农民的福利水平很低。三是资本市场的触角没有延伸到农村。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县域范围内的企业很难通过直接融资手段筹措资金,更谈不上农业风险的分散。四是农业保险市场尚未完全建立。目前,全国仅有几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方面的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保险品种的缺失导二、、村金融市场服务功能的弱化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一)政府“过度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功能定位
政府适当参与农村金融市场有助于促使农村金融市场更有效地运作,但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
[2]
的发展中,政府是“过度参与”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所需达到的目标是由政府制定的,而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其效用最大化不只是经济利益最大化,还包括政治利益最大化等,因此政府在农村金融制度函数目标体系中还有其他变量,如政绩、对农村金融剩余的控制等。因此,利用农村信用社这一工具控制农村金融市场以满足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需要就成为一定时期内国家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主要原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未遵守合作性质,至今仍是准官办金融机构,尚未充
[3]
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二是在农村金融市场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我国政府采取强制变迁的方式,来自政府的自上而下的压力抵消了大部分基层制度创新的动力,从而使根植于民间的农村非正规金融长期以来受到打压,表现出一种“适应性制度变迁”。另外,由于改革自上而下,从而使得正规金融结构中的农行和农发行受到政府节制,明显缺乏“微观动力”。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过分注重其存在形态
一直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在“机构观”理
论指导下,仅针对既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整,
在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上却始终纠缠合作制取向还是股份制取向这些表面问题,却忽视了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需要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来满足的本质要求。这导致一方面由于没有相应的功能实现途径,功能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度,、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大格局中去通盘考虑,才能有效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三)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导致金融市场的低效率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业合作基金会和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采取简单的关闭或取缔政策,这种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做法导致信用社在农村中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尽管近一两年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农村金融服务队伍中来,但由于规模与数量都较小,农村信用社的相对垄断地位仍十分突出。一般来说,垄断的金融市场是低效率的。首先,由于目前农村信用社处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加之以支持“三农”为由向政府要求资金支持,即使出现巨大亏损,由于承担的政治任务和可能造成的巨大社会影响,监管机构对其亏损只有兜底,政府的隐性担保导致其经营过程中道德风险严重。其次,没有市场约束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无法完善治理结构,加之没有外部竞争压力,根本无法为农村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使金融市场转移经济资源功能以及风险管理功能的发挥都受到很大抑制。
三、优化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对策“功能范式”认为,竞争使金融机构及其组织形式具有多变性,而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则是相对稳定的。它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然后探究
[4]
通过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因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化必须以满足农户基本金融需求这一基本功能为立足点,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创建良好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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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纵横・2009年第8期
场环境
一是要制定农村金融发展规划,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明确农村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和组织方式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协调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政策性支持和市场培育等多方面的关系。二是要构造农村金融体系运行的良好环境,完善农村信用约束和失信惩罚机制,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贷款证使用制度,强化贷款的正常催收工作。三是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监管要由粗放型向法制化转变,变,(二)服务水平
,,打破金融业的垄断格局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方向。研究表明: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向小规模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一是应适度放宽农村金融的准入标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继续允许成本低廉、开展简单业务、能够维持微利的各类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和竞争性。二是对农村地区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坚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同时可适当放宽“只贷不存”类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资本充足等方面的监管标准,降低服务成本。三是要继续引导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调整市场定位,发挥人才、技术优势,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四是要加快完善邮政储蓄银行功能建设,鼓励和允许条件成熟的地区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外资以及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服务,直接发展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组织。
(三)完善融资体制,提高资金筹集效率
农村经济的发展,仅依靠自身积累及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还远不够。因此,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证券把物化的存量资产通过流动、裂变、组合等方式转化为增值资本是农村金融市场创新的核心内容。一是同质或同缘的农村中小企业,要
借鉴“四川广汉小汉会员制担保模式”的成功经验,推广产业集群等“伙伴”型中小企业联保的贷款方式,通过组建企业联合体形成互保关系(相互监督,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以转移、分散、分担风险,争取信贷资金支持。二是对于条件较好、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融通资金。中小企业,,]
)三是积极推进大型农,通过资本市、发行企业债、中长期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等多种方式实现融资成本最小化。
(四)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切实分散农村金融风险
一是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的政策性担保和保险机制切实分担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二是对金融机构因发放农业类贷款所遭受的损失,视情况给予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赔偿。三是通过弱势融资主体联合互保,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分散风险,提高单个融资主体抗风险能力。四是积极鼓励保险公司介入,按合理负担原则,为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提供风险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信用担保保险的机构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筑起与之相适应的再担保制度,设立专门的再担保机构,对相关的贷款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
参考文献:
[1]Robaschik,Frank,Yoshion,Naoyuki,PublicBankinginGermanyandJapan’sFiscalInvestmentandLoanProgram:ACom2parison,TheWordBankPaper.
[2]彭 智,陈 阳.金融功能视角下的金融体制改革逻辑[J].上海金融,2007,(4).
[3]谢启标.我国农村金融的制度缺陷及其发展选择[J].
财政研究,2006,(10).
[4]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基于金融功能观的分析[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6,(4).
[5]李太后,张红伟.基于制度视角的我国农村金融现实审
视与路径选择[J].软科学,2008,(9).
(责任编辑:晓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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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优化研究
张红伟,李太后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农村金融市场功能定位、农村金融。提出,进一步推进农村;,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融资体制,;,切实分散农村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措施,以期为农村金融市场。
关键词:金融功能;农村金融市场;优化中图分类号:F832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9)08-0086-03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场所,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农村金融市场也不例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会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
[1]
用。
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一)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覆盖率不高
近年来,随着银行向商业化经营转型,四大商业银行的网点陆续从县域撤并,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也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不断下降。据统计,截止2007年末,全国县域金融机构的网点数为12.4万个,比2004年减少9811个,其中,农业银行县域网点数为1.31万个,比2004年减少3784个。此外,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的网点数也在逐年减少,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县域网点数为5.2万个,分别比2004、2005和2006年减少9087、4351和487个。2004~2006年三年间,除四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外的县域金融机构网点数年均下降3.7%。同时,由于没有及时对整个金融体系进行调整,致使在县级以下地区出现金融服务真空,加
剧了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地域分布的不平衡。
(二)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分流现象严重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正规金融(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邮政储蓄)和非正规金融(民间金融、小额信贷组织)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然而事实上各相关机构和组织却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职能,没有实现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政策意图和改革初衷:邮政储蓄目前仍是存多贷少,成为农村资金流失的主渠道,农、工、建、中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吸收的农村资金通过系统内上存转移到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造成农村资金流失;农村信用社通过存放同业款,将吸收的农村存款存放商业银行或上缴人民银行,形成大量资金分流,使农村资金供给数量严重不足。
(三)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功能不断弱化一是金融产品品种很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提供的是储蓄、抵押类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真正适合农户、农业企业的贷款品种十分匮乏。二是金融服务手段单一。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基本
收稿日期:2009-05-20
作者简介:张红伟(1963-),女,四川巴中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实践、宏观经
济分析。
—86—
经济纵横・2009年第8期
以提供“存、贷、汇”老三样服务为主,而属于农村金融系统的农业保险、信托、租赁等机构及其职能业务的发展仍处于探索之中,农民的福利水平很低。三是资本市场的触角没有延伸到农村。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县域范围内的企业很难通过直接融资手段筹措资金,更谈不上农业风险的分散。四是农业保险市场尚未完全建立。目前,全国仅有几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方面的保费收入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保险品种的缺失导二、、村金融市场服务功能的弱化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一)政府“过度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功能定位
政府适当参与农村金融市场有助于促使农村金融市场更有效地运作,但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
[2]
的发展中,政府是“过度参与”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所需达到的目标是由政府制定的,而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其效用最大化不只是经济利益最大化,还包括政治利益最大化等,因此政府在农村金融制度函数目标体系中还有其他变量,如政绩、对农村金融剩余的控制等。因此,利用农村信用社这一工具控制农村金融市场以满足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需要就成为一定时期内国家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主要原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未遵守合作性质,至今仍是准官办金融机构,尚未充
[3]
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二是在农村金融市场制度的推行过程中,我国政府采取强制变迁的方式,来自政府的自上而下的压力抵消了大部分基层制度创新的动力,从而使根植于民间的农村非正规金融长期以来受到打压,表现出一种“适应性制度变迁”。另外,由于改革自上而下,从而使得正规金融结构中的农行和农发行受到政府节制,明显缺乏“微观动力”。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过分注重其存在形态
一直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在“机构观”理
论指导下,仅针对既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整,
在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上却始终纠缠合作制取向还是股份制取向这些表面问题,却忽视了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和多层次化需要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来满足的本质要求。这导致一方面由于没有相应的功能实现途径,功能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度,、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这一大格局中去通盘考虑,才能有效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三)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导致金融市场的低效率
长期以来,我国对农业合作基金会和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采取简单的关闭或取缔政策,这种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做法导致信用社在农村中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尽管近一两年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农村金融服务队伍中来,但由于规模与数量都较小,农村信用社的相对垄断地位仍十分突出。一般来说,垄断的金融市场是低效率的。首先,由于目前农村信用社处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加之以支持“三农”为由向政府要求资金支持,即使出现巨大亏损,由于承担的政治任务和可能造成的巨大社会影响,监管机构对其亏损只有兜底,政府的隐性担保导致其经营过程中道德风险严重。其次,没有市场约束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无法完善治理结构,加之没有外部竞争压力,根本无法为农村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使金融市场转移经济资源功能以及风险管理功能的发挥都受到很大抑制。
三、优化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对策“功能范式”认为,竞争使金融机构及其组织形式具有多变性,而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则是相对稳定的。它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然后探究
[4]
通过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因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化必须以满足农户基本金融需求这一基本功能为立足点,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创建良好的市
—87—
经济纵横・2009年第8期
场环境
一是要制定农村金融发展规划,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明确农村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和组织方式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协调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政策性支持和市场培育等多方面的关系。二是要构造农村金融体系运行的良好环境,完善农村信用约束和失信惩罚机制,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贷款证使用制度,强化贷款的正常催收工作。三是要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监管要由粗放型向法制化转变,变,(二)服务水平
,,打破金融业的垄断格局应成为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的方向。研究表明: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向小规模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一是应适度放宽农村金融的准入标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继续允许成本低廉、开展简单业务、能够维持微利的各类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在可能的范围内允许和扶持其他形式的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和竞争性。二是对农村地区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坚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同时可适当放宽“只贷不存”类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风险控制、资本充足等方面的监管标准,降低服务成本。三是要继续引导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调整市场定位,发挥人才、技术优势,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四是要加快完善邮政储蓄银行功能建设,鼓励和允许条件成熟的地区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外资以及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服务,直接发展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组织。
(三)完善融资体制,提高资金筹集效率
农村经济的发展,仅依靠自身积累及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还远不够。因此,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证券把物化的存量资产通过流动、裂变、组合等方式转化为增值资本是农村金融市场创新的核心内容。一是同质或同缘的农村中小企业,要
借鉴“四川广汉小汉会员制担保模式”的成功经验,推广产业集群等“伙伴”型中小企业联保的贷款方式,通过组建企业联合体形成互保关系(相互监督,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以转移、分散、分担风险,争取信贷资金支持。二是对于条件较好、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融通资金。中小企业,,]
)三是积极推进大型农,通过资本市、发行企业债、中长期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等多种方式实现融资成本最小化。
(四)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切实分散农村金融风险
一是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的政策性担保和保险机制切实分担金融机构的违约风险。二是对金融机构因发放农业类贷款所遭受的损失,视情况给予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赔偿。三是通过弱势融资主体联合互保,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分散风险,提高单个融资主体抗风险能力。四是积极鼓励保险公司介入,按合理负担原则,为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提供风险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信用担保保险的机构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筑起与之相适应的再担保制度,设立专门的再担保机构,对相关的贷款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
参考文献:
[1]Robaschik,Frank,Yoshion,Naoyuki,PublicBankinginGermanyandJapan’sFiscalInvestmentandLoanProgram:ACom2parison,TheWordBankPaper.
[2]彭 智,陈 阳.金融功能视角下的金融体制改革逻辑[J].上海金融,2007,(4).
[3]谢启标.我国农村金融的制度缺陷及其发展选择[J].
财政研究,2006,(10).
[4]姚耀军.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基于金融功能观的分析[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6,(4).
[5]李太后,张红伟.基于制度视角的我国农村金融现实审
视与路径选择[J].软科学,2008,(9).
(责任编辑:晓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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