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安监局工作重点及措施
2015年,县安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并完成各项管理目标和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对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继续加强联合执法,继续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整顿攻坚战,完成赤田四家采石场的整合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爆破作业专项整治,强化爆破安全,继续完善地下开采“6+1”系统建设,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立项、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非煤矿山企业复产“8+1”联审制度。非煤矿山企业所在乡镇,落实镇、村、组三级具体监管人员,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动态查询,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配合协调,定期将巡查发现了的问题、执法处置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库,形成非煤矿山常态化、制度化、动态化监管机制。
二、强化危化企业监管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贯彻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及《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干洲、宋埠等规划范围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转产、搬迁或关闭。
三、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
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八个一”专题宣贯活动:1、出台一套宣贯文件。2、组建一支宣讲小组。3、奉新安监网站设立一个专栏。4、举办一次宣贯辅导班。5、发放一套系列宣传挂图。
6、组织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一次培训。7、组织一次县、乡级层面学习交流活动。8、组织开展一次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征文活动。
四、狠抓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继续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2015年拟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人数3000人次。主要培训对象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八大行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和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率力争达100%,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五、严格落实挂牌督办
近年来,我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但排查
出来的安全隐患如何能够得到及时整改落实,部分隐患单位很多时候都是采取推、拖等方式,致使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隐患仍然存在。为确保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今年起县安委办将在县安监局网站专门设立督查督办栏目,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下达督办通知,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并落实到责任人,要求各督办单位要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号,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同时,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认真组织各项检查、督查、考核工作。
六、全覆盖零容忍查隐患
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企业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三违”行为,确保全覆盖、零容忍查隐患。各职能股室、执法大队每月深入企业一线天数不得少于15天,并建立健全检查台帐。
1、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2、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七、建档立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从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按照重大隐患“一案一档”的要求,健全管理台帐,把隐患整改方案、整改前现状、整改过程、整改后情况、验收结论用文字和图片资料记录在案,汇编成档。层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档案,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部门都要在档案上签字,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八、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2015年,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取得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资格;全面实施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达标创建工作,争取12家工贸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九、大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建立应急救援演练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在纺织、医药化工等行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力争每月组织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应对事故能力。
2015年5月8日
2015年县安监局工作重点及措施
2015年,县安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力争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并完成各项管理目标和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非煤矿山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对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继续加强联合执法,继续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整顿攻坚战,完成赤田四家采石场的整合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爆破作业专项整治,强化爆破安全,继续完善地下开采“6+1”系统建设,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立项、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非煤矿山企业复产“8+1”联审制度。非煤矿山企业所在乡镇,落实镇、村、组三级具体监管人员,加强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动态查询,切实做好非煤矿山排查及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配合协调,定期将巡查发现了的问题、执法处置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库,形成非煤矿山常态化、制度化、动态化监管机制。
二、强化危化企业监管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贯彻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
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及《江西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干洲、宋埠等规划范围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转产、搬迁或关闭。
三、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
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八个一”专题宣贯活动:1、出台一套宣贯文件。2、组建一支宣讲小组。3、奉新安监网站设立一个专栏。4、举办一次宣贯辅导班。5、发放一套系列宣传挂图。
6、组织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一次培训。7、组织一次县、乡级层面学习交流活动。8、组织开展一次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征文活动。
四、狠抓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继续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2015年拟举办各类培训班30期,培训人数3000人次。主要培训对象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八大行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和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率力争达100%,重点开展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五、严格落实挂牌督办
近年来,我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但排查
出来的安全隐患如何能够得到及时整改落实,部分隐患单位很多时候都是采取推、拖等方式,致使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隐患仍然存在。为确保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今年起县安委办将在县安监局网站专门设立督查督办栏目,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下达督办通知,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并落实到责任人,要求各督办单位要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销号,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同时,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能,认真组织各项检查、督查、考核工作。
六、全覆盖零容忍查隐患
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企业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三违”行为,确保全覆盖、零容忍查隐患。各职能股室、执法大队每月深入企业一线天数不得少于15天,并建立健全检查台帐。
1、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
2、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
七、建档立案,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从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按照重大隐患“一案一档”的要求,健全管理台帐,把隐患整改方案、整改前现状、整改过程、整改后情况、验收结论用文字和图片资料记录在案,汇编成档。层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档案,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部门都要在档案上签字,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八、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工贸行业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2015年,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取得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资格;全面实施规模以上工贸企业的达标创建工作,争取12家工贸企业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九、大力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建立应急救援演练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在纺织、医药化工等行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力争每月组织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员工应对事故能力。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