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
协议书
第一部分 三方协议条款
甲方(全称):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全称):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三方协调一致,将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交由专业分包单位丙方施工,就该施工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铜梁县蒲吕镇
3、工程承包范围: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
二、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贰元整(含乙方管理费)(暂定),乙方管理费按丙方工程造价的4%计取。
小写:4820000.00元(暂定)
工程造价增减幅度小于等于5%时,按以上合同总价包干,工程造价增减幅度超过5%时,按合同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三、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年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三方约定为:合 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1、三方签订后的《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2、甲方的招标文件、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说明或文件。
六、丙方向甲、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内容,履行丙方的所有义务,承担因丙方质量、工期、安全违约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丙方向甲、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方式,完成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必须返工的,造成损失由丙方承担)。
八、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九、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协调管理:
(2)按时将工程款支付给丙方(注:丙方工程款由甲方先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转付给丙方);
(3)乙方按丙方结算款的4%收取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2、乙方:
(1)现场施工条件:作为总包单位,负责提供给丙方相应的施工条件;
(2)负责免费提供给丙方合理的工作面、垂直运输等配合工作,不再另行收取配合费、管理费用。
(3)提供施工用电、水接驳点;
(4)负责施工现场内的施工管理工作,制定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组织分包单位交底,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承担连带责任。
(5)其它总包方应尽的义务。
3、丙方:
(1)严格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申报办理与乙方相关的相应手续及费用;
(2)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按级送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严格执行甲方、监理、乙方的各项指令,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4)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完成丙方职责范围内全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5)尊重甲方、监理方、乙方,工作积极主动配合;
(6)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及监理审批签字后的方案组织施工,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7)按照已确认的进度计划执行;
(8)丙方应对所属人员、设备、材料等购买保险,并对因丙方原因造成的自有人员的伤亡、设备材料的损失及由丙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人员的伤亡负责;
(9)丙方所采购材料必须持 有材质证明和加工产品的合格证明(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并提供相关报告和承担相关费用),丙方应确保所采购材料及施工工艺、设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应由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侵权纠纷解决前,甲方将有权暂缓支付合同款;
(10)针对本工程特点,选用合理的机械设备,保证工期和质量,保证本工程人员、材料和设备数量的投入;
(11)负责自身承包范围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成项目,如有损坏,丙方自费予给修复和赔偿损失;
(12)负责配合检测和验收工作。在检测和验收合格并得到甲方、监理方、乙方认可后将全总整理后提交给乙方;
(13)执行政府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
(14)如丙方在施工中出现造成国家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丙方负责;
(15)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用;
(16)服从总包单位对作业面的安排,不得擅自占用场地,不得影响其它单位的正常施工;
(17)施工安全由丙方自行负责,但同时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丙方行为进行监督。
十、三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付正武
2、乙方驻工地代表:应 昂
3、丙方驻工地代表:向智军
第二部分 全同价款与支付协议
3、甲方、乙方、丙方签署了《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施工合同》。现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本工程工期、责任及付款方式约定如下:
一、工程工期:
见协议书。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采用:内);2、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工程造价增减幅度超过5%时);合同综合单价参照附表(一)。
2、按施工现场现状情况和甲方认定的试工方案,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3、合同总价款为:
结算办法:工程造价增减幅度在5%时,工程总价按4820000.00元包干;工程造价增减幅度大于5%时,工程总价=综合单价*工程量+乙方管理费(按丙方结算总价的4%计,由甲方支付),除些以外乙方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工程量的最终确定,以甲方、监理、乙方、
丙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三、管理及配合:
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和乙方的管理,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详见第三部分内容约定。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无进度款,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工程款会至合同总价的80%,乙方相应部份基础结构验收合格、进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主体结构验收后质保金无息返还。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费用款项(管理费用由乙方开具建安税发票);甲方支付给丙方的工程款,由甲方先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转付给丙方(丙方向乙方开具建安税发票)。结算资料由丙方负责办理,业主、监理单位、乙方确认。
第三部分 现志施工管理协议条款
为切实抓好现场各项施工管理工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按要求 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现依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
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
协议书
第一部分 三方协议条款
甲方(全称):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全称):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三方协调一致,将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交由专业分包单位丙方施工,就该施工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重庆市铜梁县蒲吕镇
3、工程承包范围: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
二、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贰元整(含乙方管理费)(暂定),乙方管理费按丙方工程造价的4%计取。
小写:4820000.00元(暂定)
工程造价增减幅度小于等于5%时,按以上合同总价包干,工程造价增减幅度超过5%时,按合同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三、工期:
本工程的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年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方书面通知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三方约定为:合 格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1、三方签订后的《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2、甲方的招标文件、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说明或文件。
六、丙方向甲、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内容,履行丙方的所有义务,承担因丙方质量、工期、安全违约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丙方向甲、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方式,完成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必须返工的,造成损失由丙方承担)。
八、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九、三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
(1)协调管理:
(2)按时将工程款支付给丙方(注:丙方工程款由甲方先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转付给丙方);
(3)乙方按丙方结算款的4%收取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2、乙方:
(1)现场施工条件:作为总包单位,负责提供给丙方相应的施工条件;
(2)负责免费提供给丙方合理的工作面、垂直运输等配合工作,不再另行收取配合费、管理费用。
(3)提供施工用电、水接驳点;
(4)负责施工现场内的施工管理工作,制定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组织分包单位交底,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承担连带责任。
(5)其它总包方应尽的义务。
3、丙方:
(1)严格按照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申报办理与乙方相关的相应手续及费用;
(2)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按级送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严格执行甲方、监理、乙方的各项指令,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
(4)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规定完成丙方职责范围内全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5)尊重甲方、监理方、乙方,工作积极主动配合;
(6)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及监理审批签字后的方案组织施工,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7)按照已确认的进度计划执行;
(8)丙方应对所属人员、设备、材料等购买保险,并对因丙方原因造成的自有人员的伤亡、设备材料的损失及由丙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人员的伤亡负责;
(9)丙方所采购材料必须持 有材质证明和加工产品的合格证明(按规定进行检测、试验并提供相关报告和承担相关费用),丙方应确保所采购材料及施工工艺、设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应由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侵权纠纷解决前,甲方将有权暂缓支付合同款;
(10)针对本工程特点,选用合理的机械设备,保证工期和质量,保证本工程人员、材料和设备数量的投入;
(11)负责自身承包范围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成项目,如有损坏,丙方自费予给修复和赔偿损失;
(12)负责配合检测和验收工作。在检测和验收合格并得到甲方、监理方、乙方认可后将全总整理后提交给乙方;
(13)执行政府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
(14)如丙方在施工中出现造成国家管理部门的处罚,由丙方负责;
(15)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用;
(16)服从总包单位对作业面的安排,不得擅自占用场地,不得影响其它单位的正常施工;
(17)施工安全由丙方自行负责,但同时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丙方行为进行监督。
十、三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付正武
2、乙方驻工地代表:应 昂
3、丙方驻工地代表:向智军
第二部分 全同价款与支付协议
3、甲方、乙方、丙方签署了《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施工合同》。现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本工程工期、责任及付款方式约定如下:
一、工程工期:
见协议书。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采用:内);2、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工程造价增减幅度超过5%时);合同综合单价参照附表(一)。
2、按施工现场现状情况和甲方认定的试工方案,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3、合同总价款为:
结算办法:工程造价增减幅度在5%时,工程总价按4820000.00元包干;工程造价增减幅度大于5%时,工程总价=综合单价*工程量+乙方管理费(按丙方结算总价的4%计,由甲方支付),除些以外乙方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工程量的最终确定,以甲方、监理、乙方、
丙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三、管理及配合:
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和乙方的管理,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详见第三部分内容约定。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无进度款,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工程款会至合同总价的80%,乙方相应部份基础结构验收合格、进行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主体结构验收后质保金无息返还。机械成孔灌注桩基工程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费用款项(管理费用由乙方开具建安税发票);甲方支付给丙方的工程款,由甲方先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转付给丙方(丙方向乙方开具建安税发票)。结算资料由丙方负责办理,业主、监理单位、乙方确认。
第三部分 现志施工管理协议条款
为切实抓好现场各项施工管理工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按要求 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现依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