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质量和要求

消防维保服务质量和要求

一、客运站概况

1、办公楼总高度22.1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上3层、局部4层。停车场面积64442平方米,站前广场面积5306平方米,公交始末场区面积2310平方米,绿化面积35993平方米。

2、一楼为人员密集区,二楼以上为办公区和GPS监控室、会议室等。

二、维保范围

1、客运站所有涉及到消防的设施。包括:自动报警,联动扑救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和可移动的灭火器等(详见附件1)。

2、对全楼人员和物管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指导。

3、新客站消防日常管理(含值班)。消防泵房和值班室均在一楼(值班室由发包方提供桌椅,其余设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三、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条例,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3、投标人必须是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公司(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维保单位在谈判前要对新客站的消防设施全面了解掌握。

5、根据维保需要,除处置突发性故障外,要根据具体

维保要求(详见附件2)制定逐月消防维保措施。此维保措施既作为这次谈判打分的参考依据,又作为以后消防维保工作考核结算的依据。

6、对消防维保工作中因维保人员的技术原因,造成消防设施损坏、经厂家技术员确认的,维保单位要负责赔偿,对维保工作不到位的,我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拒付消防维保费用。因维保工作不到位,致使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7、投标人独立完成过的消防维保项目业绩,必须是维保期限在一年或以上的已签订的正式合同,且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消防维保项目业绩(仅限公共或商业建筑用地),须提供维保合同等资料,以上资料能反映项目名称、期限、项目建筑面积规模,并提供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8、投标人必须具备在兴化市提供消防维保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常驻维护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6名常驻技术人员(消防系统值守管理员,需有消防培训上岗证),要求系统主机24小时有技术人员值守。以上人员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相关培训证书。

四、合同期限及报价

维保合同时间为一年。报价分两部分,一是维保费用;二是人员费用。费用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合同总价摊平到每月。

附件1:消防设施清单

1、消防泵2台

2、喷淋泵2台

3、喷淋稳压设备1套

4、消火栓稳压设备1套

5、水流指示器4台

6、湿式报警阀2台

7、消防箱47套

8、场地地上式消火栓12只

9、水泵结合器:2只ø150,8只ø100

10、烟感279只

11、温感23只

12、手动报警29只

13、消防箱内报警47只

附件2:消防维保服务具体要求

A基础消防安全工作

一、组织实施新客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具体管理工作并填写消防档案、网上消防户籍化的录入);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二、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每年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应当存档备查。

三、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火灾报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每班不得少于两人。

四、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中型以上客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完好有效。对公共交通工具运营、使用单位工作

人员应当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当迅速引导、协助乘客疏散、逃生。

B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以下七本纸质消防档案(同时负责网上消防安全“户籍化”电子档案的录入),通过档案记录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防火检查记录(定期的全面检查)

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防火巡查记录表(每日开展的经常性检查)

三、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培训的内容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还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填写,每班填写一页。

五、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结合检查情况填写

六、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结合检查情况填写

七、清场记录表

每日营业结束后进行。

消防维保服务质量和要求

一、客运站概况

1、办公楼总高度22.1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上3层、局部4层。停车场面积64442平方米,站前广场面积5306平方米,公交始末场区面积2310平方米,绿化面积35993平方米。

2、一楼为人员密集区,二楼以上为办公区和GPS监控室、会议室等。

二、维保范围

1、客运站所有涉及到消防的设施。包括:自动报警,联动扑救系统,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和可移动的灭火器等(详见附件1)。

2、对全楼人员和物管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指导。

3、新客站消防日常管理(含值班)。消防泵房和值班室均在一楼(值班室由发包方提供桌椅,其余设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三、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条例,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和信誉;

3、投标人必须是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的公司(提供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维保单位在谈判前要对新客站的消防设施全面了解掌握。

5、根据维保需要,除处置突发性故障外,要根据具体

维保要求(详见附件2)制定逐月消防维保措施。此维保措施既作为这次谈判打分的参考依据,又作为以后消防维保工作考核结算的依据。

6、对消防维保工作中因维保人员的技术原因,造成消防设施损坏、经厂家技术员确认的,维保单位要负责赔偿,对维保工作不到位的,我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拒付消防维保费用。因维保工作不到位,致使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7、投标人独立完成过的消防维保项目业绩,必须是维保期限在一年或以上的已签订的正式合同,且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消防维保项目业绩(仅限公共或商业建筑用地),须提供维保合同等资料,以上资料能反映项目名称、期限、项目建筑面积规模,并提供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8、投标人必须具备在兴化市提供消防维保服务能力,包括设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常驻维护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具有:6名常驻技术人员(消防系统值守管理员,需有消防培训上岗证),要求系统主机24小时有技术人员值守。以上人员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及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相关培训证书。

四、合同期限及报价

维保合同时间为一年。报价分两部分,一是维保费用;二是人员费用。费用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合同总价摊平到每月。

附件1:消防设施清单

1、消防泵2台

2、喷淋泵2台

3、喷淋稳压设备1套

4、消火栓稳压设备1套

5、水流指示器4台

6、湿式报警阀2台

7、消防箱47套

8、场地地上式消火栓12只

9、水泵结合器:2只ø150,8只ø100

10、烟感279只

11、温感23只

12、手动报警29只

13、消防箱内报警47只

附件2:消防维保服务具体要求

A基础消防安全工作

一、组织实施新客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具体管理工作并填写消防档案、网上消防户籍化的录入);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二、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单位自身不具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和保养。每年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应当存档备查。

三、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火灾报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每班不得少于两人。

四、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中型以上客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完好有效。对公共交通工具运营、使用单位工作

人员应当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当迅速引导、协助乘客疏散、逃生。

B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以下七本纸质消防档案(同时负责网上消防安全“户籍化”电子档案的录入),通过档案记录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防火检查记录(定期的全面检查)

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然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防火巡查记录表(每日开展的经常性检查)

三、消防安全活动记录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培训的内容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还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就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填写,每班填写一页。

五、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结合检查情况填写

六、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结合检查情况填写

七、清场记录表

每日营业结束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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