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详解

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

(一) 唯物辩证法的体系

1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2 、唯物辩证法的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包括质量互变规律 ( 揭示事物的两种属性和发展过程的两种形式 ) 、对立统一规律 ( 揭示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容和内在动力 ) 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 揭示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全过程 ) 。

在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核心。

3、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环节

原因与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

(二)联系

1 、联系

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2 、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即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 3 、联系的普遍性

第一,事物的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

第二,整个世界就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第三,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一个环节。

案例分析蝴蝶效应

科学家洛伦兹从 “ 混浊学 ” 角度论证联系的普遍性。

“ 可预言,一只蝴蝶在巴西振动翅膀会在得克萨斯引起龙卷风。 ” 各种小范围的天气误差和不确定性积累起来,尘旋风和小风暴将会发展成跨越整个大陆的旋涡。

---洛伦兹1979年在华盛顿美国科学促进会的演讲

4 、联系的多样性

事物及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多样的,主要包括: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

5 、联系的条件性

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其存在和发展产生影响的诸要素总和。

第一,要认识不同事物联系的各自条件,一切以条件为转移;

第二,承认和重条件,依据条件办事;

第三,在尊重规律的前提下,改变条件、创造有利条件。

(三)发展

1 、发展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新事物是合乎历史前进方向、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2 、新事物不可战胜

第一,新事物有新的功能,符合发展的规律;

第二,新事物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第三,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为人民所拥护。

同时,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过程。

3、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过程

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思想包含三重含义:

第一,指世界上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一个特定的具体运动过程,没有抽象的事物; 第二,指每一事物都有它的生成和灭亡,凡是产生的都是会灭亡的;

第三,指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从属于一个更大的过程,是更大的过程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

二、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1、辩证矛盾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面的统一。作为哲学范畴有其特定涵义。

第一,哲学矛盾范畴有别于语言矛盾。

在自然语言中“矛盾”一词含有“隔阂、分歧和冲突”的意义。 第二,哲学矛盾范畴有别于逻辑矛盾。

在思维过程中违反了逻辑规律而造成思维混乱。形式逻辑中对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违反,在现代逻辑中悖论的出现。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的同一性

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

第一,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相互依赖;

矛盾的一方的存在、发展,要以对方的存在和某种发展为前提,失去了对方,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依据。

第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的相互包含和相互转化的趋势。

矛盾双方的相互包含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转化的趋势,是指事物向和自己有内在联系的对立面的转化,即向对方所处的地位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

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互相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具有多样的表现形式,形式的不同,只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斗争性形式的多样性,就是事物存在状态的多样性。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第二,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在量变过程中,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 第二,在质变过程中,促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

4、内因与外因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发展的外部条件。内因与外因的关系,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规定事物发展的方向;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对事物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但在一定条件下对事物发展能否实现起决定作用;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二是指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普遍性也是客观的。

(2)矛盾的特殊性

指矛盾的个性,即矛盾着的事物性质、地位等方面以及矛盾解决形式上的各自特点。

第一,在矛盾体系中,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

第二,在矛盾双方中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 第三,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告诉人们要“两点论”和“重点论”

的统一。

“两点论”就是在抓住重点的前提下,注重全面性,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就是要分清矛盾各方面的主次,抓住重点,要反对“均衡论”。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共性统摄着个性;矛盾的特殊性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原理的意义

第一,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第二,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思想的哲学基础;

第三,提出了正确认识矛盾的根本方法。

1 、质、量、度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规定性。

第一,质与事物的存在直接同一。

第二,属性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

量是事物固有的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第一,量在一定幅度内的变化不影响事物的存在。

第二,对事物量的认识,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幅度),体现着质与量的对立统一。

2 、适度原则

第一,对新事物要维护其存在,这就是促进发展;对旧事物要促使其灭亡,这也是促进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避免 “ 过 ” 与 “ 不及 ” 两种情况。

第二,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有数量指标,又要有质量指标,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

3 、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量的变化,在一定范围以内发生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发展的渐进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体现了发展的渐进性的中断。 4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向质变的转化。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必须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质变要由量变规定其性质和方向。);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无限地持续下去,事物的连续性中孕育着非连续性);

第二,质变向量变的转化。

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质变打破了限制量变的框架,就巩固了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质变使量变在新质基础上开始了新的量变)。

1、肯定和否定的含义

肯定:是指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趋势。

否定:是指事物自身趋向灭亡、并转化为他事物的趋势。

2、辩证的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 自我 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一切产生出来的东西,都一定要灭亡。物质 ……虽然在某个时候一定以铁的必然性毁灭自己在地球上的最美的花朵----思维着的精神,而在另外的某个地方和某个时候一定又以同样的铁的必然性把它重新产生出来。 恩格斯

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爱因斯坦相对论对牛顿力学的否定就是既克服又保留。

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的对立

形而上学否定观的主要错误有:

不承认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不承认否定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环节。

把肯定与否定绝对对立起来。

3、否定之否定

( 1)否定之否定是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完整过程与统一

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就是: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 2)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否定之否定一方面是事物自身发展的中断和另一新发展过程的开始。另一方面它又是事物自身发展的继续,是完善自身所必然经历的一个环节。因此,不能把事物的发展理解为一系列

否定的机械相加。例如,甲变乙、乙变丙、丙变丁 ……。即 “恶性的、没有结果的否定。” ( 3)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A、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B、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和迂回的。

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反复斗争的过程。

第二,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事物的发展会出现暂时的倒退,这也是曲折性的一种表现。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环节

(一)原因和结果

1. 定义: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

原因在先,结果在后,这是因果联系的一个显著特点。

2.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3.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性(必然性)的哲学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与唯物主义决定论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却把万事万物的原因归之于神的目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4.因果联系的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情况。

5.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更好指导今后的行动。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1.定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辩证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机械决定论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看成必然的,否认偶然性的存在。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则把一切现象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3.意义: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要意义。首先,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其次,我们应当抓住偶然性提供的机遇,揭示偶然现象背后的必然性。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1.定义: 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要经历由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以下几种复杂情况。

第一,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切忌去干那些不可能的、劳而无功的事情。

第二,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充分的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在目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第三,要区分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第四,区分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或叫“概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2.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坏处着想,向好处努力。

(四)内容和形式

1.定义: 任何现实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等等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首先, 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是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对立的。同时,内容与形式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另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其次, 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第一,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第二,形式对内容又有巨大的反作用。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形式和内容之间的矛盾运动,就是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不断发展过程。 在内容与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是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死的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其次,在一定条件下,新内容可以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以新形式的面貌出现。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认识事物的内容和形式。

3.掌握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首先重视内容,反对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但也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反对抹煞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五)本质和现象

1.定义: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和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但比较起来,本质的含义要更宽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根据表现本质的方式不同,可以把现象分为真象和假象。真象是指那些从正面直接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指那些以否定方式或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同真象一样,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各种客观的实际条件造成的。因而不能把它同主观上的错觉混为一谈。

2.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

3. 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透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

思考题:

1.试述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与根本分歧,并说明我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怎样才能坚持唯物辩证法、克服形而上学。

2.如何理解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结合实际说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3.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原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义。

4.说明量变和质变关系的原理对社会主义建设和个人成长的指导意义。

5.说明辩证的否定观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意义。

6.试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容,并说明它对我们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指导意义。

7.试述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结合实际说明这两个原理对我们认识世界及科学研究的重要指导意义。

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

(一) 唯物辩证法的体系

1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2 、唯物辩证法的体系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包括质量互变规律 ( 揭示事物的两种属性和发展过程的两种形式 ) 、对立统一规律 ( 揭示事物发展过程的内容和内在动力 ) 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 揭示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全过程 ) 。

在唯物辩证法的规律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其核心。

3、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环节

原因与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

(二)联系

1 、联系

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2 、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即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是人们强加给事物的。 3 、联系的普遍性

第一,事物的内部和外部都处在相互联系之中;

第二,整个世界就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第三,任何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一个环节。

案例分析蝴蝶效应

科学家洛伦兹从 “ 混浊学 ” 角度论证联系的普遍性。

“ 可预言,一只蝴蝶在巴西振动翅膀会在得克萨斯引起龙卷风。 ” 各种小范围的天气误差和不确定性积累起来,尘旋风和小风暴将会发展成跨越整个大陆的旋涡。

---洛伦兹1979年在华盛顿美国科学促进会的演讲

4 、联系的多样性

事物及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多样的,主要包括:

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

5 、联系的条件性

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其存在和发展产生影响的诸要素总和。

第一,要认识不同事物联系的各自条件,一切以条件为转移;

第二,承认和重条件,依据条件办事;

第三,在尊重规律的前提下,改变条件、创造有利条件。

(三)发展

1 、发展

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新事物是合乎历史前进方向、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2 、新事物不可战胜

第一,新事物有新的功能,符合发展的规律;

第二,新事物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第三,新事物符合历史发展,为人民所拥护。

同时,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过程。

3、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过程

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思想包含三重含义:

第一,指世界上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一个特定的具体运动过程,没有抽象的事物; 第二,指每一事物都有它的生成和灭亡,凡是产生的都是会灭亡的;

第三,指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从属于一个更大的过程,是更大的过程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

二、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

1、辩证矛盾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面的统一。作为哲学范畴有其特定涵义。

第一,哲学矛盾范畴有别于语言矛盾。

在自然语言中“矛盾”一词含有“隔阂、分歧和冲突”的意义。 第二,哲学矛盾范畴有别于逻辑矛盾。

在思维过程中违反了逻辑规律而造成思维混乱。形式逻辑中对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违反,在现代逻辑中悖论的出现。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矛盾的同一性

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联系。

第一,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相互依赖;

矛盾的一方的存在、发展,要以对方的存在和某种发展为前提,失去了对方,也就失去了自己存在的依据。

第二,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的相互包含和相互转化的趋势。

矛盾双方的相互包含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转化的趋势,是指事物向和自己有内在联系的对立面的转化,即向对方所处的地位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

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互相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具有多样的表现形式,形式的不同,只是斗争性的差别性问题,不是斗争性的有无问题。斗争性形式的多样性,就是事物存在状态的多样性。

3、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第二,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在量变过程中,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 第二,在质变过程中,促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

4、内因与外因

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发展的外部条件。内因与外因的关系,

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规定事物发展的方向;

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对事物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但在一定条件下对事物发展能否实现起决定作用; 第三,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二是指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普遍性也是客观的。

(2)矛盾的特殊性

指矛盾的个性,即矛盾着的事物性质、地位等方面以及矛盾解决形式上的各自特点。

第一,在矛盾体系中,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分;

第二,在矛盾双方中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 第三,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告诉人们要“两点论”和“重点论”

的统一。

“两点论”就是在抓住重点的前提下,注重全面性,要反对“一点论”;“重点论”就是要分清矛盾各方面的主次,抓住重点,要反对“均衡论”。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矛盾的个性。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共性统摄着个性;矛盾的特殊性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原理的意义

第一,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

第二,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思想的哲学基础;

第三,提出了正确认识矛盾的根本方法。

1 、质、量、度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规定性。

第一,质与事物的存在直接同一。

第二,属性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

量是事物固有的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第一,量在一定幅度内的变化不影响事物的存在。

第二,对事物量的认识,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幅度),体现着质与量的对立统一。

2 、适度原则

第一,对新事物要维护其存在,这就是促进发展;对旧事物要促使其灭亡,这也是促进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避免 “ 过 ” 与 “ 不及 ” 两种情况。

第二,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有数量指标,又要有质量指标,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

3 、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量的变化,在一定范围以内发生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发展的渐进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体现了发展的渐进性的中断。 4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向质变的转化。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必须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质变要由量变规定其性质和方向。);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无限地持续下去,事物的连续性中孕育着非连续性);

第二,质变向量变的转化。

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质变打破了限制量变的框架,就巩固了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质变使量变在新质基础上开始了新的量变)。

1、肯定和否定的含义

肯定:是指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趋势。

否定:是指事物自身趋向灭亡、并转化为他事物的趋势。

2、辩证的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 自我 否定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一切产生出来的东西,都一定要灭亡。物质 ……虽然在某个时候一定以铁的必然性毁灭自己在地球上的最美的花朵----思维着的精神,而在另外的某个地方和某个时候一定又以同样的铁的必然性把它重新产生出来。 恩格斯

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爱因斯坦相对论对牛顿力学的否定就是既克服又保留。

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的对立

形而上学否定观的主要错误有:

不承认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不承认否定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环节。

把肯定与否定绝对对立起来。

3、否定之否定

( 1)否定之否定是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完整过程与统一

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就是: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 2)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

否定之否定一方面是事物自身发展的中断和另一新发展过程的开始。另一方面它又是事物自身发展的继续,是完善自身所必然经历的一个环节。因此,不能把事物的发展理解为一系列

否定的机械相加。例如,甲变乙、乙变丙、丙变丁 ……。即 “恶性的、没有结果的否定。” ( 3)否定之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A、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

B、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和迂回的。

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是曲折的,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反复斗争的过程。

第二,由于某些偶然的原因,事物的发展会出现暂时的倒退,这也是曲折性的一种表现。

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环节

(一)原因和结果

1. 定义: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 。

原因在先,结果在后,这是因果联系的一个显著特点。

2.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

第二,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三,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

3.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必然性)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决定论。否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和因果规律性(必然性)的哲学是唯心主义非决定论。与唯物主义决定论对立的还有神学目的论,它虽然承认因果联系,却把万事万物的原因归之于神的目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神学目的论都是错误的。

4.因果联系的表现形式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情况。

5.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其次,正确把握因果联系,才能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更好指导今后的行动。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1.定义: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2.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

其次,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辩证统一的。表现在:

第一,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

第二,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

第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辩证的统一,把二者割裂开来就会导致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和唯心主义的非决定论。机械决定论把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看成必然的,否认偶然性的存在。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则把一切现象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认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

3.意义: 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有重要意义。首先,我们必须努力发现必然性,按必然规律办事。其次,我们应当抓住偶然性提供的机遇,揭示偶然现象背后的必然性。

(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1.定义: 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时,要经历由可能到现实的转化过程。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把握可能性这个范畴,要注意区分以下几种复杂情况。

第一,要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切忌去干那些不可能的、劳而无功的事情。

第二,要区分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有充分的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现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抽象的可能性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在目前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第三,要区分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

第四,区分可能性的大小。或然率(或叫“概率”)是对可能性大小的一种科学说明和测定。

2.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和对立。

其次,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一方面,二者紧密相联、不可分割。另一方面,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其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我们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坏处着想,向好处努力。

(四)内容和形式

1.定义: 任何现实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内容是指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性、成分、运动的过程、发展的趋势等等的总和。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2.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首先, 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是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这两个不同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对立的。同时,内容与形式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另外,内容和形式的区别和对立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内容和形式可以相互转化。

其次, 内容和形式又是相互作用的。第一,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第二,形式对内容又有巨大的反作用。第三,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两者的矛盾运动。形式和内容之间的矛盾运动,就是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不断发展过程。 在内容与形式的相互作用和矛盾运动中,二者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首先,内容决定形式是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死的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其次,在一定条件下,新内容可以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以新形式的面貌出现。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认识事物的内容和形式。

3.掌握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要首先重视内容,反对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但也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反对抹煞形式作用的形式虚无主义。

(五)本质和现象

1.定义: 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以及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和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但比较起来,本质的含义要更宽泛一些,它是事物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综合。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根据表现本质的方式不同,可以把现象分为真象和假象。真象是指那些从正面直接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指那些以否定方式或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同真象一样,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各种客观的实际条件造成的。因而不能把它同主观上的错觉混为一谈。

2.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关系。

首先,本质和现象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其次,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

3. 掌握本质与现象的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本质和现象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本质和现象的统一,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透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

思考题:

1.试述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与根本分歧,并说明我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怎样才能坚持唯物辩证法、克服形而上学。

2.如何理解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结合实际说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

3.说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两点论和重点论统一的原理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义。

4.说明量变和质变关系的原理对社会主义建设和个人成长的指导意义。

5.说明辩证的否定观对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意义。

6.试述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容,并说明它对我们正确对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指导意义。

7.试述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结合实际说明这两个原理对我们认识世界及科学研究的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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