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MBA同学会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MBA同学会各项组织工作管理,切实解决同学会工作流程中效率和监督的问题,确保常务理事与监事的参与权、决策权的到位,推进同学会决策、执行、监督的规范化建设,特制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告内容
1.选举、罢免同学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员;
2.制订修改章程、各项管理制度;
3.经济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及其它筹资筹劳方案;
4.重大费用开支;
5.同学会日常帐务和各项专项活动帐务;
6.合作伙伴、会员单位的确定与管理;
7.合作与协作项目的确定、运作与管理;
8.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
9.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程序
1.上述报告(除第九项外)内容,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
告两种形式。
2.上述报告内容第1、2、3、4款采用事前报告,由同学会会长负责把关,拟定方案后,以召开常务理事会的形式,由常务人员用书面形式按有关规定表决或者由会长逐一征求常务理事会意见表决及实施。
3.上述报告内容第5、6、7款采用事后报告,同学会在征得会长同意或取得会长授权后,即可做出安排,事后写出总结报告向同学会常务理事会汇报,接受大家监督。各项帐务亦定期向同学会常务理事会汇报。
常务人员认为工作需要,征得会长同意,或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要求事前汇报的项目,采用事前汇报和事后汇报两种形式。
4.涉及第8、9项内容,同学会常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会长、监事长,然后再召开常务理事会报告。
5.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同学会名义(同学会部门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或合作,需要征得部门负责人和常务副会长同意,重大事项需征得会长同意,由同学会常务人员做统一安排,活动结束后进行事后汇报。如会长认为需要事前向常务理事会汇报的,由会长组织会议,听取活动组织单位汇报。
三、工作要求
1.报告重大事项时,需要简明扼要地说明该事项的立项
经过,达到目的,以及可行性分析,涉及资金时需说明资金的筹集来源,使用管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需要事前报告的,必须如实报告,在未经授权或审议前不得组织实施;凡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的同时,要做好紧急处置,稳控局势。
3.同学会任何成员均对同学会的任何工作都有监督权,发现问题可依程序向常务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起审查,三分一以上的常务理事提出要求,或者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提出)提出要求,可要求常务人员进行专项汇报,接受专项咨询。在审查程序或专项咨询没有启动前或没有得出结论前,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指责、质疑。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
河南MBA同学会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MBA同学会各项组织工作管理,切实解决同学会工作流程中效率和监督的问题,确保常务理事与监事的参与权、决策权的到位,推进同学会决策、执行、监督的规范化建设,特制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告内容
1.选举、罢免同学会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人员;
2.制订修改章程、各项管理制度;
3.经济组织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及其它筹资筹劳方案;
4.重大费用开支;
5.同学会日常帐务和各项专项活动帐务;
6.合作伙伴、会员单位的确定与管理;
7.合作与协作项目的确定、运作与管理;
8.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
9.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程序
1.上述报告(除第九项外)内容,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
告两种形式。
2.上述报告内容第1、2、3、4款采用事前报告,由同学会会长负责把关,拟定方案后,以召开常务理事会的形式,由常务人员用书面形式按有关规定表决或者由会长逐一征求常务理事会意见表决及实施。
3.上述报告内容第5、6、7款采用事后报告,同学会在征得会长同意或取得会长授权后,即可做出安排,事后写出总结报告向同学会常务理事会汇报,接受大家监督。各项帐务亦定期向同学会常务理事会汇报。
常务人员认为工作需要,征得会长同意,或二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要求事前汇报的项目,采用事前汇报和事后汇报两种形式。
4.涉及第8、9项内容,同学会常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会长、监事长,然后再召开常务理事会报告。
5.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同学会名义(同学会部门名义)对外开展活动或合作,需要征得部门负责人和常务副会长同意,重大事项需征得会长同意,由同学会常务人员做统一安排,活动结束后进行事后汇报。如会长认为需要事前向常务理事会汇报的,由会长组织会议,听取活动组织单位汇报。
三、工作要求
1.报告重大事项时,需要简明扼要地说明该事项的立项
经过,达到目的,以及可行性分析,涉及资金时需说明资金的筹集来源,使用管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需要事前报告的,必须如实报告,在未经授权或审议前不得组织实施;凡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的同时,要做好紧急处置,稳控局势。
3.同学会任何成员均对同学会的任何工作都有监督权,发现问题可依程序向常务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起审查,三分一以上的常务理事提出要求,或者监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提出)提出要求,可要求常务人员进行专项汇报,接受专项咨询。在审查程序或专项咨询没有启动前或没有得出结论前,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指责、质疑。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