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马关~都龙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附属房建工程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54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云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的通知》(云交基建„2004‟934号)以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严肃文山至马关至都龙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公路建设市场劳动人员管理制度,维护劳动人员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本项目业主文山至都龙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协议: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公路局的相关规定;
2、督促承包人严格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路建设用工行为。随时抽查承包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及时予以纠正,以维护所有公路建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发包人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按时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发包人的中期支付款将转入承包人指定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随时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为本工程的专用资金,承包人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
二、承包人的职责
1、承包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公路局、文山至都龙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规定;
2、承包人招用的农民工,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3、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
三、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已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处理不当、不及时,除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发包人保留停止对承包人支付的权利,直至承包人妥善处理好纠纷为止,且并不因此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必要时,发包人将依据承包人对其农民工的支付比例来支付承包人应得的款项。
四、本协议书是合同文件的补充,应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公路局和文山至都龙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文件同时对照、阅读和理解。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文山至都龙二级 承包人:湖南湘江工程 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山~马关~都龙二级公路改建工程附属房建工程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交通部《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54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云南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的通知》(云交基建„2004‟934号)以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严肃文山至马关至都龙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公路建设市场劳动人员管理制度,维护劳动人员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本项目业主文山至都龙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协议: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公路局的相关规定;
2、督促承包人严格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路建设用工行为。随时抽查承包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及时予以纠正,以维护所有公路建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发包人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按时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发包人的中期支付款将转入承包人指定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随时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为本工程的专用资金,承包人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
二、承包人的职责
1、承包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公路局、文山至都龙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规定;
2、承包人招用的农民工,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3、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
三、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已签订的劳动
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处理不当、不及时,除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发包人保留停止对承包人支付的权利,直至承包人妥善处理好纠纷为止,且并不因此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必要时,发包人将依据承包人对其农民工的支付比例来支付承包人应得的款项。
四、本协议书是合同文件的补充,应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公路局和文山至都龙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文件同时对照、阅读和理解。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文山至都龙二级 承包人:湖南湘江工程 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