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惠农政策宣讲资料

卫生惠农政策宣讲资料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全县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标准缴纳个人参合基金后,门诊、住院看病都可以报销医药费用。

2010年筹资标准:1.农民个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含户籍仍在本县农村的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元(2011年国家财政补助要达到200元)。

1.门诊

(1)普通门诊: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门诊看病,一年内每人最高可以报销42元门诊医药费。

(2)慢性病门诊: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严重中风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放(化)疗7种慢性病的农民凭慢性病就诊证一年内最高报销800元医药费。

①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办理程序: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到县新农合办申请办理。

②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年度审核: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村卫生所病情证明(加盖乡镇卫生院印章)到县新农合办每年审核一次。

2.住院

(1)县域内住院:参合患者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在所住医院办理,出院直接领取报销费用。

(2)转县外住院:参合患者经转院到县外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在本乡镇医院办理,本乡镇医院通知患者领取报销费用。

(3)私自在县外住院:参合患者私自在县外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在县新农合办审批后,在本乡镇医元办理,本乡镇医院通知患者领取报销费用。

(4)华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标准(2010年)

②0-12岁、90岁以上老人、普通残疾人、计生两户人员起付线均减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取消起付线。

③参合孕产妇分娩住院中,其新生儿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首次住院医药费用以其母亲名义核报。

④参合患者住院年度内累计报销医药费不得超过40000元。 3.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参加合作医疗的儿童,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种疾病,在省卫生厅确定的三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发生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重大疾病保障补偿待遇,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

(1)救治定点医院:儿童急性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定点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

(2)新农合报销程序:参合患儿到县医院初步诊断为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后,患儿家长到村委会开具申请住院便函,到乡合管办在村级便函上盖章;县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县合管办进行转院审批登记。患儿持转院证明、合作医疗证到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村级便函、转院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资料到县合管办审核、县医院报销。

(3)民政医疗救助程序:患儿在县合管办审核报销后,按照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规定,持村(居)民委员会证明、身份证、合作医疗证、转外病人新农合审核报销结算单及转院证明、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县民政局审批并申请医疗救助。

4.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参合农民中的贫困人口住院医药费用较大的,先由医院按扶贫济困病床标准补助,其次合作医疗按政策报销医药费用,剩余费用还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具体参

照《华亭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提供资料:住院发票复印件(县合管办加盖印章)、新农合结算单、诊断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寸张片一张。

二、公共卫生

(一)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通过对居民健康相关信息采集,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符合全县实际,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2.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邀请县级专家在县电视台开办健康教育节目,每周星期五、六在华亭县电台“关注”栏目播出,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3.儿童保健服务。免费向全县0-36个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有效预防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时避免影响儿童健康的有害因素,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4.孕产妇保健服务。免费向全县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五次产前检查和产后二次访视服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5.老年人保健服务。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预防接种。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7.传染病防治。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随访治疗管理。

8.慢性病管理。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对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9.重型精神病管理。由县疾控中心组织对全县精神病人进行摸底登记,上报市疾控中心筛查确诊,对确诊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从2009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2.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对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乳腺癌检查,以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全县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片,降低神经管缺陷等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对目前现有和当年新发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力争使每例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每例手术国家补助费用是800元。

5.实施农村改厕项目。为农户进行无害化厕所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凭户口本、身份证、住院分娩病历及住院分娩发票(或结算单)可享受项目补助400元。

7.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措施,扩大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提高救治质量和水平。

三、妇幼保健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保持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分娩安全,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生风。

(1)补助对象:全县农业户籍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2)补助程序:农村孕产妇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按规定直接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

(3)补助标准:乡镇卫生院实行平产免费分娩,项目补助400元,剩余部分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额补助300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平产收费限价800元以内,项目补助4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额补助300元。

2.婚前医学检查:对华亭户籍的城乡新婚青年在县妇幼保健

院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促进新婚夫妇家庭和谐,降低出生缺陷,提高民族素质具有深远意义。

四、扶贫济困病床工作

为了解决部分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特困人群就医困难,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级医院按照床位编制的10%设置扶贫济困病床,县财政按照每床每年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对济困对象在县级医院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1)补助对象:具备以下两种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住院费用减免政策:①城市特困人员须持有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华亭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人员须持有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华亭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领取证》。

②对暂未持证的农村特困人员须提供所在村、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的特困证明;对暂未持证的城市特困人员须提供所在街道办(社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补助程序及资金发放形式:济困对象住院费用减免及资金申请程序:济困对象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如实填写费用清单,病愈出院时,由病人先行结算,持住院发票到各医院医疗保险办初审,医疗保险办根据济困病床实施办法有关政策,核算减免费用,同时出具减免费用清单。医院对减免费用实行现场直报,先行垫付。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可持减免后的住院发票到所住医院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报销制度进行二次报销。

(3)补助标准:挂号免收挂号费(不含专家门诊挂号费);

住院免收床位费;减免住院总费用的40%。一次减免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0元。一年多次住院者,累计减免总限额不超过30000元。

五、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项目

该项目是由美国李修平夫妇基金会在我省资助的一项慈善项

目,先天性唇腭裂患者在我省指定医院可免费接受修补手术,期间不收任何费用。平凉市人民医院是我市的指定医院,该项目长期开展。

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010年5月20日起,县医改办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4家药品配送企业,在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解决群众看病贵难题。

卫生惠农政策宣讲资料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全县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标准缴纳个人参合基金后,门诊、住院看病都可以报销医药费用。

2010年筹资标准:1.农民个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含户籍仍在本县农村的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0元、市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元、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元(2011年国家财政补助要达到200元)。

1.门诊

(1)普通门诊: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门诊看病,一年内每人最高可以报销42元门诊医药费。

(2)慢性病门诊: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患者抗排异治疗、严重中风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放(化)疗7种慢性病的农民凭慢性病就诊证一年内最高报销800元医药费。

①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办理程序: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近期一寸照片2张到县新农合办申请办理。

②慢性病门诊就诊证年度审核: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村卫生所病情证明(加盖乡镇卫生院印章)到县新农合办每年审核一次。

2.住院

(1)县域内住院:参合患者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在所住医院办理,出院直接领取报销费用。

(2)转县外住院:参合患者经转院到县外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在本乡镇医院办理,本乡镇医院通知患者领取报销费用。

(3)私自在县外住院:参合患者私自在县外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出院小结,在县新农合办审批后,在本乡镇医元办理,本乡镇医院通知患者领取报销费用。

(4)华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标准(2010年)

②0-12岁、90岁以上老人、普通残疾人、计生两户人员起付线均减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取消起付线。

③参合孕产妇分娩住院中,其新生儿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首次住院医药费用以其母亲名义核报。

④参合患者住院年度内累计报销医药费不得超过40000元。 3.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

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参加合作医疗的儿童,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种疾病,在省卫生厅确定的三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发生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重大疾病保障补偿待遇,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

(1)救治定点医院:儿童急性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定点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

(2)新农合报销程序:参合患儿到县医院初步诊断为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后,患儿家长到村委会开具申请住院便函,到乡合管办在村级便函上盖章;县医院开具转院证明,县合管办进行转院审批登记。患儿持转院证明、合作医疗证到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村级便函、转院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资料到县合管办审核、县医院报销。

(3)民政医疗救助程序:患儿在县合管办审核报销后,按照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规定,持村(居)民委员会证明、身份证、合作医疗证、转外病人新农合审核报销结算单及转院证明、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县民政局审批并申请医疗救助。

4.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参合农民中的贫困人口住院医药费用较大的,先由医院按扶贫济困病床标准补助,其次合作医疗按政策报销医药费用,剩余费用还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具体参

照《华亭县农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提供资料:住院发票复印件(县合管办加盖印章)、新农合结算单、诊断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寸张片一张。

二、公共卫生

(一)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通过对居民健康相关信息采集,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符合全县实际,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2.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六进”活动,邀请县级专家在县电视台开办健康教育节目,每周星期五、六在华亭县电台“关注”栏目播出,进一步提高全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3.儿童保健服务。免费向全县0-36个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有效预防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时避免影响儿童健康的有害因素,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4.孕产妇保健服务。免费向全县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期五次产前检查和产后二次访视服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5.老年人保健服务。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6.预防接种。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7.传染病防治。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随访治疗管理。

8.慢性病管理。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对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9.重型精神病管理。由县疾控中心组织对全县精神病人进行摸底登记,上报市疾控中心筛查确诊,对确诊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从2009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2.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对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检查、乳腺癌检查,以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全县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片,降低神经管缺陷等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对目前现有和当年新发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力争使每例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每例手术国家补助费用是800元。

5.实施农村改厕项目。为农户进行无害化厕所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孕产妇凭户口本、身份证、住院分娩病历及住院分娩发票(或结算单)可享受项目补助400元。

7.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措施,扩大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提高救治质量和水平。

三、妇幼保健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保持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分娩安全,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生风。

(1)补助对象:全县农业户籍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2)补助程序:农村孕产妇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按规定直接减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相关费用。

(3)补助标准:乡镇卫生院实行平产免费分娩,项目补助400元,剩余部分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额补助300元;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平产收费限价800元以内,项目补助4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额补助300元。

2.婚前医学检查:对华亭户籍的城乡新婚青年在县妇幼保健

院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促进新婚夫妇家庭和谐,降低出生缺陷,提高民族素质具有深远意义。

四、扶贫济困病床工作

为了解决部分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村特困人群就医困难,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级医院按照床位编制的10%设置扶贫济困病床,县财政按照每床每年1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对济困对象在县级医院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

(1)补助对象:具备以下两种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住院费用减免政策:①城市特困人员须持有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华亭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人员须持有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华亭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领取证》。

②对暂未持证的农村特困人员须提供所在村、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的特困证明;对暂未持证的城市特困人员须提供所在街道办(社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补助程序及资金发放形式:济困对象住院费用减免及资金申请程序:济困对象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如实填写费用清单,病愈出院时,由病人先行结算,持住院发票到各医院医疗保险办初审,医疗保险办根据济困病床实施办法有关政策,核算减免费用,同时出具减免费用清单。医院对减免费用实行现场直报,先行垫付。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可持减免后的住院发票到所住医院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报销制度进行二次报销。

(3)补助标准:挂号免收挂号费(不含专家门诊挂号费);

住院免收床位费;减免住院总费用的40%。一次减免最高限额不超过20000元。一年多次住院者,累计减免总限额不超过30000元。

五、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项目

该项目是由美国李修平夫妇基金会在我省资助的一项慈善项

目,先天性唇腭裂患者在我省指定医院可免费接受修补手术,期间不收任何费用。平凉市人民医院是我市的指定医院,该项目长期开展。

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010年5月20日起,县医改办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4家药品配送企业,在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解决群众看病贵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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