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调查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调查

作者:-------------

学校:-------------

专业:-------------

年级:-------------

学号:-------------

指导教师:---------

年 月

目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3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问题分析…………………………………………3

(一)社会保障的社会化问题…………………………………………………4

(二)社会保障资金运营良性化问题…………………………………………5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问题……………………………………………6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7

(一)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7

(二)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和协调性。……………………………7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7

(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8

五、结语…………………………………………………………………………8 参考文献…………………………………………………………………………8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调查

内容摘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保护系统。它主要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对国民收入的科学合理的分配与再分配,从而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一定的保障。其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已逐渐的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几个突出问题出发,细致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对策,以期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化,进一步推动广大人民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调查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也是在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部分城市开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继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已逐步建立起了适用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 一是由用人单位、国家给予适当补助、职工个人缴费的三方共同筹资的项目,其中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相结合,其他三项保险则是属于完全统筹的项目。与前项内容比较,现行我国社会保险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实行的,不仅体现着公平与效率,同时也注重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二是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包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安置、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残疾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举办的社会福利和有关的社区服务,完全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试点探索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速健全和完善。

(一)社会保障的社会化问题

在我国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虽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同步进行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明显滞后的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比较小,现目前还主要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在城乡差别、地域差别、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有着较大的差别,并处于世界低水平的行列之中。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多头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有财政、民政、劳动、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缺乏统一有效的集中管理。三是社会保障体制的运作基础仍然主要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部门,而不是在社区,现行的制度和政策设计缺乏一定的前瞻性。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没有完成从保障企业职工到保障全社会成员的转变,保障项目的设计主要还是立足于保障单位的职工,保障系统的运作多数还依靠于旧体系下的单位执行系统。四是社会保障制度目标的分割,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障项目的累加而逐渐形成的,目标系统也是各个保障项目的叠加,社会保障理念只局限于资源再分配,忽视非经济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一定的综合性,从而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功能的有机结合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过程中,针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问题,首先就是要从根源上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范围,从而使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自我保障完善救济发展到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从根本上纠正社会保障原有的制度性误区。通过相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例如,在社会保险五险中,养老保险是参保人数中最多的一个,但也只有16554万人,而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为73740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等于第

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之和,从上述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与从业人员的人数相比看,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很低。

从社会保障的理想目标来看,这也是全体社会成员享有社会保障。由于我国社会财富的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足以在短期内将全部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之中。除此之外,社会保障项目的水平还应在国家宏观调控与指导下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城乡区域之间的差别是允许存在的。在落后地区的农村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主要是农民的基本的生活温饱问题,保障方

向主要以扶贫救济为主。而在那些中等的发达地区的农村,便就可采取个人储蓄积累和养老保险,并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从而进一步的建立起家庭保险为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

其次,还要注意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从而来彻底改变现目前社会保障收支现状,这是社会保障制度中重要的一方面,主要可以采用专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发展计划,以及各项基金的财务、审计、会计和统计制度,从根本上来监督和检查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运营、管理和使用情况。除了这些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在微观操作方面加以控制,可设立专门的、业务管理性质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具体负责管理、运营社会保障资金,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行政、公众监督。再次,还要强调社会保障的政府主体性的重要性,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逐渐成为政府管理中的一项社会事务,因为政府本身就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这样一来,便就使得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最根本的保障,也使得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出自身的重要性,使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公平分配功能以及对经济运行的内在调控功能真正发挥出来。

(二)社会保障资金运营良性化问题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社会化的特点从而便就决定了必须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和良性的资金运作来推动。只有充分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良性运作,才能保证其保值、增值的实现,从而进一步避免出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风险,满足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一直以来都没有完全的步入良性运营的轨道,因此便就存在着比较大的支付风险。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体制不健全。以及收支的不平衡性,尤其是保险费不能够及时的足额征缴;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购买国债和投资基金,相对而言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但是社会保险基金却很难保证,往往会造成其结果是社会保险资金收支缺口比较大,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这也会造成政府的预算安排中社会保障经费的部分,在管理中也存在着投入不足和资源浪费并存以及项目超前和滞后并存的现象,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绩效也是

比较差的。

面对这样的发展问题,便就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首先,便就要合理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力度和规范化步伐。在目前的条件下,可通过立法方式解决社会保险费的收缴问题,从而来加强制收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强化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功能,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其次,保证其保值、增值,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投资机制也是至关重要的。这是社会保险资金投资方式改革的重要尝试,在社会保障制度条件成熟的时候便就可以让社会保险基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为其保值、增值创造良好条件。最后,强化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管理也是保障资金运营良性化问题的重要方式。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继续坚持多渠道的以及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筹资政策,进一步的来贯彻国家、个人、企业三方面合理负担的原则。也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从而来共同协调管理社会保障基金,进一步的来实施有效的分工合作。三是充分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分配中的主体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快社会保障税研究和设计来实现,在条件成熟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规范化。从财政预算的角度看,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属于政府财政预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问题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健全的、有效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和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文明进步、国家民治久安的基本保障。而且对于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标准,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立法工作,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时效性加以确定,并公之于众。这也是那些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给予的帮助的基础。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是势在必行的。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已经在很多方面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根据和最高法律准则。但在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立法不健全,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缺少统一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并且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也是十分欠缺的,因而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立法层次比较低的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来制

约,由此便就造成了许多有关社会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中。在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难以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额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生活更好地得到保障和帮助。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

(一)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在总体上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发展差距,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比较薄弱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讲,统筹兼顾的难度依然是比较大的。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要注意善于把我国基本国情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的结合起来,从而更科学全面的来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恰当的来把握改革的进度和力度。从我国人口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实际出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渐显著,这样一来,便就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便就要努力的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以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断地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而来稳步的提高各项社会保障的待遇标准,既要让城乡居民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对社会保障的合理预期。

(二)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和协调性。

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由多项具体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各项制度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既关乎当前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了长远的利益。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方面。在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在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同时,更值得注意的就是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约束功能,从而进一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从而进一步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实现不同制度之间的顺利转换衔接。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制度,其自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敏感

性很强,因此必须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来进行完善。还要注意深入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反复进行理论研究,从而使方案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遵循客观规律。在研究形成改革方案时,不仅要注意充分听取专家意见,还要广泛的征求社会各界的公众意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跟踪督导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

(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这便就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积极稳妥地来推进。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须坚持试点先行,通过试点进一步掌握规律、探索途径、积累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除此之外,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从而避免因局部利益调整所带来得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积极鼓励基层的大胆创新,并及时把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普遍性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的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结语

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系列研究,对其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发展对策的研究和调查后发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本文的分析得出,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对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针对相关问题采取合理的对策,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第1季度新闻发布会,2013.01

[2]专家解读2013年中国社会发展的10大问题和趋势,2014.12

[3] 孟宏斌;; 机制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性运行的核心[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4]钱文亮;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11

[5]唐莉;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问题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06.09

[6]冷中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农民参与机制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06年

[7]刘翠华; 扶残助残:农村社会保障的难点[J];中国社会工作;1998年02期

[8]裴坦;; 浅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A];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政府管理创新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学术年会论文集(《吉林政报》2010·专刊2)[C];2011.12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调查

作者:-------------

学校:-------------

专业:-------------

年级:-------------

学号:-------------

指导教师:---------

年 月

目录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3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问题分析…………………………………………3

(一)社会保障的社会化问题…………………………………………………4

(二)社会保障资金运营良性化问题…………………………………………5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问题……………………………………………6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7

(一)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7

(二)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和协调性。……………………………7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7

(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8

五、结语…………………………………………………………………………8 参考文献…………………………………………………………………………8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调查

内容摘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同时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保护系统。它主要是国家和社会通过对国民收入的科学合理的分配与再分配,从而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一定的保障。其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已逐渐的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几个突出问题出发,细致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对策,以期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化,进一步推动广大人民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问题;调查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重构。也是在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部分城市开始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继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已逐步建立起了适用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两大部分组成: 一是由用人单位、国家给予适当补助、职工个人缴费的三方共同筹资的项目,其中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相结合,其他三项保险则是属于完全统筹的项目。与前项内容比较,现行我国社会保险是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实行的,不仅体现着公平与效率,同时也注重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二是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包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安置、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残疾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举办的社会福利和有关的社区服务,完全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充分体现社会公平。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试点探索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速健全和完善。

(一)社会保障的社会化问题

在我国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虽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同步进行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明显滞后的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比较小,现目前还主要限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在城乡差别、地域差别、不同经济成分之间的有着较大的差别,并处于世界低水平的行列之中。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多头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有财政、民政、劳动、人事、卫生、计划生育的相关部门,缺乏统一有效的集中管理。三是社会保障体制的运作基础仍然主要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部门,而不是在社区,现行的制度和政策设计缺乏一定的前瞻性。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没有完成从保障企业职工到保障全社会成员的转变,保障项目的设计主要还是立足于保障单位的职工,保障系统的运作多数还依靠于旧体系下的单位执行系统。四是社会保障制度目标的分割,由于社会保障体系是由社会保障项目的累加而逐渐形成的,目标系统也是各个保障项目的叠加,社会保障理念只局限于资源再分配,忽视非经济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缺乏一定的综合性,从而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功能的有机结合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过程中,针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化问题,首先就是要从根源上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范围,从而使的社会保障制度从自我保障完善救济发展到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从根本上纠正社会保障原有的制度性误区。通过相关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例如,在社会保险五险中,养老保险是参保人数中最多的一个,但也只有16554万人,而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为73740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等于第

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之和,从上述参加社会保障的人数与从业人员的人数相比看,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仍然很低。

从社会保障的理想目标来看,这也是全体社会成员享有社会保障。由于我国社会财富的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足以在短期内将全部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的范围之中。除此之外,社会保障项目的水平还应在国家宏观调控与指导下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城乡区域之间的差别是允许存在的。在落后地区的农村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主要是农民的基本的生活温饱问题,保障方

向主要以扶贫救济为主。而在那些中等的发达地区的农村,便就可采取个人储蓄积累和养老保险,并发展和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从而进一步的建立起家庭保险为主和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差距。

其次,还要注意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从而来彻底改变现目前社会保障收支现状,这是社会保障制度中重要的一方面,主要可以采用专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发展计划,以及各项基金的财务、审计、会计和统计制度,从根本上来监督和检查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运营、管理和使用情况。除了这些方式外,还可以采用在微观操作方面加以控制,可设立专门的、业务管理性质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具体负责管理、运营社会保障资金,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行政、公众监督。再次,还要强调社会保障的政府主体性的重要性,社会保障制度已经逐渐成为政府管理中的一项社会事务,因为政府本身就是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这样一来,便就使得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最根本的保障,也使得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出自身的重要性,使社会保障的保障功能、公平分配功能以及对经济运行的内在调控功能真正发挥出来。

(二)社会保障资金运营良性化问题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社会化的特点从而便就决定了必须要有确定的资金来源和良性的资金运作来推动。只有充分的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良性运作,才能保证其保值、增值的实现,从而进一步避免出现社会保障资金的支付风险,满足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

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一直以来都没有完全的步入良性运营的轨道,因此便就存在着比较大的支付风险。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体制不健全。以及收支的不平衡性,尤其是保险费不能够及时的足额征缴;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购买国债和投资基金,相对而言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降低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风险,但是社会保险基金却很难保证,往往会造成其结果是社会保险资金收支缺口比较大,资金供求矛盾突出。这也会造成政府的预算安排中社会保障经费的部分,在管理中也存在着投入不足和资源浪费并存以及项目超前和滞后并存的现象,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绩效也是

比较差的。

面对这样的发展问题,便就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首先,便就要合理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力度和规范化步伐。在目前的条件下,可通过立法方式解决社会保险费的收缴问题,从而来加强制收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强化社会保险费的收缴功能,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风险。其次,保证其保值、增值,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投资机制也是至关重要的。这是社会保险资金投资方式改革的重要尝试,在社会保障制度条件成熟的时候便就可以让社会保险基金直接进入证券市场,为其保值、增值创造良好条件。最后,强化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管理也是保障资金运营良性化问题的重要方式。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继续坚持多渠道的以及社会统筹相结合的筹资政策,进一步的来贯彻国家、个人、企业三方面合理负担的原则。也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社会各界有关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从而来共同协调管理社会保障基金,进一步的来实施有效的分工合作。三是充分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分配中的主体作用。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快社会保障税研究和设计来实现,在条件成熟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实现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规范化。从财政预算的角度看,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属于政府财政预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化问题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健全的、有效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是一个国家和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文明进步、国家民治久安的基本保障。而且对于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标准,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立法工作,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时效性加以确定,并公之于众。这也是那些需要保护的特殊群体给予的帮助的基础。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是势在必行的。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已经在很多方面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立法根据和最高法律准则。但在总体上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的,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立法不健全,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目前还缺少统一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并且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也是十分欠缺的,因而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由于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存在立法层次比较低的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来制

约,由此便就造成了许多有关社会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中。在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难以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额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民生活更好地得到保障和帮助。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

(一)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目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在总体上处于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还存在着比较大的发展差距,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济基础也是比较薄弱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讲,统筹兼顾的难度依然是比较大的。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要注意善于把我国基本国情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的结合起来,从而更科学全面的来进一步巩固与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恰当的来把握改革的进度和力度。从我国人口结构、城乡二元结构的实际出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渐显著,这样一来,便就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便就要努力的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以全覆盖、保基本为优先目标,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断地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从而来稳步的提高各项社会保障的待遇标准,既要让城乡居民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对社会保障的合理预期。

(二)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和协调性。

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由多项具体制度构成的制度体系,各项制度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既关乎当前利益同时也涉及到了长远的利益。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方面。在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在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同时,更值得注意的就是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约束功能,从而进一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从而进一步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定运行,实现不同制度之间的顺利转换衔接。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监督。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制度,其自身所具有的复杂性、敏感

性很强,因此必须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程序来进行完善。还要注意深入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反复进行理论研究,从而使方案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好遵循客观规律。在研究形成改革方案时,不仅要注意充分听取专家意见,还要广泛的征求社会各界的公众意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进行宣传解读,及时跟踪督导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

(四)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

社会保障制度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深入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这便就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要积极稳妥地来推进。经验表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必须坚持试点先行,通过试点进一步掌握规律、探索途径、积累经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除此之外,还要充分的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从而避免因局部利益调整所带来得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积极鼓励基层的大胆创新,并及时把成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普遍性政策和法规制度,使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的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结语

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系列研究,对其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发展对策的研究和调查后发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本文的分析得出,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对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针对相关问题采取合理的对策,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第1季度新闻发布会,2013.01

[2]专家解读2013年中国社会发展的10大问题和趋势,2014.12

[3] 孟宏斌;; 机制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性运行的核心[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1

[4]钱文亮;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11

[5]唐莉;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问题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06.09

[6]冷中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农民参与机制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06年

[7]刘翠华; 扶残助残:农村社会保障的难点[J];中国社会工作;1998年02期

[8]裴坦;; 浅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制建设[A];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政府管理创新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学术年会论文集(《吉林政报》2010·专刊2)[C];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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