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西安市临潼区辖3个乡、20个街道办事处,有70万人口。近年来,临潼区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民政事业的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各项事业发展,双拥共建、社区建设、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老龄工作、民政队伍自身建设等工作均实现了新的突破。临潼区曾两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区)县称号,多次被省市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区县。今年,临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被民政部评为婚姻登记先进单位。临潼区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基层民主和城乡建设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区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验被省政府在全省推广学习。临潼区民政局被市民政局评为2009年度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先进单位。城乡低保、城乡困大学生救助、福彩销售等多项工作曾多次受到市民政局的表彰。临潼区军干所曾被评为全国军休系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区级先进单位,今年又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创新工作做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谋求新的发展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和谐使者和信访信息平台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将基层民政工作开展同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努力构建“和谐军休家园”。

一、解决民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近年来,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区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西安市临潼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西安市临潼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西安市临潼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等政策性文件,并多次召开现场会、汇报会、交流会,加快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步伐。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30元逐步提高到230元,目前各类生活补贴人均达85元。农村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650元提高到1190元。目前全区在册农村低保户8391户28597人,2009年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1997.9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68元;全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4413户9420人,2009年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2451万元,人均补差达260余元。通过连续两年开展文明服务达标活动使城乡低保工作在阳光操作中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了与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特困群众免费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特困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标准达到农村每年5000元、城

市每年6000元。仅2009年我区就为84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1.4万元,全部实行集中发放。同时,积极探索医前救助和医中救助新路子,提高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建立了新的五保供养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对全区五保对象784人实行了应保尽保,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2880元,全区五保集中供养人数为241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1%以上。灾害应急救助体系逐步建立。仅去年抗震救灾,我区就下拨资金800余万元,使受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为全区329户群众重新建房,为154户群众修缮房屋457间。通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募集救灾资金394万余元,衣被17000余件,还有240余万元的物资直接送往四川、宁强等地震重灾区。同时,我区充分发挥和谐使者和信访信息平台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国首次成立和谐使者协会,目前有和谐使者700余人,他们能积极向群众宣传各项惠民政策,及时将群众的困难情况传达给政府,便于及时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同时,通过信访信息平台,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群众的信访诉求,避免越级上访,也便于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及时处理矛盾和开展救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临潼区已基本建立起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互助为补充,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2008年全市文明城市创建达标验收,临潼捐赠接收站作为全市民政工作的一个窗口受到省市的肯定。临潼教育资助工作是全市最早按新标准落实的区县,受到了市局和社会的好评。

二、维护民利,切实落实特殊群体的各项政策

目前,全区共有优抚对象3万多人, 60岁以上的老人9万多人,为做好这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我区重点抓了4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按照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抚恤优待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军人家属优待工作。落实了1—6级残废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我们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办理医保和农合手续,使1—6级残废军人医疗费能实报实销,其它优抚对象通过合疗报销后,家庭困难的能得到医疗补助或医疗救助,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二是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安置工作。及时出台了《临潼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走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形成了以自谋职业为主体、指令性安置为辅助、自找接收单位为补充的退役士兵安置新格局。今年,完成了2009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为48名城镇退伍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55.3万元。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努力构建“和谐军休家园”。 2009年,我们在做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军休干部解决了住房困难,并将气、暖、电等配套设施安装到位,还对区军干所院内环境进行了美化。每逢节日开展慰问和庆祝活动,特别是军休干部过生日、有病或家中有其它事情,所领导都要前去探望,送去祝福或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创办了军休简报,通过简报宣传军休政策,

活跃军休干部生活。

三是深入开展双拥工作。今年,我们及时完善联系驻军、走访慰问部队等各项工作制度。在中小学普遍开设国防教育课,组织学生进行军训活动。通过开设国防教育课和加大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注重坚持以基层街道、乡镇为活动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工作创新,效果明显。今年5月份,协调47军机关开展“助一生”募捐活动,共资助100名贫困学生,现场每人发放资助金2000元。协调47军资助70万元帮助代王宋家村搞好新农村建设; 组织协调解决了21所提出临潼管道石油建设与核研究不安全隐患的矛盾等问题。今年建军节期间,通过举办军地篮球赛、退伍老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及召开军政联欢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了军地友谊,谋划了军地发展,丰富了部队官兵的文化生活。我区每个区级领导联系一个驻军单位,经常定期不定期的联系、走访部队,协调解决军地之间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制定了预防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措施和规定。

四是全方位做好老龄工作。针对我区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实际,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加快了社会福利服务工作社会化步伐。将基层民政工作开展同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深入实施了“星光计划”, 利用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老年协会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共投入300余万元,完成“星光计划”项目70多个,总面积1万余平方米;特别是加大对全区22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支持力度,既开展了基层民政工作,又支持了全区的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经济良性发展。全区285个村和21个社区全部成立了老年协会,农村老年协会和社区老年协会完成率都达到了100%。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福利机构,通过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和建设使全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100张,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福利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出台了《临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签订率达到84%,兑现率100%。

三、落实民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去年,我们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了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285个村选举成功率达98.3%。村两委交叉任职比例达70%,村委会主任与村党支部书记“一人兼”达70%,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四个最大限度”的目标。今年4月份,对全区新任的132名村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培训,并组织他们参观了户县东韩村、长安大王村等四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三产发展较快的村。5月中旬配合市民政局在我区召开了全市新任村委会主任现场会,200多名新任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培训。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推行农村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配合区纪委完成了44个村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试点工作,接待处理村民上访40余起,使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健全,农村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保护和尊重,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不断强化社区建设。为了解决社区长期以来靠租赁民房、借用厂房办公的问题,2007年我们开展了资源共享建设和谐社区活动,使每个社区都完成了一部三室三站的设置工作。从2008年起,省、市决定用5年时间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列入“民生八大工程”,逐级进行目标考评。我们抢抓机遇,2008、2009连续两年共投资10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63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17个,建设面积近7000多平方米,极大改善了社区的办公条件。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对每个在建对象进行了认真的分类排队,建设条件成熟一个,立项确定一个;申报程序上我们严格按照社区申请、街道审查、区民政局审定、市民政局审批的原则;对确定的建设项目,我们都要实地考察,确保项目建设切实可行。二是与相关街道签定目标责任书,要求街道和社区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街道将取消民政工作先进街道、乡镇考评资格,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来年不再享有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助资格。三是在项目施工期间,进行巡回检查,要求相关街道每周上报项目进度,每半个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针对具体问题召开现场会,逐一解决困难,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四是注重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三是全力打造阳光民政。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制度、行风建设考核办法、信访工作制度、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民政工作制度汇编等一系列制度,加强了民政自身建设,规范了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没有出现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及时将救助工作在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清理不合格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登记合格率100%;规范了地名、婚姻管理,今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先进单位;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有效解决了乱埋乱葬问题。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领导接访和下访活动及“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等实践调研活动,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规范工作程序、实现阳光操作。临潼民政局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被区委、区纪委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定为政风行风免评单位。在全区综合考核评比中连续五年被评为一类单位。

四、建好队伍,切实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今年,全区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照学习查找自身的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以学习活动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担负起“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发挥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通过调整民政系统中层干部,提高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民政工作站建立工作,采取局领导分包乡镇(街办)建立民政工作站的方法,指导全区23各乡、镇(街办)建立了民政工作站,民政工作站站长由乡镇(街办)主要领导兼任,副站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兼任,进一步提升了民政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同时,加强了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为

民服务工作水平,促进了全区民政工作实现新跨越。同时,在民政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健全廉政监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管理,教育大家从严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工作的规范性。为了进一步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增强民政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参与度,我们建立了临潼民政网,通过民政网站对外发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网上办公,使各项工作更加透明,以此来提升民政工作水平,规范办事程序,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西安市临潼区民政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西安市临潼区辖3个乡、20个街道办事处,有70万人口。近年来,临潼区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民政事业的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财政投入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有力地促进了民政各项事业发展,双拥共建、社区建设、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老龄工作、民政队伍自身建设等工作均实现了新的突破。临潼区曾两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区)县称号,多次被省市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区县。今年,临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被民政部评为婚姻登记先进单位。临潼区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基层民主和城乡建设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区民政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验被省政府在全省推广学习。临潼区民政局被市民政局评为2009年度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先进单位。城乡低保、城乡困大学生救助、福彩销售等多项工作曾多次受到市民政局的表彰。临潼区军干所曾被评为全国军休系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区级先进单位,今年又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创新工作做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谋求新的发展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和谐使者和信访信息平台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将基层民政工作开展同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努力构建“和谐军休家园”。

一、解决民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近年来,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区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西安市临潼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西安市临潼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西安市临潼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等政策性文件,并多次召开现场会、汇报会、交流会,加快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步伐。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30元逐步提高到230元,目前各类生活补贴人均达85元。农村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650元提高到1190元。目前全区在册农村低保户8391户28597人,2009年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1997.9万元,人均月补差达到68元;全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4413户9420人,2009年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2451万元,人均补差达260余元。通过连续两年开展文明服务达标活动使城乡低保工作在阳光操作中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了与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特困群众免费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特困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标准达到农村每年5000元、城

市每年6000元。仅2009年我区就为843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41.4万元,全部实行集中发放。同时,积极探索医前救助和医中救助新路子,提高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建立了新的五保供养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对全区五保对象784人实行了应保尽保,年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2880元,全区五保集中供养人数为241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1%以上。灾害应急救助体系逐步建立。仅去年抗震救灾,我区就下拨资金800余万元,使受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为全区329户群众重新建房,为154户群众修缮房屋457间。通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募集救灾资金394万余元,衣被17000余件,还有240余万元的物资直接送往四川、宁强等地震重灾区。同时,我区充分发挥和谐使者和信访信息平台作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国首次成立和谐使者协会,目前有和谐使者700余人,他们能积极向群众宣传各项惠民政策,及时将群众的困难情况传达给政府,便于及时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同时,通过信访信息平台,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群众的信访诉求,避免越级上访,也便于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及时处理矛盾和开展救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临潼区已基本建立起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互助为补充,城乡一体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2008年全市文明城市创建达标验收,临潼捐赠接收站作为全市民政工作的一个窗口受到省市的肯定。临潼教育资助工作是全市最早按新标准落实的区县,受到了市局和社会的好评。

二、维护民利,切实落实特殊群体的各项政策

目前,全区共有优抚对象3万多人, 60岁以上的老人9万多人,为做好这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我区重点抓了4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按照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抚恤优待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军人家属优待工作。落实了1—6级残废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我们严格按照《办法》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办理医保和农合手续,使1—6级残废军人医疗费能实报实销,其它优抚对象通过合疗报销后,家庭困难的能得到医疗补助或医疗救助,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二是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和军休安置工作。及时出台了《临潼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走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形成了以自谋职业为主体、指令性安置为辅助、自找接收单位为补充的退役士兵安置新格局。今年,完成了2009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为48名城镇退伍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155.3万元。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努力构建“和谐军休家园”。 2009年,我们在做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军休干部解决了住房困难,并将气、暖、电等配套设施安装到位,还对区军干所院内环境进行了美化。每逢节日开展慰问和庆祝活动,特别是军休干部过生日、有病或家中有其它事情,所领导都要前去探望,送去祝福或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创办了军休简报,通过简报宣传军休政策,

活跃军休干部生活。

三是深入开展双拥工作。今年,我们及时完善联系驻军、走访慰问部队等各项工作制度。在中小学普遍开设国防教育课,组织学生进行军训活动。通过开设国防教育课和加大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注重坚持以基层街道、乡镇为活动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工作创新,效果明显。今年5月份,协调47军机关开展“助一生”募捐活动,共资助100名贫困学生,现场每人发放资助金2000元。协调47军资助70万元帮助代王宋家村搞好新农村建设; 组织协调解决了21所提出临潼管道石油建设与核研究不安全隐患的矛盾等问题。今年建军节期间,通过举办军地篮球赛、退伍老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及召开军政联欢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了军地友谊,谋划了军地发展,丰富了部队官兵的文化生活。我区每个区级领导联系一个驻军单位,经常定期不定期的联系、走访部队,协调解决军地之间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制定了预防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措施和规定。

四是全方位做好老龄工作。针对我区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实际,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加快了社会福利服务工作社会化步伐。将基层民政工作开展同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深入实施了“星光计划”, 利用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老年协会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共投入300余万元,完成“星光计划”项目70多个,总面积1万余平方米;特别是加大对全区22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支持力度,既开展了基层民政工作,又支持了全区的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经济良性发展。全区285个村和21个社区全部成立了老年协会,农村老年协会和社区老年协会完成率都达到了100%。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福利机构,通过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和建设使全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100张,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福利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出台了《临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了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签订率达到84%,兑现率100%。

三、落实民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去年,我们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了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285个村选举成功率达98.3%。村两委交叉任职比例达70%,村委会主任与村党支部书记“一人兼”达70%,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四个最大限度”的目标。今年4月份,对全区新任的132名村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培训,并组织他们参观了户县东韩村、长安大王村等四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三产发展较快的村。5月中旬配合市民政局在我区召开了全市新任村委会主任现场会,200多名新任村委会主任参加了培训。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推行农村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配合区纪委完成了44个村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试点工作,接待处理村民上访40余起,使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健全,农村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农民的民主权利得到保护和尊重,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不断强化社区建设。为了解决社区长期以来靠租赁民房、借用厂房办公的问题,2007年我们开展了资源共享建设和谐社区活动,使每个社区都完成了一部三室三站的设置工作。从2008年起,省、市决定用5年时间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列入“民生八大工程”,逐级进行目标考评。我们抢抓机遇,2008、2009连续两年共投资1000多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63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17个,建设面积近7000多平方米,极大改善了社区的办公条件。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对每个在建对象进行了认真的分类排队,建设条件成熟一个,立项确定一个;申报程序上我们严格按照社区申请、街道审查、区民政局审定、市民政局审批的原则;对确定的建设项目,我们都要实地考察,确保项目建设切实可行。二是与相关街道签定目标责任书,要求街道和社区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街道将取消民政工作先进街道、乡镇考评资格,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来年不再享有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助资格。三是在项目施工期间,进行巡回检查,要求相关街道每周上报项目进度,每半个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针对具体问题召开现场会,逐一解决困难,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四是注重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三是全力打造阳光民政。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制度、行风建设考核办法、信访工作制度、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民政工作制度汇编等一系列制度,加强了民政自身建设,规范了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没有出现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及时将救助工作在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清理不合格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登记合格率100%;规范了地名、婚姻管理,今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先进单位;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有效解决了乱埋乱葬问题。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领导接访和下访活动及“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等实践调研活动,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规范工作程序、实现阳光操作。临潼民政局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被区委、区纪委评为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被评定为政风行风免评单位。在全区综合考核评比中连续五年被评为一类单位。

四、建好队伍,切实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今年,全区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照学习查找自身的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措施,以学习活动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担负起“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发挥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通过调整民政系统中层干部,提高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民政工作站建立工作,采取局领导分包乡镇(街办)建立民政工作站的方法,指导全区23各乡、镇(街办)建立了民政工作站,民政工作站站长由乡镇(街办)主要领导兼任,副站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兼任,进一步提升了民政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同时,加强了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为

民服务工作水平,促进了全区民政工作实现新跨越。同时,在民政系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健全廉政监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管理,教育大家从严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工作的规范性。为了进一步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增强民政工作的社会透明度和参与度,我们建立了临潼民政网,通过民政网站对外发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网上办公,使各项工作更加透明,以此来提升民政工作水平,规范办事程序,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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