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和美国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模式_冯鹏程

中国保险报/2014年/8月/13日/第005版

健康

德国和美国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模式

冯鹏程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下的税优政策

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一般通过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缴费形成医保基金,为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障和服务。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德国《社会保险法典》确立了以“法定医保为主,私人医保为辅”的医保体系。2009年开始,所有人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由政府资助参保。参保人员的配偶及子女不需缴纳保险费,也享受医疗待遇。目前法定医疗保险覆盖人口约90%。高收入人群(2014年标准为53550欧元)、公职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人口的10%。商业健康保险保障程度高于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就医时享受更好的待遇,如可以要求专家诊疗、指定手术医师、住院时享受单间病房等。

2012年,德国共有896万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2300多万人购买了附加健康保险作为法定健康保险的补充,保费收入约346亿欧元(1欧元约8.6人民币元),占德国总保费收入的19.6% 。按照法律规定,健康险必须与寿险、财险分业经营。共有48家商业健康保险公司(25 家为股份制保险公司,23 家为相互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在德国市场上,健康险产品主要可以分为全面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附加险以及特殊险种四大类。2012年,全面健康保险保费收入258.6亿欧元,占健康险总保费的72.6%。

在德国,企业为雇员支付的法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以及强制的长期护理保险作为雇员收入的一部分,被看做是公司的经营费用,无须缴税。其免税额度为法定健康保险以及法定长期护理保险的义务的上限。雇员/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超过法定健康保险的部分在一定额度内享受免税政策(额度为雇员1900欧元,个人2800欧元)。

美国:商业医疗保险模式下的税优政策

美国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家,在医疗保障方面也不例外。美国只对老年人、残疾人、穷人、军人等提供公共保险计划,其他人的医疗保障由市场解决。2012年,美国63.9%的人口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政府提供的保障计划覆盖人口的32.6%,其中,针对老人的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占15.7%、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计划(Medicaid)占16.4%、军人保险占4.4%。另有15.4%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1.团体健康险的税优政策

1942 年,美国《战时稳定法案》规定:在战时物价和工资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允许企业通过提供健康保障福利项目来留住和吸引员工。1943 年《行政税收法庭规则》特别声明,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保费不用纳税,从而强化了商业健康保险和就业之间的联系。1954 年,美国《税收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团体健康保险税优政策,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费可作为费用税前列支。员工个人承担的保费也实行税前列支,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和员工的税优都没有额度限制。健康险税优政策撬动了美国团体健康险业务的发展,1952年,美国只有63%员工享受健康保险保障,而在《税收法》实施三年后的1957年,拥有健康保险保障的美国员工比例提高至76%。

2.高自付额的团体健康保险配套的税优政策

2004年,美国开展健康储蓄账户和高自付额的保险计划,计划参加者必须投保一项符合规定的高自付额保险计划,满足免赔额限制(2014年个人免赔额不低于1250美元,家庭累计免赔额

不低于2500美元)。同时,对年度最高医疗费用负担设定上限(2014年个人负担金额不超过6350美元,家庭负担金额不超过12700美元)。超过费用部分,由保险公司100%赔付。

健康储蓄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加者及家庭成员的自付医疗费用支出,包含免赔额、共同支付费用及政策允许的医疗支出(如牙科、眼科、护理和医疗机构治疗的自付费用;药品费用;眼镜;助听器;就诊而产生的路途费用等,但不包括健康保险保费),若用于其他用途,需要补缴税款和20%的罚款。当年未使用的金额可滚存至以后使用。健康储蓄账户的结余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基金、股票、债券等渠道,投资收益也享受税优政策。健康储蓄账户所有者年满65岁或之前残疾,可将未使用完的资金(含投资收益)取出。

3.自由职业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优政策

1986 年,《税收改革法案》规定,对自由职业者购买健康保险保费的25%实行税前列支。之后,该比例不断提高,2007 年之后,自由职业者为自己及家人(包括配偶和27岁以下的子女)购买健康保险和符合要求的长期护理保险缴纳的保费均可免税,但以税前收入为最高限额。如果自由职业者加入了团体健康保险(比如,该计划由自由职业者配偶所在的企业提供),那么就不能享受保费的免税优惠。

4.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的税优政策

对于个人自己购买的健康保险保费,当年度保费支出加上其他医疗费用支出(包括内科医生、外科医生、牙医和其他医师提供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肢体功能恢复等费用;就诊过程产生的路费;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服务的费用;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保费),超过个人调整后总收入的7.5%的金额,个人每年纳税时,可将这部分金额税前列支。

中国保险报/2014年/8月/13日/第005版

健康

德国和美国商业健康险的税优模式

冯鹏程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下的税优政策

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一般通过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缴费形成医保基金,为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障和服务。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德国《社会保险法典》确立了以“法定医保为主,私人医保为辅”的医保体系。2009年开始,所有人必须参加医疗保险,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由政府资助参保。参保人员的配偶及子女不需缴纳保险费,也享受医疗待遇。目前法定医疗保险覆盖人口约90%。高收入人群(2014年标准为53550欧元)、公职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约占人口的10%。商业健康保险保障程度高于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就医时享受更好的待遇,如可以要求专家诊疗、指定手术医师、住院时享受单间病房等。

2012年,德国共有896万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2300多万人购买了附加健康保险作为法定健康保险的补充,保费收入约346亿欧元(1欧元约8.6人民币元),占德国总保费收入的19.6% 。按照法律规定,健康险必须与寿险、财险分业经营。共有48家商业健康保险公司(25 家为股份制保险公司,23 家为相互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在德国市场上,健康险产品主要可以分为全面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附加险以及特殊险种四大类。2012年,全面健康保险保费收入258.6亿欧元,占健康险总保费的72.6%。

在德国,企业为雇员支付的法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以及强制的长期护理保险作为雇员收入的一部分,被看做是公司的经营费用,无须缴税。其免税额度为法定健康保险以及法定长期护理保险的义务的上限。雇员/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超过法定健康保险的部分在一定额度内享受免税政策(额度为雇员1900欧元,个人2800欧元)。

美国:商业医疗保险模式下的税优政策

美国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国家,在医疗保障方面也不例外。美国只对老年人、残疾人、穷人、军人等提供公共保险计划,其他人的医疗保障由市场解决。2012年,美国63.9%的人口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政府提供的保障计划覆盖人口的32.6%,其中,针对老人的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占15.7%、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计划(Medicaid)占16.4%、军人保险占4.4%。另有15.4%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1.团体健康险的税优政策

1942 年,美国《战时稳定法案》规定:在战时物价和工资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允许企业通过提供健康保障福利项目来留住和吸引员工。1943 年《行政税收法庭规则》特别声明,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保费不用纳税,从而强化了商业健康保险和就业之间的联系。1954 年,美国《税收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团体健康保险税优政策,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费可作为费用税前列支。员工个人承担的保费也实行税前列支,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和员工的税优都没有额度限制。健康险税优政策撬动了美国团体健康险业务的发展,1952年,美国只有63%员工享受健康保险保障,而在《税收法》实施三年后的1957年,拥有健康保险保障的美国员工比例提高至76%。

2.高自付额的团体健康保险配套的税优政策

2004年,美国开展健康储蓄账户和高自付额的保险计划,计划参加者必须投保一项符合规定的高自付额保险计划,满足免赔额限制(2014年个人免赔额不低于1250美元,家庭累计免赔额

不低于2500美元)。同时,对年度最高医疗费用负担设定上限(2014年个人负担金额不超过6350美元,家庭负担金额不超过12700美元)。超过费用部分,由保险公司100%赔付。

健康储蓄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加者及家庭成员的自付医疗费用支出,包含免赔额、共同支付费用及政策允许的医疗支出(如牙科、眼科、护理和医疗机构治疗的自付费用;药品费用;眼镜;助听器;就诊而产生的路途费用等,但不包括健康保险保费),若用于其他用途,需要补缴税款和20%的罚款。当年未使用的金额可滚存至以后使用。健康储蓄账户的结余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基金、股票、债券等渠道,投资收益也享受税优政策。健康储蓄账户所有者年满65岁或之前残疾,可将未使用完的资金(含投资收益)取出。

3.自由职业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税优政策

1986 年,《税收改革法案》规定,对自由职业者购买健康保险保费的25%实行税前列支。之后,该比例不断提高,2007 年之后,自由职业者为自己及家人(包括配偶和27岁以下的子女)购买健康保险和符合要求的长期护理保险缴纳的保费均可免税,但以税前收入为最高限额。如果自由职业者加入了团体健康保险(比如,该计划由自由职业者配偶所在的企业提供),那么就不能享受保费的免税优惠。

4.个人商业健康保险的税优政策

对于个人自己购买的健康保险保费,当年度保费支出加上其他医疗费用支出(包括内科医生、外科医生、牙医和其他医师提供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肢体功能恢复等费用;就诊过程产生的路费;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服务的费用;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保费),超过个人调整后总收入的7.5%的金额,个人每年纳税时,可将这部分金额税前列支。


相关文章

  • 国外药店模式研究
  • 国外药店模式研究 2017年4月 国外药店按照经营模式可以大致分为两类 国外药店经营被归为两大类,其一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其二以德国和瑞典为专业化(传统)经营 多元化经营 美国以"超市+药房"为主要经营模式 ...查看


  •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路径研究
  • 目 录 一.引言 ..................................................... 3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3 ( ...查看


  • 两会闭幕:长期护理险成为社保第六险!中国人保健康拔头筹!
  • 今年两会,"长期护理保险"成了热词. "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到,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3月7日的人大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就这一话题进行了公开回复. 成为社保& ...查看


  • 5687[外国银行制度与业务]期末复习题(开本)
  • <外国银行制与业务>期末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 国家建立单独的中央银行机构,使之全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即采取总.分行制,分行是总行的下一级组织,总行和分行组成中央银行统一体. 2.存款保险 ...查看


  • 从商会与政府的关系看商会职能及运作模式 1
  • 从商会与政府的关系看商会职能及运作模式 前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更好地发挥商会作用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要真正使商会成为企业联系政府.联络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助手,我们不仅需要掌握商会组织的 ...查看


  • 从商会与政府的关系看商会职能及运作模式
  •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7-07-23 前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更好地发挥商会作用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共同需要.要真正使商会成为企业联系政府.联络社会各界的桥梁.纽带,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助手,我们不仅需要 ...查看


  • 物流配送中心形成的背景及发展
  • 绿蚂蚁物流搜索 物流配送中心形成的原因 1. 货运量迅速增加 2. 运输方式多样化和运输工具的发展 3. 道路交通发展因素 4. 物流成本降低因素 5. 城市经济发展因素 6. 科学技术发展因素 7. 贸易形式变化因素 国内外物流业配送发展 ...查看


  • 2016-2020年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 2016-2020年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投资 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目录内容概述 第一章 汽车保险行业概述 1.1 汽车保险的概念及起源发展 1.1.1 汽车保险的概念 1.1.2 汽车保险的起源发展 1 ...查看


  • 国内外老年家庭护理的发展现状及启示_万霞
  • ·1422·14 McKenzie C ,Thim L ,Parsons ME. Topical and intravenous adminis-tration of trefoil factors protect the gastric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