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灯发明前的夜世界
作者:方陵生
来源:《视野》2005年第03期
爱迪生(1847~1931),美国俄亥俄州人,科学史上的传奇人物之一。一生共拥有两千多项创造发明,包括留声机、电灯、电报、电影等,对人类文明的贡献程度和频率,一时无两。为他举行葬礼的那天,全美国熄灭电灯1分钟,以示哀悼。
鬼魅
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黑夜是妖魔鬼怪、女巫鬼火的世界。
天一黑下来,人们就会感到紧张。那时人们在晚上只能依赖于火把的光焰、壁炉的火光、冒着烟的蜡烛以及胡桃油点燃的油灯来照明。或者整个大地只有一片阴惨惨的月光,有时连月光也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很害怕黑夜,因为黑夜来临意味着魔鬼、女巫可能乘着夜色飘飘荡荡来到你的床头。
在过去的多个世纪里,黑夜与白天的分界就像冬天和夏天一样的分明,到了晚上,法律和常规似乎都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剧作家约翰·克罗尼在1681年这样描述:黑夜是“城市里火灾频发的时刻,是杀人抢劫的罪犯作奸犯科的时候,是精灵到处走动,鬼魅从坟墓中出来的时刻”。
意外事故
人们将月光称为“牧区里的灯笼”,在那时,对于大多数夜行人来说,他们所能依靠的只有月光。但是对于一些正要利用月黑之夜行他们偷盗抢劫不法勾当的人来说,月光是泄露他们“隐私”的克星,这些对沉沉黑夜情有独钟的人就被叫做“月亮诅咒者”,因为他们讨厌月光。而对于某些专靠黑夜工作的人来说,虽然他们是一些诚实的人,但他们同样也是“月亮诅咒者”,因为只有在没有月光的黑夜,他们才有工作可做,如那些受雇在夜晚为行人照明的执火把者,他们在那些无月亮的夜晚,手执火把,为晚上在城市街道上行走的人执着火把引路。
不管是用月光照明还是火把照明,黑夜里发生的意外事故相当多。人们在黑夜里行走,常常会不慎掉入沟渠、池塘、河流或者从桥上翻下去,有时也会因为马匹对黑暗的路面不适应,而从马上摔下来。如果涉及到酒的因素,晚上发生的事故就更多了,因为许多人都喜欢在晚上饮酒。
那时的人也想出了一些办法避免夜间的意外事故,如夜间行走时穿上浅色服装,如果骑马,则骑白马。在英国南部多白垩土的地区,人们在路边堆起一堆堆浅色白垩土堆,给夜行的人提供方便,即使在无月亮的夜晚也能看清路,还有的将一些树木剥去树皮,让白森森的木质暴露在外,用来给夜行人作为标志。
犯罪
在发明电以前的那个时代里,黑夜是犯罪分子大肆活动之时,是他们的“上班”时间,借着夜幕的掩护,他们许多人进行着偷猎、走私、偷盗、偷窃果园、偷盗木材、盗砍树木等勾当。工业化前的三四个世纪里,夜间的犯罪率十分高。
夜班
工业化以前,夜间出来工作的人数量之多令人惊讶。例如掏粪工人清掏粪池的工作往往都在晚上做,深更半夜,行人稀少,就不容易讨人嫌了,这些工人被人们戏称为“夜间之王”、“淘金者”。还有打铁和面粉磨坊之类的行业,他们为了节约和经济的原则,也必须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
在意大利、法国、德国、爱尔兰、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的农村地区,妇女们在晚间聚集在一起,称之为“纺纱会”,她们在屋子的中间点上一盏油灯或是一支蜡烛,纺纱的妇女们围着灯火团团而坐,邻里们共用一盏油灯,是一个很划算很经济的做法。但是大家这样围坐在一起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讲故事娱乐。人们传播着当地的一些民谣,讲述着当地的历史、英雄的事迹以及一些超自然的故事,讲故事的人和听故事的人都沉浸于其中,周围是无边的沉沉黑夜,加上那摇曳不定的烛火更加强了故事的戏剧性效果。对于这些妇女来说,晚间的工作也是她们进行社会交往的一种方式。
睡眠
在电气化之前的那几百年里,人们睡眠的方式也与现在不一样。我们一般认为晚上连续睡眠为正常现象,而睡不着失眠为一种病症。而且常识告诉我们,在没有电灯的那些个年月里,我们那些工业化之前的祖先们一定都是从日落睡到日出的。
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那时人们的睡眠是分成几段的。晚上他们躺下休息一个多小时才睡着,睡上四个小时左右,他们就会醒来,醒来后躺在那里冥思默想一个小时,不是想着他们刚才经历过的梦境就是祈祷,或者与睡在身边的人说说话,有时甚至会爬起来造访同样醒着的邻居。然后再继续睡上四个小时左右。人们将这种睡眠方式称为“头道睡”和“二道睡”。
在西欧,从中世纪一直到18世纪初,照明情况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但到了 1750年,特别是在城市地区,黑夜的性质和特点开始发生了变化,街面上开始出现了油灯,稍后又出现了煤气灯。
与蜡烛和油灯相比,煤气灯要亮12倍。但是只有电才真正改变了黑夜:一个电灯泡发出的光亮可比一支蜡烛或一盏油灯强过百倍。在今天,黑夜已经成了白天的延续,人工照明将黑夜照得如同白昼,璀璨的灯光构成了一个不夜的世界。
电灯发明前的夜世界
作者:方陵生
来源:《视野》2005年第03期
爱迪生(1847~1931),美国俄亥俄州人,科学史上的传奇人物之一。一生共拥有两千多项创造发明,包括留声机、电灯、电报、电影等,对人类文明的贡献程度和频率,一时无两。为他举行葬礼的那天,全美国熄灭电灯1分钟,以示哀悼。
鬼魅
在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黑夜是妖魔鬼怪、女巫鬼火的世界。
天一黑下来,人们就会感到紧张。那时人们在晚上只能依赖于火把的光焰、壁炉的火光、冒着烟的蜡烛以及胡桃油点燃的油灯来照明。或者整个大地只有一片阴惨惨的月光,有时连月光也没有。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很害怕黑夜,因为黑夜来临意味着魔鬼、女巫可能乘着夜色飘飘荡荡来到你的床头。
在过去的多个世纪里,黑夜与白天的分界就像冬天和夏天一样的分明,到了晚上,法律和常规似乎都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剧作家约翰·克罗尼在1681年这样描述:黑夜是“城市里火灾频发的时刻,是杀人抢劫的罪犯作奸犯科的时候,是精灵到处走动,鬼魅从坟墓中出来的时刻”。
意外事故
人们将月光称为“牧区里的灯笼”,在那时,对于大多数夜行人来说,他们所能依靠的只有月光。但是对于一些正要利用月黑之夜行他们偷盗抢劫不法勾当的人来说,月光是泄露他们“隐私”的克星,这些对沉沉黑夜情有独钟的人就被叫做“月亮诅咒者”,因为他们讨厌月光。而对于某些专靠黑夜工作的人来说,虽然他们是一些诚实的人,但他们同样也是“月亮诅咒者”,因为只有在没有月光的黑夜,他们才有工作可做,如那些受雇在夜晚为行人照明的执火把者,他们在那些无月亮的夜晚,手执火把,为晚上在城市街道上行走的人执着火把引路。
不管是用月光照明还是火把照明,黑夜里发生的意外事故相当多。人们在黑夜里行走,常常会不慎掉入沟渠、池塘、河流或者从桥上翻下去,有时也会因为马匹对黑暗的路面不适应,而从马上摔下来。如果涉及到酒的因素,晚上发生的事故就更多了,因为许多人都喜欢在晚上饮酒。
那时的人也想出了一些办法避免夜间的意外事故,如夜间行走时穿上浅色服装,如果骑马,则骑白马。在英国南部多白垩土的地区,人们在路边堆起一堆堆浅色白垩土堆,给夜行的人提供方便,即使在无月亮的夜晚也能看清路,还有的将一些树木剥去树皮,让白森森的木质暴露在外,用来给夜行人作为标志。
犯罪
在发明电以前的那个时代里,黑夜是犯罪分子大肆活动之时,是他们的“上班”时间,借着夜幕的掩护,他们许多人进行着偷猎、走私、偷盗、偷窃果园、偷盗木材、盗砍树木等勾当。工业化前的三四个世纪里,夜间的犯罪率十分高。
夜班
工业化以前,夜间出来工作的人数量之多令人惊讶。例如掏粪工人清掏粪池的工作往往都在晚上做,深更半夜,行人稀少,就不容易讨人嫌了,这些工人被人们戏称为“夜间之王”、“淘金者”。还有打铁和面粉磨坊之类的行业,他们为了节约和经济的原则,也必须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
在意大利、法国、德国、爱尔兰、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的农村地区,妇女们在晚间聚集在一起,称之为“纺纱会”,她们在屋子的中间点上一盏油灯或是一支蜡烛,纺纱的妇女们围着灯火团团而坐,邻里们共用一盏油灯,是一个很划算很经济的做法。但是大家这样围坐在一起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讲故事娱乐。人们传播着当地的一些民谣,讲述着当地的历史、英雄的事迹以及一些超自然的故事,讲故事的人和听故事的人都沉浸于其中,周围是无边的沉沉黑夜,加上那摇曳不定的烛火更加强了故事的戏剧性效果。对于这些妇女来说,晚间的工作也是她们进行社会交往的一种方式。
睡眠
在电气化之前的那几百年里,人们睡眠的方式也与现在不一样。我们一般认为晚上连续睡眠为正常现象,而睡不着失眠为一种病症。而且常识告诉我们,在没有电灯的那些个年月里,我们那些工业化之前的祖先们一定都是从日落睡到日出的。
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那时人们的睡眠是分成几段的。晚上他们躺下休息一个多小时才睡着,睡上四个小时左右,他们就会醒来,醒来后躺在那里冥思默想一个小时,不是想着他们刚才经历过的梦境就是祈祷,或者与睡在身边的人说说话,有时甚至会爬起来造访同样醒着的邻居。然后再继续睡上四个小时左右。人们将这种睡眠方式称为“头道睡”和“二道睡”。
在西欧,从中世纪一直到18世纪初,照明情况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但到了 1750年,特别是在城市地区,黑夜的性质和特点开始发生了变化,街面上开始出现了油灯,稍后又出现了煤气灯。
与蜡烛和油灯相比,煤气灯要亮12倍。但是只有电才真正改变了黑夜:一个电灯泡发出的光亮可比一支蜡烛或一盏油灯强过百倍。在今天,黑夜已经成了白天的延续,人工照明将黑夜照得如同白昼,璀璨的灯光构成了一个不夜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