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技术要求
1、取原状土样技术要求
其操作方法应按现行标准《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执行,并注意下列要求:
(1)浅部土层应采用取土器静压取样,深部采用管钻法。由于天津地区(特别是滨海地区)浅部土层普遍较软,如采用岩芯管取芯提取原状土样时,图的性质极易受到扰动和改变,因此,浅部土层不宜使用岩芯管取样。
(2)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孔底残留土厚度不大于0.20m ,下放取土器时,禁止冲击孔底,禁止超管压土。
(3)取出的土样无肉眼可见的扰动和外来物质混入,有效长度必须满足试验要求。
(4)原状土样应轻拿轻放,不准磕碰、振动,不满筒时应用饱和粘性土轻轻填满,应竖直放置,必须随取随加上标志和编号,必须及时密封、贴标签。严禁暴晒和冻结。
(5)在钻孔中采取I ~Ⅱ级土样,注意下列要求:
1)对于浅层杂填土及其它松散、饱和软土(含水量高、孔隙比大、高塑性) 的钻孔必须下套管保护孔壁,但下套管的长度不应影响取样的质量;在软土、砂土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如使用套管,应保持管内水位等于或稍高于地下水位,取样位置应低于套管底三倍孔径的距离;
2)在取土样前应将孔底的残土清除干净, 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得超过取土器废土室的一半,下放取土器时严禁冲击孔底;
3)贯入取土器采取土试样宜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当遇到硬土夹层人工压入困难时可采用重锤少击方式贯入;
4)从取土器卸样、修整土样两端平面及盖上筒盖,每个操作工序均应轻稳,严禁摔砸土样,并及时将土样标号;
5)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包括桩端主要受力层) 范围内,原状样取样间距1.0米。地基主要受力层以下可放宽至1.50~2.00米;
6)在钻孔中采取Ⅰ、Ⅱ级砂样时,可采用原状取砂器;
7)岩石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或在探井、探槽、竖井和平洞中刻取。采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试块加工的要求。在特殊情况下,试样形状、尺寸和方向由岩体力学试验设计确定。
(6)提升、下放取土器和拧卸土样应遵守下列事项:
1)准确丈量进尺深度,应把取土器下放到取土深度后静压到尺,而后才能提升,禁止冲击孔底、超长压土,压取土样过程中钻具不准上提,土样脱落后严禁套土重取;
2)操作升降机时要轻而稳,不得猛墩、猛放,以免造成土样的脱落和扰动;
3)将取土器放在取土器架上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摔砸;拧卸取土器取出土样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以防土样扰动;从取土器卸样、修整土样两端平面及盖上筒盖,每个操作工序均应轻稳,严禁摔砸土样,并及时将土样标号;
4)下放取土器前,应将取土器废土室上端出气孔的残土清除干净,以防影响土样质量;
5)取土器和岩芯管在悬吊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用手触摸底口。
2、取扰动土样技术要求
(1)采用螺旋钻进时,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扰动土样采取率不应低于60%,否则回次进尺的长度应小于或等于钻头螺纹部分长度;如连续两次空钻无法确定岩性时,应用取土器压取扰动土样。
(2)当进行标准贯入试验需采集扰动土样时,应采取与标贯击数相对应部位的土样并装入专用土样袋中,其数量应满足颗分要求,做好标识。
钻探编录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承担;记录应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记录表各栏内容,分层应另记,不得将若干回次合并记录和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编录内容除一般性要求外,应着重描述软土的湿度、状态、有机质和腐植质含量、嗅味、含砂量(夹砂厚度) ,包含物、结构特征、钻进难易程度、提土情况等;
4、对于重要的钻孔,应详细素描土样结构或分段拍摄土芯照片,并应保存土芯样,土芯彩照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土试样封装、运输、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取土器提出地面之后,应小心地将土试样卸下,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土样应直立安放,严禁倒放或平放,并应避免曝晒或冰冻;
2原状土样的卸样、腊封、搬运等过程均应轻拿轻放, 不准磕碰扰动, 土试样运输前应妥善装箱,充填缓冲材料,运输途中要求行驶干稳,避免颠簸。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样,有条件时宜在现场进行试验工作;
3现场所取原状土样应及时腊封,腊封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在夏季施工, 应禁止土样在阳光下曝晒,以防失水;冬季施工,应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土样冻结;
4土试样应储存在温度10~30℃条件下,取后至试验前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7d 。
取样技术要求
1、取原状土样技术要求
其操作方法应按现行标准《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执行,并注意下列要求:
(1)浅部土层应采用取土器静压取样,深部采用管钻法。由于天津地区(特别是滨海地区)浅部土层普遍较软,如采用岩芯管取芯提取原状土样时,图的性质极易受到扰动和改变,因此,浅部土层不宜使用岩芯管取样。
(2)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孔底残留土厚度不大于0.20m ,下放取土器时,禁止冲击孔底,禁止超管压土。
(3)取出的土样无肉眼可见的扰动和外来物质混入,有效长度必须满足试验要求。
(4)原状土样应轻拿轻放,不准磕碰、振动,不满筒时应用饱和粘性土轻轻填满,应竖直放置,必须随取随加上标志和编号,必须及时密封、贴标签。严禁暴晒和冻结。
(5)在钻孔中采取I ~Ⅱ级土样,注意下列要求:
1)对于浅层杂填土及其它松散、饱和软土(含水量高、孔隙比大、高塑性) 的钻孔必须下套管保护孔壁,但下套管的长度不应影响取样的质量;在软土、砂土中宜采用泥浆护壁,如使用套管,应保持管内水位等于或稍高于地下水位,取样位置应低于套管底三倍孔径的距离;
2)在取土样前应将孔底的残土清除干净, 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得超过取土器废土室的一半,下放取土器时严禁冲击孔底;
3)贯入取土器采取土试样宜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当遇到硬土夹层人工压入困难时可采用重锤少击方式贯入;
4)从取土器卸样、修整土样两端平面及盖上筒盖,每个操作工序均应轻稳,严禁摔砸土样,并及时将土样标号;
5)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包括桩端主要受力层) 范围内,原状样取样间距1.0米。地基主要受力层以下可放宽至1.50~2.00米;
6)在钻孔中采取Ⅰ、Ⅱ级砂样时,可采用原状取砂器;
7)岩石试样可利用钻探岩芯制作或在探井、探槽、竖井和平洞中刻取。采取的毛样尺寸应满足试块加工的要求。在特殊情况下,试样形状、尺寸和方向由岩体力学试验设计确定。
(6)提升、下放取土器和拧卸土样应遵守下列事项:
1)准确丈量进尺深度,应把取土器下放到取土深度后静压到尺,而后才能提升,禁止冲击孔底、超长压土,压取土样过程中钻具不准上提,土样脱落后严禁套土重取;
2)操作升降机时要轻而稳,不得猛墩、猛放,以免造成土样的脱落和扰动;
3)将取土器放在取土器架上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摔砸;拧卸取土器取出土样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以防土样扰动;从取土器卸样、修整土样两端平面及盖上筒盖,每个操作工序均应轻稳,严禁摔砸土样,并及时将土样标号;
4)下放取土器前,应将取土器废土室上端出气孔的残土清除干净,以防影响土样质量;
5)取土器和岩芯管在悬吊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用手触摸底口。
2、取扰动土样技术要求
(1)采用螺旋钻进时,应分回次提取扰动土样,扰动土样采取率不应低于60%,否则回次进尺的长度应小于或等于钻头螺纹部分长度;如连续两次空钻无法确定岩性时,应用取土器压取扰动土样。
(2)当进行标准贯入试验需采集扰动土样时,应采取与标贯击数相对应部位的土样并装入专用土样袋中,其数量应满足颗分要求,做好标识。
钻探编录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野外记录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承担;记录应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记录表各栏内容,分层应另记,不得将若干回次合并记录和事后追记;
2钻探现场可采用肉眼鉴别和手触方法,有条件或勘察工作有明确要求时,可采用微型贯入仪等定量化、标准化的方法;
3、编录内容除一般性要求外,应着重描述软土的湿度、状态、有机质和腐植质含量、嗅味、含砂量(夹砂厚度) ,包含物、结构特征、钻进难易程度、提土情况等;
4、对于重要的钻孔,应详细素描土样结构或分段拍摄土芯照片,并应保存土芯样,土芯彩照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土试样封装、运输、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取土器提出地面之后,应小心地将土试样卸下,妥善密封,防止湿度变化。土样应直立安放,严禁倒放或平放,并应避免曝晒或冰冻;
2原状土样的卸样、腊封、搬运等过程均应轻拿轻放, 不准磕碰扰动, 土试样运输前应妥善装箱,充填缓冲材料,运输途中要求行驶干稳,避免颠簸。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样,有条件时宜在现场进行试验工作;
3现场所取原状土样应及时腊封,腊封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在夏季施工, 应禁止土样在阳光下曝晒,以防失水;冬季施工,应采取相应措施, 防止土样冻结;
4土试样应储存在温度10~30℃条件下,取后至试验前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7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