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
委托单位:地 址: 承办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发布地点:
二、 广告牌规格:
三、 发布期限:
四、 发布形式:
五、 发布费用:发布壹年总费用人民币:
此费用包括工程费、城管费、工商费、申请发布的其他费用、场地租金、电脑喷画制作安装费、广告牌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广告画面的做图元素由甲方提供。
六、 广告牌相关质量标准:
1、牌面规格: 。制作、安装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要求标准。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广告的规格、内容。
七、 付款方式:广告费用分三期支付,合同签时付50%预付款,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后出具发票30日内付40%。发布期限满六个月付10%。
八、 完成工程期限:乙方必须于收到预付款后并甲方确认小样后起15日天内完成广告牌各种手续的报批、画面的安装等所有工作并寄相片及验收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派人到现场验收,甲方逾
期未验收,则从甲方收到乙方相片及验收通知书之后日起开始计算发布时间,验收手续延后补办。
九、 有关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广告牌若出现画面破损、起皱等情形的,乙方须于3个工作日内修复,若广告牌发生倒塌等情形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并承担广告画面制作费用,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如乙方逾期不能修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天计收3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因广告牌造成他人身体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若通政府强制拆迁拆除或广告所属物业拆迁而引致广告牌不能正常发布,应属不可抗力,则视为双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甲方已付而未发布广告费15天内无息退还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行使优先续约权,广告发布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甲方未能接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广告费给乙方,超过20天未付,则每天按付广告费用的万分之四支计罚滞纳金,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并中止广告画面发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缴违约金的权利。
4、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完成广告制作、发布工作,延期一天,按应收取广告费用的万分之四支付滞纳金,超过20天乙方仍未完成发布广告,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缴已付广告费10%违约金。
5、合同期内,乙方须保证该广告各种手续齐全,否则,因此而造成广告不能继续发布,由乙方负责退还甲方未到期的广告费并承担未到期的广告费的10%的违约金。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把该广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广告合同总费用的10%计违约金给甲方已付的款项。
6、为保证甲方权益和广告效果,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该位置发布其他广告,
不得改变广告牌的规格、内容,否则,乙方应按合同总费用的10%计时违约金给甲方,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不发生任何明显影响该广告牌发布效果的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广告费按实际发布天数乘以该广告牌日单价计算。
十、 未详尽事宜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违约
方将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协商不成时,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有效期由签章之日起到本合同各条款执行完毕。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书
委托单位:地 址: 承办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户外广告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发布地点:
二、 广告牌规格:
三、 发布期限:
四、 发布形式:
五、 发布费用:发布壹年总费用人民币:
此费用包括工程费、城管费、工商费、申请发布的其他费用、场地租金、电脑喷画制作安装费、广告牌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广告画面的做图元素由甲方提供。
六、 广告牌相关质量标准:
1、牌面规格: 。制作、安装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要求标准。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甲方广告的规格、内容。
七、 付款方式:广告费用分三期支付,合同签时付50%预付款,乙方安装验收合格后出具发票30日内付40%。发布期限满六个月付10%。
八、 完成工程期限:乙方必须于收到预付款后并甲方确认小样后起15日天内完成广告牌各种手续的报批、画面的安装等所有工作并寄相片及验收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派人到现场验收,甲方逾
期未验收,则从甲方收到乙方相片及验收通知书之后日起开始计算发布时间,验收手续延后补办。
九、 有关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广告牌若出现画面破损、起皱等情形的,乙方须于3个工作日内修复,若广告牌发生倒塌等情形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并承担广告画面制作费用,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如乙方逾期不能修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天计收300元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因广告牌造成他人身体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若通政府强制拆迁拆除或广告所属物业拆迁而引致广告牌不能正常发布,应属不可抗力,则视为双方自动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甲方已付而未发布广告费15天内无息退还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行使优先续约权,广告发布费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甲方未能接本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广告费给乙方,超过20天未付,则每天按付广告费用的万分之四支计罚滞纳金,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并中止广告画面发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缴违约金的权利。
4、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完成广告制作、发布工作,延期一天,按应收取广告费用的万分之四支付滞纳金,超过20天乙方仍未完成发布广告,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缴已付广告费10%违约金。
5、合同期内,乙方须保证该广告各种手续齐全,否则,因此而造成广告不能继续发布,由乙方负责退还甲方未到期的广告费并承担未到期的广告费的10%的违约金。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把该广告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按广告合同总费用的10%计违约金给甲方已付的款项。
6、为保证甲方权益和广告效果,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该位置发布其他广告,
不得改变广告牌的规格、内容,否则,乙方应按合同总费用的10%计时违约金给甲方,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合同期内,乙方应保证不发生任何明显影响该广告牌发布效果的情况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广告费按实际发布天数乘以该广告牌日单价计算。
十、 未详尽事宜及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违约
方将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协商不成时,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有效期由签章之日起到本合同各条款执行完毕。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