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结核病防治方案
2017年要紧紧围绕国家及省级“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职责,抓好落实。
一、完善防治服务体系
(一) 进一步加大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力度
进一步健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在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稳妥推行结核病防治诊疗转型工作。制定出台《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二) 全力促进湘西自治州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
湘西自治州为我省结核病分级诊疗及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市,根据《试点方案》,将在湘西州各县市区或重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传染性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与管理服务模式等7个方面的试点工作,湘西各市县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全力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 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建设
各级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疾控机构结防科建设,已“转型”县区疾控机构要做到结防队伍不散、工作人员不减、防治力度不降。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承担结核病诊疗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二、加大患者发现力度
(一) 持续狠抓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要持续以提高县级痰培养能力及市级药敏试验能力为重点,狠抓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各痰培养设备经费补助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采购并开展耐多药筛查工作,切实提升患者发现能力。
(二) 加强耐多药及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管理,积极改进和完善以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为重点的结核病患者保障政策及机制。加强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及人群的结核病防控,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将结核病症状筛查纳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内容,对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的患者推荐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三、规范结核病诊疗行为
(一) 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疗。规范医务人员行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监控制度。
(二) 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和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耐多药患者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四、着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防治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积极配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县区、乡镇、村级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绩效考核作用,切实执行可疑者推介转诊和患者的随访管理,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行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创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患者开展随访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五、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况。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筛查、转诊追踪、诊断治疗、随访复查、治疗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纵向、横向的信息共享
六、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
以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的宣传平台作用,积极运用QQ 、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型传媒工具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持续推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等,大力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七、强化行政推动力度,探索新形势下结核病防治工作模式 继续积极争取行政部门支持,强化行政推动力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结核病防治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具有我省特色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新模式。继续完善以防促治、以治助防、防治并举的“防治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治双实、上下一体”的工作运行方式。在进一步完善“单病种付费”、“大病救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结核病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切实减轻结核病患者医疗负担。
2017结核病防治方案
2017年要紧紧围绕国家及省级“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职责,抓好落实。
一、完善防治服务体系
(一) 进一步加大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力度
进一步健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在保证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稳妥推行结核病防治诊疗转型工作。制定出台《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二) 全力促进湘西自治州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
湘西自治州为我省结核病分级诊疗及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市,根据《试点方案》,将在湘西州各县市区或重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包括“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传染性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与管理服务模式等7个方面的试点工作,湘西各市县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全力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 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建设
各级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疾控机构结防科建设,已“转型”县区疾控机构要做到结防队伍不散、工作人员不减、防治力度不降。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承担结核病诊疗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二、加大患者发现力度
(一) 持续狠抓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要持续以提高县级痰培养能力及市级药敏试验能力为重点,狠抓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各痰培养设备经费补助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采购并开展耐多药筛查工作,切实提升患者发现能力。
(二) 加强耐多药及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筛查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管理,积极改进和完善以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为重点的结核病患者保障政策及机制。加强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及人群的结核病防控,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将结核病症状筛查纳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糖尿病患者随访评估内容,对有结核病可疑症状的患者推荐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三、规范结核病诊疗行为
(一) 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疗。规范医务人员行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监控制度。
(二) 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和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要规范耐多药患者住院治疗,患者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四、着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防治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积极配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县区、乡镇、村级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绩效考核作用,切实执行可疑者推介转诊和患者的随访管理,落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行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创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患者开展随访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五、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况。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筛查、转诊追踪、诊断治疗、随访复查、治疗管理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纵向、横向的信息共享
六、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
以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的宣传平台作用,积极运用QQ 、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型传媒工具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工作,持续推动“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等,大力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七、强化行政推动力度,探索新形势下结核病防治工作模式 继续积极争取行政部门支持,强化行政推动力度,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结核病防治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具有我省特色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新模式。继续完善以防促治、以治助防、防治并举的“防治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治双实、上下一体”的工作运行方式。在进一步完善“单病种付费”、“大病救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结核病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切实减轻结核病患者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