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议
(草本 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首席代表姓名:
所有制性质: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企业职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协议作为本市企业和本单位职工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时的参考文本。
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三、协议经企业(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工首席代表签名(盖章)后,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生效。履行中变动或解除的,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四、本协议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中列明。
六、本协议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涂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将《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收入的事项具体化,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当年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职工收入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条 签订当年度职工收入集体协商协议的物质基础是企业当年实现利润 万元(其它指标另定)。
第四条 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般为一年)
第二章 职工收入分配形式和标准
第五条 企业职工当年人均收入 元。
第六条 甲方建立 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其中: 对工资制; 对工资制; 对工资制; 对工资制;
第七条 甲方在确定标准工资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的工资水平等,合理确
定标准工资和工资差距。
第八条 企业职工各种津贴、补贴、考核奖、加班工资、病假、产假、探亲假工资按国家规定和企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企业职工的收入每月 日以现金支付。如因故延期支付,应及时说明原因。
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或制约,企业当年实现的指标有较大差距时,职工收入按一定比例递减。
第三章 工资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由于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就变更或解除协议进行协商。当一方就工资协议的变更或解除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当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制作《变更(解除)工资协议说明书》,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企业工会应报送上一级工会。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出现,协议即行终止。协议期满前,工会应当会同企业商定续订下期协议事项。
第四章 监督检查、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签约双方可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由员工代表和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协议执行情
况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五条 当协商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事项予以纠正,也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代表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工作岗位、职务为动等情况,不影响协议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协商双方各一份,地方劳动部门、上一级工会各一份。
×××× ××××
(盖章) 工会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工会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协议
(草本 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首席代表姓名:
所有制性质: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企业职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协议作为本市企业和本单位职工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时的参考文本。
二、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三、协议经企业(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职工首席代表签名(盖章)后,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生效。履行中变动或解除的,须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四、本协议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中列明。
六、本协议用黑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必须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涂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将《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收入的事项具体化,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工资集体协商是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当年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职工收入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三条 签订当年度职工收入集体协商协议的物质基础是企业当年实现利润 万元(其它指标另定)。
第四条 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一般为一年)
第二章 职工收入分配形式和标准
第五条 企业职工当年人均收入 元。
第六条 甲方建立 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其中: 对工资制; 对工资制; 对工资制; 对工资制;
第七条 甲方在确定标准工资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的工资水平等,合理确
定标准工资和工资差距。
第八条 企业职工各种津贴、补贴、考核奖、加班工资、病假、产假、探亲假工资按国家规定和企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企业职工的收入每月 日以现金支付。如因故延期支付,应及时说明原因。
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或制约,企业当年实现的指标有较大差距时,职工收入按一定比例递减。
第三章 工资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由于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协议难以履行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就变更或解除协议进行协商。当一方就工资协议的变更或解除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当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十二条 变更或解除工资协议,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制作《变更(解除)工资协议说明书》,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企业工会应报送上一级工会。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届满或双方约定的条件出现,协议即行终止。协议期满前,工会应当会同企业商定续订下期协议事项。
第四章 监督检查、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签约双方可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由员工代表和行政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对协议执行情
况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五条 当协商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对违约事项予以纠正,也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相应赔偿,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第十八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代表在协议的有效期内如遇工作岗位、职务为动等情况,不影响协议的执行。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协商双方各一份,地方劳动部门、上一级工会各一份。
×××× ××××
(盖章) 工会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工会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