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浅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但是,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新时期如何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主要是解决好领导干部“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三个问题。

不想贪。

领导干部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想贪”是前提。欲望是人与生俱来的,每个人对美好的东西都有占有欲,这无可厚非,关键是我们怎么样对待自己的欲望。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修炼,从骨子里、从灵魂深处塑造“不想贪”的理念。只有不想贪,才能做到不会贪。如何塑造“不想贪”的理念,关键是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加强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培育宗旨意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二是满足基本需求,防止贪腐思想观念的产生。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只有生理需求、安

全需求等低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以后,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取代它成为推动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今天,薪酬是领导干部的主要收入,也是支撑其物质消费的主要来源,挣钱吃饭、养家糊口也是领导干部的基本需要,他要维持家庭生活、教育、医疗、旅游、养老等项目,他必须有基本的薪酬保障。按照前总理朱镕基所讲,公务员要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因此,这个薪酬还不能太低,起码在全社会人群当中居于中上等水平。但是现在大部分领导干部的薪酬远没有达到这个中上等水平,有的人家庭负担重、困难多,可能还捉襟见肘。而领导干部身边的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他们腰缠万贯,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国企高管也都拿着几十万、几百万的年薪,他们的工资待遇、他们的生活方式,让一部分领导干部心理失衡。目前领导干部大都是社会精英,在担任领导干部职位前,他们个人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践锻炼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有的海归派前期自我培养费用上百万,但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领导干部后,工资待遇与他们本人的期望存在着较大的落差,与社会上一些“成功人士”相比差距也较大,这些让他们心里的天平发生了倾斜,一旦某个事件发生,促使他们中有些人开始想方设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以期过上体面的生活。当然也有那些精神高尚讲究奉献的人,如焦裕禄、孔繁森等领导干部,但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是普通人,有最基本的需要,这种基本需要必须解决好,这也是对人性的尊重。过去我们过多强调领导干部的奉献,救助、扶贫等捐款领导干部要带头多交,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子要多掏,没有人真正关心领导干部每个月微薄的工资能奉献几次?忽视了领导干部的基本需要,结果恰恰是领导干部在需要上误入歧途,该要的组织上考虑不周全难满足,不该要的,为了做官的面子,为了体面的生活,自

己伸出了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也就自然成为了一句空话。三是改善经济生活基本待遇,杜绝贪欲产生的机会。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领导干部待遇应该有个改善提高。2006年工资改革以后,机关公务员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调整,但对工资、福利的规定、要求越来越高,过去机关逢年过节还发点钱、发点吃的、喝的,平时发点加班费、午餐费、交通费、高温补贴,现在都不发了,而工作上的要求一点没有降低,效能建设层层加码,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领导干部加班加点成为常态,甚至有的地方主要领导还提出“5+2”、“白+黑”的工作要求,这凸显出领导干部薪酬、待遇与工作责任、工作压力的巨大落差。以笔者生活的合肥市为例,2013年6月5日,合肥市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称,2012年合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722元。但现在省直机关一名工作20多年的副处级干部,年工资不到60000元,比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只多几千元,如扣除前期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投入的费用,年平均工资还不与一个普通蓝领。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长此以往,那些有经营管理头脑的精英分子被迫离开了领导干部队伍,下海经商或进入企业寻求高薪酬,无形中削弱了领导干部队伍力量;而留在领导干部队伍中的不少人就利用权力寻租寻求灰色收入。灰色收入就是腐败的初级阶段,积小腐为大腐,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干群关系。在当前安徽经济发展状况下,省部级干部年薪30-40万元,市厅级干部年薪20-30万元,县处级干部年薪15-20万元,科局级干部年薪10-15万元,一般公职人员年薪8-10万元。基本上考虑到领导干部的前期教育投入和正常的消费开支。过去我们总认为新加坡高薪养廉,其实是一种误读。实际上是新加坡政府对公职人员要求非常苛刻,不少社会精英望而却步,只有用高薪才能吸引精英人才进入公

务员队伍,为国效力,所以新加坡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清正廉洁。目前国内公务员薪酬设计也应该参照新加坡、美国、香港等国家地区的做法,逐步提高领导干部薪酬达到一定薪酬水平。钱够花了,贪的风险系数大了,贪的欲望就自然而然的少了。过去我们过多的考虑社会公平,要求领导干部讲奉献、讲责任,工资薪酬与社会上普通工作人员薪酬保持基本一致,这恰恰是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导致部分领导干部为了体面生活去进行权力寻租,造成了领导干部的腐败。四是实行公务员退休金制度,增强贪腐风险筹码。目前公职人员只要不被开除公职,光荣退休,享受一份退休金是不成问题的。这样对公务员、对领导干部没有任何退休金的风险,造成工作上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不履职尽责,其实也是一种腐败。拿着国家的工资,却不替国家干活,有时还要发发牢骚,甚至骂娘,这是何等的腐败。我们国家也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领导干部工作尽责称职,工作期间没有党纪政纪处分,就可以全额拿到退休金。如果有处分,就按照处分的轻重、处分的次数,适当扣减退休金,直至扣完。倒逼公务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想犯“59岁”的错误。

不敢贪。

领导干部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敢贪”是核心。想不想是欲望,敢不敢则是胆量。现在一些年轻干部胆子特别大,有时为了过奢侈的生活,或赌博、或游玩,手伸得特别长,心思也特别大,没有不敢的,久而久之,就滑向了犯罪的边缘。为了解决好领导干部“不敢贪”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警醒当权者。要帮助领导干部算好“七笔账”。 一算“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二算“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三算“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四算“家庭账”,

不要妻离子散;五算“亲情账”,不要众叛亲离;六算“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七算“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账账都算清楚了,当权者就有敬畏之心了,也就不敢贪了。在算好账的同时,还要经常带领领导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让落马官员现身说法,特别是利用身边的腐败分子现身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触动大,更有教育意义。二是严肃执纪,有错必纠。“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过去我们对领导干部教育不够,要求不严,小错误不管、不说,怕得罪人。像王怀忠、胡长清这样的领导干部,社会上已经议论纷纷了,但在党内还是没有人批评指出,甚至是善意的提醒。“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加强廉政建设,就是要从小处着手,从小错误抓起,要着眼“抓得到”而非“罚得重”,织就让贪腐行为无隙可乘的制度密网。如新加坡对贪污的界定重质不重量,不论数额,一律治罪,既有因受贿200多万新元被查出的,也有因收受2新元贿赂而被判刑的。我们也应如此,要像抓酒驾那样来抓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问题,领导干部只要违纪,就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当然违纪与违规要做出明确具体的界定,便于操作。让领导干部不敢有非分之想、不敢胡作非为、不敢犯不该犯的也犯不起的错误。三是公布财产,让领导干部成为透明人。公布财产,这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行之有效的办法。发达国家已经实行多年,效果明显。但目前国内还停留在党内探索阶段,每年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一个表格,向组织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收入、房产、股票、债券、股权、出国出境情况等。而组织上对这些领导干部自我报告的情况核实不够,再加上组织上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社会上情况不了解,结果导致领导干部自我报告也就流于形式,很难起到监督作用。但如果实现财产公布制度,让领导干部财产状况大白于天下,情况就不一样了。

除了组织上必要的监督外,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都将会是一支不可无视的监督力量。领导干部一旦处于360°监督之中,他就会严格要求自己,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不敢贪不敢腐,真正做到严于律己,规范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苍蝇、老虎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就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为了应对这一客观形势,习近平表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他还强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十八大以来已有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衣俊卿、蒋洁敏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一系列事实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力度为近三十年来最大,彰显“有腐必反”的坚强决心。“有腐必反”的决心越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越大,领导干部也就越不敢贪腐,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之风气就会逐渐形成,党风就会逐渐好转,人民群众也就会越来越满意。当然在打“老虎”和打“苍蝇”问题上,“老虎”好打,但“苍蝇”难除。打“老虎”只要有决心,目标大,好打。而“苍蝇”除四害这么多年还是除不掉,可见其生存能力极强,并且“苍蝇”社会危害更大,它总在我们耳边嗡嗡响,老百姓烦得很。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苍蝇”的问题,铲除滋生“苍蝇”的土壤,将“苍蝇”扼杀在摇篮之中。

不能贪。

领导干部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能贪”是保证。敢不敢是胆量,能不能贪则是“能力”。当然反腐败就是要消除领导干部权力寻租搞

腐败这种能力。只有领导干部没有机会、没有途径、没有能力去搞腐败了,腐败现象就会逐渐减少了,就会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过去我们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犯罪,我们党和政府是有一定责任的。领导干部的培养也是一种投入,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党和政府这种投入与产出是不成比例的。陈希同、陈良宇、薄熙来这些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是反腐败的成绩,更是我们培养领导干部的失败,这非常需要深刻反思和检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是一种教育,是一种要求,但不是一种必须。要允许一部分干部思想开小差,这是对人性的尊重,是对客观规律的尊重。但对这部分思想开小差、有贪腐欲望的干部怎么办,关键是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官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官员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要设计好,规定一定要具体,越细致越方便操作。就像今年中秋节,中纪委就明确要求不准送月饼,很具体很到位,操作起来也很方便。过去我们很多制度、规定就是太模糊、太原则,结果导致执行起来就流于形式,没有起到任何约束作用。加强权力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那些思想开小差的干部没有机会、没有途径、没有能力进行权力寻租,从而达到防腐反腐的目的。二是从源头做好权力的配置,让领导干部没有贪腐的机会和手段。防治腐败,既要管好权力的运行,更要从源头上做好权力的配置。首先要放权。过去我国效仿前苏联管理模式,高度集权。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高度集权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今天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多次下放行政

审批事项。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7月13日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42项。随着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将随之越来越少,这也使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寻租的机会和手段也越来越少,从源头上杜绝了领导干部贪腐行为的发生。在做好权力下放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分权。一方面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逐步健全分权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程序制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另一方面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进行拆分,实施分段管理。分权的目的就是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结合关键点,设计好相关工作程序,分到不同工作人员手中,“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只有流程,没有干涉。分管领导也只是在最后环节把关签字,不能对前道程序进行非正常因素的人为干预。不要因为一味迎合企业和一部分人的需要提速提效而牺牲程序,造成领导一句话,程序都不要了,权力最终干预了制度,使腐败有机可乘。放权、分权,最终目的是铲除腐败的土壤,让领导干部不能利用权力作交易,失去权力寻租的机会和途径,腐败自然而然就会销声敛迹。三是加强权力监督,杜绝“一把手”滥用职权。绝对的权力就会产生绝对的腐败。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权力,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在机关内部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主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一是上级派驻,二是内设,不管是派驻,还是内设,都是同级监督,效果十分不理想。并且纪

检监察部门还做了很多驻在单位、部门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真正该做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没有做好。当前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权力过大,上级情况不明了监督不到位,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又不方便监督,造成监督的真空和缺位。只要“一把手”管好了,其它领导干部都好管。要借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香港廉政公署做法,纪检监察部门应实行全国垂直管理,直接对中纪委书记负责。纪检部门监督同级党委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重大开支等。监察部门加强对同级政府履职尽责、效能建设的监察,防止滥用职权。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不受同级党委政府干扰,授予必要的监督权限,直接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直至中纪委负责,这样的监督才有效果,这样的监督才能使领导干部“不想”、“不敢”、“不能”贪腐。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能一蹴而就,有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今天我们就从领导干部“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三个方面抓起,时刻切记“进京赶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决不当李自成”, 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浅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但是,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新时期如何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做到廉洁自律,主要是解决好领导干部“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三个问题。

不想贪。

领导干部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想贪”是前提。欲望是人与生俱来的,每个人对美好的东西都有占有欲,这无可厚非,关键是我们怎么样对待自己的欲望。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修炼,从骨子里、从灵魂深处塑造“不想贪”的理念。只有不想贪,才能做到不会贪。如何塑造“不想贪”的理念,关键是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深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加强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培育宗旨意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做到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二是满足基本需求,防止贪腐思想观念的产生。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只有生理需求、安

全需求等低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以后,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取代它成为推动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今天,薪酬是领导干部的主要收入,也是支撑其物质消费的主要来源,挣钱吃饭、养家糊口也是领导干部的基本需要,他要维持家庭生活、教育、医疗、旅游、养老等项目,他必须有基本的薪酬保障。按照前总理朱镕基所讲,公务员要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因此,这个薪酬还不能太低,起码在全社会人群当中居于中上等水平。但是现在大部分领导干部的薪酬远没有达到这个中上等水平,有的人家庭负担重、困难多,可能还捉襟见肘。而领导干部身边的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他们腰缠万贯,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国企高管也都拿着几十万、几百万的年薪,他们的工资待遇、他们的生活方式,让一部分领导干部心理失衡。目前领导干部大都是社会精英,在担任领导干部职位前,他们个人在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践锻炼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有的海归派前期自我培养费用上百万,但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领导干部后,工资待遇与他们本人的期望存在着较大的落差,与社会上一些“成功人士”相比差距也较大,这些让他们心里的天平发生了倾斜,一旦某个事件发生,促使他们中有些人开始想方设法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以期过上体面的生活。当然也有那些精神高尚讲究奉献的人,如焦裕禄、孔繁森等领导干部,但大多数领导干部都是普通人,有最基本的需要,这种基本需要必须解决好,这也是对人性的尊重。过去我们过多强调领导干部的奉献,救助、扶贫等捐款领导干部要带头多交,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子要多掏,没有人真正关心领导干部每个月微薄的工资能奉献几次?忽视了领导干部的基本需要,结果恰恰是领导干部在需要上误入歧途,该要的组织上考虑不周全难满足,不该要的,为了做官的面子,为了体面的生活,自

己伸出了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也就自然成为了一句空话。三是改善经济生活基本待遇,杜绝贪欲产生的机会。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领导干部待遇应该有个改善提高。2006年工资改革以后,机关公务员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调整,但对工资、福利的规定、要求越来越高,过去机关逢年过节还发点钱、发点吃的、喝的,平时发点加班费、午餐费、交通费、高温补贴,现在都不发了,而工作上的要求一点没有降低,效能建设层层加码,责任追究力度越来越大,领导干部加班加点成为常态,甚至有的地方主要领导还提出“5+2”、“白+黑”的工作要求,这凸显出领导干部薪酬、待遇与工作责任、工作压力的巨大落差。以笔者生活的合肥市为例,2013年6月5日,合肥市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称,2012年合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722元。但现在省直机关一名工作20多年的副处级干部,年工资不到60000元,比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只多几千元,如扣除前期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投入的费用,年平均工资还不与一个普通蓝领。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长此以往,那些有经营管理头脑的精英分子被迫离开了领导干部队伍,下海经商或进入企业寻求高薪酬,无形中削弱了领导干部队伍力量;而留在领导干部队伍中的不少人就利用权力寻租寻求灰色收入。灰色收入就是腐败的初级阶段,积小腐为大腐,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干群关系。在当前安徽经济发展状况下,省部级干部年薪30-40万元,市厅级干部年薪20-30万元,县处级干部年薪15-20万元,科局级干部年薪10-15万元,一般公职人员年薪8-10万元。基本上考虑到领导干部的前期教育投入和正常的消费开支。过去我们总认为新加坡高薪养廉,其实是一种误读。实际上是新加坡政府对公职人员要求非常苛刻,不少社会精英望而却步,只有用高薪才能吸引精英人才进入公

务员队伍,为国效力,所以新加坡政府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清正廉洁。目前国内公务员薪酬设计也应该参照新加坡、美国、香港等国家地区的做法,逐步提高领导干部薪酬达到一定薪酬水平。钱够花了,贪的风险系数大了,贪的欲望就自然而然的少了。过去我们过多的考虑社会公平,要求领导干部讲奉献、讲责任,工资薪酬与社会上普通工作人员薪酬保持基本一致,这恰恰是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导致部分领导干部为了体面生活去进行权力寻租,造成了领导干部的腐败。四是实行公务员退休金制度,增强贪腐风险筹码。目前公职人员只要不被开除公职,光荣退休,享受一份退休金是不成问题的。这样对公务员、对领导干部没有任何退休金的风险,造成工作上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不履职尽责,其实也是一种腐败。拿着国家的工资,却不替国家干活,有时还要发发牢骚,甚至骂娘,这是何等的腐败。我们国家也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领导干部工作尽责称职,工作期间没有党纪政纪处分,就可以全额拿到退休金。如果有处分,就按照处分的轻重、处分的次数,适当扣减退休金,直至扣完。倒逼公务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不想犯“59岁”的错误。

不敢贪。

领导干部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敢贪”是核心。想不想是欲望,敢不敢则是胆量。现在一些年轻干部胆子特别大,有时为了过奢侈的生活,或赌博、或游玩,手伸得特别长,心思也特别大,没有不敢的,久而久之,就滑向了犯罪的边缘。为了解决好领导干部“不敢贪”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警醒当权者。要帮助领导干部算好“七笔账”。 一算“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二算“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三算“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四算“家庭账”,

不要妻离子散;五算“亲情账”,不要众叛亲离;六算“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七算“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账账都算清楚了,当权者就有敬畏之心了,也就不敢贪了。在算好账的同时,还要经常带领领导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让落马官员现身说法,特别是利用身边的腐败分子现身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触动大,更有教育意义。二是严肃执纪,有错必纠。“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过去我们对领导干部教育不够,要求不严,小错误不管、不说,怕得罪人。像王怀忠、胡长清这样的领导干部,社会上已经议论纷纷了,但在党内还是没有人批评指出,甚至是善意的提醒。“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加强廉政建设,就是要从小处着手,从小错误抓起,要着眼“抓得到”而非“罚得重”,织就让贪腐行为无隙可乘的制度密网。如新加坡对贪污的界定重质不重量,不论数额,一律治罪,既有因受贿200多万新元被查出的,也有因收受2新元贿赂而被判刑的。我们也应如此,要像抓酒驾那样来抓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问题,领导干部只要违纪,就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当然违纪与违规要做出明确具体的界定,便于操作。让领导干部不敢有非分之想、不敢胡作非为、不敢犯不该犯的也犯不起的错误。三是公布财产,让领导干部成为透明人。公布财产,这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行之有效的办法。发达国家已经实行多年,效果明显。但目前国内还停留在党内探索阶段,每年领导干部都要填写一个表格,向组织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收入、房产、股票、债券、股权、出国出境情况等。而组织上对这些领导干部自我报告的情况核实不够,再加上组织上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社会上情况不了解,结果导致领导干部自我报告也就流于形式,很难起到监督作用。但如果实现财产公布制度,让领导干部财产状况大白于天下,情况就不一样了。

除了组织上必要的监督外,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都将会是一支不可无视的监督力量。领导干部一旦处于360°监督之中,他就会严格要求自己,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不敢贪不敢腐,真正做到严于律己,规范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苍蝇、老虎一起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就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为了应对这一客观形势,习近平表示:“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他还强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十八大以来已有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衣俊卿、蒋洁敏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一系列事实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力度为近三十年来最大,彰显“有腐必反”的坚强决心。“有腐必反”的决心越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越大,领导干部也就越不敢贪腐,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之风气就会逐渐形成,党风就会逐渐好转,人民群众也就会越来越满意。当然在打“老虎”和打“苍蝇”问题上,“老虎”好打,但“苍蝇”难除。打“老虎”只要有决心,目标大,好打。而“苍蝇”除四害这么多年还是除不掉,可见其生存能力极强,并且“苍蝇”社会危害更大,它总在我们耳边嗡嗡响,老百姓烦得很。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苍蝇”的问题,铲除滋生“苍蝇”的土壤,将“苍蝇”扼杀在摇篮之中。

不能贪。

领导干部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能贪”是保证。敢不敢是胆量,能不能贪则是“能力”。当然反腐败就是要消除领导干部权力寻租搞

腐败这种能力。只有领导干部没有机会、没有途径、没有能力去搞腐败了,腐败现象就会逐渐减少了,就会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过去我们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犯罪,我们党和政府是有一定责任的。领导干部的培养也是一种投入,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党和政府这种投入与产出是不成比例的。陈希同、陈良宇、薄熙来这些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是反腐败的成绩,更是我们培养领导干部的失败,这非常需要深刻反思和检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是一种教育,是一种要求,但不是一种必须。要允许一部分干部思想开小差,这是对人性的尊重,是对客观规律的尊重。但对这部分思想开小差、有贪腐欲望的干部怎么办,关键是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官员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官员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要设计好,规定一定要具体,越细致越方便操作。就像今年中秋节,中纪委就明确要求不准送月饼,很具体很到位,操作起来也很方便。过去我们很多制度、规定就是太模糊、太原则,结果导致执行起来就流于形式,没有起到任何约束作用。加强权力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那些思想开小差的干部没有机会、没有途径、没有能力进行权力寻租,从而达到防腐反腐的目的。二是从源头做好权力的配置,让领导干部没有贪腐的机会和手段。防治腐败,既要管好权力的运行,更要从源头上做好权力的配置。首先要放权。过去我国效仿前苏联管理模式,高度集权。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高度集权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今天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多次下放行政

审批事项。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取消和下放117项行政审批项目,7月13日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9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42项。随着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将随之越来越少,这也使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寻租的机会和手段也越来越少,从源头上杜绝了领导干部贪腐行为的发生。在做好权力下放的同时,我们还要做好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分权。一方面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逐步健全分权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程序制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另一方面将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进行拆分,实施分段管理。分权的目的就是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结合关键点,设计好相关工作程序,分到不同工作人员手中,“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只有流程,没有干涉。分管领导也只是在最后环节把关签字,不能对前道程序进行非正常因素的人为干预。不要因为一味迎合企业和一部分人的需要提速提效而牺牲程序,造成领导一句话,程序都不要了,权力最终干预了制度,使腐败有机可乘。放权、分权,最终目的是铲除腐败的土壤,让领导干部不能利用权力作交易,失去权力寻租的机会和途径,腐败自然而然就会销声敛迹。三是加强权力监督,杜绝“一把手”滥用职权。绝对的权力就会产生绝对的腐败。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权力,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在机关内部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主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一是上级派驻,二是内设,不管是派驻,还是内设,都是同级监督,效果十分不理想。并且纪

检监察部门还做了很多驻在单位、部门的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真正该做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没有做好。当前党委政府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权力过大,上级情况不明了监督不到位,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又不方便监督,造成监督的真空和缺位。只要“一把手”管好了,其它领导干部都好管。要借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香港廉政公署做法,纪检监察部门应实行全国垂直管理,直接对中纪委书记负责。纪检部门监督同级党委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重大开支等。监察部门加强对同级政府履职尽责、效能建设的监察,防止滥用职权。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不受同级党委政府干扰,授予必要的监督权限,直接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直至中纪委负责,这样的监督才有效果,这样的监督才能使领导干部“不想”、“不敢”、“不能”贪腐。

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不能一蹴而就,有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今天我们就从领导干部“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三个方面抓起,时刻切记“进京赶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决不当李自成”, 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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