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辆实行派车制度。公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统筹派遣,严禁公车私用。 二、公车使用范围及条件。
1、公司公务接待;
2、因工作需要,路途较远或公共交通无法直达; 3、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经办部门可申请使用公车。 三、公车的派遣实行分级审批。
1、工作日内,在成都城区内(9区、6县,代管4县级市)用车,由综合管理部审批派遣;在成都城区外用车的,由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审批派遣。
2、原则上,非工作日不得用车。除特殊且必要情况下,经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公车使用的流程。
申请使用公车的,经办部门需指定驾驶员一名。由驾驶员负责完成《用车登记表》中“用车审批”的填报流程。在取得审批确认后,由驾驶员在综合管理部领取钥匙,并预报归车时间。用车完毕后,由驾驶员负责归还钥匙,并按照《用车登记表》填写“行车记录”,在归车时间处签名予以确认。
五、公车使用期间出现异常情况,致使车辆无法使用的,用车人需第一时间通知综合管理部,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等待救援。
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人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公车日常维修保养,统一由综合管理部在指定的4S店进行。 七、公车加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本地加油卡,并进行统一管
1 / 3
理。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用车登记表
表格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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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辆实行派车制度。公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统筹派遣,严禁公车私用。 二、公车使用范围及条件。
1、公司公务接待;
2、因工作需要,路途较远或公共交通无法直达; 3、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经办部门可申请使用公车。 三、公车的派遣实行分级审批。
1、工作日内,在成都城区内(9区、6县,代管4县级市)用车,由综合管理部审批派遣;在成都城区外用车的,由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审批派遣。
2、原则上,非工作日不得用车。除特殊且必要情况下,经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公车使用的流程。
申请使用公车的,经办部门需指定驾驶员一名。由驾驶员负责完成《用车登记表》中“用车审批”的填报流程。在取得审批确认后,由驾驶员在综合管理部领取钥匙,并预报归车时间。用车完毕后,由驾驶员负责归还钥匙,并按照《用车登记表》填写“行车记录”,在归车时间处签名予以确认。
五、公车使用期间出现异常情况,致使车辆无法使用的,用车人需第一时间通知综合管理部,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等待救援。
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驶人按照交管部门的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公车日常维修保养,统一由综合管理部在指定的4S店进行。 七、公车加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本地加油卡,并进行统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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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用车登记表
表格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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