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二、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 为避免影响您单位正常施工,方便集团公司及厂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监管,请您还需将您单位所有进厂审批的手续、许可证、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等原件或复印件装袋后放置在施工地点固定位置备查。
四、 设置备件区、旧件区标志牌,垃圾及时清理归拢,定期运出,不得堵塞安全通道及影响岗位人员巡检等。
五、 施工区域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孔洞周围必须使用牢固的围栏进行封闭。
六、 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七、 现场防火设施必须符合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施工使用的电器装置、现场办公室(临时值班室)的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和登高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八、 有粉尘、噪声等对周围其它作业有影响的施工作业活动,必要时应做好封闭管理。
九、 严禁“三违”行为(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十、 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施工现场须按标准进行物料堆放,堆放易扬尘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粉尘污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
十一、 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危废(如保温石棉、油布、油漆桶等)的施工单位,严禁将危废放置于现场,应每天收集好,统一放置在规定地点。 十二、 在运输途中,洒落在厂区道路上的危废物或废料,应及时清理干净。 十三、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对工程过程中去除的防护及产生的孔洞进行恢复。
十四、 工程结束通过验收后,由工程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安检科审查无违章罚款或罚款已上交财务部门的,加盖安检科公章后至财务部门退还原先所交的安全质量保证金。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二、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 为避免影响您单位正常施工,方便集团公司及厂对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监管,请您还需将您单位所有进厂审批的手续、许可证、资质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等原件或复印件装袋后放置在施工地点固定位置备查。
四、 设置备件区、旧件区标志牌,垃圾及时清理归拢,定期运出,不得堵塞安全通道及影响岗位人员巡检等。
五、 施工区域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孔洞周围必须使用牢固的围栏进行封闭。
六、 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并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七、 现场防火设施必须符合施工现场防火规定;施工使用的电器装置、现场办公室(临时值班室)的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和登高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地方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八、 有粉尘、噪声等对周围其它作业有影响的施工作业活动,必要时应做好封闭管理。
九、 严禁“三违”行为(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十、 不得在施工现场内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施工现场须按标准进行物料堆放,堆放易扬尘物料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粉尘污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
十一、 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危废(如保温石棉、油布、油漆桶等)的施工单位,严禁将危废放置于现场,应每天收集好,统一放置在规定地点。 十二、 在运输途中,洒落在厂区道路上的危废物或废料,应及时清理干净。 十三、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对工程过程中去除的防护及产生的孔洞进行恢复。
十四、 工程结束通过验收后,由工程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安检科审查无违章罚款或罚款已上交财务部门的,加盖安检科公章后至财务部门退还原先所交的安全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