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作业指导书
颁布时间:2010-01-15
仪器设备管理作业指导书
4. TJQM0-17
1. 目的
为规范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损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
3.1 TJQM《质量管理手册》
3.2 《采购作业指导书》
3.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4. 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4.2 使用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5. 作业要点
5.1 固定资产的管理
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列为固定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
5.2 仪器设备的购置
5.2.1 每年10月底以前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下一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按要求申报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办公室汇总,报局长批准同意后上报省局。
5.2.2 列入省局购置计划的仪器设备由省局采购。
5.2.3 需要自己采购的仪器设备,按照《采购作业指导书》执行。
5.3 仪器设备的验收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办公室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到货验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的,填写《仪器设备调拨单》,交付使用。
5.4 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5.4.1 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对仪器设备进行登记,统一编号。
5.4.2 对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5.4.3 对使用与维护较为复杂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编写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对使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与授权,使用人员应按照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与维护,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5.5 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由使用部门组织技术小组对发生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寻找排除故障的办法,自己能够排除的故障,由部门领导指定人员排
除;自己能够排除不了的故障,使用部门以《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内请示、报告》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会签,报主管局长批准,按《采购作业指导书》执行,保持维修记录。
5.6 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
国家指定的计量器具、直接影响检验检疫结果质量的计量器具都必须进行计量校准。
5.6.1使用部门每年初制定年度计量校准计划,办公室会签,报主管局长批准。
5.6.2 外部计量校准,按《采购作业指导书》实施。
5.6.3内部计量校准,使用部门根据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说明书等,编制《自校规程》,使用部门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按《自校规程》实施。
5.7 仪器设备的报废
仪器设备失去使用价值、维修费用过高或无法修复时,应办理报废手续。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组织技术专家审核,报主管局长批准,上报省局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
6. 形成的记录
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仪器设备调拨单
设备使用记录
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内请示、报告
仪器设备管理作业指导书
颁布时间:2010-01-15
仪器设备管理作业指导书
4. TJQM0-17
1. 目的
为规范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与损坏,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3. 引用文件
3.1 TJQM《质量管理手册》
3.2 《采购作业指导书》
3.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4. 职责
4.1 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
4.2 使用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5. 作业要点
5.1 固定资产的管理
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列为固定资产,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
5.2 仪器设备的购置
5.2.1 每年10月底以前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出下一年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按要求申报年度检验检疫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办公室汇总,报局长批准同意后上报省局。
5.2.2 列入省局购置计划的仪器设备由省局采购。
5.2.3 需要自己采购的仪器设备,按照《采购作业指导书》执行。
5.3 仪器设备的验收
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办公室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到货验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记录》,经验收合格的,填写《仪器设备调拨单》,交付使用。
5.4 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5.4.1 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对仪器设备进行登记,统一编号。
5.4.2 对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5.4.3 对使用与维护较为复杂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编写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对使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与授权,使用人员应按照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与维护,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5.5 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由使用部门组织技术小组对发生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寻找排除故障的办法,自己能够排除的故障,由部门领导指定人员排
除;自己能够排除不了的故障,使用部门以《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内请示、报告》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会签,报主管局长批准,按《采购作业指导书》执行,保持维修记录。
5.6 仪器设备的计量校准
国家指定的计量器具、直接影响检验检疫结果质量的计量器具都必须进行计量校准。
5.6.1使用部门每年初制定年度计量校准计划,办公室会签,报主管局长批准。
5.6.2 外部计量校准,按《采购作业指导书》实施。
5.6.3内部计量校准,使用部门根据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说明书等,编制《自校规程》,使用部门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按《自校规程》实施。
5.7 仪器设备的报废
仪器设备失去使用价值、维修费用过高或无法修复时,应办理报废手续。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组织技术专家审核,报主管局长批准,上报省局科技处办理相关手续。
6. 形成的记录
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仪器设备调拨单
设备使用记录
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内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