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今天很荣幸能到学校进行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我讲话的主题是“崇尚科学、反对邪教”。邪教是世界范围内的国际性问题,也是中国的历史性问题,人类的历史始终伴随着正义和邪恶的较量。邪教普遍以宗教或其它名义为掩饰,从事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勾当,是地地道道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和我国的“法轮功”等邪教都是如此。对于这一社会毒瘤和公害,各国政府都备加防范,严厉打击。现在我们主要从邪教的概念、特征及其危害等方面来认识为何要反对邪教。

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的一种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简单地说,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二、邪教的主要特点

1、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邪说;

2、神化邪教头子,进行精神控制;

3、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

4、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

5、反对政府、仇视社会;

6、宣扬世界“末日来临”。

三、邪教的基本特征

1、推行狂热的教主崇拜。在邪教组织中,信徒崇拜的一般不是人格化的“神”,而是神化了的“人”,是活的教主。教主的能力“超乎常人”,甚至可以主宰世界,左右人类,其地位高于一切,其权力无所不能。教主的话,是绝对真理,必须绝对服从,不能有半点怀疑,否则就不能得到拯救。在有组织地推行狂热的教主崇拜过程中,为了表示对教主的崇拜,教徒往往会自愿牺牲一切,包括财产、精神和肉体,甚至可以为之自杀或杀人。

2、实施严酷的精神控制。邪教教主通常会用一系列的手段对信徒实行组织上和精神上的控制。其实施精神控制主要有三种手段:一是诱骗。邪教组织都会伪装自己,在发展组织的过程中,一般不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地址,对要发展的对象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不讲真话。为了收买人心,邪教组织又往往趁人之危,以给予小恩小惠等方式,使其产生好感,找到归属,愿意加入。二是“洗脑”。邪教组织惯用“洗脑术”,借以改变参与者的思维方式与信仰追求。一般是通过精神和身体两方面的控制,使参与者与外界逐渐产生隔阂,断绝,并采用制造幻觉等手法,强化对信徒的精神控制意念,使其沦为踏实的邪教追随者。三是恐吓。对于有时会产生怀疑和动摇的信徒,邪教组织就开始采用各种恐吓的办法,来强化精神控制。

3、编造和传播以“末日论”为核心的歪理邪说。当今世界的邪教组织无一例外地宣扬“世界末日将至,人类在劫难逃”,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逃避劫难,超升天国”等歪理邪说。

4、疯狂地敛取钱财。现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高手,他们靠盘剥信徒的血汗钱,偷税漏税,聚敛钱财,供其恣意挥霍。

5、有严密的组织机构。为了实施控制,逃避打击,邪教组织一般都有严密的组织机构,而且经常秘密聚会,活动十分诡秘。

6、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只要是邪教,都是与现实社会相对抗的。而且,邪教教主大多有政治野心,对抗社会,甚至对抗政府,妄图推翻国家政权。

四、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的

邪教坑害老百姓,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公害。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明白:参加邪教活动是违法的。那我们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什么呢?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要千方百计地团结、教育、挽救他们;对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要依法严厉打击;那些骗财、骗色、危害社会的邪教头子及其骨干、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是在害人,是违法犯罪,危害极大,性质恶劣,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我国对于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26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规定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何反对和抵制邪教

1、提高警惕,认清邪教组织反动本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侵蚀。

2、态度要坚决,对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要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

3、敢于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法*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如发现邪教分子在非法串联、秘密集会、聚众闹事,印刷、偷运、散发、邮寄大量反动宣传品,书写、喷涂、悬挂、张贴邪教内容的反动标语、搞电视插播等,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拨打110报警。

5、如有人向您宣传或向您手中传递邪教组织的宣传品(光盘、书籍、印刷品等),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其行为。

6、当见到邪教的传单、信件、邮件、光盘、传真等反动材料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部门,由公安(保卫)人员进行查证处理。

7、当收到邪教宣传内容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要立即将其删除;如接到邪教宣传内容的骚扰电话,要直接挂断。

8、当发现人民币上印有邪教内容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之后再到银行兑换,避免继续流通,造成恶劣影响。

9、当发现有喷涂邪教内容标语、悬挂邪教内容的横幅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发现家人及亲戚朋友参与邪教活动时,要坚决反对,耐心说服教育和正确引导。

对于我们基层党组织而言,更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⑴要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抵制邪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邪教成为过街老鼠,在广大群众中没有市场;⑵要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⑶要建立防治邪教的责任制;⑷要千方百计为老百姓办实事,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⑸要加强在中小学校的反邪教教育。

同学们,通过以上的讲解,不知大家对什么是“邪教”是否有了一定认识?那在我们周围,邪教有哪些表现形式呢?“法轮功”、“东方闪电”、“一冠道”等等,这些是“精神控制”?还是披着“合法宗教”的外衣?这些都是邪教!

对于这个问题,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故事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刘思影是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她的妈妈迷信“法轮功”,甚至成为“法轮功”的痴迷者。她深受邪教的蛊惑,深信练功就可以圆满升天,可以来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地上铺满了金子,还有许许多多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生了病不用打针吃药。成为“法轮功”的痴迷者。在妈妈的影响下,小思影也渐渐迷上了这个所谓的“修炼。”2001年1月23日下午,刘思影和妈妈一起与其他几名“法轮功”的痴迷者,带着汽油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1人当场死亡,4人严重灼伤,面目全非。小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尤其是双手。3月27日经过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她还是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带走的是烧伤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以及对她妈妈的不解和怨恨......听完这个故事,大家的心情一定和我一样悲痛和惋惜吧!一个年幼的生命就这样在“法轮功”的迫害下消失了。

邪教“法轮功”不仅酿成刘思影一家的悲剧,而且还将“魔掌”伸向妇女和儿童,甚至是刚出生的孩子,制造了多起惨绝人寰的自焚事件。大量事件证明,邪教是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致命物啊!同学们,这所谓的“合法宗教”“中国传统文化”、“个人道德修行组织”只不过是邪教“法轮功”虚假的头衔罢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生命长短,都不过要好好活着!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创造价值,谱写辉煌,这才是生命最可贵的意义!

社会存在着黑暗,怎样才可以防邪反邪呢?当我们发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时正确的行动是什么?当接到“法轮功”反动宣传

电话时该怎么办?

同学们请记住:当我们发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时正确的行动是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如果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散布邪教言论时,要及时告知网络管理人员将其剔除。当接到“法轮功”反动宣传电话时应该直接挂断或把话筒放在一旁不听。面对“法轮功”的宣传品时,要仔细分析,明辨是非,并做到:不信,不听,不看,不传。只要做到以上几方面,不法分子一定无机可乘,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更加纯净。

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常见现象之一,古今中外,都可看见它们的身影,听见它们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越来越深入,邪教会越来越失去立足之地。科学是破除邪教、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科学使人强大,邪教使人渺小。邪教诋毁科学,歪曲科学,或者以人类还有尚未认识的自然现象和未解决的疑难问题为借口,否定科学,制造伪科学。这是一切愚昧迷信和伪科学活动所共有的基本特征。邪教企图麻痹我们的思想,瓦解我们的斗志,动摇我们的信念,破坏我们的凝聚力。这就警示我们,普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与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和腐朽没落的迷信思想作斗争,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今天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现状和危害,提高识别、抵御和有效防范邪教的能力。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和信仰,使人人都树立牢不可破的世界观,法轮功等邪教自然不攻可破。高举明灯,以驱鬼火,反邪之道,无以复加。

各位同学,“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应成为我们共同的思想信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共建和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以科学的精神和态度把握生活,人人要从我做起,从小做起,拥有健康的身心、稳定的环境,让我们的学习、生活及其它活动免受“法轮功”等邪教的侵害。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XXX,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今天很荣幸能到学校进行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我讲话的主题是“崇尚科学、反对邪教”。邪教是世界范围内的国际性问题,也是中国的历史性问题,人类的历史始终伴随着正义和邪恶的较量。邪教普遍以宗教或其它名义为掩饰,从事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勾当,是地地道道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和我国的“法轮功”等邪教都是如此。对于这一社会毒瘤和公害,各国政府都备加防范,严厉打击。现在我们主要从邪教的概念、特征及其危害等方面来认识为何要反对邪教。

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的一种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简单地说,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二、邪教的主要特点

1、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邪说;

2、神化邪教头子,进行精神控制;

3、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

4、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

5、反对政府、仇视社会;

6、宣扬世界“末日来临”。

三、邪教的基本特征

1、推行狂热的教主崇拜。在邪教组织中,信徒崇拜的一般不是人格化的“神”,而是神化了的“人”,是活的教主。教主的能力“超乎常人”,甚至可以主宰世界,左右人类,其地位高于一切,其权力无所不能。教主的话,是绝对真理,必须绝对服从,不能有半点怀疑,否则就不能得到拯救。在有组织地推行狂热的教主崇拜过程中,为了表示对教主的崇拜,教徒往往会自愿牺牲一切,包括财产、精神和肉体,甚至可以为之自杀或杀人。

2、实施严酷的精神控制。邪教教主通常会用一系列的手段对信徒实行组织上和精神上的控制。其实施精神控制主要有三种手段:一是诱骗。邪教组织都会伪装自己,在发展组织的过程中,一般不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地址,对要发展的对象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不讲真话。为了收买人心,邪教组织又往往趁人之危,以给予小恩小惠等方式,使其产生好感,找到归属,愿意加入。二是“洗脑”。邪教组织惯用“洗脑术”,借以改变参与者的思维方式与信仰追求。一般是通过精神和身体两方面的控制,使参与者与外界逐渐产生隔阂,断绝,并采用制造幻觉等手法,强化对信徒的精神控制意念,使其沦为踏实的邪教追随者。三是恐吓。对于有时会产生怀疑和动摇的信徒,邪教组织就开始采用各种恐吓的办法,来强化精神控制。

3、编造和传播以“末日论”为核心的歪理邪说。当今世界的邪教组织无一例外地宣扬“世界末日将至,人类在劫难逃”,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逃避劫难,超升天国”等歪理邪说。

4、疯狂地敛取钱财。现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高手,他们靠盘剥信徒的血汗钱,偷税漏税,聚敛钱财,供其恣意挥霍。

5、有严密的组织机构。为了实施控制,逃避打击,邪教组织一般都有严密的组织机构,而且经常秘密聚会,活动十分诡秘。

6、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只要是邪教,都是与现实社会相对抗的。而且,邪教教主大多有政治野心,对抗社会,甚至对抗政府,妄图推翻国家政权。

四、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的

邪教坑害老百姓,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公害。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明白:参加邪教活动是违法的。那我们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什么呢?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要千方百计地团结、教育、挽救他们;对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要依法严厉打击;那些骗财、骗色、危害社会的邪教头子及其骨干、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是在害人,是违法犯罪,危害极大,性质恶劣,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我国对于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26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规定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何反对和抵制邪教

1、提高警惕,认清邪教组织反动本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科学,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侵蚀。

2、态度要坚决,对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要做到不听、不看、不信、不传。

3、敢于斗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打击“法*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如发现邪教分子在非法串联、秘密集会、聚众闹事,印刷、偷运、散发、邮寄大量反动宣传品,书写、喷涂、悬挂、张贴邪教内容的反动标语、搞电视插播等,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拨打110报警。

5、如有人向您宣传或向您手中传递邪教组织的宣传品(光盘、书籍、印刷品等),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其行为。

6、当见到邪教的传单、信件、邮件、光盘、传真等反动材料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单位保卫部门,由公安(保卫)人员进行查证处理。

7、当收到邪教宣传内容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要立即将其删除;如接到邪教宣传内容的骚扰电话,要直接挂断。

8、当发现人民币上印有邪教内容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之后再到银行兑换,避免继续流通,造成恶劣影响。

9、当发现有喷涂邪教内容标语、悬挂邪教内容的横幅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0、当发现家人及亲戚朋友参与邪教活动时,要坚决反对,耐心说服教育和正确引导。

对于我们基层党组织而言,更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⑴要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抵制邪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邪教成为过街老鼠,在广大群众中没有市场;⑵要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⑶要建立防治邪教的责任制;⑷要千方百计为老百姓办实事,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⑸要加强在中小学校的反邪教教育。

同学们,通过以上的讲解,不知大家对什么是“邪教”是否有了一定认识?那在我们周围,邪教有哪些表现形式呢?“法轮功”、“东方闪电”、“一冠道”等等,这些是“精神控制”?还是披着“合法宗教”的外衣?这些都是邪教!

对于这个问题,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故事。故事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刘思影是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她的妈妈迷信“法轮功”,甚至成为“法轮功”的痴迷者。她深受邪教的蛊惑,深信练功就可以圆满升天,可以来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宫殿”地上铺满了金子,还有许许多多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生了病不用打针吃药。成为“法轮功”的痴迷者。在妈妈的影响下,小思影也渐渐迷上了这个所谓的“修炼。”2001年1月23日下午,刘思影和妈妈一起与其他几名“法轮功”的痴迷者,带着汽油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1人当场死亡,4人严重灼伤,面目全非。小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尤其是双手。3月27日经过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她还是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带走的是烧伤的痛苦和心灵的创伤,以及对她妈妈的不解和怨恨......听完这个故事,大家的心情一定和我一样悲痛和惋惜吧!一个年幼的生命就这样在“法轮功”的迫害下消失了。

邪教“法轮功”不仅酿成刘思影一家的悲剧,而且还将“魔掌”伸向妇女和儿童,甚至是刚出生的孩子,制造了多起惨绝人寰的自焚事件。大量事件证明,邪教是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致命物啊!同学们,这所谓的“合法宗教”“中国传统文化”、“个人道德修行组织”只不过是邪教“法轮功”虚假的头衔罢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管生命长短,都不过要好好活着!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创造价值,谱写辉煌,这才是生命最可贵的意义!

社会存在着黑暗,怎样才可以防邪反邪呢?当我们发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时正确的行动是什么?当接到“法轮功”反动宣传

电话时该怎么办?

同学们请记住:当我们发现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时正确的行动是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如果在网络上看到有人散布邪教言论时,要及时告知网络管理人员将其剔除。当接到“法轮功”反动宣传电话时应该直接挂断或把话筒放在一旁不听。面对“法轮功”的宣传品时,要仔细分析,明辨是非,并做到:不信,不听,不看,不传。只要做到以上几方面,不法分子一定无机可乘,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更加纯净。

邪教,是人类社会的常见现象之一,古今中外,都可看见它们的身影,听见它们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越来越深入,邪教会越来越失去立足之地。科学是破除邪教、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科学使人强大,邪教使人渺小。邪教诋毁科学,歪曲科学,或者以人类还有尚未认识的自然现象和未解决的疑难问题为借口,否定科学,制造伪科学。这是一切愚昧迷信和伪科学活动所共有的基本特征。邪教企图麻痹我们的思想,瓦解我们的斗志,动摇我们的信念,破坏我们的凝聚力。这就警示我们,普及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与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和腐朽没落的迷信思想作斗争,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今天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现状和危害,提高识别、抵御和有效防范邪教的能力。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和信仰,使人人都树立牢不可破的世界观,法轮功等邪教自然不攻可破。高举明灯,以驱鬼火,反邪之道,无以复加。

各位同学,“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应成为我们共同的思想信念!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共建和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以科学的精神和态度把握生活,人人要从我做起,从小做起,拥有健康的身心、稳定的环境,让我们的学习、生活及其它活动免受“法轮功”等邪教的侵害。我们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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