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1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劳动者:劳动者有广义和狭义定义。广义劳动者出现在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狭义劳动者指宪法和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3、劳动权:劳动是公民获取生活来源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渠道,因此,劳动权时公民权利的基石。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4、保障权:保障权即公民基本生活遇到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5、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即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即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经法律规范调整后在当事人之间即产生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8、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即保障人、参保人、受益人和相关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9、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则。
10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即法的存在形式,包括国际渊源和国内渊源。
11、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适用:即运用法律规范协调和处理具体社会关系问题的专门活动。
11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即依据法律规定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的法律后果。
12中国劳动法典:《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颁布,于1995年1月1日生效。这部《劳动法》产生于中国经济转型期,必然带有转型期的特点。
13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1952年6月4日,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第35届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社会保障最低标准的建议,于6月28日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14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契约。
15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关系主体互递信息,就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平等协商,完全取得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劳动合同主体不变。
3、劳动合同的解除,即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由于法定事实或约定事实发生引起劳动合同提前终止。
4、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消灭。
16劳动合同制: 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新生劳动力实行“统包统配”的政策。
17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18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履
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19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雇员组织(如工会)和雇主或者雇主组织(雇主协会)之间的劳动关系。
20集体谈判/协商:在世界范围内,没有单一的公共集体谈判立法起源。于19世纪后期,在英国的工业国家开始发展,其重要性日益增长,如英国的《工会法》和《雇主和雇员法》,均涉及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的法律规范。
21集体协议:集体协议又称团体协约等,指工会或雇员代表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之间依法签订的以协调劳动关系和改善工作与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22社会对话:社会对话有广义和狭义两类定义。广义社会对话是指不同社会群体就特定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合同协议的社会治理机制。
狭义社会对话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三方协商机制,即在政府、雇主(或雇主组织)和雇员组织之间进行信息分享与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
23三方协商:三方协商即政府、雇主和雇员组织三方代表,根据一定议事规则和程序,通过特定形式进行对话和协商,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共同参与决定的制度,也称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 24社会合作协议:社会合作协议即社会契约,属于社会法范畴。 25当期支付:当期支付即按照当前承诺时间支付的工资,一半包括年内支付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红利。
26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指按照预期承诺条件支付的福利和其他权益,包括社会福利、员工福利和员工股权期权计划支付的福利待遇和员工股权分享计划兑现的权益。
27工资支付:薪酬给付是保障员工劳动报酬权利的第二个环节。 28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即在一定期限内的最低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小时标准,周标准和月标准中国实行月标准,英国实行周标准,美国实行小时标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物价水平,家庭人口状况,住房状况,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29员工福利:员工福利即雇主提供的非工资性收入,属于企业自主行为。
30工资支付保障:薪酬保障是保障员工劳动报酬权利的第三个环节。薪酬保障即对薪酬所有者依法获取、使用和处理薪酬,以及因工资权益和既定权益进行诉讼的权利保障。
31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安全与卫生法即规范工作地安全与卫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2伤亡事故:
33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和产生的时间。 34未成年工:
35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即用在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制度安排,现收现付养老保险法即规范这类具有代际扶养关系计划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5积累制:积累养老保险即通过预先储蓄和投资运营建立养老基金。
积累养老保险法即规范这类包括储蓄和投资的养老保险计划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7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多支柱养老保险立法通常由三个层次组成,即(1)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法,如国民年金(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立法,如雇主养老金和企业年金(3)个人养老储蓄立法,如个人养老金计划和商业保险年金产品。
38待遇确定制:
39缴费确定制:
40健康保障:健康保障即抵御疾病风险和保障公民健康的制度安排。 41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指分担疾病风险的制度安排,包括提供医疗服务(疾病治疗)和分担医疗成本(报销医疗费用)。
42社会统筹:社会统筹即机那里在地市级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
43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及以个人名义建立的医疗保险储蓄。
44医疗保险合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签订医疗保险合同,规定医疗服务水平和付费方法。
45失业:失业即指劳动者因非本人意愿原因失去工作岗位和机会。 46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指抵制失业风险的制度安排。
47职业伤害:职业伤害即指因职业原因导致的健康损失和经济损失,包括因突发性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伤和因工作环境原因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
48工伤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即规范工伤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9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即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50最低生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向适应的居民基本生活标准。 51劳动行政: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政府组织都设立了劳动部,就业部或人力资源部,专门从事劳动行政管理,并在部内设置劳动监察部门,劳动行政的组织体系包括中央集权制,中央分权制地方志和混合制
52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即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专门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对各类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和社会保障大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和后果进行处罚的行政执法程度。
53 劳动行政复议:劳动行政复议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劳动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劳动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并作出复议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54劳动行政诉讼:劳动行政诉讼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行政机关和劳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55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即由于行政执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
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56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即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通常基于劳动合同和集体协议,围绕劳动关系的产生、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而展开的。
57社会保障争议:社会保障争议即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通常围绕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而展开的。
58行政复议: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即指社会保险缴费人(发人、公民)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
59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
60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即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
关键词
1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法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劳动者:劳动者有广义和狭义定义。广义劳动者出现在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狭义劳动者指宪法和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3、劳动权:劳动是公民获取生活来源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渠道,因此,劳动权时公民权利的基石。公民劳动权即公民劳动义务和劳动权利的统一。
4、保障权:保障权即公民基本生活遇到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帮助的权利。
5、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即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劳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即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经法律规范调整后在当事人之间即产生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8、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即保障人、参保人、受益人和相关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9、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则。
10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即法的存在形式,包括国际渊源和国内渊源。
11、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适用:即运用法律规范协调和处理具体社会关系问题的专门活动。
11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即依据法律规定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的法律后果。
12中国劳动法典:《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颁布,于1995年1月1日生效。这部《劳动法》产生于中国经济转型期,必然带有转型期的特点。
13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1952年6月4日,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第35届会议,讨论了关于建立社会保障最低标准的建议,于6月28日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14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的契约。
15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关系主体互递信息,就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平等协商,完全取得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内容的变化,劳动合同主体不变。
3、劳动合同的解除,即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由于法定事实或约定事实发生引起劳动合同提前终止。
4、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消灭。
16劳动合同制: 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新生劳动力实行“统包统配”的政策。
17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18违约责任: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履
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19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雇员组织(如工会)和雇主或者雇主组织(雇主协会)之间的劳动关系。
20集体谈判/协商:在世界范围内,没有单一的公共集体谈判立法起源。于19世纪后期,在英国的工业国家开始发展,其重要性日益增长,如英国的《工会法》和《雇主和雇员法》,均涉及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的法律规范。
21集体协议:集体协议又称团体协约等,指工会或雇员代表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之间依法签订的以协调劳动关系和改善工作与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
22社会对话:社会对话有广义和狭义两类定义。广义社会对话是指不同社会群体就特定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合同协议的社会治理机制。
狭义社会对话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三方协商机制,即在政府、雇主(或雇主组织)和雇员组织之间进行信息分享与民主协商的制度安排。
23三方协商:三方协商即政府、雇主和雇员组织三方代表,根据一定议事规则和程序,通过特定形式进行对话和协商,互相影响和互相制约,共同参与决定的制度,也称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 24社会合作协议:社会合作协议即社会契约,属于社会法范畴。 25当期支付:当期支付即按照当前承诺时间支付的工资,一半包括年内支付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红利。
26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指按照预期承诺条件支付的福利和其他权益,包括社会福利、员工福利和员工股权期权计划支付的福利待遇和员工股权分享计划兑现的权益。
27工资支付:薪酬给付是保障员工劳动报酬权利的第二个环节。 28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即在一定期限内的最低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小时标准,周标准和月标准中国实行月标准,英国实行周标准,美国实行小时标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物价水平,家庭人口状况,住房状况,社会平均收入水平。 29员工福利:员工福利即雇主提供的非工资性收入,属于企业自主行为。
30工资支付保障:薪酬保障是保障员工劳动报酬权利的第三个环节。薪酬保障即对薪酬所有者依法获取、使用和处理薪酬,以及因工资权益和既定权益进行诉讼的权利保障。
31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安全与卫生法即规范工作地安全与卫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2伤亡事故:
33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和产生的时间。 34未成年工:
35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即用在职工的养老保险费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制度安排,现收现付养老保险法即规范这类具有代际扶养关系计划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5积累制:积累养老保险即通过预先储蓄和投资运营建立养老基金。
积累养老保险法即规范这类包括储蓄和投资的养老保险计划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7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多支柱养老保险立法通常由三个层次组成,即(1)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法,如国民年金(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立法,如雇主养老金和企业年金(3)个人养老储蓄立法,如个人养老金计划和商业保险年金产品。
38待遇确定制:
39缴费确定制:
40健康保障:健康保障即抵御疾病风险和保障公民健康的制度安排。 41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指分担疾病风险的制度安排,包括提供医疗服务(疾病治疗)和分担医疗成本(报销医疗费用)。
42社会统筹:社会统筹即机那里在地市级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医疗保险基金。
43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及以个人名义建立的医疗保险储蓄。
44医疗保险合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签订医疗保险合同,规定医疗服务水平和付费方法。
45失业:失业即指劳动者因非本人意愿原因失去工作岗位和机会。 46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指抵制失业风险的制度安排。
47职业伤害:职业伤害即指因职业原因导致的健康损失和经济损失,包括因突发性生产事故导致的工伤和因工作环境原因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
48工伤保险法:工伤保险法即规范工伤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9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即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50最低生活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向适应的居民基本生活标准。 51劳动行政: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政府组织都设立了劳动部,就业部或人力资源部,专门从事劳动行政管理,并在部内设置劳动监察部门,劳动行政的组织体系包括中央集权制,中央分权制地方志和混合制
52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即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专门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对各类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和社会保障大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和后果进行处罚的行政执法程度。
53 劳动行政复议:劳动行政复议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劳动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劳动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并作出复议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54劳动行政诉讼:劳动行政诉讼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劳动行政机关和劳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55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即由于行政执法主体的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国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
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56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即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通常基于劳动合同和集体协议,围绕劳动关系的产生、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而展开的。
57社会保障争议:社会保障争议即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通常围绕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产生,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履行而展开的。
58行政复议: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即指社会保险缴费人(发人、公民)认为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
59调解:劳动争议的调解即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
60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即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