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西省统计局2015年3月3日公布《山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9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37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9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992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969元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24069元×20年=481380元; 2、农村:8809元×20年=176180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463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6992×(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三、丧葬费:
48969元÷12个月×6个月=24484.5元 四、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4069元×20年=481380元; 二级伤残481380元×90%=433242元; 三级伤残481380元×80%=385104元; 四级伤残481380元×70%=336966元; 五级伤残481380元×60%=288828元; 六级伤残481380元×50%=240690元; 七级伤残481380元×40%=192552元; 八级伤残481380元×30%=144414元; 九级伤残481380元×20%=96276元; 十级伤残481380元×10%=4813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8809元×20年=176180元; 二级伤残为176180元×90%=158562元; 三级伤残为176180元×80%=140944元; 四级伤残为176180元×70%=123326元; 五级伤残为176180元×60%=105708元; 六级伤残为176180元×50%=88090元; 七级伤残为176180元×40%=70472元; 八级伤残为176180元×30%=52854元; 九级伤残为176180元×20%=35236元; 十级伤残为176180元×10%=17618元;
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5年山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山西省统计局2015年3月3日公布《山西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69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637元 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9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992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969元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24069元×20年=481380元; 2、农村:8809元×20年=176180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4637×(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2、农村居民:6992×(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 )元 三、丧葬费:
48969元÷12个月×6个月=24484.5元 四、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24069元×20年=481380元; 二级伤残481380元×90%=433242元; 三级伤残481380元×80%=385104元; 四级伤残481380元×70%=336966元; 五级伤残481380元×60%=288828元; 六级伤残481380元×50%=240690元; 七级伤残481380元×40%=192552元; 八级伤残481380元×30%=144414元; 九级伤残481380元×20%=96276元; 十级伤残481380元×10%=4813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8809元×20年=176180元; 二级伤残为176180元×90%=158562元; 三级伤残为176180元×80%=140944元; 四级伤残为176180元×70%=123326元; 五级伤残为176180元×60%=105708元; 六级伤残为176180元×50%=88090元; 七级伤残为176180元×40%=70472元; 八级伤残为176180元×30%=52854元; 九级伤残为176180元×20%=35236元; 十级伤残为176180元×10%=17618元;
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