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形式,我们国家地域辽阔、人口很多,自古以来就有方言分歧。方言的存在给交际带来不便,产生隔阂,为了克服方言给交际带来的隔阂,就要有沟通各种方言的共同语存在。
大力推广普通话,对于我们国家各个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推广普通话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需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拥有统一、规范的语言,是关系到国家独立和民族凝聚力的具有政治意义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公民具有国家意识、主权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现代意识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我国各民族的交流与往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而且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
推广普通话是加强素质教育的需要。我国跨世纪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实施素质教育,刚刚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对培养创新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素质,是知识、能力和良心修养的综合反映。语言文字是思维表达的工具、文化知识的载体和交际能力的依托,因而是
素质构成与发展的基础,是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著名语言学家吕淑湘先生曾指出“学好语文是学好一切的根本”。特别是到了今天的信息时代,语言文字规范更是掌握计算机语言的必要前提。对于任何学段、任何专业的学生来说,能说流畅的普通话,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这个最有用的本领,在求学、求职和事业竞争中就能处于优势地位。推广普通话是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语言文明是人的素质最直接的体现。努力提高人们的语言道德意识,进行语言行为的道德规范,加强语言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离不开语言文字的工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计的专门人才,除了思想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当使他们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一个人文化素养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语言文字的修养。使用纯洁健康的语言文字是个人修养很重要的一部分。
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是以汉语传送的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规范语言;是汉语电影、电视剧、话剧必须使用的规范语言;是我国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工作语言;是不同的方言
区以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人们的通用语言。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既是当前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愿望,是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普通话的定义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三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
话。北京话仍有许多土音,比如:老北京人把连词“和(hé)”说成“hàn”,把“蝴蝶(húdié)”说成“húdiěr”,把“告诉(gàosu)”说成“gàosong”,这些土音,使其他方言区的人难以接受。另外,北京话里还有异读音现象,例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 lûè”、也有人念成 “qǐnlûè”;“附近”一词,有人念“fùjìn”,也有人念成“fǔjìn”,这也给普通话的推广带来许多麻烦。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200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京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京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契丹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北京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苞米”,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所以,不能把所有北京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京话地区的外来词汇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京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例如“搞”、“垃圾”、“尴尬”、“噱头”等词已经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早已加入了普通话词汇行列。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
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 汉语自古以来有方言同时也有共同语言。根据历史记载,春秋时期孔夫子时代管共同语叫雅言。雅言以洛阳雅言为标准。孔夫子有三千多徒弟来自当时的各地,古代也有方言,各地的学生都讲自己的方言,孔夫子讲课的时候怎么能够让来自各地的学生都听得明白呢?因为当时有共同语叫雅言,所以孔夫子在讲学的时候用雅言,这样交际没有什么障碍。
在汉代,共同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把共同语叫做通语。各地讲不同方言的人可以用通语进行交际。从秦汉开始,黄河沿岸的中原人陆续向南方迁移,把河洛古语带到南方。
晋代五胡乱华、衣冠南渡以後,中原雅音南移。不同的政权都按照其首都的语言为标准。北方朝代一般以洛阳话为标准音,南方一般以建康话为标准音。洛阳话和晋代前的汉语已经有很大差别,是北方游牧民族学习汉语的产物,而建康话是南迁的晋王室的语言和当地语言融合形成的,也是今天吴语的源流。汉族知识分子主流上以南方的建康话为正统。
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编著《切韵》,音系为参考洛阳话和建康话为主。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另外,隋唐时代,江南经济跃居全国前列,又是南朝时代的文化中心,因此吴语仍然有一定流行度。金陵话、苏州话和扬州话都是当时吴语的代表。隋炀帝曾经在扬州学习过吴语。
元代以首都大都话为基础,制定《中原音韵》,作为标准音。并且废除《广韵》的标准音地位。这样,中国北方的方言有朝着大都话靠拢的趋势。有专家也表示,元代的标准音是蒙古式汉语,丢失了很多传统汉语的特征。明代以后,朱元璋将南京话为基础的《洪武正韵》作为标准音,南京话也是南方官话的代表。清代雍正帝在(1728年)设正音馆,制定以北京话为基础的“官话”作为标准音。而当时的北京话是在元大都旧北平话的基础上,和移居北京的南京移民的南京话融合后形成,到清代又受到满语的影响。此外,在民间,由于南京和扬州在近代成为北方话地区,因此南方的吴语开始以苏州话为主要代表,以继承南朝的南方雅言,并且以当地强大的经济实力成为中国通行的语言之一。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善操海内上下进退之权,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之而雅,俗者,则随而俗之。”吴音最流行的时候,上至士大夫,下至歌妓以说苏白为荣。当时越剧、昆曲、评弹都以吴语文读为基础。另外,明清时期,粤语也因为经济发展逐渐流
行,粤语实际上是唐宋北方移民影响当地语言形成的,也是公认比较接近宋朝标准音《广韵》的方言之一。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
辛亥革命之后,为了发展中国的经济、文化,在中国也开始推广国语。国语这个词在民国时期得到当时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一个正式称呼。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之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国音是主要“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两派争吵非常厉害。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后来,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
《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近代的“普通话”一词,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1949年新中国建立,中国走上完全新的阶段,为了发展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推广民族共同语是非常必要的,克服方言分歧造成的隔阂。在上世纪50年代,我们要推广民族共同语,历史上曾经有好几个不同的名称,我们叫什么呢?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一律平等,而民国时期的国语实际是汉民族的共同语,而不是其他少数民族的共同语。为了突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经过研究最后决定叫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普通话的语法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
白话作品为规范,并且还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的用例”。 目前,普通话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
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口语形式,我们国家地域辽阔、人口很多,自古以来就有方言分歧。方言的存在给交际带来不便,产生隔阂,为了克服方言给交际带来的隔阂,就要有沟通各种方言的共同语存在。
大力推广普通话,对于我们国家各个方面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推广普通话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需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拥有统一、规范的语言,是关系到国家独立和民族凝聚力的具有政治意义的大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公民具有国家意识、主权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现代意识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我国各民族的交流与往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而且有利于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
推广普通话是加强素质教育的需要。我国跨世纪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实施素质教育,刚刚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对培养创新人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素质,是知识、能力和良心修养的综合反映。语言文字是思维表达的工具、文化知识的载体和交际能力的依托,因而是
素质构成与发展的基础,是文化建设的必要条件。著名语言学家吕淑湘先生曾指出“学好语文是学好一切的根本”。特别是到了今天的信息时代,语言文字规范更是掌握计算机语言的必要前提。对于任何学段、任何专业的学生来说,能说流畅的普通话,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这个最有用的本领,在求学、求职和事业竞争中就能处于优势地位。推广普通话是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语言文明是人的素质最直接的体现。努力提高人们的语言道德意识,进行语言行为的道德规范,加强语言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离不开语言文字的工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数以亿计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数以千计的专门人才,除了思想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当使他们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一个人文化素养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语言文字的修养。使用纯洁健康的语言文字是个人修养很重要的一部分。
普通话是以汉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是以汉语传送的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规范语言;是汉语电影、电视剧、话剧必须使用的规范语言;是我国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工作语言;是不同的方言
区以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人们的通用语言。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既是当前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愿望,是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普通话的定义
“普通话”的定义,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三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这个定义实质上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普通话的标准,那么这些标准如何理解呢?
“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指的是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并不是把北京话一切读法全部照搬,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
话。北京话仍有许多土音,比如:老北京人把连词“和(hé)”说成“hàn”,把“蝴蝶(húdié)”说成“húdiěr”,把“告诉(gàosu)”说成“gàosong”,这些土音,使其他方言区的人难以接受。另外,北京话里还有异读音现象,例如“侵略”一词,有人念“qīn lûè”、也有人念成 “qǐnlûè”;“附近”一词,有人念“fùjìn”,也有人念成“fǔjìn”,这也给普通话的推广带来许多麻烦。从1956年开始,国家对北京土话的字音进行了多次审订,制定了普通话的标准读音。因此,普通话的语音标准,当前应该以1985年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及2005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为规范。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京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京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契丹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北京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苞米”,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所以,不能把所有北京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京话地区的外来词汇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京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例如“搞”、“垃圾”、“尴尬”、“噱头”等词已经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早已加入了普通话词汇行列。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上的词语。近年来,国家语
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一步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 汉语自古以来有方言同时也有共同语言。根据历史记载,春秋时期孔夫子时代管共同语叫雅言。雅言以洛阳雅言为标准。孔夫子有三千多徒弟来自当时的各地,古代也有方言,各地的学生都讲自己的方言,孔夫子讲课的时候怎么能够让来自各地的学生都听得明白呢?因为当时有共同语叫雅言,所以孔夫子在讲学的时候用雅言,这样交际没有什么障碍。
在汉代,共同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把共同语叫做通语。各地讲不同方言的人可以用通语进行交际。从秦汉开始,黄河沿岸的中原人陆续向南方迁移,把河洛古语带到南方。
晋代五胡乱华、衣冠南渡以後,中原雅音南移。不同的政权都按照其首都的语言为标准。北方朝代一般以洛阳话为标准音,南方一般以建康话为标准音。洛阳话和晋代前的汉语已经有很大差别,是北方游牧民族学习汉语的产物,而建康话是南迁的晋王室的语言和当地语言融合形成的,也是今天吴语的源流。汉族知识分子主流上以南方的建康话为正统。
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编著《切韵》,音系为参考洛阳话和建康话为主。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另外,隋唐时代,江南经济跃居全国前列,又是南朝时代的文化中心,因此吴语仍然有一定流行度。金陵话、苏州话和扬州话都是当时吴语的代表。隋炀帝曾经在扬州学习过吴语。
元代以首都大都话为基础,制定《中原音韵》,作为标准音。并且废除《广韵》的标准音地位。这样,中国北方的方言有朝着大都话靠拢的趋势。有专家也表示,元代的标准音是蒙古式汉语,丢失了很多传统汉语的特征。明代以后,朱元璋将南京话为基础的《洪武正韵》作为标准音,南京话也是南方官话的代表。清代雍正帝在(1728年)设正音馆,制定以北京话为基础的“官话”作为标准音。而当时的北京话是在元大都旧北平话的基础上,和移居北京的南京移民的南京话融合后形成,到清代又受到满语的影响。此外,在民间,由于南京和扬州在近代成为北方话地区,因此南方的吴语开始以苏州话为主要代表,以继承南朝的南方雅言,并且以当地强大的经济实力成为中国通行的语言之一。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善操海内上下进退之权,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之而雅,俗者,则随而俗之。”吴音最流行的时候,上至士大夫,下至歌妓以说苏白为荣。当时越剧、昆曲、评弹都以吴语文读为基础。另外,明清时期,粤语也因为经济发展逐渐流
行,粤语实际上是唐宋北方移民影响当地语言形成的,也是公认比较接近宋朝标准音《广韵》的方言之一。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
辛亥革命之后,为了发展中国的经济、文化,在中国也开始推广国语。国语这个词在民国时期得到当时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一个正式称呼。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之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国音是主要“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两派争吵非常厉害。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后来,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
《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近代的“普通话”一词,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1949年新中国建立,中国走上完全新的阶段,为了发展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推广民族共同语是非常必要的,克服方言分歧造成的隔阂。在上世纪50年代,我们要推广民族共同语,历史上曾经有好几个不同的名称,我们叫什么呢?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一律平等,而民国时期的国语实际是汉民族的共同语,而不是其他少数民族的共同语。为了突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经过研究最后决定叫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对普通话的含义作了增补和完善,正式确定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普通话的语法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
白话作品为规范,并且还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的用例”。 目前,普通话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