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发改局审批制项目服务流程图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文本。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估意见。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或手续。土地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资金筹措渠道落实情况的证明文件。项目建设其它外部条件(包括水、电、气、热等)落实意向。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所在市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经批准的建设地址报告。环保部门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相关环保手续。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项目建设其它外部条件(包括水、电、气、热等)落实协议文件。资金筹措落实的承诺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旗发改局企业核准制项目服务流程图
一、划拨用地项目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皖政〔2004〕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05〕2号)。安徽省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局《关于改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的通知》(发改外资〔2005〕10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属划拨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属招拍挂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5—
二、招拍挂用地项目(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
—6 —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皖政〔2004〕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05〕2号)。安徽省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局《关于改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的通知》(发改外资〔2005〕10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属划拨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属招拍挂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旗发改局企业备案制项目服务流程图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皖政〔2004〕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0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要求项目备案的申请文件。项目备案报告。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7—
旗发改局审批制项目服务流程图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文本。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估意见。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或手续。土地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资金筹措渠道落实情况的证明文件。项目建设其它外部条件(包括水、电、气、热等)落实意向。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初步设计阶段:项目所在市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经批准的建设地址报告。环保部门批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相关环保手续。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项目建设其它外部条件(包括水、电、气、热等)落实协议文件。资金筹措落实的承诺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旗发改局企业核准制项目服务流程图
一、划拨用地项目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皖政〔2004〕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05〕2号)。安徽省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局《关于改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的通知》(发改外资〔2005〕10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属划拨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属招拍挂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5—
二、招拍挂用地项目(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
—6 —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皖政〔2004〕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05〕2号)。安徽省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环保局《关于改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的通知》(发改外资〔2005〕10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一)属划拨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属招拍挂用地项目: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要求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旗发改局企业备案制项目服务流程图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皖政〔2004〕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200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申报材料:
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要求项目备案的申请文件。项目备案报告。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