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团队工作年度考核意见

关于印发《滕州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滕教字„2010‟ 号

各街道教委办、市直及民办各学校:

现将《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学校团队工作考评标准

2、奖励加分内容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滕州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全市学校团队组织以更加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全面推进团队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学校团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采取以考核促工作落实,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街道教育团委,少工委,市直及民办各学校团队组织。

二、考核内容

以综合考核各单位全年团队工作的完成情况、交办事项、创新成果、自身建设等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一票否决+重点工作+奖励加分”的办法。重点考核各单位完成全市学校团队整体工作的情况,分项目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见附件1)。奖励加分包括包括政策评选表彰、工作承办、典型推广、新闻宣传等内容,总分值为35分(见附件2)。

一票否决。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团的工作被全团通报批评、重大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发生侵害青少年权益的

重大事件、违背规定乱收团费、团费上交达不到规定标准和违反计划生育的。

四、奖励办法

年终由市教育局思政科组织专人对各镇街及各学校进行考核,镇街教育团委所属中学团总支都在考核范围内,考核镇街少工委除中心小学必查外,另查1-2处少先大队。局团工委将依据考核分值,评定年度共青团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给予隆重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市共青团和少先队各种奖项评选。年底按照一定分值权重,实际得分的一定比例记入教委办、学校年终千分制考核量化。

在考核年内,如出现本《考核意见》规定之外的其他事项,由局团工委研究后报相关领导审定。

附件1

学校团队工作考评标准

一、基础性工作(100分)

(一)组织建设(25分)

1.团员、少先队员发展工作(5分)。中学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发展程序规范,年度实行团籍注册,编号准确(2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离退团记录明确,档案对应完备。团的年度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变动情况(2分)。每年至少发展两批团员,发展团员占学生数比例要达到初中30%,高中70%(1分)。小学少先队建队率、入队率、中队辅导员配备率、红领巾、队徽和队干标志佩带率达100%(3分)。中队辅导员熟悉少先队章程,掌握主题队会议程(2分)。

2.团费收缴与管理工作(3分)。按时依据团章收纳、上交团费,团费有专人管理,帐目清楚,收支得当,按时上报团费收支情况。

3.支部建设(2分)。中学做到初一有团员、初二以上班班有支部、教工有团支部,学校有团总支(2分)。小学设有大队、中队,有稳定的校外辅导员队伍,并经常参加队活动,有工作制度和活动记录(2分)。

4.团队干部队伍建设(4分)。要选好、配强团队干部,镇街要配备教育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小学要配备大队辅导员,初中学校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团的工作和少先队工作

的负责人,高级中学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团的工作负责人(2分)。学校重视队团队干部的培养,积极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拔任用中学团总支正、副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应按学校中层部门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应参加学校校长办公会。(2分)。

5.团员管理(2分)。团员管理有制度,重视做好每年一次的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员证注册工作,年底前注册率达100%以上;创造性地开展星级团员管理活动,不断增强团员意识。

6、办公场所及活动经费(4分):学校团队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相对稳定的团员活动室等场所,日常工作经费要根据在校生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拨给(2分)。有20平方米以上的大队部办公室,有会议室、团(队)旗、团(队)徽、团(队)歌、誓词等,布局合理(2分)。

7、档案管理(3分)。有档案,并且类别分明,保存完整,摆设美观整齐,实现档案资料入电脑。

8、“双推优”工作(2分)。做好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和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成立团校,对优秀少先队员进行团知识教育,优秀团员进行党知识教育(初级中学不考核推优入党的工作)。

(二)思想建设(7分)

9、信息宣传工作(2分)。有自己的宣传阵地,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0、上团课(3分)。各团委每学期组织上三次团课,团员上团课人数应占团员人数的80%以上。小学建立辅导员例

会制等制度,优化对辅导员的管理

11、理论学习工作(2分)。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有关文献。

(三)阵地建设(19分)

12、学生社团工作。小学、初级中学至少有2个学生社团,高级中学至少有3个(3分)。

13、有宣传阵地(6分)。主持黑板报的评比工作(2分),参与或主持、校刊、校报的编辑出版工作(2分),建有学生记者站(2分)。

14、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功能室、场所,为团队工作服务(3分)。有完备的鼓号器材,有一支训练有素的鼓号队,能原地和行进中演奏出旗、行进、欢迎、退旗4个曲目(5分)。

15、建有社区实践基地1个以上(2分)

(四)活动开展(43分)

16、主题教育活动(6分)。针对中学未成年人特点,以团队活动、仪式教育为基本形式,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6分。

17、道德实践活动(6分)。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的优势,以志愿者活动为载体,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6分。

18、青少年文化活动(6分)。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

校园文化娱乐活动,展示青少年优秀文化成果、生产优秀的文化作品、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6分。

19、未成年人维权活动(5分)。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自护教育、心理教育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5分。

20、市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保教育”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各项活动,各校积极响应,每项活动依据活动效果酌情计1-3分,没开展不得分。(20分)

(五)学生会、教工团支部工作(6分)

21、学生会工作(3分)。中学学生会组织健全(1分);学生干部的推选民主,定期召开学代会(1分);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发挥作用,能为学生服务(1分)。小学每周一次中队会,每月一次队活动,每学期有两次以上大队会;队会有记录。(3分)。

22、教工团支部建设(3分)。重视教工团支部建设(1分),活动经常开展,受青年教师欢迎(2分)。

二、制度执行(10分,扣完为止)

凡上级团委统一组织的活动应参加而未参加的,每次扣 2分。召开会议,无故不到会的,每次扣 2分;自行找人替会的,每次扣 1分;因非团内工作理由请假而无人到会的,每次扣 0.5分。应上报的各类材料超过规定限期,延迟一天扣 0.5分,贻误全市汇总上报和使用的,每次扣 2分。

三、有关说明

1、年终对各镇街、学校团队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时各单位应提供各类考核依据,经常性活动部分,必须提供每项活动的“方案、操作、总结(包括活动图片)”等文字图片材料。

2、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由市教育局按照比例和位次高低,授予相关荣誉并向上级推荐申报有关荣誉。

3、年终按照一定分值权重记入教委办、学校考核量化。

附件2

奖励加分内容

奖励加分包括政策评选表彰、工作承办、典型推广、新闻宣传等内容,总分35分。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单位年终考核时统一提报,由市教育局思政科认定。

一、评选表彰。开展团队活动效果好,根据获奖等次,集体受全国、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8分、5分、3分、2分;团队工作者或学生受全国、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团队活动或工作被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团队组织相关领导批示、通报表扬或召开专题会等,每项酌情加加1-2分。最高得分10分,加满为止。

二、工作承办。市教育局采取工作项目承办制,全年部分重大活动交由各单位承办,顺利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活动难易程度、活动规模和活动效果,加2-3分。最高得分10分,加满为止。

三、典型推广。被全国、省、市、县团委下发文件推广的,分别得8分、5分、3分、2分,在全国、省、市、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被全国、省、市、县团(少工)委以简报形式刊发的,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工作被全国、省、市、县少工(团)委以其他形式推广的,酌情加分。最高得分10分,加满为止。

四、新闻宣传。开展团队活动在中央、省、市、县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媒体上每发表一篇稿件或报道,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在市级以上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每发表一篇稿件或报道加0.5分,在局网站上每发表一篇稿件加0.2分。在全国级、省、市、县级团队刊物每发表一篇稿件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其它媒体、网站报道不予认可。最高得分5分,加满为止。

关于印发《滕州市教育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滕教字„2010‟ 号

各街道教委办、市直及民办各学校:

现将《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学校团队工作考评标准

2、奖励加分内容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滕州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队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全市学校团队组织以更加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全面推进团队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学校团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采取以考核促工作落实,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街道教育团委,少工委,市直及民办各学校团队组织。

二、考核内容

以综合考核各单位全年团队工作的完成情况、交办事项、创新成果、自身建设等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一票否决+重点工作+奖励加分”的办法。重点考核各单位完成全市学校团队整体工作的情况,分项目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见附件1)。奖励加分包括包括政策评选表彰、工作承办、典型推广、新闻宣传等内容,总分值为35分(见附件2)。

一票否决。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团的工作被全团通报批评、重大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发生侵害青少年权益的

重大事件、违背规定乱收团费、团费上交达不到规定标准和违反计划生育的。

四、奖励办法

年终由市教育局思政科组织专人对各镇街及各学校进行考核,镇街教育团委所属中学团总支都在考核范围内,考核镇街少工委除中心小学必查外,另查1-2处少先大队。局团工委将依据考核分值,评定年度共青团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少先队工作红旗单位、先进单位,给予隆重表彰,并择优推荐申报市共青团和少先队各种奖项评选。年底按照一定分值权重,实际得分的一定比例记入教委办、学校年终千分制考核量化。

在考核年内,如出现本《考核意见》规定之外的其他事项,由局团工委研究后报相关领导审定。

附件1

学校团队工作考评标准

一、基础性工作(100分)

(一)组织建设(25分)

1.团员、少先队员发展工作(5分)。中学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发展程序规范,年度实行团籍注册,编号准确(2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离退团记录明确,档案对应完备。团的年度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变动情况(2分)。每年至少发展两批团员,发展团员占学生数比例要达到初中30%,高中70%(1分)。小学少先队建队率、入队率、中队辅导员配备率、红领巾、队徽和队干标志佩带率达100%(3分)。中队辅导员熟悉少先队章程,掌握主题队会议程(2分)。

2.团费收缴与管理工作(3分)。按时依据团章收纳、上交团费,团费有专人管理,帐目清楚,收支得当,按时上报团费收支情况。

3.支部建设(2分)。中学做到初一有团员、初二以上班班有支部、教工有团支部,学校有团总支(2分)。小学设有大队、中队,有稳定的校外辅导员队伍,并经常参加队活动,有工作制度和活动记录(2分)。

4.团队干部队伍建设(4分)。要选好、配强团队干部,镇街要配备教育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小学要配备大队辅导员,初中学校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团的工作和少先队工作

的负责人,高级中学要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团的工作负责人(2分)。学校重视队团队干部的培养,积极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拔任用中学团总支正、副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应按学校中层部门正、副职的条件配备。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应参加学校校长办公会。(2分)。

5.团员管理(2分)。团员管理有制度,重视做好每年一次的团员民主评议和团员证注册工作,年底前注册率达100%以上;创造性地开展星级团员管理活动,不断增强团员意识。

6、办公场所及活动经费(4分):学校团队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相对稳定的团员活动室等场所,日常工作经费要根据在校生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拨给(2分)。有20平方米以上的大队部办公室,有会议室、团(队)旗、团(队)徽、团(队)歌、誓词等,布局合理(2分)。

7、档案管理(3分)。有档案,并且类别分明,保存完整,摆设美观整齐,实现档案资料入电脑。

8、“双推优”工作(2分)。做好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和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成立团校,对优秀少先队员进行团知识教育,优秀团员进行党知识教育(初级中学不考核推优入党的工作)。

(二)思想建设(7分)

9、信息宣传工作(2分)。有自己的宣传阵地,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0、上团课(3分)。各团委每学期组织上三次团课,团员上团课人数应占团员人数的80%以上。小学建立辅导员例

会制等制度,优化对辅导员的管理

11、理论学习工作(2分)。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有关文献。

(三)阵地建设(19分)

12、学生社团工作。小学、初级中学至少有2个学生社团,高级中学至少有3个(3分)。

13、有宣传阵地(6分)。主持黑板报的评比工作(2分),参与或主持、校刊、校报的编辑出版工作(2分),建有学生记者站(2分)。

14、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功能室、场所,为团队工作服务(3分)。有完备的鼓号器材,有一支训练有素的鼓号队,能原地和行进中演奏出旗、行进、欢迎、退旗4个曲目(5分)。

15、建有社区实践基地1个以上(2分)

(四)活动开展(43分)

16、主题教育活动(6分)。针对中学未成年人特点,以团队活动、仪式教育为基本形式,引导未成年人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6分。

17、道德实践活动(6分)。发挥共青团实践育人的优势,以志愿者活动为载体,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6分。

18、青少年文化活动(6分)。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

校园文化娱乐活动,展示青少年优秀文化成果、生产优秀的文化作品、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6分。

19、未成年人维权活动(5分)。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自护教育、心理教育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依据活动情况,酌情计1-5分。

20、市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保教育”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各项活动,各校积极响应,每项活动依据活动效果酌情计1-3分,没开展不得分。(20分)

(五)学生会、教工团支部工作(6分)

21、学生会工作(3分)。中学学生会组织健全(1分);学生干部的推选民主,定期召开学代会(1分);在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发挥作用,能为学生服务(1分)。小学每周一次中队会,每月一次队活动,每学期有两次以上大队会;队会有记录。(3分)。

22、教工团支部建设(3分)。重视教工团支部建设(1分),活动经常开展,受青年教师欢迎(2分)。

二、制度执行(10分,扣完为止)

凡上级团委统一组织的活动应参加而未参加的,每次扣 2分。召开会议,无故不到会的,每次扣 2分;自行找人替会的,每次扣 1分;因非团内工作理由请假而无人到会的,每次扣 0.5分。应上报的各类材料超过规定限期,延迟一天扣 0.5分,贻误全市汇总上报和使用的,每次扣 2分。

三、有关说明

1、年终对各镇街、学校团队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时各单位应提供各类考核依据,经常性活动部分,必须提供每项活动的“方案、操作、总结(包括活动图片)”等文字图片材料。

2、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由市教育局按照比例和位次高低,授予相关荣誉并向上级推荐申报有关荣誉。

3、年终按照一定分值权重记入教委办、学校考核量化。

附件2

奖励加分内容

奖励加分包括政策评选表彰、工作承办、典型推广、新闻宣传等内容,总分35分。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单位年终考核时统一提报,由市教育局思政科认定。

一、评选表彰。开展团队活动效果好,根据获奖等次,集体受全国、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8分、5分、3分、2分;团队工作者或学生受全国、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团队活动或工作被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团队组织相关领导批示、通报表扬或召开专题会等,每项酌情加加1-2分。最高得分10分,加满为止。

二、工作承办。市教育局采取工作项目承办制,全年部分重大活动交由各单位承办,顺利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活动难易程度、活动规模和活动效果,加2-3分。最高得分10分,加满为止。

三、典型推广。被全国、省、市、县团委下发文件推广的,分别得8分、5分、3分、2分,在全国、省、市、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的,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被全国、省、市、县团(少工)委以简报形式刊发的,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工作被全国、省、市、县少工(团)委以其他形式推广的,酌情加分。最高得分10分,加满为止。

四、新闻宣传。开展团队活动在中央、省、市、县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媒体上每发表一篇稿件或报道,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在市级以上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每发表一篇稿件或报道加0.5分,在局网站上每发表一篇稿件加0.2分。在全国级、省、市、县级团队刊物每发表一篇稿件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其它媒体、网站报道不予认可。最高得分5分,加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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