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潍坊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西部,地跨北纬35°41'-37°26',东经118°10'-120°01'。北临渤海莱州湾,南靠沂蒙山区与临沂市相连,东与青岛、烟台两市接壤,西与淄博、东营两市相邻。全市辖四区、六市、两县,国土总面积16197.6 平方公里。

(二)地形地貌

市域地势由南向北海拔逐渐降低,南部是低山区丘陵区,中部为洪积、冲积平原,北部为滨海低地,分别占总面积的28.7%、57.7%和13.6%。海岸线为东南、西北走向,西起淄脉河口,东至胶莱河口,全长143公里。

(三)河流水文

市域共有大小河流112条,多年径流量平均为30.67亿立方米,径流模数为17.7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流域面积在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3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5条,主要河流为潍河、弥河、白浪河、胶莱河、小清河5条。境内南水北调胶东输水干渠,长度118.2 公里。地表水拦蓄工程总库容达到33.34亿立方米,可利用水多年平均为15.98亿立方米,有峡山、冶源、白浪河等大中小型水库545座。可利用年地下水量多年平均为10亿立方米。

(四)气象条件

潍坊市地处北温带季风区,背陆面海,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温气爽,冬寒干旱,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热同期,雨量集中,有利于多种林木生长。气候年际变化大,在一定程度上林业生产受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全市常年太阳辐射年总量平均在121.5-124.7 千卡/平方厘米,日照时数为2520-2669小时;

(五)土壤

南部以棕壤为主,胶济铁路两侧多为褐土,丘陵与平原交界地带两种土壤交错分布,河流两岸及北部沿海平原分布着潮土、砂姜黑土和盐土。

1.棕壤:集中分布在临朐、诸城、昌乐的东南部、安丘西南部、高密南部,在其他地方与褐土交错分布。棕壤是境内主要地带性土壤之一,大部分形成于酸性岩类母质上,其次是非石灰性砂页石,基性岩形成棕壤面积少。宜林地土层较薄,土壤沙质含量较多,特点是母质较厚,通过治山整地,改善立地条件,可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用材林、经济林。

2.褐土:主要分布在中部山地丘陵及山前洪积平原上,集中分布在胶济铁路两侧的青州、昌乐、潍城、坊子、昌邑等地,临朐、寿光、安丘等也有较大面积的分布。青州、临朐的褐土形成于钙质岩类母质上,其他县市区多发育在富含钙质的坡洪积母质上,基性岩母质上多发育淋溶褐土。山丘宜林地土层厚薄不均,呈块状分布,母质极薄,不易风化,造林难度大,在发展林业生产上应走造、封、育相结合的道路。

3.潮土:主要分布在寿光、昌邑、寒亭中北部及市内主要河流两岸的冲击平原上,在南部山前平原大部及沟谷洪积小平原上,也有小面积分布。由于母质来源的影响,潮土分石灰性和无石灰性两种类型。石灰性潮土主要分布在寒亭、寿光等地,高密北部胶莱河南岸也有小面积分布;无石灰性潮土,主要分布在昌邑、诸城、高密、安丘等地;在北部潮土和盐土过渡带,分布着盐化潮土、潮土地带。潮土分布区一般地下水资源丰富,土层深厚,土壤肥力较高,农田上宜营造农田林网,沿河两岸营造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

4.砂姜黑土:主要分布在昌邑、高密的胶莱河平原,寿光、青州的交接洼地,此外,寒亭、诸城、安丘等地区也有零星分布。砂姜黑土土壤粘重,土壤中含有大小不一,形成不同的砂姜,土壤肥力不高,应选择适宜的树种造林和营造农田林网。

5.盐土:主要分布在寿光、寒亭、昌邑的沿海地带,多在海拔5米以下,土壤含盐量高,造林难度大,需修筑条台田、进行盐碱地改造,选用耐盐碱树种,采用乔、灌、草相结合,营造盐碱地改良林。

(六)生物资源

1.植物资源:潍坊市属暖温带落叶林区,因原有森林植被被破坏殆尽,现有森林绝大部分为建国后人工造林。据2000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市共有木本植物243种,其中野生树种133种,栽培树种60种,引进树种50种。有800多年的古槐,1000多年的楸树、银杏,以及文冠果、白玉兰等古稀名贵树种20多个。有农业品种近千个,按用途可分为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药用植物、水生植物等6类。

2.动物资源:全市共有陆生野生动物1960多种,其中陆生脊椎动物363种,陆生无脊椎动物1600种。陆生脊椎动物中,有鸟类298种,两栖类9种,爬行类19种,哺乳类37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55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9种,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1种;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种类53种,其中附录Ⅰ级8种,附录Ⅱ级33种,附录Ⅲ级12种;有《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保护鸟类141种、《中澳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保护鸟类49种;有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52种。

(七)自然保护区

现有自然保护区2处,一是青州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青州市西南山区,总面积20平方公里。二是潍坊市莱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潍坊市北部渤海莱州湾,整个保护区由浅海水域、潮间带和潮上带组成,总面积1084 平方公里。

(八)社会经济状况

全市共有63个街道、59个镇。至201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达902.45万人。2010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3090.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0.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72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40.1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871.6元。

二、林业“十一五”发展回顾及“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简要回顾

1.主要成就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潍坊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围绕生态市建设,创新机制,转变方式,积极实施“山区灭荒山、沿海绿荒滩、平原抓挖潜”战略,不断调整完善绿化思路,围绕绿色通道建设、百处林场建设、沿海生态组团建设、半小时生态圈建设、荒山绿化和村镇绿化等重点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全力打造绿色潍坊名片,全市绿化水平持续快速提高。至2010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42.44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35.76万公顷,农田林网化面积达到50.6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5.2%。林业为生态环境改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全市积极实施大工程带动战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一是建设百处生态林场。市委、市政府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思路,作出了实施组团式绿化,建设百处生态林场的战略部署。2007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场建设的意见》,全市以扩大成片绿量、增加森林资源、提升生态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的,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绿化、林场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规范化保护,按照沿海、平原、山区的不同特点,自北向南规划布局了103处生态林场,规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新增成片造林4.38万公顷。至2010年底,全市林场建设累计完成造林5.73万公顷,超额完成总体规划造林任务,百处生态林场成为全市造林绿化的主战场、拉动生态建设的生力军,规模绿

化效应正逐步显现。全市共批设副县级林场22处,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北部沿海生态组团绿化。为进一步提高北部沿海地区绿化水平,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林业网络体系建设列为沿海开发“六网”建设之一,启动了以“两廊、八河、十路、十二生态片区”为建设重点的沿海林网建设工程。2008年10月,潍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北部沿海地区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快北部沿海地区生态组团建设步伐。结合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北部沿海地区大力开展沿路沿河沿海绿化,积极推进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至2010年底,累计完成造林1.33万公顷,新建、完善农田林网4.4万公顷。其中,绿化河流、道路1267公里、造林5460公顷;“十二生态片区”绿化造林7860公顷,区域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环境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三是绿色通道建设。全市在完善提升济青、309、206等十五条国、省道林带的同时,集中对青兰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等干线道路进行了高标准绿化。2007年完成济青高速公路南线绿化,总里程61公里,造林370公顷。2008年完成荣乌高速公路绿化,总里程87公里,造林1200公顷;完成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绿化,总里程162公里,造林667公顷。至2010年底,全市已绿化道路达到1.3万公里,基本形成了以干线公路、铁路为骨架,县乡村路为脉络纵横交错的绿色生态网络。四是荒山绿化。全市把荒山作为国土绿化主攻方向,坚持封山育林和荒山造林相结合,封造管并举,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分批实施,逐步推进,切实抓好长防林等国家、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力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山区绿化水平明显提高。至2010年底,全市共绿化荒山达到7.5万公顷,建立干鲜杂果基地4.7万公顷,累计封山护林11.4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4267公顷,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0%,绿化水平显著提高。五是城乡绿化一体化。2006年全市实施了城市半小时生态圈建设工程,以潍坊市区为中心,以济青高速公路为轴线,以半小时左右行程为范围,分别向寿光、昌邑、安丘、昌乐四个主方向辐射,完成成片造林1000公顷,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6467公顷,新增四旁植树231.5万株。同年,全市启动了“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和省、市级绿化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把绿化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环村环镇林带、公园、绿地、景点,搞好单位和村庄驻地绿化,植树栽花育草,加快大环境绿化和村镇绿化美化步伐,改善村镇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至2010年底,全市有3个村、20个户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村户”,10个镇、192个村被授予“省级绿化示范村镇”荣誉称号,40个乡镇、1027个村被授予“市级绿化示范村镇”荣誉称号,寿光市三元朱村荣获首批“全国生态文化村”荣誉称号。临朐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潍坊市公路管理局、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寿光市国有机械林场被授予“山东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全市大力实施兴林富民工程,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林业增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一是用材林、经济林规模持续扩大。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改善城乡面貌的亮点。至2010年底,全市发展用材林11.34万公顷,其中速生丰产林8万公顷。经济林9.06万公顷,果品产量达到100多万吨。全市已建成西部柿子、南部板栗、弥河上游葡萄、西南部山楂、沙石山优质苹果、大樱桃等果品基地1.7万公顷。以大棚樱桃、桃为主的经济林设施栽培面积达4000多公顷。二是花卉和种苗产业快速发展。各地按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不断调整结构,膨胀规模,提升档次,苗木花卉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特色化经营的格局初步形成,种苗、花卉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2010年,全市苗木花卉生产面积近1.3万公顷,出圃合格苗木花卉13.1 亿株(盆),设施栽培面积451万平方米,苗木花卉生产经营实体2.42万个,其中年产值超过500万元的210多个,从业人员14.8万多人,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在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举行的评选活动中,山东红梅园艺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十佳花木企业,山东红梅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潍坊东盛园艺有限公司、青州良田花卉苗木有限公司被评为2009年全省十佳花木企业。青州市成功举办第四届山东省花卉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昌邑市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级林木种苗市场”,中国(昌邑)北方绿化苗木博览会成为国家林业局主办的全国苗木行业三大展会之一。三是做大做强林产品加工业。全市发展了以晨鸣、鲁丽、万福达为代表的林产品加工企业1000多家,年加工木材能力达到200多万米。四

是森林旅游业持续增长。全市依托资源优势,加快森林旅游业发展,建设省、市级湿地公园14处,其中省级湿地公园1处,市级湿地公园13处,总面积3.4万公顷;建设市级以上森林公园23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省级森林公园8处,市级森林公园12处,经营总面积3.3万公顷。

2.基本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及早作出了建设生态市的战略决策。各级党委、政府把生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将国土绿化和林场建设列为县市区(开发区)年度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千分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造林绿化中模范带头作用的意见》,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造林绿化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植树不少于10株;新提拔的副县级干部,任职前到林场学习锻炼1个月。为科学评价各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方案》,市林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重点林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市林业局先后会同市纪委、市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市重点林场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级把林业建设列为党委、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加强督查,严格奖惩。临朐县成立了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县长任指挥的生态林业建设指挥部,建立了县级领导和重点部门包镇街、包林场制度;各镇街都成立了生态建设办公室,镇街党委书记兼任生态办主任,配备两名专职副主任,专抓生态林业建设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建设。

二是积极探索不同造林模式,创新绿化组织形式。在积极搞好政府组织造林的同时,潍坊市打破传统的绿化组织模式,尝试开展不同模式造林,逐步改变原先人海战术、大呼隆造林的习惯,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取得显著成效。各地积极推广专业队造林,劳动报酬与造林规模和质量挂钩,不但加快了绿化步伐,还保证了造林质量。实行招投标绿化。对城区绿化、白浪河水源地绿化、济青高速公路南线绿化、荣乌高速公路绿化、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绿化等重点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绿化,进一步提升了绿化档次和水平。其中济青高速公路南线绿化工程,有100多家绿化公司投标参与建设,成为全省第一条建设与绿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高速公路。推动企业、大户承包造林。各地充分发挥企业、大户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人力优势,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荒山荒滩承包绿化,落实责权利,使造林绿化工作有人干、有人管,管得尽心尽力。全市不但紧紧抓好春季造林,还大力搞好雨季造林、秋冬造林,一年四季造林不断线,为确保完成全年绿化任务提供了保障。2008年2月26日,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确定,将“立冬”设为“潍坊市冬季植树日”,实现了国土绿化工作中的一次组织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属创新之举。全市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动员广大适龄公民履行绿化义务,共建绿色家园。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市绿化委员会积极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实现形式,连续多年在全市大力倡导开展“栽植纪念树、建设纪念林”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栽植纪念树、建设生态公益林成为潍坊市的绿色时尚。

三是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全市把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解放林业生产力、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多项措施全力推动实施,鼓励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受益权和林地使用权,调动各类经营投资主体参与林场建设的积极性。昌乐县以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落实五荒产权,聚集民间资本绿化五荒500多公顷。青州市王坟镇东乖场村推行农民荒山入股、再集中对外承包为主要内容的荒山规模开发经营模式,形成荒山变股权、农民当股东、荒山不用管、收益靠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绿化荒山200多公顷。高密市结合平原绿化特点,总结出道路林网林木确权“先拍后植、先植后拍、树随地走、统一经营、收益分成”五种模式,被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

四是坚持栽管并重方针,加强资源管护。全市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护林制度,壮大护林队伍,配备护林设施,狠抓林业执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

强。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林业检疫、野生动物保护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林业行政案件大幅度减少,各项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有效地保护了绿化成果。

(二)“十二五”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面临的有利条件和机遇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2009年,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林业工作会议,会议对今后的林业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揭开了林业发展的新篇章。

二是林业地位空前提高。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赋予了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

三是人们的生态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人们对绿色生态产品和森林服务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加快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提供了强大动力。

2.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

尽管全市林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中央精神学习领会不够深,造林绿化意识不强,对林业的重要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林业建设、管护缺乏资金保障。三是随着各类开发建设用地不断增长,以及多年来持续造林,林业用地日趋紧张,制约了林业的发展。四是林业种植业集约化程度不高,林产品加工业相对落后,进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森林旅游业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林业服务业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一二三产业呈明显的倒金字塔型,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中所占的比重还不高。五是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广大林农在发展林业中日益增长的技术需求。

三、“十二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加快实施“山区灭荒山、沿海绿荒滩、平原抓挖潜”战略,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断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努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2.坚持以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有效结合。

3.坚持科学规划,科学造林,科学经营森林。

4.坚持栽管并重,依法治林。

5.坚持统筹规划,林业各项产业协调发展。

6.坚持林业生态、产业、文化三个体系共同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基本消灭宜林荒山荒滩,林分结构和树种结构不断优化,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消长基本实现动态平衡,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林业各项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各项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林业生产秩序更加健康。

四、建设重点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1.水系绿化。大力实施水系生态建设工程,进一步拓展绿化空间,改善水系生态环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河流林带建设。以潍河、弥河、白浪河、虞河、小清河、汶河、渠河、胶

河、丹河、浞河等长度30公里以上的河流为重点,每侧营造不低于50米宽的主林带;长度不足30公里的普通河流和干渠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有条件的地方设计大型林带、组团绿化。二是环水库林带建设。在峡山水库、冶源水库、符山水库等大、中、小型水库周围分别建设宽度不低于500、200、30米的主林带。三是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林带建设。输水干渠每侧主林带宽度不低于150米。四是农田林网建设。沿河、沿渠、沿库的辐射区5公里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2010—2015年共规划新增造林8.2万公顷,其中河流生态带造林7.36万公顷,环库生态带造林8601.9公顷,新建农田林网6.8万公顷,完善农田林网8.5万公顷。

2.沿海绿化。全面推进沿路沿河沿海林带和生态组团建设,以主要道路、河渠绿化为骨架,以工业园区与其它区域生态隔离带建设为节点,以农田林网、村镇绿化和湿地保护为补充,网带片线点相结合,加快构筑立体高效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尽快改变该地区缺绿少树生态较为脆弱的面貌。加大工程造林力度,扎实开展重盐碱地区的土壤改良,加快耐盐碱苗木基地建设。加强对北部沿海林网建设工程已完成的各项重点绿化工程管理维护,及时进行补植、完善和更新、改造。全面完成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后期任务,造林1.7万公顷,其中建设海岸基干林带3832公顷,建设纵深防护林带6363公顷,建设柽柳示范林6639公顷。到2015年,沿海地区重要河渠、道路基本实现绿化,80%宜林荒滩荒地实现绿化,农田林网化比例达到80%,整个沿海地区的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

3.荒山绿化。积极开展荒山绿化,加快培育林木资源,封造管相结合,发展、保护好山区的生态植被。按照全市荒山调查规划,山区县市大力实施“青山绿水”工程,坚持生态公益林与经济林相结合,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尤其是抓好破损山体的植被恢复。同时,及时做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和残次林的更新改造。力争到2015年消灭所有宜林荒山,造林1.78万公顷,对25度以上坡耕地和生态脆弱区域实行退耕还林。

4.镇村与企业绿化。把镇村与企业绿化作为全市生态建设的主攻方向,大力创建绿化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和绿化示范企业。突出抓好镇(街道)驻地、主干道路两侧、产业园区绿化,同时搞好镇区外围大环境绿化;因地制宜,大力提升村(社区)绿化水平,着力加大社区中心村绿化力度;企业绿化注重污染防控功能,兼顾景观效果,普通企业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工矿企业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较重的工矿企业要设置防护隔离林带,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新建企业厂区,做到建设与绿化美化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验收。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镇村与企业达到绿化示范镇村与企业标准。

5.湿地保护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区网络建设,抢救性规划建设一批湿地保护区,使全市60%的天然湿地、9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使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逐步得到遏制。加强对已遭受破坏和退化重要湿地的恢复和重建,使50%以上的面积得到治理,恢复原有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强化湿地合理利用示范,探索促进湿地可持续利用和良性循环机制。提高全市湿地资源监测、管理、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提高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网络、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共20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9处、市级4处、县级3处,总面积18万公顷。实施2.13万公顷的湿地恢复项目,建设3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潍坊市湿地资源监测中心站1处、县市区级和自然保护区级湿地资源监测站7处,建设湿地宣教培训中心2处。

6.森林抚育。国家决定自2011年开始至2020年对林农实施森林抚育补贴。根据国家、省林业局有关要求,我市编制完成了《潍坊市2011-2020年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方案》。2011-2020年期间,我市森林抚育任务规划总量是275272.64公顷。按照林木权属划分:国有13505.32公顷,集体261767.32公顷;按照林种划分:防护林97737.34公顷,特用林4179.45公顷,用材林173355.85公顷。按抚育作业工程措施划分:透光伐69488.19公顷,生态疏伐37516.39公顷,生长伐27457.7公顷,卫生伐71752.95公顷,景观疏伐70.00公顷,修枝68987.41公顷。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按照

发展产业集群的思路,合理布局林业产业,有效拓展林业产业链条,积极开展订单式林业、期货式林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拓展国内外市场,创建名牌产品,实现增值增效,同时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林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林业种植、养殖业。一是科学发展用材林,改变单一发展纯林的模式,更新改造树种,保持林分稳定,提高速生丰产林等用材林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到2015年,新增速生丰产林3万公顷。二是以高产、优质、高效为核心,突出特色,恢复传统名产,培育精品,加大林下种养殖等立体开发力度,加快桃、苹果、梨、柿子、板栗、核桃、仁用杏、樱桃、小枣、冬枣等优质果品基地建设,实施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园区林业、都市林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林果乡镇、村庄和基地,培育潍坊名牌产品。到2015年,新增经济林面积3万公顷。三是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加快苗木花卉品种、市场、区域结构的充实调整,推进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加快种苗生产专业镇、村、基地建设,促进苗木花卉产业集群发展,建成以昌邑为中心的园林绿化苗木基地,以诸城、安丘、高密为中心的速生用材林苗木基地,以临朐、青州南部山区、昌乐为中心的经济林苗木基地,以青州、潍城、寿光为中心的花卉生产基地,在青州建立全国第一家花卉保税区。积极办好青州花卉博览会、昌邑北方绿化苗木博览会等林业会展,进一步扩大林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到2015年,全市苗木花卉育苗面积达到并保持在1.4万公顷,全市建设10 处苗木花卉生产示范基地,3处现代苗木花卉示范园,扶持培育苗木花卉“双十强”镇和一百个特色村。四是加快野生动物养殖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示范园区或基地,扶持养殖大户,发展驯养野生动物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2.林产品加工业。以晨鸣、鲁丽、万福达等木浆造纸、木材加工企业为龙头,科学培植以速生丰产树种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业。依托龙头企业,推动林纸一体化项目发展,扩大木浆产量。大力发展以杨树等速生丰产树种为原料的家具、建筑、装修板材等林木加工产业。积极引导和扶持板栗、柿饼、核桃、山楂、桃、苹果等经济林产品加工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强科研攻关与技术创新,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以产后商品化处理为重点,引导发展一批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

3.森林旅游业。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配置全市森林旅游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森林景观资源为重点,加大推介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景区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建设紧密的森林旅游网络体系。加快寿光林海生态博览园、临朐沂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州仰天山国家森林公园、昌乐寿阳山森林公园、坊子九龙涧森林公园、寒亭禹王生态湿地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林业文化体系建设

1.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教育功能。有序建设一批市级、县级、镇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加强对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和各种纪念林的保护。

2.加强林业宣传。加大力度宣传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巨大作用,宣传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关注绿化、支持绿化的生态意识。

3.积极繁荣生态文化。充分挖掘森林文化、苗木文化、花文化、湿地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发展潜力。认真办好每一届青州花博会和昌邑绿博会两个大型林业展会以及荷花节、槐花节、桃花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节庆、会展活动,搭建产业发展推介平台,不断丰富生态文化内涵,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四)林业支撑体系建设

1.资源保护

坚持不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森林防火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体系的主体框架,全面提升预防控制林火的组织指挥能力、预测预报能力、快速机动能力和扑救能力,最大

限度的减少一般森林火灾,杜绝重大火灾,使森林火灾当日发现率达到100%,当日扑救率达到100%。一是远程林火监测系统建设。尽快实现森林防火的省、市、县、林区监控指挥系统联网,便于领导及时决策指挥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二是森林防火储备库建设。规划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5个,配备风力灭火机100台、油锯100台、三号工具200把、灭火弹1000个。三是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规划建立10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于每年的森林防火期内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确保一有火情,立即出动,尽快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

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深入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加强检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最大限度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到2015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以上。

严格林业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法规体系,研究出台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抓好林地管理,各种建设征占用林地必须依法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加强对木材采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种苗繁育及其运输、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林,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垦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2.服务支持

积极实施林业服务业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战略。各类政府主管部门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加强林业服务与管理,规范开展各类行政许可,大力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林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和规律的研究,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有效解决贸易壁垒,为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做好服务。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各种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完善林业服务业各类专业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营造林专业组织、项目监理专业公司、担保公司、广告包装公司、技术培训公司等专业公司。加快发展乡村连锁超市,保证林产品的准入。完善仓储物流体系,实施绿色通道、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支持专业销售公司建设,加快拓展林产品国内外市场。

3.科技发展

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全方位提高林业生产科技含量。高度重视林业科研工作和高新技术开发,重点抓好林木良种选育、困难立地条件造林、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火管理与控制及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研究和开发。搞好森林资源与生态动态监测、重点生态工程监理和林业标准化工作,抓好高效实用的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广泛吸引各类人才投入林业建设,鼓励、支持科技人员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投资创业。积极探索激励机制,设立潍坊市林业科技贡献奖,对在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业化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进一步搞好科技下乡,加大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逐步实现林业队伍的专业化。

五、林业改革重点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健全林木资源确权、采伐、保护、流转等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加快配套改革进程,确保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目标。着手构建全市集体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系统,掌控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培训发展林业资产评估师队伍,申报筹建有资质的林业资产评估机构。加快建立健全林权流转市场,制定林权交易规则,形成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推广林业合作化经营,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生产水平。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加快推进林业小额担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二)深化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林场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机制改革,充分

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国有苗圃按市场机制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加强对已建成的百处生态林场的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潍坊市着重抓好规模较大、且已经批设机构的重点林场的管理。在巩固造林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扩大造林规模,加强道路、水利、电力、护林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经营开发,做好结合文章,不断提高综合效益,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现代林业发展示范区。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 2009 ]135号)和山东省林业局《关于编制2010—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林场字[ 2010 ]10号)通知要求,按照制定的潍坊市2010—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方案,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全市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总面积为36910平方米,规划改造总规模计687户、面积46078平方米,其中:原址重建8245平方米,异地新建22480平方米,翻修加固15353平方米。经测算,计划投资3717.2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687万元,申请省级配套687万元,市、县级政府补助、国有林场和职工自筹2343.29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林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等方面给予林业改革发展切实的支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具体负责,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继续实行了各级领导包靠责任制,分工包靠林业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制,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委、省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完善林业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林业生产任务和生态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加大林业考核指标在整个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着力构建由市县乡村共同投入、各级部门资金整合、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建设、林业行政事业管理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国家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要按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对退耕还林者由各级财政给予资金和粮食补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治理等财政支农资金,要不断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造林育林、林业基地建设和林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林业生产建设贷款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地区的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建设林业投融资平台,为林业发展注入活力。积极探索政策性森林保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3.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努力形成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林业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切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投入。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关注各级党员干部在义务植树、林业建设工作中的尽责情况,将其列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水平。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努力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局面。

4.抓好义务植树。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公益性,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公民义务植树的参与度和实际成效。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农

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积极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完成。对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适龄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以资代劳,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本地区的城乡绿化工作,实行城乡绿化整体推进。进一步落实部门和单位绿化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植树造林通知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完成植树绿化任务。鼓励驻潍部队、社会团体、广大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潍坊市“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西部,地跨北纬35°41'-37°26',东经118°10'-120°01'。北临渤海莱州湾,南靠沂蒙山区与临沂市相连,东与青岛、烟台两市接壤,西与淄博、东营两市相邻。全市辖四区、六市、两县,国土总面积16197.6 平方公里。

(二)地形地貌

市域地势由南向北海拔逐渐降低,南部是低山区丘陵区,中部为洪积、冲积平原,北部为滨海低地,分别占总面积的28.7%、57.7%和13.6%。海岸线为东南、西北走向,西起淄脉河口,东至胶莱河口,全长143公里。

(三)河流水文

市域共有大小河流112条,多年径流量平均为30.67亿立方米,径流模数为17.7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流域面积在5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3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5条,主要河流为潍河、弥河、白浪河、胶莱河、小清河5条。境内南水北调胶东输水干渠,长度118.2 公里。地表水拦蓄工程总库容达到33.34亿立方米,可利用水多年平均为15.98亿立方米,有峡山、冶源、白浪河等大中小型水库545座。可利用年地下水量多年平均为10亿立方米。

(四)气象条件

潍坊市地处北温带季风区,背陆面海,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温气爽,冬寒干旱,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热同期,雨量集中,有利于多种林木生长。气候年际变化大,在一定程度上林业生产受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全市常年太阳辐射年总量平均在121.5-124.7 千卡/平方厘米,日照时数为2520-2669小时;

(五)土壤

南部以棕壤为主,胶济铁路两侧多为褐土,丘陵与平原交界地带两种土壤交错分布,河流两岸及北部沿海平原分布着潮土、砂姜黑土和盐土。

1.棕壤:集中分布在临朐、诸城、昌乐的东南部、安丘西南部、高密南部,在其他地方与褐土交错分布。棕壤是境内主要地带性土壤之一,大部分形成于酸性岩类母质上,其次是非石灰性砂页石,基性岩形成棕壤面积少。宜林地土层较薄,土壤沙质含量较多,特点是母质较厚,通过治山整地,改善立地条件,可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用材林、经济林。

2.褐土:主要分布在中部山地丘陵及山前洪积平原上,集中分布在胶济铁路两侧的青州、昌乐、潍城、坊子、昌邑等地,临朐、寿光、安丘等也有较大面积的分布。青州、临朐的褐土形成于钙质岩类母质上,其他县市区多发育在富含钙质的坡洪积母质上,基性岩母质上多发育淋溶褐土。山丘宜林地土层厚薄不均,呈块状分布,母质极薄,不易风化,造林难度大,在发展林业生产上应走造、封、育相结合的道路。

3.潮土:主要分布在寿光、昌邑、寒亭中北部及市内主要河流两岸的冲击平原上,在南部山前平原大部及沟谷洪积小平原上,也有小面积分布。由于母质来源的影响,潮土分石灰性和无石灰性两种类型。石灰性潮土主要分布在寒亭、寿光等地,高密北部胶莱河南岸也有小面积分布;无石灰性潮土,主要分布在昌邑、诸城、高密、安丘等地;在北部潮土和盐土过渡带,分布着盐化潮土、潮土地带。潮土分布区一般地下水资源丰富,土层深厚,土壤肥力较高,农田上宜营造农田林网,沿河两岸营造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

4.砂姜黑土:主要分布在昌邑、高密的胶莱河平原,寿光、青州的交接洼地,此外,寒亭、诸城、安丘等地区也有零星分布。砂姜黑土土壤粘重,土壤中含有大小不一,形成不同的砂姜,土壤肥力不高,应选择适宜的树种造林和营造农田林网。

5.盐土:主要分布在寿光、寒亭、昌邑的沿海地带,多在海拔5米以下,土壤含盐量高,造林难度大,需修筑条台田、进行盐碱地改造,选用耐盐碱树种,采用乔、灌、草相结合,营造盐碱地改良林。

(六)生物资源

1.植物资源:潍坊市属暖温带落叶林区,因原有森林植被被破坏殆尽,现有森林绝大部分为建国后人工造林。据2000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市共有木本植物243种,其中野生树种133种,栽培树种60种,引进树种50种。有800多年的古槐,1000多年的楸树、银杏,以及文冠果、白玉兰等古稀名贵树种20多个。有农业品种近千个,按用途可分为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药用植物、水生植物等6类。

2.动物资源:全市共有陆生野生动物1960多种,其中陆生脊椎动物363种,陆生无脊椎动物1600种。陆生脊椎动物中,有鸟类298种,两栖类9种,爬行类19种,哺乳类37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55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9种,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1种;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种类53种,其中附录Ⅰ级8种,附录Ⅱ级33种,附录Ⅲ级12种;有《中日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保护鸟类141种、《中澳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保护鸟类49种;有国家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52种。

(七)自然保护区

现有自然保护区2处,一是青州仰天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青州市西南山区,总面积20平方公里。二是潍坊市莱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潍坊市北部渤海莱州湾,整个保护区由浅海水域、潮间带和潮上带组成,总面积1084 平方公里。

(八)社会经济状况

全市共有63个街道、59个镇。至201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达902.45万人。2010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3090.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0.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72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40.1亿元;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7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871.6元。

二、林业“十一五”发展回顾及“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简要回顾

1.主要成就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潍坊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围绕生态市建设,创新机制,转变方式,积极实施“山区灭荒山、沿海绿荒滩、平原抓挖潜”战略,不断调整完善绿化思路,围绕绿色通道建设、百处林场建设、沿海生态组团建设、半小时生态圈建设、荒山绿化和村镇绿化等重点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全力打造绿色潍坊名片,全市绿化水平持续快速提高。至2010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达到42.44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35.76万公顷,农田林网化面积达到50.6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5.2%。林业为生态环境改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全市积极实施大工程带动战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一是建设百处生态林场。市委、市政府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思路,作出了实施组团式绿化,建设百处生态林场的战略部署。2007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场建设的意见》,全市以扩大成片绿量、增加森林资源、提升生态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的,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绿化、林场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规范化保护,按照沿海、平原、山区的不同特点,自北向南规划布局了103处生态林场,规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新增成片造林4.38万公顷。至2010年底,全市林场建设累计完成造林5.73万公顷,超额完成总体规划造林任务,百处生态林场成为全市造林绿化的主战场、拉动生态建设的生力军,规模绿

化效应正逐步显现。全市共批设副县级林场22处,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北部沿海生态组团绿化。为进一步提高北部沿海地区绿化水平,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林业网络体系建设列为沿海开发“六网”建设之一,启动了以“两廊、八河、十路、十二生态片区”为建设重点的沿海林网建设工程。2008年10月,潍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北部沿海地区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快北部沿海地区生态组团建设步伐。结合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北部沿海地区大力开展沿路沿河沿海绿化,积极推进以生态组团建设为重点的造林绿化工作。至2010年底,累计完成造林1.33万公顷,新建、完善农田林网4.4万公顷。其中,绿化河流、道路1267公里、造林5460公顷;“十二生态片区”绿化造林7860公顷,区域森林资源总量显著增加,生态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环境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三是绿色通道建设。全市在完善提升济青、309、206等十五条国、省道林带的同时,集中对青兰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等干线道路进行了高标准绿化。2007年完成济青高速公路南线绿化,总里程61公里,造林370公顷。2008年完成荣乌高速公路绿化,总里程87公里,造林1200公顷;完成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绿化,总里程162公里,造林667公顷。至2010年底,全市已绿化道路达到1.3万公里,基本形成了以干线公路、铁路为骨架,县乡村路为脉络纵横交错的绿色生态网络。四是荒山绿化。全市把荒山作为国土绿化主攻方向,坚持封山育林和荒山造林相结合,封造管并举,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分批实施,逐步推进,切实抓好长防林等国家、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全力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山区绿化水平明显提高。至2010年底,全市共绿化荒山达到7.5万公顷,建立干鲜杂果基地4.7万公顷,累计封山护林11.4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4267公顷,山区林木覆盖率达到40%,绿化水平显著提高。五是城乡绿化一体化。2006年全市实施了城市半小时生态圈建设工程,以潍坊市区为中心,以济青高速公路为轴线,以半小时左右行程为范围,分别向寿光、昌邑、安丘、昌乐四个主方向辐射,完成成片造林1000公顷,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6467公顷,新增四旁植树231.5万株。同年,全市启动了“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和省、市级绿化示范村镇创建活动,把绿化美化环境与增强生态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建设环村环镇林带、公园、绿地、景点,搞好单位和村庄驻地绿化,植树栽花育草,加快大环境绿化和村镇绿化美化步伐,改善村镇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至2010年底,全市有3个村、20个户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村户”,10个镇、192个村被授予“省级绿化示范村镇”荣誉称号,40个乡镇、1027个村被授予“市级绿化示范村镇”荣誉称号,寿光市三元朱村荣获首批“全国生态文化村”荣誉称号。临朐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潍坊市公路管理局、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寿光市国有机械林场被授予“山东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 全市大力实施兴林富民工程,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林业增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林业综合效益。一是用材林、经济林规模持续扩大。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改善城乡面貌的亮点。至2010年底,全市发展用材林11.34万公顷,其中速生丰产林8万公顷。经济林9.06万公顷,果品产量达到100多万吨。全市已建成西部柿子、南部板栗、弥河上游葡萄、西南部山楂、沙石山优质苹果、大樱桃等果品基地1.7万公顷。以大棚樱桃、桃为主的经济林设施栽培面积达4000多公顷。二是花卉和种苗产业快速发展。各地按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不断调整结构,膨胀规模,提升档次,苗木花卉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特色化经营的格局初步形成,种苗、花卉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2010年,全市苗木花卉生产面积近1.3万公顷,出圃合格苗木花卉13.1 亿株(盆),设施栽培面积451万平方米,苗木花卉生产经营实体2.42万个,其中年产值超过500万元的210多个,从业人员14.8万多人,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在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举行的评选活动中,山东红梅园艺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十佳花木企业,山东红梅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潍坊东盛园艺有限公司、青州良田花卉苗木有限公司被评为2009年全省十佳花木企业。青州市成功举办第四届山东省花卉博览会和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昌邑市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国家级林木种苗市场”,中国(昌邑)北方绿化苗木博览会成为国家林业局主办的全国苗木行业三大展会之一。三是做大做强林产品加工业。全市发展了以晨鸣、鲁丽、万福达为代表的林产品加工企业1000多家,年加工木材能力达到200多万米。四

是森林旅游业持续增长。全市依托资源优势,加快森林旅游业发展,建设省、市级湿地公园14处,其中省级湿地公园1处,市级湿地公园13处,总面积3.4万公顷;建设市级以上森林公园23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省级森林公园8处,市级森林公园12处,经营总面积3.3万公顷。

2.基本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及早作出了建设生态市的战略决策。各级党委、政府把生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倾斜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将国土绿化和林场建设列为县市区(开发区)年度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千分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造林绿化中模范带头作用的意见》,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造林绿化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植树不少于10株;新提拔的副县级干部,任职前到林场学习锻炼1个月。为科学评价各地的造林绿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年度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方案》,市林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市重点林场考核验收办法(试行)》,市林业局先后会同市纪委、市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市重点林场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级把林业建设列为党委、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加强督查,严格奖惩。临朐县成立了县委书记任总指挥、县长任指挥的生态林业建设指挥部,建立了县级领导和重点部门包镇街、包林场制度;各镇街都成立了生态建设办公室,镇街党委书记兼任生态办主任,配备两名专职副主任,专抓生态林业建设工作,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有力地促进了生态建设。

二是积极探索不同造林模式,创新绿化组织形式。在积极搞好政府组织造林的同时,潍坊市打破传统的绿化组织模式,尝试开展不同模式造林,逐步改变原先人海战术、大呼隆造林的习惯,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取得显著成效。各地积极推广专业队造林,劳动报酬与造林规模和质量挂钩,不但加快了绿化步伐,还保证了造林质量。实行招投标绿化。对城区绿化、白浪河水源地绿化、济青高速公路南线绿化、荣乌高速公路绿化、胶济铁路客运专线绿化等重点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绿化,进一步提升了绿化档次和水平。其中济青高速公路南线绿化工程,有100多家绿化公司投标参与建设,成为全省第一条建设与绿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高速公路。推动企业、大户承包造林。各地充分发挥企业、大户的资金优势、技术优势、人力优势,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荒山荒滩承包绿化,落实责权利,使造林绿化工作有人干、有人管,管得尽心尽力。全市不但紧紧抓好春季造林,还大力搞好雨季造林、秋冬造林,一年四季造林不断线,为确保完成全年绿化任务提供了保障。2008年2月26日,潍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确定,将“立冬”设为“潍坊市冬季植树日”,实现了国土绿化工作中的一次组织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属创新之举。全市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动员广大适龄公民履行绿化义务,共建绿色家园。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市绿化委员会积极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实现形式,连续多年在全市大力倡导开展“栽植纪念树、建设纪念林”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栽植纪念树、建设生态公益林成为潍坊市的绿色时尚。

三是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全市把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解放林业生产力、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多项措施全力推动实施,鼓励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受益权和林地使用权,调动各类经营投资主体参与林场建设的积极性。昌乐县以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落实五荒产权,聚集民间资本绿化五荒500多公顷。青州市王坟镇东乖场村推行农民荒山入股、再集中对外承包为主要内容的荒山规模开发经营模式,形成荒山变股权、农民当股东、荒山不用管、收益靠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绿化荒山200多公顷。高密市结合平原绿化特点,总结出道路林网林木确权“先拍后植、先植后拍、树随地走、统一经营、收益分成”五种模式,被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

四是坚持栽管并重方针,加强资源管护。全市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护林制度,壮大护林队伍,配备护林设施,狠抓林业执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

强。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林业检疫、野生动物保护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林业行政案件大幅度减少,各项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有效地保护了绿化成果。

(二)“十二五”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面临的有利条件和机遇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2009年,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林业工作会议,会议对今后的林业改革与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揭开了林业发展的新篇章。

二是林业地位空前提高。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赋予了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

三是人们的生态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人们对绿色生态产品和森林服务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加快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提供了强大动力。

2.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

尽管全市林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干部群众对中央精神学习领会不够深,造林绿化意识不强,对林业的重要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二是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林业建设、管护缺乏资金保障。三是随着各类开发建设用地不断增长,以及多年来持续造林,林业用地日趋紧张,制约了林业的发展。四是林业种植业集约化程度不高,林产品加工业相对落后,进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森林旅游业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林业服务业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一二三产业呈明显的倒金字塔型,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中所占的比重还不高。五是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广大林农在发展林业中日益增长的技术需求。

三、“十二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加快实施“山区灭荒山、沿海绿荒滩、平原抓挖潜”战略,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快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断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努力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2.坚持以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有效结合。

3.坚持科学规划,科学造林,科学经营森林。

4.坚持栽管并重,依法治林。

5.坚持统筹规划,林业各项产业协调发展。

6.坚持林业生态、产业、文化三个体系共同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基本消灭宜林荒山荒滩,林分结构和树种结构不断优化,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消长基本实现动态平衡,基本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林业各项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各项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林业生产秩序更加健康。

四、建设重点

(一)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1.水系绿化。大力实施水系生态建设工程,进一步拓展绿化空间,改善水系生态环境。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河流林带建设。以潍河、弥河、白浪河、虞河、小清河、汶河、渠河、胶

河、丹河、浞河等长度30公里以上的河流为重点,每侧营造不低于50米宽的主林带;长度不足30公里的普通河流和干渠每侧林带宽度不低于30米,有条件的地方设计大型林带、组团绿化。二是环水库林带建设。在峡山水库、冶源水库、符山水库等大、中、小型水库周围分别建设宽度不低于500、200、30米的主林带。三是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林带建设。输水干渠每侧主林带宽度不低于150米。四是农田林网建设。沿河、沿渠、沿库的辐射区5公里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2010—2015年共规划新增造林8.2万公顷,其中河流生态带造林7.36万公顷,环库生态带造林8601.9公顷,新建农田林网6.8万公顷,完善农田林网8.5万公顷。

2.沿海绿化。全面推进沿路沿河沿海林带和生态组团建设,以主要道路、河渠绿化为骨架,以工业园区与其它区域生态隔离带建设为节点,以农田林网、村镇绿化和湿地保护为补充,网带片线点相结合,加快构筑立体高效的沿海防护林体系,尽快改变该地区缺绿少树生态较为脆弱的面貌。加大工程造林力度,扎实开展重盐碱地区的土壤改良,加快耐盐碱苗木基地建设。加强对北部沿海林网建设工程已完成的各项重点绿化工程管理维护,及时进行补植、完善和更新、改造。全面完成国家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后期任务,造林1.7万公顷,其中建设海岸基干林带3832公顷,建设纵深防护林带6363公顷,建设柽柳示范林6639公顷。到2015年,沿海地区重要河渠、道路基本实现绿化,80%宜林荒滩荒地实现绿化,农田林网化比例达到80%,整个沿海地区的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

3.荒山绿化。积极开展荒山绿化,加快培育林木资源,封造管相结合,发展、保护好山区的生态植被。按照全市荒山调查规划,山区县市大力实施“青山绿水”工程,坚持生态公益林与经济林相结合,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快荒山绿化步伐,尤其是抓好破损山体的植被恢复。同时,及时做好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和残次林的更新改造。力争到2015年消灭所有宜林荒山,造林1.78万公顷,对25度以上坡耕地和生态脆弱区域实行退耕还林。

4.镇村与企业绿化。把镇村与企业绿化作为全市生态建设的主攻方向,大力创建绿化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和绿化示范企业。突出抓好镇(街道)驻地、主干道路两侧、产业园区绿化,同时搞好镇区外围大环境绿化;因地制宜,大力提升村(社区)绿化水平,着力加大社区中心村绿化力度;企业绿化注重污染防控功能,兼顾景观效果,普通企业绿化覆盖率应达到30%以上,工矿企业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较重的工矿企业要设置防护隔离林带,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新建企业厂区,做到建设与绿化美化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验收。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镇村与企业达到绿化示范镇村与企业标准。

5.湿地保护与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区网络建设,抢救性规划建设一批湿地保护区,使全市60%的天然湿地、9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使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逐步得到遏制。加强对已遭受破坏和退化重要湿地的恢复和重建,使50%以上的面积得到治理,恢复原有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强化湿地合理利用示范,探索促进湿地可持续利用和良性循环机制。提高全市湿地资源监测、管理、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提高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网络、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共20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9处、市级4处、县级3处,总面积18万公顷。实施2.13万公顷的湿地恢复项目,建设3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潍坊市湿地资源监测中心站1处、县市区级和自然保护区级湿地资源监测站7处,建设湿地宣教培训中心2处。

6.森林抚育。国家决定自2011年开始至2020年对林农实施森林抚育补贴。根据国家、省林业局有关要求,我市编制完成了《潍坊市2011-2020年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方案》。2011-2020年期间,我市森林抚育任务规划总量是275272.64公顷。按照林木权属划分:国有13505.32公顷,集体261767.32公顷;按照林种划分:防护林97737.34公顷,特用林4179.45公顷,用材林173355.85公顷。按抚育作业工程措施划分:透光伐69488.19公顷,生态疏伐37516.39公顷,生长伐27457.7公顷,卫生伐71752.95公顷,景观疏伐70.00公顷,修枝68987.41公顷。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按照

发展产业集群的思路,合理布局林业产业,有效拓展林业产业链条,积极开展订单式林业、期货式林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拓展国内外市场,创建名牌产品,实现增值增效,同时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林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林业种植、养殖业。一是科学发展用材林,改变单一发展纯林的模式,更新改造树种,保持林分稳定,提高速生丰产林等用材林抵御病虫害的能力。到2015年,新增速生丰产林3万公顷。二是以高产、优质、高效为核心,突出特色,恢复传统名产,培育精品,加大林下种养殖等立体开发力度,加快桃、苹果、梨、柿子、板栗、核桃、仁用杏、樱桃、小枣、冬枣等优质果品基地建设,实施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大力发展园区林业、都市林业,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林果乡镇、村庄和基地,培育潍坊名牌产品。到2015年,新增经济林面积3万公顷。三是大力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加快苗木花卉品种、市场、区域结构的充实调整,推进生产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加快种苗生产专业镇、村、基地建设,促进苗木花卉产业集群发展,建成以昌邑为中心的园林绿化苗木基地,以诸城、安丘、高密为中心的速生用材林苗木基地,以临朐、青州南部山区、昌乐为中心的经济林苗木基地,以青州、潍城、寿光为中心的花卉生产基地,在青州建立全国第一家花卉保税区。积极办好青州花卉博览会、昌邑北方绿化苗木博览会等林业会展,进一步扩大林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到2015年,全市苗木花卉育苗面积达到并保持在1.4万公顷,全市建设10 处苗木花卉生产示范基地,3处现代苗木花卉示范园,扶持培育苗木花卉“双十强”镇和一百个特色村。四是加快野生动物养殖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示范园区或基地,扶持养殖大户,发展驯养野生动物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2.林产品加工业。以晨鸣、鲁丽、万福达等木浆造纸、木材加工企业为龙头,科学培植以速生丰产树种为原料的精深加工业。依托龙头企业,推动林纸一体化项目发展,扩大木浆产量。大力发展以杨树等速生丰产树种为原料的家具、建筑、装修板材等林木加工产业。积极引导和扶持板栗、柿饼、核桃、山楂、桃、苹果等经济林产品加工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强科研攻关与技术创新,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产业升级。以产后商品化处理为重点,引导发展一批加工能力强、生产工艺先进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地理标志产品的认证工作。

3.森林旅游业。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配置全市森林旅游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其他森林景观资源为重点,加大推介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景区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建设紧密的森林旅游网络体系。加快寿光林海生态博览园、临朐沂山国家森林公园、青州仰天山国家森林公园、昌乐寿阳山森林公园、坊子九龙涧森林公园、寒亭禹王生态湿地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林业文化体系建设

1.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完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教育功能。有序建设一批市级、县级、镇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加强对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和各种纪念林的保护。

2.加强林业宣传。加大力度宣传林业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巨大作用,宣传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热爱自然、保护自然、关注绿化、支持绿化的生态意识。

3.积极繁荣生态文化。充分挖掘森林文化、苗木文化、花文化、湿地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发展潜力。认真办好每一届青州花博会和昌邑绿博会两个大型林业展会以及荷花节、槐花节、桃花节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节庆、会展活动,搭建产业发展推介平台,不断丰富生态文化内涵,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四)林业支撑体系建设

1.资源保护

坚持不懈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森林防火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体系的主体框架,全面提升预防控制林火的组织指挥能力、预测预报能力、快速机动能力和扑救能力,最大

限度的减少一般森林火灾,杜绝重大火灾,使森林火灾当日发现率达到100%,当日扑救率达到100%。一是远程林火监测系统建设。尽快实现森林防火的省、市、县、林区监控指挥系统联网,便于领导及时决策指挥森林防火、扑火工作。二是森林防火储备库建设。规划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5个,配备风力灭火机100台、油锯100台、三号工具200把、灭火弹1000个。三是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规划建立10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于每年的森林防火期内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确保一有火情,立即出动,尽快将林火打早、打小、打了。

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深入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加强检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最大限度降低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到2015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以上。

严格林业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法规体系,研究出台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抓好林地管理,各种建设征占用林地必须依法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加强对木材采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种苗繁育及其运输、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林,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乱垦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2.服务支持

积极实施林业服务业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战略。各类政府主管部门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加强林业服务与管理,规范开展各类行政许可,大力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林产品国际贸易政策和规律的研究,积极争取国家的优惠政策,有效解决贸易壁垒,为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做好服务。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各种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完善林业服务业各类专业服务体系,加快发展营造林专业组织、项目监理专业公司、担保公司、广告包装公司、技术培训公司等专业公司。加快发展乡村连锁超市,保证林产品的准入。完善仓储物流体系,实施绿色通道、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支持专业销售公司建设,加快拓展林产品国内外市场。

3.科技发展

大力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全方位提高林业生产科技含量。高度重视林业科研工作和高新技术开发,重点抓好林木良种选育、困难立地条件造林、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火管理与控制及林产品加工转化等关键性技术研究和开发。搞好森林资源与生态动态监测、重点生态工程监理和林业标准化工作,抓好高效实用的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增强加快林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广泛吸引各类人才投入林业建设,鼓励、支持科技人员以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投资创业。积极探索激励机制,设立潍坊市林业科技贡献奖,对在林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业化建设、科学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进一步搞好科技下乡,加大对林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逐步实现林业队伍的专业化。

五、林业改革重点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健全林木资源确权、采伐、保护、流转等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加快配套改革进程,确保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目标。着手构建全市集体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系统,掌控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培训发展林业资产评估师队伍,申报筹建有资质的林业资产评估机构。加快建立健全林权流转市场,制定林权交易规则,形成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推广林业合作化经营,全面提升林业产业化生产水平。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加快推进林业小额担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二)深化林场、苗圃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国有林场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机制改革,充分

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国有苗圃按市场机制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加强对已建成的百处生态林场的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潍坊市着重抓好规模较大、且已经批设机构的重点林场的管理。在巩固造林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扩大造林规模,加强道路、水利、电力、护林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经营开发,做好结合文章,不断提高综合效益,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打造现代林业发展示范区。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 2009 ]135号)和山东省林业局《关于编制2010—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林场字[ 2010 ]10号)通知要求,按照制定的潍坊市2010—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方案,积极推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全市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总面积为36910平方米,规划改造总规模计687户、面积46078平方米,其中:原址重建8245平方米,异地新建22480平方米,翻修加固15353平方米。经测算,计划投资3717.2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687万元,申请省级配套687万元,市、县级政府补助、国有林场和职工自筹2343.29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林业发展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等方面给予林业改革发展切实的支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具体负责,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继续实行了各级领导包靠责任制,分工包靠林业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制,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委、省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完善林业发展目标责任制,把林业生产任务和生态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发展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加大林业考核指标在整个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着力构建由市县乡村共同投入、各级部门资金整合、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的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公益林建设、林业行政事业管理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国家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要按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对退耕还林者由各级财政给予资金和粮食补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治理等财政支农资金,要不断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造林育林、林业基地建设和林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林业生产建设贷款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地区的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积极建设林业投融资平台,为林业发展注入活力。积极探索政策性森林保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3.强化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努力形成积极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林业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切实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投入。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关注各级党员干部在义务植树、林业建设工作中的尽责情况,将其列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水平。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林业、支持林业,努力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局面。

4.抓好义务植树。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全民性、公益性,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公民义务植树的参与度和实际成效。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农

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积极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完成。对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适龄公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以资代劳,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本地区的城乡绿化工作,实行城乡绿化整体推进。进一步落实部门和单位绿化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向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单位下达植树造林通知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完成植树绿化任务。鼓励驻潍部队、社会团体、广大人民群众植树造林,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多形式的造林绿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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