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及建立企业业余消防队的提案
瓯海区工商联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民营企业飞速发展,工业企业星罗棋布,好多镇、街道还建立了自己的工业小区。这些企业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这些工业园区的企业良莠不齐,各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素质也不平衡,特别是我们温州地少,真是寸土寸金,企业尽量利用空间来发展生产或者堆放产品。另外,一些企业主只追求产量,生产安全意识放松,企业的大部分员工也缺少生产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致使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频发,损失惨重,给企业、社会、家庭带来沉痛的教训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我们建议:
一、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浙江省安全生产条列》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③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④参加事故抢险和救援;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条例的有关规定,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知识进车间,进班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到企业举办消防知识培训和
展览。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宣传窗,定期更换知识内容,使每一位员工都要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二、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员。国家《消防法》第六条中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根据国家《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精神,各企业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每个企业至少要有一人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工作。规模以上企业,每个车间都要有一个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员。在企业内定期开展安全消防检查、至少每月要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问题,督促马上改进,同时,及时向企业主反映情况。使人人都注意安全生产消防知识,企业和社会才能得平安。
三、成立企业业余消防队。国家《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建议在每个工业园区要成立一个业余消防队,消防队员以工业园区内某一个企业员工为主。队伍建立后,公安消防部门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培训,和消防演习,使他们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这样,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开展施救工作,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点。同时政府为每一位企业业余消防队员人身保险。在经费上,我们提议经费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财政补助一部分为辅。每建立一支队伍,政府每年给予20万元左右的财政补助,这样,如建立5—8支队伍,政府补助也只要一百多万元,在业余消防队伍的经费使用上,
要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四、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制。由于我区大大小小的企业有1万多家,而且绝大部都是小企业,它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大。政府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人员较少,就是忙的团团转,也管不过来。现在区四套班子领导都有联系各乡镇制度,建议将安全生产与联系领导挂钩,一级抓一级,使人人都重视安全生产,人人都过问安全生产,一环扣一环,人人都有责任。
总之,建议政府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通过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手段,促使各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安全生产,共创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提案单位:瓯海区工商联
2009年3月16日
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及建立企业业余消防队的提案
瓯海区工商联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民营企业飞速发展,工业企业星罗棋布,好多镇、街道还建立了自己的工业小区。这些企业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这些工业园区的企业良莠不齐,各企业的管理层和员工素质也不平衡,特别是我们温州地少,真是寸土寸金,企业尽量利用空间来发展生产或者堆放产品。另外,一些企业主只追求产量,生产安全意识放松,企业的大部分员工也缺少生产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致使近几年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频发,损失惨重,给企业、社会、家庭带来沉痛的教训和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我们建议:
一、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浙江省安全生产条列》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③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④参加事故抢险和救援;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条例的有关规定,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知识进车间,进班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到企业举办消防知识培训和
展览。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宣传窗,定期更换知识内容,使每一位员工都要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二、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员。国家《消防法》第六条中提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根据国家《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精神,各企业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每个企业至少要有一人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工作。规模以上企业,每个车间都要有一个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员。在企业内定期开展安全消防检查、至少每月要检查一次,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问题,督促马上改进,同时,及时向企业主反映情况。使人人都注意安全生产消防知识,企业和社会才能得平安。
三、成立企业业余消防队。国家《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建议在每个工业园区要成立一个业余消防队,消防队员以工业园区内某一个企业员工为主。队伍建立后,公安消防部门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培训,和消防演习,使他们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这样,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开展施救工作,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点。同时政府为每一位企业业余消防队员人身保险。在经费上,我们提议经费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财政补助一部分为辅。每建立一支队伍,政府每年给予20万元左右的财政补助,这样,如建立5—8支队伍,政府补助也只要一百多万元,在业余消防队伍的经费使用上,
要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四、建立安全生产监督负责制。由于我区大大小小的企业有1万多家,而且绝大部都是小企业,它们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大。政府安监部门和消防部门人员较少,就是忙的团团转,也管不过来。现在区四套班子领导都有联系各乡镇制度,建议将安全生产与联系领导挂钩,一级抓一级,使人人都重视安全生产,人人都过问安全生产,一环扣一环,人人都有责任。
总之,建议政府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通过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手段,促使各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安全生产,共创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提案单位:瓯海区工商联
200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