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咨询部管理制度

根据投资咨询工作发展的趋势,为明确工作目的及要求,规范咨询工作行为,提供考核依据,以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提高咨询工作效率,按营业部的工作需求和咨询总部的统一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旨在为本部的投资咨询工作提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

一 资格考核

第一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金融证券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投资咨询技能,原则上都应获取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

第二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对投资咨询工作抱有较大热情、善于吃苦耐劳、具有挑战精神。

第三条 创新是投资咨询工作的灵魂,投资咨询人员应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性和预见性,增强对市场信息的敏感度,切忌工作形式千篇一律,思维方式机械、死板。

第四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在基础知识扎实广泛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以使个人知识结构广度和精度皆而有之,由此树立个人的工作个性,创立咨询服务品牌。

第五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团结协作,提倡宽松、交流、公开的资源共享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 机构设置

第六条 投资咨询业务由投资咨询部管理运作,投资咨询部由总公司咨询总部及营业部双重领导。

第七条 投资咨询部设经理一名、根据业务需要可设副经理、经理助理若干名,下设信息管理部、研究部、咨询部三个业务部门。机构设置如下图:

第八条 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证券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发布、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工作和图书情报室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 研究部主要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研究工作及上市公司调研工作。

第十条 咨询部主要负责客户一线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部门分工是依据证券市场发展变化要求,对咨询工作的纵深细分和职责细划,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应紧密联系,共同发展。

三 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部是投资咨询部的基础性部门,通过广泛的信息搜集,科学的分类、加工,形成系统的资料库,为研究咨询工作提供及时、真实、详尽、全面的信息素材。在对内部研究咨询工作构筑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担当面向客户的资料咨询和信息公布的工作。

(一)信息管理部应建立科学的信息收集体系,防止信息收集的重大遗漏,应建立广泛的信息收集渠道,除权威金融证券报刊、行业报刊、网上披露信息等基础信息来源外,还应努力拓宽其它信息来源。

(二)信息管理部应以公开信息为主要信息来源,在对市场信息分类的基础上以年为单位,建立个股档案册、行业资料册、交易所公开信息统计库、宏观政策专题研究等资料专栏。

(三)对于非公开市场信息的收集,一般性传闻未经部门领导核准,重大传闻未经营业部总经理或分管咨询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对外传播。

(四)对上市公司年报、中报、(配)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公司重大事件公告、证监会文件、交易所公告等重大公开信息,实行当日归档制度,最迟不得超过该信息公布之日起后的第三天。

(五)对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专辑报告、其他券商的研究报告及其他资料,视工作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建立专档。最迟不得超过该信息公布之日起后的第三天。

(六)负责投资咨询部和客户的报刊征订、图书等信息资料的购买工作,及时调整证订数量和种类。

(七)负责图书、报刊、研究成果的归档工作。具体规定参见《图书资料管

理细则》。

(八)信息管理部在信息收集整理过程中应对大量的信息进行一定的加工和提炼,满足投资咨询的工作要求和客户需求。

(九)信息管理部负责对本部信息的对外公布职责,系统规划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负责图书情报室的规划、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一)建立科学的信息检索系统便于研究部、咨询部及客户的信息资料查询工作。

(十二)对客户或营业部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料查询请求应及时予以答复,若遇到难度较大或需要较长时间重新加工的信息资料,须说明具体原因,并备案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方式推诿。

(十三)对上网电脑进行专人管理,全体员工共同维护,确保上网电脑“专机专用”,杜绝一切非相关工作查询。

第十三条 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研究工作和上市公司的调研工作,研究部应按季、年制订研究规划和方向,并提交具体研究报告,按季、年填写阶段性研究报告汇总表,以作考评依据。

(一) 研究部以服务于营业部及总部研究、咨询工作为出发点,以个股研究、行业研究为工作重点,能对当前宏观经济走势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大体正确把握。

(二)研究工作应注重及时性、针对性。

(三)研究报告(包括上市调研报告)应考察信息来源或产生背景,分析对市场影响,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四)研究部应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调研工作,在一周内完成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并在部门内部进行信息交流。

(五)研究部可对信息管理部提出资料搜集意见。

(六)研究部应建立业务备案制度。

第十四条 咨询部负责客户咨询工作和客户培训工作。依周、月、季、年制订相应的咨询工作计划,建立咨询工作汇总备案制度,纳入考核依据。

(一)咨询人员为一线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对投资咨询行业之规定。

(二)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通过即时股评,现场股评,面对面咨询,客户巡访问卷调查,座谈会,股市沙龙等形式,构建全方位的咨询服务网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三)组织有效的客户沟通工作,以便获得第一手的客户需求材料,以使咨询内容和服务形式即时更新,并建立阶段性客户工作规划表和备案制度。

(四)服务态度须耐心、友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避、误导客户。

第十五条 由于研究工作与咨询工作的互通性,研究部与咨询工作人员可进行周期性轮换,轮换时间由研究部、咨询部工作人员与投资咨询部经理共同制订,形成工作日志,报经营业部总经理或分管咨询的副总经理审核报备。

第十六条 投资咨询部应形成定期业务信息交流制度,定期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部门内部交流会,以使各部门信息充分交流。信息资源、研究报告和咨询成果应由部门全体员工分享,以达资源最大化利用,严禁私自隐瞒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源,由此造成之咨询工作脱节,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投资咨询部应建立严谨科学的信息发布制度。

(一)研究报告和咨询成果产生后,上报部门经理统一审核备案,方可对外发布。

(二)对外公布研究成果、咨询信息前,部门内部员工应充分了解。

(三)对可能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重大信息,在形成面向客户的意见前,应在部门有广泛交流,充分讨论后交由专人形成结果。

(四)对咨询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在当事人察觉或客户反映后,由部门经理安排人员当即做出澄清和解释,以公告、广播、面对面服务等形式进行有效传达和疏导,并由当事人形成书面报告,以作备案。

第十八条 投资咨询部应开展连续系统的客户培训工作。

(一) 客户培训以提高客户投资技巧、引导客户形成健康的投资理念为目标。

(二) 客户培训由投资咨询部纳入总体工作规划,规划由部门经理制订,规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课程安排等。

(三) 每次培训前展开宣传,每次培训后均应形成客户培训意见反馈表,

提出培训成果总结计划,并提出下一次培训时间。

(四) 在客户培训工作中,需对客户进行分类,推出不同对象、不同内容的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 投资咨询部应形成完善的内部培训机制。

(一) 业务培训由投资咨询部经理纳入工作规划,制订阶段性业务培训计划,以使投资咨询内部人员知识不断更新、优化。

(二)业务培训须制订相关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填写培训成果报告,以便备案处理。

(三) 外出培训须报营业部总经理或分管咨询的副总经理批准,须形成书面培训报告,培训资料交由信息管理部存档,在部门内和营业部进行培训资料共享。

(四) 建立新员工培训方案,以使人员业务素质快速提高,新员工培训方案由投资咨询部经理纳入工作规划,并制订相关课程内容,交由营业部经理或分管咨询的副总经理审核。

(五)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可采用每次培训完结或定期、不定期测试,以检测培训质量,发现业务薄弱环节,可采取部门内评、部门间互评等办法,考核结果交由信息管理部备案,并作为相关业绩考核依据。

四 财产、费用管理

第二十条 本部所设电话主要负责客户咨询及对外联系业务。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经查实拨打者应负相关经济及行政责任。投资咨询部全体员工有相互监督之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部电话实行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费用控制。当电话出现异常使用情况时(包括电话费超支、超范围使用等),负责人应核实该异常情况,并对该情况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本部门全体员工应爱护自身所配备的工作用品,保证其正常运行,出现遗失或故意损坏等情况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具体处罚措施参见营业部相关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本部所拥有的图书、资料、文件、软件等均为营业部公共财产,由信息管理部统筹管理。详见《图书资料管理细则》。

五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咨询总部及营业部相关制度发生冲突,以咨询总部及营业部相关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使本部门工作更加有序,研究成果能够更好保管和便于查询,特制定本制度。

本部门业务备案制度包括上市公司调研、应其他部门要求的研究项目和本部门自身研究工作。

一、 上市公司调研应有详细备案,包括调研申请、调研活动记录和调研报告。每一项都按日期和内容登记,以做备忘。具体格式见附表1。

二、 应其它部门要求的研究项目应依内容时效性,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个股不超过一天,板块及行业不超过一周(以要求提出日为准)。同时,应详细记录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内容、时间和相应研究人员及研究成果。具体格式见表2。

三、 研究部所有研究成果应有详细记录,并按月、季、年度汇总,包括日期、报告名称、报告所属行业和作者四个栏目。具体格式见表3。

四、 研究部具体研究成果由信息管理部归档保管,研究计划及日常研究工作档案由研究部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保管期为三年。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表1:

研究部上市公司调研工作

表2: 其他部门研究项目申请表

表3:

研究部月(季、年)度研究活动汇总表

一、各类资料的采集

(一) 报刊、图书的采集

本部采集的报刊、杂志与书籍,其内容均应是与证券业相关。一般来讲,通过以下五种方式采集:1、订购;2、选购;3、邮购;4、交换;5、接收。

(二) 信息情报的采集

信息情报大体上分为公开信息、市场传言及券商间的交流信息构成。通过

1、以下途径获取:

2、公开媒体;

3、互联网内的各类证券信息;

4、与各券商的横向交流及与各行业的纵向接触所获取的信息;

5、投资咨询部的研究成果;

二、报刊、图书、信息情报的整理

(三) 报刊的整理

针对本部所订购的重要报刊,实行每天归档制,保存期为三年。

(四) 图书的整理

图书采用分类法管理,其保存具有永久性。

(五) 信息情报的整理

1、基本信息的整理

基本信息指上市公司中报、年报、重大事项公告;各行业动态资料;国家政策,证监会公告等。这三类基本资料可通过文件册分类保管并于文件夹侧面标明公司代码或行业名称等,以便于查阅。

2、情报信息的整理

情报信息不同于基本信息,情报信息收集起来后,其中含有虚假信息或未经分析的信息,这一类信息需组织人员筛选分析,需要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

三、信息情报的发布

信息情报经过加工整理,主要为本部自营、咨询、客户交易提供服务,因此针对各类信息情况,其发布程度应受到不同限制:

1、可直接对客户发布的。主要指直接可从公开媒体上查寻到的资料;

2、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可对客户发布的。包括数据排行表、可能会对股价走势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大盘或个股的买卖信号、咨询部的研究成果;

3、需经部门经理或营业部总经理同意的。指推荐给营业部自营的大盘分析、个股分析和行业分析。

信息情报具备各种发布程度,相应就限制了它们的发布方式:

1、自制专栏。此栏内限登本部对大盘回顾与预测、热点追踪,从互联网收集到的经过分析评述具有投资价值的文章,本部研究报告。

2、广播、咨询人员巡访口头传达。每日于公开媒体发布的交易所公告、上市公司信息,对大盘具有较大影响的已公布信息及评论;大盘或个股异动点评,个股推荐。

3、挂于本部网内。总部或已购买的其他咨询公司所发布的信息资料。

四、图书情报的管理

图书情报的管理,可通过设立图书情报室来实现。图书情报室对本部职工和客户开放,提供资料的借阅、复印等服务,并负责整个咨询部信息情报的发布。

(六) 图书室的基本设置

1、图书实行开架式管理,可借阅。

2、基本资料实行闭架查阅方式管理,可查阅。

3、情报信息只可通过图书室的“金股齐谈”阅览,不可通过其他途径传播。

(七) 图书室借阅规定

1、本部图书室借阅对象为本部客户、职工;

2、一楼交易大厅客户只可阅览,不予借出,后面所涉及借出规定仅限于大中客户和经纪人;

3、借阅时大中户客户须凭借金牛卡,经纪人须凭借名片方可借阅;

4、本部信息情报资料杂志只能在图书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5、书籍可外借,借阅时须缴纳一定数量押金,普通书籍押金为50元人民币,贵重书籍视价格而定,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对于不按时归还的图书,罚款按延期一天扣一元钱计算;

6、借阅书籍造成损坏、遗失(含无法再购置的情况)要按价双倍赔偿;

7、图书室开放时间:(可视业务需求随时调整)

一楼交易大厅客户:周二~ ~周三 9:00——11:30

13:00——17:00

大中户客户: 周一~ ~周五 9:00——11:30

13:00——17:00

(八) 借阅登记管理

可采用电脑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借阅人在借阅或归还图书时可要求其签字作为记录依据,防止借阅纠纷的发生。同时辅以电脑软件记录,一是可以在借阅记录较多时方便查找,二是可以利用电脑的数据统计,及时了解各类书籍受欢迎程度,以确定购买方向及数量。

五、相关责任

1、信息管理部负责各类报刊、书籍、资料的完整性,因管理人员原因发生各类资料的遗失、损毁情况时,由管理人员承担经济及行政责任;

2、本营业部其他工作人员发生调职、离职情况时,应与信息管理部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不得私自携带或损毁以上财物,否则信息管理部将有权追究当事人相关经济责任;

3、工作人员对各类资料的遗失和损坏赔偿责任见“图书室借阅规定”。

根据投资咨询工作发展的趋势,为明确工作目的及要求,规范咨询工作行为,提供考核依据,以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提高咨询工作效率,按营业部的工作需求和咨询总部的统一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旨在为本部的投资咨询工作提供一般性的指导原则。

一 资格考核

第一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金融证券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投资咨询技能,原则上都应获取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

第二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对投资咨询工作抱有较大热情、善于吃苦耐劳、具有挑战精神。

第三条 创新是投资咨询工作的灵魂,投资咨询人员应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性和预见性,增强对市场信息的敏感度,切忌工作形式千篇一律,思维方式机械、死板。

第四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在基础知识扎实广泛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以使个人知识结构广度和精度皆而有之,由此树立个人的工作个性,创立咨询服务品牌。

第五条 投资咨询人员应团结协作,提倡宽松、交流、公开的资源共享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 机构设置

第六条 投资咨询业务由投资咨询部管理运作,投资咨询部由总公司咨询总部及营业部双重领导。

第七条 投资咨询部设经理一名、根据业务需要可设副经理、经理助理若干名,下设信息管理部、研究部、咨询部三个业务部门。机构设置如下图:

第八条 信息管理部主要负责证券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发布、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工作和图书情报室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 研究部主要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研究工作及上市公司调研工作。

第十条 咨询部主要负责客户一线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部门分工是依据证券市场发展变化要求,对咨询工作的纵深细分和职责细划,各部门在业务活动中应紧密联系,共同发展。

三 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部是投资咨询部的基础性部门,通过广泛的信息搜集,科学的分类、加工,形成系统的资料库,为研究咨询工作提供及时、真实、详尽、全面的信息素材。在对内部研究咨询工作构筑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担当面向客户的资料咨询和信息公布的工作。

(一)信息管理部应建立科学的信息收集体系,防止信息收集的重大遗漏,应建立广泛的信息收集渠道,除权威金融证券报刊、行业报刊、网上披露信息等基础信息来源外,还应努力拓宽其它信息来源。

(二)信息管理部应以公开信息为主要信息来源,在对市场信息分类的基础上以年为单位,建立个股档案册、行业资料册、交易所公开信息统计库、宏观政策专题研究等资料专栏。

(三)对于非公开市场信息的收集,一般性传闻未经部门领导核准,重大传闻未经营业部总经理或分管咨询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对外传播。

(四)对上市公司年报、中报、(配)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公司重大事件公告、证监会文件、交易所公告等重大公开信息,实行当日归档制度,最迟不得超过该信息公布之日起后的第三天。

(五)对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专辑报告、其他券商的研究报告及其他资料,视工作规划和实际工作需求,建立专档。最迟不得超过该信息公布之日起后的第三天。

(六)负责投资咨询部和客户的报刊征订、图书等信息资料的购买工作,及时调整证订数量和种类。

(七)负责图书、报刊、研究成果的归档工作。具体规定参见《图书资料管

理细则》。

(八)信息管理部在信息收集整理过程中应对大量的信息进行一定的加工和提炼,满足投资咨询的工作要求和客户需求。

(九)信息管理部负责对本部信息的对外公布职责,系统规划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负责图书情报室的规划、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一)建立科学的信息检索系统便于研究部、咨询部及客户的信息资料查询工作。

(十二)对客户或营业部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料查询请求应及时予以答复,若遇到难度较大或需要较长时间重新加工的信息资料,须说明具体原因,并备案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方式推诿。

(十三)对上网电脑进行专人管理,全体员工共同维护,确保上网电脑“专机专用”,杜绝一切非相关工作查询。

第十三条 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及上市公司的研究工作和上市公司的调研工作,研究部应按季、年制订研究规划和方向,并提交具体研究报告,按季、年填写阶段性研究报告汇总表,以作考评依据。

(一) 研究部以服务于营业部及总部研究、咨询工作为出发点,以个股研究、行业研究为工作重点,能对当前宏观经济走势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大体正确把握。

(二)研究工作应注重及时性、针对性。

(三)研究报告(包括上市调研报告)应考察信息来源或产生背景,分析对市场影响,提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四)研究部应及时完成上市公司调研工作,在一周内完成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并在部门内部进行信息交流。

(五)研究部可对信息管理部提出资料搜集意见。

(六)研究部应建立业务备案制度。

第十四条 咨询部负责客户咨询工作和客户培训工作。依周、月、季、年制订相应的咨询工作计划,建立咨询工作汇总备案制度,纳入考核依据。

(一)咨询人员为一线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对投资咨询行业之规定。

(二)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通过即时股评,现场股评,面对面咨询,客户巡访问卷调查,座谈会,股市沙龙等形式,构建全方位的咨询服务网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

(三)组织有效的客户沟通工作,以便获得第一手的客户需求材料,以使咨询内容和服务形式即时更新,并建立阶段性客户工作规划表和备案制度。

(四)服务态度须耐心、友好,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避、误导客户。

第十五条 由于研究工作与咨询工作的互通性,研究部与咨询工作人员可进行周期性轮换,轮换时间由研究部、咨询部工作人员与投资咨询部经理共同制订,形成工作日志,报经营业部总经理或分管咨询的副总经理审核报备。

第十六条 投资咨询部应形成定期业务信息交流制度,定期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部门内部交流会,以使各部门信息充分交流。信息资源、研究报告和咨询成果应由部门全体员工分享,以达资源最大化利用,严禁私自隐瞒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源,由此造成之咨询工作脱节,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投资咨询部应建立严谨科学的信息发布制度。

(一)研究报告和咨询成果产生后,上报部门经理统一审核备案,方可对外发布。

(二)对外公布研究成果、咨询信息前,部门内部员工应充分了解。

(三)对可能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重大信息,在形成面向客户的意见前,应在部门有广泛交流,充分讨论后交由专人形成结果。

(四)对咨询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在当事人察觉或客户反映后,由部门经理安排人员当即做出澄清和解释,以公告、广播、面对面服务等形式进行有效传达和疏导,并由当事人形成书面报告,以作备案。

第十八条 投资咨询部应开展连续系统的客户培训工作。

(一) 客户培训以提高客户投资技巧、引导客户形成健康的投资理念为目标。

(二) 客户培训由投资咨询部纳入总体工作规划,规划由部门经理制订,规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课程安排等。

(三) 每次培训前展开宣传,每次培训后均应形成客户培训意见反馈表,

提出培训成果总结计划,并提出下一次培训时间。

(四) 在客户培训工作中,需对客户进行分类,推出不同对象、不同内容的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 投资咨询部应形成完善的内部培训机制。

(一) 业务培训由投资咨询部经理纳入工作规划,制订阶段性业务培训计划,以使投资咨询内部人员知识不断更新、优化。

(二)业务培训须制订相关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填写培训成果报告,以便备案处理。

(三) 外出培训须报营业部总经理或分管咨询的副总经理批准,须形成书面培训报告,培训资料交由信息管理部存档,在部门内和营业部进行培训资料共享。

(四) 建立新员工培训方案,以使人员业务素质快速提高,新员工培训方案由投资咨询部经理纳入工作规划,并制订相关课程内容,交由营业部经理或分管咨询的副总经理审核。

(五) 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可采用每次培训完结或定期、不定期测试,以检测培训质量,发现业务薄弱环节,可采取部门内评、部门间互评等办法,考核结果交由信息管理部备案,并作为相关业绩考核依据。

四 财产、费用管理

第二十条 本部所设电话主要负责客户咨询及对外联系业务。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如有违反,经查实拨打者应负相关经济及行政责任。投资咨询部全体员工有相互监督之义务。

第二十一条 本部电话实行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费用控制。当电话出现异常使用情况时(包括电话费超支、超范围使用等),负责人应核实该异常情况,并对该情况作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 本部门全体员工应爱护自身所配备的工作用品,保证其正常运行,出现遗失或故意损坏等情况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具体处罚措施参见营业部相关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本部所拥有的图书、资料、文件、软件等均为营业部公共财产,由信息管理部统筹管理。详见《图书资料管理细则》。

五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咨询总部及营业部相关制度发生冲突,以咨询总部及营业部相关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使本部门工作更加有序,研究成果能够更好保管和便于查询,特制定本制度。

本部门业务备案制度包括上市公司调研、应其他部门要求的研究项目和本部门自身研究工作。

一、 上市公司调研应有详细备案,包括调研申请、调研活动记录和调研报告。每一项都按日期和内容登记,以做备忘。具体格式见附表1。

二、 应其它部门要求的研究项目应依内容时效性,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个股不超过一天,板块及行业不超过一周(以要求提出日为准)。同时,应详细记录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内容、时间和相应研究人员及研究成果。具体格式见表2。

三、 研究部所有研究成果应有详细记录,并按月、季、年度汇总,包括日期、报告名称、报告所属行业和作者四个栏目。具体格式见表3。

四、 研究部具体研究成果由信息管理部归档保管,研究计划及日常研究工作档案由研究部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保管期为三年。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表1:

研究部上市公司调研工作

表2: 其他部门研究项目申请表

表3:

研究部月(季、年)度研究活动汇总表

一、各类资料的采集

(一) 报刊、图书的采集

本部采集的报刊、杂志与书籍,其内容均应是与证券业相关。一般来讲,通过以下五种方式采集:1、订购;2、选购;3、邮购;4、交换;5、接收。

(二) 信息情报的采集

信息情报大体上分为公开信息、市场传言及券商间的交流信息构成。通过

1、以下途径获取:

2、公开媒体;

3、互联网内的各类证券信息;

4、与各券商的横向交流及与各行业的纵向接触所获取的信息;

5、投资咨询部的研究成果;

二、报刊、图书、信息情报的整理

(三) 报刊的整理

针对本部所订购的重要报刊,实行每天归档制,保存期为三年。

(四) 图书的整理

图书采用分类法管理,其保存具有永久性。

(五) 信息情报的整理

1、基本信息的整理

基本信息指上市公司中报、年报、重大事项公告;各行业动态资料;国家政策,证监会公告等。这三类基本资料可通过文件册分类保管并于文件夹侧面标明公司代码或行业名称等,以便于查阅。

2、情报信息的整理

情报信息不同于基本信息,情报信息收集起来后,其中含有虚假信息或未经分析的信息,这一类信息需组织人员筛选分析,需要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

三、信息情报的发布

信息情报经过加工整理,主要为本部自营、咨询、客户交易提供服务,因此针对各类信息情况,其发布程度应受到不同限制:

1、可直接对客户发布的。主要指直接可从公开媒体上查寻到的资料;

2、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可对客户发布的。包括数据排行表、可能会对股价走势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大盘或个股的买卖信号、咨询部的研究成果;

3、需经部门经理或营业部总经理同意的。指推荐给营业部自营的大盘分析、个股分析和行业分析。

信息情报具备各种发布程度,相应就限制了它们的发布方式:

1、自制专栏。此栏内限登本部对大盘回顾与预测、热点追踪,从互联网收集到的经过分析评述具有投资价值的文章,本部研究报告。

2、广播、咨询人员巡访口头传达。每日于公开媒体发布的交易所公告、上市公司信息,对大盘具有较大影响的已公布信息及评论;大盘或个股异动点评,个股推荐。

3、挂于本部网内。总部或已购买的其他咨询公司所发布的信息资料。

四、图书情报的管理

图书情报的管理,可通过设立图书情报室来实现。图书情报室对本部职工和客户开放,提供资料的借阅、复印等服务,并负责整个咨询部信息情报的发布。

(六) 图书室的基本设置

1、图书实行开架式管理,可借阅。

2、基本资料实行闭架查阅方式管理,可查阅。

3、情报信息只可通过图书室的“金股齐谈”阅览,不可通过其他途径传播。

(七) 图书室借阅规定

1、本部图书室借阅对象为本部客户、职工;

2、一楼交易大厅客户只可阅览,不予借出,后面所涉及借出规定仅限于大中客户和经纪人;

3、借阅时大中户客户须凭借金牛卡,经纪人须凭借名片方可借阅;

4、本部信息情报资料杂志只能在图书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5、书籍可外借,借阅时须缴纳一定数量押金,普通书籍押金为50元人民币,贵重书籍视价格而定,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对于不按时归还的图书,罚款按延期一天扣一元钱计算;

6、借阅书籍造成损坏、遗失(含无法再购置的情况)要按价双倍赔偿;

7、图书室开放时间:(可视业务需求随时调整)

一楼交易大厅客户:周二~ ~周三 9:00——11:30

13:00——17:00

大中户客户: 周一~ ~周五 9:00——11:30

13:00——17:00

(八) 借阅登记管理

可采用电脑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借阅人在借阅或归还图书时可要求其签字作为记录依据,防止借阅纠纷的发生。同时辅以电脑软件记录,一是可以在借阅记录较多时方便查找,二是可以利用电脑的数据统计,及时了解各类书籍受欢迎程度,以确定购买方向及数量。

五、相关责任

1、信息管理部负责各类报刊、书籍、资料的完整性,因管理人员原因发生各类资料的遗失、损毁情况时,由管理人员承担经济及行政责任;

2、本营业部其他工作人员发生调职、离职情况时,应与信息管理部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不得私自携带或损毁以上财物,否则信息管理部将有权追究当事人相关经济责任;

3、工作人员对各类资料的遗失和损坏赔偿责任见“图书室借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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