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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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农业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 根据《立法法》,我国法律适用于哪些原则?答: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 新法优于旧法

3.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 不能确定适用时,由有权机关裁决。

2. 我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是什么?答:1. 合法行政 2. 合理行政 3. 程序正当 4. 高效便民

5. 诚实守信6. 权责统一

3. . 行政许可申请人有哪些权利?一是免费得到申请书格式文本;二是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三是除法律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四是要求许可机关说明、解释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内容. 4.我国行政处罚色设定权是如何配置?

答:1.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生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生自由意外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吊销企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发狂的行政。

5. 在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应做重点做好哪些工作?答: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二是提高农业立法质量。三是推进职能转变,深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四是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农业行政行为。五是积极化解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六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七是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八是切实坚强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1

第二章:农业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1. 什么是农业自然资源?我国农业自然资源保护主要包括哪些法律制度?答:农业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存在的,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农业生产提供原材料的物质、能量以及环境条件的总称。包括㈠ 农业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㈡ 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制度 ㈢ 权属流转制度

。2.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水资源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耕地保护法律制度有;㈠土地用途管制制度;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㈢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㈣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㈤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㈥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 ㈦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 ㈧ 土地税费制度;㈨ 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水资源法律制度有㈠ 水资源权属制度 ㈡ 规划制度 ㈢ 配置和调度制度 ㈣ 开发利用制度 ㈤节约制度 ㈥保护制度。

3. 森林、草原、渔业资源法律制度各有哪些问题?应如何应付?

答:渔业资源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目前实施了休渔期、休渔区、捕捞限额等制度,但管理配套并不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保护渔业资源的需要. 应针对目前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养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㈠ 完善渔业管理配套措施,确保渔业法律制度落实;㈡推进和规范养殖证、捕捞证发放工作; ㈢狠抓制度落实,切实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㈣ 严格执法工作,加大监管力度;㈤ 加大宣传力度。草原资源法律制度方面:实践中,草原承包经营权不按法定程序流转的现象比较突出,合同内容不规范,由此引起的纠纷逐年增加,且协议双方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利益,只确定转让的年限和费用,没有明晰草原保护和建设的责任。农牧民所享有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无法阻止所有权人一营利性为目的的征收征用、随意改变承包关系、收回承包草原和强迫流转行为,也不能阻止第三人的滥垦滥挖、破坏草原行为。因此现有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能合理配置草原资源,发挥草原最大效益,因此

需要:㈠完善草原承包经营权; ㈡ 完善草原征用制度; ㈢健全责任追究机制;㈣ 坚强监督检查力度;㈤ 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森里资源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全民的森里保护意识薄弱,森里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打击力、执法力度不严以及林业投入不足等,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坚持做到依法治林,依法兴林。㈠ 加大林业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森里保护意识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措施; ㈢依法加大扶持力度,保证林业资金投入;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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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农村土地法律财法规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在理解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含义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2. 农村土地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第一,主题具有特殊性。第二,客体具有特殊性。第三,取得具有法定性。第四,变更具有强制性。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特征、及其法律性质是什么?答:含义: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益物权,是承包方通过农村土地承包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确定哥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存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并自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权利。其具有一下特征:第一,主体具有特定性。第二,客体具有限定性。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具有法定性。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具有特殊性。第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限制性。性质:《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用益权。

3. 如何理解“保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长久不变”与“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不变”?答:到20世纪80年中期前后,为了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长期稳定,国家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不变。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 实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明确规定: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农村现有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对于现行法律以及政策上所规定的承包期限延长30年不变,应当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要执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农村土地承包延长30年,仅指耕地的承包期限延长30年,其他农村土地如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还可以更长。第二,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仅指:“承包期限”。而并非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长期稳定不变的。第三,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甚至更长,已经为法律所明确规定,因此在农村土地承包实践中应当遵守这种法律规定。第四,法律以及政策上确认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甚至更长,主要的目的在于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长期稳定。

4. 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殊性?答: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限定性;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4、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具有限制性;5、宅基地使用权的存续没有明确的期限性。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包括哪些方式?如何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答: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应注意:1、土地流转必须在落实土地延包政策的基础上进行;2、尊重和确保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3、不得假借土地使用权流转之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4、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机构职能,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监督;6、创新观念,依法

保障土地流转顺利行。

第四章:农业生产资料法律制度

农业生产资料:是指用于农产品(农作物)生产和保证农产品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物质材料及其他物品。

1. 为什么要多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而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答:1.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对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促进农业发展。.2. 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生产资料;3. 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利益。

2. 农药使用者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答:1. 使用农药者,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2.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3. 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4. 不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5. 不使用假农药,劣质农药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3. 兽药行政监管的有哪些?答:1. 监督检查 2.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3. 兽药检验.4 .行政强制措施.5 .不良反应报告度

度.

3. 许可证管理。4. 哪些情况下经营种子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答:1.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手、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2. 种子经营专门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印顺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3. 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天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和元发证机关备案。

第五章:农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特征P206?答:1、. 专有性.2、 地域性.3. 时间性. 2. 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有哪几种情形?答1、职务育种品种权的归属;2、非职务育种品种权的归属;3、委托育种、合作育种品种权的归属。

2. 植物新品权的归属有哪几种情形P217?答:1. 植物育种品种权的归属,2. 非植物育种权的归属. 3. 委托育种、合作育种品种权的归属。3. 地理标志的含义是什么?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何意义P228?答:1、 :A 、含义——是指:表明商品来源于成员国、成员国内的一个区域或地方的标记,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 B 、加强农品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形成农产品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推动农民增收;2、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经营形式;3、有利于形成以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发展的氛围。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其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

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或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有机食品:有机食品(Organic Food) 也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等。有机食品是目前国标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有机食品通常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

第六章:农产品质量安全P244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答:1. 广泛性和复杂性,2. 隐蔽性和滞后性.3. 相对性和阶段性。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

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等。农业部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吕食品安全的监管;工商部门——包括农产品在内的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3.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中应注意哪些主要问题?有哪些主要对策?

答:1、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主要参照外国发达国家标准,对此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食品安全科技研究队伍,更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2、关于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各级农业部门应当与环保、林业、海洋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净化农产品的产地环境);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让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等理解、熟悉法律的规定,自觉依法经营,加大地方执法的投入和支持);4、关于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地方政府的关系(注意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和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第七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P265

1. 如何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基础?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小规模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现实的经济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为主体),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基础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合作社是在此基础之上,推动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愿、民主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以成员自我服务为目的,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这种互助性特点,决定了它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决定了“对成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1、成员以农民为主万事通;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答:1、有5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4. 合作社的治理有什么特点?答:1、保护农民主体地位的成员结构;2、一人一票为主的民主决策机制; 3、法人机关设置灵活。5.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是如何分配的?答:1、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主要应根据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的规定,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2、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部分利润。

第八章: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制度P296

1. 目前我国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有哪些?答:有4种,即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2.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是,当地人人民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答: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2、调查疫源;3、下达封锁令;4、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3. 植物检疫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确保国外引进和国内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不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局部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封锁控制。 4. 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有哪些?答: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与发布;疫情的封锁和扑灭(1是划定疫区和保护区;2是采取封锁、消灭措

施;3、开展植物检疫检查)

6. 发现新的植物病虫该如何报告? 答:市(地)、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经核实后,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上述有害生物的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时,农业部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务院。

第九章: 涉农纠纷

1. 当前涉农纠纷有哪些突出的问题?突出的特点是什么?答:A 1、征占地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纠纷;4、假劣农资坑农纠纷;5、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纠纷;6、农民就业纠纷;7、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纠纷。 B 、涉农纠纷突出特点:1、多样性;2、群体性;3、复杂性;4、专业性;5、激烈性;6、艰巨性。

2. 当前涉农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哪些?在涉农纠纷的解决上有什么特点和优势?答: A 当事人自己解决和第三方介入解决(主要包括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和国家赔偿等)B 涉农纠纷具有以下特征:1. 调节的自愿性。2. 调解的和解性、3. 调节的保密性。4. 调解程序的简易性和高效性。5. 调解结果的灵活性和多样性。6. 调节费用的低廉性。在解决涉农纠纷方面,C 调解方式具有如下优势:第一,调节方式的适用范围很风广,无论是诉讼、仲裁、还是在非正式的民间场合,调节方式都可以发挥作用:第二,调解方式解决涉农纠纷成本低,人民委员会调解和行政机关调解都不收费,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虽然收费但案件受理也减半收取,而且调解由于是双方自愿的结果,所以一般不需要强制执行,这也省了执行费用;第三。调解方式具有自愿性和协商性,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当事人言归于好。和睦相处;d 第四,调解不公开进行,对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颜面有利;第五,调解程序简便、效率较高,调解结果灵活多样、容易履行。

3. 当前涉农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应如何加以完善?答:A 存在的问题㈠纠纷解决机制整体结构不够合理,涉农纠纷的解决过分依赖诉讼方式,轻视非诉讼方式的作用。㈡ 纠纷解决机制内部组成不够协调,一些纠纷解决方式之间应有的配合和有效的衔接。㈢各种解决方式本身也在发展之中,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B 要进一步完善处理人们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完善信访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把人们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缉拿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应的问题。

4. 如何发挥农业部门在解决涉农纠纷中的作用和优势?答:农业部门具有了解农业政策、熟悉农村民情、掌握农业专业知识社的优势,也具有根据相关立法解决涉农纠纷的职权和职责,农业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处理涉农纠纷重要性的认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妥善处理好涉农纠纷。㈠坚持正确的涉农纠纷处理原则; ㈡ 妥善运用职权范围内的涉农纠纷的处理方式;㈢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维权意识的维权能力; ㈣坚强队伍建设,提高农业干部解决涉农纠纷的能力。

法律法规作业

第一章:农业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 根据《立法法》,我国法律适用于哪些原则?答:1.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 新法优于旧法

3.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 不能确定适用时,由有权机关裁决。

2. 我国依法行政的要求是什么?答:1. 合法行政 2. 合理行政 3. 程序正当 4. 高效便民

5. 诚实守信6. 权责统一

3. . 行政许可申请人有哪些权利?一是免费得到申请书格式文本;二是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三是除法律规章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四是要求许可机关说明、解释与行政许可有关的内容. 4.我国行政处罚色设定权是如何配置?

答:1.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生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生自由意外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吊销企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发狂的行政。

5. 在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应做重点做好哪些工作?答:一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二是提高农业立法质量。三是推进职能转变,深化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四是理顺农业行政执法体制,规范农业行政行为。五是积极化解农业和农村经济纠纷。六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七是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八是切实坚强领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1

第二章:农业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1. 什么是农业自然资源?我国农业自然资源保护主要包括哪些法律制度?答:农业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存在的,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能为农业生产提供原材料的物质、能量以及环境条件的总称。包括㈠ 农业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㈡ 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权制度 ㈢ 权属流转制度

。2. 耕地保护法律制度,水资源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耕地保护法律制度有;㈠土地用途管制制度;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 ㈢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㈣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㈤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㈥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 ㈦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 ㈧ 土地税费制度;㈨ 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水资源法律制度有㈠ 水资源权属制度 ㈡ 规划制度 ㈢ 配置和调度制度 ㈣ 开发利用制度 ㈤节约制度 ㈥保护制度。

3. 森林、草原、渔业资源法律制度各有哪些问题?应如何应付?

答:渔业资源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目前实施了休渔期、休渔区、捕捞限额等制度,但管理配套并不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保护渔业资源的需要. 应针对目前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养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必须㈠ 完善渔业管理配套措施,确保渔业法律制度落实;㈡推进和规范养殖证、捕捞证发放工作; ㈢狠抓制度落实,切实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㈣ 严格执法工作,加大监管力度;㈤ 加大宣传力度。草原资源法律制度方面:实践中,草原承包经营权不按法定程序流转的现象比较突出,合同内容不规范,由此引起的纠纷逐年增加,且协议双方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利益,只确定转让的年限和费用,没有明晰草原保护和建设的责任。农牧民所享有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无法阻止所有权人一营利性为目的的征收征用、随意改变承包关系、收回承包草原和强迫流转行为,也不能阻止第三人的滥垦滥挖、破坏草原行为。因此现有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能合理配置草原资源,发挥草原最大效益,因此

需要:㈠完善草原承包经营权; ㈡ 完善草原征用制度; ㈢健全责任追究机制;㈣ 坚强监督检查力度;㈤ 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森里资源法律制度方面还存在全民的森里保护意识薄弱,森里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打击力、执法力度不严以及林业投入不足等,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坚持做到依法治林,依法兴林。㈠ 加大林业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森里保护意识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措施; ㈢依法加大扶持力度,保证林业资金投入;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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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农村土地法律财法规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在理解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含义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二;农村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2. 农村土地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第一,主题具有特殊性。第二,客体具有特殊性。第三,取得具有法定性。第四,变更具有强制性。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特征、及其法律性质是什么?答:含义: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益物权,是承包方通过农村土地承包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确定哥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存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并自主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权利。其具有一下特征:第一,主体具有特定性。第二,客体具有限定性。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具有法定性。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目的具有特殊性。第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限制性。性质:《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为一项独立的用益权。

3. 如何理解“保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长久不变”与“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不变”?答:到20世纪80年中期前后,为了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长期稳定,国家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不变。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 实农村发展基础》进一步明确规定: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农村现有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对于现行法律以及政策上所规定的承包期限延长30年不变,应当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要执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农村土地承包延长30年,仅指耕地的承包期限延长30年,其他农村土地如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还可以更长。第二,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延长,仅指:“承包期限”。而并非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长期稳定不变的。第三,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甚至更长,已经为法律所明确规定,因此在农村土地承包实践中应当遵守这种法律规定。第四,法律以及政策上确认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甚至更长,主要的目的在于坚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使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长期稳定。

4. 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殊性?答: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限定性;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3、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4、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具有限制性;5、宅基地使用权的存续没有明确的期限性。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包括哪些方式?如何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答:流转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应注意:1、土地流转必须在落实土地延包政策的基础上进行;2、尊重和确保农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主体地位;3、不得假借土地使用权流转之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4、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明确机构职能,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监督;6、创新观念,依法

保障土地流转顺利行。

第四章:农业生产资料法律制度

农业生产资料:是指用于农产品(农作物)生产和保证农产品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物质材料及其他物品。

1. 为什么要多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而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答:1.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对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促进农业发展。.2. 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生产资料;3. 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的利益。

2. 农药使用者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答:1. 使用农药者,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做好废弃物处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2.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3. 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种。4. 不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5. 不使用假农药,劣质农药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3. 兽药行政监管的有哪些?答:1. 监督检查 2.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3. 兽药检验.4 .行政强制措施.5 .不良反应报告度

度.

3. 许可证管理。4. 哪些情况下经营种子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答:1. 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集贸市场上出手、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2. 种子经营专门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印顺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3. 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在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后十五天日内,向当地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和元发证机关备案。

第五章:农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特征P206?答:1、. 专有性.2、 地域性.3. 时间性. 2. 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有哪几种情形?答1、职务育种品种权的归属;2、非职务育种品种权的归属;3、委托育种、合作育种品种权的归属。

2. 植物新品权的归属有哪几种情形P217?答:1. 植物育种品种权的归属,2. 非植物育种权的归属. 3. 委托育种、合作育种品种权的归属。3. 地理标志的含义是什么?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有何意义P228?答:1、 :A 、含义——是指:表明商品来源于成员国、成员国内的一个区域或地方的标记,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 B 、加强农品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形成农产品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推动农民增收;2、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经营形式;3、有利于形成以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发展的氛围。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其安全质量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

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或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有机食品:有机食品(Organic Food) 也叫生态或生物食品等。有机食品是目前国标上对无污染天然食品比较统一的提法。有机食品通常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

第六章:农产品质量安全P244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特点?答:1. 广泛性和复杂性,2. 隐蔽性和滞后性.3. 相对性和阶段性。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地方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

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等。农业部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吕食品安全的监管;工商部门——包括农产品在内的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3.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中应注意哪些主要问题?有哪些主要对策?

答:1、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主要参照外国发达国家标准,对此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食品安全科技研究队伍,更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2、关于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各级农业部门应当与环保、林业、海洋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净化农产品的产地环境);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让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等理解、熟悉法律的规定,自觉依法经营,加大地方执法的投入和支持);4、关于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地方政府的关系(注意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和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

第七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制度P265

1. 如何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基础?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小规模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现实的经济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为主体),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基础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合作社是在此基础之上,推动农村经济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产物。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自愿、民主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以成员自我服务为目的,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这种互助性特点,决定了它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决定了“对成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2.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1、成员以农民为主万事通;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答:1、有5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4. 合作社的治理有什么特点?答:1、保护农民主体地位的成员结构;2、一人一票为主的民主决策机制; 3、法人机关设置灵活。5.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是如何分配的?答:1、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主要应根据交易量(额)的比例进行返还。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的规定,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2、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部分利润。

第八章: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制度P296

1. 目前我国实行强制免疫的动物有哪些?答:有4种,即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2. 发生一类动物疫病是,当地人人民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哪些措施?答: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2、调查疫源;3、下达封锁令;4、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3. 植物检疫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确保国外引进和国内调运的植物、植物产品不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局部发生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封锁控制。 4. 植物检疫的主要措施有哪些?答: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与发布;疫情的封锁和扑灭(1是划定疫区和保护区;2是采取封锁、消灭措

施;3、开展植物检疫检查)

6. 发现新的植物病虫该如何报告? 答:市(地)、县级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经核实后,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农业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农业部,上述有害生物的发生对农业生产构成重大威胁时,农业部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国务院。

第九章: 涉农纠纷

1. 当前涉农纠纷有哪些突出的问题?突出的特点是什么?答:A 1、征占地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3、农业生产环境污染纠纷;4、假劣农资坑农纠纷;5、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纠纷;6、农民就业纠纷;7、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纠纷。 B 、涉农纠纷突出特点:1、多样性;2、群体性;3、复杂性;4、专业性;5、激烈性;6、艰巨性。

2. 当前涉农纠纷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哪些?在涉农纠纷的解决上有什么特点和优势?答: A 当事人自己解决和第三方介入解决(主要包括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信访和国家赔偿等)B 涉农纠纷具有以下特征:1. 调节的自愿性。2. 调解的和解性、3. 调节的保密性。4. 调解程序的简易性和高效性。5. 调解结果的灵活性和多样性。6. 调节费用的低廉性。在解决涉农纠纷方面,C 调解方式具有如下优势:第一,调节方式的适用范围很风广,无论是诉讼、仲裁、还是在非正式的民间场合,调节方式都可以发挥作用:第二,调解方式解决涉农纠纷成本低,人民委员会调解和行政机关调解都不收费,人民法院调解结案虽然收费但案件受理也减半收取,而且调解由于是双方自愿的结果,所以一般不需要强制执行,这也省了执行费用;第三。调解方式具有自愿性和协商性,有利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当事人言归于好。和睦相处;d 第四,调解不公开进行,对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颜面有利;第五,调解程序简便、效率较高,调解结果灵活多样、容易履行。

3. 当前涉农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应如何加以完善?答:A 存在的问题㈠纠纷解决机制整体结构不够合理,涉农纠纷的解决过分依赖诉讼方式,轻视非诉讼方式的作用。㈡ 纠纷解决机制内部组成不够协调,一些纠纷解决方式之间应有的配合和有效的衔接。㈢各种解决方式本身也在发展之中,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B 要进一步完善处理人们内部矛盾的方式方法,完善信访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把人们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缉拿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应的问题。

4. 如何发挥农业部门在解决涉农纠纷中的作用和优势?答:农业部门具有了解农业政策、熟悉农村民情、掌握农业专业知识社的优势,也具有根据相关立法解决涉农纠纷的职权和职责,农业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处理涉农纠纷重要性的认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妥善处理好涉农纠纷。㈠坚持正确的涉农纠纷处理原则; ㈡ 妥善运用职权范围内的涉农纠纷的处理方式;㈢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维权意识的维权能力; ㈣坚强队伍建设,提高农业干部解决涉农纠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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