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大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名称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大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湖南工业大学团委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 四、参加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各二级学院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 间:2012 年5月27日—6月5日
地 点:工学院校区体育馆--预赛、 河西校区新篮球场—决赛 六、比赛项目:
1、12人啦啦操比赛 (2分30秒—3分钟)
2、8人激情炫舞比赛(舞蹈风格自选) (2分30秒—3分钟)
七、报名、抽签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不限男女)16—20人。 2、报名抽签会于2012年5月15日16:30在体育学院大体部召开(河西新校区篮球场旁边),各代表队于2012年5月15日16:30前,将盖有学院公章的运动员报名表(打印稿),送往体育学院大体部柏云老师处,联系电话[1**********];电子文档发送到工大体育竞赛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竞赛规程、报名表、通知下载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121121,---工大学生篮啦赛
3、报名表送交后,队员名单不能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仲裁委员会同意方可更改。
4、各学院入场介绍词(字数不超过100字)电子文档,必须在2012年5月22日16:30点前发送交到工大体育竞赛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5、比赛与开幕式出场顺序,报名后抽签决定。
6、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间:5月22日16:30:河西校区体育学院大体部会议
八、赛前培训
培训时间与内容:
4月14日 09:00—11:30 啦啦操规定动作
14:00—16:30 啦啦操比赛规则与动作编排
4月15日 09:00—11:30 舞蹈自选动作的指导与创编
培训地点: 湖南工业大学工学院校区体育馆 培训对象: 各学院选派两名代表
培训教师: 胡蓉晖 联系电话:[1**********] 阳光体育助理指导员 九、评判标准:
比赛执行《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评分规则》。 十、比赛办法:
赛前彩排:5月27日上午8:30—12:00
各学院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赛前适应,必须按时参加。
开幕式:2012年5月27日14:00(入场时,各队必须跳2个8拍的动作;各学院自备男性旗手一名,着深色西装;举牌女生一名,着白上衣、黑短裙。) (一)预 赛:2012年5月27日14:30—18:00 比赛方式:两个参赛项目分别决出前八名名次。
计分方式: 12人啦啦操: 比赛得分 80% 着装得分 10%、 参赛口号 10%。
8人激情炫舞: 比赛得分 90% 着装得分10%。
(二)决 赛:与篮球八强赛同步进行(5月29日—6月5日) 比赛方式:预赛前八名队伍按抽签顺序进行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计分方式:同预赛 (三)团体成绩评分方法:
12人啦啦操(预赛成绩+决赛成绩)X60%+8人炫舞(预赛成绩+决赛成绩) X40%(四)闭幕式表演赛:两项赛事前8名的代表队,在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大赛暨篮球赛闭幕式上进行现场表演。要求各院必须着比赛服装参加表演,否则取消获奖名次。 十一、参赛运动员条件与资格审查
1、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思想上进、文化成绩合格、并经校医院检查盖章,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的在校、在读大学生和研究生。
2、大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严禁非本校运动员参赛,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十二、奖励
1、团体总分奖前6名 2、12人啦啦操前8名
3、8人激情炫舞前8名(参赛不足8个代表队,则减一录取) 4、“啦啦操活力宝贝”3名、“激情炫舞青春宝贝”3名 5、体育道德风尚奖4名 6、每队评出优秀运动员1名 7、优秀裁判员4名 十三、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长由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选派,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体育学院选派专业教师,或具备裁判员等级资格的体育学院专业学生担任,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裁判员的名单暂不公布。 十四、申述程序
(一)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啦啦操规则的申诉办法执行。申诉报告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处理。
(二)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队)该次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并附有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
(三)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四)一律采用书面申诉。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年3月28日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比赛报名表
单位: 啦啦队队长: 电话: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大赛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名称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大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湖南工业大学团委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学院 四、参加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各二级学院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 间:2012 年5月27日—6月5日
地 点:工学院校区体育馆--预赛、 河西校区新篮球场—决赛 六、比赛项目:
1、12人啦啦操比赛 (2分30秒—3分钟)
2、8人激情炫舞比赛(舞蹈风格自选) (2分30秒—3分钟)
七、报名、抽签
1、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1人,运动员(不限男女)16—20人。 2、报名抽签会于2012年5月15日16:30在体育学院大体部召开(河西新校区篮球场旁边),各代表队于2012年5月15日16:30前,将盖有学院公章的运动员报名表(打印稿),送往体育学院大体部柏云老师处,联系电话[1**********];电子文档发送到工大体育竞赛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竞赛规程、报名表、通知下载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121121,---工大学生篮啦赛
3、报名表送交后,队员名单不能更改,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仲裁委员会同意方可更改。
4、各学院入场介绍词(字数不超过100字)电子文档,必须在2012年5月22日16:30点前发送交到工大体育竞赛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5、比赛与开幕式出场顺序,报名后抽签决定。
6、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间:5月22日16:30:河西校区体育学院大体部会议
八、赛前培训
培训时间与内容:
4月14日 09:00—11:30 啦啦操规定动作
14:00—16:30 啦啦操比赛规则与动作编排
4月15日 09:00—11:30 舞蹈自选动作的指导与创编
培训地点: 湖南工业大学工学院校区体育馆 培训对象: 各学院选派两名代表
培训教师: 胡蓉晖 联系电话:[1**********] 阳光体育助理指导员 九、评判标准:
比赛执行《2010-2013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评分规则》。 十、比赛办法:
赛前彩排:5月27日上午8:30—12:00
各学院按照抽签顺序进行赛前适应,必须按时参加。
开幕式:2012年5月27日14:00(入场时,各队必须跳2个8拍的动作;各学院自备男性旗手一名,着深色西装;举牌女生一名,着白上衣、黑短裙。) (一)预 赛:2012年5月27日14:30—18:00 比赛方式:两个参赛项目分别决出前八名名次。
计分方式: 12人啦啦操: 比赛得分 80% 着装得分 10%、 参赛口号 10%。
8人激情炫舞: 比赛得分 90% 着装得分10%。
(二)决 赛:与篮球八强赛同步进行(5月29日—6月5日) 比赛方式:预赛前八名队伍按抽签顺序进行决赛,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计分方式:同预赛 (三)团体成绩评分方法:
12人啦啦操(预赛成绩+决赛成绩)X60%+8人炫舞(预赛成绩+决赛成绩) X40%(四)闭幕式表演赛:两项赛事前8名的代表队,在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大赛暨篮球赛闭幕式上进行现场表演。要求各院必须着比赛服装参加表演,否则取消获奖名次。 十一、参赛运动员条件与资格审查
1、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国家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思想上进、文化成绩合格、并经校医院检查盖章,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的在校、在读大学生和研究生。
2、大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严禁非本校运动员参赛,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十二、奖励
1、团体总分奖前6名 2、12人啦啦操前8名
3、8人激情炫舞前8名(参赛不足8个代表队,则减一录取) 4、“啦啦操活力宝贝”3名、“激情炫舞青春宝贝”3名 5、体育道德风尚奖4名 6、每队评出优秀运动员1名 7、优秀裁判员4名 十三、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长由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选派,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体育学院选派专业教师,或具备裁判员等级资格的体育学院专业学生担任,为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裁判员的名单暂不公布。 十四、申述程序
(一)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啦啦操规则的申诉办法执行。申诉报告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处理。
(二)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队)该次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写出书面申诉报告,并附有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仲裁委员会。
(三)送交申诉报告的同时须交申诉费500元,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退还。
(四)一律采用书面申诉。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年3月28日
湖南工业大学2012年“阳光杯” 激情炫舞啦啦操比赛报名表
单位: 啦啦队队长: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