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镇党委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
为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环境,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建设,实现“工业强镇”的富民战略目标,促进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严禁随意到企业进行各种专项检查、评比。应开展涉企检查的,事先必须报镇分管工业的领导审批,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严禁乱收费。政府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办证(照)、年检、收税、收费之机,向企业“搭车”收费。
(三)严禁乱罚款。各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要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人性化监管,建设性监管,光怀性提示,严禁以处罚为目的乱检查,严禁以罚代管。对企业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以教育为主。
(四)严禁乱摊派。不得强行向企业拉赞助、要求企业捐赠财物、购买有价证券、奖券、征订非党报党刊杂志、承办社会活动或其它形式的集资、摊派;严禁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单位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严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指定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迫企业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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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培训班、学习班并收取相关费用。
(七)严禁“吃、拿、卡、要”。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八)严禁未经通知,对企业拉闸停水停电,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九)严禁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权插手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向企业强行安排亲朋好友就业。
(十)严禁推诿拖延。各行政机关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凡涉及本部门的事项,必须按时限要求予以办结,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一次性全面告知。凡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一律实行“并联审批制”;涉及一个单位多个职能科室的,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 “限时办结制"。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继续清理现有行政许项目。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坚决取消,不得变相保留。对依法依规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明确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
(十二)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时效落实。“一次性告知、两次办结”制度,即第一次要详尽告知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第二次在提交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按规定时限批办完毕。
(十三)推行审批公开,强化有效监管。公开行政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实行“阳光审批”。严禁审批过程中的搭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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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配套机制
(十四)坚持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的工作标准。各类执法检查必须严格落实“先行告知,指导服务、纠错整改、行政处罚”的“四步”规程。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寓执法于服务之中。
(十五)坚持公正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促进文明公正执法,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十六)严格执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时限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七)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制度。
(十八)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每年在全镇选择5家不同行业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对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处罚、收取税费等行为进行监测并作出评价,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
四、采取有力措施,优化企业周边环境。
(十九)建立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必查制度。坚持有诉必杳、查必有果、速者必究。
(二十)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表模资格,个人调离现工作岗位,违纪违法的依法严惩。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督合力
(二十一)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镇党委、镇政府成 3
立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邓小祥,镇长周桂清任组长,副书记张青青、纪检组织委员罗斌、常务副镇长罗宇晟、武装部长隆健康和镇宣传统战委员伍卫华任副组长,镇纪检会、镇组织办、镇政法办、镇综合办、镇财政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检会,纪检组织委员罗斌兼办公室主任。
(二十二)明确职责,形成监督合力。镇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考核和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1年3月15日 4
中共XX镇党委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
为优化工业企业发展环境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环境,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建设,实现“工业强镇”的富民战略目标,促进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严禁随意到企业进行各种专项检查、评比。应开展涉企检查的,事先必须报镇分管工业的领导审批,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严禁乱收费。政府各部门一律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利用办证(照)、年检、收税、收费之机,向企业“搭车”收费。
(三)严禁乱罚款。各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要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人性化监管,建设性监管,光怀性提示,严禁以处罚为目的乱检查,严禁以罚代管。对企业初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以教育为主。
(四)严禁乱摊派。不得强行向企业拉赞助、要求企业捐赠财物、购买有价证券、奖券、征订非党报党刊杂志、承办社会活动或其它形式的集资、摊派;严禁在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单位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严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指定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迫企业接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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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禁强迫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培训班、学习班并收取相关费用。
(七)严禁“吃、拿、卡、要”。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八)严禁未经通知,对企业拉闸停水停电,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九)严禁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权插手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向企业强行安排亲朋好友就业。
(十)严禁推诿拖延。各行政机关要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凡涉及本部门的事项,必须按时限要求予以办结,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一次性全面告知。凡一个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一律实行“并联审批制”;涉及一个单位多个职能科室的,一律实行“首问负责制”、 “限时办结制"。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继续清理现有行政许项目。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坚决取消,不得变相保留。对依法依规予以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明确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的责任。
(十二)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时效落实。“一次性告知、两次办结”制度,即第一次要详尽告知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第二次在提交材料齐备的情况下,按规定时限批办完毕。
(十三)推行审批公开,强化有效监管。公开行政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实行“阳光审批”。严禁审批过程中的搭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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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配套机制
(十四)坚持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完善行政执法的工作标准。各类执法检查必须严格落实“先行告知,指导服务、纠错整改、行政处罚”的“四步”规程。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寓执法于服务之中。
(十五)坚持公正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与培训,促进文明公正执法,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
(十六)严格执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将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时限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七)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制度。
(十八)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每年在全镇选择5家不同行业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对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进入企业检查、处罚、收取税费等行为进行监测并作出评价,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依据。
四、采取有力措施,优化企业周边环境。
(十九)建立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必查制度。坚持有诉必杳、查必有果、速者必究。
(二十)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表模资格,个人调离现工作岗位,违纪违法的依法严惩。
五、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督合力
(二十一)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镇党委、镇政府成 3
立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邓小祥,镇长周桂清任组长,副书记张青青、纪检组织委员罗斌、常务副镇长罗宇晟、武装部长隆健康和镇宣传统战委员伍卫华任副组长,镇纪检会、镇组织办、镇政法办、镇综合办、镇财政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检会,纪检组织委员罗斌兼办公室主任。
(二十二)明确职责,形成监督合力。镇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考核和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中共XX镇委员会 2011年3月15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