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章节知识点

第一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风险、收益与损失

1.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一个宽泛且常用的术语。在本书中,风险被定义为未来结果出现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具体来说,如果某个事件的收益或损失是固定的并已经被事先确定下来,就不存在风险;若该事件的收益或 损失存在变化的可能,且这种变化过程事先无法确定,则存在风险。

2.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正确认识并深入理解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一方面有助于商业银行对损失可能 性的平衡管理,防止过度强调风险损失而制约机构的盈利和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 活动中主动承担风险,利用经济资本配置、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等现代风险管理方法,遵循风险与收益 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地促进商业银行优势业务的发展,进行科学的业绩评估,并以此产生良好的激励效果。

3.风险与损失的关系

风险与损失有密切联系,根据风险的含义及产业实践,风险虽然通常采用损失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 损失规模来计量,但绝不等同于损失本身。严格来说,损失是一个事后概念,反映的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 造成的实际结果;而风险却是一个明确的事前概念,反映的是损失发生前的事物发展状态,在风险的定量 分析中可以采用概率和统计方法计算出损失规模和发生的可能性。

在实践中,通常将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灾难性损失三大类。

(二)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

商业银行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风险管理与商 业银行经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承担和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也是商业银行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原动力。 第二,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从传统上片面追求扩大规模、增加利润的 粗放经营模式,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从以定性分析为主的传统模式,向以定 量分析为主的风险管理模式转变;从侧重于对不同风险分散管理的模式,向集中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 模式转变。

第三,风险管理能够为商业银行风险定价提供依据,并有效管理金融资产和业务组合。 第四,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创造价值。

第五,风险管理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

(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类别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

(一)风险分散

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古老投资格 言形象地说明了这一方法。

(二)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Underlying Asset)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

生产 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的风险损失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对冲是管理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 险和商品风险非常有效的方法,风险对冲可以分为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 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转移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四)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指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具有的风险。简单地说 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在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中,风险规避主要通过经济资本配置来实现。风险规避策略的实施成本主要在于风险分析和经济资本配置方面的支出。

(五)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指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风险合 理定价:定价过低将使自身所承担的风险难以获得足够的补偿;定价过高又会使自身的业务失去竞争力, 从而面临业务萎缩并阻碍长期发展。

四、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

(一)资本的概念和作用

通常所说的资本是指会计资本,也就是账面资本,等于金融机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减去负债后 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优先股等。

资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本为商业银行提供融资。

第二,吸收和消化损失。

第三,限制商业银行过度业务扩张和风险承担。

第四,维持市场信心。

第五,为商业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二)监管资本与资本充足率要求

1.监管资本的概念

监管资本是监管部门规定的商业银行应持有的同其所承担的业务总体风险水平相匹配的资本,是监管当局针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特征,按照统一的风险资本计量方法计算得出的。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首先,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不同性质,对监管资本的范围作出了界定,监管资本被区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1)核心资本又称为一级资本,包括商业银行的权益资本(股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和公开储备;

(2)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贷款储备以及混合性债务工具等。

(3)在计算风险资本要求时,还规定了三级资本。

其次,新协议对三大风险加权资产规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

(1)对于信用风险资产,商业银行可以采取标准法、内部评级初级法和内部评级高级法计算;

(2)对于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计算;

(3)对于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计算。

2.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指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资本充足率定义为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加上12.5倍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比率。

新协议规定国际活跃银行的整体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三)经济资本及其应用

1.经济资本的概念

经济资本是指商业银行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为了应付对未来一定期限内资产的非预期损失而应该 持有的资本金。经济资本的重要意义在于强调资本的有偿占用,即占用资本来防范风险是需要付出成本的。

2.经济资本配置对商业银行的积极作用

第一,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有助于商业银行制定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

3.RAROC

在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方法中,目前被广泛接受和普遍使用的是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其计算公式如下:

RAROC=(N1-EL)/UL

其中,Nl为税后净利润,EL为预期损失,UL为非预期损失或经济资本。

七、风险管理的数理基础

(一)收益的计量

1.绝对收益

对投资成果的直接衡量,反映投资行为得到的增值部分的绝对量。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绝对收益=P-P。

其中,P为期末的资产价值总额,P。为期初投入的资金总额。

2.百分比收益率

百分比收益率是当期资产总价值的变化及其现金收益占期初投资额的百分比。百分比收益率通常 用百分数表示,是最常用的评价投资收益的方式,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百分比收益率(R)=(P。+D-P。)/P。×100%

其中,P。为期初的投资额,P1为期末的资产价值,D为资产持有期间的现金收益。

(二)常用的概率统计知识

(三)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原理

(三)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原理

根据上述公式可得,当两种资产之间的收益率变化不完全正相关(即ρ

在风险管理实践中,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资产组合分散风险的原理,将贷款分散到不同的行业、区域, 通过积极实施风险分散策略,显著降低发生大额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从而达到管理和降低风险、保持收益 稳定的目的。

第二章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要求考生掌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以及风险管理流程这几大知识点。风险管理组织各部门的主要职责,风险管理流程的四个步骤是考生要着重把握的。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环境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三)商业银行风险文化

1.商业银行风险文化的含义

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风险管理理念、哲学和价值观,通过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员工风险管理行为表现出来的一种企业文化。

2.先进的文化理念

(1)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2)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而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3)风险管理应纳人商业银行的整体战略之中,并服务于业务发展战略。

(4)应充分了解所有风险,并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不了解或无把握控制风险的业务,应采取审慎态度对待。

3.风险文化的培植

首先,培植风险文化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商业银行的一项“终身事业”。

其次,商业银行应向全体员工广泛宣讲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知识、规范和标准,大力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等。

最后,商业银行应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和实施绩效考核,将风险文化融人到每一位员工的日常

行为中。

(四)商业银行管理战略

1.商业银行管理战略的含义

在综合分析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状况以及同业比较后,提出的一整套包括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措施的战略。

2.商业银行管理战略的基本内容

包括战略目标和实现路径两方面。战略目标可以分解为战略愿景、阶段性战略目标和主要发展指标等细项。

3.商业银行管理战略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1)风险管理是银行管理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2)战略目标中包括风险管理目标。

(3)风险管理过程本身是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以及整个战略目标的重要路径。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流程

按照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可以概括为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主要步骤,其中风险管理部门承担了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的重要职责,而各级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

(一)风险识别/分析

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制作风险清单是商业银行识别风险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它是指采用类似于备忘录的形式,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逐一列举,并联系经营活动对这些风险进行深入理解和分析。

风险识别常用的方法:

1.专家调查列举法:将可能面临的风险逐一列出,并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例如直接或间接、财务或非财务、政治性或经济性风险因素等。

2.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风险管理人员通过实际调查研究以及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目录等财务资料进行分析,从而发现潜在的风险。

3.情景分析法:通过有关的数据、曲线、图表等模拟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可能状态,目的在于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预测风险范围及结果,并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

4.分解分析法:将复杂的风险分解为多个相对简单的风险因素,从中识别可能造成严重风险损失的因素。例如,可以将汇率风险分解为汇率变化率、利率变化率、收益率期间结构等影响因素、

5.失误树分析方法:通过图解法来识别和分析风险损失发生前存在的各种不恰当的行为,由此判断和总结哪些失误最可能导致风险损失。

(一)风险计量/评估

风险计量是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监管和经济资本配置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

(三)风险监测服告

1.监控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确保风险在进一步恶化之前提交相关部门,以便其密切关注并采取恰当的控制措施。

2.报告商业银行所有风险的定性/定量评估结果,并随时关注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实施质量/效果。

(四)风险控制/缓释

风险控制是对经过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取分散、对冲、转移、规避和补偿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1.风险控制的目标包括;

(1)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符合经营目标的要求;

(2)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符合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的要求,并在成本/收益基础上保持有效性;

(3)通过对风险诱因的分析,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完善风险管理程序。

2.风险控制体系包括:

(1)基层业务部门配备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2)每个业务领域配备风险管理委员会;

(3)最高管理层或风险总监直接领导银行最高风险管理委员会。

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一)数据收集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需要从很多来源收集海量的数据和信息,通常可分为:

2.外部数据,指通过专业供应商所获得的数据,由于国内的外部数据供应商规模/实力有限,很多数据还需要商业银行自行采集、评估。例如,国内市场行情和信息数据,外部评级数据,行业统计分析数据,外部损失数据。

(二)数据处理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有些数据是静态的,有些则是动态的,系统不能制约数据的特性。经过分析和处理的数据主要分为:

1.中间计量数据,是通过风险模型计量后的数据,可以分为不同的风险管理业务目标所共享。中间数据在不同风险管理领域的一致应用,是商业银行最终实现经济资本计量的关键所在。

2.组合结果数据,是基于不同的风险管理业务目标所产生的组合计量结果数据,也称为“具有风险管理目标的综合数据”,不仅为风险管理人员提供便于解读的信息,而且为相关的业务人员提供便于业务决策的综合支持信息。

(三)信息传递

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一般采用B/S结构,这种信息传递方式的主要优点是:真正实现风险数据的全行集中管理、一致调用;不需要每个终端都安装风险管理软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建设成本、保护知识产权和系统安全。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无形资产”,必须设置严格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标

准,确保系统能够长期、不间断地运行。

(1)针对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等,设置不同的登录级别;

(2)为每个系统用户设置独特的识别标志,并定期更换登录密码或磁卡;

(3)对每次系统登录或使用提供详细记录,以便为意外事件提供证据;

(4)设置严格的网络安全/加密系统,防止外部非法入侵;

(5)随时进行数据信息备份和存档,定期进行检测并形成文件记录;

(6)设置灾难恢复以及应急操作程序;

(7)建立错误承受程序,以便发生技术困难时,仍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系统的完整性。

第三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信用风险识别

(一)单一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二)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1.集团法人客户的整体状况分析

根据中国银监会2007年修订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集团法人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两代以内旁系亲属

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关联交易是指发生在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转移权利或义务的事项安排。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与他方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事业法人。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当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

商业银行发现企业客户下列行为/情况时,应当着重分析其是否属于某个企业集团内部的关联方,以及其行为/情况是否属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1)与无正常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重大交易;

(2)进行价格、利率、租金及付款等条件异常的交易;

(3)与特定客户或供应商发生大额交易;

(4)进行实质与形式不符的交易;

(5)易货交易;

(6)进行明显缺乏商业理由的交易;

(7)发生处理方式异常的交易;

(8)资产负债表目前后发生的重大交易;

(9)互为提供担保或连环提供担保;

(10)存在有关控制权的秘密协议;

(11)除股本权益性投资外,资金以各种方式供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

总之,在识别和分析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力争做到;

第一,充分利用已有的内外部信息系统,如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查询系统、中介征信机构、互联网、媒体等,及时全面收集、调查、核实客户及其关联方的授信记录。

第二,与客户建立授信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受理和调查评价,要求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况等,以有资格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通过各种方式获取第一手材料,必要时可要求客户聘请独立的具有公证效应的第三方出具资料真实性证明。

第三,识别客户关联方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重点关注客户的注册资金、股权分布、股权占比的变更情况,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形成的关联关系,通过非股权投资方式形成的隐性关联关系,客户核心资产重大变动及其净资产10%以上的变动情况,客户对外融资、大额资金流向、应收账款情况,客户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密亲属的个人信用记录。 第四,集团法人客户的识别频率与额度授信周期应当保持一致。

第五,在定期识别期间,集团法人客户的成员单位若发生产权关系变动,导致其与集团的关系发生变化,成员行应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牵头行,牵头行汇总有关信息后报管辖行,管辖行作出识别判断后,决定是否继续列入集团加以统一管理或删除在集团之外,并在集团法人客户信息资料库中作出相应调整。

第六,对所有集团法人客户的架构图必须每年进行维护,更新集团内的成员单位。

2.集团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

(1)内部关联交易频繁。集团法人客户内部进行关联交易的基本动机之一是实现整个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和控制,动机之二是通过关联交易来规避政策障碍和粉饰财务报表。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得商业银行很难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2)连环担保十分普遍。关联方通常采用连环担保的形式申请银行贷款,虽然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但一方面,企业集团频繁的关联交易孕育着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信用风险通过贷款担保链条在企业集团内部循环传递、放大,贷款实质上处于担保不足或无担保状态。

(3)真实财务状况难以掌握。现实中,企业集团往往根据需要随意调节合并报表的关键数据,导致商业银行很难准确掌握客户的真实财务状况。

(4)系统性风险较高。为追求规模效应,一些企业集团往往利用其控股地位调动关联方资金,并利用集团规模优势取得大量银行贷款,过度负债,盲目投资,涉足自己不熟悉的行业和区域,很可能引发关联方“多米诺骨牌式”的崩溃,引发系统性风险并造成严重的信用风险损失。

(5)风险识别和贷后管理难度大。由于集团法人客户经营规模大、结构复杂,商业银行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其经营状况作出准确的评价,增加了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难度。

(三)个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1.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分析

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借款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材料等。

2.个人信贷产品分类及风险分析

(1)个人住宅抵押贷款的风险包括:

①经销商风险;

②“假按揭”风险,主要特征是,开发商利用积压房产套取银行信用.欺诈银行信贷资金; ③房产价格下跌,抵押价值不足;

④借款人财务情况变化的风险。

(2)个人零售贷款,可以分为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留学贷款、助业贷款等。其风险主要表现在:

①借款人的真实收入状况难以掌握,尤其是无固定职业者和自由职业者;

②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有可能不稳定(如职业不稳定的借款人、面临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等); ③贷款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或价格下跌导致消费者不愿履约;

④抵押权益实现困难。

对于助学贷款、留学贷款,除了按照前述的个人客户基本信息分析来识别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外,还应当要求学校、家长或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对此类贷款进行担保;对用于购买商品(如汽车)的贷款,商业银行应对经销商的信誉、实力、资格进行分析考察。

由于个人贷款的抵押权实现困难,商业银行应当高度重视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要求借款人以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可变现的财产作为抵押,并且要求借款人购买财产保险。

(四)贷款组合的信用风险识别

1.宏观经济因素

2.行业风险

3.区域风险

二、信用风险计量

(一)客户信用评级

1.客户信用评级的基本概念

(1)违约的含义

①商业银行认定,除非采取追索措施,如变现抵押品,借款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商业银行的债务;

②债务人对于商业银行的实质性信贷债务逾期90天以上;

③银行停止对贷款计息、债务人申请破产等被视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债务。

(2)违约概率的含义

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违约概率被具体定义为借款人内部评级1年期违约概率与0.03%中的较高者。巴塞尔委员会设定0.03%的下限是为了给风险权重设定下限,也是考虑到商业银行在检验小概率事件时所面临的困难。违约概率是实施内级法高级法,都必须按照监管要求估计违约概率。

违约概率的估计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单一借款人的违约概率;二是某一信用等级所有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估计其各信用等级借款人所对应的违约概率,可采用内部违约经验、映射外部数据和统计违约模型等与数据基础一致的技术估计平均违约概率,可选择一项主要技术,辅以其他技术作比较,并进行可能的调整,确保估值能准确反映违约概率。

①内部违约经验。银行可使用内部违约经验估计违约概率,前提是证明估计的违约概率反映了授信标准以及生成数据的评级体系和当前评级体系的差异。

②映射外部数据。银行可将内部评级映射到外部信用评级机构或类似机构的评级,将外部评级的违约概率作为内部评级的违约概率。

③统计违约模型。对任一级别的债务人,银行可以使用违约概率预测模型得到的每个债务人违约概率的简单平均值作为该级别的违约概率。

与违约概率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是违约频率,即通常所称的违约率。违约频率是事后检验的结果,而违约概率是分析模型作出的事前预测,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违约频率可用于对信用风险计量模型的事后检验,但不能作为内部评级的直接依据。违约概率和违约频率通常情况下是不相等的,两者之间的对比分析是事后检验的一项重要内容。

2.客户信用评级的发展

3.违约概率模型

(1)RiskCalc模型

RiskCale模型是在传统信用评分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适用于非上市公司的违约概率模型,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步骤从客户信息中选择出最能预测违约的一组变量,经过适当变换后运用Logit/Probit回归技术预测客户的违约概率。

(2)Credit Monitor模型

Credit Monitor模型是在Merton模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违约概率模型,其核心在于把企业与银行的借贷关系视为期权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中的信用风险信息因此隐含在这种期权交易之中,从而通过应用期权定价理论可以求解出信用风险溢价和相应的违约率,即预期违约频率。

(3)KPMG风险中性定价模型

KPMG风险中性定价模型的核心思想是假设金融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是风险中立者,不管高风险资产、低风险资产或无风险资产。

(3)死亡率模型

死亡率模型,通常分为边际死亡率和累计死亡率。

(二)债项评级

1.违约风险暴露(EAD)

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债务人违约时预期表内项目和表外项目的风险暴露总额,包括已使用的授信余额、应收未收利息、未使用授信额度的预期提取数量以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2.违约损失率(LGD)

违约损失率指某一债项违约导致的损失金额占该违约债项风险暴露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露总额的百分比(损失的严重程度,LGD=1-回收率)。

计量违约损失率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市场价值法。通过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信用价差(credit Spread)和违约概率推算违约损失率,

其假设前提是市场能及时有效反映债券发行企业的信用风险变化,主要适用于已经在市场上发行并且可交易的大企业、政府、银行债券。

(2)回收现金流法。根据违约历史清收情况,预测违约贷款在清收过程中的现金流,并计算出LGD,即LGD=1-回收率=1-(回收金额-回收成本)/违约风险暴露。

(三)信用风险组合的计量

1.违约相关性

线性相关系数具有线性不变性,对于非线性相关性,可以通过秩相关系数和坎德尔系数进行计量。连接函数最重要和最常用的结论是斯克拉定理。

2.信用风险组合计量模型

(1)CreditMetrics模型。CreditMetrics模型本质上是一个VaR模型,目的是为了计算出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一个信用资产组合在持有期限内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通常,非交易性资产组合(如借款以及一些私募债券)的价格不能够像交易性资产组合(如股票)的价格一样容易获利,因此,非交易性资产组合的价格波动率(标准差)也同样难以获利。CreditMetrics模型的创新之处正是在于解决了计算非交易性资产组合VaR这一难题。

(2)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直接将转移概率与宏观因素的关系模型化,然后通过不断加入宏观因素冲击来模拟转移概率的变化,得出模型中的一系列参值。Credit Port_folio View模型可以看做是CreditMetrics模型的一个补充,比较适用于投机类型的借款人,因为该类借款人对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更敏感。

(3)Credit Risk+模型。Credit Risk+模型是根据针对火险的财险精算原理,对贷款组合违约率进行分析,并假设在组合中,每笔贷款只有违约和不违约两种状态。Credit Risk+模NKN,贷款组合中不同类型的贷款同时违约的概率是很小的且相互独立,因此贷款组合的违约率服从泊松分布。

3.信用风险组合的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用于评估特定事件或特定金融变量的变化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压力测试主要包括六大功能,压力测试主要采用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方法。

1.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反映一国的经济情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或净值)、国民收入、财政赤字、通货膨胀率、国际收支(贸易收支、经营收支等)、国际储备、外债总额等。对不同的国家,数量指标的侧重可能不同,通常对一国的关键部门(例如石油或其他矿产)的指标也要进行分析和预测。

2.比例指标

比例指标反映一国的对外清偿能力,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外债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该比率反映一国长期的外债负担情况,一般的限度是20%~25%,高于这个限度说明外债负担过重。

(2)偿债比例。该比例是一国外债本息偿付额与该国当年出口收入之比,它衡量一国短期的外债偿还能力,这个指标的限度是15%~25%,超过这个限度说明该国的偿还能力有问题。

(3)应付未付外债总额与当年出口收入之比。该指标衡量一国长期资金的流动性,一般的限度为100%。高于这个限度说明该国的长期资金流动性差,因而风险也较高。

(4)国际储备与应付未付外债总额之比。这一指标衡量一国国际储备偿付债务的能力,一般限度为20%,如果这项指标低于20%说明该国国际储备偿还外债的能力不足。

(5)国际收支逆差与国际储备之比。该指标反映以一国国际储备弥补其国际收支逆差的能力,一般限度是150%,超过这一限度说明风险较大。

3.等级指标

等级指标是对一国政治、社会因素的综合分析,然后对该国的政治与社会稳定程度作出估价,

判断该国的风险等级。

数量指标、比例指标和等级指标是对国家风险关键因素的不同方面进行衡量。只有通过对三类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对一国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横向对比,才有可能对该国的国家风险作出客观评价。

三、信用风险监测与报告

(一)风险监测对象

1.单一客户风险监测

基本面指标,包括品质类指标、实力类指标、环境类指标;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增长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

2.组合风险监测

组合风险监测的方法包括传统的组合监测方法和资产组合模型。

(1)传统的组合检测方法。传统的组合检测方法主要是对信贷资产组合授信集中度和结构进行分析检测。

(2)资产组合模型法。商业银行在计量每个暴露的信用风险,即估计每个暴露的未来价值概率分布的基础上,就能够计量组合整体的未来价值的概率分布。通常包括两种方法:①估计各暴露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得到整体价值的概率分布;②不直接处理各暴露之间的相关性,而把暴露在该风险类别下的投资组合看成一个整体,直接估计该组合资产的未来价值概率分布。

(二)风险监测主要指标

1.不良资产/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2.预期损失率=预期损失/资产风险敞口×100%

3.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一最大一家(集团)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4.贷款风险迁徙:

(1)正常贷款迁徙率

正常贷款迁徙率一(期初正常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一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一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2)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一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3)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一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4)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一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5)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一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5.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6.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三)风险预警

1.风险预警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1)风险预警程序: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风险分析、风险处置、后评价。

(2)风险预警的主要方法;

我国银行将风险预警方法分为黑色预警法(只考虑警素指标的时间序列变化规律,即循环波动特征)、蓝色预警法(侧重定量分析,分为指数预警法和统计预警法)、红色预警法(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三种。

2.行业风险预警

行业风险预警属于中观层面的预警。

(1)行业环境风险因素

①主要包括经济周期、财政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外部冲击等方面;

②风险预警指标:国家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变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多边或双边贸易关系变化;政府优惠政策调整。

(2)行业经营风险因素

(3)行业财务风险因素

行业净资产收益率、行业盈亏系数、资本积累率、行业销售利润率、行业产品产销率、劳动生产率。

(4)行业重大突发事件

3.区域风险预警

(1)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2)区域经营环境出现恶化。

(3)区域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出现风险因素。

4.客户风险预警

(1)客户财务风险的监测。

(2)客户非财务风险的监测。

(四)风险报告

1.风险报告的职责和路径

(1)风险报告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保证对有效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性的清醒认识;

②传递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

③实施并支持一致的风险语言/术语;

④使员工在业务部门、流程和职能单元之间分享风险信息;

⑤告诉员工在实施和支持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责;

⑥利用内部数据和外部事件、活动、状况的信息,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目标实施提供支持; ⑦保障风险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或者同级的风险管理部门、外部监管部门、投资者报告。

(2)报告路径,良好的风险报告路径应采取纵向报送与横向报送相结合的矩阵式结构。

2.风险报告的主要内容

(1)从报告使用者来看,可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

(2)从类型上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

(3)银监会规定的不良贷款分析报告。

(4)巴塞尔委员会建议的信用风险披露内容。

四、信用风险控制

(一)限额管理

1.单一客户授信限额管理

MBC=EQ×LM

LM=f(CCR)

MBC(Maximum Borrowing Capacity):最高债务承受额;

EQ(Equity):所有者权益;

LM(Lever Modulus):杠杆系数;

CCR(Customer Credit Rating):客户自信等级;

f(CCR):客户资信等级与杠杆系数对应的函数关系。

2.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管理

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管理,应确定对集团的总授信额度。

集团统一授信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根据总行关于行业的总体指导方针和集团客户与授信行的密切关系,初步确定对该集团整体的总授信额度;

第二步,按单一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定量计算,初步测算关联企业各成员单位(含集团公司本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参考值;

第三步,分析各个授信额度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调整各成员单位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使每个成员单位的授信额度之和控制在集团公司整体的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并最终核定各成员单位的授信使用额度。

3.国家风险与区域风险限额管理

国家风险限额是用来对某一国家的风险暴露管理的额度框架。

区域风险限额是与国家风险限额管理不同的,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区域风险限额是有必要的。

4.组合限额管理

(1)通过设定组合限额,可以防止信贷风险过于集中在组合层面的某些方面。

(2)组合限额分为授信集中度限额和总体组合限额。

(3)组合限额分为五步:

按某组合的维度确定资本分配权重一根据资本分配权重,对预期的组合进行压力测试,估算组合的损失一将压力测试估算出的预计组合损失与银行的资本相对比一根据资本分配权重,确定各组和以资本表示的组合限额一根据资本转换因子,将以资本表示的该组合的组合限额转换为以计划授信限额表示的组合限额。

(4)组合限额的应用和调整,该调整包括:经济和市场状况的较大变动、新的监管机构的建议、高级管理层决定的战略重点的变化、年度进行业务计划和预算。

(二)信用风险缓释

信用风险缓释是指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时,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1.合格抵(质)押品

合格抵(质)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实物抵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合格抵(质)押品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体现为违约损失率的下降,同时也可能降低违约概率。

2.合格净额结算(Netting)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净额结算包括:表内净额结算;回购交易净额结算;场外衍生工具及交易账户信用衍生工具净额结算。银行采用合格净额结算缓释信用风险时,应持续监测和控制后续风险,并在净头寸的基础上监测和控制相关的风险暴露。

3.合格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保证的范围包括:

(1)主权、公共企业、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银行;

(2)外部评级在A一级及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虽然没有相应的外部评级,但内部评级的违约概率相当于外部评级A一级及以上水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银行,可以按要求自行认定合格保证,但应有历史数据证明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

信用衍生工具的范围包括信用违约互换、总收益互换等。当信用违约互换和总收益互换提供的信用保护与保证相同时,可以作为合格信用衍生工具。

4.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池

对单独一项风险暴露存在多个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时:

(1)采用内部评级法初级法的银行,应将风险暴露细分为每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部分,每一部分分别计算加权风险资产。如信用保护由一个信用保护者提供,但有不同的期限,也应细分为几个独立的信用保护。细分的规则应使信用风险缓释发挥最大作用。

(2)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银行,如果通过增加风险缓释技术可以提高对风险暴露的回收率,则鼓励对同一风险暴露增加风险缓释技术来降低违约损失率。采用此种方法处理的银行应证明此种方式对风险抵补的有效性,并建立合理的多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处理的相关程序和方法。

(三)关键业务流程/环节控制

1.授信权限管理

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在设立授信权限方面作出职责安排和相关规定,并对弹性标准作出明确的定义。授信权限管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给予每一交易对方的信息须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2)集团内所有机构在进行信用决策时应遵循一致的标准;

(3)债项的每一个重要改变(如主要条款、抵押结构及主要合同)应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4)交易对方风险限额的确定和对单一信用风险暴露的管理应符合组合的统一指导及信用政策,每一决策应建立在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之上;

(5)根据审批人的资历、经验和岗位培训,将信用授权分配给审批人并定期进行考核。

2.贷款定价

贷款定价的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市场、银行和监管机构这三方面是形成均衡定价的三个主要力量。

贷款最低定价一(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贷款额

其中,资金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权成本;经营成本包括日常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风险成本指预期损失,即预期损失一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X违约风险暴露;资本成本主要是指用来覆盖该笔贷款的信用风险所需经济资本的成本,在数值上等于经济资本与股东最低资本回报率的乘积。

3.信贷审批

信贷审批是在贷前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由获得授权的审批人在规定的限额内,结合交易对方或贷款申请人的风险评级,对其信用风险暴露进行详细的评估之后作出信贷决策的过程。 信贷审批或信贷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1)审贷分离原则。

(2)统一考虑原则。

(3)展期重审原则。

4.贷款转让

贷款转让(又称贷款出售)通常指贷款有偿转让,是贷款的原债权人将已经发放但未到期的贷

款有偿转让给其他机构的经济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或转移风险、增加收益、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经济资本配置效率。大多数贷款的转让属于一次性、无追索、一组同质性的贷款(如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在贷款二级市场上公开打包出售。

5.贷款重组

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按原有合同履约时,商业银行为了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而对原有贷款结构(期限、金额、利率、费用、担保等)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

贷款重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属于可重组的对象或产品。通常,商业银行都对允许或不允许重组的贷款类型有具体规定。

(2)为何进入重组流程。对此应该有专门的分析报告并陈述理由。

(3)是否值得重组,重组的成本与重组后可减少的损失孰大孰小。对将要重组的客户必须进行细致科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4)对抵押品、质押物或保证人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估。

贷款重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调整信贷产品;

减少贷款额度;

调整贷款期限(贷款展期或缩短贷款期限);

调整贷款利率;

增加控制措施,限制企业经营活动。

(四)资产证券化与信用衍生产品

1.资产证券化(secu ritization)的含义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包括以下四类:

信贷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现金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有助于:

(1)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置于资产负债表之外,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压力。

(2)通过对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可以改善资本状况,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3)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转换为可流通的金融产品,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

(4)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人结构。

2.信用衍生产品(Credit Derivatives)

信用衍生产品是用来从基础资产上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最大特点是能将信用风险从市场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

信用衍生产品除了具有传统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如杠杆性、未来性、替代性、组合性、反向性、融资性等)外,还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保密性、交易性、灵活性、债务的不变性。 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信用衍生产品主要有以下四种。

(4)信用价差期权(Credit Spread Option)

信用价差是用以向投资者补偿参照资产违约风险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利差,其计算公式为: 信用价差一贷款或证券收益率一相应的无风险收益率

信用价差增加表明贷款信用状况恶化,减少则表明贷款信用状况提高。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用衍生产品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①分散商业银行过度集中的信用风险。

②提供化解不良贷款的新思路。

③防止信贷萎缩,增强资本的流动性。

④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⑤使银行得以摆脱在贷款定价上的困境。

五、信用风险资本计量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两种计量信用风险资本的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一)标准法

标准法下的信用风险计量框架如下:

1.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分为对主权国家的债权、对一般商业银行的债权、对公司的债权、包括在监管零售资产中的债权、以居民房产抵押的债权、表外债权等13类。

2.对主权国家、商业银行、公司的债权等非零售类信贷资产,根据债务人的外部评级结果分别确定权重零售类资产根据是否有居民房产抵押分别给予75%、35%的权重;表外信贷资产采用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换为信用风险暴露。

3.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抵押、担保、信用衍生工具等手段进行信用风险缓释,降低单笔债项的信用风险暴露额。

将上述风险加权资产合计之后乘以8%即可计算出商业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应当持有的最低信用风险资本。

(二)内部评级法

根据对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依赖程度的不同,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 初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客户评级估计每一等级客户违约概率,其他风险要素采用监管当局的估计值;

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二维评级体系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和高级法的区分只适用于非零售暴露,对于零售暴露,只要商业银行决定实施内部评级法,就必须自行估计PD和LGD。

在内部评级法下,商业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Risk-Weighted Asset,RWA)

RWA=RW×EAD

其中,RW为风险权重(Risk Weight),反映该风险资产的信用风险水平;EAD为该项资产的违约风险暴露。

风险加权资产的8%就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银行对风险资产所应持有的资本金,即该项资产的监管资本要求。

此外,利用内部评级法计算出来的风险参数,就可以计算每一项风险资产的预期损失。 预期损失(EL)=违约概率(PD)×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损失率(LGD)

预期损失属于贷款成本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合理的贷款定价和提取准备金等方式进行有效管理。

内部评级法(IRB)与内部评级体系(Internal Rating System,IRS)的区别:

1.内部评级法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用于外部监管的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法,各国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

2.内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平台,它包括作为硬件的内部评级系统和作为软件的配套管理制度,其中,内部评级系统是风险计量/分析的核心工具,由评级模型和评级数据两部分组成。

(三)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

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应评估内部评级和风险参数量化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审慎性。

(四)经济资本管理

经济资本计量对象为表内各类风险资产和表外业务,包括贷款、存放与拆放同业、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承兑、担保和信用证等。内部评级法下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是风险因子计量,包括债务人违约概率(PD)、违约后债项的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期限(M),此外,还应考虑信用资产的相关性以及风险集中度。

从我国目前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看,对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管理可通过三个环节完成:首先,由总行年初根据全行发展规划和资本补充计划,明确资本充足率目标,提出全行的经济资本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对分行进行初次分配;其次,总行根据各分行反馈的情况,在总行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平衡分配;最后,总行根据战略性经营目标,对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增量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战略性分配。

第四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市场风险识别

(一)市场风险特征与分类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化而使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主要交易产品及其风险特征

1.即期

即期是交易的一方按约定价格买人或卖出一定数额的金融资产,交付及付款在合约订立后的两个营业日内完成。

2.远期

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依交易时所约定的币种、汇率和金额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

3.期货

4.互换

互换指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互相交换具有相同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的合约,较为常见的有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1)利率互换;交易双方事先约定在彼此认可的条件下,相互交换某段期限内的资产和负债,利率互换交易并不涉及本金的交换,而仅就利息支付方式进行交换。

(2)货币互换:指交易双方用不同的货币进行的互换交易。

(3)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比较:货币互换中不同货币本金的数额由事先确定的汇率决定,且该汇率在整个互换期间保持不变,因此,货币互换既明确了利率,也明确了汇率。

(4)利率互换的作用:一是规避利率波动的风险;二是交易双方利用自身在不同种类利率上的比较优势有效地降低各自的融资成本。

4.期权

(三)资产分类

二、市场风险计量

(一)基本概念

(二)市场风险计量方法

1.缺口分析

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将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按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

2.久期分析

久期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经济价值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对各时段的缺口赋予相应的敏感性权重,得到加权缺口,然后对所有时段的加权缺口进行汇总,以此估算某一给定的小幅(通常小于1%)利率变动可能对银行经济价值的影响。

局限性:仍然不能反映基准风险对于利率的大幅度变动,由于头寸价格的变化与利率的变化无法近似为线性关系,因此久期分析的结果就不再准确。

3.外汇敞口分析

外汇敝口分析是衡量汇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的一种方法。

4.风险价值

(VaR)

5.敏感性分析

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单个市场风险要素的变化可能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的

收益或经济价值产生的影响,包括缺口分析和久期分析。

6.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是指估算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的情况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

7.情景分析

情景分析是一种多因素分析方法,研究多种因素同时作用可能产生的影响,通常包括基准情景、最好的情景、最坏的情景。

8.事后检验

事后检验是指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发生的损益进行比较,以检验计量方法或模型的准确性、可靠性,并据此对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的一种方法。

三、市场风险监测与控制

(一)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

1.设定董事会、高管层、相关部门三个层次

(1)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2)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3)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相关职能应被恰当分离,以避免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2.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履行具体的职责

(1)拟订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批;

(2)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

(3)监测相关业务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报告超限额情况;

(4)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

(5)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6)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

(二)市场风险监测与报告

1.市场风险报告的内容和种类

2.市场风险报告的路径和频度

(1)正常条件下,高管层每周一次。

(2)风险值和风险限额报告必须在每日交易完成后尽快完成。

(3)应高管层或决策部门要求,随时提供风险管理分析报告。

(4)前后台所需要的头寸报告,应当每日提供。

(三)市场风险控制

1.限额管理

分为交易性限额、风险限额与止损限额。

(1)交易限额是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2)风险限额是对按照一定的计量方法所获得的市场风险规模设定的限额。

(3)止损限额是指所允许的最大损失额。

2.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管理基础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或完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金融衍生产品来冲销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除了采用限额管理来控制市场风险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控制或对冲市场风险的目的。

3.经济资本配置

商业银行除了采用限额管理、风险对冲等风险控制方法之外,还可以通过配置合理的经济资本来降低市场风险敞口。

经济资本配置通常采取自上而下法(Top—down Approach)或自下而上法(Bottom-up Approach)。

自上而下法通常用于制订市场风险管理战略规划,自下而上法通常用于当期绩效考核。

四、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量与绩效评估

(一)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量

市场风险监管资本应当能够反映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真实状况,即监管资本要求应当与所需配置的经济资本保持基本一致。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市场风险监管资本一(最低乘数因子+附加因子)×vaR

其中,巴塞尔委员会规定最低乘数因子为3;附加因子设定在最低乘数因子之上,取值在0~之间;VaR的计算采用99%的单尾置信区间,持有期为10个营业日。

2012-6-15 12:5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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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操作风险识别

(一)操作风险分类

(一)操作风险识别方法

商业银行通常借助自我评估法和因果分析模型,对所有业务岗位和流程中的操作风险进行全面且有针对性的识别,并建立操作风险成因和损失事件之间的关系。

1.自我评估法

自我评估法是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全员风险识别,识别出全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并从影响程序和发生概率两个角度来评估操作风险的重要程度。 商业银行进行操作风险自我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各级机构主动承担责任,加强对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流程的有效管理。

2.因果分析模型

在综合自我评估结果和各类操作风险报告的基础上,利用因果分析模型能够对风险成因、风险指标和风险损失进行逻辑分析和数据统计,进而形成三者之间相互关联的多元分布。

实践中,商业银行通常先收集损失事件,然后识别导致损失的风险成因,方法包括实证分析法、与业务管理部门会谈等,最终获得损失事件与风险成因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操作风险评估

(一)操作风险评估要素和原则

操作风险评估要素包括内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情景分析、本行的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四个方面。

1.内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

内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包括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后可以标识、计量和描述该风险事件的各项数据信息,涵盖商业银行所有机构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活动,反映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状况。

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应当是客观已发生的操作风险的损失数据,而非预期的损失数据。各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除定期分析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外,应及时对管辖范围内的操作风险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从而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实现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动态管理。

2.外部相关损失数据

外部相关损失数据/信息应当包括实际损失金额数据、发生损失事件的业务范围信息、损失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情况,以及其他有助于评估商业银行损失事件的信息。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系统性的流程,确定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使用外部相关损失数据及使用方法(如放大倍数、定性调整等)。

3.情景分析

情景分析主要依靠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定性分析,情景分析/评估的结果应与实际损失对比,并随时进行验证和重新评估,以确保情景分析的合理性。

4.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

除使用实际损失数据及情景分析外,商业银行还必须评估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对操作风险的影响,反过来操作风险水平也直接反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质量。 操作风险评估通常从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两个角度开展,遵循由表及里、自下而上、从已知到未知的原则。

(二)操作风险评估方法

1.自我评估法

操作风险评估的主要方法有自我评估法、损失分布法和风险地图法等。其中,自我评估法运用最广泛、最成熟。

在操作风险自我评估的过程中,可依据评审对象的不同,采用流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引导会议法、调查问卷法等方法,并借助操作风险定义及损失事件分类、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历史数据、各类业务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操作风险自我评估。

2.关键风险指标法(KRls)

关键风险指标法可基于自我评估法和因果分析模型,选择已经识别出来的主要操作风险因素,并结合商业银行的内、外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形成统计分析指标,用以评估商业银行整体的操作风险水平。商业银行可根据关键风险指标法所反映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优先排序,依据风险的重要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恰当措施控制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基于操作风险自我评估法和关键风险指标法,定期对主要操作风险进行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三、操作风险控制

(一)操作风险控制环境

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文化及信息系统四项要素,对有效管理与控制操作风险至关重要。

1.公司治理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控制操作风险的基石。最高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控制操作风险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责。

(1)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保全行范围内操作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业务部门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风险管理。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评估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新出台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案进行独立评信,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

2.内部控制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有效识别和防范操作风险的重要手段。加强和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防范操作风险的迫切需要。

3.合规文化

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文化是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一个战略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到位的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与培植一种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合规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只有把先进的合规文化贯穿到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中,根植于整个银行的运行之中,内化为员工的职业态度和工作习惯,才能构建起抵御风险的坚强防线,实现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信息系统

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包括主要面向客户的业务信息系统和主要供内部管理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的业务信息系统能够大幅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显著降低操作失误/差错率。

(二)操作风险缓释

根据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水平和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可以将操作风险划分为可规避的操作风险、可降低的操作风险、可缓释的操作风险和应承担的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根据不同的操作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的管理策略。

1,连续营业方案

连续营业方案应当是一个全面的计划,与商业银行经营的规模和复杂性相适应,强调操作风险识别、缓释、恢复以及持续计划,具体包括:业务和技术风险评估、面对灾难时的风险缓释措施、常年持续性/经营性的恢复程序和计划、恰当的治理结构、危机和事故管理、持续经营意识培训等方面。

2.商业保险

购买商业保险作为操作风险缓释的有效手段,一直是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的重要工具。国

内商业银行在利用保险进行操作风险缓释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

购买保险只是操作风险缓释的一种措施,预防和减少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根本上还是要靠商业银行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3.业务外包

商业银行可以将某些业务外包给具有较高技能和规模的其他机构来管理,用以转移操作风险。同时,外包非核心业务有助于商业银行将重点放在核心业务上,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三)主要业务操作风险控制

1.柜台业务

柜台业务泛指通过商业银行柜面办理的业务,是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操作的集中体现,也是最容易引发操作风险的业务环节。柜台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账户管理、存取款、现金库箱、印押证管理、票据凭证审核、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等各项操作。

2.法人信贷业务

法人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种类之一,包括法人客户贷款业务、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按照法人的信贷业务的流程,可大致分为评级授信、贷前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六个环节。

3.个人信贷业务

个人信贷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竞相发展的零售银行业务,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个人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

4.资金交易业务

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提高自身资金收益或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和交易活动,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存放、资金拆借、债券买卖、外汇买卖、黄金买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从资金交易业务流程来看,可分为前台交易、中台风险管理、后台结算/清算三个环节。

5.代理业务

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四、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

(一)风险监测

关键风险指标的显著波动可能意味着操作风险的总体性质发生变化。关键风险指标通常包括交易量、员工水平、技能水平、客户满意度、市场变动、产品成熟度、地区数量、变动水平、产品复杂程度和自动化水平等。

商业银行通过监测和分析不同时期自身关键风险指标的变化,并与同类金融机构进行横向比较,有助于深入理解操作风险状况的变化趋势,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早期预警。

(二)风险报告

五、操作风险资本计量

根据我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商业银行可以选择标准法、替代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来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一)标准法

标准法(Standardised Approach)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八大类业务条线;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和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零售经纪,计算时需要获得每大类业务条线的总收入,然后根据各条线不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系数β,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最后加总八类产品线的资本,即可得到商业银行总体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在各产品线中,总收入是个广义的指标,代表业务经营规模,因此也大致反映了各产品线的操作风险状况。β代表商业银行在特定产品线的潜在操作风险损失与该产品线总收入之间的关系。

商业银行将业务活动归类到对应业务条线时,应确保与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计量时所采用的业务条线分类定义一致。

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商业银行使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应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积极参与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2.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3.商业银行应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操作风险相关数据,定期根据损失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操作风险监测和控制;

4.商业银行应建立清晰的操作风险内部报告路线;

5.商业银行应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在业务条线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并确保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二)替代标准法

替代标准法是介于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之间的过渡方法。商业银行使用替代标准法应当能够证明使用该方法与使用标准法相比,能够降低操作风险重复计量的程度。

替代标准法下的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算公式分别为:

零售银行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3.5%×前三年零售银行业务条线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数×12%

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3.5%×前三年商业银行业务条线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数×15%

(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贷款余额中还应包括银行账户证券的账面价值)

在替代标准法中,商业银行对除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外的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可以按照标准法计算,也可以用其他业务条线的总收入之和与18%的乘积代替。

(三)高级计量法

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AMA)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监管机构提出的资格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经监管机构批准,商业银行可就大部分业务条线使用高级计量法,对其余业务条线使用标准法。

1.资格要求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积极参与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架构,拥有完整且确实可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拥有充足的资源支持在主要产品线上和控制及审计领域采用该方法。

2.定性标准

商业银行必须设置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负责设计和实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包括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控制政策和程序、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操作风险报告系统,以及操作风险控制/缓释策略。

3.定量标准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系统的建立应基于本行内部积累的损失数据、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情景分析、本行的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四个基本要素,并对其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中的作用和权重作出书面合理界定。

商业银行可根据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管理水平自行选择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包括损失分布模型、打分卡模型等,模型的置信度应设定为99.9%,观测期为1年。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系统应具有较高的精确度,考虑到了非常严重损失事件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的金额。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对模型开发和独立验证设定严格的程序。

(1)内部数据要求。商业银行应明确内部损失数据加工、调整的方法、程序和权限,对内部损失数据应设置合理的损失事件统计金额起点,使用的内部损失数据应与业务条线归类目录和损失事件类型目录建立对应关系。商业银行的内部损失数据应全面覆盖对全行风险评估有重大影响的所有重要的业务活动。除总损失金额信息外,商业银行还应收集损失事件发生时间、总损失中收回部分等信息,以及损失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因素等描述性信息。无论用于损失计量还是用于验证,商业银行必须具备至少5年的内部损失数据。对初次使用高级计量法的商业银行,允许使用3年的历史数据。此外,商业银行对由一个中心控制部门(如信息科技部门)或由跨业务条线、跨期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应制定合理具体的损失分配标准。

(2)外部数据要求。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计量系统应使用相关的外部数据,包括公开数据、银行业共享数据等,并书面规定外部数据加工、调整的方法、程序和权限。外部数据应包含实际损失金额、发生损失事件的业务规模、损失事件的原因和背景等信息。商业银行应定期对外部数据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修订有关文件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情景分析。商业银行应当对操作风险计量系统所使用的相关性假设进行情景分析。

(4)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

第六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流动性风险识别

二、流动性风险评估

(一)流动性比率/指标法

流动性比率/指标法是各国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其做法是首先确定流动性资产的种类并进行估值,然后确定合理的比率/指标并用于评估和监控。

(二)现金流分析法

通过对商业银行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预测和分析,可以评估商业银行短期内

的流动性状况,现金流人和现金流出的差异可以用“剩余”和“赤字”来表示。根据历史数据研究,剩余额与总资产之比小于3%~5%时,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一个预警。

(三)其他流动性评估方法

1.缺口分析法

缺口分析法是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评估商业银行流动性的较好的方法。商业银行贷款平均额和核心存款平均额之差构成了所谓的融资缺口。

融资缺口=贷款平均额-核心存款平均额

如果缺口为正,商业银行必须动用现金和流动性资产,或者介入货币市场进行融资。以公式表示为:

融资缺口=流动性资产+借人资金

公式改写后变为:融资需求=融资缺口+流动性资产

上述公式意味着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是由一定水平的核心存款和贷款以及一定数量的流动性资产来决定。

2.久期分析法

久期分析法用来衡量利率变化对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影响程度,以及对其流动性的作用效果。当久期缺口为正值时,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则资产价值增加的幅度比负债价值增加的幅度大,流动性就加强;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则资产价值减少的幅度比负债价值增加的幅度大,流动性随之减弱。

三、流动性风险监测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预警

(二)压力测试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因资产、负债及表外项目变化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及期限变化进行分析,以正确预测未来特定时段的资金净需求。

(三)情景分析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分析可分以下三种情景,在每种情景下,商业银行应尽可能考虑到任何可能出现的有利或不利的重大流动性变化。

1.正常情况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资产负债相关的现金流量的正常变动。

2.商业银行自身问题所造成的流动性危机。绝大多数严重的流动性危机都源于商业银行自身管理或技术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致命的薄弱环节。

3.某种形式的整体市场危机,即在一个或多个市场,所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

1.对本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在具体操作层面,对表内业务本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可以简单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设立相应的比率/指标,判断流动性变化趋势。

第二步,计算指定时段内商业银行总的流动性需求,等于负债流动性需求加上资产(贷款)流动性的需求。

第三步,商业银行的资金管理员根据已划定的资金期限,计算现金流量头寸剩余或不足,结合不同情景可能发生的概率,获得特定时段内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缺口。

2.对外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我国应尝试建立和运用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等工具,及时掌握行内所有资产负债期限的匹配情况,进行动态的、精确的流动性缺口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外汇融资能力受到损害时的流动性应急计划,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使用本币资源并通过外汇市场将其转为外币,或使用该外汇的备用资源。

二是管理者可以根据某些外币在流动性需求中占有较高比例的情况,为其建立单独的备用流动性安排。

3.制订流动性应急计划

商业银行应当在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的同时,制定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应急计划,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危机处理方案。规定各部门沟通或传递信息的程序,明确在危机情况下各自的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以及制定在危机情况下对资产和负债处置的措施。

二是弥补现金流量不足的工作程序。备用资产的来源包括未使用的信贷额度,以及央行的紧急支援等。

商业银行应当重视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1)提高流动性管理的预见性。

(2)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屏障。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资产负债的不同流动性,以现金备付、二级备付、三级备付、法定准备等多级流动性准备,实现有弹性的、多层次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匹配。

三是通过金融市场控制风险。公开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是商业银行获取资金,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快捷通道。

第七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声誉风险管理

二、战略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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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银行监管

(一)银行监管的内容

(二)银行监管的方法

1.市场准入

2.资本监管

(1)资本监管的重要性

①资本监管是审慎银行监管的核心。

②资本监管是提升银行体系稳定性、维护银行业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③资本监管是促使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监管手段。

(2)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资本充足率=(资本一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一核心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资本充足率应在任何时点保持在监管要求比率之上。

①资本的构成。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构成。

②资本扣除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商誉应全部从核心资本中扣除;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应分别从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中各扣除50%;

对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和企业投资,分别从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中各扣除50%。 ③表内信用资产风险权重。

采用外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来确定对境外主权债权的风险权重。

对我国中央政府(含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统一给予0的风险权重。

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风险权重为50%,而对省及省以下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视做一般企业,给予100%的风险权重。

对政策性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对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规定为:商业银行之间原始期限在4个月以内的债权给予0风险权重,4个月以上的风险权重为20%,但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的风险权重为100%。

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给予100%的风险权重,但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执行国务院规定

按面值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进行了特别处理,风险权重为0,以体现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在风险程度上的差别。

对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对商业银行的其他资产,包括对企业、个人的贷款和自用房地产等资产,都给予100%的风险权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50%。

④质押和担保的处理。

现金类资产,主要包括本外币现金、银行存单、黄金等。

高质量的金融工具,包括评级为AA一级(含)以上国家或地区政府发行的债券等,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我国中央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等。

在担保的处理过程中,在确认合格保证主体资格时,认可评级为AA一级(含)以上国家或地区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用企业以及我国中央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为合格担保主体。合格保证主体提供全额保证的贷款,取得对保证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

⑤表外项目的处理。

⑥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对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计提资本。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参与股票交易和商品交易,因此,目前商业银行需计提资本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交易性人民币债券投资、外币债券投资的利率风险;外币贷款、外币债券投资和外汇交易中的汇率风险。

(3)资本监管的要点

①有效资本监管的起点是商业银行自身严格的资本约束。

②监管部门应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程序进行评估。

③为确保商业银行能够应付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而导致的损失,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个案性地要求商业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商业银行实行分类监管。

④监管部门对资本不足银行的纠正措施包括三类:

对商业银行股东实施的纠正措施;

对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采取的纠正措施;

对商业银行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

⑤商业银行董事会负责本行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未设立董事会的,由行长负责。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应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并表范围;

资本规模;

资本充足率水平;

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3.监督检查

(1)非现场监管

非现场监管程序包括七个阶段:制定监管计划;监管信息收集,编制机构概览;日常监管分析;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后续监管。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程序包括五个阶段: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检查档案管理。

(3)风险处置纠正

风险处置纠正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

4.风险评级

(三)银行监管的规则

1.银行监管法规体系

在我国,按照法律的效力等级划分,银行监管法律框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三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法律规范,是法律框架的最基本组成部分,效力等级最高。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的各种有关活动的法律规范。其效力低于法律,根据法律所制定。

规章是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按风险类别划分,风险管理相关领域主要监管规章制度和监管指引如下:

(1)信用风险管理领域。以《贷款通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相关文件构成的制度框架,成为指导商业银行规范管理信用风险的主要依据。

(2)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制度建设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3月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及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的《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将成为指导商业银行规范管理市场风险的主要依据。

(3)操作风险管理领域。关于操作风险管理领域的相关指引处于不断建设完善之中。目前,银监会已发布的主要制度包括《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文件,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操作风险的相关管理要求。

(4)其他风险管理领域。相关制度包括《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等,以逐步加强和引导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除上述法规外,在我国还有行业自律性规范、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国际金融条约四个部分作为法律框架的有效补充。

2.银行监管的最佳做法

巴塞尔委员会1997年9月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于2006年10月重新修订,在总结各国良好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归类概括,是巴塞尔委员会在总结国际银行监管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归纳提出的银行监管最佳做法,是有效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但不是最高要求或规范做法。

二、市场约束

(一)市场约束与信息报露

1.市场约束机制和各参与方的作用

(1)市场约束机制

市场约束机制就是通过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其经营管理透明度,使市场参与者得到及时、可靠的信息,以对银行业及内在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奖励有效管理风险、经营效益良好的银行,惩戒风险管理不善或效率低下的银行等方式,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2)市场约束参与方及其作用

①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是市场约束的核心,其作用在于:一是制定信息披露标准和指南,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二是实施惩戒,即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和有效信息披露;三是引导其他市场参与者改进做法,强化监督;四是建立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促进市场约束机制最终发挥作用。

②公众存款人。存款是银行主要的负债来源之一,公众存款人对银行的约束作用表现在存款人可以进行选择,通过提取存款或把存款转入其他银行,增加单家银行的竞争压力。银行为了吸收更多的存款必然要照顾存款人的利益,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 ③股东。银行的股东拥有银行经营的决策权、投票权、转让股份等权利。股东通过行使权利给银行经营者施加经营压力,有利于银行改善治理,实现对银行的市场约束。

④其他债权人。债券持有人对于银行风险的关注程度实际上介于存款人和股东之间。债券持有人的市场约束作用主要通过债券的购买和赎回,对银行的资金调度施加压力,督促银行改善经营,控制风险。

⑤外部中介机构。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能够对银行进行客观公正的评级,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关资金安全的风险信息,引导公众选择与资金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并起到市场监督的作用。

⑥其他参与方。银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自律性行业原则,在稳健做法方面达成一致并公开发布,促使银行机构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银行员工通过举报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做法,或反映其他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实现对银行业机构的市场约束。

2.信息披露要求

(1)信息披露概述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披露的行为。

银行的信息披露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部分公司治理情况和部分风险管理情况所构成。上市公司,包括上市银行通过发布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披露公司经营和管理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以披露的信息作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2)信息披露的要求

首先,银行机构必须建立一套披露制度和政策,并经董事会批准,要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法,尤其要建立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披露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定期对信息披露政策及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其次,必须提高信息披露的相关性。银行应判定哪些信息属于重要信息,如果缺少某种信息会改变或影响信息使用者的评估和决

策,这样的信息就是重要的信息。最后,必须保持合理频度。《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信息披露应该每半年进行一次。

(3)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管理

中国银监会于2002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强调,商业银行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商业银行董事会、行长(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业银行应于每年4月底之前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对外披露信息,并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商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确保公众能方便、及时地查阅。《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二)外部审计

1.外部审计的内容

外部审计已经成为银行监管的重要补充。加强外部审计对银行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大大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要求银行监管者可以视检查人员资源状况,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外部审计师对商业银行实施检查。

为确保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关法律赋予了外部审计机构有以下权力: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机构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2)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隐瞒。

(3)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构的工作,包括如实向外部审计机构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说明材料。

(4)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反映被审计单位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其他阻碍审计工作的行为。

国际上,监管者与外部审计机构主要通过三方会谈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在我国,三方会谈制度已经开始广泛使用。

2.外部审计与信息披露的关系

一是进行外部审计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是透明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3.外部审计与监督检查的关系

(1)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侧重点有所不同。

(2)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的方式、目标、内容存在共性。

(3)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相辅相成。

(4)外部审计和监管意见共同成为市场主体关注、评价、选择银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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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风险、收益与损失

1.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一个宽泛且常用的术语。在本书中,风险被定义为未来结果出现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具体来说,如果某个事件的收益或损失是固定的并已经被事先确定下来,就不存在风险;若该事件的收益或 损失存在变化的可能,且这种变化过程事先无法确定,则存在风险。

2.风险与收益的关系

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正确认识并深入理解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一方面有助于商业银行对损失可能 性的平衡管理,防止过度强调风险损失而制约机构的盈利和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 活动中主动承担风险,利用经济资本配置、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等现代风险管理方法,遵循风险与收益 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地促进商业银行优势业务的发展,进行科学的业绩评估,并以此产生良好的激励效果。

3.风险与损失的关系

风险与损失有密切联系,根据风险的含义及产业实践,风险虽然通常采用损失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 损失规模来计量,但绝不等同于损失本身。严格来说,损失是一个事后概念,反映的是风险事件发生后所 造成的实际结果;而风险却是一个明确的事前概念,反映的是损失发生前的事物发展状态,在风险的定量 分析中可以采用概率和统计方法计算出损失规模和发生的可能性。

在实践中,通常将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分为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和灾难性损失三大类。

(二)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

商业银行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其盈利的根本手段。风险管理与商 业银行经营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承担和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也是商业银行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原动力。 第二,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从传统上片面追求扩大规模、增加利润的 粗放经营模式,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从以定性分析为主的传统模式,向以定 量分析为主的风险管理模式转变;从侧重于对不同风险分散管理的模式,向集中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 模式转变。

第三,风险管理能够为商业银行风险定价提供依据,并有效管理金融资产和业务组合。 第四,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创造价值。

第五,风险管理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不仅是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

(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类别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

(一)风险分散

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方法。“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古老投资格 言形象地说明了这一方法。

(二)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Underlying Asset)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

生产 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的风险损失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对冲是管理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 险和商品风险非常有效的方法,风险对冲可以分为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

(三)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种 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转移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四)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指商业银行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以避免承担该业务或市场具有的风险。简单地说 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在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中,风险规避主要通过经济资本配置来实现。风险规避策略的实施成本主要在于风险分析和经济资本配置方面的支出。

(五)风险补偿

风险补偿指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风险合 理定价:定价过低将使自身所承担的风险难以获得足够的补偿;定价过高又会使自身的业务失去竞争力, 从而面临业务萎缩并阻碍长期发展。

四、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

(一)资本的概念和作用

通常所说的资本是指会计资本,也就是账面资本,等于金融机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减去负债后 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优先股等。

资本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本为商业银行提供融资。

第二,吸收和消化损失。

第三,限制商业银行过度业务扩张和风险承担。

第四,维持市场信心。

第五,为商业银行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二)监管资本与资本充足率要求

1.监管资本的概念

监管资本是监管部门规定的商业银行应持有的同其所承担的业务总体风险水平相匹配的资本,是监管当局针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特征,按照统一的风险资本计量方法计算得出的。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首先,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工具的不同性质,对监管资本的范围作出了界定,监管资本被区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1)核心资本又称为一级资本,包括商业银行的权益资本(股本、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和公开储备;

(2)附属资本又称二级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贷款储备以及混合性债务工具等。

(3)在计算风险资本要求时,还规定了三级资本。

其次,新协议对三大风险加权资产规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

(1)对于信用风险资产,商业银行可以采取标准法、内部评级初级法和内部评级高级法计算;

(2)对于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计算;

(3)对于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计算。

2.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指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资本充足率定义为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加上12.5倍市场风险及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比率。

新协议规定国际活跃银行的整体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三)经济资本及其应用

1.经济资本的概念

经济资本是指商业银行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为了应付对未来一定期限内资产的非预期损失而应该 持有的资本金。经济资本的重要意义在于强调资本的有偿占用,即占用资本来防范风险是需要付出成本的。

2.经济资本配置对商业银行的积极作用

第一,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有助于商业银行制定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

3.RAROC

在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方法中,目前被广泛接受和普遍使用的是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其计算公式如下:

RAROC=(N1-EL)/UL

其中,Nl为税后净利润,EL为预期损失,UL为非预期损失或经济资本。

七、风险管理的数理基础

(一)收益的计量

1.绝对收益

对投资成果的直接衡量,反映投资行为得到的增值部分的绝对量。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绝对收益=P-P。

其中,P为期末的资产价值总额,P。为期初投入的资金总额。

2.百分比收益率

百分比收益率是当期资产总价值的变化及其现金收益占期初投资额的百分比。百分比收益率通常 用百分数表示,是最常用的评价投资收益的方式,用数学公式表示为:

百分比收益率(R)=(P。+D-P。)/P。×100%

其中,P。为期初的投资额,P1为期末的资产价值,D为资产持有期间的现金收益。

(二)常用的概率统计知识

(三)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原理

(三)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原理

根据上述公式可得,当两种资产之间的收益率变化不完全正相关(即ρ

在风险管理实践中,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资产组合分散风险的原理,将贷款分散到不同的行业、区域, 通过积极实施风险分散策略,显著降低发生大额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从而达到管理和降低风险、保持收益 稳定的目的。

第二章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要求考生掌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以及风险管理流程这几大知识点。风险管理组织各部门的主要职责,风险管理流程的四个步骤是考生要着重把握的。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环境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三)商业银行风险文化

1.商业银行风险文化的含义

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风险管理理念、哲学和价值观,通过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员工风险管理行为表现出来的一种企业文化。

2.先进的文化理念

(1)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2)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而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3)风险管理应纳人商业银行的整体战略之中,并服务于业务发展战略。

(4)应充分了解所有风险,并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不了解或无把握控制风险的业务,应采取审慎态度对待。

3.风险文化的培植

首先,培植风险文化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商业银行的一项“终身事业”。

其次,商业银行应向全体员工广泛宣讲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知识、规范和标准,大力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等。

最后,商业银行应通过建立管理制度和实施绩效考核,将风险文化融人到每一位员工的日常

行为中。

(四)商业银行管理战略

1.商业银行管理战略的含义

在综合分析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状况以及同业比较后,提出的一整套包括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措施的战略。

2.商业银行管理战略的基本内容

包括战略目标和实现路径两方面。战略目标可以分解为战略愿景、阶段性战略目标和主要发展指标等细项。

3.商业银行管理战略与风险管理的关系

(1)风险管理是银行管理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2)战略目标中包括风险管理目标。

(3)风险管理过程本身是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以及整个战略目标的重要路径。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流程

按照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可以概括为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四个主要步骤,其中风险管理部门承担了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的重要职责,而各级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担风险控制的最终责任。

(一)风险识别/分析

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制作风险清单是商业银行识别风险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它是指采用类似于备忘录的形式,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逐一列举,并联系经营活动对这些风险进行深入理解和分析。

风险识别常用的方法:

1.专家调查列举法:将可能面临的风险逐一列出,并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例如直接或间接、财务或非财务、政治性或经济性风险因素等。

2.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风险管理人员通过实际调查研究以及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产目录等财务资料进行分析,从而发现潜在的风险。

3.情景分析法:通过有关的数据、曲线、图表等模拟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可能状态,目的在于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预测风险范围及结果,并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

4.分解分析法:将复杂的风险分解为多个相对简单的风险因素,从中识别可能造成严重风险损失的因素。例如,可以将汇率风险分解为汇率变化率、利率变化率、收益率期间结构等影响因素、

5.失误树分析方法:通过图解法来识别和分析风险损失发生前存在的各种不恰当的行为,由此判断和总结哪些失误最可能导致风险损失。

(一)风险计量/评估

风险计量是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监管和经济资本配置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

(三)风险监测服告

1.监控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以及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确保风险在进一步恶化之前提交相关部门,以便其密切关注并采取恰当的控制措施。

2.报告商业银行所有风险的定性/定量评估结果,并随时关注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的实施质量/效果。

(四)风险控制/缓释

风险控制是对经过识别和计量的风险采取分散、对冲、转移、规避和补偿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过程。

1.风险控制的目标包括;

(1)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符合经营目标的要求;

(2)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符合风险管理战略和策略的要求,并在成本/收益基础上保持有效性;

(3)通过对风险诱因的分析,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完善风险管理程序。

2.风险控制体系包括:

(1)基层业务部门配备风险管理专业人员;

(2)每个业务领域配备风险管理委员会;

(3)最高管理层或风险总监直接领导银行最高风险管理委员会。

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一)数据收集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需要从很多来源收集海量的数据和信息,通常可分为:

2.外部数据,指通过专业供应商所获得的数据,由于国内的外部数据供应商规模/实力有限,很多数据还需要商业银行自行采集、评估。例如,国内市场行情和信息数据,外部评级数据,行业统计分析数据,外部损失数据。

(二)数据处理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中,有些数据是静态的,有些则是动态的,系统不能制约数据的特性。经过分析和处理的数据主要分为:

1.中间计量数据,是通过风险模型计量后的数据,可以分为不同的风险管理业务目标所共享。中间数据在不同风险管理领域的一致应用,是商业银行最终实现经济资本计量的关键所在。

2.组合结果数据,是基于不同的风险管理业务目标所产生的组合计量结果数据,也称为“具有风险管理目标的综合数据”,不仅为风险管理人员提供便于解读的信息,而且为相关的业务人员提供便于业务决策的综合支持信息。

(三)信息传递

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一般采用B/S结构,这种信息传递方式的主要优点是:真正实现风险数据的全行集中管理、一致调用;不需要每个终端都安装风险管理软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建设成本、保护知识产权和系统安全。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无形资产”,必须设置严格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标

准,确保系统能够长期、不间断地运行。

(1)针对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等,设置不同的登录级别;

(2)为每个系统用户设置独特的识别标志,并定期更换登录密码或磁卡;

(3)对每次系统登录或使用提供详细记录,以便为意外事件提供证据;

(4)设置严格的网络安全/加密系统,防止外部非法入侵;

(5)随时进行数据信息备份和存档,定期进行检测并形成文件记录;

(6)设置灾难恢复以及应急操作程序;

(7)建立错误承受程序,以便发生技术困难时,仍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系统的完整性。

第三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信用风险识别

(一)单一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二)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1.集团法人客户的整体状况分析

根据中国银监会2007年修订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集团法人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两代以内旁系亲属

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关联交易是指发生在集团内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转移权利或义务的事项安排。关联方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与他方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事业法人。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当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

商业银行发现企业客户下列行为/情况时,应当着重分析其是否属于某个企业集团内部的关联方,以及其行为/情况是否属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1)与无正常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重大交易;

(2)进行价格、利率、租金及付款等条件异常的交易;

(3)与特定客户或供应商发生大额交易;

(4)进行实质与形式不符的交易;

(5)易货交易;

(6)进行明显缺乏商业理由的交易;

(7)发生处理方式异常的交易;

(8)资产负债表目前后发生的重大交易;

(9)互为提供担保或连环提供担保;

(10)存在有关控制权的秘密协议;

(11)除股本权益性投资外,资金以各种方式供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

总之,在识别和分析集团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力争做到;

第一,充分利用已有的内外部信息系统,如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登记查询系统、中介征信机构、互联网、媒体等,及时全面收集、调查、核实客户及其关联方的授信记录。

第二,与客户建立授信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受理和调查评价,要求客户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包括客户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况等,以有资格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通过各种方式获取第一手材料,必要时可要求客户聘请独立的具有公证效应的第三方出具资料真实性证明。

第三,识别客户关联方关系时,授信工作人员应重点关注客户的注册资金、股权分布、股权占比的变更情况,通过间接持股方式形成的关联关系,通过非股权投资方式形成的隐性关联关系,客户核心资产重大变动及其净资产10%以上的变动情况,客户对外融资、大额资金流向、应收账款情况,客户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及其亲密亲属的个人信用记录。 第四,集团法人客户的识别频率与额度授信周期应当保持一致。

第五,在定期识别期间,集团法人客户的成员单位若发生产权关系变动,导致其与集团的关系发生变化,成员行应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牵头行,牵头行汇总有关信息后报管辖行,管辖行作出识别判断后,决定是否继续列入集团加以统一管理或删除在集团之外,并在集团法人客户信息资料库中作出相应调整。

第六,对所有集团法人客户的架构图必须每年进行维护,更新集团内的成员单位。

2.集团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

(1)内部关联交易频繁。集团法人客户内部进行关联交易的基本动机之一是实现整个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和控制,动机之二是通过关联交易来规避政策障碍和粉饰财务报表。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使得商业银行很难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2)连环担保十分普遍。关联方通常采用连环担保的形式申请银行贷款,虽然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但一方面,企业集团频繁的关联交易孕育着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信用风险通过贷款担保链条在企业集团内部循环传递、放大,贷款实质上处于担保不足或无担保状态。

(3)真实财务状况难以掌握。现实中,企业集团往往根据需要随意调节合并报表的关键数据,导致商业银行很难准确掌握客户的真实财务状况。

(4)系统性风险较高。为追求规模效应,一些企业集团往往利用其控股地位调动关联方资金,并利用集团规模优势取得大量银行贷款,过度负债,盲目投资,涉足自己不熟悉的行业和区域,很可能引发关联方“多米诺骨牌式”的崩溃,引发系统性风险并造成严重的信用风险损失。

(5)风险识别和贷后管理难度大。由于集团法人客户经营规模大、结构复杂,商业银行很难在短时间内对其经营状况作出准确的评价,增加了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难度。

(三)个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

1.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分析

个人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借款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材料等。

2.个人信贷产品分类及风险分析

(1)个人住宅抵押贷款的风险包括:

①经销商风险;

②“假按揭”风险,主要特征是,开发商利用积压房产套取银行信用.欺诈银行信贷资金; ③房产价格下跌,抵押价值不足;

④借款人财务情况变化的风险。

(2)个人零售贷款,可以分为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助学贷款、留学贷款、助业贷款等。其风险主要表现在:

①借款人的真实收入状况难以掌握,尤其是无固定职业者和自由职业者;

②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有可能不稳定(如职业不稳定的借款人、面临就业困难的大学生等); ③贷款购买的商品质量有问题或价格下跌导致消费者不愿履约;

④抵押权益实现困难。

对于助学贷款、留学贷款,除了按照前述的个人客户基本信息分析来识别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外,还应当要求学校、家长或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对此类贷款进行担保;对用于购买商品(如汽车)的贷款,商业银行应对经销商的信誉、实力、资格进行分析考察。

由于个人贷款的抵押权实现困难,商业银行应当高度重视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要求借款人以不影响其正常生活的、可变现的财产作为抵押,并且要求借款人购买财产保险。

(四)贷款组合的信用风险识别

1.宏观经济因素

2.行业风险

3.区域风险

二、信用风险计量

(一)客户信用评级

1.客户信用评级的基本概念

(1)违约的含义

①商业银行认定,除非采取追索措施,如变现抵押品,借款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对商业银行的债务;

②债务人对于商业银行的实质性信贷债务逾期90天以上;

③银行停止对贷款计息、债务人申请破产等被视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债务。

(2)违约概率的含义

违约概率是指借款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违约概率被具体定义为借款人内部评级1年期违约概率与0.03%中的较高者。巴塞尔委员会设定0.03%的下限是为了给风险权重设定下限,也是考虑到商业银行在检验小概率事件时所面临的困难。违约概率是实施内级法高级法,都必须按照监管要求估计违约概率。

违约概率的估计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单一借款人的违约概率;二是某一信用等级所有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实施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估计其各信用等级借款人所对应的违约概率,可采用内部违约经验、映射外部数据和统计违约模型等与数据基础一致的技术估计平均违约概率,可选择一项主要技术,辅以其他技术作比较,并进行可能的调整,确保估值能准确反映违约概率。

①内部违约经验。银行可使用内部违约经验估计违约概率,前提是证明估计的违约概率反映了授信标准以及生成数据的评级体系和当前评级体系的差异。

②映射外部数据。银行可将内部评级映射到外部信用评级机构或类似机构的评级,将外部评级的违约概率作为内部评级的违约概率。

③统计违约模型。对任一级别的债务人,银行可以使用违约概率预测模型得到的每个债务人违约概率的简单平均值作为该级别的违约概率。

与违约概率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是违约频率,即通常所称的违约率。违约频率是事后检验的结果,而违约概率是分析模型作出的事前预测,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违约频率可用于对信用风险计量模型的事后检验,但不能作为内部评级的直接依据。违约概率和违约频率通常情况下是不相等的,两者之间的对比分析是事后检验的一项重要内容。

2.客户信用评级的发展

3.违约概率模型

(1)RiskCalc模型

RiskCale模型是在传统信用评分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适用于非上市公司的违约概率模型,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步骤从客户信息中选择出最能预测违约的一组变量,经过适当变换后运用Logit/Probit回归技术预测客户的违约概率。

(2)Credit Monitor模型

Credit Monitor模型是在Merton模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违约概率模型,其核心在于把企业与银行的借贷关系视为期权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中的信用风险信息因此隐含在这种期权交易之中,从而通过应用期权定价理论可以求解出信用风险溢价和相应的违约率,即预期违约频率。

(3)KPMG风险中性定价模型

KPMG风险中性定价模型的核心思想是假设金融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是风险中立者,不管高风险资产、低风险资产或无风险资产。

(3)死亡率模型

死亡率模型,通常分为边际死亡率和累计死亡率。

(二)债项评级

1.违约风险暴露(EAD)

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债务人违约时预期表内项目和表外项目的风险暴露总额,包括已使用的授信余额、应收未收利息、未使用授信额度的预期提取数量以及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2.违约损失率(LGD)

违约损失率指某一债项违约导致的损失金额占该违约债项风险暴露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露总额的百分比(损失的严重程度,LGD=1-回收率)。

计量违约损失率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市场价值法。通过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信用价差(credit Spread)和违约概率推算违约损失率,

其假设前提是市场能及时有效反映债券发行企业的信用风险变化,主要适用于已经在市场上发行并且可交易的大企业、政府、银行债券。

(2)回收现金流法。根据违约历史清收情况,预测违约贷款在清收过程中的现金流,并计算出LGD,即LGD=1-回收率=1-(回收金额-回收成本)/违约风险暴露。

(三)信用风险组合的计量

1.违约相关性

线性相关系数具有线性不变性,对于非线性相关性,可以通过秩相关系数和坎德尔系数进行计量。连接函数最重要和最常用的结论是斯克拉定理。

2.信用风险组合计量模型

(1)CreditMetrics模型。CreditMetrics模型本质上是一个VaR模型,目的是为了计算出在一定的置信水平下,一个信用资产组合在持有期限内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通常,非交易性资产组合(如借款以及一些私募债券)的价格不能够像交易性资产组合(如股票)的价格一样容易获利,因此,非交易性资产组合的价格波动率(标准差)也同样难以获利。CreditMetrics模型的创新之处正是在于解决了计算非交易性资产组合VaR这一难题。

(2)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直接将转移概率与宏观因素的关系模型化,然后通过不断加入宏观因素冲击来模拟转移概率的变化,得出模型中的一系列参值。Credit Port_folio View模型可以看做是CreditMetrics模型的一个补充,比较适用于投机类型的借款人,因为该类借款人对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化更敏感。

(3)Credit Risk+模型。Credit Risk+模型是根据针对火险的财险精算原理,对贷款组合违约率进行分析,并假设在组合中,每笔贷款只有违约和不违约两种状态。Credit Risk+模NKN,贷款组合中不同类型的贷款同时违约的概率是很小的且相互独立,因此贷款组合的违约率服从泊松分布。

3.信用风险组合的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用于评估特定事件或特定金融变量的变化对金融机构财务状况的潜在影响。压力测试主要包括六大功能,压力测试主要采用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方法。

1.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反映一国的经济情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或净值)、国民收入、财政赤字、通货膨胀率、国际收支(贸易收支、经营收支等)、国际储备、外债总额等。对不同的国家,数量指标的侧重可能不同,通常对一国的关键部门(例如石油或其他矿产)的指标也要进行分析和预测。

2.比例指标

比例指标反映一国的对外清偿能力,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外债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该比率反映一国长期的外债负担情况,一般的限度是20%~25%,高于这个限度说明外债负担过重。

(2)偿债比例。该比例是一国外债本息偿付额与该国当年出口收入之比,它衡量一国短期的外债偿还能力,这个指标的限度是15%~25%,超过这个限度说明该国的偿还能力有问题。

(3)应付未付外债总额与当年出口收入之比。该指标衡量一国长期资金的流动性,一般的限度为100%。高于这个限度说明该国的长期资金流动性差,因而风险也较高。

(4)国际储备与应付未付外债总额之比。这一指标衡量一国国际储备偿付债务的能力,一般限度为20%,如果这项指标低于20%说明该国国际储备偿还外债的能力不足。

(5)国际收支逆差与国际储备之比。该指标反映以一国国际储备弥补其国际收支逆差的能力,一般限度是150%,超过这一限度说明风险较大。

3.等级指标

等级指标是对一国政治、社会因素的综合分析,然后对该国的政治与社会稳定程度作出估价,

判断该国的风险等级。

数量指标、比例指标和等级指标是对国家风险关键因素的不同方面进行衡量。只有通过对三类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对一国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并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横向对比,才有可能对该国的国家风险作出客观评价。

三、信用风险监测与报告

(一)风险监测对象

1.单一客户风险监测

基本面指标,包括品质类指标、实力类指标、环境类指标;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增长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

2.组合风险监测

组合风险监测的方法包括传统的组合监测方法和资产组合模型。

(1)传统的组合检测方法。传统的组合检测方法主要是对信贷资产组合授信集中度和结构进行分析检测。

(2)资产组合模型法。商业银行在计量每个暴露的信用风险,即估计每个暴露的未来价值概率分布的基础上,就能够计量组合整体的未来价值的概率分布。通常包括两种方法:①估计各暴露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得到整体价值的概率分布;②不直接处理各暴露之间的相关性,而把暴露在该风险类别下的投资组合看成一个整体,直接估计该组合资产的未来价值概率分布。

(二)风险监测主要指标

1.不良资产/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2.预期损失率=预期损失/资产风险敞口×100%

3.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一最大一家(集团)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4.贷款风险迁徙:

(1)正常贷款迁徙率

正常贷款迁徙率一(期初正常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中转为不良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一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一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2)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一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3)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一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4)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一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5)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一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5.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

6.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三)风险预警

1.风险预警的程序和主要方法

(1)风险预警程序: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传递、风险分析、风险处置、后评价。

(2)风险预警的主要方法;

我国银行将风险预警方法分为黑色预警法(只考虑警素指标的时间序列变化规律,即循环波动特征)、蓝色预警法(侧重定量分析,分为指数预警法和统计预警法)、红色预警法(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三种。

2.行业风险预警

行业风险预警属于中观层面的预警。

(1)行业环境风险因素

①主要包括经济周期、财政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外部冲击等方面;

②风险预警指标:国家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变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多边或双边贸易关系变化;政府优惠政策调整。

(2)行业经营风险因素

(3)行业财务风险因素

行业净资产收益率、行业盈亏系数、资本积累率、行业销售利润率、行业产品产销率、劳动生产率。

(4)行业重大突发事件

3.区域风险预警

(1)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2)区域经营环境出现恶化。

(3)区域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内部出现风险因素。

4.客户风险预警

(1)客户财务风险的监测。

(2)客户非财务风险的监测。

(四)风险报告

1.风险报告的职责和路径

(1)风险报告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保证对有效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性的清醒认识;

②传递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

③实施并支持一致的风险语言/术语;

④使员工在业务部门、流程和职能单元之间分享风险信息;

⑤告诉员工在实施和支持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责;

⑥利用内部数据和外部事件、活动、状况的信息,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目标实施提供支持; ⑦保障风险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或者同级的风险管理部门、外部监管部门、投资者报告。

(2)报告路径,良好的风险报告路径应采取纵向报送与横向报送相结合的矩阵式结构。

2.风险报告的主要内容

(1)从报告使用者来看,可分为内部报告和外部报告。

(2)从类型上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

(3)银监会规定的不良贷款分析报告。

(4)巴塞尔委员会建议的信用风险披露内容。

四、信用风险控制

(一)限额管理

1.单一客户授信限额管理

MBC=EQ×LM

LM=f(CCR)

MBC(Maximum Borrowing Capacity):最高债务承受额;

EQ(Equity):所有者权益;

LM(Lever Modulus):杠杆系数;

CCR(Customer Credit Rating):客户自信等级;

f(CCR):客户资信等级与杠杆系数对应的函数关系。

2.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管理

集团客户授信限额管理,应确定对集团的总授信额度。

集团统一授信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根据总行关于行业的总体指导方针和集团客户与授信行的密切关系,初步确定对该集团整体的总授信额度;

第二步,按单一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定量计算,初步测算关联企业各成员单位(含集团公司本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参考值;

第三步,分析各个授信额度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调整各成员单位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使每个成员单位的授信额度之和控制在集团公司整体的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并最终核定各成员单位的授信使用额度。

3.国家风险与区域风险限额管理

国家风险限额是用来对某一国家的风险暴露管理的额度框架。

区域风险限额是与国家风险限额管理不同的,我国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区域风险限额是有必要的。

4.组合限额管理

(1)通过设定组合限额,可以防止信贷风险过于集中在组合层面的某些方面。

(2)组合限额分为授信集中度限额和总体组合限额。

(3)组合限额分为五步:

按某组合的维度确定资本分配权重一根据资本分配权重,对预期的组合进行压力测试,估算组合的损失一将压力测试估算出的预计组合损失与银行的资本相对比一根据资本分配权重,确定各组和以资本表示的组合限额一根据资本转换因子,将以资本表示的该组合的组合限额转换为以计划授信限额表示的组合限额。

(4)组合限额的应用和调整,该调整包括:经济和市场状况的较大变动、新的监管机构的建议、高级管理层决定的战略重点的变化、年度进行业务计划和预算。

(二)信用风险缓释

信用风险缓释是指银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监管资本时,信用风险缓释功能体现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违约风险暴露的下降。

1.合格抵(质)押品

合格抵(质)押品包括金融质押品、实物抵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合格抵(质)押品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体现为违约损失率的下降,同时也可能降低违约概率。

2.合格净额结算(Netting)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净额结算包括:表内净额结算;回购交易净额结算;场外衍生工具及交易账户信用衍生工具净额结算。银行采用合格净额结算缓释信用风险时,应持续监测和控制后续风险,并在净头寸的基础上监测和控制相关的风险暴露。

3.合格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合格保证的范围包括:

(1)主权、公共企业、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银行;

(2)外部评级在A一级及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虽然没有相应的外部评级,但内部评级的违约概率相当于外部评级A一级及以上水平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银行,可以按要求自行认定合格保证,但应有历史数据证明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

信用衍生工具的范围包括信用违约互换、总收益互换等。当信用违约互换和总收益互换提供的信用保护与保证相同时,可以作为合格信用衍生工具。

4.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池

对单独一项风险暴露存在多个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时:

(1)采用内部评级法初级法的银行,应将风险暴露细分为每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部分,每一部分分别计算加权风险资产。如信用保护由一个信用保护者提供,但有不同的期限,也应细分为几个独立的信用保护。细分的规则应使信用风险缓释发挥最大作用。

(2)采用内部评级法高级法的银行,如果通过增加风险缓释技术可以提高对风险暴露的回收率,则鼓励对同一风险暴露增加风险缓释技术来降低违约损失率。采用此种方法处理的银行应证明此种方式对风险抵补的有效性,并建立合理的多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处理的相关程序和方法。

(三)关键业务流程/环节控制

1.授信权限管理

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必须在设立授信权限方面作出职责安排和相关规定,并对弹性标准作出明确的定义。授信权限管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给予每一交易对方的信息须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2)集团内所有机构在进行信用决策时应遵循一致的标准;

(3)债项的每一个重要改变(如主要条款、抵押结构及主要合同)应得到一定权力层次的批准;

(4)交易对方风险限额的确定和对单一信用风险暴露的管理应符合组合的统一指导及信用政策,每一决策应建立在风险收益分析基础之上;

(5)根据审批人的资历、经验和岗位培训,将信用授权分配给审批人并定期进行考核。

2.贷款定价

贷款定价的形成机制比较复杂,市场、银行和监管机构这三方面是形成均衡定价的三个主要力量。

贷款最低定价一(资金成本+经营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贷款额

其中,资金成本包括债务成本和股权成本;经营成本包括日常管理成本和税收成本;风险成本指预期损失,即预期损失一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X违约风险暴露;资本成本主要是指用来覆盖该笔贷款的信用风险所需经济资本的成本,在数值上等于经济资本与股东最低资本回报率的乘积。

3.信贷审批

信贷审批是在贷前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由获得授权的审批人在规定的限额内,结合交易对方或贷款申请人的风险评级,对其信用风险暴露进行详细的评估之后作出信贷决策的过程。 信贷审批或信贷决策应遵循下列原则:

(1)审贷分离原则。

(2)统一考虑原则。

(3)展期重审原则。

4.贷款转让

贷款转让(又称贷款出售)通常指贷款有偿转让,是贷款的原债权人将已经发放但未到期的贷

款有偿转让给其他机构的经济行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分散或转移风险、增加收益、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经济资本配置效率。大多数贷款的转让属于一次性、无追索、一组同质性的贷款(如住房抵押贷款组合)在贷款二级市场上公开打包出售。

5.贷款重组

贷款重组是当债务人因种种原因无法按原有合同履约时,商业银行为了降低客户违约风险引致的损失,而对原有贷款结构(期限、金额、利率、费用、担保等)进行调整、重新安排、重新组织的过程。

贷款重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属于可重组的对象或产品。通常,商业银行都对允许或不允许重组的贷款类型有具体规定。

(2)为何进入重组流程。对此应该有专门的分析报告并陈述理由。

(3)是否值得重组,重组的成本与重组后可减少的损失孰大孰小。对将要重组的客户必须进行细致科学的成本收益分析。

(4)对抵押品、质押物或保证人一般应重新进行评估。

贷款重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调整信贷产品;

减少贷款额度;

调整贷款期限(贷款展期或缩短贷款期限);

调整贷款利率;

增加控制措施,限制企业经营活动。

(四)资产证券化与信用衍生产品

1.资产证券化(secu ritization)的含义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包括以下四类:

信贷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现金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有助于:

(1)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置于资产负债表之外,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压力。

(2)通过对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可以改善资本状况,以最小的成本增强流动性和提高资本充足率,有利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3)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转换为可流通的金融产品,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

(4)增强盈利能力,改善商业银行收人结构。

2.信用衍生产品(Credit Derivatives)

信用衍生产品是用来从基础资产上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最大特点是能将信用风险从市场风险中分离出来并提供风险转移机制。

信用衍生产品除了具有传统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如杠杆性、未来性、替代性、组合性、反向性、融资性等)外,还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保密性、交易性、灵活性、债务的不变性。 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信用衍生产品主要有以下四种。

(4)信用价差期权(Credit Spread Option)

信用价差是用以向投资者补偿参照资产违约风险的、高于无风险利率的利差,其计算公式为: 信用价差一贷款或证券收益率一相应的无风险收益率

信用价差增加表明贷款信用状况恶化,减少则表明贷款信用状况提高。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用衍生产品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

①分散商业银行过度集中的信用风险。

②提供化解不良贷款的新思路。

③防止信贷萎缩,增强资本的流动性。

④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⑤使银行得以摆脱在贷款定价上的困境。

五、信用风险资本计量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了两种计量信用风险资本的方法: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

(一)标准法

标准法下的信用风险计量框架如下:

1.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分为对主权国家的债权、对一般商业银行的债权、对公司的债权、包括在监管零售资产中的债权、以居民房产抵押的债权、表外债权等13类。

2.对主权国家、商业银行、公司的债权等非零售类信贷资产,根据债务人的外部评级结果分别确定权重零售类资产根据是否有居民房产抵押分别给予75%、35%的权重;表外信贷资产采用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转换为信用风险暴露。

3.允许商业银行通过抵押、担保、信用衍生工具等手段进行信用风险缓释,降低单笔债项的信用风险暴露额。

将上述风险加权资产合计之后乘以8%即可计算出商业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应当持有的最低信用风险资本。

(二)内部评级法

根据对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依赖程度的不同,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两种: 初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客户评级估计每一等级客户违约概率,其他风险要素采用监管当局的估计值;

高级法要求商业银行运用自身二维评级体系自行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期限。

内部评级法初级法和高级法的区分只适用于非零售暴露,对于零售暴露,只要商业银行决定实施内部评级法,就必须自行估计PD和LGD。

在内部评级法下,商业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Risk-Weighted Asset,RWA)

RWA=RW×EAD

其中,RW为风险权重(Risk Weight),反映该风险资产的信用风险水平;EAD为该项资产的违约风险暴露。

风险加权资产的8%就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的银行对风险资产所应持有的资本金,即该项资产的监管资本要求。

此外,利用内部评级法计算出来的风险参数,就可以计算每一项风险资产的预期损失。 预期损失(EL)=违约概率(PD)×违约风险暴露(EAD)×违约损失率(LGD)

预期损失属于贷款成本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合理的贷款定价和提取准备金等方式进行有效管理。

内部评级法(IRB)与内部评级体系(Internal Rating System,IRS)的区别:

1.内部评级法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提出的用于外部监管的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方法,各国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

2.内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平台,它包括作为硬件的内部评级系统和作为软件的配套管理制度,其中,内部评级系统是风险计量/分析的核心工具,由评级模型和评级数据两部分组成。

(三)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

内部评级体系的验证应评估内部评级和风险参数量化的准确性、稳定性和审慎性。

(四)经济资本管理

经济资本计量对象为表内各类风险资产和表外业务,包括贷款、存放与拆放同业、抵债资产、其他应收款、承兑、担保和信用证等。内部评级法下经济资本计量的基础是风险因子计量,包括债务人违约概率(PD)、违约后债项的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期限(M),此外,还应考虑信用资产的相关性以及风险集中度。

从我国目前实施经济资本管理的经验看,对信用风险的经济资本管理可通过三个环节完成:首先,由总行年初根据全行发展规划和资本补充计划,明确资本充足率目标,提出全行的经济资本总量和增量控制目标,对分行进行初次分配;其次,总行根据各分行反馈的情况,在总行各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平衡分配;最后,总行根据战略性经营目标,对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增量的一定百分比进行战略性分配。

第四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市场风险识别

(一)市场风险特征与分类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化而使银行的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主要交易产品及其风险特征

1.即期

即期是交易的一方按约定价格买人或卖出一定数额的金融资产,交付及付款在合约订立后的两个营业日内完成。

2.远期

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日期,依交易时所约定的币种、汇率和金额进行交割的外汇交易。

3.期货

4.互换

互换指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互相交换具有相同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的合约,较为常见的有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1)利率互换;交易双方事先约定在彼此认可的条件下,相互交换某段期限内的资产和负债,利率互换交易并不涉及本金的交换,而仅就利息支付方式进行交换。

(2)货币互换:指交易双方用不同的货币进行的互换交易。

(3)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比较:货币互换中不同货币本金的数额由事先确定的汇率决定,且该汇率在整个互换期间保持不变,因此,货币互换既明确了利率,也明确了汇率。

(4)利率互换的作用:一是规避利率波动的风险;二是交易双方利用自身在不同种类利率上的比较优势有效地降低各自的融资成本。

4.期权

(三)资产分类

二、市场风险计量

(一)基本概念

(二)市场风险计量方法

1.缺口分析

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将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按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

2.久期分析

久期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经济价值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对各时段的缺口赋予相应的敏感性权重,得到加权缺口,然后对所有时段的加权缺口进行汇总,以此估算某一给定的小幅(通常小于1%)利率变动可能对银行经济价值的影响。

局限性:仍然不能反映基准风险对于利率的大幅度变动,由于头寸价格的变化与利率的变化无法近似为线性关系,因此久期分析的结果就不再准确。

3.外汇敞口分析

外汇敝口分析是衡量汇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的一种方法。

4.风险价值

(VaR)

5.敏感性分析

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单个市场风险要素的变化可能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的

收益或经济价值产生的影响,包括缺口分析和久期分析。

6.压力测试

压力测试是指估算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的情况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

7.情景分析

情景分析是一种多因素分析方法,研究多种因素同时作用可能产生的影响,通常包括基准情景、最好的情景、最坏的情景。

8.事后检验

事后检验是指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发生的损益进行比较,以检验计量方法或模型的准确性、可靠性,并据此对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的一种方法。

三、市场风险监测与控制

(一)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框架

1.设定董事会、高管层、相关部门三个层次

(1)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2)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3)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相关职能应被恰当分离,以避免产生潜在的利益冲突。

2.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履行具体的职责

(1)拟订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批;

(2)识别、计量和监测市场风险;

(3)监测相关业务经营部门和分支机构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报告超限额情况;

(4)设计、实施事后检验和压力测试;

(5)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所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6)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供独立的市场风险报告。

(二)市场风险监测与报告

1.市场风险报告的内容和种类

2.市场风险报告的路径和频度

(1)正常条件下,高管层每周一次。

(2)风险值和风险限额报告必须在每日交易完成后尽快完成。

(3)应高管层或决策部门要求,随时提供风险管理分析报告。

(4)前后台所需要的头寸报告,应当每日提供。

(三)市场风险控制

1.限额管理

分为交易性限额、风险限额与止损限额。

(1)交易限额是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

(2)风险限额是对按照一定的计量方法所获得的市场风险规模设定的限额。

(3)止损限额是指所允许的最大损失额。

2.风险对冲

风险对冲是指通过投资或购买与管理基础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或完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金融衍生产品来冲销风险的一种风险管理策略。除了采用限额管理来控制市场风险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控制或对冲市场风险的目的。

3.经济资本配置

商业银行除了采用限额管理、风险对冲等风险控制方法之外,还可以通过配置合理的经济资本来降低市场风险敞口。

经济资本配置通常采取自上而下法(Top—down Approach)或自下而上法(Bottom-up Approach)。

自上而下法通常用于制订市场风险管理战略规划,自下而上法通常用于当期绩效考核。

四、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量与绩效评估

(一)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量

市场风险监管资本应当能够反映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真实状况,即监管资本要求应当与所需配置的经济资本保持基本一致。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市场风险监管资本一(最低乘数因子+附加因子)×vaR

其中,巴塞尔委员会规定最低乘数因子为3;附加因子设定在最低乘数因子之上,取值在0~之间;VaR的计算采用99%的单尾置信区间,持有期为10个营业日。

2012-6-15 12:5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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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操作风险识别

(一)操作风险分类

(一)操作风险识别方法

商业银行通常借助自我评估法和因果分析模型,对所有业务岗位和流程中的操作风险进行全面且有针对性的识别,并建立操作风险成因和损失事件之间的关系。

1.自我评估法

自我评估法是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全员风险识别,识别出全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并从影响程序和发生概率两个角度来评估操作风险的重要程度。 商业银行进行操作风险自我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各级机构主动承担责任,加强对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流程的有效管理。

2.因果分析模型

在综合自我评估结果和各类操作风险报告的基础上,利用因果分析模型能够对风险成因、风险指标和风险损失进行逻辑分析和数据统计,进而形成三者之间相互关联的多元分布。

实践中,商业银行通常先收集损失事件,然后识别导致损失的风险成因,方法包括实证分析法、与业务管理部门会谈等,最终获得损失事件与风险成因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操作风险评估

(一)操作风险评估要素和原则

操作风险评估要素包括内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情景分析、本行的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四个方面。

1.内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

内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包括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后可以标识、计量和描述该风险事件的各项数据信息,涵盖商业银行所有机构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活动,反映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状况。

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应当是客观已发生的操作风险的损失数据,而非预期的损失数据。各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除定期分析内部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外,应及时对管辖范围内的操作风险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从而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实现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的动态管理。

2.外部相关损失数据

外部相关损失数据/信息应当包括实际损失金额数据、发生损失事件的业务范围信息、损失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情况,以及其他有助于评估商业银行损失事件的信息。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系统性的流程,确定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使用外部相关损失数据及使用方法(如放大倍数、定性调整等)。

3.情景分析

情景分析主要依靠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定性分析,情景分析/评估的结果应与实际损失对比,并随时进行验证和重新评估,以确保情景分析的合理性。

4.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

除使用实际损失数据及情景分析外,商业银行还必须评估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对操作风险的影响,反过来操作风险水平也直接反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质量。 操作风险评估通常从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两个角度开展,遵循由表及里、自下而上、从已知到未知的原则。

(二)操作风险评估方法

1.自我评估法

操作风险评估的主要方法有自我评估法、损失分布法和风险地图法等。其中,自我评估法运用最广泛、最成熟。

在操作风险自我评估的过程中,可依据评审对象的不同,采用流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引导会议法、调查问卷法等方法,并借助操作风险定义及损失事件分类、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历史数据、各类业务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操作风险自我评估。

2.关键风险指标法(KRls)

关键风险指标法可基于自我评估法和因果分析模型,选择已经识别出来的主要操作风险因素,并结合商业银行的内、外部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数据形成统计分析指标,用以评估商业银行整体的操作风险水平。商业银行可根据关键风险指标法所反映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优先排序,依据风险的重要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恰当措施控制操作风险。

商业银行应当基于操作风险自我评估法和关键风险指标法,定期对主要操作风险进行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重大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做好充分准备。

三、操作风险控制

(一)操作风险控制环境

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控制环境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文化及信息系统四项要素,对有效管理与控制操作风险至关重要。

1.公司治理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控制操作风险的基石。最高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控制操作风险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责。

(1)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保全行范围内操作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业务部门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风险管理。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评估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新出台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案进行独立评信,直接向董事会报告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估情况。

2.内部控制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有效识别和防范操作风险的重要手段。加强和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防范操作风险的迫切需要。

3.合规文化

内部控制体系和合规文化是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一个战略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到位的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与培植一种以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的增值型合规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只有把先进的合规文化贯穿到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中,根植于整个银行的运行之中,内化为员工的职业态度和工作习惯,才能构建起抵御风险的坚强防线,实现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信息系统

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包括主要面向客户的业务信息系统和主要供内部管理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的业务信息系统能够大幅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显著降低操作失误/差错率。

(二)操作风险缓释

根据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水平和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可以将操作风险划分为可规避的操作风险、可降低的操作风险、可缓释的操作风险和应承担的操作风险。商业银行可根据不同的操作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的管理策略。

1,连续营业方案

连续营业方案应当是一个全面的计划,与商业银行经营的规模和复杂性相适应,强调操作风险识别、缓释、恢复以及持续计划,具体包括:业务和技术风险评估、面对灾难时的风险缓释措施、常年持续性/经营性的恢复程序和计划、恰当的治理结构、危机和事故管理、持续经营意识培训等方面。

2.商业保险

购买商业保险作为操作风险缓释的有效手段,一直是商业银行管理操作风险的重要工具。国

内商业银行在利用保险进行操作风险缓释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

购买保险只是操作风险缓释的一种措施,预防和减少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根本上还是要靠商业银行不断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3.业务外包

商业银行可以将某些业务外包给具有较高技能和规模的其他机构来管理,用以转移操作风险。同时,外包非核心业务有助于商业银行将重点放在核心业务上,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三)主要业务操作风险控制

1.柜台业务

柜台业务泛指通过商业银行柜面办理的业务,是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操作的集中体现,也是最容易引发操作风险的业务环节。柜台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账户管理、存取款、现金库箱、印押证管理、票据凭证审核、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等各项操作。

2.法人信贷业务

法人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种类之一,包括法人客户贷款业务、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按照法人的信贷业务的流程,可大致分为评级授信、贷前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六个环节。

3.个人信贷业务

个人信贷业务是国内商业银行竞相发展的零售银行业务,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个人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

4.资金交易业务

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提高自身资金收益或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和交易活动,包括资金管理、资金存放、资金拆借、债券买卖、外汇买卖、黄金买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从资金交易业务流程来看,可分为前台交易、中台风险管理、后台结算/清算三个环节。

5.代理业务

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央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四、操作风险监测与报告

(一)风险监测

关键风险指标的显著波动可能意味着操作风险的总体性质发生变化。关键风险指标通常包括交易量、员工水平、技能水平、客户满意度、市场变动、产品成熟度、地区数量、变动水平、产品复杂程度和自动化水平等。

商业银行通过监测和分析不同时期自身关键风险指标的变化,并与同类金融机构进行横向比较,有助于深入理解操作风险状况的变化趋势,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早期预警。

(二)风险报告

五、操作风险资本计量

根据我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商业银行可以选择标准法、替代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来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

(一)标准法

标准法(Standardised Approach)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划分为八大类业务条线;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支付和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零售经纪,计算时需要获得每大类业务条线的总收入,然后根据各条线不同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系数β,分别求出对应的资本,最后加总八类产品线的资本,即可得到商业银行总体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在各产品线中,总收入是个广义的指标,代表业务经营规模,因此也大致反映了各产品线的操作风险状况。β代表商业银行在特定产品线的潜在操作风险损失与该产品线总收入之间的关系。

商业银行将业务活动归类到对应业务条线时,应确保与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计量时所采用的业务条线分类定义一致。

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商业银行使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应当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积极参与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2.商业银行应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3.商业银行应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操作风险相关数据,定期根据损失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操作风险监测和控制;

4.商业银行应建立清晰的操作风险内部报告路线;

5.商业银行应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在业务条线实施操作风险管理,并确保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二)替代标准法

替代标准法是介于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之间的过渡方法。商业银行使用替代标准法应当能够证明使用该方法与使用标准法相比,能够降低操作风险重复计量的程度。

替代标准法下的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算公式分别为:

零售银行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3.5%×前三年零售银行业务条线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数×12%

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3.5%×前三年商业银行业务条线贷款余额的算术平均数×15%

(商业银行业务条线的贷款余额中还应包括银行账户证券的账面价值)

在替代标准法中,商业银行对除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外的业务条线的监管资本,可以按照标准法计算,也可以用其他业务条线的总收入之和与18%的乘积代替。

(三)高级计量法

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AMA)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监管机构提出的资格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要求。经监管机构批准,商业银行可就大部分业务条线使用高级计量法,对其余业务条线使用标准法。

1.资格要求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积极参与监督操作风险管理架构,拥有完整且确实可行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拥有充足的资源支持在主要产品线上和控制及审计领域采用该方法。

2.定性标准

商业银行必须设置独立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负责设计和实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包括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控制政策和程序、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操作风险报告系统,以及操作风险控制/缓释策略。

3.定量标准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系统的建立应基于本行内部积累的损失数据、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情景分析、本行的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四个基本要素,并对其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中的作用和权重作出书面合理界定。

商业银行可根据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管理水平自行选择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包括损失分布模型、打分卡模型等,模型的置信度应设定为99.9%,观测期为1年。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计量系统应具有较高的精确度,考虑到了非常严重损失事件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的金额。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对模型开发和独立验证设定严格的程序。

(1)内部数据要求。商业银行应明确内部损失数据加工、调整的方法、程序和权限,对内部损失数据应设置合理的损失事件统计金额起点,使用的内部损失数据应与业务条线归类目录和损失事件类型目录建立对应关系。商业银行的内部损失数据应全面覆盖对全行风险评估有重大影响的所有重要的业务活动。除总损失金额信息外,商业银行还应收集损失事件发生时间、总损失中收回部分等信息,以及损失事件发生的原因、主要因素等描述性信息。无论用于损失计量还是用于验证,商业银行必须具备至少5年的内部损失数据。对初次使用高级计量法的商业银行,允许使用3年的历史数据。此外,商业银行对由一个中心控制部门(如信息科技部门)或由跨业务条线、跨期事件引起的操作风险损失,应制定合理具体的损失分配标准。

(2)外部数据要求。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计量系统应使用相关的外部数据,包括公开数据、银行业共享数据等,并书面规定外部数据加工、调整的方法、程序和权限。外部数据应包含实际损失金额、发生损失事件的业务规模、损失事件的原因和背景等信息。商业银行应定期对外部数据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修订有关文件并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3)情景分析。商业银行应当对操作风险计量系统所使用的相关性假设进行情景分析。

(4)业务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因素。

第六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流动性风险识别

二、流动性风险评估

(一)流动性比率/指标法

流动性比率/指标法是各国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其做法是首先确定流动性资产的种类并进行估值,然后确定合理的比率/指标并用于评估和监控。

(二)现金流分析法

通过对商业银行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预测和分析,可以评估商业银行短期内

的流动性状况,现金流人和现金流出的差异可以用“剩余”和“赤字”来表示。根据历史数据研究,剩余额与总资产之比小于3%~5%时,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是一个预警。

(三)其他流动性评估方法

1.缺口分析法

缺口分析法是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评估商业银行流动性的较好的方法。商业银行贷款平均额和核心存款平均额之差构成了所谓的融资缺口。

融资缺口=贷款平均额-核心存款平均额

如果缺口为正,商业银行必须动用现金和流动性资产,或者介入货币市场进行融资。以公式表示为:

融资缺口=流动性资产+借人资金

公式改写后变为:融资需求=融资缺口+流动性资产

上述公式意味着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是由一定水平的核心存款和贷款以及一定数量的流动性资产来决定。

2.久期分析法

久期分析法用来衡量利率变化对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影响程度,以及对其流动性的作用效果。当久期缺口为正值时,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则资产价值增加的幅度比负债价值增加的幅度大,流动性就加强;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则资产价值减少的幅度比负债价值增加的幅度大,流动性随之减弱。

三、流动性风险监测与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预警

(二)压力测试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对因资产、负债及表外项目变化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及期限变化进行分析,以正确预测未来特定时段的资金净需求。

(三)情景分析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分析可分以下三种情景,在每种情景下,商业银行应尽可能考虑到任何可能出现的有利或不利的重大流动性变化。

1.正常情况是指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资产负债相关的现金流量的正常变动。

2.商业银行自身问题所造成的流动性危机。绝大多数严重的流动性危机都源于商业银行自身管理或技术上(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存在致命的薄弱环节。

3.某种形式的整体市场危机,即在一个或多个市场,所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

1.对本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在具体操作层面,对表内业务本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可以简单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设立相应的比率/指标,判断流动性变化趋势。

第二步,计算指定时段内商业银行总的流动性需求,等于负债流动性需求加上资产(贷款)流动性的需求。

第三步,商业银行的资金管理员根据已划定的资金期限,计算现金流量头寸剩余或不足,结合不同情景可能发生的概率,获得特定时段内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缺口。

2.对外币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我国应尝试建立和运用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系统等工具,及时掌握行内所有资产负债期限的匹配情况,进行动态的、精确的流动性缺口管理。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外汇融资能力受到损害时的流动性应急计划,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使用本币资源并通过外汇市场将其转为外币,或使用该外汇的备用资源。

二是管理者可以根据某些外币在流动性需求中占有较高比例的情况,为其建立单独的备用流动性安排。

3.制订流动性应急计划

商业银行应当在完善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的同时,制定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应急计划,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危机处理方案。规定各部门沟通或传递信息的程序,明确在危机情况下各自的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以及制定在危机情况下对资产和负债处置的措施。

二是弥补现金流量不足的工作程序。备用资产的来源包括未使用的信贷额度,以及央行的紧急支援等。

商业银行应当重视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1)提高流动性管理的预见性。

(2)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屏障。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资产负债的不同流动性,以现金备付、二级备付、三级备付、法定准备等多级流动性准备,实现有弹性的、多层次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匹配。

三是通过金融市场控制风险。公开市场、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是商业银行获取资金,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快捷通道。

第七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声誉风险管理

二、战略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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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章基础知识精讲

一、银行监管

(一)银行监管的内容

(二)银行监管的方法

1.市场准入

2.资本监管

(1)资本监管的重要性

①资本监管是审慎银行监管的核心。

②资本监管是提升银行体系稳定性、维护银行业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③资本监管是促使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监管手段。

(2)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资本充足率=(资本一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一核心资本扣除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2.5×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资本充足率应在任何时点保持在监管要求比率之上。

①资本的构成。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构成。

②资本扣除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商誉应全部从核心资本中扣除;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应分别从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中各扣除50%;

对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和企业投资,分别从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中各扣除50%。 ③表内信用资产风险权重。

采用外部评级机构评级结果来确定对境外主权债权的风险权重。

对我国中央政府(含中国人民银行)的债权统一给予0的风险权重。

对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的债权风险权重为50%,而对省及省以下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视做一般企业,给予100%的风险权重。

对政策性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

对商业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规定为:商业银行之间原始期限在4个月以内的债权给予0风险权重,4个月以上的风险权重为20%,但商业银行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的风险权重为100%。

对其他金融机构债权给予100%的风险权重,但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执行国务院规定

按面值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进行了特别处理,风险权重为0,以体现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在风险程度上的差别。

对其他资产的风险权重:对商业银行的其他资产,包括对企业、个人的贷款和自用房地产等资产,都给予100%的风险权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50%。

④质押和担保的处理。

现金类资产,主要包括本外币现金、银行存单、黄金等。

高质量的金融工具,包括评级为AA一级(含)以上国家或地区政府发行的债券等,在这些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所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我国中央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发行的债券、票据和承兑的汇票等。

在担保的处理过程中,在确认合格保证主体资格时,认可评级为AA一级(含)以上国家或地区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用企业以及我国中央政府、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中央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为合格担保主体。合格保证主体提供全额保证的贷款,取得对保证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

⑤表外项目的处理。

⑥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巴塞尔委员会《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对交易账户中受利率影响的各类金融工具及股票所涉及的风险、商业银行全部的外汇风险和商品风险计提资本。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参与股票交易和商品交易,因此,目前商业银行需计提资本的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交易性人民币债券投资、外币债券投资的利率风险;外币贷款、外币债券投资和外汇交易中的汇率风险。

(3)资本监管的要点

①有效资本监管的起点是商业银行自身严格的资本约束。

②监管部门应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程序进行评估。

③为确保商业银行能够应付经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而导致的损失,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个案性地要求商业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对商业银行实行分类监管。

④监管部门对资本不足银行的纠正措施包括三类:

对商业银行股东实施的纠正措施;

对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采取的纠正措施;

对商业银行机构采取的监管措施。

⑤商业银行董事会负责本行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未设立董事会的,由行长负责。资本充足率的信息披露应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并表范围;

资本规模;

资本充足率水平;

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3.监督检查

(1)非现场监管

非现场监管程序包括七个阶段:制定监管计划;监管信息收集,编制机构概览;日常监管分析;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后续监管。

(2)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程序包括五个阶段: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检查档案管理。

(3)风险处置纠正

风险处置纠正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

4.风险评级

(三)银行监管的规则

1.银行监管法规体系

在我国,按照法律的效力等级划分,银行监管法律框架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三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法律规范,是法律框架的最基本组成部分,效力等级最高。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依法制定,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的各种有关活动的法律规范。其效力低于法律,根据法律所制定。

规章是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按风险类别划分,风险管理相关领域主要监管规章制度和监管指引如下:

(1)信用风险管理领域。以《贷款通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等相关文件构成的制度框架,成为指导商业银行规范管理信用风险的主要依据。

(2)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市场风险管理领域制度建设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3月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及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的《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内部模型法监管指引》、《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将成为指导商业银行规范管理市场风险的主要依据。

(3)操作风险管理领域。关于操作风险管理领域的相关指引处于不断建设完善之中。目前,银监会已发布的主要制度包括《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等文件,从不同层面提出了操作风险的相关管理要求。

(4)其他风险管理领域。相关制度包括《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等,以逐步加强和引导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除上述法规外,在我国还有行业自律性规范、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国际金融条约四个部分作为法律框架的有效补充。

2.银行监管的最佳做法

巴塞尔委员会1997年9月发布的《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以下简称《核心原则》)于2006年10月重新修订,在总结各国良好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归类概括,是巴塞尔委员会在总结国际银行监管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归纳提出的银行监管最佳做法,是有效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但不是最高要求或规范做法。

二、市场约束

(一)市场约束与信息报露

1.市场约束机制和各参与方的作用

(1)市场约束机制

市场约束机制就是通过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其经营管理透明度,使市场参与者得到及时、可靠的信息,以对银行业及内在风险进行评估,通过奖励有效管理风险、经营效益良好的银行,惩戒风险管理不善或效率低下的银行等方式,发挥外部监督作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2)市场约束参与方及其作用

①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是市场约束的核心,其作用在于:一是制定信息披露标准和指南,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二是实施惩戒,即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和有效信息披露;三是引导其他市场参与者改进做法,强化监督;四是建立风险处置和退出机制,促进市场约束机制最终发挥作用。

②公众存款人。存款是银行主要的负债来源之一,公众存款人对银行的约束作用表现在存款人可以进行选择,通过提取存款或把存款转入其他银行,增加单家银行的竞争压力。银行为了吸收更多的存款必然要照顾存款人的利益,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风险。 ③股东。银行的股东拥有银行经营的决策权、投票权、转让股份等权利。股东通过行使权利给银行经营者施加经营压力,有利于银行改善治理,实现对银行的市场约束。

④其他债权人。债券持有人对于银行风险的关注程度实际上介于存款人和股东之间。债券持有人的市场约束作用主要通过债券的购买和赎回,对银行的资金调度施加压力,督促银行改善经营,控制风险。

⑤外部中介机构。评级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能够对银行进行客观公正的评级,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有关资金安全的风险信息,引导公众选择与资金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并起到市场监督的作用。

⑥其他参与方。银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自律性行业原则,在稳健做法方面达成一致并公开发布,促使银行机构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银行员工通过举报违法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做法,或反映其他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实现对银行业机构的市场约束。

2.信息披露要求

(1)信息披露概述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披露的行为。

银行的信息披露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部分公司治理情况和部分风险管理情况所构成。上市公司,包括上市银行通过发布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披露公司经营和管理信息,有利于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以披露的信息作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2)信息披露的要求

首先,银行机构必须建立一套披露制度和政策,并经董事会批准,要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法,尤其要建立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披露各环节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定期对信息披露政策及结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其次,必须提高信息披露的相关性。银行应判定哪些信息属于重要信息,如果缺少某种信息会改变或影响信息使用者的评估和决

策,这样的信息就是重要的信息。最后,必须保持合理频度。《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信息披露应该每半年进行一次。

(3)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管理

中国银监会于2002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强调,商业银行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可比,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商业银行董事会、行长(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业银行应于每年4月底之前以年度报告的形式对外披露信息,并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商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确保公众能方便、及时地查阅。《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

(二)外部审计

1.外部审计的内容

外部审计已经成为银行监管的重要补充。加强外部审计对银行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大大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巴塞尔委员会在《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要求银行监管者可以视检查人员资源状况,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外部审计师对商业银行实施检查。

为确保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关法律赋予了外部审计机构有以下权力:

(1)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提供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机构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2)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隐瞒。

(3)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构的工作,包括如实向外部审计机构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说明材料。

(4)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反映被审计单位的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其他阻碍审计工作的行为。

国际上,监管者与外部审计机构主要通过三方会谈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在我国,三方会谈制度已经开始广泛使用。

2.外部审计与信息披露的关系

一是进行外部审计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二是透明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3.外部审计与监督检查的关系

(1)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侧重点有所不同。

(2)外部审计和银行监管的方式、目标、内容存在共性。

(3)外部审计与银行监管相辅相成。

(4)外部审计和监管意见共同成为市场主体关注、评价、选择银行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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