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全国(除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按照《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以及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一)遥感监测。

部统一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区为单位,加工制作2011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监测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形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土地变更调查。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

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三)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

部统一组织,依据遥感影像及监测成果,对各地报送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开展内业核查。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进行逐图斑的全面核查,对非建设用地变化流量、流向不合理的开展重点审查与核查,对基本农田信息进行政策性复核。同时,借助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变更结果中的用地管理信息标注情况进行逐项分析与核查。对内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业核查。对内外业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地区、重点地类,开展实地重点抽查核实。

(四)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

以县(市、区)为单位,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变更功能,按照数据库更新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已经发生变化的地类、范围、属性等进行逐地块变更,更新调查数据库,生成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以及县级更新调查数据库。按照数据库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对分县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经成果核查和质量检查通过后,依次逐级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五)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功能,逐级汇总年度内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将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按照地(市)级、省级依次统计、汇总的方式,逐级上报,形成年度各级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

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国家在各地汇总结果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状

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组织开展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工作,编写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二、总体要求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首次将用地管理信息调查纳入变更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调查内容,以实现“一查多用”的调查目标。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新,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各地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调查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严格质量要求,落实保障措施,确保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获取土地基础数据,是保持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持续更新的重要手段,变更调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将继续采用全覆盖遥感监测手段,获取年度内各类土地的利用变化信息和用地管理信息,同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而且工作统筹与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土地变更调查基础性工作的充分认识和重视,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与完善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将土地变更调查完成情况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中,确保本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明确分工。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按照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组成部门,应通力配合,共同完成本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其中,地籍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与核实(包括2010年度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及2011年度各种地类实际变化情况),标注“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图斑,并负责组织数据库变更维护及变更增量数据包的逐级汇总与报送;用地审批部门依据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负责组织落实并标注“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和“本年批而未用”图斑;耕地保护部门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

范围,结合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负责核实基本农田上图,并加以标注;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核实新增建设用地的规划用途和规模,分析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变更信息,参与新增建设用地属性信息的标注。部地籍管理司将牵头,相关司局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土地调查成果的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

(三)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地应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对变更调查成果的质量把关,建立健全县级自查、市(地)级复查、省级验收的变更调查成果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部将组织专业队伍,依据遥感影像,对各地报送的调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尤其对新增建设用地开展逐图斑的重点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部统一组织,部地籍管理司会同相关司局及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及相关技术单位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行政和技术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开展外业实地核实及重点抽查。重点抽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确系弄虚作假等问题严重的地区,采取约谈、问责、移交有关部门等方式严肃处理。

(四)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各地要积极落实专业调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指导,保证调查工作按时开展,顺利推进。同时,各地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中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积极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在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上,申请落实调查工作经费,争取将年度变更调查经费列入地方各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8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方案制定、计划编制,开始遥感数据采购和加工生产,陆续提供地方辅助开展土地变更调查。

(二)10月份前,各地落实调查队伍和人员,组织开展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准备设备仪器等,做好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三)10月份开始,各地组织开展外业调查。

(四)2012年1月5日前,完成县、地两级变更调查和数据库更新、变更数据汇总等工作。

(五)1月20日前,完成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形成省级初步变更调查汇总及结果分析,并上报变更调查结果。

(六)3月20日前,完成国家级内、外业核查,用地管理信息审核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初步汇总形成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

(七)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形成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汇总结果及分析报告。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2011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土地管理参与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部署开展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全面汇总形成全国(除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国土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按照《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以及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一)遥感监测。

部统一采购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以县区为单位,加工制作2011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与2010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和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监测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形成2011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二)土地变更调查。

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用地管理信息两个方面的调查工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应以县(市、区)为单位,以日常变更为基础,结合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

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要求,以201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实地调查并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整理汇总形成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三)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核查。

部统一组织,依据遥感影像及监测成果,对各地报送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开展内业核查。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进行逐图斑的全面核查,对非建设用地变化流量、流向不合理的开展重点审查与核查,对基本农田信息进行政策性复核。同时,借助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变更结果中的用地管理信息标注情况进行逐项分析与核查。对内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业核查。对内外业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地区、重点地类,开展实地重点抽查核实。

(四)数据库质量检查与更新。

以县(市、区)为单位,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的变更功能,按照数据库更新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已经发生变化的地类、范围、属性等进行逐地块变更,更新调查数据库,生成2011年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以及县级更新调查数据库。按照数据库质量控制的标准和要求,对分县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质量检查。经成果核查和质量检查通过后,依次逐级更新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五)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功能,逐级汇总年度内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将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按照地(市)级、省级依次统计、汇总的方式,逐级上报,形成年度各级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

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国家在各地汇总结果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状

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组织开展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工作,编写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二、总体要求

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首次将用地管理信息调查纳入变更调查,作为一项重要的调查内容,以实现“一查多用”的调查目标。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新,参与部门多,组织难度大。各地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调查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严格质量要求,落实保障措施,确保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是获取土地基础数据,是保持土地调查数据成果持续更新的重要手段,变更调查结果将作为考核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础。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将继续采用全覆盖遥感监测手段,获取年度内各类土地的利用变化信息和用地管理信息,同时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而且工作统筹与协调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土地变更调查基础性工作的充分认识和重视,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与完善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按照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将土地变更调查完成情况纳入到年度工作考核中,确保本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明确分工。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按照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相关组成部门,应通力配合,共同完成本年度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其中,地籍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种地类实际变化的调查与核实(包括2010年度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及2011年度各种地类实际变化情况),标注“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图斑,并负责组织数据库变更维护及变更增量数据包的逐级汇总与报送;用地审批部门依据建设用地审批资料,负责组织落实并标注“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和“本年批而未用”图斑;耕地保护部门负责组织核实并标注整理复垦开发等补充耕地的

范围,结合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负责核实基本农田上图,并加以标注;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核实新增建设用地的规划用途和规模,分析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将日常土地执法检查资料纳入变更信息,参与新增建设用地属性信息的标注。部地籍管理司将牵头,相关司局根据职能分工开展土地调查成果的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

(三)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各地应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对变更调查成果的质量把关,建立健全县级自查、市(地)级复查、省级验收的变更调查成果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部将组织专业队伍,依据遥感影像,对各地报送的调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尤其对新增建设用地开展逐图斑的重点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由部统一组织,部地籍管理司会同相关司局及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以及相关技术单位人员组成调查组,采取行政和技术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开展外业实地核实及重点抽查。重点抽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确系弄虚作假等问题严重的地区,采取约谈、问责、移交有关部门等方式严肃处理。

(四)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各地要积极落实专业调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技术指导,保证调查工作按时开展,顺利推进。同时,各地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中关于调查经费的有关规定,积极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在中央补助经费的基础上,申请落实调查工作经费,争取将年度变更调查经费列入地方各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8月底前,完成国家级方案制定、计划编制,开始遥感数据采购和加工生产,陆续提供地方辅助开展土地变更调查。

(二)10月份前,各地落实调查队伍和人员,组织开展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准备设备仪器等,做好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三)10月份开始,各地组织开展外业调查。

(四)2012年1月5日前,完成县、地两级变更调查和数据库更新、变更数据汇总等工作。

(五)1月20日前,完成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形成省级初步变更调查汇总及结果分析,并上报变更调查结果。

(六)3月20日前,完成国家级内、外业核查,用地管理信息审核和数据库质量检查,初步汇总形成201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

(七)4月20日前,全面完成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汇总及分析工作,形成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汇总结果及分析报告。


相关文章

  •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 附件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继续坚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式方法不变的前提下 ...查看


  • 2012610324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 扶风县2012年度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扶风县国土资源局 西安山地测绘规划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目 录 一.本年度变更调查开展情况 ....................... 1 (一)工作准备 . ......... ...查看


  • 2015-04-08-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
  •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技术手册 (2015年4月8日版) 为确保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手册. 一.工作背景 评定土地等级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管 ...查看


  • 地籍股2011年工作总结
  • 地籍股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以来,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局党组的直接领导 下,地籍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地 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地籍基础业务建设为重点,着 力做好城乡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落实第二次土地调查 ...查看


  •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解读
  •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解读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2014年11月 目 录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要求 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要求-提出任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体要求-提出任务 一.提 ...查看


  • 南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 南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查看


  • 以案说法 | 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土地利用实际情况不一致时地类应如何认定
  • 刘某等不服某省人民政府征地批复案 1基本案情 申请人:刘某等 被申请人:某省人民政府 2009年7月,某县国土资源局拟定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至被申请人,申请征收该县某村集体未利用地2.3678公顷(含申请人使用 ...查看


  • 国土资源报数字报--解读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有关问题
  • 围绕国土资源新定位 落实执法监督新要求 --解读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有关问题 陶 桃 绘 阅读提示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 ...查看


  • 2014年国土局地籍测绘及土地储备工作总结
  •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完成土地使用权登记435宗, 其中国有土地登记87宗,另外办理他项权利登记13宗. 2.完成了我县15个乡镇城镇基准地价调研核查.调整更新工作,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9月2日再次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待验收后即可公布实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