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苏州检察工作报告正稿.doc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1年1月18 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君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三区三城”建设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自觉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稳定、廉政和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治安稳定。 1

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181人,提起公诉14515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暴力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509人,提起公诉2056人。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一些罪行较轻的人员,依法不捕不诉或提出非监禁的刑罚建议,共依法不批准逮捕2913人,不起诉231人。认真落实上海世博会安保各项措施,昆山市、吴江市检察院与上海相关检察院签订了协作意见,建立了信息通报和办案协作机制,太仓市检察院与世博会游客集散中心签订了安保协议,全力筑牢环沪 “护城河工程”安全屏障。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0件170人,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2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件,副处级以上要案6件。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赃物价值3.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余元。深入推进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物资采购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 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严肃查处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8人。根据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自主创新、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要求,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与2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对25个总投资额为880亿元的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派驻检察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加强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职务犯罪状况调查报告、预防对策建议161篇,促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虎丘区检察院制定《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工作实施办法》,向发案高风险单位发布职务犯罪预警通报,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

依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少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务求监督实效。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26件9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56件89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纠正漏捕199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诉7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0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7件。联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全市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随案移送审查起诉制度,增强了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案件质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中,依法提出民事抗诉2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相城区检察院通过办理9起督促起诉案件,追回国有资产300万余元。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对全市监管场所拟提 3

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3640人进行了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580人提出纠正意见,均被采纳,维护了刑罚执行活动的公正性。市检察院驻苏州监狱检察室荣获全省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取得新实效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政法工作的重点。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贯彻市委确定的全市工作大局有机结合起来,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对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三区三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开展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市委市政府提出“三项排查”的部署后,市检察院出台并实施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提出了建设“四大机制”、18项具体措施。对排查出的18件涉检信访积案和78件涉检矛盾纠纷,逐案评估,按风险等级制订化解方案,实行检察长包案,目前已全部化解。开展了涉法涉诉案件评查分析专项工作,对近百件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分析上访原因、提出了改进对策。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设立了检察调控中心,对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涉检信访案件,聘请社区组织、调解人员等与检察机关共同进行和解、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检察调控中心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3件,调解金额达3690万余元,这一做法被中央、省、市4

三级政法委内刊转发,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吴中区检察院积极推行平行调解机制,使调解与诉讼平行开展、相互衔接。金阊区、平江区、沧浪区检察院分别针对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工程、桃花坞历史片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和南环新村解危改造工程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出台服务实施意见,设立检察室,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监督促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市检察机关针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少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管理等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50 份,有59份受到领导肯定批示,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项。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构建了外来人员犯罪平等保护机制,完善了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共对1120名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无一脱保,这一做法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托社会力量成立三个帮教基地,安排取保候审的涉罪外来人员到企业进行管护教育,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充分发挥90个社区矫正监督站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对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情况个案检察、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活动的同步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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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五统一”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和网上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平台、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检务督察等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重要监督事项、重要检察建议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召开118 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946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执法检查、观摩听庭等活动74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转交的案件9件,全部反馈了办理结果。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去年10月开始全面正式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等情形的6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由人民监督员实行监督。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了71名特约检察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共参加两级检察6

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26次,提供各类咨询10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活动,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了“百姓镜头中的姑苏检察摄影大赛暨检察开放年”活动,增加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新体现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实践的每个环节。

依法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问题,查办教育、城建、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0件80人。抓住农民群众关注的土地承包、财务管理等问题,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9 件53 人。加强对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事故、农民工权益等民事案件的监督,通过依法支持起诉、息诉和解等方式办理涉及农民工(工人)的“欠薪”案件45 件,帮助追回工资 26万余元。通过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两级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为24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开展送法律送服务活动,深入400余个企业、乡村、社区,为群众送法制宣传资料14850 份,提供法律服务118次。常熟市检察院开通“法律通”搜索引擎,在线 7

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互动问答达80万次。

依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启用控申在线接待中心,推行网络接待,实行24小时接听12309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处理举报效率。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开展下访巡访等活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探索在重点乡镇建立26个检察室(工作站),切实把检察工作的重心下移,就近服务人民群众,赢得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依法坚持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因执法办案不当而引起企业停产、职工下岗等不良后果,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工业园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时,较好地把握了办案方式方法,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受到园区管委会及企业员工的欢迎。在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推行案件信息公开、答疑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机制,增加办案透明度,让群众知晓诉讼进程,明白捕、诉、抗或不捕、不诉、不抗理由,增加社会和谐。推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共救助102人,发放救助资金21万元。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咨询30余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四、注重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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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全体检察人员中组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检察人员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坚持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两级检察机关对查摆出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成效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队伍形象。

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牵头对检察工作如何服务“三区三城”建设、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等12个事关苏州检察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落实,形成规范性制度8个。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调整交流两级院班子成员16名,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市检察院对三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了巡视。出台了《苏州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述职述廉、个人 9

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不懈地把加强基层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将城区检察院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检察院建设实现城区检察工作新发展、新跨越的意见》,采取重点攻坚、示范引路、加大扶持、分类指导等措施,增强城区检察院建设的针对性。各基层检察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先后探索了检察工作集约化管理模式等10项工作机制创新,极大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着力提高队伍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次,培训干警2900人次。组织开展了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书总决赛中名列前茅。组织了“学、练、用、讲”专题读书活动,获得全市阅读节优秀组织奖。与中国人民大学签订 “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开辟检察理论研究的新途径。高度重视文化育检,开展“实力·活力·魅力”系列文化活动,评选“十佳女检察官”和“优秀女检察官”,检察文化的凝聚和辐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全市检察干警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和共同努力下,我市检察业务与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各10

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市检察院继续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常熟市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 “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平江区检察院被评为 2007~2009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4个先进集体和207名先进个人受到苏州市级以上表彰,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和“全国优秀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根据苏州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思路、办法和能力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根据社会各界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建设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制度的新任务,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力度还不到位,距离客观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根据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够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不够多,办案中还存在着不善于向群众释法说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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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苏州加快科学发展、建设“三区三城”的关键时期。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苏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这一主线,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入开展争创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主要任务,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履行职能有新提升,创新创优有新突破,基础建设有新加强,自身监督有新成效,从而为服务全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贯彻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立足检察职能,继续突出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精心组织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案件,加大查办力度,推动案件办理。对人民群众的各种司法诉求,认真对待,妥善办理,及时反馈,力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更多理解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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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紧紧围绕服务苏州 “三区三城” 建设大局,努力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正确认识和深刻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要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重点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举措,更加有效地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三,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各项诉讼监督,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建设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和建设法治苏州的部署要求,创新发挥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第四,紧紧围绕《苏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年规划》,继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是争创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活动和检 13

察队伍深入推进的第三年,正处在从夯实基础向夺取更多单项工作先进过渡的关键阶段。市检察院将从自身做起,勇于创新、勇于争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下指导,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出亮点、创特色、上水平。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严格各级领导责任,确保争创活动有序开展、深入推进。要坚持重点推动与普遍推进相结合,抓住工作亮点,勇夺单项先进,打造苏州品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第五,紧紧围绕深化检察工作改革,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紧紧抓住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展开、深入推进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深化完善抗诉工作、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委会议事规则等检察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检察工作集约化管理机制、侦防一体化机制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规范的实施,确保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力争更多更好地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第六,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优化班子结构,激发班子活力,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大规模14

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坚持从严要求,深化检务督察,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创新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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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11年1月18 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君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三区三城”建设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自觉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稳定、廉政和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治安稳定。 1

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181人,提起公诉14515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暴力犯罪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509人,提起公诉2056人。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一些罪行较轻的人员,依法不捕不诉或提出非监禁的刑罚建议,共依法不批准逮捕2913人,不起诉231人。认真落实上海世博会安保各项措施,昆山市、吴江市检察院与上海相关检察院签订了协作意见,建立了信息通报和办案协作机制,太仓市检察院与世博会游客集散中心签订了安保协议,全力筑牢环沪 “护城河工程”安全屏障。

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60件170人,查办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2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件,副处级以上要案6件。通过办案,共追缴赃款赃物价值3.7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余元。深入推进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土地出让、物资采购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17件18 人。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严肃查处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8人。根据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自主创新、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要求,积极开展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与2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六家单位联合对25个总投资额为880亿元的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派驻检察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健全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加强职务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职务犯罪状况调查报告、预防对策建议161篇,促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虎丘区检察院制定《职务犯罪预测预警工作实施办法》,向发案高风险单位发布职务犯罪预警通报,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

依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少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务求监督实效。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26件9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56件89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纠正漏捕199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诉7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0件(次);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7件。联合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在全市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随案移送审查起诉制度,增强了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案件质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中,依法提出民事抗诉2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相城区检察院通过办理9起督促起诉案件,追回国有资产300万余元。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对全市监管场所拟提 3

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3640人进行了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580人提出纠正意见,均被采纳,维护了刑罚执行活动的公正性。市检察院驻苏州监狱检察室荣获全省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取得新实效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政法工作的重点。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贯彻市委确定的全市工作大局有机结合起来,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对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三区三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力开展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市委市政府提出“三项排查”的部署后,市检察院出台并实施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提出了建设“四大机制”、18项具体措施。对排查出的18件涉检信访积案和78件涉检矛盾纠纷,逐案评估,按风险等级制订化解方案,实行检察长包案,目前已全部化解。开展了涉法涉诉案件评查分析专项工作,对近百件案件进行认真评查,分析上访原因、提出了改进对策。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设立了检察调控中心,对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涉检信访案件,聘请社区组织、调解人员等与检察机关共同进行和解、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检察调控中心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23件,调解金额达3690万余元,这一做法被中央、省、市4

三级政法委内刊转发,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吴中区检察院积极推行平行调解机制,使调解与诉讼平行开展、相互衔接。金阊区、平江区、沧浪区检察院分别针对虎丘地区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造工程、桃花坞历史片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和南环新村解危改造工程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出台服务实施意见,设立检察室,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监督促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市检察机关针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少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违规管理等问题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50 份,有59份受到领导肯定批示,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项。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构建了外来人员犯罪平等保护机制,完善了逮捕必要性的审查,共对1120名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罪外来人员取保候审,无一脱保,这一做法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托社会力量成立三个帮教基地,安排取保候审的涉罪外来人员到企业进行管护教育,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充分发挥90个社区矫正监督站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了对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情况个案检察、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活动的同步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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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五统一”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和网上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对执法办案过程进行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平台、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检务督察等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部署、重要监督事项、重要检察建议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召开118 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946 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执法检查、观摩听庭等活动74次。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转交的案件9件,全部反馈了办理结果。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健康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去年10月开始全面正式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等情形的6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由人民监督员实行监督。坚持和完善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了71名特约检察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共参加两级检察6

机关组织的各类活动26次,提供各类咨询10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活动,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了“百姓镜头中的姑苏检察摄影大赛暨检察开放年”活动,增加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依法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得到新体现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排民忧、解民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办案实践的每个环节。

依法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问题,查办教育、城建、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0件80人。抓住农民群众关注的土地承包、财务管理等问题,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9 件53 人。加强对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事故、农民工权益等民事案件的监督,通过依法支持起诉、息诉和解等方式办理涉及农民工(工人)的“欠薪”案件45 件,帮助追回工资 26万余元。通过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两级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共同为24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开展送法律送服务活动,深入400余个企业、乡村、社区,为群众送法制宣传资料14850 份,提供法律服务118次。常熟市检察院开通“法律通”搜索引擎,在线 7

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互动问答达80万次。

依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启用控申在线接待中心,推行网络接待,实行24小时接听12309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提高处理举报效率。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开展下访巡访等活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探索在重点乡镇建立26个检察室(工作站),切实把检察工作的重心下移,就近服务人民群众,赢得了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依法坚持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因执法办案不当而引起企业停产、职工下岗等不良后果,切实维护职工利益。工业园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挪用资金案件时,较好地把握了办案方式方法,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转,受到园区管委会及企业员工的欢迎。在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推行案件信息公开、答疑说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机制,增加办案透明度,让群众知晓诉讼进程,明白捕、诉、抗或不捕、不诉、不抗理由,增加社会和谐。推行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共救助102人,发放救助资金21万元。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咨询30余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四、注重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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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全体检察人员中组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检察人员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解决“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坚持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两级检察机关对查摆出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执法成效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维护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队伍形象。

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切实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牵头对检察工作如何服务“三区三城”建设、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等12个事关苏州检察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落实,形成规范性制度8个。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调整交流两级院班子成员16名,增强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市检察院对三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了巡视。出台了《苏州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述职述廉、个人 9

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清正廉洁。

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不懈地把加强基层院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将城区检察院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检察院建设实现城区检察工作新发展、新跨越的意见》,采取重点攻坚、示范引路、加大扶持、分类指导等措施,增强城区检察院建设的针对性。各基层检察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先后探索了检察工作集约化管理模式等10项工作机制创新,极大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着力提高队伍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次,培训干警2900人次。组织开展了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在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书总决赛中名列前茅。组织了“学、练、用、讲”专题读书活动,获得全市阅读节优秀组织奖。与中国人民大学签订 “检校共建”合作协议,开辟检察理论研究的新途径。高度重视文化育检,开展“实力·活力·魅力”系列文化活动,评选“十佳女检察官”和“优秀女检察官”,检察文化的凝聚和辐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在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全市检察干警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和共同努力下,我市检察业务与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各10

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市检察院继续被上级检察机关评为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常熟市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 “双先”表彰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一等功,平江区检察院被评为 2007~2009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4个先进集体和207名先进个人受到苏州市级以上表彰,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和“全国优秀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根据苏州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思路、办法和能力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根据社会各界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建设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制度的新任务,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力度还不到位,距离客观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根据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够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不够多,办案中还存在着不善于向群众释法说理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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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也是苏州加快科学发展、建设“三区三城”的关键时期。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苏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这一主线,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入开展争创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主要任务,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履行职能有新提升,创新创优有新突破,基础建设有新加强,自身监督有新成效,从而为服务全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紧紧围绕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贯彻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立足检察职能,继续突出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精心组织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依法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点案件,加大查办力度,推动案件办理。对人民群众的各种司法诉求,认真对待,妥善办理,及时反馈,力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更多理解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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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紧紧围绕服务苏州 “三区三城” 建设大局,努力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正确认识和深刻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要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重点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调整、完善和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举措,更加有效地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第三,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各项诉讼监督,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建设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和建设法治苏州的部署要求,创新发挥检察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第四,紧紧围绕《苏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年规划》,继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是争创全国检察工作排头兵活动和检 13

察队伍深入推进的第三年,正处在从夯实基础向夺取更多单项工作先进过渡的关键阶段。市检察院将从自身做起,勇于创新、勇于争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下指导,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出亮点、创特色、上水平。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严格各级领导责任,确保争创活动有序开展、深入推进。要坚持重点推动与普遍推进相结合,抓住工作亮点,勇夺单项先进,打造苏州品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第五,紧紧围绕深化检察工作改革,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紧紧抓住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全面展开、深入推进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深化完善抗诉工作、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委会议事规则等检察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检察工作集约化管理机制、侦防一体化机制等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规范的实施,确保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力争更多更好地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第六,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优化班子结构,激发班子活力,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大规模14

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坚持从严要求,深化检务督察,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创新进取,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苏州“三区三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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