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08]23号)、《海南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琼人社发[2014]114号)、《临高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临高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实施范围及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型。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岗位包括校级领导和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五、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

六、岗位等级设置及其结构比例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设4个职员等级。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共分13个等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三十级即员级。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五级、六级、七级岗位

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海南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琼人社发[2014]114号)规定的标准。

(三)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技术工岗位共分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5%以内。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以内。

七、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八、岗位基本条件

(一)三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琼人劳保[2007]214号)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四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或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

年以上,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十一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种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工勤技能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种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中级工等技术等级考核。

3、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实习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九、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量化考评

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量化考核评分办法,对待聘人员实行量化考评排名,考核量化排序后,按考评分值从高到低予以聘任(如出现并列分数,首先考虑教龄,教龄长的优先;其次,考虑任职年限,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今后岗位竞聘量化考评的时限与岗位聘任周期一致,每聘期为3个学年。

十、竞聘各岗位级别量化评定细则

学校聘任工作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的原则。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岗位的聘任依据下列评分条件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

(一)固定分项

1、教龄分:3分/年

2、现职职龄分:3分/年

3、资格龄分(有资格待聘)3分/年

4、学历分:研究生8分、本科7分、专科6分

5、年度考核:优秀6分/年、称职4分/年、基本称职2分/年。

6、校本培训:合格2分/年、未合格1分/年、不参加记0分。

7、出勤:全勤5分/学期、病假事假一天扣1分。婚假、产假、丧假超规定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学期内扣完为止。

8、教学效果:为便于评价和考核,以民主测评满意率来衡量教学效果。满意率70%以上每学期记2分,满意率70%以下每学期记1分。

(二)加分项

1、岗位工作量

(1)管理工作分:正校级12分/年、副校级9分/年;中层正职6分/年;教研组长、班主任4分/年;副组长、科室干事、竞赛辅导咒、高级网管员、校级编辑3分/年。(兼职

取最高)

(2)任教年级分:高三(包实验班)5分/年,高二高一3分/年;初三4分/年,初二初一3分/年。

(三)课时分:满课时3分/学期,达满课时量一半1.5分/学期,不及课时量一半0.5分/学期。

2、奖励(同项取最高奖)

(1)调教。承担校级公开课奖1分,获一等奖加奖2分,获二等奖加奖1分。承担县级示范课奖5分,获县级公开课、说课一等奖奖5分,二等奖奖3分;获省级调教一等奖奖8分,二等奖奖5分,三等奖奖3分;获国家级奖对比省级奖奖加倍。

(2)学生竞赛辅导。获县一等奖奖2分,二等奖奖1分;获省一等奖奖4分,二等奖奖3分,三等奖奖2分。竞赛科目是指教育行政单位及其学术指导部门(教研室、研训院、教科所)组织的学科竞赛项目,文艺、体育、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奖分对比省级加倍。

(3)论文、教具、课件。获校级一等奖奖3分,二等奖奖2分;获县级一等奖奖5分,二等奖奖3分;获省级一等奖奖8分,二等奖奖5分,三等奖奖3分;国家级奖对比省

级奖奖分加倍。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有正规刊号)奖5分,国家级奖10分。

(4)荣誉称号。校级荣誉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奖3分,县级荣誉奖5分,省级荣誉奖8分,国家级荣誉奖10分。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奖5分,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奖8分,国家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10分。

以上奖励均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学术指导部门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十一、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岗位数由教育局人社局测算)。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考察评议。

5、研究决定。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每3年一聘。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校岗位设置工作的领导,成立临高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明国校长

副组长:王春雨(副校长)、王为锋(副校长)

陈 彬(副校长)、许国豪(副校长)

成 员:各室正职和8名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十三、岗位聘任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1、优先聘任。从事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拥有相关任职资格的,优先聘任。

2、处罚。对谎报成果、仿造学历、资历、表彰、考核成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取消当年及下一轮参聘资格。

3、一票否决制。

(1)任期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称职者。

(2)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3)任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4)任期内有违法行为被判刑者。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深化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08]23号)、《海南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琼人社发[2014]114号)、《临高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临高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二、实施范围及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型。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岗位包括校级领导和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五、岗位类别结构比例

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教师岗位数量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

六、岗位等级设置及其结构比例

(一)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设4个职员等级。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七至十级职员岗位。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共分13个等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为初级岗位,其中三十级即员级。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五级、六级、七级岗位

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执行《海南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琼人社发[2014]114号)规定的标准。

(三)工勤技能岗位

1、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2、技术工岗位共分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5%以内。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控制在5%以内。

七、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

2、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3、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八、岗位基本条件

(一)三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师德修养。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琼人劳保[2007]214号)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四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或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

年以上,或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十一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种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工勤技能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种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中级工等技术等级考核。

3、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实习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九、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量化考评

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量化考核评分办法,对待聘人员实行量化考评排名,考核量化排序后,按考评分值从高到低予以聘任(如出现并列分数,首先考虑教龄,教龄长的优先;其次,考虑任职年限,任职年限长的优先)。今后岗位竞聘量化考评的时限与岗位聘任周期一致,每聘期为3个学年。

十、竞聘各岗位级别量化评定细则

学校聘任工作本着“先入轨,后完善”的的原则。聘任相应教师职务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岗位的聘任依据下列评分条件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

(一)固定分项

1、教龄分:3分/年

2、现职职龄分:3分/年

3、资格龄分(有资格待聘)3分/年

4、学历分:研究生8分、本科7分、专科6分

5、年度考核:优秀6分/年、称职4分/年、基本称职2分/年。

6、校本培训:合格2分/年、未合格1分/年、不参加记0分。

7、出勤:全勤5分/学期、病假事假一天扣1分。婚假、产假、丧假超规定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学期内扣完为止。

8、教学效果:为便于评价和考核,以民主测评满意率来衡量教学效果。满意率70%以上每学期记2分,满意率70%以下每学期记1分。

(二)加分项

1、岗位工作量

(1)管理工作分:正校级12分/年、副校级9分/年;中层正职6分/年;教研组长、班主任4分/年;副组长、科室干事、竞赛辅导咒、高级网管员、校级编辑3分/年。(兼职

取最高)

(2)任教年级分:高三(包实验班)5分/年,高二高一3分/年;初三4分/年,初二初一3分/年。

(三)课时分:满课时3分/学期,达满课时量一半1.5分/学期,不及课时量一半0.5分/学期。

2、奖励(同项取最高奖)

(1)调教。承担校级公开课奖1分,获一等奖加奖2分,获二等奖加奖1分。承担县级示范课奖5分,获县级公开课、说课一等奖奖5分,二等奖奖3分;获省级调教一等奖奖8分,二等奖奖5分,三等奖奖3分;获国家级奖对比省级奖奖加倍。

(2)学生竞赛辅导。获县一等奖奖2分,二等奖奖1分;获省一等奖奖4分,二等奖奖3分,三等奖奖2分。竞赛科目是指教育行政单位及其学术指导部门(教研室、研训院、教科所)组织的学科竞赛项目,文艺、体育、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奖分对比省级加倍。

(3)论文、教具、课件。获校级一等奖奖3分,二等奖奖2分;获县级一等奖奖5分,二等奖奖3分;获省级一等奖奖8分,二等奖奖5分,三等奖奖3分;国家级奖对比省

级奖奖分加倍。论文发表于省级刊物(有正规刊号)奖5分,国家级奖10分。

(4)荣誉称号。校级荣誉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奖3分,县级荣誉奖5分,省级荣誉奖8分,国家级荣誉奖10分。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奖5分,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奖8分,国家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10分。

以上奖励均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学术指导部门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十一、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岗位数由教育局人社局测算)。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考察评议。

5、研究决定。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每3年一聘。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校岗位设置工作的领导,成立临高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明国校长

副组长:王春雨(副校长)、王为锋(副校长)

陈 彬(副校长)、许国豪(副校长)

成 员:各室正职和8名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十三、岗位聘任相关问题处理意见

1、优先聘任。从事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拥有相关任职资格的,优先聘任。

2、处罚。对谎报成果、仿造学历、资历、表彰、考核成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取消当年及下一轮参聘资格。

3、一票否决制。

(1)任期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不称职者。

(2)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3)任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4)任期内有违法行为被判刑者。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 (试行)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根据市人字[2010]15号文件规定,我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 ...查看


  • 都江堰市崇义小学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 都江堰市天马学校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深化省市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校按照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根据<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查看


  • 佛山市禅城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 附件1: 佛山市禅城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区的 ...查看


  • 新课程高考科目方案述论与改革价值取向
  • 作者:王后雄 高等教育研究 2007年09期 中图分类号:G642.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07)05-0026-06 自200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印发< ...查看


  •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 **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查看


  • 中和中学站好"党员先锋岗"活动实施方案
  • 站好"党员先锋岗" 活动实施方案 中和中学党支部 中和中学党支部 站好"党员先锋岗"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2013] 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增强大家的服务 ...查看


  • 延安市实验中学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
  • 延安市实验中学高中新课程设置方案 (试 用) 陕西省从2007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查看


  • 2017年驻马店杨庄高级中学教师招聘7人公告
  • 为优化河南省杨庄高级中学教师结构,提高人才招聘工作的精准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 ...查看


  • xx中学课程实施方案
  • xx 中学课程实施方案 2014年9月 为了切实有效地履行课程管理的权责,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提高学校课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全体学生主动地发展,提升教师课程管理意识,开创学校办学特色.学校根据一定程度的课程自主权,共同参与课程决策并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