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5-28 14:48:28 点击量:141
为全面贯彻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强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供水设施联建共享,城乡供水管理安全可靠,全面解决全县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现就组建覆盖全县的水务公司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并网、经济高效的原则,遵循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财政补贴、市场运作、企业经营、规范管理的思路,以“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和城乡24小时不间断供水为工作目标,逐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符合城乡供水特点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我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建设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受益长。
二、水务公司的设立
县水务公司由县政府出资设立,负责全县城乡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水源管理与调度,供水安全与管理,并对城乡供水生产、安装、经营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公司为副科级建制,主要负责人由县政府提名任命。
县水务公司收购县自来水公司、县云泰水务有限公司、县祥云水务有限公司,按照职能合并、统一管理的要求,重新厘清职责范围和管理体制。鉴于县自来水公司的特殊情况,按照人员不置换、职责不改变、资产不平调的要求城建制纳入县水务公司实行统一管理。
三、水务公司的经营模式
灌云县水务公司实行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自主经营的经营模式,对全县供水市场进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供水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一)水务公司运行与管理
水务公司对全县供水市场实行等级管理:城区供水市场为一级管理,并延续以往城区运行管理模式;农村供水市场为二级管理,按乡镇设立农村二级供水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农水公司),负责各自区域农村供水市场(含区域供水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二级农水公司隶属于县水务公司。
二级农水公司实行“七个统一”,即统一聘用人员、统一分配政策、统一设施维护、统一考核办法、统一报酬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准,努力形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的供水管理格局。
在已完成区域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地区的二级供水公司可先行进入试运行阶段,由水务公司在这些地区设置计量总表,二级供水公司按“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运行模式自行抄表收费,并按 元/吨优惠水价按月与县农水公司结算水费,自负盈亏。未经验收的乡镇作为运行过渡期,需根据流量计按时与县水务公司结算水费,逾期不缴的由县财政代扣,流量计以下的管网维修、人员工资等暂由所在乡镇承担。
(二)二级供水公司建设与管理
1.聘用管理人员。各乡镇二级供水公司按照每乡镇6个岗位设置(经理1人、收费员2人、维修工2人、会计1人、会计岗位可兼职),原则上由各乡镇负责推荐,县农水公司考察确定,所有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行聘用制。
2.设立收费服务大厅。各乡镇要提供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大厅(含办公场所),县农水公司予以租用,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南岗乡、下车镇、同兴镇、杨集镇、龙苴镇、四队镇还需在原被撤并乡镇设立水费代收点。
3.聘用抄表员。抄表人员由各镇、村推荐,原则上一个村雇佣1名抄表员(实行聘用制),劳务报酬按0.8元/月·户进行计算,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报酬与漏损率进行挂钩,综合考核结算,逐步过渡到2500户左右为一个片区的管理模式,相应提高抄表人员的劳动报酬。
(三)供水管网建设与管理
对区域供水管网进行三级划分:即县到镇、乡为一级管网;镇、乡到村为二级管网;村到农户为三级管网(实施到农户表、阀、箱安装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一级管网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二、三级管网由县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但在前期已实施农改水工程的部分区域中,三级供水管网质量参差不齐,漏损率较高。针对此情况,建议由水务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统一施工建设,严格控制二、三级管网漏损率,确保收益最大化。
管网建成验收合格后,交由县水务公司统一管理,在新建管网上埋设保护标识,县公司成立管网监察巡视小组,对全县供水管网进行定期巡视维护,镇、乡及村各配备一名管网巡护人员,对二、三级管网进行定期巡护并建立管网在线监测系统,对全县供水管网实施在线监测,确保供水管网运行安全。
四、农村供水收费标准
(一)在区域供水通达地区,收费标准与县城区同网同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为2.50元/吨,工商服务业到户水价为2.8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水价为3.20元/吨。区域供水未通达地区,仍使用农村饮水安全水厂提供的水,收费标准执行灌价(2012)第10号文件规定,即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为1.80元/吨,工商服务业到户水价为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水价为2.60元/吨。
(二)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管理和收费标准,按县住建局和县物价局联合下发的灌建(2014)72号、灌价(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安装工程建设与管理
全县供水市场安装工程全部由县水务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建设,按照用户申请、现场勘察、制定预算、缴纳费用、统一安装的流程,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安装、规范化管理。
六、明确责任,确保水务公司健康运行
(一)为加快我县城乡供水统筹建设的步伐,确保区域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应将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设为区域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责任人,并将区域供水工程推进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中。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区域供水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与供水设施的统筹,维护管网安全;负责制止违规占压管网、违章用水等行为;负责管网建设中矛盾的协调处理。
(二)县水务公司加强对各乡镇二级供水公司聘、雇佣人员管理,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漏损率、抄见准确率、水费回收率及表下维修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内容实施考核,为农村供水市场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014年7月25日
作者: 发布于:2016-5-28 14:48:28 点击量:141
为全面贯彻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强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城乡供水设施联建共享,城乡供水管理安全可靠,全面解决全县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现就组建覆盖全县的水务公司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并网、经济高效的原则,遵循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财政补贴、市场运作、企业经营、规范管理的思路,以“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和城乡24小时不间断供水为工作目标,逐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符合城乡供水特点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我县城乡饮用水安全建设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受益长。
二、水务公司的设立
县水务公司由县政府出资设立,负责全县城乡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水源管理与调度,供水安全与管理,并对城乡供水生产、安装、经营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公司为副科级建制,主要负责人由县政府提名任命。
县水务公司收购县自来水公司、县云泰水务有限公司、县祥云水务有限公司,按照职能合并、统一管理的要求,重新厘清职责范围和管理体制。鉴于县自来水公司的特殊情况,按照人员不置换、职责不改变、资产不平调的要求城建制纳入县水务公司实行统一管理。
三、水务公司的经营模式
灌云县水务公司实行政府主导、财政补贴、市场运作、自主经营的经营模式,对全县供水市场进行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供水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一)水务公司运行与管理
水务公司对全县供水市场实行等级管理:城区供水市场为一级管理,并延续以往城区运行管理模式;农村供水市场为二级管理,按乡镇设立农村二级供水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农水公司),负责各自区域农村供水市场(含区域供水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二级农水公司隶属于县水务公司。
二级农水公司实行“七个统一”,即统一聘用人员、统一分配政策、统一设施维护、统一考核办法、统一报酬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准,努力形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的供水管理格局。
在已完成区域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地区的二级供水公司可先行进入试运行阶段,由水务公司在这些地区设置计量总表,二级供水公司按“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运行模式自行抄表收费,并按 元/吨优惠水价按月与县农水公司结算水费,自负盈亏。未经验收的乡镇作为运行过渡期,需根据流量计按时与县水务公司结算水费,逾期不缴的由县财政代扣,流量计以下的管网维修、人员工资等暂由所在乡镇承担。
(二)二级供水公司建设与管理
1.聘用管理人员。各乡镇二级供水公司按照每乡镇6个岗位设置(经理1人、收费员2人、维修工2人、会计1人、会计岗位可兼职),原则上由各乡镇负责推荐,县农水公司考察确定,所有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行聘用制。
2.设立收费服务大厅。各乡镇要提供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大厅(含办公场所),县农水公司予以租用,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南岗乡、下车镇、同兴镇、杨集镇、龙苴镇、四队镇还需在原被撤并乡镇设立水费代收点。
3.聘用抄表员。抄表人员由各镇、村推荐,原则上一个村雇佣1名抄表员(实行聘用制),劳务报酬按0.8元/月·户进行计算,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报酬与漏损率进行挂钩,综合考核结算,逐步过渡到2500户左右为一个片区的管理模式,相应提高抄表人员的劳动报酬。
(三)供水管网建设与管理
对区域供水管网进行三级划分:即县到镇、乡为一级管网;镇、乡到村为二级管网;村到农户为三级管网(实施到农户表、阀、箱安装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一级管网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二、三级管网由县水利部门组织实施。但在前期已实施农改水工程的部分区域中,三级供水管网质量参差不齐,漏损率较高。针对此情况,建议由水务公司统一招标采购,统一施工建设,严格控制二、三级管网漏损率,确保收益最大化。
管网建成验收合格后,交由县水务公司统一管理,在新建管网上埋设保护标识,县公司成立管网监察巡视小组,对全县供水管网进行定期巡视维护,镇、乡及村各配备一名管网巡护人员,对二、三级管网进行定期巡护并建立管网在线监测系统,对全县供水管网实施在线监测,确保供水管网运行安全。
四、农村供水收费标准
(一)在区域供水通达地区,收费标准与县城区同网同价。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为2.50元/吨,工商服务业到户水价为2.8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水价为3.20元/吨。区域供水未通达地区,仍使用农村饮水安全水厂提供的水,收费标准执行灌价(2012)第10号文件规定,即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为1.80元/吨,工商服务业到户水价为2.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水价为2.60元/吨。
(二)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管理和收费标准,按县住建局和县物价局联合下发的灌建(2014)72号、灌价(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安装工程建设与管理
全县供水市场安装工程全部由县水务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建设,按照用户申请、现场勘察、制定预算、缴纳费用、统一安装的流程,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安装、规范化管理。
六、明确责任,确保水务公司健康运行
(一)为加快我县城乡供水统筹建设的步伐,确保区域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应将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设为区域供水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责任人,并将区域供水工程推进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中。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区域供水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与供水设施的统筹,维护管网安全;负责制止违规占压管网、违章用水等行为;负责管网建设中矛盾的协调处理。
(二)县水务公司加强对各乡镇二级供水公司聘、雇佣人员管理,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漏损率、抄见准确率、水费回收率及表下维修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内容实施考核,为农村供水市场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