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庄中心学校本部
庆国庆“祖国赞美诗”诗歌朗诵大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1、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3周年,提高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继承发扬诗歌文化;
2、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美化校园语言环境
3、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少先队员团结协作的能力及集体荣誉感。
4、加强语文教学实践,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
二、活动规则
1、二至六年级各参赛选手以班级为单位,各班语文教师具体负责排练并参与朗诵比赛。
2、朗诵要求
(1)所选诗歌或散文,思想内容应积极向上;
(2)运用普通话,声音洪亮;
(3)语气、语调适当,重音、节奏恰当;
(4)表达感情准确、自然;
(5)服装整洁。
(6)时间根据所选内容在10分钟以内。
3、内容与形式
内容以歌颂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歌颂家乡的诗歌、散文均可;形式以朗诵为主,可配表演,尽量多样化。
4、所需音乐自选,诗歌或散文内容于9月23日前交到少先队大队部。
三、活动时间、地点
9月28 日下午 操场
四、大赛工作分担
总策划:刘杰 卓桂忠
主持:卓桂忠
评委:刘杰 王士民 朱海华 王金云 司育红
统分:崔超 郭昭娣
摄像:张鲁华
配乐播放:林强
会场布置:崔超 张祖村 王东晓 卓桂忠
会场指挥:刘培军 吕兵
安全工作:各班班主任及数学老师
娄庄中心学校本部
2012年9月19日
娄庄中心学校本部
庆国庆“祖国赞美诗”诗歌朗诵大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1、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3周年,提高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继承发扬诗歌文化;
2、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美化校园语言环境
3、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少先队员团结协作的能力及集体荣誉感。
4、加强语文教学实践,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
二、活动规则
1、二至六年级各参赛选手以班级为单位,各班语文教师具体负责排练并参与朗诵比赛。
2、朗诵要求
(1)所选诗歌或散文,思想内容应积极向上;
(2)运用普通话,声音洪亮;
(3)语气、语调适当,重音、节奏恰当;
(4)表达感情准确、自然;
(5)服装整洁。
(6)时间根据所选内容在10分钟以内。
3、内容与形式
内容以歌颂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歌颂家乡的诗歌、散文均可;形式以朗诵为主,可配表演,尽量多样化。
4、所需音乐自选,诗歌或散文内容于9月23日前交到少先队大队部。
三、活动时间、地点
9月28 日下午 操场
四、大赛工作分担
总策划:刘杰 卓桂忠
主持:卓桂忠
评委:刘杰 王士民 朱海华 王金云 司育红
统分:崔超 郭昭娣
摄像:张鲁华
配乐播放:林强
会场布置:崔超 张祖村 王东晓 卓桂忠
会场指挥:刘培军 吕兵
安全工作:各班班主任及数学老师
娄庄中心学校本部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