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

河南农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

姓名:刘继伟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张国富

20080601

河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摘要

本文从分析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通过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并运用农业推广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对改革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提出改革现有农业推广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一、引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文章结构、创新之处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论述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基础作用。

三、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通过对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回顾,对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特点、历史贡献以及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总结,并借助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变革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困难性以及可能性进行了分析。

四、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实践与启示。通过对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构成和政策环境的对比和分析,对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五、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发展方向。通过对当前国内各种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模式的总结和分析,提出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主要方向和趋势。

六、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则与政策建议。在对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经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了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则和建议。关键词:新农村农业科技体系构建

Abstract

Thisarticlefromobtainsto

historicalreviewand

asourcountryagriculturaltechnologypromotionsystem’Ssituationthepresentanalysis,takethesocialismnewruralreconstructiontheorythefoundation,andusingtheagriculturalextensionstudyandinthe

ournewsystemeconomics’correlationtheories,toreformscountryagriculturescienceand

technologyexpansionsystemandtheconstructionnewagriculturescience

servicesstructureandtechnologytheagriculturalcarriesontheanalysistheoretically,andcarriesonto

scienceand

Basedon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relatedconceptandtheoverseascontentisclearandlimits.andthis,throughabsorbsandprofitsfromtheagriculturalsciencetechnology

agriculturalservicetheadvancedexperienceandthepattern,proposesthereformexistingextensionsystem,theconstructionnew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opinionandthesuggestion.Thefull

First,introductionmainlyelaboratedthis

articlestructure,theinnovationplace

situation.

Second,agricultural

reconstructionstatusandscienceandtechnologyastextaltogetherdividesintosixparts:articleresearchgoal,thesignificance,thethedomesticwellasandforeignresearchpresentservicesstructureinnewruralfunction.Mainlyelaboratedthe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inthenewruralreconstructionrolelocalizationandthe

Third,ourcountryagriculture

reviewsciencefoundation缸1ction.structure-Shistoricalandtechnologyourservicesandpresentsituationanalysis.Throughtocountrytraditionalfarmingscienceand

our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historicalreview,tocountrytraditionalfarmingscience

andtechnology

asservicesstructure’Scharacteristic,thehistorycontributedthechallengewhichonwellasfacedtocarrythesummary,anddrewsupportfromthenewsystemeconomicthecorrelationtheoriestotransformOUrcountrytraditionalfanningscienceandtechnology

theanalysis.servicesstructure‘Snecessity,difficultaswellasthepossibilityhascarriedon

Fourth,overseas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practiceandenlightenment.Through

structure’Sorganizationtotheoverseas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constitutionandpolicyenvironment’S

overseascontrastandtheanalysis,hascarriedonthesummaryandtheinductiontothe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

servicesstructureconstructionandthedevelopmentsuccessfulexperience.

Fifth,ourcountrymodem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

andservicepattemexplorationanddevelopmentdirection.Throughtothecurrentdomesticeachnew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organizationandthepattemsummarytheanalysis,proposesOurlI

country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developmentmaindirectionandthetendency.

S1xth,constructsOUtcountrymodem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principleandthepolicysuggestion.Inandsummarizestothedomesticandforeignagn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

ourconstructionandthedevelopmentempiricalanalysisinthefoundation,andunifies

actualneed,proposedconstructsOurcountrynewnlralreconstmctionthecountrymodemagriculturescienceaIldtechnologVservicesstructure’Sprincipleandthesuggestion.

Keyword:Newcountryside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ystemConstructionIII

河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书学位论

文题目

学生

姓名

学位论文

是否保密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刘继伟否学位级别导师姓名年月硕士学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如需保密,解密时间张国富日

独创性声明

本人呈交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A不包括为获得河南农业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指-9教师对此进行了审定。-b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研究生签名产引脚名和导师签名∥易别岔lI陷

日期秽磁年6月叶自日巧k挣石月/归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

研究生签硎惑中翩签锄瞒、≮楚磅名:降;习同期。洱仵f月片日日期一9肄/月f阳日期≯_舞Z月/臼

河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书学位论

文题目

学生

姓名

学位论文

是否保密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刘继伟否学位级别导师姓名年月硕士学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如需保密,解密时间张国富日

独创性声明

本人呈交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A不包括为获得河南农业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指-9教师对此进行了审定。-b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研究生签名产引脚名和导师签名∥易别岔lI陷

日期秽磁年6月叶自日巧k挣石月/归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

研究生签硎惑中翩签锄瞒、≮楚磅名:降;习同期。洱仵f月片日日期一9肄/月f阳日期≯_舞Z月/臼

1引言

1.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经过20余年的改革与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由政府独家承担的一元化局面被打破,农业科技服务的市场供给主体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涉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他民间科技组织越来越多地加入到农业科技服务领域中来,农业科技服务开始走向社会化。然而,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还没有有效地建立起来。一方面,现行公共农业科研与推广体制的基本框架还保留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表现在体制安排行政化、科研创新主体建设滞后以及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方面,面临着深化改革、重新进行功能定位的挑战;另一方面,民间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正处在发展初期,存在着总体科技推广能力薄弱、科技服务领域狭窄、推广覆盖面小、无法担负起服务主体的重任等问题。并且,较为普遍的一个问题是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与农民的有效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因此,如何立足于小农为基础的中国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建立起有利于农业技术创新、有利于农业科技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大课题,它对于提升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建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局限于发展农业生产,同时还需要为整个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因此,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仅需要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服务,更需要改变农民群众的传统观念,增强其生态、环境和资源意识,从而建立起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技术供给和需求结构,满足新农村建设对科技的需求。

第二,建设现代农业需要建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现代农业的发展,涉及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仅仅依靠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对科技服务社会化的需求。这就决定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然要由各种社会力量,包括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政府、集体、私营的技术服务组织,还有以农民为主体的由有技术能力牵头的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合作社等群众性科技组织、还有非技术服务部门、社区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及民营科技型企业等构成,才能满足农业生产向深层次发展对科技服务多样化、系列化、全程化的需要。

第三,推动农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需要建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当今,发展农业产业化已成为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的主流。科技在农业产业化中起主导地位,没有科技服务,就没有产业化,它是农业产业化的根本,而其他服务,如供销服务、借贷服务、保险服务等是保证产业化实现的手段。一方面,科技服务要满足市场对科技成果的需求;另一方面,科技服务要渗透剑农业产业化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和系列化服务。冈此,只有建立起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的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才能为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从世界范围内农业科技服务的实践来看,两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主要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主要采取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其强调政府的推广职能,推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国家公务员,国家免费为农民提供新技术。推广的内容上主要是帮助农民改善作业方法与技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但农民对新作业方法与技术的接受往往带有被动性。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进入转轨时期。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在许多国家逐步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私人主导型,更加强调私人机构在农业科技服务中的作用。在以私人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私人机构(私营企业、公司等)虽然以赚取利润为目的,但对于接受服务的农民而言,其自主性得到增强,可以有选择地吸收这些新技术,服务内容也从简单的技术推广扩展到自然、生态资源利用与保护,家政服务和青少年教育培训等方面。但是,多数西方学者认为,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农业科技服务仍然离不开政府支持。一是,农业部门的信息流和完善的组织结构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满足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减少农村贫困、保持农业自然生态资源的平衡、拓宽信息渠道等都有赖于政府的支持。二是,科技推广资金和途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这也有赖于政府的力量④。其中,A.D.Kidd,J.P.A.Lamer(1999)认为,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政府仍是“核心”的资金来源,所占比例应为80%以上。

从西方学者对农业科技服务的理论研究来看,从20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初,主要是对农业技术推广方法的研究,如罗杰斯(RogersBeth)著有《创新的扩散》,劳达鲍格(N.RaudabauSh)著有《推广教学方法》,桑德尔斯(H.C.Sanders)著有《合作推广服务》,路密斯(C.Loomis)著有《农村社会制度与成人教育》,1949年布鲁奈(EdnunddesBnmner)和杨素宝合著《美国农村与农业推广》等。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对农民采用行为分析以及推广活动的技术经济评价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农业推广问题的定量研究和实证研究也不断得到加强。进入20世纪90年代,农业科技服务突破传统的单纯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随之全球范围使用的名称也由“农业科技推广(AgriculturalResearchExtension,ARE)”变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AgriculturalResearchExtensionServices,ARES)”留。同时学者们也开始对这种新型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

den内涵和功能进行了探索。VanBan和Hawkins(1996)从五个方面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概念进

行了界定:1.知识由科研工作者传输给农民;2.为农民的决策提供建议;3.引导农民将来能够做出相似的决定;4.使农民自己能够弄清他们的目标和实现的可能性,并最终实现这些目标;5.推进农民所期望得到的农业发展。其中,他们认为,推进农民所期望实现的农业发展是科技服务的最一般目标。FederG,WillettA,ZijpW(2001)认为,农业科技服务既是一个体系又是一种功能集,①柏振忠:《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与比较研究》,【硕士论文】,湖北大学,2005牟,第7页。

②柏振忠,王红玲:《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5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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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通过这个体系引起农村人口自发增减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功能。他们认为,这一组功能集包括:第一,不同方向上的技术转移,以便支持农业生产、农业改革和农村市场。第二,管理技能转移,以便组织农业生产和动员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力量。第三,知识转移,以便教育和建设人力资源,增强当地的自生能力,如病虫害综合治理,市场开发,农业管理技术和金融、投资、服务等方面能力的增强。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包括转移、动员和教育农村人口的公共和私人机构,这与传统上只为农民提供某种建议的一种服务或单一机构相区别(Zijp,1998)。

1.2.2国内研究现状

与国外的发展历程一样,我国对农业科技服务的研究也是发轫于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研究。1935年南京金陵大学农学院的章之汉、李醒愚合著了《农业推广》一书,是我国第一部农业推广专著。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十分重视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但是,1949—1985年期间,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关系,我国只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政府推广机构,进行了大量的推广实践,出台了一系列的农业技术推广规章制度,对于农技推广理论进行研究的文章和书籍却没有。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原有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也面临的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从此,许多学者开始致力于农技推广体系的研究,做了艰苦的引进、消化和创业等基础工作,出版了大量的著作和文章。如杨世谋从比较教育的角度编写出《农业推广教育概论》(杨世谋,1987);张仲威、许无惧、陈建超在中国高等学校创建了农业推广专业,并组织全国20多所农业院校教师编写了《农业推广学》教材(许无惧,1989)。其后相继有多本教材与书籍出版。

与此同时,政府科研部门也开始了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技推广体系的理论研究和探索。1989—1993年,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和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共同完成了国内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及其改革经验的研究,就世界农业推广的重要趋势,从10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包括农业推广的概念,农业推广的立法,农业推广与教育和科研之间的关系,推广体系的沿革,现行体系,推广经费来源与管理,推广的内容与方法,推广人员的录用与晋升及优惠政策等,并结合我国当时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提出了改进建议,如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设;创办经济实体,实行技物结合;建立农业推广基金和奖励基金;建立农业推广与科研及教育的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农业推广法规建设等。由于该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我国还没有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很难使研究内容与市场经济要求完全相适应。

1986—1989年,由湖北省农科院、北京农业大学和陕两省农科院牵头,协同十省市农业科研及教学单位,对农业技术商品化与农业科技的横向联合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农业技术商品的属性、特点、流向生产的方式及其商品化的条件,调查了国内先进的农业技术成果通过市场进行推广的成功做法,是农业技术商品化的早期研究。

1996—199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之一,由黄季馄主持的农业科技政策研究课题组,对中国过去农业科技投资总量、农业技术从产出到采用以及科技体制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在对中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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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活动各个环节的行为进行计量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中国农业科技投资严重不足,既影响了我国农业科技队伍与组织的稳定,也影响了我国农业科研成果的产出和技术的推广与采用。研究指出其最终根源在于国家的科技投资体制和政策,必须加大农业科技投资力度。提出了农业科技投资体制改革的设想:要明确农业技术推广投入的最低增长幅度,继续保持国家对农业科技财政拨款的主渠道地位:建立一套增加农业科技投入的投资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制;多渠道筹集农业科技经费;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政策法规制度,为农业技术发明与创新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建立农业技术服务公司,逐步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改革现有的科技体制,加速农业科技产业化进程等。

目前,国内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研究和探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

第一,以政府农业部门为主导的,对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探索。其主要特点是:以建立起适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目标,以农业部门农技推广体系的组织框架、政策措施、经费投入、人员设置以及工作模式等方面的为主要内容。如,“部f-iN.务型”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模式;“三位一体”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模式;

系模式;“建立农技推广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科技承包服务”的基层农技推,“模式推广体系模式以及“农业科技入户”的模式。

第二,以政府科技部门为主导的,对农业科技创新和传播体系建设的建设。其特点是:以财政资金为支持,以高校和研究机构为依托,通过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和示范,推动农业科技在农村的广泛应用。如,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第三,以各种社会力量为主导的,对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探索。其特点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培训和提高生产服务为手段,围绕自身发展和农民需求的结合点,推动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集约化发挥。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及农民合作组织模式;农业龙头企业的订单农业模式;农资企业的农资推广服务模式。

1.3论文主要框架及创新之处

1.3.1论文的主要框架

本文以从分析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通过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并运用农业推广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对改革我国农业科技推厂“体系和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提出改革现有农业推广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1.3.2论文的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为基础,并运用农业推』“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改革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4

1.4论文理论工具及研究方法

1.4.1理论工具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为基础,并综合运用农业推广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等为支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政策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1.4.2研究方法

1.4.2.1文献研究方法

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主要运用文献索引法,以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作为研究手段,参阅了大量书籍,进行多个轮回的研究。

1.4.2.2比较分析方法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通过阐述不同类型、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农业科技服务文章、著作的联系,层层深入地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理和途径。

1.4.2.3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通过对各种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逐一分析,然后归纳为几个方面,并分别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找出其与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内在联系,最后进行归纳综合。

1.4.2.4学科渗透方法

广泛阅读、钻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农业推广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的各种书籍、期刊及报纸,通过相互借鉴的方法形成整体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的理论基础。

1.4.2.5系统分析方法

系统分析方法往往是从系统论的角度对事物的全局进行把握、判断和分析。本文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全面、总体分析,提出完善和发展的新思路。

2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1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并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这一要求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的建设。

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理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而发展农村经济,就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改进农村生产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如果农业生产方式没有进步,农民收入没有稳定持续地提高,这样的新农村就是“形象工程”。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真正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农村其他事业的发展。

基于我国当前国情和我国农村发展水平,建设新农村应将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作为出发点,将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素质作为落脚点,将农民收入是否增加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否提高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世界农业的每一次飞跃,都是农业科学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与转化应用的结果。通过发展农业科技,可以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发展的动力,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通过推进农业科技教育,可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生产关系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的综合发展。因此,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新农村建设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促进农村生产力实现更大更快发展。

2.2农业科技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2.2.1保障国家粮食供给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粮食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未来保障粮食安全供给的任务仍很艰巨。2007年,虽然我国粮食总产突破5亿吨大关,但考虑到2030年我国人口达16亿高峰时,预计粮食需求总量将达6.4亿吨这一现实,我国粮食单产只有保持在2%的年递增率的基础上,才能满足未来的需要。面对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现实,面对实现如此巨大的增产目标,一方面要稳定粮食面积,稳定、完善和强化农业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也必须从强化科技、完善设施、优化结构、转变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入手,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实践表明,稳定粮食面积难度很大,扶持政策有限,不可能年年出台新政策,只有发展创新农业科技,不断完善农业科技服务才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2.2.2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

传统农业的发展,在满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也给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目前,我国农业资源环境的状况,已难以支撑高产优质农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农业化学品不合理投入导致土壤和水源污染;农作物秸秆利用不当带来大气污染;资源依赖型的发展模式加剧了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威胁了国家生态安全。因此,从新农村建设角度考虑,需要加速对土壤、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节水、节肥、节药、节地等技术产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现有耕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2.2.3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信息化在当前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2005年,我国农机总动力6.79亿千瓦,机耕、机播、机收率仅有50.7%、31.2%和22.7%罾。农业信息化目前还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信息资源分散、信息化人才缺乏”等困难,农业数据库开发、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应用和农业生产自动化控制等农业信息化新兴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也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对我国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提出了很高的要求。2.2.4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

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是农业产值的3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程度大都在90%以上,而我国还只有20%~30%;发达国家工业生产和加工的食品占食品消费的总量大约为80%,我国还不到30%固。发达国家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劳动力远多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而我国恰恰相反。可见,应占农产品价值绝大部分的附加值,在我国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相对滞后问题而失其所得或被转移他处,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的比较效益,成为严重影响农民收人水平稳步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生产技术层面上的无公害化、生产方式的标准化和精深加工环节的优质化,这三个方面均离不开农业科技的支持,农业科技领域需要继续研究完善无公害生产技术体系,需要研究制定严格实用的标准体系,需要推进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技术创新,还需要逐步推进高新农业技术的应用。

2.2.5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需要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他们是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也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据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农民受教育状况是:在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②陈波:《农业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路径分析》,《农业科技管理》,第25卷第4期,第4页.

⑦陈泉江:《(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决策探索》,2002年第8期,第5页。

盲占9.56%,小学文化占34.49%,初中文化占44.99%,高中文化占9.1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只占1.46%,平均受教育程度为7.4年,而发达国家则达12年以上∞。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对新技术不理解、掌握和应用困难,导致他们仍然固守传统的小生产的技术工艺,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既是一种物质力量,又是一种精神力量”圆。因此,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样离不开农业科技,用农业科技知识武装农民无疑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有效手段。

①马云峰懒国农业科教发展的财政政策思考》,(忧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六卷第4期,第12页.

②陈筠泉等:《科技革命与当代社会》,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l0页.

3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3.1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也称之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隶属于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为主体,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实验、示范、农民技术培训等任务,也承担部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性推广系统。其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大体经历了4个历史发展阶段。

3.1.1体系形成期(1950一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积极恢复农业生产的同时,农业部门就开始着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组建工作。1951年,首先在东北和华北地区开始试办农业技术推广站,其主要任务是推广、普及和研究开发农业技术。“农业技术推广站”这一形式的出现,立刻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农民的欢迎,农业技术推,“事业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组建过程中,农业部门曾经尝试了“以农场为中心”的模式和“县站”与“区站”的模式,后来“区站”模式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积极对农业技术推广实践模式探索的同时,农业部门也开始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1953年,农业部根据中央1951年12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方案(草案)》,要求各级政府设立专业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建立以农场为中心,互助组为基础,劳模和技术员为骨干的技术推广网。1954年,农业部正式出台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条例》,对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性质、任务等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同年,农业部又召开了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推广站的任务。这些措施,大大加快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据1954年年底统计,全国有55%的县和10%的区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共建站4549个,配备职工32740人①。

随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中作用逐渐显现,这一体系的建设工作也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55年,中央政府进一步指出,在加强集体化的同时,各地都应建立乡村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并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能是:总结当时农民的生产经验,普及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帮助农民增加生产和提高收入,促进集体化,协助党的领导,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和管理。同时还规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是中专农校的毕业生,或是接受过半年以上技术培训、有长期生产经验的先进农民。在这一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下,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得到了全面和快速的发展。到1965年,全国共建立16466个农业技术推广站,配有技术干部94219人圆。同时,各地还培训了大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3页.

②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4页.

批农民技术骨干,建立了一批农民科技组织。至此,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初具规模,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有了一定的组织基础,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开始驶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3.1.2曲折发展期(1959—1977)

1958年以后,我国先后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以及“文化大革命”等诸多影响中国发展的事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影响,经历了两度撤销、两度恢复的曲折发展历程。

3.1.2.1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萎缩到恢复

1959"--1961年,我国经历了三年了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了克服困难,从中央到地方贯彻了精简压缩政策,因此全国约有i/3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被精简,大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被下放或改行,农业技术推广系统濒于解体,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处于停顿状态,使中国刚刚建立起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遭受了第一次严重冲击。

1962年12月,农业部颁布了《关于充实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示》,这对于恢复和完善、调整和充实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此,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迅速恢复和发展,推广机构不断扩大。政府开始在县设立农业技术推广站,还建立了一些专业站,如作物栽培站、植保站、土肥站、畜牧兽医站等。其职能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目标是加强管理、组织和推广有关的各种活动。到1963年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恢复到11938个,职工71469人①。

3.1.2.2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瘫痪到改组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各行各业都遭受到极“左”思潮的冲击,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也不可避免的遭到了破坏。在这期间,绝大多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被撤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陷入瘫痪,农业技术人员大批流失,造成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彻底解体,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陷入停顿状态。

虽然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无法履行其职能,但是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对技术指导的迫切需求,使有的地区在群众中成立了科学实验站,并吸收了一些有经验的农民作技术员。如湖南省华容县在吸收各地经验和总结本地经验的基础上,于1969年创办了“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即县办农科所、公社办农科站、生产大队办农科队、生产队办农科小组。197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当时的农林部和中国科学院在湖南省华容县召开了全国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经验交流会,拟订了《关于建立健全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意见》,对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具体任务做了明确的规定,提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lO月版,第5页.

出“在全国大部分农业地区,争取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普及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要求,到1975年,全国有1140个县建立了农业科学研究所,26872个公社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站,四级农业科学队伍共有ii00多万人,试验田达280多万公顷①。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是“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当时的农业技术推广普及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也随之解体。

3.1.3快速发展期(1978--2000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村广泛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业技术推广由面向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变成直接面对农村千家万户,农村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也伴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而无法运作。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抓紧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决定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1个县作为改革试点,把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结合起来,组成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82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建设,将分散的推广、植保、土肥、经作等专业站及培训学校合并,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成县推广中心,并强调县推广中心应在基层推广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同时国家还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同年7月,当时的农牧渔业部成立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加强了对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至此,我国开始形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核心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标志着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再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随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重组的逐步到位,对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的改革也逐步开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主要是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推广和科研机构创办企业型的经济实体,克服长期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开展有偿技术服务,通过开发经营,增加技术性收入,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利益与他们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形成一种自我发展、自我激励的活力。1989年,国务院在《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中,规定了农技部门实行“技物结合”的原则,为农业技术部门开展有偿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经营性服务工作在全国逐步开展起来,许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结合技术推广工作,供应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后,由于对市场经济的片面理解,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将农业推广机构完全推向市场的趋势,刮起了“断奶、断粮”之风。在这种情况下,1992年,农业部和人事部联合下发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标志(试行)》,为稳定和充实一线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提供政策依据。此外,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所需经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5页.

费由政府提供。1999年,为了避免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冲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人事部、中编办、财政部联合起草的《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在肯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作用、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稳定的同时,强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改革求得稳定与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在改革中稳定,在创新中发展。截至到2001年年底,我国拥有各类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43449个,正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7万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65万人,其中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9252个,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0.6万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60.9万人哪。

3.1.4改革探索期(2001年以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逐渐暴露出机构设置不合理,推广机制僵化,推广方式单调,推广手段落后,推广经费匮乏、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发育滞后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今后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现代农业的重大任务以及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新要求的提出,我国农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农业科技进步越来越重要,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农民和农业日益呼唤着多元化的科技服务,各种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迅速兴起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正面临着服务功能单一、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推广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手段落后、体制安排行政化、运行机制不畅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建设新农村的需要。为了增强农业技术推广活力,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

3.2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特点

3.2.1在运行方式上,采取的是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农业技术推广

政府除了制订有关农业推广发展政策外,还直接负责制订农业推广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国家财政是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主要来源和依靠。3.2.2在组织结构上,采取的国家农业推广机构为主,多部门协作的农业技术推广

在我国,乡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该机构比较健全,推广人员多,技术力量雄厚,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力军。除此而外,科研、教学、科协、生产资料和一些为农服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牟10月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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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群众性组织也从事有关的农业推广工作。

3.2.3在服务内容上,属于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

一般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注重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忽视了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3.2.4在组织管理上,采取的是双重领导模式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既受同级农业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同时又受上级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而且由于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权大于推广机构上级的业务指导权,使得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组织领导功能较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工作较多的是围绕农业行政部门的工作来开展,为行政领导部门负责。

3.3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贡献

农业科技服务无论是在传统农业的发展阶段,还是在现代农业发展阶段,都是一项推动农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非常重要且富有成效的事业,这一点己被国内外农业及农业科技发展的历史所证实。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推』“事业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3.3.1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保证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序进行

截止2001年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形成了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经营管理五个系统,拥有各类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43449个,正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7万人。其中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9252个,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0.6万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60.9万人。县、乡两级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成为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承担着主要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任务①。

3.3.2扭转了我国粮食长期严重短缺的局面,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农技推广组织及其运行机制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为解决粮食和农产品总量不足问题,取得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这一举世瞩目的成就发挥了巨大作用。以山东省潍坊市(地区)为例,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前六个五年计划中,农业产量和农业技术推广有着共同发展变化的轨迹。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人才充裕、工作得力时,也就是农业生产产量大增的时期;反之,农技推广事业遭受挫折时,则整个农业减产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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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停滞不前①。

3.3.3推广了一大批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50多年来,共推广的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有6000多个,粮、棉等主要作物品种在全国范围内更换了5次至6次,每次更换都增产10%以上。超级稻、杂交玉米、转基因抗虫棉等一大批突破性科技成果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效地提高了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的生产能力。畜禽品种改良和规模化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技术的进步,使畜牧水产养殖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农业机械化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和应用,工厂化农业和设施农业的兴起,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到“十五”末,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经达到48%左右,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38%,一些重大技术领域已在国际上具备了竞争优势。

3.3.4参与农业执法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推广部门在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了农业执法和监督管理,包括动植物检疫、种子质量检验、动物防疫及其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农业机械监理、农民负担监督、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等,有效地预防了动植物病虫害传播和假种子坑农害农等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人们的身体健康。以甘肃省农技推广部门为例,每年检疫植物1.5万批次以上,检疫数量超过5亿公斤,产地检疫90多万亩,检验种子田90多万亩,室内检验种子1620多万公斤;检疫各类畜禽200多万头只,检疫肉类近10万吨:查办各类案件近120起。这些执法措施的实施,有效预防了假种子、假农药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和病虫害的传播,保护了农民利益@。

3.4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面临的挑战

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市场化格局的逐步形成,传统体系所依存的计划经济土壤正在消失,现行政府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正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3.4.1对工作目标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农技推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是推广农业增产技术,促进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农技推广工作强调农业产量的增加,但在实现过程中却往往忽视对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一种典型的“见物不见人”的推广。今后,我国传统农业要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从表面①裴建红:((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农业大学,2005年,第18页.

②孟文学:《甘肃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甘肃农业大学,2004年,第16页。

上看,是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但核心问题是提高中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其组织化程度。因此,今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把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业竞争力作为其基本目标,把技术推广工作融入到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过程中,即工作目标要实现从“物”到“人”的转变。

3.4.2对工作职能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技推广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重大技术推广和执法监测工作。在服务范围和工作重点上体现为“三个为主”,即以增产为主,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技术为主,以产中技术推广为主。当前,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农业生产必须实现“五化”,即组织化、标准化、优质化、无公害化和产业化。很明显,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职能、服务领域很难适应“五化”的工作要求。因此,必须重新界定其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拓宽工作领域。

3.4.3对管理体制的挑战

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形成“条块共管,以块为主,按专业行政区划层层设置”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这种“条块分割”所导致的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相脱节,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相分离等体制上的弊端日益突出。这种体制上的弊端导致了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组织结构上,各专业推广机构分散设置,相对独立,彼此之间自成体系,分属于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等部门,各大推广体系分别对农户实施农业推广,使各项技术难以综合应用于生产,造成资源浪费,在总体推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推广经费又分多个渠道下拨,加剧了经费紧张程度,同时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沟通,难以发挥整体优势。

3.4.4对运行机制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实现的是行政驱动型运行机制,采取的是“自上而下,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运行方式。因此,考核推广机构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完成上级任务的情况;考核技术推广人员的标准是年终技术总结,并通过报奖评职称来体现优劣。在人事管理上形成了论资排辈、终身制;在分配方式形成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在评价体制上形成了服务效果与服务对象的脱离,作为服务对象的农民不能参与对推广机构的评价,不能从制度上保障推广机构和人员充分履行职责,不利于调动其内在积极性、创造性。

3.4.5对推广方法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技推广以增产和完成政府计划为主要目标,为促使农民采用技术,在方法上主要采用“技术示范+行政干预”。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和粮食比较短缺的事情,“行政+技术=生产力”是卓有成效的推广工作方法。改革开放后,农业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首

先,土地由集体统一生产管理方式,改变为“家庭联产承包”,第二轮承包时,进一步完善为“分田到户、承包经营,且三十年不变”的形式,这使得农业生产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农业生产由单一的集体主体向千家万户转变。由于千家万户具有自主选择生产方式的权力这使得过去依靠单一行政手段就可以进行技术推广应用变得困难,因而必须探索能有效引导千家万户自愿采纳技术的工作方法。

3.4.6对保障机制的挑战

长期以来,农技推广经费严重缺乏。过去,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基本途径是国家允许推广机构开展有偿服务,走“国家扶持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路子。随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改革的全面展开,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离,如国家财政不能保证推广体系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改善推广工作手段,那么国家的农技推广体系经费短缺、工作手段落后等问题更加突出。3.4.7对推广队伍的挑战

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人财物权由乡镇管理。由于其工资由乡镇负责,其日常工作也只好服从乡镇的指派,乡镇行政工作变成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主要工作,技术推广工作成为乡镇技术推广人员的“服从中心工作(即行政工作)后的工作”。此外,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已由原来的粮棉油技术改变为多种经济作物技术的需求。由于环境及待遇不好,基层农村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知识学历人才,加上一些非专业人员进入,造成推广队伍中整体知识水平低,并且由于基层推广部门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和操作能力不够。

3.5变革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经济学分析

3.5.1变革的必要性:成本(交易成本)一收益(效率)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是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分析和合同理论的混合,其核心观点是认为交易涉及到实际资源的使用,既交易有成本。新制度经济学派摒弃制度中性的新古典假设,认为制度的发生和演变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从而产生效率更高的新的制度。在这里效率条件被看作是由一个给定的理论结构给出的一个确定(均衡)解所具有的特征。根据这一观点,一个系统的解总是有效率的,如果这些解符合反映其特征的约束的话叫。

科斯、张五常、斯诺等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于制度。制度,一方面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创造更多财富的保证,另一方面,如果现有制度安排已经不在能够促使经济发展,就应当酝酿建立新制度,使之成为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这①柏振忠,王红玲:《世界衣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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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程就是制度创新。如果新的制度安排的引入被认为主要是在经济中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时所发生的一个动态过程,那么对其社会需要性的检验可能是这样的:在任何一个时期里,制度创新如果导致了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发生了帕累托改进,那么它就是合乎需要的,因而也是有效率的,从而保证了制度变迁将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由计划经济体制全面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农业发展的内涵也由单一的种植、养殖的第一产业,向农用工业、农副产品加工、农村商业、服务业等二、三产业延伸,进入到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轨道上来。因此,只有从旧的制度安排(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转变为新的制度安排(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5.2变革的困难性:路径依赖理论分析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斯诺把前人关于技术演变过程的自我强化现象的轨迹依赖问题,推广到制度变迁方面来,提出了制度变迁中的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斯诺认为,制度变迁也存在这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制度变迁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化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线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下,若要改变十分困难,往往要借助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或政权变化。路径依赖是制度创新的一个内在特征,对农业科技服务的制度创新发挥重要作用,它决定并影响着农业科技服务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的轨迹。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演进过程中,传统文化、思想观念、政治组织、经济状况、政府机构、农业科技服务部门自身等都以不同方式对农业科技服务制度的变迁产生路径依赖圆。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中出现的问题是与路径依赖有关系的。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属于政府驱动型。这种推广体系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科技推广的效益降低。尽管国家出台了很多改革措施,但效果仍不够理想。就其原因,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的轨迹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意义。从宏观环境来看,计划经济及其惯性,强化和刺激着原有的制度,使变迁轨迹对原有的计划体制有着较强的路径依赖,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业科技推广的制度创新。从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来看,对传统的国家计划的方式具有路径依赖,转换和替代这种制度,就意味着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力图巩固现有的制度,即使新的推广制度更有效,也何难继续下去。

3.5.3变革的可能性:非均衡分析

①柏振忠,王红玲:

②柏振忠,王红玲:((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6页.《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

((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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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本身存在着路径依赖问题。如果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形成以后,制度变迁就可能成为“修修补补”的游戏。而之所以要“修修补补”,不断解决路径依赖问题,就是因为现存的制度存在非均衡。制度非均衡是指人们对现存的制度的一种不满意或不满足,是由丁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要小于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就是说出现了新的盈利机会①。

就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而言,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公共部门的农业推J“体系与私人部门农业服务体系相比,是一种非均衡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两种体系博弈的结果,将由制度的非均衡达到制度均衡状态。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出现了大量私人主导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和组织。

①柏振忠,王红玲:《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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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实践与启示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既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虽然各国、各地区会因为在产权制度、法律制度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而很难在利益和制度层面上利用别国经验,但在形式或技术层面,如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形式方面,却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加以借鉴。因此,对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进行典型比较,并探讨其经验启示,就成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模式不可或缺少的研究内容。下面将从国外农业科技服务的组织主体、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

4.1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主体对比

从实施主体来看,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模式:

4.1.1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政府主导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由政府兴办的农收推广机构构成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组织形式都是提供农村科技服务的主体。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全世界约有150个国家的农技推广组织主要形式是以农业部为依托的官方机构,其比例高达8l%∞。该体系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的独占或垄断,而是在众多的农业科技服务主体中政府部门在物力、财力和影响等方面处于绝对优势,其他的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处于辅助和补充的地位;第二,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运作方式,农民处于受动地位;第三,政府既是农业科研、实验的主要执行者,又是农技服务的主要融资方;第四,农技服务人员一般属于国家工作人员②。

以色列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有政府农技推广、私营农技推广、农业专业协会推广和农业教育培训机构推广系统组成。由于政府将农技推广定性为公益性事业,所以政府农技推广系统发挥了主体作用。这也保证了国家农业科研部门与政府推广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总体而言,以色列政府推广模式由两个层次组成: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区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根据农业生产需要设有牛、羊、禽、蜂等14个专门委员会,承担政府农技推广职能。但在具体的运作中,为了便于将成熟的科研成果快速地转化为生产力,国家农技推广中心根据本国不同农业生态区域条件成立了9个区域性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本区域的技术推广工作与农业科研的相互衔接@。以色列农技推广的方式多样:区域推广人员在农场、田间和果岗现场示范,集中推广;如农民遇到问题,可通过推广信息网请求解答;推广人员还利用小册子、录像带、VCD光盘等载体传播农技知识,或者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另外,对如试验新品种的特殊农户,推广中心还提供全程跟踪式的专业服①聂闯等:((别具特色的日本农业推广事业》,《世界农业》,2007年07期,第22页.

②宋秀琚:《(国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模式及借鉴》,((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6期,第118页。

③郭久荣:《以色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对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启迪作用》,袋世界农业》,2006年07期,第40页.

务。以色列的农技推广人员都是专家型的,虽然大多数工作在田间地头,但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费用全部由国家推广中心支付。

此外,英国构建了政府垂直领导式农业推广体系,在中央一级设有农业咨询局,并在地区和郡设立了农业咨询推广机构。德国形成了政府四级管理农业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体系:一是联邦政府的农收营养部;二是州政府的农业营养部;三是地区农业局,与之平行的机构是农村发展研究所、畜牧教学科研实验站;四是县农业局、各个层次的任务大体相同,主要是农业行政管理、成人训练、职业教育和农业推广咨询。澳大利亚政府公共部门农业部一直是生产导向型农业推广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各州农业局有下属推广机构,各州农业局推广机构内设“推广领导办公室”,该办公室在9个行政专区设9个分支机构。许多国家在农业部内设认了主管农业推广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既便于政府对农业推广组织进行管理,也便于农业推广组织参与政府有关农业推广重大事项的决策。4.1.2政府与大学等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以大学(农学院)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了“教育一科研一推广”三位一体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职责,它只是转移了农技服务事业中的技术部分,而专心于从政策和宏观上把握国家的农业科技发展方向。此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及时将农业科技转化为农业生产力。美国和印度是此种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典型代表。

美国形成了联邦农业部推广局、州立大学农学院、县推广站“三位一体”的农业推广体系,三级农业推广体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国推广协作网,上下沟通、体系健全、形成网络,全美现有3300个推广机构,近2万名推广人员,近20万志愿者回。与其他国家的地区推广站要受上级推广组织的组织管理不同的是,美国的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农学院管理州农业推广站,中央推广局与州推广站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共事的平等伙伴关系。农业推广局从行政上管理和协调全国的农技推广工作,并从宏观上掌握全国农业科技的发展,监督农业法律的实施,体现联邦政府的利益和政策。具体的农技服务工作在州一级的大学或农学院。州级农业推广站处于美国农技推广的核心地位。州立大学农学院既负责农业教育、科研,又负责全州的农技推广工作。农学院院长或副院长兼任农业推广站站长,农学院教授组成推广人员。他们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参与到相关项目组,具体负责制定推广计划,设计推广方案,实施推广项目。参与农业科研和推广是教授的必须工作,也是他们晋升的重要条件。州推广站在各县设立推广分站,县推广站推广人员绝大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由州推广站聘用。郡推广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访问农场、农户,诊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农民寻求解决方法,向农民提供最新农业技术和信息,解决涉农科技的其他问题。

印度目前形成了政府、科研部门和农业大学相结合、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相补充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国家的联邦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下属4个主管局:农业局、农业科教育局、农村发展局以①张改清,张建杰:《美国合作农业推广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中国软科学》,2003年第7期,第33页.

及粮食和民用供给局,前3个局负责推广工作。在邦政府的农业局对农村的生产推广工作负全责,邦农业局下设推广办公室;邦农业局、园艺局和畜牧局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推广工作,大多数邦采用培训视察制度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还有些邦沿用乡村工作者体系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印度现有30所农业大学、133所农学院,各农业大学一般都设有学术、研究和推广教育委员会。推广教育委员会包括各种推广组织、函授课程、广播、电视、电影、展览、情报资料、出版等部门。各农业大学一般下辖40~50个地区和专业性试验站,为研究生和学生提供实习和研究场所,教学人员和研究人员定期轮换,教学人员要有1/3的时间用研究和推广∞。

4.1.3政府与农民合作组织共同分担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采取这一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国家的特点是,这些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很高,在推广工作中,国家推,“体系和农民组织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扬长避短、相互补充,从而形成一个整体。一般来说,政府推广体系主要负责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公益性职能,如农民技术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短期培训,关系到产业竞争力的重大技术的示范推广、沟通农民与政府、科研、教育之间的联系,对农民推广活动的引导和指导,对农业接班人和农村青少年的培训指导,对农民家庭生活和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的指导等。农民组织主要负责社区范围的技术与经验交流、物资供应、产品推销、统一作业服务、农村家庭生活指导等。同时,政府的推广体系比较精干、素质高、手段先进,完全进行无偿服务:而农民组织的推广与服务队伍非常庞大,具有民办公助、完全民办、微利服务等特征@。

目前,日本实行的是政府和农协系统并存的双轨制农村科技服务模式,科技服务组织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日本的农业科技服务称为“协同农业普及事业”,主要通过政府的农业改良普及事业和农协共同进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央农林水产省的农蚕园艺局是国家对农业普及事业的主管机构,下设农业推广部负责科技服务工作,推广部下设推广教育改良科和生活改善科,各县农业行政机构内也设农业改良推广科,各地区设有农业改良推广所。到1998年,全国设有地区农业推广中心523个,有专业技术人员661个,改良推广员10122人,两项合计为10783人,平均每个“中心”约19人,形成别具特色的推广事业固。作为农民具有较大自主性的农协组织建立了与行政区划相对应都、道、府、县农协组织,农协基层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农业改良普及所配合,分片深入到农村,进行农业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生活改善的指导。

4.1.4以协会组织为基础的非政府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协会、传统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等。国外农村经济合作组①陈世军:

②卢道富:袋印度的农业技术推广》,((-1-界农业》,1996年第10期,第18页。《国外农业推广体系的类型及特点》,《江苏农村经济》,2005年第12期,第18页.

③刘文宝:《El本农业推广事业概况》,((吉林农业》,2001年第5期,第15页.

织不仅有较艮的历史,而且大多办得比较成功,最常见的是农业合作社,它是以为农场主服务为目的且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形成的经营性组织。通过合作社将分散的农场主或农户联合起来,为他们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供给种子和农业生产资料、提供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实行统一销售,依靠规模优势降低成本,增强竞争能力,获得最大的收益。农业合作社的服务领域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村资金信贷、保险、农民家庭企业咨询、农产品储藏、加工、销售、市场信息传递、科技成果推广等各个领域。在二次世界大战前,除前苏联之外,全世界约有36.6万个合作社,拥有4500万个成员,其中50%是信贷合作社,20%是专业生产者的供销合作社,20%是社会各业混合的购销合作社,10%是生产性合作社∞。合作社与行业协会在农村科技服务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加拿大,合作社通过现场展示会形式使农民间能相互学习。假设某农民有了新的农业实践,如引入一种新作物、新技术或新的田间管理措施等,合作社就会将周边的农民请来,让这户农民介绍一下这一新的农业实践的成效和问题,大家相互讨论后将会对与会的一些农户生产有些新的启发,从而达到推广的目的。

丹麦的农业科技服务活动被称之为农业咨询服务。依靠市场,通过农民自己组织,实现自主管理、自我服务是丹麦农业推广体系的最大特点,也是促使丹麦能够不断把最新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农业的主要原因。丹麦的农业咨询服务体系设全国农业咨询中心和87个地区农业咨询中心。其中,全国农业咨询中心由两个全国性农民组织(农场主联合会和家庭农场主协会)共同领导,87个分布在各地的地区农业咨询中心由当地农民组织领导。国家和地方层次的服务职责明晰、相互补充、运转协调构成一个遍布全国、面向每个农户的高效农业咨询服务体系圆。此外,农业咨询的具体工作一般都是通过将近150个农场主和家庭农场协会(联合会)的基层单位进行的。全国性咨询单位的工作,也要由农民组织和设在农业部的全国咨询服务委员会主持下建立的联合机构来指导。在项目的计划和执行过程中,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农民代表以及被雇佣的咨询人员都要发表意见,提出方案。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方式最大体现了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特点。

4.1.5商业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主要指一些商品生产组织或一些开发机构所附属的推广体系。这种模式一般存在于以出口某种农产品为主的小国家或者某个国家这类项目的实施区域,即围绕某个出口农产品(如橡胶、可可、羊毛),以大企业为龙头,实行贸、工、农一体化,企业直接兴办推广机构,并按出口要求,指导农民组织生产。如马来西贬的橡胶生产和咖啡生产组织等都建有自己独立的推广体系。还有一些国家以私人企业为推销产品所组建的产品推销组织,如英国、法国、荷兰等的一些农药、化肥、种子生产企业为推销产品而成立的推销网络等。例如,在荷兰有50%的农业生产资料由赛贝科公司提供,这个公司向它的消费者和会员提供有关的技术信息;另外50%的生产资料由其他私人公司提供,这①刘志民等:

⑦龚春红:《国外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框架与政策法规探析》,《科技与经济》,2005年第4期,第34页.《丹麦农业创新体系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农业经济》,2006年第8期,第42页。

些公司也提供类似技术信息∞。

根据世界粮农组织调查,在上述体系中,以政府农业部为基础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约占80%以上;非政府的推广体系约占7%;以大学为基础的农业推广体系仅占l%左右②。可见,以国家政府领导为主的农业推广体系是当今农业推广体系发展主流。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推广体系是最完善的,任何一个推广体系的建立均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同时也都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一些问题,并且建立和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4.2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政策环境分析

4.2.1通过立法和政策使政府主导型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得以保证

早在19世纪60年代美国联邦议会就成立农业部,制定了《莫里尔赠地法}(Merrill

和《哈奇试验展法》(HatchActofActof1862)1877),为美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先决条件,后

Actof来《史密斯一利弗法》(Smith--Lever1914)即《农业推广法》的颁布使农业技术推广体

系得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在国会农业立法中还规定,各州应提供与联邦政府赠款数额相等的资金用于该州的农业推广,从法律上保证了农业推广所需资金。美联邦政府还做出规定,农业科研、推广的经费随国民经济增长的比例增加预算,联邦政府用于各州的推广经费,要求各州按1:4配套,州县政府同样通过财政预算来保证农业科研推广经费的落实固。美国的州农业实验站经费来源于4个方面:一是美国农业部拨款,约占22%~25%;二是各州政府预算拨款,约占55%~60%;三是与私人企业签订的合同经费、赠款及其他来源,约占15%;四是其他联邦机构提供的研究经费,约占7%~8%@。

日本依照1948年的《农业改良助长法》、《农业协同组合法》,1961年《农业基本法》和1999年《新农业基本法》建立并不断完善农业推广和普及机构,从而在法律、制度和组织上为农村的开发、农民的教育与生活指导和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奠定了基础。日本政府农业推广经费在《助长法》中明确规定,农业推广所需经费由国家与都、道、府、县共同负担,国家财政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交付金拨给各都、道、府、县,各级的地方财政拨款不得少于交付金的50%@。此外,英国的农业技术推广立法规定在全国设立必要的推广机构,并明确规定其任务、职能权限以及编制,各级农业推广组织的经费开支由各级政府提供。荷兰国家推广体系的全部经费是由国家拨付,法国推广经费的80%源下国家收缴的农业税,全部由协会用于农业科技服务事业。

4.2.2通过立法和相关措施为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①封岩:《荷兰农技推广的变化》,Ⅸ世界农业》,1997年第l0期,第32页。

⑦陈子学:《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l,中国农业大学,2004年,第4页.③编辑部:((美国的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2005年第12期,第13页.

④陈华宁等:《美国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世界农业》,2004年第10期,第49页。④薛桂霞:((日本农业推广经验对我国农业推广改革的启示》,《中国农技推广》,1996年第6期,第6页。

各国针对合作社事业的规范发展和合作社的权益保护等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使各类民间组织的政府宏观管理法治化。法律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中央或地方政府专门立法,另一种是在其他经济法律中包含对合作社的有关内容。多数国家都采取了第一种立法形式,例如,加拿大、印度等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专门的合作社法,形成了完善的合作社法律体系。日本在《农业协同组合法》中规定“农业协同组织和农业协同组合联合社是独立法人”。德国现行的《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了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经济权益、社员的权利与义务、组织结构、监督及审计等。澳大利亚则在公司法中对合作社的法人性质作了规定。政府对合作社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合作社的登记。合作社有的是在工商部门登记,也有部分合作社根据法律在政府有关部门中设立的独立的合作社登记部门登记。政府为了监督合作社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市场规则,一般在合作社注册登记、年检时对合作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审计。在国家立法的前提下,民间组织内部还制定了相对完备的章程,从而使内部管理规范化。如荷兰农业合作社具有完备的合作社立法’农业合作社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都制定了自己的合作社章程,以确定每个合作社的行为准则和责权利关系。

各国政府为了鼓励民间组织发展,给予各种各样的政策优惠,包括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如德国对新组建的合作社的管理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第一年补贴60%,第二年补贴40%,第三年补贴20%,补贴总额要达到合作社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的25%∞。马来西亚1948年颁布《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可享有低于私营企业20%的税收优惠。法国政府规定,创办各种为农业服务的合作社,政府给予大约25%的投资补贴,并免除平时应交的工业利润和商业利润税、营业税和地产税@。另外,日本政府对农协实施的政府所倡导的事业都给予补助,并规定农协不用交纳所得税、营业收益税和营业税。

4.2.3通过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农业科技服务

1986年,澳大利亚政府和农业各产业部门之间实行联合资助研究和推广计划。按照这一计划,各产业部门的生产者和政府按l:l的原则出资,如羊毛生产者要交售其产值的3%作为科研推广税,其中2.5%用于科学研究,0.5%用于技术推广;生产者的出资,在其出售农产品时,由各产业的法定机构在价格中扣除;国家的出资按生产者出资总额1:1配套,作为科研和推广经费固。此外,意大利政府支持公共机构从事种子、化肥等相关技术的开发,然后把技术转让给种子、化肥等公司,让公司在销售其产品时提供技术支持④。

4.3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经验的启示

4.3.1政府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扮演主体角色

①娇天立:((国际合作社的经验与借鉴》,《经济科学》,1998年第6期,第34页.

②刘志民等:

③冀宪武等:

④宋秀琚:《国外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框架与政策法规探析》,《国外农业推广经费的来源》,《科技与经济》,2005年第4期,第35页。((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1994年第6期,第24页.((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6期,第120页.《国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模式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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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多元化是一种趋势,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无论农技服务网络如何巨大有力。国家公共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总是它的纲。没有国家服务体系的主导,其他的农技服务模式无法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其服务效果也要大打折扣。如果深入分析国外农技服务,我们发现,国家和市场主体在农技服务中还是有明确的分工:国家主要从事基础的、具有前瞻性的、以及对全国农业发展具有整体意义的农业科技理论的研究和推广,也就是国家推广的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而市场主体服务的主要是实用性强、产生效益快和具有地域针对性的农业科技。从公共管理理论而言,农业科技推广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国家将部分职能交给市场行使,但仍然保留了农业科技的服务职责。这种职责包括国家在宏观上把握农业科技的推广服务体系。实践和理论都说明,国家在农技服务中的主体作用不可被取代。

4.3.2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生产结合越来越紧密

在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与生产相结合方面,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重视面向市场,通过推广人员与农业生产者之间上下结合,使服务工作更具针对性。特别是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农业教育工作,以提高教育为先导,建立庞大的成人教育工程,尤其重视普通大众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如韩国为农民举办各种培训班,几乎每个农户每年都接受1次培训,农民素质不断提高。多数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做得好的国家,其农业推广与农业科研、教育三者都结合得很密切∞。此外,在政府推广机构与生产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联合方面,日本、韩国的“农民协会”,重视农民组织在技术推广和农村开发中的作用,丹麦、荷兰等国的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组织,通过各组织间的紧密联合,成为农业推广面向农场(农户)的主要渠道和十分有效的途径。

4,3.3各种民间组织及企业的作用不可忽视

如果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体现了农户的经济利益的话,协会则更注重农民的政治权益,但无论是合作社还是协会都在农村科技服务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私人企业或商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农村科技服务,为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示范推广新的研究成果和促进农业科研成果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付费方式获得所需的服务或专业的技术指导,企业通过完成产品推销来提供咨询服务,商业化的农村科技服务模式虽然现在形式多样,内容繁杂,但也只能作为一支辅助的农村科技服务力量。

4.3.4法律法规是保障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主体持续运作的前提条件

无论是政府主导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还是民间组织,其持续发展都需要完善的政策环境。各国为促进农村科技组织的发展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为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①米晓:《中国农业推广体系构建与实践》,【硕士学位论文l,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4年。

件。多数国家将农业推广机构都定性为行政性单位。在农业部门中设立推广机构,由特定的部门统一协调推广工作,使政府主导型农业推广机构能够从政府部门中得到充足的经费,并且法律保障拨给推广组织的经费按一定的比例实施。近年来,虽然西方国家也注意到,政府保障经费的无偿推广服务容易助长推广机构的惰性,并使农民不珍惜推广服务,于是对农民的科技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总体来看,政府农村科技无偿服务仍是主流。许多国家还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这为这些组织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护和扶持作用。

4.3.5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正逐渐被广义的农业科技服务所取代

传统的以改良农业生产技术为手段,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为目标的狭义农业技术推广正转向广义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科技服务不仅单纯地推广农业技术,还包括教育农民、组织农民、培养农民带头人及改善农民实际生活质量等方面。它是以农村社会为范围,以农民为对象,以农场及农户为中心,以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内容,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的农村社会教育,它不仅使农民获得实用知识和技能,而且特别强调注意改变农民的态度与行为,提高农民素质和团体发展能力,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如美、日等国通过地方志愿者,德国政府通过官方推广咨询机构,以改进农民家庭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为目标,根据农家及企业的需要,面向全体农民开展全方位的无偿服务。

4.3.6农业科技服务正向形式多样化、服务有偿化转变

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农业科技服务的形式越来越多,通过计算机网络推广农业技术知识越来越普遍,农业科技服务人员提供无倾向性的实用知识,由农场主自主决定采用与否。如加拿大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形成全国性的电脑信息网络,并且通过卫星传送与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连接起来,在己入网的农户中可以随时获得10分钟之前的国际农产品市场最新信息。在不同地区农业推广机构与农户之间还建立了电子邮件传递系统,迅速传递农业技术资料。此外,农业科技服务的方式也有所改变。各国农业科技咨询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的技术指导或咨询服务,根据本国情况和提供服务的内容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类。如德国向农民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类,国办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全体农民开展无偿服务,而私人机构则实行有偿服务。法国各农民组织向农户提供的服务,也都有有偿和无偿之分,各农民组织都把培训作为一个重要方法,各省农会每年都要搞多次专题培训,这种面向广大农民的培训一般不收费或收费很低,但面向培训基层组织的带头农民,一般都要收费,这种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有机地相结合,以弥补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积极性的提高及普及农业知识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4.3.7注重对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培养

人是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主动性因素,推广服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推广质量的优劣和效果的好坏。为提高农技推广服务的质量和绩效,国外政府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教育体系,二是严格选拔农技推广人员,三是引入市场激励机制,鼓励推广人员在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四是保障和提高推广人员的待遇,稳定推广队伍,吸引有志青年的加入。美国的州一级农技推广人员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县级推广人员25%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占70%左右,其余为四年制本科或以下学位人员锄。日本农业技术服务人员虽也是地方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同等工资待遇,但由于他们工作复杂,难度大,政府自1963年起开始实施“普及津贴”制度,改良普及员的“普及津贴”制度,改良普及的“普及津贴”数额为月薪12%,专门技术员为月薪的8%圆。

①裴建红:

⑦米晓:《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农业大学,2005年,第33页.《中国农业推广体系构建与实践》,【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4年,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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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发展方向

农业科技是实现农业持续发展的关键,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则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保证。由于我国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着诸多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何改革和完善传统农业推广体系,并多方面弥补现行推广体系的不足,成为广受人们关注并力图破解的重大问题。在改革传统推广体系的过程中,许多新型的科技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并表现出相当强的生命力。下面就我国新型科技服务模式的实践探索情况进行概述,并进行必要的理性思考。

5.1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初步探索

5.1.1协作型模式:政府+科技部门+农户

这一模式自50年代便开始构建并得以运作,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其服务的主体是自上而下的各级政府领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系统。不同的机构层次承担着不同的与服务有关的具体任务,但主要服务于国家的农业宏观计划,对能够较好实现政府要求的农业生产目标的,且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和良好社会效益的技术进行重点推广,对一些公益程度高、知识产权难以保护的基础性研究进行重点扶持。其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财政的事业拨款。在服务方式上,一般选用指令式、指导式和指令指导结合方式。多以项目计划的形式,落实各项技术的应用,督促或者引导农民采用新技术。如“丰收计划”、“星火计划”等,既带有指令性,又带有指导性。这一模式结构体系较为完善,上下相通,便于宏观管理和统一协调,所以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较高的有效性。

5.1.2产业型模式:农业科研单位+产业主体

通过农业科技单位与产业主体联合,科技单位着重解决理论与技术关键问题。产业主体提供开发研究、中试和规模性商品生产的诸生产要素,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在这一模式中,承担技术推广工作的主体是农业科研与教学单位中的科技工作人员。他们大都将本单位研制出来的科技成果直接导人生产过程,促使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教单位参与技术推广的主要动机有三个:其一是为了使自身长期辛苦研制出的科研成果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承认,以获取必要的荣誉与奖励;其二是为了取得额外部分收入,以弥补单位事业发展经费上的不足:其三是为了建立自身固定的科研教学基地,作为本单位走向社会的一个窗口。在模式运行的经费来源上,通常有三种渠道:一是政府为了鼓励科教单位从事技术开发以加速成果转化而专门设立的科技贷款;二是政府的拨款,如推广类课题的经费:三是单位自筹资金。在推广方式上,一般采取技术的有偿转让,如通过与技术受让方签订合同,以明确相互的责权利:或者直接把有关易于物化但尚朱物化的技术出售给生产企业,由企业生产出物化了的技术产品来予以推广。此外,还常常利用自身优势,进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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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咨询与培iJiI,以实现农民对技术的掌握应用。这一模式冈从事推广的主体素质较高,且临近技术源区,中间环节少而时效性高,所以成功率大。

5.1.3基地型模式:科技部门+基地+农户

通过把示范推广与科技经营结合起来,建成了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和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基地,推广了自身的科技成果和物化产品,在社会效益提高的同时,自身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增强。例如,南京市科技局建立的“溧水傅家边农业科技示范园”。几年来,园区累计投入各类开发资金3158万元,先后建成了名优特林果基地400多公顷,高标准农田133.3公顷、大棚草莓33.3公顷、设施果园6.7公顷、果树良繁基地6.7公顷,并建设了科技园门楼、雕塑、展览馆、农家乐网、休闲广场、观光亭、园区道路、连栋大棚等基础设施。2004年,整个园区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000多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达到6400元。“十五”以来,引进优良品种400多个,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30余项,园区建设的科技水平和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均得到了显著提高,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技术的不断升级与创新,同时,也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增加了农民的收入∞。5.1.4企业型模式:企业+农户

企业型模式是适应于当前农业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高效的技术服务模式。这种模式运行机制灵活,服务方式多样,极适应于当地规模化程度较高的优势产业。对于以农产品为加工原材料来进行生产的公司企业,常常十分关注作为原料的农产品的生产状况及其对有关技术的应用水平,有些企业为了确保自己的原料供应基地,便向有关科技单位购买相关技术,或与有关技术单位联合,将技术推广给农民。如向农民提供良种等,回收农民的产品。此外,还有一种企业,从有关技术研究机构购买在农村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巨大市场潜力的农业技术,将之物化为有关产品,如农药、农机具、增产苗等,向农民介绍和推广。他们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自然承担着技术传授、技术使用方法的咨询等。在技术选择上,多以市场前景好,效益高和能够迅速开发应用并可以物化为新产品的高新技术为主,或者可以为企业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供应基地的农产品生产新技术为主。这种模式能促进科技需求不足时科技长入经济的步伐,科技部门可以直接通过市场信息反馈,灵活地调整科技结构,增大有效供给,补充科技部门资金短缺,增强其活力和动力,克服农业科技成果保密性差的特点,更适合于“用户型”科技需求。

5.1.5合作型模式:民间团体协会十农户

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技术员和科技人员为骨干的各种民间协会或技术研究会为中心,通过他们的运行将科技传输到千家万户。由于这一模式的主体大多为当地的技术能人,并在某些技术的推广①何加骏等:《拘建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农业科技管理)),第25卷第4期,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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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以对周围农民的示范作用较大。其投入一般由会员集资或者通过活劳动的义务奉献来解决。在技术选用上,大都以适用性较强且成本相对低廉的技术为重点,有的则是把自己长期摸索并积累的成功经验技术向周围群众传授。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以河南省为例,目前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473家,约占全国总数的5.6%,资产总额58.1亿元;2004年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收入21.6亿元,户均纯收入11260元①。

5.2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

5.2.1政府必须在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挥主导作用

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公益性和农民群体的弱势性,因而政府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和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政府农业科技推广组织是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体。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和各种民间组织等非政府部门不断壮大并广泛介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但是,政府领导下的公益性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仍然是也应当是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干系统,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来决定的。第二,政府投入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运行经费的主要来源。各级政府应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经费投入。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第三,政府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领导者。就世界范围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都是以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为直接领导的国家体系,政府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主导者、决策者、管理者和责任者。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政府应当强化而不是弱化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领导。第四,政府是不同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谐运行的调控者。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不再是单一的、封闭的,而是多样的、开放的。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对各类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活动进行调控,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发挥多元主体的整体功能。第五,政府是农业科技服务系统外部环境的营造者。如:通过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植完善并有效调控农业技术市场;加强农村科技服务方面的法制建设等。

5.2.2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紧贴农户的实际需求和引入市场机制

在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之下,人们从事推广活动的宗旨在于如何把研发的科技成果推销给广大的农户。因此,无论是科研人员还是推广人员,主要关心的是科技成果本身而非农户需求。这是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的一个致命缺陷,也是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低效甚至失效的一个根本原因。要使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富有生命力,就必须引入人性化思维,树立“以农民为本”的理念,坚持用①刘开:《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30《农村经营管理》,2006牟第7期,第28页.

户导向的原则,实现由传统“推广什么农民接受什么”向现代“农民需要什么推广什么”的转变④。

与此同时,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推广基本上是沿用行政化的推广手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这种行政化运作模式己显得软弱无力,也使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陷于僵化,丧失活力。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化运作模式。鼓励科技服务组织、专家教授、技术人员、广大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强化不同主体的平等性,明确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通过利益杠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实现不同主体的效益衔接,促使不同主体之间松散的、弱势的联系转变成以利益为纽带的强势连接。最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体化组织模式,增强农村科技服务系统的整体功能。唯其如此,才能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充满生机。

5.2.3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以组织规范化为基础

首先,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成部分必须具有组织性。所谓组织性是指具有一定的正式组织形式,包括较为同定的办公场所、较为固定的人员、经常性的活动、一定的组织章程及制度规范等印。以组织性来严格衡量.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中的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入户工程等还不能视为独立性组织,因为它还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组织特征,或者说,它们只是依托其他组织机构(科技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的组织附属物或衍生物。因此,它们不能单独构成一种主导模式,而只能融入到其他们组织形式之中来发挥自己的作用。其次,具有正式组织形式的服务模式必须建立起规范的内部制度安排,这是保证科技服务组织高效率、低成本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这包括模范的组织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涉及组织成员内部工作和利益关系的规范制度和运作机制等内容。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都没有设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由此而产生普遍决策不科学、管理不民主、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专业合作组织的产权和治理结构,组织融资、合作社成员(资本与劳动力)的不平等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此外,外部管理体制的规范性也在相当程度上制度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目前,国内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多头管理现象特别普遍,地方农业部门、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都各自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行使职权,由此导致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环境还远远不能满足体系发展的要求。

5.2.4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环境与支撑条件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离不开一定的外部环境和支撑条件。保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支撑条件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第一,法律保障。农业科技管理的法制化是保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康运行的关键因素。国家要抓紧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制定《农业技术推①刘少君:

②刘少君:《湖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休系发展模式》,【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06年,第37页.媛湖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模式)》,【硕士学位论文l,湖南大学,2006年,第38页。3l

广法实施条例》,完善和充实知识产权法中有关农业知识产权部分,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以指导和规范农村科技服务事业的发展。第二,资金支撑。充足、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是农业科技服务事业高速成长和持续发展的基础。要通过立法形式保障和加强财政对农村科技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坚持以国家财政作为农村科技服务投资主体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科技服务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农业科技服务经费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第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运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生产者的接受效率。这就需要开发农村的人力资源,培育积极的用户系统,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农村科普事业,努力提高农业技术受体一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第四,农业技术市场培育。农业技术市场是现代农业技术传播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培育和健全农业技术市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让。要通过政策、法律对农业技术市场进行规制,杜绝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技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第五,农村信息化建设。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在科技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突破了传统科技服务的时空局限,营造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和全开放的科技服务环境,实现了文化科技资源的全球共享,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搭建农业科技信息交流平台∞。5.2.5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提供多元化社会服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农村的多元化科技服务需求不仅将日益复杂多变,而且也将日益迫切。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的多样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服务范围的全程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生产经营的复杂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市场需要的结构变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这种不断加强的多元科技服务需求趋势,决定了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若要取得成效,就必须能提供多元化科技服务并满足农村的多元化科技服务需求,这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立足点,也是其体系运行能否具有并保持生命力的关键。如河南省新野县蔬菜专业技术协会就是有服务功能全程化特色,集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生产供应、信贷担保、科技服务、市场营销等功能于一身,将多元化服务延伸农业生产全过程。

①刘少君:《(湖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休系发展模式》,【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06年,第37页.32

6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则与政策建议

6.1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

构建我们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与已形成的并不断完善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相适应,体系的内部功能必须与现行的农业结构相一致且有能力随着农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而进行自我完善,要力求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所有要求,因此在构建的过程中必须把握以下的要求。

6.1.1组织构成社会化

现代农业生产对科技服务需求的多样化、系列化、全程化,是国家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难以完成的,同时农业科技服务范围扩大到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本身已具有社会性。因此,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然要由各种社会组织和力量所构成。这其中不仅包括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传统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还包括以农民为主体的由技术能人牵头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群众性科技组织,也包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

6.1.2服务技能专业化

社会化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应当是专业化的,即一个服务组织主要为一个产业甚至是一个产品的生产提供科技服务。这种服务应当能够解决诸多生产技术问题,唯此服务组织才有生命力,生产者才能找到技术上的后盾,两者也才会因相互依存而共兴共荣。此外,农业服务技能专业化并不排斥综合性服务组织,但综合性组织的内部构成应当是专业化的。在一个地区,由农业专业化科技服务组织所构成的群体,应能覆盖本地区的所有农业产业。

6.1.3服务机制市场化

机制是动力的源泉。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服务动力,应来源于社会功利和利益驱动。因此,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运作机制应该是市场化的,这包括由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需求决定它的立与破,由它所提供服务的信誉、质量、水平决定它业务量的大与小,由供需平衡度决定服务价格的高与低等。唯有如此,这个组织才是一个能够自求生存、自谋发展的独立的服务主体。6.1.4服务功能全程化

社会化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应坚持以科技服务为主体,同时完善各类配套服务,包括市场需求预测和项目选定,种子和种苗、肥料和饲料等物化技术的供给与保障,产品的收购、贮藏、加工与运销等。坚持靠科技服务营造凝聚力,靠配套服务增强经济实力,通过配套服务适当补贴科技服务,这既可增强服务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又可帮助生产者解决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服务问题。33

6.1.5服务体系产业化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产业化有三层含义:其一,服务组织是产业实体,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民事义务;其二,提倡和鼓励涉农企业在自己的农产品供应基地设立科技服务组织;其三,所有科技服务组织都应有相应的技术后盾,如科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所等。

6.1.6服务手段信息化

当今世界正在由工业化时期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光纤和通信卫星技术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促进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出来。因此,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以信息化为支撑,按照求实效、重服务、广覆盖、多模式的要求,不断整合资源,共建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6.2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

6.2.1加快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改革

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体系既是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支柱系统。这一体系的建设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政府能否有效地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而且直接影响到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因此,现行危机重重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想走出困境,真正担当起科技兴农的重要载体,就必须加快改革。不及早改革,将来累积的矛盾和风险就会更大,改革的成本也会更高。应当按照中央提出的“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原则要求,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与途径,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力度,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要统筹兼顾政府、单位和个人等多方面的利益,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纳入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整个改革过程进行整体谋划,积极稳妥推进。要在统一领导、统一改革要求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切实可行的改革途径与办法。要通过在机构设置、职能界定、编制核定、经费保障、补充人员安置以及债务化解等方面进行重点改革,逐步理顺体制和机制,形成政府与市场互动发展、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新格局,最终建立起体制顺畅、机制完善、队伍精干、服务高效并与其他农业科技服务系统功能互补的新型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6.2.2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

目前,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提高对发展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认识,为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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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规划,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规范、指导、服务和监督。要减少政府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行政性干预,努力在搞好服务和创造良好条件上下功夫,切实帮助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诚然,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涉及农业、科技、教育、科研、科协及政府农村工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来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多头建设、多头管理现象较为严重,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近20年来,党和政府虽然把实施农科教结合作为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一项重要策略来抓,但整体成效并不显著,而且越来越流于口号和形式,实质性的结合始终难以真正实现。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各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的缺失。

因此,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科技、农业、财政、民政、工商、供销等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政府副职领导专门负责政府协调领导小组的建立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有效使用,从而使政府为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6.2.3创造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从国家层面来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制度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予以了明确,但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和税收优惠办法还没有出台,在管理中还存在不合理收费现象。同时,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还无法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而只能在民政部门登记,致使其不能以法人的独立经济实体地位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进而导致农民在销售产品、签订合用、解决贷款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二是没有对农业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农村科技服务给以制度性规范和激励。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实际上只是一个部门法,即只是专门针对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而已,它的产生并没有对农业高校和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服务起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三是缺乏对农业企业介入农村科技服务活动给予必要的制度性支撑,特别是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放宽限制等方面缺少专门的制度性扶持措施。

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应加快立法步伐,及早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配套措施以及确立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同时各级政府要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把各类农业科研人员的薪酬制度与科研成果的转化紧密挂钩,从而激励他们以利于农业应用的形式研发他们的科研成果,保证科研成果实用有效。要为农业高校的各类专业教育人员从事农村科技服务做出制度性规定并设计有吸引力的奖励制度,以鼓励他们热情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事业。要对企业参与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一定的政策激励,以便它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科技服务功能。6.2.4强化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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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放”“扶”并举原则,一方面,政府要减少行政干预,且其支持干预应以不损害科技服务组织的自生能力,不会导致其产生对政府支持的依赖性为前提。要放手让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自行发展,保证其管理运作的高度自主性。另一方面,要多扶持引导。一是要在形式上扶新,特别是对有特色、有生命力、有推广价值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要给以充分关注。二是要在规模上扶大,发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关键并不在于科技服务组织群体的多少,而在于群体的大小。实践证明,越有规模优势发展就会越快,而发展越快规模优势也就会越大,这是一个“马太效应”。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也要走规模化之路,大规模才能大覆盖,也才能大服务。因此要积极引导组建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三是要政策上扶优,积极制订相应的鼓励发展政策。目前已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科技服务组织,有的有组织章程,有的没有,即使有的也不完善、不规范,有的有健全的制度,但有的仅有口头协议。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提出规范运行机制、严格管理的要求,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不管是自发性的组织,还是政府主导的组织,都要帮助其建立监督机制,明确职权,完善组织网络,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特别是要加强科技服务组织的民主管理意识。此外还要帮助其搞好科技服务的对外经营,处理好组织的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的关系,使科技服务组织有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利益机制。6.2.5加大财政金融的支持力度

目前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基本上是用于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体系运行当中,对构建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并没有专项投入。但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无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技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专家大院,还是农业大学、科研院所等,要有效地进行科技服务,资金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特别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科技服务组织更是如此。虽然农户之间有资金互助,但民间的集资能力还是非常有限的,同时集资还受政策制约,有关组织的还贷能力也相当有限。因此,各类农村科技服务组织都期盼能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政府应当要出台专门扶持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金融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置农村科技服务专项基金,要采用直接拨付办法,避免行政干预或“雁过拔毛”,确保专项扶持资金足额到位。二是要制定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农村专业合作组已经享受的优惠政策,其他科技服务组织也要同样享受。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从事的一些经营性服务所得收入应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等。三是要加大政策借贷力度。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适当放宽借贷“门槛”,增加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民自办的科技服务组织,使劳力少、底子薄的农户也能参与到科技服务组织中来。6.2.6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

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的重要源头,高等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一直以来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没有农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专门人才的支撑,新型农村科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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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就等于没有科技服务的源头。因此,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激励性措施,整合现有农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农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专门人才的作用,鼓励他们开发、引进和推广适宜的农业新技术,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各地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利用专门人才资源来提高本地技术人员的素质,解决本地农业中的技术难题。要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技合作社等科技服务组织的多形式合作,力争使专门人才在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更有效的科技服务。

6.2.7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的再教育

要使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所面临的人员队伍危机和服务能力危机得到有效化解,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再教育。一是要加大对基层人员再教育的投资力度,使再教育有经费、有条件、有机会。二是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教育,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传帮带”。三是要发展多层次的成人教育。既要面向所有农技人员开展普及型教育,传授新的基本文化知识,新的农业技术、专业推广策略和技术以及现代的经济知识与政策法律知识,又要面向较为优秀的农技人员开展提高型教育,对他们进行较为系统的农业现代化及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使他们成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农技推广专门人才;既要有集中培训和专业指导的短期型教育,又要有自学考试、电大、函授、推广硕士等学历型教育。总之,要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持续性开展再教育,真正使基层农技人员充实大脑、更新知识、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2。8加强对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对农民的科技培训要改变以前那种单一的上大课的形式,创新培训形式。农业科技服务部门应该把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的培训结合起来,每年利用农闲时间对农民进行集中培训,从思想和技术两个方面教育培训农民。以农业、农村、农民为培训宗旨,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培训原则,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广大农村普及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培养农村科技人才,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农民制富。要把农民素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农村人力资源储备和发展的高度,大力加强农民的文化和科技素质。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变“体力型”农民为“智力型”农民,增强农民对科技的消化力。此外,要组织科技人员编写农业科技宣传资料,采用集中培训骨干与巡回演讲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系统讲解与农民群众现身说法相结合,现场指导培训与广播、电视和电影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实施科技项目培训相结合,广泛深入的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办农民田问学校,解决农民需求技术零距离的问题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实现具体技术与农民的直接对接。37

结束语

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当前,我国农业己经开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迅猛,从理论和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新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将推进我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推进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加速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的市场经济水平,进而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本论文是对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发展问题的一个初步探索,一些观点和提法难免不够成熟或不太正确,同时尚有许多相关问题,如针对不同生态区域的发展模式分类问题,不同发展模式间的互动机制问题,发展模式建构与优势产业链的连接问题,不同主导模式的运行绩效问题等,都有待今后深入研究。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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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农业》2007年第12期。《中国农技推广》2002年第6期。

《日本的农技推广体系的特点及启示》,《日本农技推广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业推广经验对我国农业推广改革的启示》,《中国农技推广》1996年第6

74.柏振忠王红玲:

75.孟令君:76.贺骁勇:77.郭久荣:2006年第7期。

《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l期。

《谈四类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以色列农业的特点及启示》,

《中国成人教育》2002年第6期。

《理论导刊》2000年第4期。

《世界农业》

《以色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对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启迪作用》,

78.董运来董玉珍:

79.刘文宝:

《印度农业科研和推广制度研究》,《世界农业》2005年第10期。

《日本农业推广事业概况》,《吉林农业》2001年第5期。

《中国软科学》2003年

80.张改清,张建杰:《美国合作农业推广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第7期。

81.陈世军:82.封岩:

《印度的农业技术推广》,

《荷兰农技推广的变化》,

《世界农业》1996年第10期。《世界农业》1997年第10期。

二、论文著作

1.孟文学:《甘肃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甘肃农业大学,2004年。

2.刘少君:《湖南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06年。

3.谢建华:年。

4.裴建红:5.柏振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农业大学,2005年。《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与比较研究》,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发展与改革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农业大学,2004

年。

6.俞守能:《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问题及对策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农业大学,

2004年。

7.陈子学:《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农业大学,2004年。

8.王明文:

《新时期构建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模式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农业

大学,2003年。

9.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

10.陈筠泉等:

11.段联合等:三、其他

《科技革命与当代社会》,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科学技术哲学教程》,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3.4.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年--2010年)》,国务院2001年4月28日发布。

5-9

2004年--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

后记

光阴似箭,转眼就是三年过去了,我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涯即将结束。面对着刚刚撰写完毕的硕士学位论文,回顾这三年来的求学生涯,心中充满着兴奋和无限的感激。我感谢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各位老师对我的关心指导,是你们教给了我新的知识,给了我继续学习的勇气。

我更要感谢我的导师张国富教授。论文从选题到确定研究思路,从资料收集到提纲撰写,从写作初稿到最后成文,每一个环节都渗透着张老师细致入微的指导。张老师严谨治学的风范、对学术前沿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开阔的研究思路,让我受益匪浅。同张老师的每一次沟通,我都能感受到他言语中凝聚的一种精神,那就是勤于思考,勇于创

新。

谨向所有关心与支持我的老师、同学表示衷心地感谢!

河南农业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

姓名:刘继伟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指导教师:张国富

20080601

河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摘要

本文从分析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通过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并运用农业推广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对改革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提出改革现有农业推广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一、引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文章结构、创新之处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论述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基础作用。

三、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通过对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回顾,对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特点、历史贡献以及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总结,并借助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变革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必要性、困难性以及可能性进行了分析。

四、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实践与启示。通过对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构成和政策环境的对比和分析,对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总结和归纳。

五、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发展方向。通过对当前国内各种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模式的总结和分析,提出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主要方向和趋势。

六、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则与政策建议。在对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经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提出了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则和建议。关键词:新农村农业科技体系构建

Abstract

Thisarticlefromobtainsto

historicalreviewand

asourcountryagriculturaltechnologypromotionsystem’Ssituationthepresentanalysis,takethesocialismnewruralreconstructiontheorythefoundation,andusingtheagriculturalextensionstudyandinthe

ournewsystemeconomics’correlationtheories,toreformscountryagriculturescienceand

technologyexpansionsystemandtheconstructionnewagriculturescience

servicesstructureandtechnologytheagriculturalcarriesontheanalysistheoretically,andcarriesonto

scienceand

Basedon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relatedconceptandtheoverseascontentisclearandlimits.andthis,throughabsorbsandprofitsfromtheagriculturalsciencetechnology

agriculturalservicetheadvancedexperienceandthepattern,proposesthereformexistingextensionsystem,theconstructionnew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opinionandthesuggestion.Thefull

First,introductionmainlyelaboratedthis

articlestructure,theinnovationplace

situation.

Second,agricultural

reconstructionstatusandscienceandtechnologyastextaltogetherdividesintosixparts:articleresearchgoal,thesignificance,thethedomesticwellasandforeignresearchpresentservicesstructureinnewruralfunction.Mainlyelaboratedthe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inthenewruralreconstructionrolelocalizationandthe

Third,ourcountryagriculture

reviewsciencefoundation缸1ction.structure-Shistoricalandtechnologyourservicesandpresentsituationanalysis.Throughtocountrytraditionalfarmingscienceand

our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historicalreview,tocountrytraditionalfarmingscience

andtechnology

asservicesstructure’Scharacteristic,thehistorycontributedthechallengewhichonwellasfacedtocarrythesummary,anddrewsupportfromthenewsystemeconomicthecorrelationtheoriestotransformOUrcountrytraditionalfanningscienceandtechnology

theanalysis.servicesstructure‘Snecessity,difficultaswellasthepossibilityhascarriedon

Fourth,overseas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Spracticeandenlightenment.Through

structure’Sorganizationtotheoverseas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constitutionandpolicyenvironment’S

overseascontrastandtheanalysis,hascarriedonthesummaryandtheinductiontothe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

servicesstructureconstructionandthedevelopmentsuccessfulexperience.

Fifth,ourcountrymodem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

andservicepattemexplorationanddevelopmentdirection.Throughtothecurrentdomesticeachnewagri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organizationandthepattemsummarytheanalysis,proposesOurlI

country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developmentmaindirectionandthetendency.

S1xth,constructsOUtcountrymodem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principleandthepolicysuggestion.Inandsummarizestothedomesticandforeignagncultural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sstructure

ourconstructionandthedevelopmentempiricalanalysisinthefoundation,andunifies

actualneed,proposedconstructsOurcountrynewnlralreconstmctionthecountrymodemagriculturescienceaIldtechnologVservicesstructure’Sprincipleandthesuggestion.

Keyword:NewcountrysideAgriculturescienceandtechnologySystemConstructionIII

河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书学位论

文题目

学生

姓名

学位论文

是否保密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刘继伟否学位级别导师姓名年月硕士学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如需保密,解密时间张国富日

独创性声明

本人呈交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A不包括为获得河南农业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指-9教师对此进行了审定。-b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研究生签名产引脚名和导师签名∥易别岔lI陷

日期秽磁年6月叶自日巧k挣石月/归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

研究生签硎惑中翩签锄瞒、≮楚磅名:降;习同期。洱仵f月片日日期一9肄/月f阳日期≯_舞Z月/臼

河南农业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书学位论

文题目

学生

姓名

学位论文

是否保密新农村建设中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刘继伟否学位级别导师姓名年月硕士学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如需保密,解密时间张国富日

独创性声明

本人呈交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A不包括为获得河南农业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指-9教师对此进行了审定。-b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做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研究生签名产引脚名和导师签名∥易别岔lI陷

日期秽磁年6月叶自日巧k挣石月/归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及知识产权归属承诺

研究生签硎惑中翩签锄瞒、≮楚磅名:降;习同期。洱仵f月片日日期一9肄/月f阳日期≯_舞Z月/臼

1引言

1.1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经过20余年的改革与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由政府独家承担的一元化局面被打破,农业科技服务的市场供给主体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涉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他民间科技组织越来越多地加入到农业科技服务领域中来,农业科技服务开始走向社会化。然而,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还没有有效地建立起来。一方面,现行公共农业科研与推广体制的基本框架还保留着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表现在体制安排行政化、科研创新主体建设滞后以及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方面,面临着深化改革、重新进行功能定位的挑战;另一方面,民间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正处在发展初期,存在着总体科技推广能力薄弱、科技服务领域狭窄、推广覆盖面小、无法担负起服务主体的重任等问题。并且,较为普遍的一个问题是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与农民的有效需求之间存在错位,农业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因此,如何立足于小农为基础的中国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建立起有利于农业技术创新、有利于农业科技产业化的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大课题,它对于提升我国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建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局限于发展农业生产,同时还需要为整个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因此,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仅需要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服务,更需要改变农民群众的传统观念,增强其生态、环境和资源意识,从而建立起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合理技术供给和需求结构,满足新农村建设对科技的需求。

第二,建设现代农业需要建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现代农业的发展,涉及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仅仅依靠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无法满足现代农业对科技服务社会化的需求。这就决定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然要由各种社会力量,包括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政府、集体、私营的技术服务组织,还有以农民为主体的由有技术能力牵头的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合作社等群众性科技组织、还有非技术服务部门、社区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及民营科技型企业等构成,才能满足农业生产向深层次发展对科技服务多样化、系列化、全程化的需要。

第三,推动农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需要建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当今,发展农业产业化已成为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的主流。科技在农业产业化中起主导地位,没有科技服务,就没有产业化,它是农业产业化的根本,而其他服务,如供销服务、借贷服务、保险服务等是保证产业化实现的手段。一方面,科技服务要满足市场对科技成果的需求;另一方面,科技服务要渗透剑农业产业化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和系列化服务。冈此,只有建立起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的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才能为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从世界范围内农业科技服务的实践来看,两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主要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主要采取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其强调政府的推广职能,推广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国家公务员,国家免费为农民提供新技术。推广的内容上主要是帮助农民改善作业方法与技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但农民对新作业方法与技术的接受往往带有被动性。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进入转轨时期。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在许多国家逐步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私人主导型,更加强调私人机构在农业科技服务中的作用。在以私人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私人机构(私营企业、公司等)虽然以赚取利润为目的,但对于接受服务的农民而言,其自主性得到增强,可以有选择地吸收这些新技术,服务内容也从简单的技术推广扩展到自然、生态资源利用与保护,家政服务和青少年教育培训等方面。但是,多数西方学者认为,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农业科技服务仍然离不开政府支持。一是,农业部门的信息流和完善的组织结构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满足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减少农村贫困、保持农业自然生态资源的平衡、拓宽信息渠道等都有赖于政府的支持。二是,科技推广资金和途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这也有赖于政府的力量④。其中,A.D.Kidd,J.P.A.Lamer(1999)认为,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政府仍是“核心”的资金来源,所占比例应为80%以上。

从西方学者对农业科技服务的理论研究来看,从20世纪40年代末至60年代初,主要是对农业技术推广方法的研究,如罗杰斯(RogersBeth)著有《创新的扩散》,劳达鲍格(N.RaudabauSh)著有《推广教学方法》,桑德尔斯(H.C.Sanders)著有《合作推广服务》,路密斯(C.Loomis)著有《农村社会制度与成人教育》,1949年布鲁奈(EdnunddesBnmner)和杨素宝合著《美国农村与农业推广》等。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对农民采用行为分析以及推广活动的技术经济评价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农业推广问题的定量研究和实证研究也不断得到加强。进入20世纪90年代,农业科技服务突破传统的单纯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随之全球范围使用的名称也由“农业科技推广(AgriculturalResearchExtension,ARE)”变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AgriculturalResearchExtensionServices,ARES)”留。同时学者们也开始对这种新型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

den内涵和功能进行了探索。VanBan和Hawkins(1996)从五个方面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概念进

行了界定:1.知识由科研工作者传输给农民;2.为农民的决策提供建议;3.引导农民将来能够做出相似的决定;4.使农民自己能够弄清他们的目标和实现的可能性,并最终实现这些目标;5.推进农民所期望得到的农业发展。其中,他们认为,推进农民所期望实现的农业发展是科技服务的最一般目标。FederG,WillettA,ZijpW(2001)认为,农业科技服务既是一个体系又是一种功能集,①柏振忠:《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与比较研究》,【硕士论文】,湖北大学,2005牟,第7页。

②柏振忠,王红玲:《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5页.2

河南农业大学硕士论文

即通过这个体系引起农村人口自发增减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功能。他们认为,这一组功能集包括:第一,不同方向上的技术转移,以便支持农业生产、农业改革和农村市场。第二,管理技能转移,以便组织农业生产和动员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力量。第三,知识转移,以便教育和建设人力资源,增强当地的自生能力,如病虫害综合治理,市场开发,农业管理技术和金融、投资、服务等方面能力的增强。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包括转移、动员和教育农村人口的公共和私人机构,这与传统上只为农民提供某种建议的一种服务或单一机构相区别(Zijp,1998)。

1.2.2国内研究现状

与国外的发展历程一样,我国对农业科技服务的研究也是发轫于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研究。1935年南京金陵大学农学院的章之汉、李醒愚合著了《农业推广》一书,是我国第一部农业推广专著。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十分重视农技推广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但是,1949—1985年期间,由于农村经济体制的关系,我国只是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政府推广机构,进行了大量的推广实践,出台了一系列的农业技术推广规章制度,对于农技推广理论进行研究的文章和书籍却没有。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原有的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也面临的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从此,许多学者开始致力于农技推广体系的研究,做了艰苦的引进、消化和创业等基础工作,出版了大量的著作和文章。如杨世谋从比较教育的角度编写出《农业推广教育概论》(杨世谋,1987);张仲威、许无惧、陈建超在中国高等学校创建了农业推广专业,并组织全国20多所农业院校教师编写了《农业推广学》教材(许无惧,1989)。其后相继有多本教材与书籍出版。

与此同时,政府科研部门也开始了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技推广体系的理论研究和探索。1989—1993年,中国农科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和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共同完成了国内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及其改革经验的研究,就世界农业推广的重要趋势,从10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包括农业推广的概念,农业推广的立法,农业推广与教育和科研之间的关系,推广体系的沿革,现行体系,推广经费来源与管理,推广的内容与方法,推广人员的录用与晋升及优惠政策等,并结合我国当时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提出了改进建议,如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设;创办经济实体,实行技物结合;建立农业推广基金和奖励基金;建立农业推广与科研及教育的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农业推广法规建设等。由于该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我国还没有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很难使研究内容与市场经济要求完全相适应。

1986—1989年,由湖北省农科院、北京农业大学和陕两省农科院牵头,协同十省市农业科研及教学单位,对农业技术商品化与农业科技的横向联合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农业技术商品的属性、特点、流向生产的方式及其商品化的条件,调查了国内先进的农业技术成果通过市场进行推广的成功做法,是农业技术商品化的早期研究。

1996—199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之一,由黄季馄主持的农业科技政策研究课题组,对中国过去农业科技投资总量、农业技术从产出到采用以及科技体制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在对中国3

河南农业大学硕士论文

农业科技活动各个环节的行为进行计量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中国农业科技投资严重不足,既影响了我国农业科技队伍与组织的稳定,也影响了我国农业科研成果的产出和技术的推广与采用。研究指出其最终根源在于国家的科技投资体制和政策,必须加大农业科技投资力度。提出了农业科技投资体制改革的设想:要明确农业技术推广投入的最低增长幅度,继续保持国家对农业科技财政拨款的主渠道地位:建立一套增加农业科技投入的投资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制;多渠道筹集农业科技经费;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政策法规制度,为农业技术发明与创新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建立农业技术服务公司,逐步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改革现有的科技体制,加速农业科技产业化进程等。

目前,国内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研究和探索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

第一,以政府农业部门为主导的,对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探索。其主要特点是:以建立起适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目标,以农业部门农技推广体系的组织框架、政策措施、经费投入、人员设置以及工作模式等方面的为主要内容。如,“部f-iN.务型”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模式;“三位一体”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模式;

系模式;“建立农技推广员”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科技承包服务”的基层农技推,“模式推广体系模式以及“农业科技入户”的模式。

第二,以政府科技部门为主导的,对农业科技创新和传播体系建设的建设。其特点是:以财政资金为支持,以高校和研究机构为依托,通过对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和示范,推动农业科技在农村的广泛应用。如,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

第三,以各种社会力量为主导的,对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探索。其特点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培训和提高生产服务为手段,围绕自身发展和农民需求的结合点,推动农业生产的产业化和集约化发挥。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及农民合作组织模式;农业龙头企业的订单农业模式;农资企业的农资推广服务模式。

1.3论文主要框架及创新之处

1.3.1论文的主要框架

本文以从分析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入手,通过对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并运用农业推广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相关理论,对改革我国农业科技推厂“体系和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提出改革现有农业推广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1.3.2论文的创新之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为基础,并运用农业推』“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对改革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理论分析和政策建议。4

1.4论文理论工具及研究方法

1.4.1理论工具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为基础,并综合运用农业推广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等为支撑,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政策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1.4.2研究方法

1.4.2.1文献研究方法

在资料的收集过程中,主要运用文献索引法,以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作为研究手段,参阅了大量书籍,进行多个轮回的研究。

1.4.2.2比较分析方法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通过阐述不同类型、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农业科技服务文章、著作的联系,层层深入地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理和途径。

1.4.2.3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通过对各种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逐一分析,然后归纳为几个方面,并分别从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找出其与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内在联系,最后进行归纳综合。

1.4.2.4学科渗透方法

广泛阅读、钻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农业推广学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的各种书籍、期刊及报纸,通过相互借鉴的方法形成整体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的理论基础。

1.4.2.5系统分析方法

系统分析方法往往是从系统论的角度对事物的全局进行把握、判断和分析。本文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对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进行全面、总体分析,提出完善和发展的新思路。

2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1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并在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这一要求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的建设。

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理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而发展农村经济,就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改进农村生产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如果农业生产方式没有进步,农民收入没有稳定持续地提高,这样的新农村就是“形象工程”。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真正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农村其他事业的发展。

基于我国当前国情和我国农村发展水平,建设新农村应将提升农业发展水平作为出发点,将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素质作为落脚点,将农民收入是否增加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否提高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世界农业的每一次飞跃,都是农业科学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与转化应用的结果。通过发展农业科技,可以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发展的动力,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通过推进农业科技教育,可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生产关系的发展,从而促进农村的综合发展。因此,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新农村建设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促进农村生产力实现更大更快发展。

2.2农业科技服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2.2.1保障国家粮食供给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粮食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但未来保障粮食安全供给的任务仍很艰巨。2007年,虽然我国粮食总产突破5亿吨大关,但考虑到2030年我国人口达16亿高峰时,预计粮食需求总量将达6.4亿吨这一现实,我国粮食单产只有保持在2%的年递增率的基础上,才能满足未来的需要。面对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现实,面对实现如此巨大的增产目标,一方面要稳定粮食面积,稳定、完善和强化农业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也必须从强化科技、完善设施、优化结构、转变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入手,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实践表明,稳定粮食面积难度很大,扶持政策有限,不可能年年出台新政策,只有发展创新农业科技,不断完善农业科技服务才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2.2.2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

传统农业的发展,在满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也给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破坏,目前,我国农业资源环境的状况,已难以支撑高产优质农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农业化学品不合理投入导致土壤和水源污染;农作物秸秆利用不当带来大气污染;资源依赖型的发展模式加剧了生态环境质量恶化。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更重要的是威胁了国家生态安全。因此,从新农村建设角度考虑,需要加速对土壤、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节水、节肥、节药、节地等技术产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现有耕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2.2.3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信息化在当前仍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2005年,我国农机总动力6.79亿千瓦,机耕、机播、机收率仅有50.7%、31.2%和22.7%罾。农业信息化目前还存在“基础设施薄弱、信息资源分散、信息化人才缺乏”等困难,农业数据库开发、网络和多媒体技术应用和农业生产自动化控制等农业信息化新兴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也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对我国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提出了很高的要求。2.2.4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

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是农业产值的3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程度大都在90%以上,而我国还只有20%~30%;发达国家工业生产和加工的食品占食品消费的总量大约为80%,我国还不到30%固。发达国家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的劳动力远多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而我国恰恰相反。可见,应占农产品价值绝大部分的附加值,在我国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相对滞后问题而失其所得或被转移他处,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的比较效益,成为严重影响农民收人水平稳步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要求生产技术层面上的无公害化、生产方式的标准化和精深加工环节的优质化,这三个方面均离不开农业科技的支持,农业科技领域需要继续研究完善无公害生产技术体系,需要研究制定严格实用的标准体系,需要推进农产品加工领域的技术创新,还需要逐步推进高新农业技术的应用。

2.2.5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需要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他们是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也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据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农民受教育状况是:在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②陈波:《农业科技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路径分析》,《农业科技管理》,第25卷第4期,第4页.

⑦陈泉江:《(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决策探索》,2002年第8期,第5页。

盲占9.56%,小学文化占34.49%,初中文化占44.99%,高中文化占9.1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只占1.46%,平均受教育程度为7.4年,而发达国家则达12年以上∞。我国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知识,对新技术不理解、掌握和应用困难,导致他们仍然固守传统的小生产的技术工艺,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科学技术既是一种物质力量,又是一种精神力量”圆。因此,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样离不开农业科技,用农业科技知识武装农民无疑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有效手段。

①马云峰懒国农业科教发展的财政政策思考》,(忧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六卷第4期,第12页.

②陈筠泉等:《科技革命与当代社会》,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l0页.

3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3.1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也称之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隶属于各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为主体,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实验、示范、农民技术培训等任务,也承担部分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性推广系统。其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在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大体经历了4个历史发展阶段。

3.1.1体系形成期(1950一1958年)

新中国成立后,在积极恢复农业生产的同时,农业部门就开始着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组建工作。1951年,首先在东北和华北地区开始试办农业技术推广站,其主要任务是推广、普及和研究开发农业技术。“农业技术推广站”这一形式的出现,立刻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农民的欢迎,农业技术推,“事业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组建过程中,农业部门曾经尝试了“以农场为中心”的模式和“县站”与“区站”的模式,后来“区站”模式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积极对农业技术推广实践模式探索的同时,农业部门也开始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1953年,农业部根据中央1951年12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颁布了《农业技术推广方案(草案)》,要求各级政府设立专业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建立以农场为中心,互助组为基础,劳模和技术员为骨干的技术推广网。1954年,农业部正式出台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条例》,对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性质、任务等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同年,农业部又召开了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推广站的任务。这些措施,大大加快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据1954年年底统计,全国有55%的县和10%的区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站,共建站4549个,配备职工32740人①。

随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中作用逐渐显现,这一体系的建设工作也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55年,中央政府进一步指出,在加强集体化的同时,各地都应建立乡村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并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职能是:总结当时农民的生产经验,普及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帮助农民增加生产和提高收入,促进集体化,协助党的领导,改进农业技术推广和管理。同时还规定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是中专农校的毕业生,或是接受过半年以上技术培训、有长期生产经验的先进农民。在这一政策的指导和推动下,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系统得到了全面和快速的发展。到1965年,全国共建立16466个农业技术推广站,配有技术干部94219人圆。同时,各地还培训了大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3页.

②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4页.

批农民技术骨干,建立了一批农民科技组织。至此,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初具规模,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有了一定的组织基础,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开始驶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3.1.2曲折发展期(1959—1977)

1958年以后,我国先后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以及“文化大革命”等诸多影响中国发展的事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影响,经历了两度撤销、两度恢复的曲折发展历程。

3.1.2.1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萎缩到恢复

1959"--1961年,我国经历了三年了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了克服困难,从中央到地方贯彻了精简压缩政策,因此全国约有i/3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被精简,大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被下放或改行,农业技术推广系统濒于解体,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处于停顿状态,使中国刚刚建立起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遭受了第一次严重冲击。

1962年12月,农业部颁布了《关于充实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示》,这对于恢复和完善、调整和充实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此,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迅速恢复和发展,推广机构不断扩大。政府开始在县设立农业技术推广站,还建立了一些专业站,如作物栽培站、植保站、土肥站、畜牧兽医站等。其职能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目标是加强管理、组织和推广有关的各种活动。到1963年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恢复到11938个,职工71469人①。

3.1.2.2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瘫痪到改组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各行各业都遭受到极“左”思潮的冲击,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也不可避免的遭到了破坏。在这期间,绝大多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被撤销,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陷入瘫痪,农业技术人员大批流失,造成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彻底解体,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陷入停顿状态。

虽然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已无法履行其职能,但是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对技术指导的迫切需求,使有的地区在群众中成立了科学实验站,并吸收了一些有经验的农民作技术员。如湖南省华容县在吸收各地经验和总结本地经验的基础上,于1969年创办了“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即县办农科所、公社办农科站、生产大队办农科队、生产队办农科小组。197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当时的农林部和中国科学院在湖南省华容县召开了全国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经验交流会,拟订了《关于建立健全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意见》,对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具体任务做了明确的规定,提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lO月版,第5页.

出“在全国大部分农业地区,争取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普及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的要求,到1975年,全国有1140个县建立了农业科学研究所,26872个公社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站,四级农业科学队伍共有ii00多万人,试验田达280多万公顷①。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是“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当时的农业技术推广普及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也随之解体。

3.1.3快速发展期(1978--2000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村广泛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农业技术推广由面向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变成直接面对农村千家万户,农村四级农业科学实验网也伴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而无法运作。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抓紧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决定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1个县作为改革试点,把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结合起来,组成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1982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建设,将分散的推广、植保、土肥、经作等专业站及培训学校合并,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成县推广中心,并强调县推广中心应在基层推广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同时国家还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同年7月,当时的农牧渔业部成立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加强了对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至此,我国开始形成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核心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标志着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再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随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重组的逐步到位,对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的改革也逐步开始。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改革主要是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推广和科研机构创办企业型的经济实体,克服长期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开展有偿技术服务,通过开发经营,增加技术性收入,将农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利益与他们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形成一种自我发展、自我激励的活力。1989年,国务院在《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中,规定了农技部门实行“技物结合”的原则,为农业技术部门开展有偿服务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上述两个文件的精神,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经营性服务工作在全国逐步开展起来,许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结合技术推广工作,供应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生产资料,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后,由于对市场经济的片面理解,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将农业推广机构完全推向市场的趋势,刮起了“断奶、断粮”之风。在这种情况下,1992年,农业部和人事部联合下发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标志(试行)》,为稳定和充实一线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提供政策依据。此外,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所需经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5页.

费由政府提供。1999年,为了避免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冲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人事部、中编办、财政部联合起草的《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在肯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作用、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稳定的同时,强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改革求得稳定与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在改革中稳定,在创新中发展。截至到2001年年底,我国拥有各类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43449个,正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7万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65万人,其中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9252个,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0.6万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60.9万人哪。

3.1.4改革探索期(2001年以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逐渐暴露出机构设置不合理,推广机制僵化,推广方式单调,推广手段落后,推广经费匮乏、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发育滞后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推广体系的改革,大力调动农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今后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党的十六大关于建设现代农业的重大任务以及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新要求的提出,我国农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农业科技进步越来越重要,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农民和农业日益呼唤着多元化的科技服务,各种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迅速兴起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另一方面,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正面临着服务功能单一、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推广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手段落后、体制安排行政化、运行机制不畅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建设新农村的需要。为了增强农业技术推广活力,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

3.2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特点

3.2.1在运行方式上,采取的是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农业技术推广

政府除了制订有关农业推广发展政策外,还直接负责制订农业推广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国家财政是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主要来源和依靠。3.2.2在组织结构上,采取的国家农业推广机构为主,多部门协作的农业技术推广

在我国,乡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该机构比较健全,推广人员多,技术力量雄厚,是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力军。除此而外,科研、教学、科协、生产资料和一些为农服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牟10月版,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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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群众性组织也从事有关的农业推广工作。

3.2.3在服务内容上,属于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

一般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注重实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忽视了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3.2.4在组织管理上,采取的是双重领导模式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既受同级农业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同时又受上级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而且由于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权大于推广机构上级的业务指导权,使得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组织领导功能较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工作较多的是围绕农业行政部门的工作来开展,为行政领导部门负责。

3.3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历史贡献

农业科技服务无论是在传统农业的发展阶段,还是在现代农业发展阶段,都是一项推动农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非常重要且富有成效的事业,这一点己被国内外农业及农业科技发展的历史所证实。建国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推』“事业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3.3.1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保证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有序进行

截止2001年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形成了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经营管理五个系统,拥有各类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43449个,正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7万人。其中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9252个,农业技术推广人员90.6万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60.9万人。县、乡两级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成为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主体,承担着主要的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任务①。

3.3.2扭转了我国粮食长期严重短缺的局面,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农技推广组织及其运行机制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为解决粮食和农产品总量不足问题,取得用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2%的人口这一举世瞩目的成就发挥了巨大作用。以山东省潍坊市(地区)为例,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前六个五年计划中,农业产量和农业技术推广有着共同发展变化的轨迹。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人才充裕、工作得力时,也就是农业生产产量大增的时期;反之,农技推广事业遭受挫折时,则整个农业减产①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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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停滞不前①。

3.3.3推广了一大批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为我国农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50多年来,共推广的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有6000多个,粮、棉等主要作物品种在全国范围内更换了5次至6次,每次更换都增产10%以上。超级稻、杂交玉米、转基因抗虫棉等一大批突破性科技成果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有效地提高了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的生产能力。畜禽品种改良和规模化养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技术的进步,使畜牧水产养殖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农业机械化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和应用,工厂化农业和设施农业的兴起,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到“十五”末,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经达到48%左右,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38%,一些重大技术领域已在国际上具备了竞争优势。

3.3.4参与农业执法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推广部门在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了农业执法和监督管理,包括动植物检疫、种子质量检验、动物防疫及其监督、农资质量监督、农业机械监理、农民负担监督、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等,有效地预防了动植物病虫害传播和假种子坑农害农等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人们的身体健康。以甘肃省农技推广部门为例,每年检疫植物1.5万批次以上,检疫数量超过5亿公斤,产地检疫90多万亩,检验种子田90多万亩,室内检验种子1620多万公斤;检疫各类畜禽200多万头只,检疫肉类近10万吨:查办各类案件近120起。这些执法措施的实施,有效预防了假种子、假农药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和病虫害的传播,保护了农民利益@。

3.4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面临的挑战

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农村市场化格局的逐步形成,传统体系所依存的计划经济土壤正在消失,现行政府主导型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正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3.4.1对工作目标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农技推广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是推广农业增产技术,促进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农技推广工作强调农业产量的增加,但在实现过程中却往往忽视对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一种典型的“见物不见人”的推广。今后,我国传统农业要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从表面①裴建红:((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农业大学,2005年,第18页.

②孟文学:《甘肃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甘肃农业大学,2004年,第16页。

上看,是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对传统农业的改造,但核心问题是提高中国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其组织化程度。因此,今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把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业竞争力作为其基本目标,把技术推广工作融入到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过程中,即工作目标要实现从“物”到“人”的转变。

3.4.2对工作职能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技推广的基本职能是组织重大技术推广和执法监测工作。在服务范围和工作重点上体现为“三个为主”,即以增产为主,以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技术为主,以产中技术推广为主。当前,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农业生产必须实现“五化”,即组织化、标准化、优质化、无公害化和产业化。很明显,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职能、服务领域很难适应“五化”的工作要求。因此,必须重新界定其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拓宽工作领域。

3.4.3对管理体制的挑战

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形成“条块共管,以块为主,按专业行政区划层层设置”的农业技术推广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这种“条块分割”所导致的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相脱节,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相分离等体制上的弊端日益突出。这种体制上的弊端导致了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组织结构上,各专业推广机构分散设置,相对独立,彼此之间自成体系,分属于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等部门,各大推广体系分别对农户实施农业推广,使各项技术难以综合应用于生产,造成资源浪费,在总体推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推广经费又分多个渠道下拨,加剧了经费紧张程度,同时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沟通,难以发挥整体优势。

3.4.4对运行机制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实现的是行政驱动型运行机制,采取的是“自上而下,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运行方式。因此,考核推广机构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完成上级任务的情况;考核技术推广人员的标准是年终技术总结,并通过报奖评职称来体现优劣。在人事管理上形成了论资排辈、终身制;在分配方式形成了平均主义、大锅饭;在评价体制上形成了服务效果与服务对象的脱离,作为服务对象的农民不能参与对推广机构的评价,不能从制度上保障推广机构和人员充分履行职责,不利于调动其内在积极性、创造性。

3.4.5对推广方法的挑战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技推广以增产和完成政府计划为主要目标,为促使农民采用技术,在方法上主要采用“技术示范+行政干预”。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和粮食比较短缺的事情,“行政+技术=生产力”是卓有成效的推广工作方法。改革开放后,农业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首

先,土地由集体统一生产管理方式,改变为“家庭联产承包”,第二轮承包时,进一步完善为“分田到户、承包经营,且三十年不变”的形式,这使得农业生产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农业生产由单一的集体主体向千家万户转变。由于千家万户具有自主选择生产方式的权力这使得过去依靠单一行政手段就可以进行技术推广应用变得困难,因而必须探索能有效引导千家万户自愿采纳技术的工作方法。

3.4.6对保障机制的挑战

长期以来,农技推广经费严重缺乏。过去,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基本途径是国家允许推广机构开展有偿服务,走“国家扶持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路子。随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改革的全面展开,农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离,如国家财政不能保证推广体系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改善推广工作手段,那么国家的农技推广体系经费短缺、工作手段落后等问题更加突出。3.4.7对推广队伍的挑战

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逐步到位,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人财物权由乡镇管理。由于其工资由乡镇负责,其日常工作也只好服从乡镇的指派,乡镇行政工作变成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主要工作,技术推广工作成为乡镇技术推广人员的“服从中心工作(即行政工作)后的工作”。此外,随着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已由原来的粮棉油技术改变为多种经济作物技术的需求。由于环境及待遇不好,基层农村推广部门很难吸引高知识学历人才,加上一些非专业人员进入,造成推广队伍中整体知识水平低,并且由于基层推广部门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对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熟悉程度和操作能力不够。

3.5变革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经济学分析

3.5.1变革的必要性:成本(交易成本)一收益(效率)分析

新制度经济学是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分析和合同理论的混合,其核心观点是认为交易涉及到实际资源的使用,既交易有成本。新制度经济学派摒弃制度中性的新古典假设,认为制度的发生和演变可以节约交易费用,从而产生效率更高的新的制度。在这里效率条件被看作是由一个给定的理论结构给出的一个确定(均衡)解所具有的特征。根据这一观点,一个系统的解总是有效率的,如果这些解符合反映其特征的约束的话叫。

科斯、张五常、斯诺等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对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在于制度。制度,一方面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创造更多财富的保证,另一方面,如果现有制度安排已经不在能够促使经济发展,就应当酝酿建立新制度,使之成为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这①柏振忠,王红玲:《世界衣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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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程就是制度创新。如果新的制度安排的引入被认为主要是在经济中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时所发生的一个动态过程,那么对其社会需要性的检验可能是这样的:在任何一个时期里,制度创新如果导致了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发生了帕累托改进,那么它就是合乎需要的,因而也是有效率的,从而保证了制度变迁将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环境已经由计划经济体制全面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农业发展的内涵也由单一的种植、养殖的第一产业,向农用工业、农副产品加工、农村商业、服务业等二、三产业延伸,进入到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轨道上来。因此,只有从旧的制度安排(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转变为新的制度安排(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5.2变革的困难性:路径依赖理论分析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斯诺把前人关于技术演变过程的自我强化现象的轨迹依赖问题,推广到制度变迁方面来,提出了制度变迁中的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路径依赖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一旦进入某一路径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斯诺认为,制度变迁也存在这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制度变迁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化可能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迅速优化;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线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某种无效率的状态之下,若要改变十分困难,往往要借助外部效应,引入外生变量或政权变化。路径依赖是制度创新的一个内在特征,对农业科技服务的制度创新发挥重要作用,它决定并影响着农业科技服务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的轨迹。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演进过程中,传统文化、思想观念、政治组织、经济状况、政府机构、农业科技服务部门自身等都以不同方式对农业科技服务制度的变迁产生路径依赖圆。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中出现的问题是与路径依赖有关系的。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属于政府驱动型。这种推广体系是计划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科技推广的效益降低。尽管国家出台了很多改革措施,但效果仍不够理想。就其原因,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的轨迹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意义。从宏观环境来看,计划经济及其惯性,强化和刺激着原有的制度,使变迁轨迹对原有的计划体制有着较强的路径依赖,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业科技推广的制度创新。从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来看,对传统的国家计划的方式具有路径依赖,转换和替代这种制度,就意味着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力图巩固现有的制度,即使新的推广制度更有效,也何难继续下去。

3.5.3变革的可能性:非均衡分析

①柏振忠,王红玲:

②柏振忠,王红玲:((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6页.《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

((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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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本身存在着路径依赖问题。如果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形成以后,制度变迁就可能成为“修修补补”的游戏。而之所以要“修修补补”,不断解决路径依赖问题,就是因为现存的制度存在非均衡。制度非均衡是指人们对现存的制度的一种不满意或不满足,是由丁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要小于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也就是说出现了新的盈利机会①。

就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而言,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公共部门的农业推J“体系与私人部门农业服务体系相比,是一种非均衡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两种体系博弈的结果,将由制度的非均衡达到制度均衡状态。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我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出现了大量私人主导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和组织。

①柏振忠,王红玲:《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1期,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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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实践与启示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既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关系调整的过程。虽然各国、各地区会因为在产权制度、法律制度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而很难在利益和制度层面上利用别国经验,但在形式或技术层面,如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形式方面,却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加以借鉴。因此,对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进行典型比较,并探讨其经验启示,就成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模式不可或缺少的研究内容。下面将从国外农业科技服务的组织主体、政策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

4.1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主体对比

从实施主体来看,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模式:

4.1.1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政府主导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由政府兴办的农收推广机构构成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种组织形式都是提供农村科技服务的主体。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全世界约有150个国家的农技推广组织主要形式是以农业部为依托的官方机构,其比例高达8l%∞。该体系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的独占或垄断,而是在众多的农业科技服务主体中政府部门在物力、财力和影响等方面处于绝对优势,其他的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处于辅助和补充的地位;第二,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运作方式,农民处于受动地位;第三,政府既是农业科研、实验的主要执行者,又是农技服务的主要融资方;第四,农技服务人员一般属于国家工作人员②。

以色列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有政府农技推广、私营农技推广、农业专业协会推广和农业教育培训机构推广系统组成。由于政府将农技推广定性为公益性事业,所以政府农技推广系统发挥了主体作用。这也保证了国家农业科研部门与政府推广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总体而言,以色列政府推广模式由两个层次组成: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和区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国家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根据农业生产需要设有牛、羊、禽、蜂等14个专门委员会,承担政府农技推广职能。但在具体的运作中,为了便于将成熟的科研成果快速地转化为生产力,国家农技推广中心根据本国不同农业生态区域条件成立了9个区域性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本区域的技术推广工作与农业科研的相互衔接@。以色列农技推广的方式多样:区域推广人员在农场、田间和果岗现场示范,集中推广;如农民遇到问题,可通过推广信息网请求解答;推广人员还利用小册子、录像带、VCD光盘等载体传播农技知识,或者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另外,对如试验新品种的特殊农户,推广中心还提供全程跟踪式的专业服①聂闯等:((别具特色的日本农业推广事业》,《世界农业》,2007年07期,第22页.

②宋秀琚:《(国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模式及借鉴》,((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6期,第118页。

③郭久荣:《以色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对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启迪作用》,袋世界农业》,2006年07期,第40页.

务。以色列的农技推广人员都是专家型的,虽然大多数工作在田间地头,但他们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费用全部由国家推广中心支付。

此外,英国构建了政府垂直领导式农业推广体系,在中央一级设有农业咨询局,并在地区和郡设立了农业咨询推广机构。德国形成了政府四级管理农业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体系:一是联邦政府的农收营养部;二是州政府的农业营养部;三是地区农业局,与之平行的机构是农村发展研究所、畜牧教学科研实验站;四是县农业局、各个层次的任务大体相同,主要是农业行政管理、成人训练、职业教育和农业推广咨询。澳大利亚政府公共部门农业部一直是生产导向型农业推广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各州农业局有下属推广机构,各州农业局推广机构内设“推广领导办公室”,该办公室在9个行政专区设9个分支机构。许多国家在农业部内设认了主管农业推广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既便于政府对农业推广组织进行管理,也便于农业推广组织参与政府有关农业推广重大事项的决策。4.1.2政府与大学等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以大学(农学院)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了“教育一科研一推广”三位一体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职责,它只是转移了农技服务事业中的技术部分,而专心于从政策和宏观上把握国家的农业科技发展方向。此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能够及时将农业科技转化为农业生产力。美国和印度是此种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典型代表。

美国形成了联邦农业部推广局、州立大学农学院、县推广站“三位一体”的农业推广体系,三级农业推广体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国推广协作网,上下沟通、体系健全、形成网络,全美现有3300个推广机构,近2万名推广人员,近20万志愿者回。与其他国家的地区推广站要受上级推广组织的组织管理不同的是,美国的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农学院管理州农业推广站,中央推广局与州推广站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共事的平等伙伴关系。农业推广局从行政上管理和协调全国的农技推广工作,并从宏观上掌握全国农业科技的发展,监督农业法律的实施,体现联邦政府的利益和政策。具体的农技服务工作在州一级的大学或农学院。州级农业推广站处于美国农技推广的核心地位。州立大学农学院既负责农业教育、科研,又负责全州的农技推广工作。农学院院长或副院长兼任农业推广站站长,农学院教授组成推广人员。他们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参与到相关项目组,具体负责制定推广计划,设计推广方案,实施推广项目。参与农业科研和推广是教授的必须工作,也是他们晋升的重要条件。州推广站在各县设立推广分站,县推广站推广人员绝大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由州推广站聘用。郡推广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访问农场、农户,诊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农民寻求解决方法,向农民提供最新农业技术和信息,解决涉农科技的其他问题。

印度目前形成了政府、科研部门和农业大学相结合、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相补充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国家的联邦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下属4个主管局:农业局、农业科教育局、农村发展局以①张改清,张建杰:《美国合作农业推广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中国软科学》,2003年第7期,第33页.

及粮食和民用供给局,前3个局负责推广工作。在邦政府的农业局对农村的生产推广工作负全责,邦农业局下设推广办公室;邦农业局、园艺局和畜牧局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推广工作,大多数邦采用培训视察制度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还有些邦沿用乡村工作者体系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印度现有30所农业大学、133所农学院,各农业大学一般都设有学术、研究和推广教育委员会。推广教育委员会包括各种推广组织、函授课程、广播、电视、电影、展览、情报资料、出版等部门。各农业大学一般下辖40~50个地区和专业性试验站,为研究生和学生提供实习和研究场所,教学人员和研究人员定期轮换,教学人员要有1/3的时间用研究和推广∞。

4.1.3政府与农民合作组织共同分担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采取这一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国家的特点是,这些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很高,在推广工作中,国家推,“体系和农民组织之间,既分工又合作,扬长避短、相互补充,从而形成一个整体。一般来说,政府推广体系主要负责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公益性职能,如农民技术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短期培训,关系到产业竞争力的重大技术的示范推广、沟通农民与政府、科研、教育之间的联系,对农民推广活动的引导和指导,对农业接班人和农村青少年的培训指导,对农民家庭生活和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的指导等。农民组织主要负责社区范围的技术与经验交流、物资供应、产品推销、统一作业服务、农村家庭生活指导等。同时,政府的推广体系比较精干、素质高、手段先进,完全进行无偿服务:而农民组织的推广与服务队伍非常庞大,具有民办公助、完全民办、微利服务等特征@。

目前,日本实行的是政府和农协系统并存的双轨制农村科技服务模式,科技服务组织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日本的农业科技服务称为“协同农业普及事业”,主要通过政府的农业改良普及事业和农协共同进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央农林水产省的农蚕园艺局是国家对农业普及事业的主管机构,下设农业推广部负责科技服务工作,推广部下设推广教育改良科和生活改善科,各县农业行政机构内也设农业改良推广科,各地区设有农业改良推广所。到1998年,全国设有地区农业推广中心523个,有专业技术人员661个,改良推广员10122人,两项合计为10783人,平均每个“中心”约19人,形成别具特色的推广事业固。作为农民具有较大自主性的农协组织建立了与行政区划相对应都、道、府、县农协组织,农协基层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农业改良普及所配合,分片深入到农村,进行农业技术、农业经营管理、生活改善的指导。

4.1.4以协会组织为基础的非政府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协会、传统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等。国外农村经济合作组①陈世军:

②卢道富:袋印度的农业技术推广》,((-1-界农业》,1996年第10期,第18页。《国外农业推广体系的类型及特点》,《江苏农村经济》,2005年第12期,第18页.

③刘文宝:《El本农业推广事业概况》,((吉林农业》,2001年第5期,第15页.

织不仅有较艮的历史,而且大多办得比较成功,最常见的是农业合作社,它是以为农场主服务为目的且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形成的经营性组织。通过合作社将分散的农场主或农户联合起来,为他们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供给种子和农业生产资料、提供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实行统一销售,依靠规模优势降低成本,增强竞争能力,获得最大的收益。农业合作社的服务领域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村资金信贷、保险、农民家庭企业咨询、农产品储藏、加工、销售、市场信息传递、科技成果推广等各个领域。在二次世界大战前,除前苏联之外,全世界约有36.6万个合作社,拥有4500万个成员,其中50%是信贷合作社,20%是专业生产者的供销合作社,20%是社会各业混合的购销合作社,10%是生产性合作社∞。合作社与行业协会在农村科技服务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在加拿大,合作社通过现场展示会形式使农民间能相互学习。假设某农民有了新的农业实践,如引入一种新作物、新技术或新的田间管理措施等,合作社就会将周边的农民请来,让这户农民介绍一下这一新的农业实践的成效和问题,大家相互讨论后将会对与会的一些农户生产有些新的启发,从而达到推广的目的。

丹麦的农业科技服务活动被称之为农业咨询服务。依靠市场,通过农民自己组织,实现自主管理、自我服务是丹麦农业推广体系的最大特点,也是促使丹麦能够不断把最新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农业的主要原因。丹麦的农业咨询服务体系设全国农业咨询中心和87个地区农业咨询中心。其中,全国农业咨询中心由两个全国性农民组织(农场主联合会和家庭农场主协会)共同领导,87个分布在各地的地区农业咨询中心由当地农民组织领导。国家和地方层次的服务职责明晰、相互补充、运转协调构成一个遍布全国、面向每个农户的高效农业咨询服务体系圆。此外,农业咨询的具体工作一般都是通过将近150个农场主和家庭农场协会(联合会)的基层单位进行的。全国性咨询单位的工作,也要由农民组织和设在农业部的全国咨询服务委员会主持下建立的联合机构来指导。在项目的计划和执行过程中,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农民代表以及被雇佣的咨询人员都要发表意见,提出方案。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方式最大体现了农民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特点。

4.1.5商业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主要指一些商品生产组织或一些开发机构所附属的推广体系。这种模式一般存在于以出口某种农产品为主的小国家或者某个国家这类项目的实施区域,即围绕某个出口农产品(如橡胶、可可、羊毛),以大企业为龙头,实行贸、工、农一体化,企业直接兴办推广机构,并按出口要求,指导农民组织生产。如马来西贬的橡胶生产和咖啡生产组织等都建有自己独立的推广体系。还有一些国家以私人企业为推销产品所组建的产品推销组织,如英国、法国、荷兰等的一些农药、化肥、种子生产企业为推销产品而成立的推销网络等。例如,在荷兰有50%的农业生产资料由赛贝科公司提供,这个公司向它的消费者和会员提供有关的技术信息;另外50%的生产资料由其他私人公司提供,这①刘志民等:

⑦龚春红:《国外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框架与政策法规探析》,《科技与经济》,2005年第4期,第34页.《丹麦农业创新体系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农业经济》,2006年第8期,第42页。

些公司也提供类似技术信息∞。

根据世界粮农组织调查,在上述体系中,以政府农业部为基础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约占80%以上;非政府的推广体系约占7%;以大学为基础的农业推广体系仅占l%左右②。可见,以国家政府领导为主的农业推广体系是当今农业推广体系发展主流。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推广体系是最完善的,任何一个推广体系的建立均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同时也都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一些问题,并且建立和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4.2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政策环境分析

4.2.1通过立法和政策使政府主导型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得以保证

早在19世纪60年代美国联邦议会就成立农业部,制定了《莫里尔赠地法}(Merrill

和《哈奇试验展法》(HatchActofActof1862)1877),为美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先决条件,后

Actof来《史密斯一利弗法》(Smith--Lever1914)即《农业推广法》的颁布使农业技术推广体

系得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在国会农业立法中还规定,各州应提供与联邦政府赠款数额相等的资金用于该州的农业推广,从法律上保证了农业推广所需资金。美联邦政府还做出规定,农业科研、推广的经费随国民经济增长的比例增加预算,联邦政府用于各州的推广经费,要求各州按1:4配套,州县政府同样通过财政预算来保证农业科研推广经费的落实固。美国的州农业实验站经费来源于4个方面:一是美国农业部拨款,约占22%~25%;二是各州政府预算拨款,约占55%~60%;三是与私人企业签订的合同经费、赠款及其他来源,约占15%;四是其他联邦机构提供的研究经费,约占7%~8%@。

日本依照1948年的《农业改良助长法》、《农业协同组合法》,1961年《农业基本法》和1999年《新农业基本法》建立并不断完善农业推广和普及机构,从而在法律、制度和组织上为农村的开发、农民的教育与生活指导和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奠定了基础。日本政府农业推广经费在《助长法》中明确规定,农业推广所需经费由国家与都、道、府、县共同负担,国家财政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交付金拨给各都、道、府、县,各级的地方财政拨款不得少于交付金的50%@。此外,英国的农业技术推广立法规定在全国设立必要的推广机构,并明确规定其任务、职能权限以及编制,各级农业推广组织的经费开支由各级政府提供。荷兰国家推广体系的全部经费是由国家拨付,法国推广经费的80%源下国家收缴的农业税,全部由协会用于农业科技服务事业。

4.2.2通过立法和相关措施为各类民间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①封岩:《荷兰农技推广的变化》,Ⅸ世界农业》,1997年第l0期,第32页。

⑦陈子学:《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l,中国农业大学,2004年,第4页.③编辑部:((美国的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农业》,2005年第12期,第13页.

④陈华宁等:《美国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世界农业》,2004年第10期,第49页。④薛桂霞:((日本农业推广经验对我国农业推广改革的启示》,《中国农技推广》,1996年第6期,第6页。

各国针对合作社事业的规范发展和合作社的权益保护等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而使各类民间组织的政府宏观管理法治化。法律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中央或地方政府专门立法,另一种是在其他经济法律中包含对合作社的有关内容。多数国家都采取了第一种立法形式,例如,加拿大、印度等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专门的合作社法,形成了完善的合作社法律体系。日本在《农业协同组合法》中规定“农业协同组织和农业协同组合联合社是独立法人”。德国现行的《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了合作社的法律地位、经济权益、社员的权利与义务、组织结构、监督及审计等。澳大利亚则在公司法中对合作社的法人性质作了规定。政府对合作社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合作社的登记。合作社有的是在工商部门登记,也有部分合作社根据法律在政府有关部门中设立的独立的合作社登记部门登记。政府为了监督合作社的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市场规则,一般在合作社注册登记、年检时对合作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审计。在国家立法的前提下,民间组织内部还制定了相对完备的章程,从而使内部管理规范化。如荷兰农业合作社具有完备的合作社立法’农业合作社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都制定了自己的合作社章程,以确定每个合作社的行为准则和责权利关系。

各国政府为了鼓励民间组织发展,给予各种各样的政策优惠,包括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如德国对新组建的合作社的管理费用给予财政补贴,第一年补贴60%,第二年补贴40%,第三年补贴20%,补贴总额要达到合作社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的25%∞。马来西亚1948年颁布《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可享有低于私营企业20%的税收优惠。法国政府规定,创办各种为农业服务的合作社,政府给予大约25%的投资补贴,并免除平时应交的工业利润和商业利润税、营业税和地产税@。另外,日本政府对农协实施的政府所倡导的事业都给予补助,并规定农协不用交纳所得税、营业收益税和营业税。

4.2.3通过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农业科技服务

1986年,澳大利亚政府和农业各产业部门之间实行联合资助研究和推广计划。按照这一计划,各产业部门的生产者和政府按l:l的原则出资,如羊毛生产者要交售其产值的3%作为科研推广税,其中2.5%用于科学研究,0.5%用于技术推广;生产者的出资,在其出售农产品时,由各产业的法定机构在价格中扣除;国家的出资按生产者出资总额1:1配套,作为科研和推广经费固。此外,意大利政府支持公共机构从事种子、化肥等相关技术的开发,然后把技术转让给种子、化肥等公司,让公司在销售其产品时提供技术支持④。

4.3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经验的启示

4.3.1政府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扮演主体角色

①娇天立:((国际合作社的经验与借鉴》,《经济科学》,1998年第6期,第34页.

②刘志民等:

③冀宪武等:

④宋秀琚:《国外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框架与政策法规探析》,《国外农业推广经费的来源》,《科技与经济》,2005年第4期,第35页。((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1994年第6期,第24页.((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6期,第120页.《国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模式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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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农业科技服务主体多元化是一种趋势,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无论农技服务网络如何巨大有力。国家公共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总是它的纲。没有国家服务体系的主导,其他的农技服务模式无法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其服务效果也要大打折扣。如果深入分析国外农技服务,我们发现,国家和市场主体在农技服务中还是有明确的分工:国家主要从事基础的、具有前瞻性的、以及对全国农业发展具有整体意义的农业科技理论的研究和推广,也就是国家推广的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具有导向性作用;而市场主体服务的主要是实用性强、产生效益快和具有地域针对性的农业科技。从公共管理理论而言,农业科技推广是国家的重要职能,国家将部分职能交给市场行使,但仍然保留了农业科技的服务职责。这种职责包括国家在宏观上把握农业科技的推广服务体系。实践和理论都说明,国家在农技服务中的主体作用不可被取代。

4.3.2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生产结合越来越紧密

在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与生产相结合方面,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重视面向市场,通过推广人员与农业生产者之间上下结合,使服务工作更具针对性。特别是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农业教育工作,以提高教育为先导,建立庞大的成人教育工程,尤其重视普通大众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如韩国为农民举办各种培训班,几乎每个农户每年都接受1次培训,农民素质不断提高。多数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做得好的国家,其农业推广与农业科研、教育三者都结合得很密切∞。此外,在政府推广机构与生产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联合方面,日本、韩国的“农民协会”,重视农民组织在技术推广和农村开发中的作用,丹麦、荷兰等国的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组织,通过各组织间的紧密联合,成为农业推广面向农场(农户)的主要渠道和十分有效的途径。

4,3.3各种民间组织及企业的作用不可忽视

如果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体现了农户的经济利益的话,协会则更注重农民的政治权益,但无论是合作社还是协会都在农村科技服务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私人企业或商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农村科技服务,为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示范推广新的研究成果和促进农业科研成果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付费方式获得所需的服务或专业的技术指导,企业通过完成产品推销来提供咨询服务,商业化的农村科技服务模式虽然现在形式多样,内容繁杂,但也只能作为一支辅助的农村科技服务力量。

4.3.4法律法规是保障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主体持续运作的前提条件

无论是政府主导的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还是民间组织,其持续发展都需要完善的政策环境。各国为促进农村科技组织的发展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为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①米晓:《中国农业推广体系构建与实践》,【硕士学位论文l,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4年。

件。多数国家将农业推广机构都定性为行政性单位。在农业部门中设立推广机构,由特定的部门统一协调推广工作,使政府主导型农业推广机构能够从政府部门中得到充足的经费,并且法律保障拨给推广组织的经费按一定的比例实施。近年来,虽然西方国家也注意到,政府保障经费的无偿推广服务容易助长推广机构的惰性,并使农民不珍惜推广服务,于是对农民的科技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总体来看,政府农村科技无偿服务仍是主流。许多国家还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这为这些组织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护和扶持作用。

4.3.5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正逐渐被广义的农业科技服务所取代

传统的以改良农业生产技术为手段,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为目标的狭义农业技术推广正转向广义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科技服务不仅单纯地推广农业技术,还包括教育农民、组织农民、培养农民带头人及改善农民实际生活质量等方面。它是以农村社会为范围,以农民为对象,以农场及农户为中心,以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内容,以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的农村社会教育,它不仅使农民获得实用知识和技能,而且特别强调注意改变农民的态度与行为,提高农民素质和团体发展能力,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如美、日等国通过地方志愿者,德国政府通过官方推广咨询机构,以改进农民家庭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为目标,根据农家及企业的需要,面向全体农民开展全方位的无偿服务。

4.3.6农业科技服务正向形式多样化、服务有偿化转变

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农业科技服务的形式越来越多,通过计算机网络推广农业技术知识越来越普遍,农业科技服务人员提供无倾向性的实用知识,由农场主自主决定采用与否。如加拿大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形成全国性的电脑信息网络,并且通过卫星传送与美国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连接起来,在己入网的农户中可以随时获得10分钟之前的国际农产品市场最新信息。在不同地区农业推广机构与农户之间还建立了电子邮件传递系统,迅速传递农业技术资料。此外,农业科技服务的方式也有所改变。各国农业科技咨询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的技术指导或咨询服务,根据本国情况和提供服务的内容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类。如德国向农民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分为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类,国办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全体农民开展无偿服务,而私人机构则实行有偿服务。法国各农民组织向农户提供的服务,也都有有偿和无偿之分,各农民组织都把培训作为一个重要方法,各省农会每年都要搞多次专题培训,这种面向广大农民的培训一般不收费或收费很低,但面向培训基层组织的带头农民,一般都要收费,这种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有机地相结合,以弥补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积极性的提高及普及农业知识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4.3.7注重对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培养

人是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主动性因素,推广服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推广质量的优劣和效果的好坏。为提高农技推广服务的质量和绩效,国外政府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教育体系,二是严格选拔农技推广人员,三是引入市场激励机制,鼓励推广人员在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四是保障和提高推广人员的待遇,稳定推广队伍,吸引有志青年的加入。美国的州一级农技推广人员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县级推广人员25%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占70%左右,其余为四年制本科或以下学位人员锄。日本农业技术服务人员虽也是地方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同等工资待遇,但由于他们工作复杂,难度大,政府自1963年起开始实施“普及津贴”制度,改良普及员的“普及津贴”制度,改良普及的“普及津贴”数额为月薪12%,专门技术员为月薪的8%圆。

①裴建红:

⑦米晓:《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农业大学,2005年,第33页.《中国农业推广体系构建与实践》,【硕士学位论文】,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4年,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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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探索与发展方向

农业科技是实现农业持续发展的关键,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则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保证。由于我国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着诸多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何改革和完善传统农业推广体系,并多方面弥补现行推广体系的不足,成为广受人们关注并力图破解的重大问题。在改革传统推广体系的过程中,许多新型的科技服务模式应运而生,并表现出相当强的生命力。下面就我国新型科技服务模式的实践探索情况进行概述,并进行必要的理性思考。

5.1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模式的初步探索

5.1.1协作型模式:政府+科技部门+农户

这一模式自50年代便开始构建并得以运作,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其服务的主体是自上而下的各级政府领导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系统。不同的机构层次承担着不同的与服务有关的具体任务,但主要服务于国家的农业宏观计划,对能够较好实现政府要求的农业生产目标的,且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和良好社会效益的技术进行重点推广,对一些公益程度高、知识产权难以保护的基础性研究进行重点扶持。其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财政的事业拨款。在服务方式上,一般选用指令式、指导式和指令指导结合方式。多以项目计划的形式,落实各项技术的应用,督促或者引导农民采用新技术。如“丰收计划”、“星火计划”等,既带有指令性,又带有指导性。这一模式结构体系较为完善,上下相通,便于宏观管理和统一协调,所以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和较高的有效性。

5.1.2产业型模式:农业科研单位+产业主体

通过农业科技单位与产业主体联合,科技单位着重解决理论与技术关键问题。产业主体提供开发研究、中试和规模性商品生产的诸生产要素,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共同体。在这一模式中,承担技术推广工作的主体是农业科研与教学单位中的科技工作人员。他们大都将本单位研制出来的科技成果直接导人生产过程,促使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教单位参与技术推广的主要动机有三个:其一是为了使自身长期辛苦研制出的科研成果得到政府和社会的承认,以获取必要的荣誉与奖励;其二是为了取得额外部分收入,以弥补单位事业发展经费上的不足:其三是为了建立自身固定的科研教学基地,作为本单位走向社会的一个窗口。在模式运行的经费来源上,通常有三种渠道:一是政府为了鼓励科教单位从事技术开发以加速成果转化而专门设立的科技贷款;二是政府的拨款,如推广类课题的经费:三是单位自筹资金。在推广方式上,一般采取技术的有偿转让,如通过与技术受让方签订合同,以明确相互的责权利:或者直接把有关易于物化但尚朱物化的技术出售给生产企业,由企业生产出物化了的技术产品来予以推广。此外,还常常利用自身优势,进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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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咨询与培iJiI,以实现农民对技术的掌握应用。这一模式冈从事推广的主体素质较高,且临近技术源区,中间环节少而时效性高,所以成功率大。

5.1.3基地型模式:科技部门+基地+农户

通过把示范推广与科技经营结合起来,建成了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和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基地,推广了自身的科技成果和物化产品,在社会效益提高的同时,自身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增强。例如,南京市科技局建立的“溧水傅家边农业科技示范园”。几年来,园区累计投入各类开发资金3158万元,先后建成了名优特林果基地400多公顷,高标准农田133.3公顷、大棚草莓33.3公顷、设施果园6.7公顷、果树良繁基地6.7公顷,并建设了科技园门楼、雕塑、展览馆、农家乐网、休闲广场、观光亭、园区道路、连栋大棚等基础设施。2004年,整个园区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000多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达到6400元。“十五”以来,引进优良品种400多个,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30余项,园区建设的科技水平和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均得到了显著提高,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技术的不断升级与创新,同时,也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增加了农民的收入∞。5.1.4企业型模式:企业+农户

企业型模式是适应于当前农业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高效的技术服务模式。这种模式运行机制灵活,服务方式多样,极适应于当地规模化程度较高的优势产业。对于以农产品为加工原材料来进行生产的公司企业,常常十分关注作为原料的农产品的生产状况及其对有关技术的应用水平,有些企业为了确保自己的原料供应基地,便向有关科技单位购买相关技术,或与有关技术单位联合,将技术推广给农民。如向农民提供良种等,回收农民的产品。此外,还有一种企业,从有关技术研究机构购买在农村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巨大市场潜力的农业技术,将之物化为有关产品,如农药、农机具、增产苗等,向农民介绍和推广。他们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自然承担着技术传授、技术使用方法的咨询等。在技术选择上,多以市场前景好,效益高和能够迅速开发应用并可以物化为新产品的高新技术为主,或者可以为企业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料供应基地的农产品生产新技术为主。这种模式能促进科技需求不足时科技长入经济的步伐,科技部门可以直接通过市场信息反馈,灵活地调整科技结构,增大有效供给,补充科技部门资金短缺,增强其活力和动力,克服农业科技成果保密性差的特点,更适合于“用户型”科技需求。

5.1.5合作型模式:民间团体协会十农户

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技术员和科技人员为骨干的各种民间协会或技术研究会为中心,通过他们的运行将科技传输到千家万户。由于这一模式的主体大多为当地的技术能人,并在某些技术的推广①何加骏等:《拘建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农业科技管理)),第25卷第4期,第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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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以对周围农民的示范作用较大。其投入一般由会员集资或者通过活劳动的义务奉献来解决。在技术选用上,大都以适用性较强且成本相对低廉的技术为重点,有的则是把自己长期摸索并积累的成功经验技术向周围群众传授。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和农业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以河南省为例,目前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473家,约占全国总数的5.6%,资产总额58.1亿元;2004年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收入21.6亿元,户均纯收入11260元①。

5.2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

5.2.1政府必须在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挥主导作用

由于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公益性和农民群体的弱势性,因而政府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和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政府农业科技推广组织是整个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体。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农业科技企业和各种民间组织等非政府部门不断壮大并广泛介入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但是,政府领导下的公益性国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仍然是也应当是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主干系统,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来决定的。第二,政府投入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运行经费的主要来源。各级政府应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的经费投入。农村科技服务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第三,政府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领导者。就世界范围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都是以政府农业管理部门为直接领导的国家体系,政府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主导者、决策者、管理者和责任者。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政府应当强化而不是弱化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领导。第四,政府是不同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谐运行的调控者。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不再是单一的、封闭的,而是多样的、开放的。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对各类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活动进行调控,建立公平合理的竞争机制,发挥多元主体的整体功能。第五,政府是农业科技服务系统外部环境的营造者。如:通过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植完善并有效调控农业技术市场;加强农村科技服务方面的法制建设等。

5.2.2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紧贴农户的实际需求和引入市场机制

在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之下,人们从事推广活动的宗旨在于如何把研发的科技成果推销给广大的农户。因此,无论是科研人员还是推广人员,主要关心的是科技成果本身而非农户需求。这是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模式的一个致命缺陷,也是传统农业科技推广模式低效甚至失效的一个根本原因。要使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富有生命力,就必须引入人性化思维,树立“以农民为本”的理念,坚持用①刘开:《河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30《农村经营管理》,2006牟第7期,第28页.

户导向的原则,实现由传统“推广什么农民接受什么”向现代“农民需要什么推广什么”的转变④。

与此同时,我国传统农业科技推广基本上是沿用行政化的推广手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这种行政化运作模式己显得软弱无力,也使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陷于僵化,丧失活力。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化运作模式。鼓励科技服务组织、专家教授、技术人员、广大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强化不同主体的平等性,明确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通过利益杠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实现不同主体的效益衔接,促使不同主体之间松散的、弱势的联系转变成以利益为纽带的强势连接。最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体化组织模式,增强农村科技服务系统的整体功能。唯其如此,才能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充满生机。

5.2.3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以组织规范化为基础

首先,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成部分必须具有组织性。所谓组织性是指具有一定的正式组织形式,包括较为同定的办公场所、较为固定的人员、经常性的活动、一定的组织章程及制度规范等印。以组织性来严格衡量.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中的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入户工程等还不能视为独立性组织,因为它还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组织特征,或者说,它们只是依托其他组织机构(科技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的组织附属物或衍生物。因此,它们不能单独构成一种主导模式,而只能融入到其他们组织形式之中来发挥自己的作用。其次,具有正式组织形式的服务模式必须建立起规范的内部制度安排,这是保证科技服务组织高效率、低成本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这包括模范的组织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涉及组织成员内部工作和利益关系的规范制度和运作机制等内容。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都没有设理事会、监事会等必要的机构,由此而产生普遍决策不科学、管理不民主、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专业合作组织的产权和治理结构,组织融资、合作社成员(资本与劳动力)的不平等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此外,外部管理体制的规范性也在相当程度上制度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目前,国内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多头管理现象特别普遍,地方农业部门、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都各自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行使职权,由此导致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环境还远远不能满足体系发展的要求。

5.2.4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具备一定的外部环境与支撑条件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离不开一定的外部环境和支撑条件。保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支撑条件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第一,法律保障。农业科技管理的法制化是保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健康运行的关键因素。国家要抓紧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制定《农业技术推①刘少君:

②刘少君:《湖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休系发展模式》,【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06年,第37页.媛湖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模式)》,【硕士学位论文l,湖南大学,2006年,第38页。3l

广法实施条例》,完善和充实知识产权法中有关农业知识产权部分,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以指导和规范农村科技服务事业的发展。第二,资金支撑。充足、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是农业科技服务事业高速成长和持续发展的基础。要通过立法形式保障和加强财政对农村科技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在坚持以国家财政作为农村科技服务投资主体的前提下,推进农业科技服务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农业科技服务经费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第三,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运行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生产者的接受效率。这就需要开发农村的人力资源,培育积极的用户系统,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农村科普事业,努力提高农业技术受体一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第四,农业技术市场培育。农业技术市场是现代农业技术传播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培育和健全农业技术市场,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让。要通过政策、法律对农业技术市场进行规制,杜绝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技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第五,农村信息化建设。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在科技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突破了传统科技服务的时空局限,营造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和全开放的科技服务环境,实现了文化科技资源的全球共享,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进程中,必须大力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搭建农业科技信息交流平台∞。5.2.5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提供多元化社会服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农村的多元化科技服务需求不仅将日益复杂多变,而且也将日益迫切。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的多样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服务范围的全程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生产经营的复杂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市场需要的结构变化决定了服务需求的多元化。这种不断加强的多元科技服务需求趋势,决定了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若要取得成效,就必须能提供多元化科技服务并满足农村的多元化科技服务需求,这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立足点,也是其体系运行能否具有并保持生命力的关键。如河南省新野县蔬菜专业技术协会就是有服务功能全程化特色,集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生产供应、信贷担保、科技服务、市场营销等功能于一身,将多元化服务延伸农业生产全过程。

①刘少君:《(湖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休系发展模式》,【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06年,第37页.32

6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原则与政策建议

6.1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

构建我们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须与已形成的并不断完善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相适应,体系的内部功能必须与现行的农业结构相一致且有能力随着农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而进行自我完善,要力求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所有要求,因此在构建的过程中必须把握以下的要求。

6.1.1组织构成社会化

现代农业生产对科技服务需求的多样化、系列化、全程化,是国家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难以完成的,同时农业科技服务范围扩大到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本身已具有社会性。因此,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必然要由各种社会组织和力量所构成。这其中不仅包括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传统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还包括以农民为主体的由技术能人牵头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群众性科技组织,也包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

6.1.2服务技能专业化

社会化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应当是专业化的,即一个服务组织主要为一个产业甚至是一个产品的生产提供科技服务。这种服务应当能够解决诸多生产技术问题,唯此服务组织才有生命力,生产者才能找到技术上的后盾,两者也才会因相互依存而共兴共荣。此外,农业服务技能专业化并不排斥综合性服务组织,但综合性组织的内部构成应当是专业化的。在一个地区,由农业专业化科技服务组织所构成的群体,应能覆盖本地区的所有农业产业。

6.1.3服务机制市场化

机制是动力的源泉。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服务动力,应来源于社会功利和利益驱动。因此,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运作机制应该是市场化的,这包括由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需求决定它的立与破,由它所提供服务的信誉、质量、水平决定它业务量的大与小,由供需平衡度决定服务价格的高与低等。唯有如此,这个组织才是一个能够自求生存、自谋发展的独立的服务主体。6.1.4服务功能全程化

社会化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应坚持以科技服务为主体,同时完善各类配套服务,包括市场需求预测和项目选定,种子和种苗、肥料和饲料等物化技术的供给与保障,产品的收购、贮藏、加工与运销等。坚持靠科技服务营造凝聚力,靠配套服务增强经济实力,通过配套服务适当补贴科技服务,这既可增强服务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又可帮助生产者解决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服务问题。33

6.1.5服务体系产业化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产业化有三层含义:其一,服务组织是产业实体,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民事义务;其二,提倡和鼓励涉农企业在自己的农产品供应基地设立科技服务组织;其三,所有科技服务组织都应有相应的技术后盾,如科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所等。

6.1.6服务手段信息化

当今世界正在由工业化时期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光纤和通信卫星技术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促进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出来。因此,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以信息化为支撑,按照求实效、重服务、广覆盖、多模式的要求,不断整合资源,共建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6.2构建我国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议

6.2.1加快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改革

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体系既是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支柱系统。这一体系的建设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政府能否有效地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而且直接影响到现代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因此,现行危机重重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要想走出困境,真正担当起科技兴农的重要载体,就必须加快改革。不及早改革,将来累积的矛盾和风险就会更大,改革的成本也会更高。应当按照中央提出的“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原则要求,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与途径,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力度,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要统筹兼顾政府、单位和个人等多方面的利益,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纳入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整个改革过程进行整体谋划,积极稳妥推进。要在统一领导、统一改革要求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切实可行的改革途径与办法。要通过在机构设置、职能界定、编制核定、经费保障、补充人员安置以及债务化解等方面进行重点改革,逐步理顺体制和机制,形成政府与市场互动发展、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新格局,最终建立起体制顺畅、机制完善、队伍精干、服务高效并与其他农业科技服务系统功能互补的新型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6.2.2建立起部门协调机制

目前,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提高对发展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认识,为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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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规划,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规范、指导、服务和监督。要减少政府对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的行政性干预,努力在搞好服务和创造良好条件上下功夫,切实帮助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诚然,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涉及农业、科技、教育、科研、科协及政府农村工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来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多头建设、多头管理现象较为严重,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增加了管理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近20年来,党和政府虽然把实施农科教结合作为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一项重要策略来抓,但整体成效并不显著,而且越来越流于口号和形式,实质性的结合始终难以真正实现。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各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的缺失。

因此,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以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科技、农业、财政、民政、工商、供销等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政府副职领导专门负责政府协调领导小组的建立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有效使用,从而使政府为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6.2.3创造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从国家层面来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制度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予以了明确,但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和税收优惠办法还没有出台,在管理中还存在不合理收费现象。同时,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还无法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而只能在民政部门登记,致使其不能以法人的独立经济实体地位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进而导致农民在销售产品、签订合用、解决贷款等方面存在的很多问题。二是没有对农业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农村科技服务给以制度性规范和激励。现有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实际上只是一个部门法,即只是专门针对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而已,它的产生并没有对农业高校和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服务起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三是缺乏对农业企业介入农村科技服务活动给予必要的制度性支撑,特别是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放宽限制等方面缺少专门的制度性扶持措施。

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应加快立法步伐,及早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配套措施以及确立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同时各级政府要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把各类农业科研人员的薪酬制度与科研成果的转化紧密挂钩,从而激励他们以利于农业应用的形式研发他们的科研成果,保证科研成果实用有效。要为农业高校的各类专业教育人员从事农村科技服务做出制度性规定并设计有吸引力的奖励制度,以鼓励他们热情参与农村科技服务事业。要对企业参与农村科技服务提供一定的政策激励,以便它们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科技服务功能。6.2.4强化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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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放”“扶”并举原则,一方面,政府要减少行政干预,且其支持干预应以不损害科技服务组织的自生能力,不会导致其产生对政府支持的依赖性为前提。要放手让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自行发展,保证其管理运作的高度自主性。另一方面,要多扶持引导。一是要在形式上扶新,特别是对有特色、有生命力、有推广价值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要给以充分关注。二是要在规模上扶大,发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关键并不在于科技服务组织群体的多少,而在于群体的大小。实践证明,越有规模优势发展就会越快,而发展越快规模优势也就会越大,这是一个“马太效应”。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也要走规模化之路,大规模才能大覆盖,也才能大服务。因此要积极引导组建上规模、上档次的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三是要政策上扶优,积极制订相应的鼓励发展政策。目前已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科技服务组织,有的有组织章程,有的没有,即使有的也不完善、不规范,有的有健全的制度,但有的仅有口头协议。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提出规范运行机制、严格管理的要求,并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不管是自发性的组织,还是政府主导的组织,都要帮助其建立监督机制,明确职权,完善组织网络,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特别是要加强科技服务组织的民主管理意识。此外还要帮助其搞好科技服务的对外经营,处理好组织的盈利性和非盈利性的关系,使科技服务组织有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的利益机制。6.2.5加大财政金融的支持力度

目前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基本上是用于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体系运行当中,对构建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并没有专项投入。但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无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技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专家大院,还是农业大学、科研院所等,要有效地进行科技服务,资金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特别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科技服务组织更是如此。虽然农户之间有资金互助,但民间的集资能力还是非常有限的,同时集资还受政策制约,有关组织的还贷能力也相当有限。因此,各类农村科技服务组织都期盼能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政府应当要出台专门扶持农村科技服务组织的优惠政策,加大财政金融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一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置农村科技服务专项基金,要采用直接拨付办法,避免行政干预或“雁过拔毛”,确保专项扶持资金足额到位。二是要制定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农村专业合作组已经享受的优惠政策,其他科技服务组织也要同样享受。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从事的一些经营性服务所得收入应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等。三是要加大政策借贷力度。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适当放宽借贷“门槛”,增加信贷投入,重点支持农民自办的科技服务组织,使劳力少、底子薄的农户也能参与到科技服务组织中来。6.2.6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

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的重要源头,高等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一直以来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没有农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专门人才的支撑,新型农村科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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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就等于没有科技服务的源头。因此,政府应当采取必要的激励性措施,整合现有农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农业大学和科研院所专门人才的作用,鼓励他们开发、引进和推广适宜的农业新技术,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各地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利用专门人才资源来提高本地技术人员的素质,解决本地农业中的技术难题。要鼓励大学、科研院所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技合作社等科技服务组织的多形式合作,力争使专门人才在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更有效的科技服务。

6.2.7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的再教育

要使当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所面临的人员队伍危机和服务能力危机得到有效化解,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再教育。一是要加大对基层人员再教育的投资力度,使再教育有经费、有条件、有机会。二是要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教育,对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是“传帮带”。三是要发展多层次的成人教育。既要面向所有农技人员开展普及型教育,传授新的基本文化知识,新的农业技术、专业推广策略和技术以及现代的经济知识与政策法律知识,又要面向较为优秀的农技人员开展提高型教育,对他们进行较为系统的农业现代化及农业技术推广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使他们成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农技推广专门人才;既要有集中培训和专业指导的短期型教育,又要有自学考试、电大、函授、推广硕士等学历型教育。总之,要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持续性开展再教育,真正使基层农技人员充实大脑、更新知识、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6。2。8加强对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对农民的科技培训要改变以前那种单一的上大课的形式,创新培训形式。农业科技服务部门应该把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民的培训结合起来,每年利用农闲时间对农民进行集中培训,从思想和技术两个方面教育培训农民。以农业、农村、农民为培训宗旨,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培训原则,因地制宜,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在广大农村普及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培养农村科技人才,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引导农民制富。要把农民素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农村人力资源储备和发展的高度,大力加强农民的文化和科技素质。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成人教育事业,变“体力型”农民为“智力型”农民,增强农民对科技的消化力。此外,要组织科技人员编写农业科技宣传资料,采用集中培训骨干与巡回演讲相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系统讲解与农民群众现身说法相结合,现场指导培训与广播、电视和电影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实施科技项目培训相结合,广泛深入的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组织专家开办农民田问学校,解决农民需求技术零距离的问题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实现具体技术与农民的直接对接。37

结束语

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当前,我国农业己经开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迅猛,从理论和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新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将推进我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推进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加速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的市场经济水平,进而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本论文是对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发展问题的一个初步探索,一些观点和提法难免不够成熟或不太正确,同时尚有许多相关问题,如针对不同生态区域的发展模式分类问题,不同发展模式间的互动机制问题,发展模式建构与优势产业链的连接问题,不同主导模式的运行绩效问题等,都有待今后深入研究。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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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让科学技术进入农村的千家万户一建立新的农业技术推广创新

《农业经济问题》2000年第4期。

《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模式框架与实施策略》,

《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

《农业经济》1999年1期。《四川农业科技》2006

50.郑秋鹛等:

51.吴莉萍肖亚成:年第10期。

52.蓝孝新等:

24卷第4期

53.郭霞等:10期。

54.刘志民等:第l期。

《我国多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的研究》,《农业科技管理》2005年第

《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组织、制度与政策演变》,《生产力研究》2005年第

《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农村经济》2006年

55.杜华章等:

第2期,2002年5月。

《现代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农业系统科学与综合研究》第18卷

56.王培根李方菊:2期。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的探索》,《云南农业教育研究》2007年第

57.曾福生等:《中国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创新》,《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

学版)》第7卷第2期,2006年4月。

58.肖远金:59.龚春红:

《重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适应市场需求》,

《福建农业》2004年第8期。《农业经济》2006年第8期。

《科技与经济》2005年第4

《丹麦农业创新体系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60.刘志民等:《国外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框架与政策法规探析》,期。

61.黄莉莉史占中:《国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比较及借鉴》,《安徽农业科学》2006年34卷1期。

62.颜怀坤秦自强:

《国外农业科技推』“体系建设经验及启示》,《科技信息》2007年第3l

期。

63.宋秀琚:

64.卢道富:

《国外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模式及借鉴》,

《国外农业推广体系的类型及特点》,

《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6期。《江苏农村经济》2005年12期。

《世界农业》2005年02期。

65.王建强孔丽萍:66.石磊:第8期。

67.陈华宁刘伟:

《韩国农技推广体系的现状及启示》,

《捷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及农民培训》,《全球科技经济晾望》2006年

《美国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世界农业》2004年10期。

68.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站:《美国农业技术推广考察报告》,《北京农业》2007年12月上旬刊。69.陈华宁薛晋华:70.常富德刘珍琴:71.李淑英:72.叶少平:73.薛桂霞:期。

《欧洲各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世界农业》2004年12期。

《浅谈美国农业技术推广方式与启示》,《宁夏农林科技》2004年第6期。

《世界农业》2007年第12期。《中国农技推广》2002年第6期。

《日本的农技推广体系的特点及启示》,《日本农技推广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业推广经验对我国农业推广改革的启示》,《中国农技推广》1996年第6

74.柏振忠王红玲:

75.孟令君:76.贺骁勇:77.郭久荣:2006年第7期。

《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变化研究》,《理论月刊》2004年第1l期。

《谈四类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以色列农业的特点及启示》,

《中国成人教育》2002年第6期。

《理论导刊》2000年第4期。

《世界农业》

《以色列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对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启迪作用》,

78.董运来董玉珍:

79.刘文宝:

《印度农业科研和推广制度研究》,《世界农业》2005年第10期。

《日本农业推广事业概况》,《吉林农业》2001年第5期。

《中国软科学》2003年

80.张改清,张建杰:《美国合作农业推广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第7期。

81.陈世军:82.封岩:

《印度的农业技术推广》,

《荷兰农技推广的变化》,

《世界农业》1996年第10期。《世界农业》1997年第10期。

二、论文著作

1.孟文学:《甘肃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甘肃农业大学,2004年。

2.刘少君:《湖南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模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大学,2006年。

3.谢建华:年。

4.裴建红:5.柏振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农业大学,2005年。《世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与比较研究》,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发展与改革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农业大学,2004

年。

6.俞守能:《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问题及对策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农业大学,

2004年。

7.陈子学:《我国农业推广体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农业大学,2004年。

8.王明文:

《新时期构建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模式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农业

大学,2003年。

9.农业部科技教育司:(2005农业科技推广报告》,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

10.陈筠泉等:

11.段联合等:三、其他

《科技革命与当代社会》,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科学技术哲学教程》,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3.4.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年--2010年)》,国务院2001年4月28日发布。

5-9

2004年--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

后记

光阴似箭,转眼就是三年过去了,我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涯即将结束。面对着刚刚撰写完毕的硕士学位论文,回顾这三年来的求学生涯,心中充满着兴奋和无限的感激。我感谢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各位老师对我的关心指导,是你们教给了我新的知识,给了我继续学习的勇气。

我更要感谢我的导师张国富教授。论文从选题到确定研究思路,从资料收集到提纲撰写,从写作初稿到最后成文,每一个环节都渗透着张老师细致入微的指导。张老师严谨治学的风范、对学术前沿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开阔的研究思路,让我受益匪浅。同张老师的每一次沟通,我都能感受到他言语中凝聚的一种精神,那就是勤于思考,勇于创

新。

谨向所有关心与支持我的老师、同学表示衷心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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